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困生教学案例范例6篇

学困生教学案例

学困生教学案例范文1

关键词:经济法学;教学;选择困境;解决原则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6-0263-02

一、问题背景:我国经济法学与经济法教学基本情况

我国经济法学经过30年的发展,仍然不能说已经成熟。这主要是因为关于经济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至今未能形成统一的学说,许多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还有欠缺。尽管如此,经济法学课程作为一门法学核心课程的地位已经得到确立。2000年,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将经济法定位为法学本科的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并且,作为独立的法学二级学科,许多高等院校设立了经济法硕士、博士学位。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我国经济法学在发展中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首先,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不成熟。在作为经济法独立性标志的概念、调整对象、调整方法以及法律责任方面,经济法学迄今未给出公认的答案[1]。还有学者指出,30年来中国经济法学存在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概念、术语使用混乱,学术认同感不强。二是简单照搬国外的概念和方法,不顾国内经济生活的内在要求和规律,对中国的经济法不能产生贴切的解释。三是热衷于经济法理论体系的构建,对现实中重大问题视而不见,理论体系严重脱离实践,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很有限,不能为经济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制度手段[2]。其次,经济法学自身框架体系不确定。作为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交叉部分的不确定性,例如,规范经济法主体的公司法与民商法交叉;作为涉外经济法部分的对外贸易法与国际经济法交叉[1]。再次,经济法内容专业性强。金融法、证券法的了解和运用需要有金融学知识,而会计法、审计法的认识和理解需要有财务知识。经济、技术类等学科知识本身就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经济法则是更加专业的学科。最后,经济法律变动性强。虽然法律向来是以其稳定性来建构社会秩序的,然而经济法在具有一定稳定性的前提下,往往又蕴涵着比较显著的变动性。作为国家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干预措施,经济法必须及时应对社会经济的不时之变,否则便难以承担调节经济供求的制度功能。因此,一定的变动性也就成为经济法的题中之义。这些特性决定了现行经济法律法规在总体上呈现为数量庞大、变动性比较强的状况。

我国有关经济法的教学具有对象复杂、内容差别大、教学课时少等特点。首先,在经济法教学对象上,虽然主要是在本科层次学习和教授经济法,但在专科层次和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都涉及经济法的教学。其次,经济法也是经济和管理类专业(包括工商、信息管理、统计、国际贸易、会计等)的专业基础课,在教材编排上与法学教材存在明显差异。前者不仅包括经济法的一些内容,还将民商法的许多内容,如物权法、担保法等纳入其中。最后,在经济法学教学课时安排上,一般不超过80课时,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段经济法教学课时是60课时;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段经济法教学课时只有51课时。

二、经济法教学中的选择困境

经济法是法学类、经济类和管理类的核心课程之一,然而我国目前的经济法学在发展上还存在自身理论体系不成熟、经济法内容体系零散和经济法律变动性强等问题,给经济法教学带来诸多问题和困境。本文将之归纳为三个选择困境:教材选择困境、教学内容选择困境、教学方法选择困境。

(一)教材的选择困境

经济法学在我国法学体系中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反映在教材上便是体系不统一,内容选择的随意性大,内容的更新速度快,稳定性差,尤其作为非法学专业学生的用书,这一特点极其突出。许多经济法教材往往既有民法的内容又有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有的还有法学基础理论的内容,真可谓五花八门。目前,各类经济法教材种类繁多、琳琅满目,这虽然有利于不同的读者和学生各取所需,然而,却难以找出一本适合于本学科、本专业的经济法教材。

(二)教学内容的选择困境

作为一门新学科,经济法一直为自己的独立地位而“斗争”,而迄今仍有否定经济法的言论。而经济法内部更是百家争鸣、学派众多,几乎是“一本教材一个理论”、“一家一学说”、“一时一理论”。而学生往往习惯于学习“标准答案”,面对纷繁复杂的经济法基础理论,自然感觉难度很大,经常发出“老师,到底哪一种对?”的提问。对于教师而言,也面临着选择一种学说,用来解释经济法理论体系的困境。此外,经济法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多,内容包罗万象,许多基础理论内容抽象,教学难度大。而学生尚处于二年级阶段,刚刚接触法学专业课,没有很好的法学知识底子,在听课的时候往往感觉一头雾水。在经济法教学中,应该重点教授哪些内容,而哪些内容可以简单介绍,也是教师面临的选择困境。

(三)教学方法的选择困境

经济法是一门应用层面很广、实用性很强的课程,经济法本身具有大量的法律法规做支撑,内容繁杂,因此,单纯的讲解法律条文或法律理论都显得比较枯燥、乏味。尤其是对于经管类学生,他们没有接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对于高度概括的原则和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不容易理解和掌握,也感觉十分枯燥。近些年,诸多学者与一线教师研究与实践发现,在经济法教学中适当应用案例法教学恰好可以解决以上的问题,既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兴趣又可以令学生更好的去理解性的记忆经济法中的重点、经典法律条文[3]。

案例教学无疑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教学方法,但是,在教学实践中会面临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之间的选择困境。很多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着理论灌输多,实践技能锻炼少的问题。由于经济法内容多、课时少、任务重,教师害怕因分析案例占用时间而完不成教学任务,就把大量课时用于理论教学,而案例教学缩短或取消,结果使得学生发现、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难以提高。同时,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的深化,它受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的影响。这就理论讲授和案例教学之间产生了矛盾:理论讲授不足,无法独立分析、解释和讨论案例;而教师详尽讲授固然可以加深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理解,但因讲授占用了大量时间,学生已经没有时间在课堂上自由分析、讨论案例,这又会影响学生的积极性。

三、困境的解决途径――几个基本原则的确立

针对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以上困境,本文分别提出了经济法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选择原则。

(一)教材选择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是差别原则和适用性原则。差别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同专业经济法教材应当有所差别。例如,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教材应当选择经济法律概论,与法学专业经济法教材区别开来,而主要将与从事经济活动密不可分的法律法规归入其中。二是针对不同学历层次的经济法教材也应有所差别。例如,专科层次的经济法教材应当选择在体例编排上经济法基础理论部分内容少,经济法核心内容突出,并配备适当案例的教材。所谓适用性原则,是指选择的教材在内容具有时代特色,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知识;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

(二)教学内容选择的基本原则

解决经济法教学内容困境的基本原则是必要性原则,即教师在讲授时可以针对不同层次、不同性质、不同专业对经济法知识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进行必要的内容安排。如针对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必选对外贸易法来进行讲授;针对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必选电子商务法来进行讲授等。针对专科学生只讲授教材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针对本科学生,讲授基本问题的同时应介绍立法背景、立法缘由、立法趋势等。

(三)教学方法选择的基本原则

在教学方法的选择的基本原则上,应当遵循辅原则,即在经济法的基础知识讲授和案例讲授之间,案例应当处于辅助地位。案例虽然是经济法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案例教学始终是理论教学的辅助,决不能喧宾夺主。案例法教学的目的在于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使其积极思考,领会法律原理,学会解读法律条文,并能够加以灵活运用,是为了进一步学习理论知识服务的。过多地列举案例势必会影响教学的进程,影响整个教学计划。案例选择要与教学内容相符合。使用案例法是为了帮助学生消化、理解所学的知识,因此所采用的案例必须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与所讲授的知识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它们互相印证,这样才能达到使用案例的目的。如果案例与知识点没有必然的联系,或者太牵强附会,那么案例的使用不仅会毫无意义,而且会弄巧成拙,使学生产生不必要的疑问。因此在选择案例时,必须与教材的理论体系和逻辑顺序相呼应,与法律规范的内涵及构成要件相一致,不能脱离课程的基本内容选编案例。

综上,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部门之一,经济法学的教学由于经济法学本身的发展特点而面临诸多选择困境,这些困境的解决从根本上有赖于经济法学自身发展成熟,但是这无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目前看来,在经济法教学中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此指导我们的经济法教学,对于暂时应对教学中的困境可能会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 吴越.经济法学现实地位与思索方法之考察[J].政法论坛,2006,(5):43,44.

学困生教学案例范文2

关键词:教学设计;探究;破与立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高中地理课程教育的展开,越来越多的中学地理教师对高中地理必修3课程(下称“必修3”)的教学存在着较大的困惑。这种困惑主要来自三方面认知矛盾:1.课程教材可读性与可教性之间的矛盾;2.日常教学深浅掌控与高考选拔需求之间的矛盾;3.学生地理知识累积与其地理素养养成之间的矛盾。于是,在课堂中常出现所谓教师“照本宣科”式的授受教学和学生“被主动”式的探究性学习的现象。以至于地理教育偏离了原有的本质,学生的地理 “素养”依旧难以真正形成。那么,如何才能化解教师教学的“困惑”,使课堂活动真正地回归以解决、探究地理问题为核心,同时还能营造出和谐的课堂氛围呢?从大量成功的教学实例观察,要实现这一“回归”转变,必然要从改变课堂教学方式入手,其关键在于教学设计。基于学科逻辑思维建构的“探究性案例”教学设计是能够使课堂的教与学摆脱所谓“困惑”的可行途径。

二、“必修3”教学设计的“破”与“立”

(一)“破”

“必修3”课程思想是突出以人地关系为主线,在强调自然与人类社会相联系的基础上,为在区域中人类就如何实现可持续(经济和生态环境)发展提供参考模式。因此,“必修3”课程内容设置呈现出很强的过程性和探究性,而这也成为今天地理教育所聚焦的“培养点”,更是当今高考所关注的“热点”。

虽然“必修3”的课程标准只是纲领性的宏观界定:区域地理环境与人类活动;区域可持续发展;地理信息技术的应用。但是其要求课程学习内容须以“案例”问题解决的方式来探究区域发展中可能存在的四大突出问题:生态问题、资源开发问题、区域产业的合理发展问题、区际联系与协调发展问题等。同时,“必修3”课程标准还要求课程学习必须突出“案例”研究学习,以“案例”为平台,在解决相关地理问题的过程中表达出地理学的核心价值。所以,对于“必修3”课程“案例”的教学设计就必须走出课程教材的局限,破除“教材”的叙述框架,研究总结“必修3”课程案例架构;并在“破”的基础上,立足学生生活和学习,依据现有的教学设施,梳理、或重选案例进行教学设计,达成以探究案例为背景的课堂 活动。

(二)“立”

“探究性案例”的教学设计是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从师生共同感兴趣的探究话题出发,按学科研究不同对象的科学逻辑(下称学科逻辑,含逻辑思维、研究框架),在更宽广的视野层面上重新对学习素材进行整合的课堂活动设计。因此,理清“必修3”课程内容的学科逻辑就成为探究性课堂教学的基础。所以,归纳“必修3”解决“四大突出问题”的学科逻辑就成为进行教学设计的关键。以下是“必修3”反映的区域发展过程中可能要解决的“四大突出问题”的学科逻辑:

1.生态问题:

2.资源开发问题:

3.区域产业的合理发展问题:

4.区际联系与协调发展问题:

*“箭头”表示逻辑思维承继关联

从以上研究框架结构图中的逻辑思维可以看出:明晰学科逻辑,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探究性案例”为背景的教学模式具有很强的开发性和可操作性。哪么,如何基于学科逻辑,进行“探究性案例”的教学设计呢?在明确高中阶段学生认知心理的前提条件下,根据课程标准,教师应结合教学实际和现有的教学设施,从学生的生活及社会关注的热点中选择具有探究意义的案例作为教学背景,并在与学生共同研究案例的过程中,指导学生总结出地理规律,从而获得地理新知识。以下以人教版必修3的产业(工业)转移为例,单就教学设计中的逻辑思维与课堂活动架构作简单介绍。

三、“探究性案例”背景的教学设计

(一)搭建逻辑思维关联与课堂活动架构

“课标”关于学习“产业(工业)转移”的要求是“举例说明产业转移对区域地理环境的影响”;也就是说学习这部分知识的核心是理解产业“为什么”会发生转移,并在此基础上要求学生通过“获取、理解、分析、运用”所掌握的地理信息,继而完成对区域产业转移与发展的解释,以及产业转移对地理环境影响的分析。正基于此,结合教学的具体实际(学情、当前师生关注点等)和“区际联系与协调发展”中的关于产业发展的学科逻辑,搭建起该节课的逻辑思维关联与课堂活动架构。如下:

*“箭头”表示逻辑思维承继关联

(二)充实具体研究“案例”与引导性问题设计

根据上述架构,可以利用学生关注的某类产业在全球布局变化作为背景案例,分析这种变化的因由。如APPLE公司其产品的生产环节全球布局,分析APPLE公司为其各个生产环节在全球寻找最佳区位的原因;其中,关于产业发展(产品周期与附加值),可以选择上世纪末及本世纪以来APPLE公司最成功产品IPOD的全球扩张,与SONY公司“随身听”的衰落进行对比分析,从中总结出迫使产业发生转移的内在动力和外在条件。而区域产业发展途径可以以我国各区域产业发展不同模式为案例,并结合产业自身发展的规律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得出区域产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例如“‘珠三角’工业化与城市化”案例是很好地诠释了区域产业发展的一般 规律。

在选定合适的“案例”后,教师从逻辑思维出发设计出具有引导性的问题,将课堂讨论串联起来。至此,本节课在教师引导下学生投入课堂讨论,并从分析、解决地理问题中得到体验的满足和成就的愉悦;教师也能最大限度地走出所谓的必修3的“困惑”。

学困生教学案例范文3

关键词: 高校资助 精神帮扶 资助工作心得 诚信教育 感恩教育

党的十指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水平,对大学生进行资助不仅要发挥保障上学的作用,更要发挥其立德树人的载体作用。十以来,国家不断地出台资助政策,完善资助政策,目前我国已建立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高校学生资助涵盖了奖助贷勤补减全方位的项目,可以说,物质帮扶已经让学生实现了“若想要上学,都不会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学”的梦想。但在高校的资助工作中仍会遇到不少学生案例,凸显高校资助工作开展的新问题――如何对困难学生进行价值引领,实现精神脱贫。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

案例1:毕业生小君,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异,在毕业季遭遇网络诈骗,刚领的助学金和生活费因骗子的伎俩被骗光,报警后得知金钱追回的可能性极低,加之就业压力的重负,使其精神崩溃,夜不能寐。

案例2:学生小海,家庭经济困难、背景复杂,父母重男轻女,思想保守,一度要求其退学打工,并拒绝提供经济支持。她通过绿色通道减免学费入学,但入学后既不愿申请助学贷款,又不愿意参加勤工助学,表明只想领助学金作为生活费,而学费可以先欠着,等毕业时再说。

案例3:学生小马,通过困难认定,成绩优异,前两年都有领到助学金,第三年助学金评选落选后情绪失控,提出异议,称自己比其他同学更需要助学金。

案例4:往届生小芬,入学时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助学贷款,学习未满一年后退学,贷款逾期不偿还。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及方法

案例1中的小君因金钱和精神压力,身心疲惫,出现焦虑、愤怒、难过等情绪,如果没有及时疏导,有可能产生更严重的心理问题。在了解了当事人家庭成员情况后,建议其将此事告知已经工作的姐姐,得到家人的宽慰,其精神压力稍有缓和,同时已经参加工作的姐姐可以为她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支持其毕业季找工作期间的部分生活开销。与小君的室友等生活联系较紧密的同学取得联系,达成共识,轮流关注她的精神状况;自己一方面通过面谈、短信时不时关心她,提供就业补贴申请的帮助、求职面试的意见,将她的注意力引导到求职就业准备上,另一方面借机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律宣传,强化W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经过家人、同学、老师的努力合作,小君很快从诈骗事件的阴影中走出来,在毕业前找到了工作,成为一名中职院校的专业教师。

案例2中的小海一方面对助学贷款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贷款”会使自己负债累累而不愿意提出申请,另一方面自我期望很大,希望学习取得好成绩以获得父母的肯定,认为勤工助学占用了课余时间无法专心学业,因此不愿意参加。认为自己的情况属于特殊困难,理应获得助学金,学费可以先拖欠,等暑假打工领工资再偿还。对于这位学生的思想误区,我采取了一些措施:首先与其父母沟通,但均以失败告终,只能从学生在校教育入手。一开始拿出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对勤工助学的管理规定,向其解释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的好处,意图扭转其对这两项资助制度的误解,但多次说服均无效果。她的情况确实困难,如果不给助学金就无法完成学业,但给助学金又助长了她“只索取而不付出”的惰性思想。在助学金评比中,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以学校规定的“对于个人经济困难又不愿意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取消其资助资格”震慑她,终于她有所松动,表示愿意尝试一段时间校外兼职改善经济条件。而后在日常生活中对她给予持续关注,指导她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兼顾学业和兼职,同时鼓励她参与班干竞选,树立服务同学的意识,培养她的责任心,并进行感恩教育。该生虽未毕业,但目前思想观念已经有所转变,并且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在案例3中,针对小马情绪失控的情况,应先平复其不满的情绪,表示在了解事件后给一个公平的答复。接着向班级评议小组进行助学金评议的摸底了解,班级评议小组的评选程序符合规定,但因名额有限,评议小组认为与小马有相似家庭情况的同学之前都未受助过,应该将有限的名额让给其他人;同时认为小马虽然成绩优异,但对班级工作并不热心,与班级同学的关系淡之如水。考虑到小马的敏感情绪,采取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方式对她进行说服:名额限制是事实,其他同学也需要,是不是之前其他人把名额让给你?助学金的受助人应履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的义务,不能因自己家庭经济困难就认为获得助学金是理所应当的。鼓励她积极参与集体活动,改变与人相处的方式。班里其他受助的同学得知小马此事后,纷纷向她伸出援手,在其他资助项目上让出名额给她参评。此事让小马感受到班集体的关心和温暖,在大学最后一年的班干竞选中担任班长,尽心为班里同学服务,获得优秀毕业生的称号,顺利毕业。

像案例中的小海和小马,属于比较自我的,不善于与同学交流,不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对周围的事务和人都比较敏感,一些事情往往会成为他们情绪、情感突变的诱因,虽不至于产生心理问题,但隐藏着情感危机。因此,在工作中鼓励他们参加勤工助学和班干竞选,在人与人的交往中逐渐消除人际交往障碍,在同学们互助互相学习的过程中提升自己。

案例4中的小芬助学贷款到期,一开始联系借口推脱,后来恶语相向,注销手机号码,而其在校时提供的家庭电话经查为空号,求助于同班同学及班主任仍无法联系,目前处于失联状态。目前该事件单靠高校一方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表明在资助工作中的风险防范体系尚未健全。

三、案例的启示

随着高校扩招,经济困难大学生已经成为高校中的特殊学生群体。以本院为例,2015年困难学生占本院学生总数的24.46%,从已经建立的困难学生库中看,已受奖、助、贷资助的困难学生达96.19%,基本落实了资助工作的全盘考虑性,使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分别享受到国家资助,在此基础上,资助发挥育人作用还需要实现从物质帮扶到精神头龅淖变,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健全资助评选制度,建立持续性资助体系。

严格制定困难认定的审核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困难学生建立档案库,与乡村及银行等多方形成联动体系,及时更新学生个人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降低因诚信问题导致的社会风险[1]。重视资助后的跟踪管理和各种价值观教育,为困难学生提供学习课外技能的渠道,将现行侧重于在毕业前后帮助贫困生找到工作岗位的“结果式”帮扶向注重在求学期间帮助贫困生提升就业能力的“过程式”帮扶转变[2],“授之以渔”,让困难学生毕业后能够强化脱贫的能力。

(二)及时处理情感危机,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贫困学生因特定的生活环境和成长历程,在心理上承受比普通学生更多的压力。有贫困家庭背景的学生,呈现出要么十分积极,要么非常消极的两极分化现象,励志的学生意志坚强,自信且开朗,自卑的学生通常成绩普通甚至很差,少言寡语,孤僻和内向。对于贫困生的心理健康,需要从入学开始进行心理普查,对于有较明显心理问题特征的学生给予特殊关注与关怀,建议或说服其进行心理咨询与治疗[3]。积极发挥学生干部及亲近同学关系的情感渗透作用,对以一带十的管理模式进行探索。充分利用勤工助学制度和奖学金制度勉励贫困生,以此树立自强不息的信念;正视贫困,需要他人资助并不意味着比他人“弱势”,贫困的学生同样平等地享受着学校的教学资源、收获同窗之间的友谊,需要怀着一颗正常的心对待身边的人,开拓进取,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摆脱精神贫瘠。

(三)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进行思想价值引领。

困难认定材料弄虚作假、助学贷款恶意拖欠、助学金滥用等都是大学生诚信缺失的表现;消极地期盼领助学金度日,以自我为中心,认为自己最困难,受资助是理所当然的心态是缺乏感恩的行为。价值观偏差固然有家庭、社会层面的原因,但从学校角度,重教轻育的传统,单一的教育方式及无可遵循的监督机制,都是导致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因素[4]。转变传统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作用,将感恩行为和诚信行为量化为考评标准,制定一票否决制,对于不诚信的行为一经发现,不得再参与任何资助项目的参评,以此对学生起约束作用;将诚信、感恩的价值观融入各种校园主题活动中,倡导自律、自强、自立、自尊的生活学习氛围。在资助工作中引导学生树立自强自立的观念,解决经济问题首先应当想到的是助学贷款等有偿性或“半循环性”的资助,而不是只想着享受无偿的资助;享受助学贷款的学生在读书期间享有免息优惠的同时,应当讲诚信,到期主动偿还贷款。

参考文献:

[1]马爱林.社会诚信: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风险防范的基石――从社会学视角谈高校资助工作的风险防范[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4).

[2]郭云贵.我国高校贫困生就业帮扶政策分析[J].学术交流,2013(10).

学困生教学案例范文4

关键词 财税法学 案例教学法 角色扮演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新中国成立60余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财税法对于社会、经济与政治的影响日益加深。财税法学从因陋就简到如今的稍具规模,日趋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综合性的学科。然而,相较于对民法、刑法等学科所具有的日常认知,法学学生对于财税法却缺少课堂之外的实际接触,缺乏必要的感性认识,较难激发其课程学习的兴趣。面对这一困境,本文希望通过案例教学法的导入,以引导式、对话式的教学方法让学生注意到财税法与生活的密切关联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全方位处解财税法律问题的能力。

1财税法教学中导入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案例教学法在财税法教学中存在诸多困境,主要包括对理论的困惑、与实践的脱节、教学手段的单一性等方面。比如,我国自1998年开始提出公共财政模式以来,财政学界围绕其展开讨论,提出了公共财政一元论、国家财政论及双元财政论等主张,而不同的财税法学教材采纳的财政学理论存在差异,常以其中的某一种理论作为观念基础。如果教材或课堂教学中不作充分的说明,学生在阅读不同教材进行比较借鉴时就会有理论上的困惑。我国正处于经济与财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许多制度多借鉴西方的财税法理论;而西方的财税法理论以西方市场经济的实践为基础,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存在诸多差异。大陆法学教育单纯地靠教师讲解、学生被动听课的传统式教学方式,无论是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是对于学生在财税法理论知识同现实情况的实践方面,都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在现代化教学的今天是根本行不通的。

案例教学法以问题为导向,以学生的合作学习为中心,通过强化学生主动参与的学习行为达到促进学习的目的。通过教学互动,可增强学生主动学习的动力。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是引导者、协助者,学生是学习的主导者;不仅如此,它还影响教师的教学,促使教师思考学生的学习、课程的架构与组织、案例探究与教学内容的关联性及学科整合等问题。案例教学法不仅可以传播知识,亦可激发学生讨论与辩证的动力,培养学生高层次的思考能力、评鉴能力及在特定情境的决策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的导入可以促使学生与教师的角色转换与互动,通过案例将财税学、财税法等学科知识进行整合,让学生在案例所创造的情境中主动研读相关材料、分析案例事实、作出最终评判,获得思考及行动的权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最终实现财税法学的教学目的。

2财税法案例教学的展开方式

2.1案例的选择

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中心,但只有合适的案例才能提供足够的信息,引发多层次的讨论,引导学生批判分析,规划可能实践中的决策及行为技巧,因此案例的选择至关重要。我们认为,财税法学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与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真实性与典型性。所谓案例是指以故事描述的手法,刻画真实人物在复杂的、真实的法律情境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必须采取的行动或决定。案例教学法借助学生对于具体案例的认识差异,在分析论辩冲突中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动力。因此,案例必须有明确的主题、人物和情节,它的铺陈必须具有吸引力及一定的剧情性,案例应反映法律与法律、法律与道德、情感等之间的冲突,具备适度的复杂性,及对多元观点的包容性;它必须足以产生学生认识差异的要素,方能促使学生养成主动学习及批判思考的能力。

二是可思考性与层次性。由于案例教学法不是以传递信息的方式帮助学生理解学习内容,而是通过分析及批判思考的过程帮助学生建构知识,所以,财税法案例本身所提供的信息不仅应具有思考性,且应突出财税法问题的复杂性。我国所发生的财税法问题往往非常复杂,法律世界与真实世界、合法性与现实性之间往往存在紧张关系。在教学中应鼓励学生将讨论内容与个人的体验相结合,在此过程中引导学生探究、分析、反思,要求学生为自己的论点提出合理的解释,以激发学生对于特定案例事件的感受,并产生财税法学新思考。

2.2案例讨论的形式

案例教学法不同于判例教学法,它的重心在于通过案例的讨论来引导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知识和能力不是经由别人告诉而得来的,必须经过学习者的主动接受,积极反思内化而得。因此教师必须根据案例的不同类型选择合适的讨论形式。案例讨论的主要形式包括分组讨论、全班案例讨论和书面案例报告等。对于简单的财税法案例可以采用分组讨论的形式,将全班按照一定标准分成不同的小组,给各小组布置具体的案例,分配小组讨论的时间,最后由小组代表在课堂上对案例作总结性发言。对于综合性的财税法案例,由于其内容较复杂,可在教学进程过半后展开;由教师公布案例,学生课后准备,可让学生根据各自观点的差异分成不同的阵营,各阵营推选代表从各自的立场陈述观点、依据,进行辩论,这样不仅可以调动学生运用已学财税法理论知识来分析问题,而且可以促使学生主动查阅资料,拓展知识面,使学生的理论水平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升。而书面案例报告则是学生对于教师所布置案例进行的书面响应,对于书面案例报告,教师应仔细阅读,并设置相关评价标准以正确评价学生的报告,激发学生后续讨论的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互动。

3教师在财税法案例教学法中应扮演的角色

3.1熟悉财税法教材内容

案例教学法和其它的教学法一样,教师首先必须熟知教材内容。教师只有熟知教材内容,方能撰写或选择适当的案例,依据主要概念和所设计的相关问题建构大纲,将内容与过程充分整合,提出适当的问题引导学生从案例讨论中探索、发现及应用知识。

3.2引导学生探究财税法问题的能力

教师必须具备倾听、反思及回应的能力,以引导学生进行案例探究。倾听要求教师以开放的心态及专注的态度聆听学生言论,这不仅有助于教师选择适当的响应方式,也创造了学生表达个人想法所需的安全自由的氛围,开启师生之间平等对话的通道。教师在倾听的基础上应反思学生的陈述,通过学生释放的信息了解学生的想法。在倾听、反思的基础上,教师应选择恰当的回应方式,鼓励学生重新检讨自己的观点、引导学生分析自我的思考过程。财税法问题既有宏观问题,如一国财政政策的调整,也包括了微观问题,如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等;从分析视角看也可从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展开,法学内部又可包括、行政法、经济法等多个不同的维度。而学生的分析视角通常较为单一,应鼓励学生多角度、多层次地进行案例分析。

3.3课堂教学秩序的管理

传统教学以教师为中心,维护教师在教学秩序中的权威性,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具有绝对的控制权。案例教学法则强调学生的主导性,因此教师必须平衡其与学生在教室中的权力配置。案例教学法下,教学是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而不是传统教学法下的灌输过程;教师和学生是伙伴关系,教师既是学习过程的引导者,也是参与者。成功的案例教学,是让学生和教师双方的权力和控制权都获得满足。

3.4接受学生的负面反应

案例教学法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依赖学生能否进行充分的课前准备。学生必须付出更多的学习准备时间,才能在课堂进行深度思考的讨论。但学生往往习惯于传统法教义学的方法,过度依赖教师的信息传输,对案例教学法存在排斥。因此,教师必须面对学生不能适应新教学法所产生的抗拒心态,必须以耐心、包容的态度,接纳学生的负面反应,并逐步改造。

3.5建立多元的评价体系

教师对学生的最终评价不仅意味着教学过程的完结,也是学生成长和学习收获的重要证据。在财税法的案例教学法中,一方面,教师应要求学生将其课前准备及讨论参与写成报告交给教师供检查,以增加学生学习动力,让学生不断反思学习的过程及个人的成长,检讨个人在案例教学法中的学习收获。另一方面,课堂参与是案例教学法的重点,学生参与的质量是此教学法成败的关键,教师应妥善安排时间,尽可能让每个学生都可以参与案例的讨论,撰写案例报告。

4学生在财税法案例教学法中应扮演的角色

案例教学法需要学生主动积极的参与及反思,因此,学生必须付出相当的努力,具备正确的学习态度及自我调整的能力。学生在财税法案例教学中应达到以下要求:

4.1课前积极准备

学生在案例讨论前应积极准备相关资料。首先,学生应熟悉案例的相关内容,查阅案例的时代背景,通过分析将案例事实转换成各种法律关系;其次,分析不同主体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权力(利)、义务关系,以合法性为重点分析主体的各种行为;最后,归纳总结形成个人的初步分析报告。为保证学生课前准备的有效性,教师一方面可对学生观摩自己对案例的分析演示,了解案例分析的基本流程;另一方面,教师应留给学生足够的时间与空间来思考和讨论案例。

4.2课堂积极讨论

在课堂讨论中,教师应尽可能地创造机会让每个学生都参加讨论。学生通过小组讨论与分享,在学习过程中聆听不同角度的思考,达到全体参与、互相学习的效果。学生在课堂的讨论应围绕着案例事实展开,提出自己的观点与理由,耐心倾听其它学生的分析,遵守课堂秩序。

4.3课后积极反思

在讨论结束后,学生应反思自己的分析结果,要积极吸取他人合理的观点,及时对自己不合理的观点进行修正完善。学生应认识到,案例教学本身并不是最终目的,也不应成为一种学习上的负担。学生在讨论互动的过程中,应寻求可行的、最佳的学习方法,逐渐认识到自己才是学习的主体。

综上,将案例教法学导入财税法教学是解决目前财税法教学困境的一种方法,其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有赖于多种条件的满足。对于教师而言,案例教学法并非教育的万灵丹,案例教学法的实施需要较多的学习时间,教学过程中可能产生模棱两可没有统一答案的情况,案例教学可能对教师权威构成挑战等等,这些都是教师推行案例教学上的重大挑战。

参考文献

[1] 段晓红.谈财税法教学的目标定位[J].财会月刊,2005(15).

[2] 邵光华.教师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研究及其启示[J].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1(5).

学困生教学案例范文5

高校贫困生是指“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费用很困难的学生,这些费用包括学费、生活费、住宿费、书费等基本费用”。[1]与非贫困生相比,高校贫困生承受着更多的经济压力的同时,也更容易出现环境适应困难、人际交往困难、学业就业困难、思想观念偏激或自卑、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越来越多的“马加爵事件”深刻警醒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正视当前高校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局限性,努力探索教育新途径。

个案社会工作是采用直接的、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为个人或家庭提供物质帮助、精神支持等方面的服务,协助解决问题,并改善其人际协调、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完善人格与自我,增进其福利。[2]而贫困生作为大学生中的弱势群体无疑是个案社会工作的典型工作对象,本文结合一个典型学生工作案例对个案社会工作融入高校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作简要分析。

2 高校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个案社会工作的运用案例

2.1 基本资料

小玉,女,2010级学生,来自广东清远一个农村家庭,以父亲微薄的务工收入维持一家六口的生活开销。小玉生活拮据,学习态度端正但成绩平平甚至挂科,安静内向,留着及腰的长发遮住脸,即便在体育课上也不肯束起,不善于人际交往,课余时间忙于兼职,几乎不主动参加集体活动。2012年4月8日,小玉突然从正在上课的教室离开来到笔者办公室请假回家。当晚笔者收到小玉发来的短信,告知家中变故,三年前因被栽赃入狱的大弟弟将在下个星期刑满释放,而今天家中最小的弟弟却遭遇车祸不幸身亡,重获新生与全家团圆的喜悦却瞬间变成生离死别的悲恸,小玉觉得“这世界对她太不公平”。在亲戚帮助下处理完家中事务后,同学发现小玉变得更加沉默寡言,独来独往,情绪低落,容易触怒,学习心不在焉,夜里经常失眠。

2.2 案主问题的分析与诊断

其一,案主家庭经济贫困,不善言辞,学习成绩不好,从而产生自卑心理;其二,经历家庭变故、亲人离世,情绪悲观,生活态度消极;其三,社会支持网络较薄弱,遇到困难缺乏倾诉对象;其四,案主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做兼职赚取生活费,却又严重影响了学习的投入,处于矛盾焦虑状态。

2.3 服务目标

一是缓解经济压力;二是消除负性情绪;三是消除自卑心理;四是提高学习效率与成绩;五是增强人际交往能力,拓展社会支持网络。

2.4 治疗模式

本案适合采用理性情绪治疗模式、社会治疗模式与任务中心模式。

2.5 个案实施

第一次面谈:笔者对案主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就问题进行初步诊断与评估,共同制定此次服务的目标,并签署服务保密协议。

第二次面谈:运用理性情绪治疗模式对案主的不良情绪进行疏导,帮助其正确看待贫困和挫折。案主认识到贫困虽然让她经历了许多苦难和辛酸,但也磨砺了她自立自强的品格和能力;虽然突然的家庭变故让她感叹“命运无情、抗争无用”甚至产生弃学打工念头,但是两个弟弟正是因为生活技能低、自我保护意识弱才遭遇不幸,唯有知识才可以改变命运,因而更要勤奋学习。

第三次面谈:全面了解和评估案主的“人在情境中”系统,通过关于案主兴趣志向、爱好特长等谈话,在优势视角下权衡案主的优势与技能,引导案主认识到自身的优点,增强案主的自信心和自我接纳、自我认同。此次会谈属于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中的直接治疗。

第四次面谈:到案主宿舍对其舍友进行访谈,舍友们认为小玉可能出于自卑不愿意与家庭条件稍好的同学有密切往来,也认可小玉勤奋、坚强、节俭等优点,笔者建议舍友给予案主更多的关爱、鼓励、正面评价及力所能及的帮助。此次访视属于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中的间接治疗。

第五次面谈:帮助案主制订了这学期的短期学习计划,并介绍学习经验。同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给案主,既缓解了案主经济压力,也保障了学习时间。

第六次面谈:与案主一同参加学院组织的爱心支教活动,案主和小组成员合作完成了对支教对象(小学生)的一节课外活动辅导课,互动教学效果受到一致肯定,案主受到极大鼓舞,主动归纳出一些人际交往心得,笔者鼓励案主主动与舍友、同学沟通,体会友情与分享。

第七次面谈:结案会谈主要是协助案主回顾整个个案进程及自身的进步与成长,提出注意事项和努力方向。

2.6 效果评估

经过两个多月的辅导,笔者观察案主变得乐观自信,学习、生活安排得充实有序。案主自我评价也认为通过辅导对生活重新树起信心,人际交往能力得到提升,学习效率也有明显提高,目前正在认真准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和期末考试,希望拿到奖学金。

3 高校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个案社会工作的运用启示

由上述案例可知,个案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的利他的助人活动,无论在价值理念还是工作方法上,对解决高校贫困生所面临的各种困难都有其独特的优势。

3.1 树立在高校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中运用个案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

强调平等与尊重是个案社会工作的前提,即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工作对象,尊重每一个人的独特价值和尊严。贫困生由于自身在生活、学业、交往等方面的弱势处境,大多缺乏自信,更需要教育者的尊重与鼓励,承认其价值与独特性,认可其具有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潜能,而不是将其当作“问题人”来看待。因而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就是要以一份尊重的态度设身处地为贫困生着想,以一种平视的姿态展开入情入理的对话,才能使思想政治教育入脑入心,才能使贫困生正视问题、发挥潜能、实现成长。

强调服务至上是个案社会工作的一大特色,“社会工作的宗旨与目标是要帮助人或社会解决问题,它的动机是服务人群、贡献社会,而不只是赚钱图利”。[3]贫困生大多都面临着经济、学习、交往、就业、情感等现实问题,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从贫困生最关心、最急需解决、与切身利益最相关的问题入手,主动提供服务,使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既解决思想问题也解决实际问题。譬如案例中,笔者为案主提供了临时困难补贴、勤工助学岗位、专业学习指导、团体活动指导等一系列服务,不仅帮助案主走出了困境,同时也使案主无形中培养起了关心他人、服务社会的意识,加快了其社会化进程。

强调助人自助是个案社会工作的基本信条,个案社会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帮助案主认识自我、提升能力、实现自助,因而“社会工作者在整个工作过程中都采取引而不决的态度,工作对象有权力自己做决定”。[4]引入助人自助的理念,即要求在做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帮助贫困生综合运用科学的理论分析困难产生的原因特别是自身内因,科学评估解决困难的各种方案,但最后还是要让案主自己去决定自己去实施。在本案中,针对案主的人际交往困难,笔者不是为其“空降好友”,而是提供适当的活动平台给予锻炼,增强人际交往技能。

3.2 丰富在高校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中运用个案社会工作的理论模式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强调“人在情境中”,即个人问题的产生不只是生理或心理方面的原因,还与个人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等社会因素相关,因此要解决个体问题必须综合分析与协调生理、心理与社会因素,推动个人与社会环境关系的协调发展,从而促进个人内在需求的真正实现。该模式在高校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中运用的范围主要包括:减轻贫困生的心理困扰和焦虑、调整人际关系、增强自我适应、开发潜能以及增强自我实现需要等。

理性情绪治疗模式,其核心理论是ABC理论,即情绪和行为后果的反应C不是直接由激发事件A所引起,而是取决于个体对A的认知和评价产生的信念B。信念B可以是理性的,也可以是非理性的,非理性信念导致负性情绪的产生。理性情绪治疗模式旨在通过纯理论分析和逻辑思辨的途径,改变案主的非理性信念,以消除负性情绪、改变消极行为。该模式在高校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中运用的范围主要包括:认为客观事物以自己意志为转移的“绝对化”信念;以偏概全地评价自己或他人的“概括化”信念;将任何不好的事情认为是可怕的灾难的“糟糕至极”信念。

任务中心模式,即在有限的时间内,将工作集中在案主明确具体而有限的目标上,具有简明、高效、经济的特性。[2]该模式要求将学生的问题逐一归类,确定其中的核心问题,并制定具体的任务来解决问题,通过完成任务来提升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学生的自信心。该模式在高校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中运用的范围主要包括:经济困难;人际冲突;角色扮演困难;选择两难问题;反应性情绪困扰等。

学困生教学案例范文6

关键词:初中政治;案例教学;正面效应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6401(2016)04-0166-01

初中阶段,随着学生步入青春期,其心理特点也会出现一定的起伏过程,因此,政治教学在该阶段也就显得十分重要。而政治教学的效果由于受到学生逆反心理的影响,使得如何让政治教学更加有效果成为了初中阶段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而案例在政治教学中的运用恰好可以很好地加强政治教学的效果。

一、初中政治教学的主要现状和背景

(一)教学效果得不到保证

在具体的政治教学中,教师对一些政治理论知识的讲解方式主要是通过课本或者一些现实生活中的简单案例去辅助讲解,这样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就会基本理解对应的政治知识,但是,仅仅通过课本上对政治知识的讲解和简单的案例并不能很好地让学生获取重要的政治知识。例如,在讲解学生对个人性格的理解时,教师往往会对不同人的性格的具体表现特点进行分析,比如具有消极心态的人的表现特点,嫉恶如仇的人又有怎样的特点等进行必要的分析。然而,仅仅是通过课本上的列举明显不能让学生很好地了解这些表现特点。

(二)教学过程中未对学生心理状态做细致分析

由于初中生的年龄跨度较大,因此,心理特征也会产生一定的波动。所以,教师在具体的政治教学中需要在前期注重对学生的心理特征进行分析,比如男生与女生在此时所表现出的青春期萌动,以及个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出现的变化。另外,学生在面对一些生活中和学习上的困难时如何应对等问题是该阶段初中生所要面临的问题。因此,教师在政治教学中还需要结合学生所遇到的一些心理问题去做对应的教学安排,并且在分析过程中最好能够通过一些现实生活中的对应案例来加深学生对自身问题的认知程度,同时也可以为具体的政治知识教学建立很好的理解平台。

二、如何将案例教学法运用到政治教学中

(一)正确选择具体政治理论知识的对应案例

由于在政治教学中,政治理论知识一般都会有对应的案例作为该理论的信息载体和对应的反射面,也就是说案例的出现不仅可以基本反映出具体政治知识的表现方式和基本的信息集成要素,并且可以从侧面将政治知识付诸于实践,从而检验出理论知识的正确性和可操作性。所以,教师在具体的政治教学中首先需要选择合适的案例作为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条件。比如教师在讲解初中生的早恋现象时,可以选择一些反面案例作为教学手段,因为早恋对于初中生来说是弊大于利的,其不仅会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还会导致学生受到一定的心理伤害。教师利用一些学生早恋所产生的危害作为案例教学,不仅可以对学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还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显然这样的案例教学是比较合理有效的,同时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正面效应。

(二)注重在案例教学时与学生进行互动

案例教学在政治教学上的运用虽然可以让学生树立正确的心态去应对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但是,如果在具体的政治教学中,教师在分析案例时没有充分聆听学生的想法,并且没有与学生进行有效的互动,纵使案例教学被启用,也很难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在政治教学中,教师与学生进行案例分享时,要及时交换双方的看法,这样案例教学的效果不仅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还会让政治教学充满意义,并且在学生与教师共同交换看法的同时,教师也可以利用这样的机会为学生提供新的政治理论知识,以帮助学生拓展思维,为后续政治学习提供新的学习和思考空间。显然,这样的教学形式一般运用到具体的政治教学中,其教学效果和学生的教学反馈信息也会产生新的面貌。

三、结语

在初中的政治教学过程中,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法去辅助学生理解对应的政治理论知识时,需要对该阶段学生的具体信息状态有一定的了解,并且需要在与学生进行教学互动的基础上进行对应的教学交流,使学生在了解了具体的案例后,能够充分认识到政治理论知识的重要性。在初中阶段具备正确的心态和面对生活中的困难的基本应对方法,这也是案例教学法应用到政治教学中的最终目的。学生通过这些案例掌握的一些理论知识也可以作为学生今后学习和生活中的重要的风向标和激励点,并且可以通过一些案例获得一些必要的政治启示。

参考文献:

[1]刘汉和.如何在中学政治教学中有效运用案例教学法[J].时代教育(教育教学版),2009(3):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