宏观政策研究范例6篇

宏观政策研究

宏观政策研究范文1

关键词:空间结构;路径依赖;R&D投入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0-01

目前关于主体功能区宏观调控政策的研究大多集中传统的财税政策研究,本文试图运用发展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主体功能区宏观调控政策,并且只把地方政府作为主体,从空间结构调整的角度关注政策适应性,强调路径依赖和选择这两个机制对政策制定的影响。

一、主体功能区的经济问题:理论与政策

我国政府为促进主体功能区的发展,一直致力于制定与执行主体功能区的宏观调控政策。这些政策主要是针对存在结构调整问题的区域,这类区域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需要调整的农业结构的边远地区,一是已具备良好制造业基础的地区,但目前的经济结构不利于其进一步发展。

理论上,区域经济政策会事先假定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及地区内部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政策干预会形成一条自我定义的发展路径,不同于地区现存的发展格局。我国主体功能区宏观调控政策主要集中于解决短期经济问题,如减少失业等。但是区域结构调整是一个长期问题。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依据不同的经济理论会制定出不同的政策。凯恩斯有句名言“长期来看我们都要死掉”,因此他解决短期经济问题的理论和对市场供给方的干预会对结构调整产生负面影响。而干预经济中需求方的经济理论对政策制定意义是重大的。我国主体功能区的宏观调控政策主要是对市场供给方进行调整,追求高收益与与提高产品质量,这遵循的是凯恩斯理论。这些宏观调控政策忽略了对落后地区的补助与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产业政策也只是扶持强者,有些地区不断在同行业中引入强者,结果造成了恶性竞争。

本文提出的宏观调控政策具备以下几个特征:能为高科技产业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引入促进经济增长的新资源、发展城市群和形成各地区经济活动的差异性。

二、路径依赖和选择

在区域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策制定者要考虑经济的不确定性,制度因素与技术发展以及该地区的历史,地区的发展历史是应该被重点考虑的因素。

为分析路径依赖,我们首先界定结构参数这个概念,结构参数类似于当前产品结构的组成,包括工人的数量、工人的知识水平、某类商品和服务的需求量、市场机制的效率、财政与非财政政策的效率,这就决定了各地区进行结构调整的差异性。地区,做为微观经济主体,它们不仅在创造、模仿、应用新技术方面有差异,而且在适应能力方面也存在差异。各地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会受当地文化影响,因此会形成有地方特色的政策。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会限制地方政府创新的能力,使他们会习惯于按常规办事,同时各地区的区位也会影响各地区的竞争力,进而影响各地的宏观调控政策。

路径依赖是指创新行为和适应变化的能力会很大程度受过去空间结构的制约。传统的区位理论认为在有限空间内空间发生两极化的主要原因是规模经济的外部性,这种外部性是由相似度高、关联性强的经济体聚集引起的。现论引入了动态观点,提出了累积因果概念。累积因果概念是描述中心与边远地区关系的核心概念。尽管某些落后地区由于成本优势,在新技术成熟与标准化的推动下适应能力会提高,但是各地区间的竞争最终还是依赖静态的区位优势。

这就给政策制定者提出问题,如何决定地区在空间结构中进一步发展。选择和路径依赖是重要的政策机制。在区域宏观调控政策中,政策干预会改变结构参数的构成。当区域政策非常适应周围环境时它的影响可能非常大。地区政府亟需解决的一个大问题是,如何考量新技术,新技术能否成为该地区结构调整的驱动力,新技术通常冲击旧技术,因此它会受到“老”企业的抵制。当地区政策偏离它的宏观环境时,它有可能失败,同时地方政府要面对承袭历史的空间结构局限性,政策只能做少量调整。

三、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原则

地方政府面对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新的发展路径是不可计划与预期的,因此地方政策应该支撑空间结构调整,适应新技术与新区位的要求。

地方政府还应扮演另外一个重要的角色,由于空间结构对地区经济活动只会产生较少的影响,政策制定者还可以构建一个有利的区域环境。我们主张地方政策应该改变现存的产品结构,并且改变地区发展过程,这些政策的制定应该以技术进步与产品创新为基础。

在进行不断复杂经济结构调整的地区,高薪技术企业是否会遵循旧的地区发展模式或者它们是否努力构建新的经济结构都是不可预期的。但是高薪技术企业和高级人才都需要不断地R&D投入。高薪技术企业的发展是相对较快的,所以政府应制定较低的门槛,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包括帮助企业降低成本,获取知识,同时提高政策的灵活度。政府还应建设更多的培训与教育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同时建立企业合作网络。政策要尽可能吸引和留住高级人才,因此要建立吸引人才的外部环境,包括教育、医疗体系的完善,区域间交通和通讯网络的构建。地方政府应努力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升级周边环境,强化地方薄弱环节,以使地方经济活动顺利开展。

地方政府有两类选择机制。一类是内部选择,提升地区经济的吸引力,一类是相关选择,参照竞争地区制定适合本地地区发展的政策。在第一类选择中政府和企业一道寻找解决内部问题的方法,比如说工资率和税收,改进基础设施水平。在第二类选择中政府应研究发展策略,如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投资科技园区、增加R&D投入、改进居民生活条件。

参考文献:

[1]杜黎明.主体功能区区划与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的新视野[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

[2]陈耀.“无序开发的终结者”――关于主体功能区的答问[J].人民论坛,2008(2).

宏观政策研究范文2

关键词:土地政策; 国民经济; 宏观调控

中图分类号:F3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3)04-0013-03

一、引言

土地与资本、劳动等要素都是发展经济不可或缺的投入要素,配第曾用“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和能动的要素”来概括土地对于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投入要素,不仅具有像资本、劳动等要素的一般属性,也具有其独特的属性。资本、劳动都具有极大的流动性和可再生性,而土地则是固定、缺少流动性,并且具有很强的空间属性,尤其是可适宜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几乎是不可再生的,这些特点使土地与其他要素不同,也为土地政策成为宏观调控工具增加了难度。众所周知,我国传统的宏观调控工具是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土地政策还未曾从真正意义上成为国家的宏观调控工具。虽然自2003年我国经济进入新的增长周期扩展阶段,我国政府曾明确提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并与传统的信贷政策并列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但由于土地的特殊性,国家一直不能像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那样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灵活运用,因而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形势下新的研究课题。笔者认为,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作为宏观调控工具是由国家调节控制货币(财政收入)的供应量和需求量,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围绕供给量和需求量制定相关的经济政策调整经济运行中的货币量,使其能够促进经济发展;而与此类似,土地作为宏观调控工具也应由国家控制土地的供给量和需求量,根据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对土地资源的总量和结构进行干预和调节。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要求“在2020年初步完成主体功能区布局”。而主体功能区的理论创新,其实质是将空间维度重新纳入理论分析。主体功能区的不断发展及其变化,必然是土地政策在“空间维度”上的一种属性表现。因此,进一步探寻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必然是深入主体功能区理论基础建设的客观要求。

二、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工具:基于我国土地政策实践视角

最先把土地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学者是认为“土地是财富之母”的配第,以及认为“土地是所有财富由以产生的源泉或资料”的坎蒂隆。此后,生产要素理论不断发展,直至今天的“生产要素六元论”(人力、财力、物力、运力、自然力和时力,其中土地属于自然力)学说在理论界几乎达成共识。事实上,土地要素是劳动要素和资本要素运行的空间载体,如果能够引导和调节土地要素的投入方向和投入量,就能通过不同的土地政策产生的不同经济效果来调节宏观经济,所以生产要素理论成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理论依据。根据我国土地政策实践,土地政策是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参与宏观调控。在供给方面,虽然我国用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土地总面积是固定的,但由于土地公有制使我国政府对土地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因而从供给方面能够进行效果很好的调控,可以从土地供给方式、供给结构、供给价格三方面制定土地政策对经济进行调节。在土地需求方面,包括农业用地需求、工业和建筑用地需求以及服务业和居民住房用地需求构成了土地的总需求,而土地需求的调节主要在于房地产市场对住房需求的调节。由于我国农业用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具有稳定性,不符合宏观调控政策所需要的灵活性,而工业和建筑用地以及服务业的用地需求应从土地整体规划的大方向来考虑并与产业政策等相关政策综合考虑对需求的调节,因而只有房地产市场适合调控手段的灵活多变。

土地政策的主要调控工具包括土地供应与市场规则工具、土地价格与收益政策工具、土地收购储备工具以及“道义劝告”工具等。其中,土地供应与市场规则工具包括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土地供应计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出让转让政策等;土地价格与收益政策工具包括基准地价、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出让最低价格、土地税费政策、征地补偿政策等;“道义劝告”工具指中央土地调控部门通过发表正式声明、导向性政策和指导意见或私下谈话,表明对当前国土资源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对地方政府的希望,以达到影响地方政府、用地企业和个人用地行为使其符合中央政策目标要求。结合我国土地政策实践,我们可以对我国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效果进行分析。例如在土地供应方面。过去的十年间我国建设用地供应总体趋势为上升中略有波动。如2012年第一季度,我国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同比增长超过30%,全国建设用地供应11.44万公顷,同比增长33.6%。我们可以看出建设用地供应量与GDP之间呈正相关的关系,尤其是2007和2008年,建设用地供应量明显下降,GDP也明显下降,表明建设用地供应量对国内生产总值有重要影响,国家通过控制建设用地的数量对经济进行有效调节。

而在土地供应结构方面,我国2010年土地供应结构中比例最大的是工矿仓储用地,占36.6%,其次是住宅用地,占26.7%。这说明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调节已经成为我国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而从整体上看2012年我国供地结构也出现了较为明显的调整趋势,其中基础设施用地增长幅度最大,占我国土地供应总量的45.2%;房地产用地增长幅度次之,占我国土地供应总量的23.6%。这表明土地审批、土地结构制约了我国各项产业的发展,国家通过土地政策同产业政策相联系,有效地实施了对支持产业的扶持。此外,在土地价格方面。从整体上看,土地出让价呈上升趋势,尤其是2008年以后土地出让价格大幅度攀升。土地出让面积和土地出让价格几乎是同向变动。由于土地出让价格是影响房地产市场房价的重要因素,因此也成为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三、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土地若能够解决自身的难题,即空间性和不可再生性,则土地政策可以像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一样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主流调控手段。对于不可再生性,可通过技术的进步向空间和地下两个方向发展、增强利用率等方法解决;而对于空间属性问题,则应该通过资本和劳动等要素的自由灵活流动与不可流动的土地要素相结合,需要土地政策与其他政策的配合,同时处理好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因此,结合上述分析,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国家应有一个统一的土地调度机构,构建由中央和地方不同级别但同一系统的机构体系。在我国宏观经济实践中,财政政策的总机构为国家财政部,下有各级财政部门相呼应;货币政策的总机构为中央银行,下设不同级别的各级银行;土地政策的总机构包括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等部门,由于没有统一专门的政策制定机构,往往会导致多部门由于未能提前沟通而使各项政策之间出现矛盾,最终不能达到政策制定的初衷。

2. 土地政策应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政策手段相互配合使用,如国家在使用土地政策调节房地产市场,抑制对住房的过度需求时可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配合:如上文所说使用货币政策提高利率、使用财政政策征收房产税等措施配合远比单独使用土地政策效果要好;又如使用土地政策的工具(土地规划)时要与产业政策相配合,在土地审批时对于支持的产业放宽限制等。

3. 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运用土地政策对经济进行调节时不仅要从供给方面进行,还要从需求方面同时调节,双管齐下,综合运用才能达到既定的效果。这同样需要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利率政策等制度配合。

四、结论与启示

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对经济进行调节的原因在于市场调节经济存在失灵现象,而主流经济学推崇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并不能完全满足调节市场失灵所造成的经济波动,需要新的宏观调控手段加入对经济进行调节。土地是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载体,离开土地任何经济活动都不可能进行,这就使得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成为可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调节经济时要求市场主体有灵敏的反应度,如国家上调利率期望市场主体能够较少地使用资金,而在经济运行中市场主体很有可能不计成本的进行投资,从而使调控达不到目的,而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比,土地政策成为宏观调控手段的优势在于离开土地任何经济活动都无法进行,市场主体对土地供应政策完全具有弹性,政府可以通过土地政策调整以取得良好的调控效果。

参考文献:

[1]郝大江.区域经济增长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物质出版社,2011:53-55.

宏观政策研究范文3

2009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是3G牌照发放后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的首个国际大型信息通信展览会,由此不难预测,3G技术的展示及业务应用的演示将成为本届展会的亮点:2009年是中国3G建设全面铺开的一年,3G网络建设最新进展、3G网络规划和优化方案、3G业务应用、3G终端、3G演进等都是国内移动通信业持续关注的热点。此外,随着全业务运营时代的来临,宽带电信业务与增值服务、移动互联网、宽带无线接入、家庭网络等新业务和新技术也将展示信息通信行业的最新趋势……3G为我国通信业发展带来的勃勃生机,和我国通信业迎接全业务运营时代的全新姿态,都将在本届展览会上一一呈现。

为此,本期隆重推出“2009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专刊,同业内专家、学者、研究者一起,对我国3G产业宏观发展环境及监管政策进行解读,对3G网络建设、规划、优化的现状、关键问题和经验进行介绍,对3G业务、终端、市场等问题进行研究,对我国运营商的全业务运营策略进行分析。

【摘要】文章首先从基础市场运营结构、移动通信技术和标准的发展趋势、三大国际标准产业链竞争成熟度以及电信产业与金融媒体等传统产业融合趋势对中国3G产业的宏观环境进行了分析,并在宏观环境分析的基础上阐述了中国电信管制政策所面临的目标价值体系上的冲突和挑战,最后,文章提出以TD的市场化和国际化作为首要目标的四维3G管制政策目标综合体系。

【关键词】3G产业环境 管制目标 融合监管 管制冲突

在延后全球3G牌照发放十年之后,2008年,中国政府以采取大规模市场结构重组与3G牌照同时发放的方式,拉开了中国3G产业发展的帷幕。从六家分业运营的结构体制,重组为只有3家的全业务运营结构,尤其是3G移动通信市场从原来的只有两家的双寡头垄断到有三家的垄断竞争。从体制到政策,此次重组对中国的电信产业政策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这种挑战又由于夹杂了复杂的政治因素的考量、混合了国家自主创新、市场结构调整以及国有资产保值等多维的管制目标需求,而显得尤为困难重重。

1 中国3G产业宏观环境分析

通过研究和分析中国的3G产业管制政策所面临的宏观环境问题,笔者以为,可以从市场结构环境、技术进步发展趋势、3G三大国际标准产业链竞争成熟度以及产业融合四个维度进行剖析。

1.1 中国3G产业的基础运营结构

在电信产业重组之后,中国电信产业的运营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强弱配格局。

首先,在业务结构或者地区结构上,三大运营商呈现互为主导的运营格局。从固网业务结构来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分别是南方区域和北方区域的固网业务主导运营商,而中国移动在全国范围内均是最弱小的运营商;从移动业务结构来看,无论是用户还是网络规模,中国移动无疑是一家主导运营商,而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是非主导运营商。

其次,从3G标准的成熟度来看,在所获得的3G牌照中,中国移动作为规模最大的移动业务主导运营商,所获得的是产业链成熟度最低的TD-SCDMA。相比而言,其他两家运营商获得的是相对成熟的WCDMA和CDMA。

最后,从市场结构来看,在移动通信业务上,一家独大是基本的市场格局。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在2G时代已经占据了90%的用户市场,尤其是中国移动在2G上积累的超过70%的用户规模所产生的用户锁定效应,是影响未来3G发展的重要环境变量。从2009年三大运营商的移动用户增长趋势看,这种庞大用户规模所带来的惯性对3G管制政策的挑战将是长远的。

基础运营结构和市场结构组成了中国3G产业发展宏观环境的基本面,可以预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会对中国的3G产业发展有着重要甚至决定性的影响。

而在另一方面,中国的3G牌照发放整体滞后于世界上大规模3G牌照发放浪潮十年左右,在这十年间,移动通信技术已经发生了质的飞跃。目前,以LTE为代表的B3G、4G已经从实验室走向试商用、商用,过渡或者替代,这些构成了中国3G产业发展方面的技术基本面。

1.2 中国3G产业发展的基本技术环境及趋势

中国3G牌照的发放是与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中国滞后近十年,在2009年发放3G牌照的原因之一:为TD-SCDMA的成熟和确保市场化的成功保留足够的时间窗口。

然而在中国进入3G元年的时候,全球的移动通信技术已经开始进入后3G时代。

3GPP标准化组织在受到IEEE 802.16标准化工作组推出的具有移动功能的WiMAX挑战和冲击的时候,于2004年底,提出了革命性的LTE研究项目。与原有移动通信标准的制定模式不同,Vodafone、T-Mobile、中国移动等7大运营商联合主导了LTE的需求。

从2004年开始,经过SI可行性研究阶段之后,3GPP在2006年9月正式开始了LTE标准的起草阶段。截至2008年,全球主要移动运营商如沃达丰、Verizon、中国移动等均宣布了自己的下一代网络演进计划,而进入2009年后,Telenor集团、Verizon、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都已经或者计划在2010年前后开展LTE实验网络试验网的建设和测试。

因此,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中国的3G可能会在商用不久就面临由于技术进步被替代的产业风险。

而另一方面,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2G网络从网络覆盖到网络质量乃至业务应用,其成熟度和丰富度已经能够满足大部分用户对移动通信的业务需求,并且从运营商到整个产业链已经产生了规模庞大的沉淀成本。这样也构成了中国3G发展环境的基本技术面。

1.3 3G三大国际标准产业链竞争成熟度

与市场结构、技术进步趋势相似,影响中国3G监管政策的另一个要素就是国际三大3G标准的产业链成熟度。

众所周知,TD-SCDMA真正市场化进程是在2008年开始的,而彼时其他两个3G标准早已渡过了最开始商用时的终端匮乏、产业链力量薄弱、应用匮乏、网络设备不成熟等问题集中爆发的阶段。与TD-SCDMA相比,WCDMA和CDMA2000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在中国市场攻城略地的强大竞争能力。

而TD-SCDMA,从2008年开始,也不过是刚刚完成从试验网到商用网的转变,在终端、测试、芯片、网络等环节仍面临巨大挑战。从公开的数据来看,对TD-SCDMA来说,在网络质量上能够不比2G网络差成为运营商设定的主要目标。也有数据表明,在网络优化和建设上,TD-SCDMA难度数倍于2G的GSM。这些都表明,在产业链的成熟度上,自主知识产权的3G标准TD-SCDMA处于夹缝中的尴尬竞争劣势将在一段时间内存在。

与技术比较劣势相比,三大3G国际标准在全球市场的份额已经成为一个标准能否有效存在和发展的另一个决定性因素。在所有标准中,WCDMA无疑获得了全球范围内主要运营商的支持。在3G向4G演进的过程中,高通在2008年底前宣布放弃UMB,专攻LTE,成为市场选择标准的一个典型案例。那么,对于中国的3G政府监管政策来说,所有管制政策的出台,都要考虑产业成熟度和国际化程度所带来的此消彼长的影响,这是必须纳入关键考量的外部要件之一。

1.4产业融合应用需求成为3G发展的宏观外省需求变量

信息和通信产业之间的融合以及信息通信产业与传统工业的融合,已经使原来泾渭分明的产业边界变得模糊,而在融合边界催生的新的融合应用需求将对中国乃至全球3G产生决定性的结构影响。

3G的高带宽为互联网的移动化奠定了技术基础。以IP技术为基础的传统互联网应用对移动化的强烈需求,使移动互联网成为IT与CT融合的新产物。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终端成为用户接入的第一入口。移动终端成为3G与互联网、工业、金融、媒体、广电等其他产业融合的汇聚点。

最明显的就是移动终端的媒体化趋势。手机报作为传统新闻行业与移动通信的融合应用,其在中国的用户数和发行量已经远远超过了任何一家传统媒体的订阅用户数和发行量。以中国移动公开透露的数据为例,截至2009年5月,中国移动的手机报用户已经超过4000万。除此之外,基于移动终端的移动广告业务、手机视频业务,使移动终端早已超越了作为语音通话工具的范畴。

而与金融行业的融合,则是3G应用融合的另一个重要趋势。在日韩等3G先行的国家,移动支付(手机支付)已经成为重要的基础性3G应用。中国工商银行在2009年7月宣布推出3G版的手机银行,而中国移动也推出了基于话费账户的移动支付业务。手机在金融与移动通信的融合中,成为一个新的金融工具。

除了互联网、媒体、金融、广电之外,其他传统行业与移动通信的融合需求也成为3G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而这所有一切,都对现行的政策监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

2 3G管制政策目标价值体系的冲突和挑战

电信行业的政策管制目标,一般分为效率目标和公平目标两种。通过对中国3G产业发展宏观环境的分析,我们可以推测,效率目标或许将成为监管政策的首要价值判断基准。

笔者认为,中国3G产业的宏观环境,给政策监管提出了极大挑战。监管目标的复杂性和相互之间的不可调和的冲突,让监管政策的制定陷入了两难境地。

基础运营结构格局与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目标要求的潜在冲突使得监管政策的制定存在双重价值判断基准。3G牌照发放后产业发展是否取得成功,将以TD-SCDMA是否成功市场化并具有国际竞争力作为主要参照标准。然而,由于基础运营结构的强弱配格局,将使市场结构调整目标与这一目标产生冲突。由于中国移动在移动通信市场作为主导运营商的同时又承担着TD-SCDMA的运营和市场化和国际化重任,市场结构调整的管制政策,例如不对称价格管制或者携号转网等措施必将对TD的建设和运营产生重要影响。这种价值目标体系的冲突置监管政策的制定者于两难境地。

三大国家标准的产业链成熟度成为TD-SCDMA国际化竞争优势建立的主要障碍。目前来看,一方面WCDMA和CDMA2000标准在中国的网络建设和市场发展,使国外的大型通信设备制造商由于不存在任何进入中国市场的壁垒而没有足够的压力和动力去参与和促进TD-SCDMA成熟和国际化;另一方面,其他国际运营商也不存在其用户漫游至中国时存在制式不一致的障碍,这也导致它们没有足够的市场压力促使其选择TD-SCDMA作为技术选择路线。或者说,在没有其他显性强制性管制政策约束的条件下,掌握着国家标准话语权的国外设备制造商和运营商,是不会有主动提高TD-SCDMA国际化竞争优势的意愿的。

技术替代风险、规模巨大的存量资产的沉没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成为难以调和的矛盾目标。LTE(或者说4G)在中国3G牌照发放后的试商用以及商用,有可能导致中国3G的大规模资本投资沉没。这是由LTE技术本身革命性的演进所导致的:LTE采取的全新的网络结构和物理层技术,以及在很大程度上牺牲了的后向兼容性能,使运营商在网络建设时系统设备和终端设备,均需进行替换。这种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替代风险成为中国3G产业资产保值增值的潜在杀手。同时,运营商在2G时代形成的庞大规模的存量产业资产,又由于3G与2G在业务和应用上的相似性而产生直接替代竞争,也成为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目标的重大挑战。

3G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应用,对目前垂直行业监管体系及其政策协调机制提出了新的需求。移动终端的媒体化、金融工具化、信息化趋势,使原先毫不关联的产业在移动终端这一载体上,由于融合应用出现了交叉。以移动支付为例,运营商开展的小额支付或者以话费作为账户的手机支付,已经使电信运营商进入了金融服务业,那么,对电信与金融融合边缘金融业务的监管就成为电信管制当局和金融管制当局进行政策协调,建立统一的融合监管体系的直接需求。而在电信业与广电业融合的过程中,移动终端成为第五媒体,对于监管当局来说,媒体行业与电信行业融合应用的出现,也需要在电信与广电部门之间形成协调一致的政策监管机制。

3 3G产业管制政策协调目标体系

由于3G宏观产业环境的复杂性,在3G政策监管体系的设计上,笔者以为,首先需要建立一个主次分明、协调一致的目标体系,才能指导3G监管政策的制定、执行和优化。

除了电信管制中的公平和效率等通用目标之外,笔者认为,在3G管制政策制定上,需要建立一个符合中国3G宏观产业环境的目标体系。

首先,TD-SCDMA标准成功的市场化和国际化应成为3G管制政策的首要目标。由于其他两个标准对于中国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谋求国际标准话语权将会产生阻碍和替代作用,因此,中国的3G产业管制目标必须与国家战略目标保持一致,尽可能减小这种阻力和避免话语权竞争替代效应的出现。

其次,市场结构均衡调整应是3G管制政策的第二目标,并在必要的时候服务于首要目标。应该说,移动通信业务在很多国家已经不再列入电信行业的强垄断业务,而在中国市场,电信行业市场结构的失衡,尤其是中国移动的一枝独秀,从电信管制的经济学和社会学影响来看,并没有产生垄断者滥用市场势力破坏竞争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同时,由于中国三大运营商同属国资委的特殊资本结构,衍生的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需求,注定市场结构的均衡不应该也不会成为电信管制政策的首要目标。

再次,减少重复投资和减缓资产迅速沉没应成为3G管制政策设计中的第三个目标,以此防范由于无序竞争和技术进步替代的风险。重组前,电信企业是分专业运营,全业务牌照颁发后,对于在固网业务和移动业务互为主导运营商的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以及在南北地区互为固网业务主导运营商的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来说,如果没有电信资源共享的管制机制和协调机制,将会给运营商带来很大的重复投资冲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对电信网络的开放、分拆和定价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而在我国只有难以操作的原则性规定。而后3G乃至4G技术的进步,对3G投资造成的替代沉没风险要求3G管制政策的目标设计必须建立最大限度的资源共享强制技术规范体系,而这种强制技术规范体系的实施,必须依托显性的管制政策设计和监管。

最后,3G管制政策的目标必须以促进产业融合、创新3G应用为终极应用价值判断目标。3G乃至4G移动通信技术与传统工业和服务业的融合,要求3G的政策监管也必须与其他产业的监管政策进行融合,尤其是作为国民经济基础设施产业的金融服务业与电信产业的融合,这迫切需要打破部门行政壁垒,构建一个大监管体系。这种监管体系应是在部门利益折衷和协调的基础上,从政策上降低原本相互隔离的两个产业中的主体进入彼此产业的壁垒,并最终促进产业间融合应用的发展,从而提升整个社会的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水平。

以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为终极目标指向,笔者以为,以TD的市场化和国际化作为首要目标,以市场结构调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促进融合应用顺序作为次要目标并服务于首要目标的的3G管制政策目标综合体系,或许是在不对称相互失衡的市场运营结构、3G被4G替代过渡的技术风险、争夺国际标准话语权面临的产业链竞争劣势以及电信产业与金融、广电媒体等行业的融合趋势内外宏观环境下最不坏的选择。

4 结束语

可以说,在全球范围内,还从来没有一个电信管制机构需要面对如此复杂的目标调控体系。因此,审慎的对中国3G产业所处的宏观环境做一个全方位的梳理和研究,建立一个有效制度供给的政策监管机制,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现实价值。也只有在弄清楚中国3G产业发展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了解我国3G产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之后,才能制定一个符合国家、产业、企业、社会利益的综合协调的管制政策目标体系。也只有这样,每一项管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才不至于偏离正确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王俊豪. 管制经济学原理.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

[2] 王俊豪. 中国垄断性产业结构重组分类管制与协调政策.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中国基础设施产业政府监管体制改革课题组. 中国基础设施产业政府监管体制改革研究报告. 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2002.

宏观政策研究范文4

[关键词] 行政手段;调控机理;RFID农户结算卡系统

[中图分类号] 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13)02-0026-05

一、引言

我国小农户面临着日益突出的与大市场对接难的问题,[1]它使农民陷入“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决策困境,并引发了粮食安全隐患。粮食宏观调控机制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市场功能的作用不断弱化、调控政策的保障力和执行力下降的趋向,以及政策调整的步伐滞后于粮食形势、市场化形势、宏观调控形势发展等突出问题。[2]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以来的宏观调控虽然发生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之后,但是行政手段却没有像主流经济理论昭示的那样淡出宏观调控,反倒是一再被倚重。[3]吴能全等通过模型分析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行政干预不仅无法达到政府干预的目的,甚至会产生更大的背离,进而提出了一个基于市场交易的间接干预方式,试图通过信贷杠杆解决粮食购销市场中的信息与激励问题。[4]但由于没有解决发挥信贷杠杆作用所需要的充分信息问题以及相关法律与规制的完善问题,因此它仍难以解决我国粮食宏观调控中的行政手段运用偏多、副作用较大等问题。

本文在分析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机理的基础上,着重对实际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从既已研发并取得初步试点成果的RFID农户结算卡系统(以下简称农户结算卡系统)出发,对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信息化对策等进行重点探讨。

二、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机理分析

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是指通过行政系统、行政层次、行政区域中的一些主管单位及其所属职能部门与国有粮食企业对粮食价格等异常波动现象进行直接调节与相关环境治理的活动总称。其产生与发展的基本机理是对粮食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缺陷进行矫正。设Xi为粮食宏观调控的主要指标值,如粮食与农资等价格、种粮收入等;Hi与Li为市场自身调节与非行政手段调控所事先设定的Xi阈限值,则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Y可以表示为:

Y=Xi[Li,Hi]

Y=0 00

Li≤Xi≤Hi

这一函数表明,行政手段是否要进行粮食宏观调控应当由Xi与Li、Hi值来确定。当 Li≤Xi≤Hi时,粮食宏观调控的指标值在其合理的阈限范围内,粮食宏观调控的行政手段没有必要或必须放弃;当XiHi时,粮食宏观调控的指标值超出其合理的阈限范围,则进行必要的粮食行政调控。也就是说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以及粮食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与社会化手段等作用,只是当他们失灵或存在致命缺陷时才进行行政干预(参见图 1)。

图1 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示意图 根据操作目标与政策工具的不同,可将粮食宏观调控中的行政手段细分为以下四类:(1)通过产业规制、贸易规制与市场秩序规制等对粮食企业的市场准入与过程进行监管;(2)对耕地、资金等生产要素进行直接控制;(3)对粮食宏观调控调控对象与主要指标进行直接干预;(4)对粮食宏观调控部门及委托的国有企业执行情况进行行政监督。(详见表1)。

资料来源:作者据黄伯平“行政手段参与宏观调控:实质、特征与原因”(《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第10期)及相关材料整理。

由于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的因素异常复杂,且某个社会性事件引起的粮食价格上涨等情况会与粮食供应链牛鞭效应结合产生粮食需求与价格的连锁反应,因此有关部门只有对农资供应、粮食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各环节进行一体化考虑才能收到良好的系统调控效果,即某环节的调控效果会因另一环节的不利影响而大打折扣,如农资价格上涨会严重影响托市收购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因此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涵盖从田头到餐桌所涉及到的所有供应链环节(参见图 1)。由于作为一种外部性的直接控制,行政手段并不直接指向产生问题的本质,只能是应急之策、治标之策。所以,行政手段往往是在其它手段失效时才选择实施,且当粮食宏观调控形势较为缓和时,应尽量减少行政手段的使用,并努力通过其它手段来弥补行政手段的不足。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充分发挥行政手段在粮食宏观调控制度完善、微观规制与跨部门信息共享系统建设等综合治理方面的促进作用,以期从本源上优化粮食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环境条件,有效减少行政干预。因此笔者认为,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不能仅仅界定为平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还应包括粮食宏观调控综合治理等内容,例如粮食宏观调控制度、法规、微观规制及跨部门信息共享系统建设等。

三、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实际问题及原因

(一)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突出问题分析

1993年我国粮食统销政策正式宣告结束,但不久就出现了波及全国的粮食销区库存紧张、粮价暴涨等现象。随后相继出台了“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等行政性粮食宏观调控举措(参见表 2),出现了随着粮食市场化的不断推进,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地位与作用得到明显强化、行政干预所带来的副作用大日益显现等方面的态势。这里着重从2004年以来最具有代表性及影响力的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方式——粮食最低价收购来说明。

1.粮食最低价收购的实质是政府基于微观规制的行政干预。

从2004年开始,我国实行了粮食最低价或托市收购政策。它主要指国家在粮食主产区,委托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简称中储粮总公司)等按政府事先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的余粮,其基本出发点是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生产”的良性机制。但从实际操作上来讲,其实质仍是政府基于微观规制的行政干预。其主要表现是:1)实施最低价收购的地区、品种、价格、标准、时间、程序等由政府统一确定;2)国家对执行最低价收购的主体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通常仅有中储粮总公司一家,且所涉及的贷款发放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门负责、高额成本费用大多由国家财政特别列支等又进一步刚化了这种准入性;3)收购粮食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属于国家,负有看管责任的有关粮食企业通常是按政府要求对所储粮食进行定点、定时、定量、定品种与价格范围的定向拍卖;4)中储粮总公司负责托市收购的量往往超出区域收购总量的一半。据报道,从2006年6月1日到9月30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共收购托市小麦362.5亿斤,占河南省当年小麦产量的63%,远远超过往年50%以内的商品率水平;而中储粮总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共收购814亿斤小麦,占全国小麦产量的40%。粮食最低价变成了事实上的国家保护价,形成了实质上的市场垄断和不公平竞争;5)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条例对实施过程与结果实施仔细而严格的多种行政检查,但粮食收购企业的寻租行为等仍然屡禁不止。

2.粮食最低价收购启动的频度高、副作用大

表3可以看出,2004- 2008年期间,托市价格制定得并不高,只有部分粮食品种启动了预案。2009-2011年国家大幅提高了托市价格,其中2009年提价幅度最大,各品种的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均提高了15%左右;粮食最低价收购启动的频度也明显增高。每每启动预案都会对农民利益保护等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小看的副作用。2006年9月30日,国家“托市收购”结束,这时市场粮价仍徘徊在最低收购价附近,但从11月中旬开始,不少地方粮价大幅走高。这种情况使得政府又不得不采取与最低价收购刚好相左的迅速平抑粮价的做法,而这时离最终低价收购结束还不到2个月的时间。为此粮食最低价收购扭曲了粮食的真实市场价格,令市场供需信号紊乱,弱化了原来粮食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它极可能在托市的同时又埋下了人为刺激粮食涨价的隐患,从而使我国粮食经济呈现出越来越多的非内生性特点——过分依赖行政手段等。

3.对粮食最低价收购的执行主体监督协调难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承担着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信贷偿还、储存保管与委托拍卖等责任。由于它的库点相对较少,因此在托市政策执行过程中,绝大部分的收购任务由受委托的一大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共同完成,这使得政策的责任主体与实际任务完成主体分离。中储粮公司不仅要开展收购业务,还要监管其委托的收购企业;不仅要控制好收购中的各种风险,还要妥善处理好自己与委托方的关系,以及公司政策性业务与增值性业务之间的平衡协调。中储粮的每个直属库平均要管理数十个委托收购库点,而且很多乡镇级的延伸库点比较分散,易出现托市收购粮的监管真空,从而为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有鉴于此,2010年,除中储粮外,中粮集团、华粮集团、中纺集团也委托收储夏季小麦,但又出现了市场上一度哄抬小麦价格现象,因为收储有国家财政补贴,多收粮食意味着获得更多收益。于是粮食最低价收购的执行主体不管是多还是少,都存在着难以进行有效监督、协调等问题,而应对的常见办法,则是出台更多的监管措施,使最低价收购呈现出更多的价格管制特征。

(二)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问题的原因分析

1.种粮收入的长期偏低严重制约着市场机制的增强。

种粮农户所涉及的产权激励,首先表现为产权制度健全赋予农户使用耕地的排它权收益,其值的大小取决于耕地流转时的流转费或租金。其次是与排它权密切相关的交易权,主要表现为广大农户所种产品的市场交易收益。由于粮食生产、经营与调控间广泛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问题等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我国种粮农户的交易权没有得到有效的体现与保障。2002年迄今出台的一系列以免税与补贴为核心内容的反哺农业政策,如全面取消农业税等虽弥补了一些不足,但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种粮农民收入偏低的问题。因此如何提高并确保种粮农民的收入,并借此可持续地保障粮食安全就成了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指针,而当一些经济手段难以产生有效效果时,行政手段就成了粮食调控的最后选项。

2.我国粮食安全的突出个性制约着宏观调控经济手段作用的发挥。

2004-2011年我国粮食连续八年增产。可就在同期,出现了数次较大幅度的粮食价格大涨大跌现象[6]。面对这种十分复杂并带有应急性的粮食价格波动现象,着眼于经济手段作用发挥的一般性粮食宏观调控,往往难以收到如期成效。主要表现在我国粮食宏观调控所涉及到的政府部门众多,在目前法规基础相对薄弱、粮食产供销管理脱节现象一直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国内外粮食行情复杂多变,以及跨部门共享的粮食调控信息系统欠缺的情况下,常规性的粮食风险基金、粮食专项储备、经济政策等粮食宏观调控工具往往会错过最佳的调控时机。即使把握好了时机,也会因这些经济手段的固有不足及可能的运用欠当而难以收效。虽然政府直接干预粮食市场或价格同样会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及资源配置的低效率问题,但由于政府部门能找到一个处理效率与租金抽取两难冲突的解决办法,因此在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压力巨大的情况下行政手段被越来越多地用于粮食宏观调控。

3.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重心有偏差。

平抑粮食价格异常波动往往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故可以理解为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下策,而上策则是通过粮食市场化改革开放方案的顶层设计以及信息等支撑条件的改善,有效促进粮食市场流通的优化,并借此降低行政手段直接平抑粮食价格异常波动所带来的巨额成本。以《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及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5.31%为例,国家在收购环节对执行最低价白小麦政策的临时收储企业给予的各种财政补贴为每年0.054元/kg,相当于最低收购价的12%,如考虑后期集中竞价销售阶段发生的支出,我国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强制介入的财政成本会更大。但令人遗憾的是政府往往重视了针对粮食价格异常波动的粮食宏观调控,而忽略了比它更重要的粮食宏观调控环境治理。其主要理由为,我国粮食宏观调控的政策文件较多,内容过于粗放,且经常处于变化状态,容易产生理解与执行方面的短视性、偏差或随意性,而业内普遍看好且又非常基础的《粮食法》却因涉及的多方利益难以协调等而迟迟没有出台[7];有调控部门对各类粮食企业所收购的粮食数量、质量、品种、时间、地点、物流等信息掌握不准,对各类粮食企业是否按有关调控要求进行储运、吞吐等信息掌握不及时,从而使有关调控政策的针对性与快捷响应性显得十分缺乏。

四、基于农户结算卡系统推广视角的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对策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有效解决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问题需要从行政手段平抑粮食异常波动本身,以及粮食宏观调控环境治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从上面所说的最低价收购来讲,则主要是对其产生的条件及所处的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如通过更大力度的农民种粮直补与信息化建设等增强粮食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能力等。而在这里,则主要从农户结算卡推广视角对学术界探讨相对较少的跨部门信息共享对策等进行分析。

农户结算卡系统,即《农户结算卡示范管理系统》是由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的部级重大研究课题,其基本目的是通过农户结算卡实现全社会的粮食流通信息采集,准确掌握试点区农户粮食交易数量、市场价格行情、粮食流向等信息;通过采集数据的处理及交换,为有关部门实行精确的粮食宏观调控,以及农户按商品粮数据发放种粮补贴等提供准确依据等。2010年,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粮食局与奔牛镇人民政府等在江苏省常州市奔牛镇范围内进行了该项目的联合试点,并于夏收夏种期间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农户结算卡项目初步试点的效果喜人,能真实反映粮食生产与流通的基本数据,农户结算卡项目客观公正,能够充分发挥各种惠农补贴的促进作用,农户结算卡项目真实可信,能够为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及时、准确的动态信息农户结算卡项目涵盖面广,有助于形成全方位的为农服务体系。[8] 而在这里笔者更感兴趣的是,农户结算卡系统有助于从信息化角度促进行政手段更多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优化,具体表现在:

1.农户结算卡系统使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更好地建立在发挥而非削弱市场作用的基础上

虽说现行的农户结算卡仅包括农户耕地、播种面积、品种结构、计划交售数,以及实际交售的数量、质量、时间、地点、对象、价格、货款、财政补贴等情况,但随着人们的意识提高与有关作用的日益显现,农户结算卡所能承载的信息可以涉及农户产前、产中与产后三个领域。农户产前领域信息包括农业机械、化肥、水利、农药地膜等农业生产资料需求信息;农户产中领域信息包括具体种植与相关服务等需求信息;农户产后领域信息包括农产品产后加工、储藏、运输、营销及生活消费品等需求信息。从而形成粮食宏观调控及相关服务部门充分了解并有针对性地满足农户需求的“众星拱月”效应,有助于增强农户参与粮食市场竞争的动力、能力,进而能使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更好地建立在发挥而非削弱市场作用的基础上。

2.农户结算卡系统有助于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多环节协同

由于农户结算卡能准确掌握农户交售粮食的数量、质量、价格、时间等具体数据,因此能真正地按图 1所要求的那样进行一体化的粮食生产调控、流通调控与消费调控,特别是有利于做到按农户交售粮食的数量与质量进行财政直补等,并借此改变“种粮收入长期偏低严重制约着市场机制的增强”的不利格局,从有关条件的创造上促进粮食宏观调控效果的改善(参见表4)。

注:①根据粮食流通信息化解决方案[9]与有关调研整理而成。

②种粮农户的能力与相关部门服务成正比。

3.农户结算卡系统有助于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缺陷的矫正

防止粮食宏观调控多主体难以协调的关键是实时、准确地掌握我国粮食收购情况,包括收购主体、对象、价格、品种、数量、质量、地点、货款、补贴与进度等。由于通过农户结算卡系统能快捷有效地掌握我国粮食生产与流通的总体情况,以及国有粮食企业实际收购、储存、销售及地区分布等情况,因此它有助于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缺陷的矫正,从而为政府统筹考虑粮食收购、价格调控与行政监督等奠定重要的数据基础。

五、结论与建议

我国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呈现出非降反增之势,相关负影响也日益明显,需要从行政手段平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本身,以及相关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协同努力。由于农户结算卡系统可以使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更好地建立在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有助于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多环节协同与缺陷矫正等,为此理应得到国家有关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但令人遗憾的是,农户结算卡系统项目因涉及到的多部门难以协调而致使进一步试点过程中的每斤稻谷2分钱补贴没有落实等而被中止,进而影响了对有关农户种粮、售粮等年度(一年两季)数据更为重要与必要的掌握。为此建议国务院把农户结算卡系统的进一步试点与推广作为改进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事项来抓,并尽快落实期间所涉及到经费拨付,以及相关软科学研究、政策配套调整与建设等费用开支;由发改委牵头对既已试点的农户结算卡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深度挖掘与系统提升,形成我国农户结算卡项目的推广规划,并在此基础上优先考虑对分散在公安、财政等许多部门的土地面积、农户住址、身份证等农户信息进行整合式管理,以方便农户结算卡项目的实施及其对行政手段参与粮食宏观调控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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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政策研究范文5

关键词:中小企业;股票市场;银行贷款;民间信贷

2008年经济危机过后,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开始转变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由“稳健”转为“积极”。货币政策:从紧缩向适度宽松转变。国家采取适度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就是为了能够推动国民经济平稳健康的发展。当前,我国处于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阶段,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保证国民经济完成平稳过渡是当前工作的重点。中小企业有望成为新的国民经济的增长点。中小企业又称中小型企业或中小企,它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上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但与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的重要角色所不相称的是,在融资方面存在的困难。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在新的宏观经济政策下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转的是否得到了改善呢?中小企业外部融资体系大概由三部份组成,股票市场,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当前宏观经济政策下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是否得到了改善进行分析研究。

一、股票市场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上市融资。目前,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有797家,创业板上市公司511家,上市已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见图一:

由上图可知,上市融资的中小企业越来越多,这说明上市将成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趋势。但上市融资也有着致命的缺陷,企业想要上市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中小板为:(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创业板为:(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且营收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营收同比增速不低于

30%。而我国的中小企业大部分都不能达到这些条件。

二、银行金融机构

与股票市场相比,银行贷款的的限制较少,门槛较低,因此受到中小企业的青睐。但由于中小企业抵押担保物少,信用等级低达不到银行要求,相同的一笔钱贷给中小企业需要比贷给大企业承担更大的风险,银行实行惜贷政策,导致中小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国家在不断地出台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优惠政策,健全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在内的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体系;完善三级信用担保、互助担保、商业担保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组数据更能直观的说明中小企业的贷款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中国工商银行中小企业期末贷款余额由2012年的18400.76亿元上升到了2015年的18832.08亿元。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年末贷款余额由2012年年末的7454.53亿元上升到了12778.79亿元。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融资的最主要的方式,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扶持力度,中小企业的贷款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三、民间信贷

与股票市场上市融资和银行贷款相比,民间借贷有着天然的优势。手续简单,节省时间,达成协议很快就可以拿到资金;担保要求低,基本不需要担保;借款金额还款时间都比较自由。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其中又有一些新的弊端:(1)民间借贷具有盲目性、不规范性、不稳定性,容易引起债务纠纷;(2)民间借贷一旦发生欠债不还,很容易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3)民间借贷的利息高昂,偿还困难,一旦难以偿还贷款可能会导致刑事犯罪。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是否得到了改善?答案是肯定的,首先,从规模上来说,截至至2014民间借贷的规模达到了五万亿。其次,从国家监管上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范民间借贷,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结论:当前,银行贷款还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银行贷款环境的改善将使中小企业获得更多收益。国家在不断的规范民间信贷,随着民间信贷的规范化,它对中小企业的推动作用将不亚于股票市场和银行贷款。综上所述,在当前的宏观经济政策下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改善,但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道路上,我国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宏观政策研究范文6

[关键词]宏观经济政策;股价波动;GARCH模型

[DOI]1013939/jcnkizgsc201611018

股价波动是股票经营的必然现象,在频繁的股价波动中股票市场发挥着基本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同时也保持其合理的流动性。但相对于我国经济7%的增长速度,过于频繁且剧烈的股价不合理波动对经济体系会产生一系列不良后果。从微观角度看,投资者会失去对相关基础规律的判断,无法正确把握股市的涨跌起伏,增大了投资风险。从宏观角度看,股票市场作为国民经济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异常的波动会加大整个经济体系的系统风险,使投机性增强,削弱了资源配置功能。股价的暴涨暴跌无疑加大了国家有关部门宏观调控股市的难度,降低了政府利用宏观经济政策调节股市的效率。基于此,研究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对中国股市波动性的影响,有利于加强政府对股市的管理和控制,提高股市的监管力度,进而促进股市健康、平稳、持续的发展。

1理论研究

宏观经济政策对股票市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两个方面。

在货币政策对股市的影响的研究主要是考察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对股市的影响。钱小安(1998)以经典静态回归方法为基础,对1994年3月至1997年2月间的货币供应量和股价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研究,发现沪深指数与M1同向变化,与M2相关性较弱,且不稳定。刘核桑2004)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货币供应量与股价之间并不存在长期的协整关系,但M1的变化对股价的变化有明显的影响,股价的变化对M0的变化有明显的影响。Thorbecke,Alarm(1994)利用1974―1979年的原始数据,发现股票收益和联邦基金利率之间存在显著的逆向联系。Bomfim(2003)采用了GARCH模型,分析货币政策宣布与股市变化之间的关系,发现股市大幅度的波动都是受短期决策的影响,而定期规范性政策的宣布对股市的影响不大。

财政政策对股市的影响可以从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探讨,具体包括政府购买、国家预算、税收和国债政策,而其中印花税对股市有直接调控作用。国外关于印花税调整对股市影响主要是考察印花税调整是否有利于抑制股市投机,据此分为三个派别,分别是波动抑制论、波动增强论和波动无关论。国内方面,范南、王礼平(2003)运用统计研究、事件研究和GARCH模型等方法对印花税的调整与股市收益率波动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发现印花税上调增加股市收益波动性。聂柯(2009)从印花税出发分析宏观经济政策对股市的影响,认为从短期和中期看,印花税可以作为调控股市的有效工具。但是在我国股市长期健康发展的角度看,不能利用频繁调整印花税的方法来调控股市。

2宏观经济政策对股市影响的实证分析

21模型确定

通过观察上证综合指数走势图(见图1)可以看出,中国股市存在明显的非规律波动性,为了解决可能出现的异方差问题,利用GARCH模型来研究宏观经济政策对中国股市的影响。

在上述模型中,srt表示第t期上证综合指数月收益率,i表示收益率的滞后期数,j表示移动平均项的滞后期数,均值方程(1)表示第t期收益率线性依赖于前i期收益率和前j期移动平均项。ht表示条件方差,ut为独立同分布的随机变量,ht与ut互相独立,ut为标准正态分布。m表示残差平方项的滞后期数,l表示自回归项的滞后期数,Xk表示国家实施的第k种政策。由于政策影响存在时滞效应,所以选择滞后一期的政策作为条件波动性的解释变量,ζk表示上一期的第k种政策对本期股市条件波动性的影响程度。

22股市指标的选取

考虑到股价指数开始于1991年,时间跨度较短。又因为1998年12月《证券法》的执行以及11月国家对央行的机构框架的改革,央行取消了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控制,采取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更灵活地调整。因此本文选择2000年1月至2015年9月作为样本区间,并以Pt作为第t月上证综合指数的平均收盘指数。在估计时以上证综合指数的月收益率作为考察变量,为了减少误差,对月收益率进行对数处理,收益率的计算公式:sr=lnPtPt-1。共189组数据。数据来自东方财富网,且均采用Eviews和Excel进行处理和检验。

23宏观经济政策指标的选取

231货币政策指标的选取

货币政策包括货币供应量的调整和存贷款利率等。根据研究目标和数据可得性,本文选择货币供应变动量(M2)和一年期存款利率变动量(r)作为货币政策变化的度量指标。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局网站。

232财政政策指标的选取

财政政策中印花税对股市有直接调控作用,因此,本文以证券交易印花税率变动量(sd)作为财政政策变化的度量指标。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局网站。

24描述性统计分析

图3可知,上证综合指数月收益率序列偏度为03308,大于0,说明序列分布有长的右拖尾。峰度为35915,高于正态分布的峰度值3,说明收益率序列具有尖峰和厚尾的特征。JB统计量为62010,P值为00450,月收益率sr在较低水平下显著异于正态分布。

25数据平稳性检验

本文运用ADF法对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见表1。

表1检验结果变量ADF统计量1%临界值P值结论sr-87324-3465200000平稳M2-17489-3465204051平稳r-62277-3465400000平稳sd-136382-3465200000平稳

从表1可以看到,上证综合指数月收益率(sr)以及货币供应量(M2)、利率(r)和印花税率(sd)序列都是平稳序列。

26协整检验

为了解释各变量间是否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需要对各变量进行协整检验。本文的模型分析中有4个变量,因此采用JJ检验方法,对sr、M2、r、sd分别进行协整检验,检验结果见表2。

27ARCH效应检验

271滞后阶数的选择

从图4可以看到,自相关图和偏相关图都具有拖尾和一阶单峰特征,这表明可以建立 ARMA(1,1)模型;同时,滞后多阶的自相关系数和偏自相关系数相对较大,这又表明可以建立ARMA(3,3)模型。通过模型的回归结果得到,只有ARMA(1,1)模型的自回归项和移动平均项系数是统计显著的,因此选择ARMA(1,1)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即 GARCH 模型中的均值方程(1)可以更确切地表示为:srt=c1+φ1srt-1+γ1εt-1+εt。检验结果见表3。

272ARCH-LM检验

前面的描述性统计表明,上证综合指数月收益率序列不服从正态分布,其波动存在集群性特征。利用ARCH-LM检验方法进一步检验残差序列中的自回归条件异方差特性,检验结果见表4。

28模型选择

对不同的ARCH 类模型进行回归,比较AIC值以及各统计量的显著性,GARCH(1,2)系数显著性最好的条件下具有最小的AIC值。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建立如下模型:

srt=c1+φ1srt-1+γ1εt-1+εt

εt=utht

ht=k+α1ε2t-1+β1ht-1+β2ht-2+ζ1M2t-1+ζ2rt-1+ζ3sdt-1

29实证结果

利用上述实证模型,可以得到表5。

3实证结论及分析、建议

通过实证分析可以得出,在国家利用宏观经济政策调控市场时,其利率和印花税率的调整对股市产生显著影响(在5%水平上显著),而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对股市波动的影响并不显著。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M2一直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且较均匀的变动。虽然货币供给量的提高可以刺激股市,但是微小的变动幅度不足以改变股市的波动趋势,因此货币供给量的变动影响不显著。利率和印花税率进行了有限次数的调整,利率的提高会导致股票价格波动显著减小。当利率提高时,投资者获取资金的成本提高,因此部分风险规避者选择将资金存入银行以获得较高的无风险收益,不少投资者会将进入股市的资金收回,使得股市的资金量减少,股票价格的波动性也随之减小。当利率降低时,获取资金成本的降低会使大量资金投入股市,股市货币数量增多,股票价格的波动性也就增大。理论上,当股市剧烈上涨时,可以通过上调印花税率来遏制其上涨;急剧下跌时可以通过下调印花税率来推动其上涨。但实际中随着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印花税率的提高意味着卖出股票时成本提高,出于谨慎操作卖出有所减少股价可能上升。另外2007年5月30日大幅上调印花税后,中国股市在印花税上调后的首日下跌65%,但是不久重新步入升势,直到10 月中旬创历史新高;2008年4月24日下调印花税,上证指数在短暂上升后,在当年11月初跌幅过半。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中国股市存在许多的噪声交易者,他们更看重于股市上涨期间的预期收益和股市下跌期间的损失情况,而忽视了印花税率调整所造成的成本增加和减少,而印花税率都是顺应市场情况而变动,因此印花税率的变化对股票价格波动性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

基于本文的研究结果,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合理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符合中国股市的发展状况的政策,以提高调控股市的效率,保障股市稳定、持续的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股市信用交易制度,减小噪声交易者对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使得股票价格能够充分反映真实信息,提高股市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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