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文化的标志范例6篇

非遗文化的标志

非遗文化的标志范文1

关键词:茶叶;地理标志;文化遗产;五峰茶;武陵山片区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4)13-3204-03

Cultural Heritages an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of the Wufeng Tea

in Wuling Mountains

TIAN Min1,2,SUN Zhi-guo1,DING Guang-ping1,LIU Zhi-yang1

(1.Research Centre of Cultural Studies on Southern Hubei Province, Hube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Xianning 437100,

Hubei, China;2.College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 China)

Abstract: The status of cultural heritages an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of Wufeng county was reviewed, amd some measures and advices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tea;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cultural heritage; Wufeng tea; Wuling Mountains

为抓住历史机遇,积极主动作为,推动武陵山区加速发展,探索科学发展途径,2011年5月,国家颁布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将武陵山区等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今后十年扶贫攻坚主战场,并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开展扶贫开发攻坚。为积累以跨省片区为单元组织大规模扶贫攻坚的经验和方法,中央决定在武陵山片区率先开展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武陵山片区包括湖北、湖南、重庆、贵州四省市交界地区的71个县(市、区),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于一体,是跨省交界面大、少数民族聚集多、贫困人口分布广的连片特困地区[1-3]。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属于湖北省宜昌市,是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新阶段扶贫攻坚主战场武陵山片区,也是“2013年度全国重点产茶县”(排名16),被称为“2011年度全国十大生态产茶县”,先后被国家林业局、中国茶叶学会分别授予“中国茶叶之乡”、“中国名茶之乡”。该县采花乡为“湖北省十大茶叶名乡名镇”,采花毛尖是 “湖北名茶第一品牌”。

五峰茶叶种植历史悠久,茶文化底蕴深厚[4]。茶叶是该县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税并具有区域特色的支柱产业,是产业扶贫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此,本文分析了武陵山片区五峰茶叶的地理标志与文化遗产保护对策。

1 五峰县茶叶的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世界贸易组织TRIPS协议规定的七种独立的知识产权之一,为多哈回合知识产权谈判的三大议题之一[5,6]。利用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可以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农业区域品牌化发展[7-9],促进农村扶贫开发[10,11]。

1.1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

国家工商总局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始于1995年,全国现有1 889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其中,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茶叶专业经济协会注册了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五峰绿茶”,其注册号为9901302。

1.2 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业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始于2008年,全国现有1 485种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茶叶专业经济协会登记了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五峰宜红茶”。其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所辖的采花乡、五峰镇、渔洋关镇、长乐坪镇、仁和坪镇、湾潭镇、傅家堰乡、牛庄乡等8个乡镇。

1.3 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尚未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目前存在三个主要系统,其中,国家质检系统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始于1999年,全国现有1 280种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含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但是,五峰县茶叶尚未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未能跨行政区域突出品牌类文化遗产“宜红茶”。宜红茶因由宜昌集散、加工、出口而得名,是我国历史上十大红茶品种之一,是品牌类文化遗产。其原产地位于武陵山系和大巴山系的湖北、湖南三市州(湖北的宜昌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的常德市)二十余县,是我国历史悠久的著名茶区。其中,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为宜红茶主产区之一。但没能跨行政区域,与二十余县共同突出品牌类文化遗产“宜红茶”。

3)地理标志茶叶缺乏国家质量标准。保护与利用地理标志这种无形知识产权,必须对其载体地理标志特产有严格的质量技术要求,制定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然而,五峰绿茶、五峰宜红茶只有一个湖北省地方质量标准《DB42/T 855-2012 五峰绿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没有国家质量标准。

2 五峰县的茶文化遗产

五峰县茶文化起源久远,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4]。其文化遗产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品牌类文化遗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

2.1 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当于“无形”文化遗产[12]。日本、韩国很早就强调“有形财”、“无形财”、“文化财”等概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10月17日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从而拉开了全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序幕[13]。

截至2013年,我国共有昆曲等30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羌年等7个项目入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然而,上述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均与茶文化无关。

《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有1 219项,只分十大类[12]。其中,与茶文化相关的有17项,主要属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传统戏剧、传统音乐等大类。然而,上述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基本上与五峰茶文化无关。与五峰茶文化相关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仅1项:五峰采花毛尖茶制作技艺。

2.2 物质文化遗产

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14,15]多为“有形文化遗产”,相当于日本、韩国的“有形财”,也就是物质文化遗产[16]。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生态博物馆、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传统村落等均属“有形文化遗产”,属于物质文化遗产[16]。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现一条距今400多年的明清古茶道[17]。这条古茶道位于五峰采花乡和湾潭镇境内,由古桥、路碑、骡马店遗址、古道遗址和摩崖石刻等遗迹组成。据考证,这条古道是明清时期五峰外运茶叶、药材等货物的通道。绵延数千里的古茶道一度是川、鄂、湘三省商贾通行、经济贸易往来和文化传播的重要历史通道。

2.3 品牌类文化遗产

历史名茶品牌五峰绿茶、宜红茶等就是品牌类文化遗产。我国没有品牌类文化遗产的专门保护系统,除上述地理标志保护外,品牌类文化遗产还可从中国驰名商标[7]、中国名牌农产品[8] 、中华老字号[18]等方面保护。

自1989年中国北京同仁堂公司“同仁堂”商标被认定为第一件“中国驰名商标”以来,共有4 498件中国驰名商标,其中,茶叶类有82件中国驰名商标。湖北采花茶业有限公司商标“采花”为中国驰名商标。迄今为止,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认定了196种中国名牌农产品,其中,茶叶类有26种中国名牌农产品。湖北采花茶业有限公司商标为“采花”的采花毛尖为中国名牌农产品。2006年商务部启动中华老字号的认定工作,分别于2006年、2010年先后认定第一批、第二批共1 128家企业(品牌)为“中华老字号”,其中,茶叶类有36家中华老字号。但五峰县目前没有中华老字号。

2.4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为保护和支援世界农业文化遗产系统,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共同发起一项旨在保护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传统农业系统项目――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19]。农业部于2012年启动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2013年确立了第一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CIAHS)名单。我国现有8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9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但上述GIAHS与CIAHS名单均不涉及五峰茶文化。

3 五峰县茶叶的保护对策

3.1 收集与整理五峰茶文化遗产

收集与整理五峰茶叶生产工艺、流程、配方、生产历史等人文因素,需要重点调查研究五峰绿茶传统制作技艺、宜红茶传统制作技艺、土家四道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古茶道、摩崖石刻、古代茶具等物质文化遗产及传统茶学知识、企业茶文化等,以系统揭示五峰绿茶与五峰宜红茶的地理标志人文因素。

3.2 研究五峰茶园富硒农业地质环境

调查五峰茶园气候、土壤、水质、茶树品种、生态农业地质环境等,重点研究靠近世界硒都的五峰茶园富硒农业地质环境,深化五峰茶叶的地理标志自然因素研究。

3.3 完善五峰茶叶的地理标志保护

在保护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五峰绿茶”、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五峰宜红茶”基础上,积极申请对五峰绿茶、五峰宜红茶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制订五峰绿茶、五峰宜红茶的国家质量标准,从而完善五峰茶叶的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系统。

3.4 传承五峰茶文化遗产

申报民俗类、传统技艺类等省级与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举办好茶文化节,加强湖北采花茶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的历史研究,认定老字号茶叶企业的“中华老字号”,发扬与传承传统茶学知识与茶文化遗产。

3.5 打造“五峰绿茶”与“五峰宜红茶”两个区域公用品牌

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①地域性;②集团性;③商品独特性。因此,应该加强五峰绿茶、五峰宜红茶的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利用地理标志品牌效应等,鼓励与支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更多企业使用其相应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在统一质量标准下对现有品牌进行整合,切实解决“多、乱、杂、弱、小、散”的现状,打造“五峰绿茶”与“五峰宜红茶”两个区域公用品牌。

3.6 认定“五峰绿茶”与“五峰宜红茶”的“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因此,应该加强“五峰绿茶”与“五峰宜红茶”的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与公用,将其打造成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进而认定其为“中国驰名商标”。

3.7 保护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五峰采花种植与土家茶文化系统”

加强“湖北省十大茶叶名乡名镇”采花乡历史与茶文化研究,调查其茶叶种植传统农业体系与茶园景观,申报“五峰采花种植与土家茶文化系统”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CIAHS)。

3.8 跨行政区域联合保护品牌类文化遗产“宜红茶”

联合宜红茶原产地武陵山系和大巴山系的湖北、湖南三市州(湖北的宜昌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的常德市)二十余县,组成跨省的宜红茶产业联盟,并共同申报宜红茶传统制作技艺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联合国内其他历史红茶产区,争取中国红茶早日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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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覃 星,谢 辉.湖北五峰古茶道[J].中国文化遗产,2011,8(3):77-79.

非遗文化的标志范文2

今天,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的命名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的标志之一。

尽管关于“非遗”的研究以及关于“非遗”保护的研究,并非始自今日,而是由来已久,而且产生了相当数量的成果;但从国家文化行政的工作层面来说,宣布成立部级研究基地,这还是第一次。我想,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新的台阶,我们民族文化事业的历史会记住这一天。

回溯近十年来“非遗”保护工作的前进路径,我们就会发现:从国家、省、市、县代表作名录的公布以及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布到我国代表性传承人的;以及随后的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立;中央和地方以及国际性“非遗”保护工作机构的建设和完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全国性“非遗”普查;“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公布;“非遗”进课堂;督导和检查机制的建立……真是一环接一环,筹划精当,章法清晰,循序渐进,不断提升,逐渐建构起我国“非遗”保护的完善的、健全的工作体系。

今天部级研究基地的命名同样是将“非遗”保护工作推向新阶段的一个标志性举措。无论是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还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都特别强调研究对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以我个人的理解,没有实事求是的全面深入的研究,就很难有反映历史本真、同时符合时代需求和未来发展规律的真正意义的保护。这样说来,研究不仅是保护工作的基础,也是保护工作的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

三千年前的一位哲人说过,思辨性研究的目的在于追求真理,实践所追求的是功业。

非遗文化的标志范文3

[关键词]舟山渔民画;衍生品;知识产权;无形财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舟山渔民画起源于唐宋时期宁波、舟山一带渔船上的饰画,通过历代传承而发展至今。进入新世纪,随着国家对海洋战略的日益重视,海洋文化的发展也迎来了新的高潮,舟山渔民画无论在文学艺术领域还是产业经济领域均得到了快速发展,物质层面的收入明显增加。然而,舟山渔民画在发展过程中,很少有学者研究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财产权问题;实际上,伴随着经济大环境的改革,关于舟山渔民画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作为一项文创类产业,倘若要在当今瞬息万变的时代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与其相关的无形财产权的保护工作显得非常重要,对其展开研究具有理论与实践价值。

一、舟山渔民画及产业概况

舟山渔民画,最初是从古代船饰画演变而来,当地渔民用画笔描绘民间传说、神话故事、海岛习俗、渔家的赶潮生活等,创作过程不受学院式规范的约束,有着大海般自由随意和朴实的鲜明个性,无论是丰富的内容题材,还是独特的海洋文艺表现手法,乃渔民艺术之典范。舟山渔民画作为典型的海洋民间文学艺术,始于上世纪50年代初期的海岛渔农村,以其艺术手段上的不真实和生活细节的真实,造型上夸张、随意和制作上的精致赢得了国内外专家和消费者的普遍认可。[1]舟山渔民画处于特殊的海岛地理环境中,其作品极具鲜明的海洋文化特色,在文学艺术领域曾获得普遍赞赏。1998年1月,文化部命名定海、普陀、岱山、嵊泗为“中国现代民间绘画之乡”。2006年12月,舟山渔民画被列入舟山市“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目录”。2012年,普陀渔民画被列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在产业经济领域,当地相关企业已经开始批量化生产具有实用价值的渔民画衍生品,如服装、手工包、丝巾、钱包、拖鞋、帽子、托盘、丝扇、靠枕、帆布袋等,这些衍生品的创造,使得舟山渔民画在当前经济大环境下不再局限于绘画作品本身的创作,知识产权经济是这一产业发展的必然。然而,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无论舟山渔民画本身的创作还是其衍生品的市场化方面,实践中逐渐产生了相应的民事经济纠纷,理论上也出现了很多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协调有关渔民画产业保护的问题,2014年4月成立了舟山市渔民画产业协会。协会的成立有助于协调全市渔民画以及衍生品的创作与保护问题。然而,由于根深蒂固的“画本位”意识以及缺乏知识产权意识,使得舟山渔民画产业发展相对缓慢,这与舟山群岛新区本身快速发展的经济趋势显得不甚协调。

二、舟山渔民画的知识产权客体

关于知识产权的客体论,在理论界尚未形成一致意见。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以“形式”为存在方式的知识。[2]也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与智力活动有关的非物质性的信息。[3]少数学者认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与知识财产紧密相关的精神权益。虽然,在学说上尚未形成通论,但关于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存在共识,即知识、信息应当是知识产权客体区别于有体物客体的本质属性。吴汉东教授将知识产权客体概括为“知识产品”,是指人们在科技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所创造出的产品,具有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创作等各种表现形式,它是与有体物相区别而独立存在的客体范畴。[4]18知识产品客体论,突出了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本身的财产性特征和交易属性,更符合我国现阶段的知识经济发展水平。舟山渔民画作为文学艺术领域所创造出来的产品,它的客体产生于文化与艺术的精神领域,是渔民画家绘画技艺的创造物,表现了客体的非物质性;衍生品的创造是在渔民画本身基础之上额外付出创造性劳动而成。然而,无论是渔民画本身抑或是相关衍生品,它们在被创造出来后,精神领域的知识信息依附于外在物理媒介,这种知识产品借助外在媒介物参与市场交易,符合商品的表象属性和财产性质。因此,舟山渔民画的知识产权客体应当理解为知识产品。理论界将知识产品分为三类:即创造性成果,经营性标记,经营性资信。[4]19舟山渔民画以不同知识形式存在时,相应的知识产品也表现不同。当创作者通过绘画以线条、色彩的方式勾勒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造型的艺术作品,属于最原始的一类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系创造性成果。我国《著作权法》对此类知识产品客体进行著作权保护。此外,由于渔民画存在相关衍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渔民画产品会存在关于商标权保护或者地理标志的认定,其知识产品应当明确为一类经营性标记,主要用以区别产品的来源或者企业的经营性资信。我国《商标法》对此类客体予以商标权保护。而当一些具体的衍生品寻求合法的垄断性权利时,试图以“公开换保护”,其产品涂绘外形的美感会使设计者寻求专利权保护,此时的知识产品应当明确为一类工业技术,属于创造性成果的范畴。我国《专利法》对产品外观设计客体进行了保护。在上述各种知识产权保护类型中,各自存在优缺点,应当根据不同的市场阶段和市场需求,在合理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选择性适用。

三、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类型

一般而言,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与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涉及广泛的产业领域,是一种具有实用价值的无形财产权,专利权与商标权是工业产权体系的典型代表。舟山渔民画及相关衍生品属于智力劳动成果,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类型可以为其提供基础保护。然而,由于不同客体的侧重点有别,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所提供的保护具有不同的特性。著作权系自动取得,但是其权利凭证的举证较难,尤其是渔民画作品,在没有履行版权登记的情况下,很难认定其真实的创作者。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标记,申请商标权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商标权证书较为直观,但是商标权或者地理标志权的审批周期较长,通常需要经历数年时间。外观设计专利权侧重于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的结合,体现了工业产品的外观给人的一种美感,权利的专有性最强,审批周期也仅为几个月,但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审批程序仅为初步审查,授权后有可能因侵权纠纷而经历无效宣告程序,权利本身稳定性不强,其对设计方案的新颖性与创造性程度要求较高。

(一)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关于渔民画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传统画作本身的作品问题,二是墙壁渔民画的作品问题,三是渔民画动漫作品的问题。传统渔民画的画作本身通常采用较为鲜艳明亮的色彩绘制在特殊的纸张或者平面布料上,利用线条、色彩等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艺术作品,创作过程当中体现了作者独创性的智力成果,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属于一种美术作品(worksoffineart)。由于著作权的“自动保护主义”原则,这一权利渊源并不附以任何登记备案手续,只要创作完成,作品就自动产生著作权。[5]然而,自动产生的著作权在涉及权利纠纷时的举证较为困难,为此应当鼓励包括美术作品在内的作品办理版权登记手续,这一自愿登记行为有利于固定著作权的权利性证据。从功能上看,版权登记是实定法对自然权利的确认,具有维护交易安全,公示权利状态,保护著作权人利益的作用。[6]墙壁渔民画相较于传统的纸面渔民画,墙壁渔民画改变了作品的外在表现媒介物,但在当前著作权法理框架内,仍然应当定性为美术作品。由于绘制在他人房屋外墙壁面,因建筑物表面须经受风雨侵蚀或者建筑物拆毁,故而容易出现物权与著作权冲突的问题。然而,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附着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只是前者的物理表现。作品是信息,它的附着物可能会丢失或灭失。[7]为了避免著作权因物理载体变化而失去载体表现,应当建议作者将墙壁渔民画以摄影图片或照片等相对稳定的媒介形式进行保存,并以这些摄影作品完成版权登记。当然,如果不是作者的摄影者利用摄影器材将房屋外墙壁面的渔民画拍摄成图片,该摄影者是否对这些以渔民画为摄影背景的照片享有著作权呢?依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以及法理精神,如果摄影者利用自己对光线强弱的把握、画面角度的设计与取舍、感光时间的确定、背景的有意识利用等完成反映自身认识的摄影作品(photographicworks),摄影作品中包含了反映其构图、构思的摄影精神,且渔民画仅仅是整个摄影作品思想的构成要素之一时,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8]反之,若摄影没有体现摄影者的主观创作认识,仅仅是对客观渔民画本身的机械记录与简单复制,则因为缺乏独创性而不构成作品,这些照片的传播与使用需要获得相应墙壁渔民画作者的许可。对于渔民画动漫作品的问题。通常而言,创作者基于某些优秀的渔民画作品,通过加入故事剧本并配以音乐,使静态的画作成为动态的动漫影片;或者,对于一些知名的渔民画人物形象,对人物角色赋以寓意、加入剧情,使原本停留在纸面的人物动态化,利用计算机处理技术,最终输出为动漫影片。对于这些动漫作品(animationworks),应当定性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动漫作品内的动漫角色可以是原创性的虚构形象,也可以是对已有形象的再创作。[9]在创作这一动漫作品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动漫作品对渔民画本身的依赖程度,妥善相互之间的著作权问题。若动漫制作人完全是独立应用计算机技术将渔民画惯用的明亮色彩等工艺用计算机绘图工具予以表现,制作了具有传统渔民画风格的动漫影片,制作者应享有完全独立的著作权。或者,该动漫作品只是因为渔民画中的人物形象受到了启发,其余一系列编剧、配音工作都与渔民画作者无关,也应当认定该动漫作品具有独立的著作权,权利行使不需要征求渔民画作者的同意。反之,若动漫作品保留了渔民画作的基本内容,仅在表现形式上有改变,即将纸面的多张连续的渔民画,利用计算机技术输出为动漫作品,使其中的人物形象可以在多媒体播放设备中连续动作。对于此类动漫作品,则应当认定为演绎作品(derivativeworks),是在原作基础上经过独创性的再创作而产生的作品。演绎作品虽然具有独立的著作权,但在具体使用时受到部分限制,即动漫作品在创作初始,应征得原来渔民画作者的许可,且在行使该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渔民画作品的著作权。

(二)地理标志商标权保护

在现行《商标法》的规定中,地理标志(geographicalindications)可以体现舟山渔民画在此类知识产品保护形式的特殊属性。地理标志具有知识产权的某些属性,如专有性、客体的非物质性等,因此被纳入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体系。地理标志所标示的产品具有某种与其他地方同类产品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是由生产这些产品的地理区域所具有的独特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10]从地域的不可更换性而言,舟山渔民画符合地理标志权保护。首先,舟山地区特殊的群岛地理环境导致文化上的交流相对缓慢;渔民依赖于海洋环境且以捕鱼为生,将内心的良好祝愿通过绘画予以表达,渔民画渐成创作体系,这与舟山群岛特殊的自然环境存在极大关联。其次,舟山渔民画经历了长期的人文积淀,尤其是近七十年的发展,画风已经形成了鲜明的海岛文化特色,其颜料之明亮、构图之大胆、形象之奔放等品质与内地的“金山农民画”等的画风存在很大不同,其主要原因在于舟山群岛深厚的海洋人文环境。最后,舟山渔民画分布在舟山群岛海域范围内,以舟山本岛、岱山岛和嵊泗列岛为主,但在隔海相望、人文相近的宁波地区却未曾出现此类特色鲜明的渔民画作品以及衍生品产业,舟山渔民画的分布地域具有特定性。因此,舟山渔民画在理论上可以纳入地理标志的保护框架。实际上,由于地理标志产品的特殊品质通常与产地的人文因素密切相关,通过地理标志保护舟山渔民画,也可以推广当地优秀的海洋历史文化。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均有权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和认证,国家工商总局侧重对知识产权标记的保护,国家质检总局主要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过程及相关标准进行认证。关于知识产权标记的保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它们所赋予权利人的都是一种私权。由于舟山渔民画尚未形成规模化产业,缺乏具备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宜采用注册集体商标的保护方式。目前,地理标志的申请主要采取“地名+产品名称”的模式。[11]地理标志既是产地标志,也是产品质量标志,更是一种知识产权。为了进一步提升舟山渔民画的知名度、整体规范舟山渔民画的创作及产业现状,舟山市渔民画产业协会应当作为申请人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关于“舟山渔民画”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申请,并规范作为会员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地理标志的相应标准。此外,按照双轨制保护的要求,为了保障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关于舟山渔民画本身及衍生品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尚需要另行提出渔民画产品质量标准的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协会提出申请,并征求相关部门关于地域保护范围的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的,批准相关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当地从事渔民画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记,应当结合产品实际情况,另行提出申请,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专属保护。

(三)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

当前,从事渔民画衍生品的文创企业设计了渔民画服装、渔民画手工包、渔民画丝巾、渔民画钱包、渔民画丝扇、渔民画帆布袋等,这些衍生品的外观以渔民画为主题,有别于纯美术作品的创作,渔民画衍生品的设计者不再局限于某种绘画创作思想的表达,其主要为了满足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装饰美感感受而进行的创作,产品本身具有实用性,迎合了市场需求,且该类衍生品能实现工业化批量生产。[12]根据《专利法》第2条第4款的规定,对于此类渔民画衍生品,可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畴。所谓外观设计(industrialdesign),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权利保护边界较为清晰。根据现有的民事法律制度,包括渔民画衍生品在内的实用艺术品,其本身受到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双重保护,权利重叠具有正当性、合理性。[13]通过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渔民画衍生品的方式极为有效,能适应快速变化的现代产业经济模式。首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获得采取以公开换保护的原则,若设计方案符合授权条件,通过将设计方案公开,授予其十年的专利权。在这有效的保护期间内,权利人可以寻求适当的产业计划,通过实施专利以收回投资,平衡社会利益与私权利益,有助于设计方案的推广应用,追求专利制度试图实现的权利与义务相平衡之目标。[14]专利权保护的公示性较强,相对于自然产生的版权而言,专利权本身的证明较为客观。其次,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内部审批程序的改革,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程序基本控制在三至四个月,相关市场主体在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便可以开始产品的制造以及生产。对于外观设计精美的渔民画衍生品,采取这种“产品未动、专利先行”的市场经营模式,不但可以迅速抢占本行业市场,而且在获得授权后,可以有效打击侵权行为,以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再次,舟山当地从事渔民画衍生品的企业规模较小,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可以享受申请费、年费的减缴优惠;此外,在具有相当数量的专利权时,企业和个人可以依据当地政策获得一定补贴,这些专利领域的措施可以减轻渔民画文创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成本。最后,由于市场发展过于快速,当有些外观设计出现滞后性时,权利人可以选择放弃专利权,程序上较为便捷,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专利年费支出。因此,采取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渔民画衍生品,这在知识产权整体框架中保护力度最强,程序较为便捷,完全符合处于起步阶段的舟山渔民画衍生品产业市场的整体利益。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theIntangibleCultureHeritage)是指在特定社区世代相传的、作为该社区的文化和社会特性组成部分的知识财产。[1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特殊联系,有学者从知识产权文化视角出发,认为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特定社会或者民族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逐步形成的特定知识产权文化,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应当纳入知识产权法保护。[16]少数学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人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法会将其私有化,这将给后世人类使用这种知识造成法律障碍,故应当放弃知识产权理论。然而,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人类共同财产的观点,可能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掠夺现象,这对历史悠久的国家和地区是不公平的,甚至于理论相抵触。主流的观点从民法私权角度认为,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群体性并在传承过程中不断发展形成,私权的排他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性存在冲突,但是,私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可以避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置于公有领域任其自然发展而产生淡化、贬损或消灭的危险处境。[17]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体是民间文学艺术,是特定社区集体成员智力劳动的成果,是无形的、抽象的信息或者知识财产,应当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畴。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艺术以及知识产权之间,存在交叉重叠之处。民间文学艺术若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许多民间文艺作品与知识产权法特别是著作权法名称相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许多类别都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18]从权利保护的出发点而言,著作权、专利权等主要从个体范畴的财产和权利意识为着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侧重于社区或特定社会文化的财产与权利主张。从社区或特定社会文化区域的财产权利意识角度而言,舟山渔民画应当被划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舟山渔民画主要存在于舟山群岛特定地域范围内,渔民画的画风与舟山群岛特有的海洋地理环境存在紧密联系,属于特定社区的范畴;其次,渔民画最早及于唐宋时期舟山和宁波一带的船饰画,至上世纪50年代形成一定规模并传承至今;最后,渔民画经历了长期的文化积淀,形成了传统文化产业与现代衍生品文化产业相结合的现象,但其本质仍然是渔民画的工艺和传承,被外界视为舟山特有的海洋民间文学艺术。民间文学艺术是以其所包含的信息为最终价值所在的无体物。[19]创作集体通过渔民画将欲求表达的信息进行传承更替,将舟山渔民画这种民间文艺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符合学理要求,而且符合法律的规范。舟山渔民画在法律定性上,可以认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第2条规定的传统美术作品。在具体保护方式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44条规定,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相应法律。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未明确在知识产权部门法中,其本身也没有形成完善的财产权保护体系,必须落实于特定的知识产权单行法律。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很多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且与知识产权的传统理论不相融合,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时间难以确定,权利主体不明确,保护期限要求长等问题的明确,有待于今后立法,主要是知识产权部门法的自我理论更新,及时吸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理念。

五、结语

舟山渔民画以及衍生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主要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注重从特定地域或者社区整体环境出发,试图在宏观上对相应的知识财产予以保护;著作权、普通商标权以及专利权的保护方式主要强调对个体智慧财产以及利益的规范保护,虽然地理标志权也试图对特定地域范围内关于产品来源的标记进行保护,但其本质仍然是私权保护。从权利适应性的角度来看,著作权保护是渔民画创作者最本源的保护渴求,实现保护的程序相对简便,但随着多媒体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著作权保护当中出现很多新问题,有些新问题处于立法的盲区,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商标权保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规范舟山渔民画产业的商品来源与质量标准,在这一点上,申请集体商标或地理标志权以及在适当时候申请证明商标,对于提高各市场主体的渔民画产业质量与标准而言,是一项切实有效的保护方式。专利权的公示性是知识产权保护框架中最强的,也是渔民画衍生品批量化、市场化的最重要的保护方式,伴随着国家关于专利审批程序的改进,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获得程序较为便利,这对渔民画衍生品的外观设计保护是极为有利的。然而,由于舟山群岛特定地域范围,关于专利权保护的民众意识普遍不强,关于衍生品外观保护的认识更是缺乏,在专利法规的普及上仍需要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法制度体系具有开放的、动态的、不断创新的本质属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传统知识产权框架而言是一个新概念,在学理上需要两者不断融合与概念修正,最终推动立法程序。[20]当前的渔民画保护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是宏观保护与意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以作为舟山渔民画宏观知识产权战略的组成部分,将渔民画纳入其中,可以显著提升渔民画在无形财产中的定位,获取资助经费,鼓励个体从业人员加强渔民画的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整体渔民画的传承和产业发展。在涉及具体的权利保护与侵权救济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舟山渔民画的保护仍然要落实到具体知识产权领域,如著作权、专利权以及商标权领域。2017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公开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其中对知识产权专门规定:“紧扣创新发展需求,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21]可以预期,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以及浙江自贸区的双重战略背景下,舟山渔民画产业将会在更高的平台上得到更快发展,而这完全离不开对其知识产权的开发与保护。关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市场主体应当以市场发展的趋势为依据,以最大限度地发展舟山渔民画的知识经济为原则,从自身产业现状选择这些保护方式时,应当理性选择、科学布局,政府和行业协会应当及时做好统筹与引领工作,强化企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知识产权的综合能力。当前,舟山渔民画的产业发展形势处在瓶颈期,迫切需要通过某种新的经济模式促使其变革。知识经济是新世纪发展的一种趋势,知识产品是知识经济的内在品质,知识产权保护则是知识经济良好发展的外在手段。舟山渔民画产业应当纳入知识经济发展框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可以同时提升渔民画的无形财产价值与有形财产价值,渔民画产业将不再局限于传统“画本位”经济模式,可以主动对接知识经济发展新常态,最终促进舟山渔民画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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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崔艳峰.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正当性[J].学术交流2012(10):59-62.

非遗文化的标志范文4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目标之一,同步计划、同步设施、同步考核。出台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调整成立了局长汪颖晖为组长,副局长吕志新、郑晓锋为副组长,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吕志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分管,易婷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区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并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纳入文化活动内容,制定全年的文化活动安排表,开展三下乡系列活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期间,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到各个社区、村小组,开展“春联送农家”、“社区迎新春文艺演出”、“粽意浓、暖乡情”2020年迎端午美术作品展、“送戏进校园(村)”、“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等活动。一年来,举办送戏下乡5场,放映农村电影290余场,送图书1000余册,开展“送戏进校园(村)”活动14场。结合群众性文化活动,利用农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基层公共文化场所开展低碳环保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广大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度。

二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推动生态文化繁荣发展。牢牢抓住《角山板栗山遗址保护规划》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这个契机,加大角山板栗山遗址保护规划申报力度。积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沟通、协调,使遗址公园等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并做好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宣传,积极组织非遗传承人参加全省非遗培训班,通过理论学习、观摩交流等方式,在理论和实践层面提升了对非遗保护工作的认知。大力推进非遗宣传活动。组织信江石雕、水麯果仂、齿哨、芳香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全市文博会展演,为非遗文化搭建了一个宣传展示的平台。这些工作都对丰富区历史文化内涵,带动生态文化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是大力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做大做强黄蜡石文化产业。积极做好破产重组相关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破产管理人员的对接。今年以来,召集相关部门就协调、协助做好旅游文化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组工作召开3次工作推进会。积极与局挂点文化旅游企业对接,协助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工作。8月15日在黄蜡石文化产业园举办了为期3天的黄蜡石精品品鉴交流会,共展示精品1400余件,吸引了来自河南、福建、安徽、浙江以及本省的黄蜡石协会75家,黄蜡石爱好者12000余人参加,交易成交金额3800万元,有力的促进了黄蜡石产业的发展。在推进文旅融合的过程中,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非遗文化的标志范文5

1.博物馆陈展设计要“精”。博物馆一层石器展馆和二层通史展馆陈展大纲初稿已完成,10月下旬将组织省、沧州专家、学者及我市文化名人召开“陈展大纲研讨会”,力争年底前定稿。三层__抗日战争纪念馆陈展大纲已修改完成,下一步做好纪念馆的设计规划准备工作。继续收集民间散落文物和民俗文物,为博物馆布展做好前期准备。

2.图书馆布展设计要“精”。邀请__远大、__宇东等9家设备公司对图书馆家具、自动化设备、环境装饰进行设计,下一步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认真分析对比,并据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施工方案。

1.抓准文化品牌。抢抓__协同发展机遇,加强与中央媒体的联系,从九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寻找悦之声”全民歌手大赛,邀请__、__、__*、__等国内著名的文化名人参与其中。大赛主创人员曾多次担任央视及各大卫视众多大型节目的导演,采用“制播分离”的模式与腾讯网和当地电媒体合作播出,全面提升__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十月底将完成录制工作。

9月底,组织举办第五届群众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文艺晚会,创新演出方式,__人演__事,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11-12月,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农民文艺调演,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2.找准文化方向。继续开展“文化助力美丽乡村”工程,为淀边村农家书屋配发种植业、养殖业等专业技术图书,择优配发舞蹈服装、户外音响和微视听设备;扩大农村广场舞培训班;联合乡、村两级文艺组织,采编精品节目,进行轮回演出。

3. 挖准文化人才。对全市文化专业人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人才库。组织开展公益文化大讲堂,聘请上级部门或专家对各门类专业型人才开展辅导培训。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志愿活动。引导鼓励文化人才组建__梆子、快板等文化专业团队,并进行重点扶持,发挥专业人才带动作用。

1.严抓非遗保护传承。做好全市非遗项目挖掘、整理的收尾工作,组织专门人员从基础内容到历史价值,全方位总结提炼,辑印成册,出版具有__文化特色的《__印象》。

2. 严抓文物保护。一是开展文化标注工程,对已整理的13处[!]遗存进行筛选、确定,在相应地点做好标注。二是制作“__市文物遗址分布图”,标明全市近200处古遗址、古墓、古城区、革命遗址的分布情况,并注明保护等级、坐标位置等信息。三是启动__古城遗址、__古城遗址、__城遗址、__庙遗址4处遗址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华油任四井、__城遗址、__行宫遗址、__烈士墓等4处遗址申报县级文保单位工作。四是设立一碑两牌,一碑即文物保护标志碑,两牌即警示牌和简介牌。__古城一碑两牌已设立完成,年底前完成其他重点文物遗址的设立工作。

3. 严抓《__文化志》编纂。组织编辑全面反映__文化的《__文化志》。目前大纲已编写完成,下一步将聘请专业编写人员,力争在2016年底完成初稿。

4. 严抓《__文化系列节目》拍摄。做好《__说戏》在国内主流媒体的展播,对__、__等文化名人进行拍摄,同时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进行视频整理,采取文字、图片、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展示__文化元素,彰显__文化魅力。

1.抓好文化产品开发。鼓励引导崔氏毛笔、芦苇画、古建青砖、剪纸等文化产业进行产品开发。对各文化产业项目进行走访调研。组织古建青砖、崔氏毛笔等项目参加省文化厅召开的第四届__省特色文化产品博览交易会及第六届天津滨海国际文化创意展交会,扩大企业知名度,促进企业发展。

非遗文化的标志范文6

关键词:传媒;非遗;影响;山东鲁西北剪纸艺术

1 山东鲁西北剪纸艺术是国家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山东鲁西北剪纸,是流传在山东聊城区域民间的汉族传统工艺品,其历史悠久,早在宋代就广泛流行,当时还出现了以此为生的剪纸艺人,而且技艺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虽然,山东茌平剪纸早已列入山东省级非遗项目,但是在民间传承至今的鲁西北剪纸早已跨越茌平县域,流传范围更为宽广,主要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东阿县、冠县、阳谷县和茌平县等周边乡镇的手工剪纸最为出名。

2 大众传媒对山东鲁西北剪纸艺术传播的积极作用

现代化的传播方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新的机遇。大众传媒的传播是指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ο蠖进行的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它主要依赖报纸、杂志、图书、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以及手机短信等大众媒介来完成社会功能的实现。因此,大众传媒就是以电视、电影、广播、报刊和书籍等以技术或组织特征为标志的传播手段或者向大众的信息传递。由于高科技的运用,大众传媒以其自身的特性、空间和时间优势,在传承社会文化遗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大众媒介视域下剪纸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民族价值观的强化与确认

剪纸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历经千、百年而不中断,在于它的地域性、民族性、文化认同性,民族文化始终是该民族的“根”与“源”。大众媒介积极推动了剪纸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为剪纸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起到了有效的宣传作用。上个世纪,全国只知道山东茌平剪纸有名,现在其他区县的剪纸艺术,通过大众媒介也得到更广泛的宣传和展现,进一步加强了对于各自所属地域的文化价值认同,弘扬和传播了民族剪纸类精神,丰富了剪纸类非遗的文化内涵,对提高剪纸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的的知名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2 保障民族文化的多元性和兼容性

文化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就表现为人类各族群和各社会特征的独特性和多样性。剪纸类非物质文化是非物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形成和发展本身就是一个不断传播的过程。

2.3 借助传媒数字化保护非遗

新科技与传统的技艺相结合,为山东鲁西剪纸艺术的创新和展现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这些大众媒体传播以文字、录音、录像等各种数字化方式,尽可能地客观记录和立体展现鲁西北剪纸各种图案内容,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等多媒体播出,将图像、声音、文字、色彩等多种符号的综合传播,调动音、光、色、电、图等多种元素,形声并茂、音画并见、视听结合、有情有境,使更多的剪纸爱好者和大众耳目一新。在这种媒体信息的传递方面,摆脱了原来空间上的偏狭性,使得未在场的人们也能够获得身临其境的强烈感受。

2.4 扩大受众和延长传承

大众传播媒介都拥有广大的受众,具备任何其他传播方式都不能达到的影响面。汤普森曾经指出,由于技术媒体的配置,把社会互动与实际地点分开,从而导致人们即使不在共同的时空背景下也可以互动。因此,大众媒介传播以扩大受众为目标。其所针对的对象分布范围广,散布在社会各个领域和行业以及地区。报纸杂志追求扩大购买者的数量,电视追求高收视率,网络谋求高点击率。无论是传播影响的行业跨度还是地区跨度,都是人际传播和组织传播所无可比拟的。

3 大众传媒对山东鲁西北剪纸艺术传播的消极冲击作用

在今天大众传媒话语权的笼罩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愈来愈呈现出简单、趋同和变异的趋势。从剪纸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看,近年传媒在剪纸艺术的传承传播来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3.1 大众传媒影响众多剪纸爱好和学习者,导致剪纸图案同质化倾向

从剪纸艺术的丰富性来讲,在不同的地区,由于地理、风俗、族群、历史、人文的差异,最终决定了某一地区剪纸的风格,而在风格各异的外形之内,不同地区的不同剪纸符号又反映了丰富多彩的、不同的象征内涵。同样反映的均是天、地、日、月、动物、植物等对象,但剪纸风格所表现的差异性也相当普遍。

3.2 大众传媒传播快餐文化和娱乐文化,导致剪纸艺术的生存环境愈显窘迫

大众传媒主要以报纸、杂志、书籍等机械印刷媒介和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电子媒介为主要传播媒介,这些媒介的传播的信息量比以往文字媒介大得多,而且传播的速度也快的多。这些大众媒介成批的制作和传输,巨量信息作用于大量受众,是任何人都无法躲避的。尤其是年轻人,他们的知识和信息绝大多数是通过大众传媒获得,日积月累,这些信息就在他们头脑中构造出外部世界的影像,这些影像尽管是间接的,却是这代人世界观、人生观生长的基本土壤。

3.3 媒体碎片化传播非遗信息,会导致非遗的不正常消亡

从本质上讲,剪纸作为一种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地人的生活方式息息相关,具有稳定的日常性和传承性,并与传承人群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不管是剪的喜鹊图案,还是剪的梅花,总会传达一方人的观念、知识、技能、行为方式。但大众传媒在进行报道时,往往是那些对主流话语而言“新”、“奇”、“怪”的部分受到大众媒体的关注,并通过夸张的描述、醒目的标题等手段对这些部分予以放大。而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却在传媒报道的过程中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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