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例6篇

农业公司财务制度

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1

【关键词】农业类上市公司 财务治理效率 内部因素 外部因素

农业是我国基础性产业,农业类上市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整体的其中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而农业上市公司典型的代表了农业企业,对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加速我国农业现化代进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研究农业类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效率影响因素,对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经济有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样本选取

截至2013年2月为止,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共有65家,最早的农业类公司上市时间是1993年,最晚的农业类上市公司是2009年。本文剔除ST类公司,以保证数据分析的稳定性能,以余下61家为研究对象。

表1 研究样本

(数据来源:CCER中国经济金融数据库,新浪、凤凰财经股票数据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下同)

二、提出假设与构建模型

三、实证研究

(一)描述性分析

表3 描述性统计结果

1.资产负债率的最大值为80.6%,最小值为8.3%,表明农业上市公司在利用财务杠杆进行治理时存在很大差异。

2.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标准差上下波动但幅度都较大,这说明农业类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获利能力并不稳定。

3.公司规模均值为21.32,也表明农业类上市公司发展规模较为稳定且普遍规模不大。

4.公司盈利能力平均值、标准差较为波动,但差距不算大,表示农业类上市公司盈利的能力并不是特别稳定但总体还算可以。

(二)相关性分析

相关系数r的取值范围为[-1,1],r>0表示正相关,r

表4 相关性分析结果

由上表可得,财务治理效率与资产负债率的相关系数为-0.068,二者之间为轻度负相关;与净资产收益率的相关系数为0.881,说明两者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与公司规模表现为轻度的负相关;与公司盈利能力表现为中度的正相关。

(三)回归分析

表5 回归分析结果

由上表可得,均值为328.162,残差为2.242,F值为146.356,显著性水平为0.145。

可得回归方程为:

AVE=5.740-0.088×Lev+27.843×ROE-0.188×Size+34.780×Prof

其中β1=-0.088表示,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每增加1,需要减少财务治理效率0.088,即财务治理效率与资产负债率之间负相关,验证了假设一。

其中β2=27.843表示,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前提下,净资产收益率每增加1,财务治理效率增加27.843,即财务治理效率与净资产收益率之间正相关,验证了假设二。

另外公司规模与公司盈利能力作为该模型的控制变量也与财务治理效率相关,财务治理效率与公司规模呈负相关关系,说明并不是公司规模越大财务治理效率越好,反正易造成负面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因变量呈正相关,这表明了公司盈利能力越强,越有利于财务治理效率。

根据上面的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以及回归分析,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效率和资产负债率、公司规模之间存在一定的负相关关系,而与净资产收益率、公司盈利能力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

四、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效率的优化途径

(一)通过企业内部因素优化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效率

第一,对资产结构进行优化,加速存货周转的速度,资金占用率应降低,提高企业营运管理能力。资本结构进行优化,资本结构反映合理的利用好财务杠杆的作用,缓解企业资金的压力,提升公司绩效。第二,更妥善地利用好经营者股权激励机制:股权激励是有效地且长期性的一种激励手段,同时应当撤销上市公司的货币化职务消费,建立严格的、明确的职务消费制度,这也可将使经营者通过该措施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效率。第三,股权结构决定了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即是公司财务治理的基础。适度的股权集中可以帮助提高财务治理效率。第四,应该将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发挥出来。

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2

关键词:Z-score模型 农业上市公司 财务预警

一、我国农业上市公司现状

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企业的竞争已面向世界。在农业领域,掌握世界农产品市场的多国公司(Multi-NationalCorporation)也已转变为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Corporation),其利用大型企业的集约做法,操纵世界市场,农产品出口大国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各国的农业企业不得不合并、集中和扩张,以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应对挑战。我国企业上市的历史不长,自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后,上市公司才得以迅速发展,股票发行不断扩大,到2006年末,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上升至1656家,其中农业上市公司有39家,占全部上市公司总数的2.4%。从农业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上看,其主营业务可以分为五大类,其中农业(主要是种植业)22家、林业3家、畜牧业3家、渔业7家、农林牧渔服务业4家。农业上市公司的区域分布整体上比较零散,小范围相对集中。全国有19个省、市、自治区有农业上市公司,其中新疆、湖南、山东位居前3位,分别为6家、5家、5家,传统的农业大省江西、安徽、河北等省,农业上市公司偏少,均只有1家。39家农业上市公司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农业上市公司普遍具备以下基本特征:

(1)农业上市公司资产规模较小。表现为一是市场资产规模小。到2006年第三季度,我国39家农业上市公司(除3家06年没有数据外)总资产为611.67亿元,平均每家资产为16.99亿元。其中不到10亿元的有15家,占全部农业上市公司的38.5%。二是股本规模偏小。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平均每家总股本为3.299亿股,流通股每家平均股本数1.597亿股,远低于同期国内上市公司的平均总股本与平均流通股股本。农业上市公司中股本最大的为北大荒,其股本总数也仅为16.343亿股。从总股本分布比例来看,小于2亿股的上市公司有14家,占全部农业上市公司的38.9%,在2亿股到3亿股之间的有10家,占27.8%,在3亿股到5亿股之间的有8家,占22.2%,5亿股以上只有4家,仅占11.1%。可见,我国农业上市公司无论从公司数量、资产规模还是股本规模均低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与农业的重要地位不相符,这也导致了农业上市公司在全国农业生产和发展中起不到应有的整体影响和推动作用。

(2)农业上市公司的整体效益欠佳,纷纷转型。2006年中期农业类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仅0.0548元,大大低于上市公司总体水平。由于农业本身利润低、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等特点,所以农业类上市公司普遍主营利润率不高,为维持业绩连续增长,只好转型获取其他收益,如赣南果业名为“果业”,但销售收入中酒类和农药产品占据了绝对比重,又如禾嘉股份对玉米深加工没有增加投入,而是改变了配股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进入房地产行业,导致近两年来业绩的下滑。或通过委托理财获取投资收益,但高收益与高风险相伴,如中农资源,2000年12月发行新股8000万股,共募集约4.88亿元资金,委托理财的募资就高达3亿元,结果上市半年后便濒临亏损,2006年第三季度每股收益仅为0.0018元,如今已被sT处理。同时由于改制不彻底。农业上市公司募资屡屡被大股东占用,致使效益滑坡。如sT吉发,曾与长春一汽、吉林化纤并列为吉林省标志性企业。曾为沪市30指数样本股,但被大股东拖欠巨额账款后,经营不断滑坡,最终被华润重组。又如ST中鲁B,因被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占用2.97亿元资金,连续两年亏损。2006年第三季度每股收益为-0.090元,年报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拒绝表示意见”。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大部分农业上市公司仍存在一些问题,要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补救,就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务预警系统。

二、财务预警中的Z-score模型

财务预警是一个风险控制系统,以企业财务与非财务信息为基础,通过设置并观察一些敏感性预警指标的变化,对企业经营活动、财务活动中可能将要面临的财务危机所实施的监控和预测警报,督促企业管理当局采取有效措施,寻找财务状况恶化的根源。防患于未然。起到未雨绸缪的作用。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的构成如(图1)所示。

Altman(1968)提出的Z-score模型最早运用多变量分析法探讨公司财务预警监测问题,该方法首先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计算出一组反应企业财务危机程度的财务比率,然后根据这些比率对财务危机警示作用的大小给予不同的权重,最后进行加权计算得到一个企业的综合风险总判别分Z值,将其与临界值对比即可知企业财务危机的严重程度。函数方程:Z=0.012x1+0.014x2+0.0333a+0.006x4+0.999x5

其中:X1=(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期末总资产,反映公司总营运资本的流动性。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公司的净营运资本越多,当期偿债能力越强,一个公司的净营运资本如果持续减少,往往预示着出现了短期偿债危机。X2=期末留存收益/期末总资产,反映公司的支付剩余能力。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留存收益为公司净利润减去股利支付后的余额。如果不考虑公司的股利政策等其他因素,留存收益越多,表明公司支付股利的剩余能力越强,其财务失败的风险也越小。x3=息税前利润,平均总资产,反映公司的收益率大小,衡量公司运用全部资产获取利润的能力。公司的利润不仅密切关系所有者的利益,也是公司偿还债务的重要保证,是反映公司是否财务失败的最有力依据之一。因此,模型赋予其一个较大的权数。x4=期末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期末总负债,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定性。该比率越高,债权人的贷款安全越有保障,公司的财务风险也就越小。x5=销售收入,平均总资产,即总资产周转率,反映公司全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比率越大,反映公司利用其资产进行经营的效率越高。反之。则表明公司利用其资产进行经营的效率低,从而影响公司的获利能力,增大财务风险。

Z计分模型从企业的资产规模、折现力、获利能力、财务结构、偿债能力、资产利用效率等方面综合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进一步推动了财务预警的发展。Altman通过对z分数模型

的研究分析得出:Z值越小,该企业遭受财务失败的可能性越大。美国企业的Z值的临界值为1.81,具体判断标准如(表2)所示。

三、Z-score模型在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中的应用

(一)样本公司的选取中国证监会于1998年颁布了《关于上市公司状况异常期间的股票特别处理方式的通知》,要求证券交易所应对“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实行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SpeeiTreatment,简称ST)。这里所指的“状况异常”包括“财务状况异常”和“其他状况异常”。财务状况异常主要指“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其他状况异常”主要指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基本终止,公司涉及可能赔偿金额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诉讼等情况。后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难以预料。所以选择“财务状况异常”的ST公司进行样本分析。本文将ST公司界定为财务状况异常公司,选取沪、深证券交易所截至2006年底的所有农业上市公司,共39家,其中11家财务异常公司,28家财务状况正常公司。

(二)Z-score模型农业上市公司进行警度分析如(表3)所示:其中*ST华圣、ST生态、*ST大菲三家公司股票分别于2005年8月5日、2003年5月23日、2005年9月21日被终止上市。由于其资料不祥,所以将其剔除。

(三)实证结果分析从财务状况异常的ll家公司来看,Z-score模型能较好的预测其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但从28家财务状况正常的公司来看,多数公司根据其判别临界值,被不同程度的判定为含警公司,只有少数几家被判定无警。这与我国目前农业上市公司的现状并不相符,虽然我国农业上市公司起步晚,规模小,受自然环境和体制的约束较多,发展速度慢。近年来我国正在加大对农业公司的扶持力度,给予特殊优惠政策,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表明政府对农业的高度重视,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已经迈入一个新的开端。可见,Z-score的判别值,相对于我国农业上市公司而言偏高,因此,公司在运用该模型进行警度判别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对其进行调整。

四、结论

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3

近年来,农业上市公司实施多元化经营的现象日益普遍,给企业财务风险带来了一定影响。本文立足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现状,对多元化经营对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积极和消极影响进行分析,从而得出保持农业业务主导地位、优先选择相关多元化、谨慎选择新业务、加强财务管理四个方面的对策建议,以帮助农业上市公司合理运用多元化经营战略,推动企业发展。

关键词:

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财务风险

一、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现状

截止至2014年底,我国沪深两市共有40家农业上市公司,均为部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我国整体的农业经济和各地区农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为了分散经营风险和提高绩效而纷纷开展多元化经营。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30家农业上市公司实行不同程度的多元化经营,占农业上市公司总体的75%,多元化经营现象非常普遍。农业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农业(狭义概念)、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房地产业、商业贸易业等。其中,涉及农业(狭义概念)的公司最多,为18家,占农业上市公司总体的45%,包括雏鹰农牧、隆平高科、登海种业、荃银高科等;涉及食品加工业和食品制造业的有18家,包括好当家、壹桥苗业、东方海洋、獐子岛,占总体的45%;涉及畜牧业的为12家,包括福成五丰、西部牧业、华英农业、罗牛山等,占总体的30%;涉及渔业的有10家,包括好当家、开创国际、国联水产、东方海洋等,占总体的25%;涉及商品流通业的有9家,包括獐子岛、中水渔业、北大荒等,占总体的22%;涉及林业的6家,包括福建金森、景谷林业、香梨股份、永安林业等;涉及饲料加工和屠宰业的分别有3家;而涉及餐饮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的分别有2家和4家。可见,我国农业上市上市公司多数延产业链条方向进行延伸,进行相关多元化经营,而进行非相关多元化经营的公司则较少。农业上市公司经营涉及的行业数量方面,涉及行业数量为5以上的(包括5)的有9家,包括雏鹰农业、香梨股份、罗牛山、獐子岛等;涉及行业数量为4的有10家,包括好当家、壹桥苗业、中水渔业等;涉及行业数量为3的有8家,包括大康牧业、东方海洋等;涉及行业数量为2的有3家,包括天山生物、吉林森工等;进行专业化经营,即行业数量为1的有10家,包括牧原股份、星河生物、神农大丰等。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的平均行业数量为2.89,程度适中。

二、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对财务风险影响

(一)财务风险种类系统风险。又称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某行业市场整体的波动而对企业造成的风险,这些因素通常发生在企业外部,属于不可控因素,无法通过分散投资来减少风险,其给企业造成的影响通常较大。如宏观经济政策、财政税收政策、通货膨胀等则属于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又称非市场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内部或者与企业相关的外部因素变动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因此,非系统风险与个别或部分公司相关,是由其内部或外部发生的一些重要事件引起的,且可以通过分散投资及人为控制来规避风险。如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则属于非系统风险。

(二)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对财务风险的积极影响1、分散非系统风险。第一,自然风险。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来自自然气候的极端变化,如沙尘暴、旱灾等,以及来自于各种疫病的发生及传播均会农业上市公司造成影响。企业分散经营能够有效分散自然风险,增加企业抵御自然灾害损失的能力。第二,市场风险。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频繁,且其受到多种政策制约而限制农业上市公司的盈利空间,而原材料供应市场也受多种因素制约而不太稳定,因此进行多元化经营能够使农业上市公司的多种业务波动进行对冲,使企业整体经营波动得以平缓。第三,政策风险。政策风险通常具有直接性、重大性和不可逆转性。农业上市公司享受政府多种补贴收入,且对于一部分公司,该补贴收入在公司运转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进入WTO后逐渐取消补贴政策,农业上市公司对政策风险影响更为敏感。因此,进行多元化经营能够缓解国家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2、提高企业整体效益。我国农业投资回报率低,资本回报周期长,农业产品的毛利率低于其他行业,且受到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众多风险的影响显著高于其他行业。此外,农业受产品的需求弹性和价格弹性均较低,发展空间小。因此,农业上市公司纷纷进行投资于资金回报率较高的非农业行业,以提高其整体收益性和成长性,降低了企业的财务风险。3、充分利用企业剩余资源。农业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了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而取得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人力资源等,难免存在或多或少的剩余资产。企业实施多元化经营,尤其是相关多元化经营,无疑将提高企业资源利用率,部分工序或工人可形成经验曲线或学习曲线,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此外,产量在一定范围内的增加并不会造成企业管理成本的增加,从而降低单位产品管理成本,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降低财务风险。

(三)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对财务风险的消极影响1、融资结构不合理,企业财务杠杆失衡。根据行业标准值,农业行业资产负债率保持在58.9%左右较好,而农业上市公司2011年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为38.18%,2012年为41.25%,2013年为44.80%,2014年为44.26%,可见总体上我国农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但仍未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融资成本较高,投资回报率较低。2、财务协同困难,子公司发展难以协调。企业多元化经营中涉及的行业相对独立,有各自的经营特色,协调各个经营业务的发展存在困难,且不同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存在一定的差异,无法实现财务制度的有机统一,则无法准确为企业整体发展做出科学财务评估与预测,第三方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评估也面临困难,堵塞企业的内外部融资通道;另一方面,集团更倾向于将优势资源和资金投向具有竞争优势的子公司,而相对较差的子公司相较于非多元化企业则会面临更少的发展机会,各个子公司之间难以实现财务协同,造成企业整体效益差,多元化经营优势难以显现。3、分散企业现金流,扩大财务危机。农业项目投资周期长,项目风险大,多元化经营要将企业有限的现金分配到不同的业务中,以维持各项业务的经营。但是如果一项业务不能为企业提供多余的现金流,则必然会分散企业现金流,且若一个子公司出现资金问题,则与其有财务往来的其他子公司也会受到牵连,扩大财务危机的影响,甚至危及到企业整体。4、庞大的组织结构使企业不能实现科学管理。过于庞大的组织结构会使企业信息传递缓慢,使高层与下属沟通困难,容易造成信息失真,难以保障决策实施的效果;会钝化高层对各个业务单元和部门协调的敏感度,容易造成管理失控,甚至制定错误的决策;组织结构设置不当,是对企业人力、物力的消耗,存货周转率下降,占用资金增多,企业资产周转率降低,增加企业管理成本,增大财务风险。5、增加的业务单元增加企业面临的系统风险。各个行业都有各自的系统风险,农业上市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通常不能分散系统风险,反而会因为涉及行业的增多而面临更多行业的系统风险,增大企业整体系统风险。

三、对策建议

(一)保持农业业务竞争力农业上市公司在多元化经营过程中仍应当保持农业业务的主导地位。农业通常是农业上市公司最为擅长的业务,拥有更多的技术和资源,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因此农业上市公司要对农业领域进行持续的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投入,开发不易被对手轻易得到和模仿的品种、技术,保持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一旦农业领域竞争力减弱,不仅使得企业整体声誉和品牌影响力下降,不能够为其他业务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以帮助其发展,还会使企业整体陷入财务危机。因此,农业上市公司要始终保持农业业务在战略和发展的优先地位。

(二)优先选择相关多元化农业上市公司应当延产业链条方向进行相关多元化经营,在相关产业拥有共同的销售渠道、生产工艺或顾客群体,充分利用企业原业务的优势,也提高了新业务经营成功的可能性。在原业务处于衰退行业等其他原因难以进行相关多元化经营时,可考虑进行非相关多元化,以转移企业的经营重点。

(三)谨慎选择新的业务农业上市公司应当对其新业务的风险收益、相关政策、行业竞争、技术环境、自身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对项目的发展进行规划和实施权限恰当审批,最大可能降低新项目的未知性和不确定性。此外,由于各个企业面临的具体环境不同,不可盲目跟随其他企业的选择。

(四)加强财务管理为合理控制多元化经营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农业上市公司应当加强财务管理。第一,提高各项资产周转率,减少占用资金,提高经营效率,保持现金流的充足与持续;第二,加强各业务的财务融合,科学确定相关会计政策,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第三,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降低资本成本,同时严格控制目标资本结构,控制财务风险;第四,为各业务的发展制定科学规划,合理分配企业资源,协调不同业务间的发展,为农业上市公司的整体发展奠定良好的财务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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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良华.企业多元化经营与财务风险控制探讨[.J].财会研究.2011(7)

[4]吕文豪.公司多元化经营与财务风险关系实证研究[D].南京财经大学.2012.

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确保粮食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健全保障服务体系,为农业提供自然灾害风险保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任务及安排

(一)保险险种。此次农业保险险种为玉米。

(二)保险责任、保费标准和保险金额。玉米保险的保险费为10元/亩,保险金额300元/亩。根据我街道主要自然灾害特点,保险责任为雹灾、涝灾、风灾和重大流行性病虫害。

(三)保费补贴比例。根据《财政部关于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年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我街道玉米保险的保费由中央和各级财政分担80%,农户自担20%。

(四)保险期限及签约、理赔时间。保险期限为玉米出苗至玉米收获。保险签约截至期为年7月15日。理赔截至期为年12月20日,不得跨年度赔付。

(五)承保公司。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玉米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街道农业保险承保公司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

(六)保险运作。承保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承担农业保险业务,认真贯彻省政府政办发号文件精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

(七)勘查定损。参保农作物出险后,被保险人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在24小时内向其投保人及街道农业保险办公室报案,街道在24小时内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承保公司及时组织投保人填报《损失清单》,在48小时内负责组织聘请由农业、财政、气象、保险等核损理赔专家组到现场查勘,专家出据的《灾害损失报告书》为理赔的重要依据。承保公司填写《初步定损清单》后,报区农业局备案。理赔结束后,现场查勘记录、拍摄照片、绘制平面图、灾害损失报告书等重要资料由区农业局和承保公司各自存档,以备缮制赔案。

三、资金管理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省种植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四、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协助承保公司做好农业保险的相关工作,加强农业保险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五、操作程序

(一)广泛发动。街道农业保险办公室要利用各种形式公布保险政策、范围、标准、条件等,使参保农户全面了解相关政策。

(二)签定保险合同。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的要在街道统一组织下,受村民代表大会委托,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方可进行统一投保,投保单位与承保公司签定保险合同(附参保农户投保明细清单)。村里没有统一投保的,投保农户与承保公司签定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及时缴纳应承担的保费,保险公司收取农民保费,必须同时出具保险单。

(三)公示参保农户名单。承保公司在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时,要做到“四公开”(即:农业保险政策要公开、承保情况要公开、理赔结果要公开、服务标准要公开)、“三到户”(即: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承保后,详细承保情况要在各村的“政务公开栏”内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交纳数额、保险金额五项内容,便于日后的理赔监督。发生理赔后,要在相关村的“政务公示栏”内公示受灾农户姓名、受灾品种、灾害程度、面积、理赔数额。承保、理赔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农业保险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提高投保率;要加强保险知识的宣传,确保每位投保农户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保险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5

[关键词]农业保险;公共财政;农业保险补贴;普惠金融体系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我国农业保险立法缺位

从各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来看都是立法先行。我国自1980年恢复保险业务以来,农业保险没有得到较好的发展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或者相关的农业保险法规和条例。农业保险的立法思想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条文中。1993年《农业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扶持对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1995年《保险法》第149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被列入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由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起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出台,我国农业保险立法始终处于缺位状态。目前,农业保险发展主要依靠各地的政府文件,诸多问题的解决措施缺乏法律保障,农业保险健康发展面临挑战。

(二)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难以为继

农业的生产周期比较长,承受着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投资回报率低,这些都表明了农业的“弱质”属性。农业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的产业,受自然风险的影响巨大,并且这些风险具有区域性、伴生性和系统性,使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面临着较高风险。另外,我国农业保险的投保区域有限,农户比较分散,这使得保险公司无法按照大数定律来确定农业保险费率。而且一旦发生农业巨灾,则涉及千千万万农户、数亿元的损失,保险公司数年利润可能不及一次亏损,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受挫。

(三)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或是需求无法满足

首先,农业保险的高风险和高赔付率使得保险公司的农险业务经常面临亏损,这使得保险公司对其设计较高的保险费率,而农民的收入有限,高费率使得大部分农民无法承担。其次,我国的农业保险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开发设计的险种有限、控制较严、操作复杂、赔偿偏低,使广大农户很难按照自己的需要选择险种。

(四)缺乏政府有效的引导和扶持

在农业保险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自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七个一号文件对农业保险的发展都有重要论述,但是具体落实情况远远没有达到人们的预期水平。

另外,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在补贴方面只对投保户进行保费补贴,并没有对经营农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费用补贴;税收方面只免交营业税,没有其他方面的税收优惠,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保险公司积极推进农险业务。

对这项涉及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政府一直没有成立或者指定权威机构来协调和推动,也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

二、农业保险与公共财政的关系

由于经营农业保险供给成本高,风险大,服务对象收入水平普遍偏低,这就需要财政资金给予扶持。因此,发展农业保险的过程中,需要积极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

(一)财政的资源配置功能

保险公司的逐利性使得其更注重在城市建立分支机构,努力扩大在城市中的份额,致使农村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严重缺失,甚至有些贫困偏远地区,农业保险并没有开始,严重影响我国普惠型金融体系的构建进程。针对这种现象,需要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作用,将一部分资金流向弱势地区、弱势产业、弱势群体。通过对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进行费用补贴,实施税收优惠,扩大险种补贴的范围,带动其经营农险业务的积极性,不断扩大承保范围,开发新的险种,帮助农民解决后顾之忧;对投保农户进行保费补贴,有效转移风险,从而有利地带动民间投资,发挥农业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乘数效应,以此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二)财政的收入分配功能

由于目前保险公司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城市人口、大企业、大客户,占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民的保险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保险公司“嫌贫爱富”造成的“马太效应”导致弱势地区、弱势产业、弱势群体的金融保险服务的匮乏,扩大了区域发展的差异和社会财富占有的两级分化,从而损害了社会公平。另一方面,有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很难弥补由于险种开发、费率厘定、核查定损、事故赔款等造成的支出,经常入不敷出而致使在农险业务上亏损,损害了市场经济内在的经济公平。对此,可通过财政的税收优惠、财政补助等多种手段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拉动农民增收。对保险公司进行财政补助和税收优惠,例如,降低农险项目收入的所得税税率以提高其利润水平,改善“企业办社会”的状况,促进社会公平,实现财政收入分配职能。

(三)财政的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

为了农村地区经济的稳定,保证普惠金融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财政通过制度性的安排,发挥“自动稳定”的作用,消除农业保险发展中的某些障碍,通过加大财政资金的转移力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和高速的最优结合。

三、我国发展农业保险的财政政策选择

保险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是“三差益”,即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其三者之和较高时才能弥补保险公司的成本。但与此相矛盾的是,对于农业保险来说,保险公司供给成本高,服务对象为抗风险能力较弱、收入水平偏低的农民,这就需要财政资金给予扶持。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多种手段,引导资金流向弱势地区、弱势产业、弱势群体,改善资源配置效率,逐步建立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构建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制定专门的《农业保险法》,明确政府定位和具体的政府扶持办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等;出台相关的部门规章、财政政策和措施,适应新形势下普惠金融发展的需要。

(二)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

目前,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中央财政补贴40%,地方财政补贴20%,县级财政补贴20%,其余20%由农户自己承担,这对于调动农民投保积极性有重要作用。与此相对应,公共财政并没有给予提供农业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任何补贴,这对于面临着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率和经营技术上存在困难的保险公司来说,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其积极开展农险业务。因此有必要对经营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费用进行补贴。

另外, 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为充分发挥保险风险分散、损失补偿功能,鼓励和保障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投入,稳定我国粮食生产和供给,应将所有产粮大县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实力和财政承担能力,实行有所差别的保费补贴比例,对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应提高至不低于70%;对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应提高至不低于50%。

(三)加大税收优惠力度

目前对经营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只有营业税减免,没有其他方面的税收优惠。参照国外做法,可以对政策性农险业务收入免征所得税,以有利于经营主体增加准备金积累,降低农险费率,提高农民保险费的支付能力,以此来支持保险公司农险业务的发展,加快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步伐。

(四)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政策协调农业保险作为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一部分,两者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农业保险的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普惠金融体系的早日实现,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也会带动农业保险的发展。运用多种财政政策手段促进、巩固农业保险,最大限度地增强财政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

另外,政府也可以采取手段对农业保险进行金融支持,如规定发放小额贷款时优先考虑已经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户。

(五)建立巨灾风险专项基金

巨灾风险是阻碍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通过建立政府资金支持、保险公司自有储备、社会各界捐助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为农业保险提供巨灾保障,对遭遇巨灾损失的农业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从而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推进我国农险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发挥财政对农业保险的监督与管理作用2004年以来,公共财政每年对农业保险进行数亿元的补贴,为使这些资金落到实处,使用更加有效率,真正起到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督和管理。财政监管有利于保险公司在社会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约束下自觉地为弱势地区、弱势产业、弱势群体提供服务。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是财政监管的基础,保险公司消极被动地接受监管只会增加监管成本,保险公司积极主动地优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是其健康运行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杨星.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j].山西农经, 2003(3).

[2]桑海燕.论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与完善[j].济南金融, 2004(5).

[3]冯文丽.农业保险理论与实践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8·

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6

(一)党委政府及相关市级部门高度重视,已初步拟定并出台了《实施意见》。

据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13日,新“国十条”出台后,市金融办会同市保险行业协会到各市级保险公司进行了调研,指导各市级保险公司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十条”;同时要求各家公司要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并拟定公司发展目标和措施。11月13日,《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68号)出台后,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现代保险服务业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政府金融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保险行业协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以积极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工作。目前,《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修订稿)已于近期出台。该《实施意见》结合实际,从“加强保险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着力拓宽保险服务功能,促进全市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着力拓宽保险覆盖领域,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保险经济补偿作用,提高风险防范和灾害救助能力、大力推动“三农”保险发展,创新支农惠农方式、努力改进保险监管和服务,实现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下一步,市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将对《实施意见》进行重新修订并报市委市政府。待正式文件出台后,市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还将组织全市有关部门、各市级保险公司进行集中培训,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有效发挥保险在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三农”、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功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全面保险保障。

(二)部分市级保险公司均按要求制定和拟定了工作方案和公司发展目标及措施。

队通过电话访谈的形式对全市25家保险公司贯彻落实保险服务业新“国十条”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

1.绝大多数公司在新“国十条”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出台后,积极组织了公司员工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宣传和学习。

如: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产险、阳光财险等公司。其中,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这两家公司还以撰写心得体会和开展演讲比赛的形式强化了宣传力度;其他公司纷纷表示:目前为年底冲量和冲刺明年“开门红”阶段,待此项工作结束后,将于下月初开始着手对新“国十条”和省政府《实施意见》进行具体的贯彻和落实,并拟定出符合新“国十条”和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的保险新政策。

2.通过实地调查还了解到,人保财险、锦泰财险这两家公司均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贯彻落实报告》。

其中,人保财险省公司在省政府《实施意见》出台后,立即向各地市州分公司转发了该文件,并要求“各市州分公司要加快落实向市州党委、政府汇报请示工作,主动服务政府职能转变,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国有骨干保险企业的功能作用”。同时,其总、省公司还在主要信息和沟通交流平台开辟了新“国十条”和《实施意见》的学习专栏,上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等领导对新“国十条”的解读,刊登了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的相关评论,帮助基层公司加深对新“国十条”的理解和把握。分公司也根据要求,多次学习和研究新“国十条”及《实施意见》,并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对报销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目标和措施进行了全方面的思考和探索,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努力的方向。在明年乃至今后几年时间内,该公司将在抓好车险、财产险、意外险等传统业务的基础上,着力从“三农”保险、责任保险、民生保险以及助贷融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锦泰财险公司在新“国十条”出台后,由总公司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贯彻新“国十条”进行了安排部署,随后,总公司下发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国十条”通知》,并成立了由总公司董事长任组长的新“国十条”领导小组,将贯彻落实活动分为了“学习、宣传、落实”三阶段加以推进。其支公司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了“推行农险保险、发展健康险业务”,积加强政银合作、加强中介管理、成立责任险工作小组和加强运营工作,杜绝理赔难现象的目标和措施。

二、建议意见据调查,部分保险公司建议意见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加大对新“国十条”和《实施意见》的在广大民众中的宣传力度,鼓励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开办专门的保险频道或节目栏目,使老百姓充分认识到保险在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氛围,提高全社会和全民保险意识,为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重视民生,推动重点责任险强制入保。

人保财险公司建议政府给予保险业更多的重视和支持,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对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等各类责任保险和“民生”保险采取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予以支持和推动,促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的转变和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给予有突出贡献的保险企业一定的政策支持,建议政府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具有社会公益性、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上,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策环境;在选择承办保险机构时,充分考虑各保险企业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支持能力,基层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并对在民生保险服务工作中,有责任、有担当、贡献突出的保险企业给予政策倾斜。

(三)将特色农险财政补贴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由于特色农险没有纳入到传统农险的中央、省、市各级补贴,仅有部分特色农险项目有省级财政少量奖补(奖补为区县财政补贴资金的30%),大部分财政补贴资金由区县级财政自行承担,要想开发更多的特色农险项目、要更多的农户得到风险保障,受制于区县级财政的资金支持能力,就限制和影响了特色农险的发展,锦泰财险公司希望政府能将特色农险财政补贴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从而保证市财政资金对特色农险的支持力度,弥补因传统农险不能覆盖的地方特色农业项目,发挥地方特色农业产业的优势,让特色农险真正为当地农业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