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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处理措施范文1
基层医疗机构,对医疗垃圾如何处理的法律法规理解常不到位,常因此违规操作而受到处罚。本文将介绍我国关于医疗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如何正确处理医疗垃圾。
案例回放
每天下午5:00,某市二甲A医院的“焚烧炉”准时开始焚烧当天的医疗垃圾。由于医院的焚烧炉设备简陋,及露天进行焚烧,常发出恶臭伴着黑烟向四周扩散,给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了影响。每到焚烧时间,居民就关窗关门,以防刺鼻的味道飘进屋内。
住院的患者也反映,都是有各种各样疾病才到医院就医的,在医院住院每天闻臭气,不仅影响了就医的情绪,也有碍病情康复。
医院的领导者对焚烧医疗垃圾的解释是,因为目前医疗垃圾处理的费用太高,且被某家企业垄断,医院承担不起这部分费用,不得已才在自家医院内进行焚烧。
律师点评
我国医疗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2003年3月16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一般俗称为医疗垃圾。
我国实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全过程。目前医疗废物分为五类,分别是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不属于前述五类医疗废物,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二要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三要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四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五要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六要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禁止下列七项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邮寄医疗废物;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当然,对于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本案中的某二甲医院所在地域为市级,不属于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因此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法将受到行政处罚。除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外,医疗卫生机构没有权利自行在医院内设置焚烧炉进行医疗垃圾处理。
医疗垃圾处理措施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在全市开展以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为主要内容,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施“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的处理模式,改善城乡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到2012年底,全市初步建立覆盖城区的垃圾收集、运输网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面开征,征收率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形成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全覆盖体系,城乡生活垃圾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城市餐厨垃圾实现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机制。各县、区要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逐步建立“全面覆盖、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保障有力”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到2015年,全市(市区除外)共需配备县(区)、镇(办)、村三级清运、保洁人员约11000人。全市34个镇(办)或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村,至少建设一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配备垃圾密闭运输车辆,以满足区域垃圾转运的需要。全市村庄(组)要按照各自的实际,建设两个以上的标准垃圾收集点(池)。
(二)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升工作。宇能热电公司要立足目前的处理能力,加大技术升级改造力度,适时进行产能的调整,以满足全市城镇(宿永路以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需要;同时,要积极协调解决卫生防护等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二是因地制宜,做好边远地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濉溪县南部的双堆、南坪、孙疃、五沟、韩村、临涣和烈山区临海童办事处、任楼办事处等镇(办),可依托临涣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杜集区段园镇、朔里镇和石台镇等镇(办),适时调整生活垃圾转运线路,选择适宜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无害化处理建设步伐,力争201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学习借鉴省内外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经验,结合实际,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排放登记管理制度,2015年底建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实现城区餐厨垃圾的单独收集和循环利用体系。同时设立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筹建工作,协调管理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工作,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行的日常监管工作。
(三)规范管理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各县、区要根据《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可行的征收方式,在城区范围内积极拓展征收面,提高征收率,切实做到“应征尽征”。要建立垃圾处理费“收支两条线”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垃圾处理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等环节,严禁挪作他用。
(四)创新环卫作业管理体制。城区范围内的环卫管理体制,要按照事企分开、管干分离的环卫管理体制,在坚持市场准入制度、统一质量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的前提下,放开环卫作业市场,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转运工作。市、县(区)市容环卫部门要依据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加大日常督查考核力度,确保环卫作业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力。农村的环卫作业体制要采用镇(办)、村与农村保洁人员以承包方式建立劳动关系,签订承包协议。农村保洁人员可以采用以工代赈的形式,优先从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军烈属、伤残军人、特困户、低保户中选择。
(五)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各县、区要加强和规范合同用工管理,对聘用的环卫工人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增幅。要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改善环卫作业条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发改委、财政、国土、卫生、审计、商务、环保、物价、规划、市容、招标、地税、供水公司和县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定期研究和解决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相关的问题,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纳入目标考核,兑现奖惩措施。按照省政府目标考核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考核评分办法》规定,制定和出台《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考核评分办法》,并将考核工作纳入市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考核工作从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乡垃圾管理运行情况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市财政将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超额完成垃圾转运量的县、区给予补贴,超额部分每吨补贴25—30元。对财政、地税、市容、卫生、招标、商务、供水等7家市直征收主体和各县区政府的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额和征收率进行明确,合理制定奖惩措施,严格兑现。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处理达标。宇能热电公司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处理工艺流程,确保进场垃圾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要制定各种应急预案,防止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市容环卫部门要依据《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加大对处理企业日常运行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综合评价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处理企业进行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适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对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补贴数额进行认真核准,及时拨付处理补贴费用,保障垃圾处理企业运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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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生活垃圾堆积成山、不堪入目,小巷子里到处可见废旧家电被“开膛破肚”。这是几年前美国一家电视台在广东拍摄的一部纪录片,画面中的城中村被认为是“世界上最脏的村庄”。而如今垃圾难题也正困扰着“美丽中国”的梦想。
“垃圾围城”日益严峻,尤其在寸土寸金的大都市,占地面积较大的垃圾填埋场越来越不够用。此前曾引起争议的垃圾焚烧发电,重新受到各界关注。
8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肯定垃圾焚烧发电,提出到2015年,中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要达到每日87万吨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
受政策春风的刺激,今年以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全国各地密集上马。业界测算,这意味着“十二五”期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
“旱涝保收”争补贴
目前,中国各地垃圾焚烧项目的上马速度正明显加快。但与过去不同,这一轮密集上马垃圾焚烧项目的地区已不仅限于北上广等大都市,许多二、三线城市也在加大垃圾焚烧项目的审批和建设。
南宁市投资10.8亿余元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公开招标工作顺利完成;总投资8.13亿元的北京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在大兴区开建;广东四大垃圾焚烧电厂的环评、建设工作也在积极推进。
出现垃圾焚烧项目集中上马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城市垃圾数量快速增长,从长远看,垃圾处理的市场空间较大;另一个原因则是垃圾焚烧属于环保产业的一部分,地方政府想以此来拉动经济增长。
一方面,大小城镇面临“垃圾围城”困境;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建设,也对城市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提出了新的要求。
业内有关专家还指出,垃圾焚烧项目上马快,是因为可以从国家拿到补贴,而且企业投资垃圾焚烧项目的利润稳定。
2012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执行全国统一的每千瓦时0.65元上网电价。”
除了享受电价补贴之外,垃圾焚烧发电厂还能享受到垃圾处理费、优惠信贷等多重政策。据悉,大多数垃圾焚烧厂难以达到满负荷运作,但是,政策补贴还是会按合同发放到位。可以说,垃圾焚烧厂的赢利模式就是靠这些补贴,“旱涝保收”。
然而,巨大的投资冲动面前,垃圾焚烧产业的突破口关键在于技术提升。
《意见》提出,在垃圾处理方面,要大力推广先进的技术和装备,重点发展大型垃圾焚烧设施炉排及其传动系统、循环流化床预处理工艺技术、焚烧烟气净化技术和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等,重点推广每日300吨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炉及烟气净化成套装备。
配套法规有局限
由于一系列政策的刺激作用,中国的垃圾焚烧工程正提速扩展。
广州是一座被“垃圾围城”困扰的城市,番禺垃圾焚烧厂却曾遭遇争议。2009年,由附近居民发起的反垃圾焚烧运动持续了近3个月之久,项目因此一度搁置。
不过,广州并没有放弃对垃圾焚烧的研究。争议渐渐归于平静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
日前,广州市城管委组织专家、媒体赴中国台湾地区考察垃圾焚烧项目。在考察报告中,广州市城建委认为:广州建7座焚烧厂不会过量。
报告还分析认为,以台北市为例,全市人口约262万,建有3个垃圾焚化厂,日处理能力4200吨;推行垃圾分类10多年,成效显著,但每天仍有约1800吨垃圾需无害化焚化处理,也就是说每天人均约有0.7公斤垃圾需要焚化处理。
报告是根据广州目前约1800万人口进行推算,认为广州在若干年后若和台北一样,能实现人均每天只产生0.7公斤的生活垃圾,至少需要建设日处理能力为12600吨的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广州规划至2015年建设7座资源热力电厂,处理能力为15000吨,完全符合城市发展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需要。
台北市实施垃圾费按袋计量政策,为保证政策的执行设立了多项重罚措施,比如:伪造专用袋可判7年以下徒刑,往街头行人专用垃圾桶排放家庭垃圾罚款约合人民币1230.6元的措施,等等。
目前,广州虽然制定了《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因各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人口结构不相同等客观原因,以及区、街的推广力度、措施方法等主观原因,虽然98%的人支持垃圾分类,但自觉参与垃圾分类、且相对投放准确的不到30%。
各区、街推行过程中,特别是在法规制定、推行方法、保障措施等方面,广州相对于台北还有很大差距。创新精神不够强,没有很好地探索适应本街道、本社区的垃圾分类模式。
自主技术待推广
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及各种金属垃圾等互相混杂,给垃圾处理带来了难题。
日本在垃圾分类方面的经验值得学习。 在日本,聚居区每一个门栋前,都摆放着多个垃圾桶,分别贴着可燃、不可燃、可回收、不可回收等标识,周一和周四是倒“可燃垃圾”的日子,周二倒“不可燃垃圾”,周五则倒旧报纸、瓶瓶罐罐等“可回收垃圾”。
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既可以提高垃圾处理效率,也可以更好地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然而,全球各个城市的垃圾量都与日俱增,仅仅依靠企业来完成垃圾分类的难度明显加大。
一位企业家呼吁,政府要加大对垃圾处理企业的补贴,吸引更多有资质的企业投身其中。他认为,做垃圾处理需要有门槛,一定要做到无害化。
无害化、资源化和减容化是垃圾处理的三大目标。垃圾焚烧要做到无害化,才能全面推广。
我国处理垃圾最先进的是大功率等离子体火炬装置,通过电弧产生高达5500摄氏度的等离子体,能迅速使垃圾中的有机成分裂解气化,经过急冷、提纯等环节后,气体中的二恶英等有害成分会被彻底脱除,最终成为洁净的富含一氧化碳和氢气的合成气。
合成气可用于发电、供暖、制油或制造化工产品;无机成分形成玻璃体态,无重金属渗出,可以回收再利用,加工成建筑材料等。
等离子体气化技术不是传统的焚烧技术。该技术处于国际前沿,其二次污染排放几乎为零,适用于热解生物质、城市固体废弃物、医疗垃圾、有机高分子聚合物等;熔融飞灰、石棉、电子产品、核废料等各类高危废弃物。
医疗垃圾处理措施范文4
力争90%以上省控监测断面(含交接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GB3838-2002)三类水质标准,交接断面水质100%达到三类水质标准。其中,九龙江漳州段95%以上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到三类水质标准;九龙江北溪龙岩段80%以上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到三类水质标准,雁石桥断面水质有较大程度改善;75%以上河口断面水质达到三类水质标准。
以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厦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漳州市、龙岩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矿山整顿和生态林建设继续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工作得到加强,流域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基本完成。
二、整治任务
(一)修编规划和制定整治方案。
省环保局要针对流域实际,根据生态省建设和“十一五”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要求,于200*年底前组织修订《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与生态保护规划》,以指导下阶段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
(二)养殖业污染整治
1.制定畜禽养殖业规划。流域3市要在200*年上半年前制定出台本辖区内规划,并组织有关县(市、区)和重点乡镇、村制定相应规划,对养殖业发展规模、企业布局、污染治理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引导养殖业科学合理规范发展。此外,漳州市和龙岩市要进一步制定200*年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计划。由省农业厅、发改委、环保局予以指导和支持。
2.基本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禁建区划定后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必须限期予以拆除。对位于禁建区外符合规划、有条件治理、能够实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的,抓紧制定分期分批治理计划,并落实到具体乡镇(村)、具体养殖场。对于不符合规划或无法治理达标的,限期搬迁关闭。畜禽养殖场必须建到养殖业发展规划区,并配套治理设施,同时,要加强跟踪管理,防止出现二次污染。流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于200*年底前全部治理达标,未按期达标的一律搬迁或关闭。要积极推广“猪-沼-果”(草、菜)等生态养殖模式,鼓励粪便污水经处理后上山、下田、入塘,变废为宝,做到零排放。漳州市要建设沼气和生化池33820m3,完成143家的生猪养殖废水的治理任务;龙岩市要完成搬迁猪场443户,拆除猪舍面积13.2万平方米,完成265家的生猪养殖废水的治理任务;厦门市要加快岛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综合整治,治理4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由省农业厅牵头、环保局予以指导和配合。
3.加强农村散养户沼气化建设。漳州市和龙岩市要组织家庭散养户的畜禽养殖舍(点)按照村镇规划要求,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快“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推广。鼓励散养户种养结合,实行相对集中饲养、污染集中处理。由省农业厅予以指导和支持。
4.积极引导和鼓励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省经贸委要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扶持畜禽粪便综合加工利用企业发展,从源头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治理养殖污染,促进畜禽粪便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其中,龙岩市年内要建成“绿之源”生物有机肥厂的雁石镇和龙门镇2个分厂,并完成龙岩市红碳山现代农业公司有机肥厂的迁建工作;漳州市要建成漳州市养殖粪便处置中心。由省农业厅、发改委和环保局予以指导和支持。
(三)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流域3市要根据省政府要求,放开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市场,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积极参与,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步伐。要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步伐,健全完善主、支线和接户管管网规划与建设,不断提高管网覆盖率,增加污水收集率。已投入运行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要进行除磷脱氮,消毒改造,做到全面达标排放。年内重点建设龙海市角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漳平污水处理厂、厦门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金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重点建设并完成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长泰县和漳平市5座城市垃圾处理场工程。此外,要完成厦门东孚垃圾填埋场污水管网工程和龙岩市污水处理厂3公里的配套管网建设。由省建设厅、发改委、环保局予以指导和支持。
2.加快龙岩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进程。龙岩市年内要建成投产龙岩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并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置体系,漳平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由龙岩市集中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处理。由省卫生厅、发改委、环保局予以指导和支持。
3.加快乡镇垃圾处理场建设步伐。由省建设厅牵头完成《九龙江流域乡镇垃圾整治规划》。流域3市要按规划要求认真筛选治理项目,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重点扶持积极性较高,建设条件落实的乡镇新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并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要加快推进已经安排补助资金但至今还未建成的乡镇垃圾处理场(站)的建设步伐,并于年底前完成建设。以漳州市、龙岩市为主,年内要建设31座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其中17座建成投运,10座完成主体工程,4座完成前期和开工建设。建成23座乡镇垃圾中转站,雁石镇和靖城镇垃圾处理场要确保正常投入运行。有条件的乡镇要实行产业化运作、市场化运营,充分发挥乡镇垃圾处理场的效益。200*年底前基本实现垃圾有效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做到日产日清。由省建设厅、发改委、环保局予以指导和支持。
4.加强河道管理和内河整治。漳州市和龙岩市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流域污染源监管,组织沿河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加强河道保洁工作,严禁在江河两岸堆放、倾倒可能造成水体污染和河道淤积的废弃物。组织河道清淤清障、河滩地绿化美化和水葫芦专项整治行动,改善河道景观。同时,对流域内无序的采砂行为要进行规范管理和整治。漳州市要完成以市区三湘江河道改建整治为重点的漳州市区内河综合整治工程。省水利厅、建设厅予以指导和支持。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1.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由流域3市政府继续组织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治理山体。其中,龙岩市要加强对中甲、太保林、小池天池塘、适中兰田等矿区的水土保持监管力度,督促业主开展治理工作,落实治理要求,提高治理效果。200**年底前基本完成山体治理,切实减轻水土流失危害。龙岩市完成重点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0公顷,厦门市200公顷。由省水利厅予以指导和支持。
2.加强流域生态林建设与保护。由流域3市政府继续组织实施生态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及生态林建设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其中,龙岩市完成封山育林4.8万亩,造林10万亩。由省林业厅加强指导督促。
3.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治理。由流域3市政府继续组织实施流域内矿点的整治,加强矿点开发管理,严禁乱采乱挖,坚决取缔关闭非法矿点。对整治的矿点,特别是沿江、沿路关闭的矿点要限期进行复垦造林、植被恢复等。漳州市要建设完成吴田山矿区二级拦沙坝,绿化植被500亩的整治任务。厦门市要完成17个矿点的关闭整治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经贸委、林业厅、环保局加强指导督促。
4.加快生态城市建设。厦门市政府要完成《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及实施纲要》编制的全部工作,全面启动生态城市建设,进一步推动乡镇生态环境规划和生态示范区规划工作,并创建天竺山、员当湖湖心岛白鹭自然保护小区。
5.加强河口区航运污染防治。厦门、漳州市政府和交通、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要加强对航运船舶的管理,禁止违法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行为,继续实施河口湾航道清淤整治工程。
(五)工业污染源整治
1.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流域内工业污染源监管,采取有力措施控制COD、氨氮等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未领取许可证的,要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补办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由省环保局、经贸委予以指导督促。
2.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工业废水治理。由流域3市政府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工程,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加强工矿企业污染整治力度,龙岩市龙化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治理要在200*年上半年实现达标排放,漳州市要完成南海食品、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公司等深化废水治理并开展ISO14000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厦门市要开展生态工业园区试点。省经贸委、环保局予以督促、指导。
3.提高环境监测监控水平。龙岩市、漳州市要分别建成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分中心,要筛选占当地污染负荷60%以上的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分期分批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器,与省、市自动监测监控分中心联网,充分发挥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作用,并于200*年底前完成。由当地市环保局组织实施。省环保局加强指导督促。
4.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要严格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0*年,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做到“天天行动”,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利。要加大饮用水源安全监管力度,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的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于200*年底前予以拆除。
(六)加强污染成因分析和科学研究
流域3市要加强省控断面水质监测和超标原因分析。龙岩市、漳州市要分别对雁石桥、洪濑口断面超标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治意见,厦门、漳州市要分析河口断面水质超标原因,确保省控断面稳定达标。龙岩市要开展人工湿地、生物处理养殖废水技术研究和龙岩中心城市水源规划研究。省环保局要牵头组织完成《九龙江流域水污染与生态破坏综合整治绩效评估》的研究。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断面达标责任制。
流域3市要强化各级政府在整治工作中的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将年度工作任务一级一级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乡镇,强化各级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整治工作局面。建立健全流域市与市、县与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制度,把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和水质情况列为考核当地政府环保实绩的重要内容,实行单列管理,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
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的政策,落实具体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加快建设进程。同时,流域各地应研究出台有关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运营政策、管理办法,确保建成的乡镇垃圾处理场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益。
(三)突出重点,狠抓整治任务的落实。
流域3市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整治项目的落实和监督管理。着重抓项目进度特别是要保证乡镇垃圾处理场项目落实到位。建立整治项目治理责任制,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人和建设期限,并做好整治项目的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逾期未完成的整治项目,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采取措施,限期并保证质量完成治理任务。漳州市要以市区三湘江河道改建整治和乡镇垃圾场处理场建设为重点,龙岩市要以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为重点开展流域综合整治。
(四)落实配套资金,强化整治资金管理。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投资主体,抓各责任单位配套资金落实。同时,不断加大其他整治资金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在200*年资金投入的基础上逐年有所增加。财政部门要按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并对整治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及其他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医疗垃圾处理措施范文5
一、组织领导
成立淮海食品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执法中队、物业公司牵头,各部室按职责分工严格落实。
二、任务分解
1、按照一肩多挑、一专多能、一岗多责的原则,结合大城管运作机制和分工要求,该项征收职责分配到各职能部室具体落实,建立征收对象本底资料,落实代征代收工作(具体责任分工见附表1)。
2、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处置费征收宣传工作,制作展板、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执法中队、市场部负责。
3、做好上级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管理处各部室征收工作日常调度和台帐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执法中队负责落实,涉及财务来往的由财务部具体负责。
4、安装垃圾称重设备,做好垃圾中转站工程协调、预算和建设工作。由物业公司、建设部具体落实。
三、征收责任人
(一)市有关政府部门代为征收
1、使用自来水住户由城市供水企业在业户缴纳水费时代收。
2、财政拨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征收,其他单位由市地税局在单位缴纳医疗保险时代征。
3、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由市地税局在申报税或办理减免税时代征。
4、建筑施工单位由建设局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代征。未办理许可证的,由地税局在其开具营业税发票时代征。
(二)食品城管理处负责征收的对象
1、大中专院校、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
2、未纳入自来水收费系统的住户;
3、未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无税务证或纳税证明的个体工商户;
4、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行业、单位或个人。
四、征收标准
1、住户按户计价定额征收,每户每月4元。
2、单位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人数定价定额征收,每人每月3元。
3、大中专院校、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每人每月1.5元,由单位负担。
4、人体工商户按从业人数计价定额征收,每人每月3元。
5、建筑施工单位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四收取,由施工单位负担。
6、宾馆、招待所行业,按实际床位数,每月每个床位6元;
7、餐饮、桑拿、歌舞厅、美容美发等相关餐饮娱乐行业,按营业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元。
8、农贸市场、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专业市场、长途客运站,按实际产生垃圾量每吨40元。
9、装潢和修缮房屋产生垃圾,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标准收取。
10、持有大学生创业证的大学生创办企业,总工会、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户、低保对象等社会贫困人群,采取“先征后免”方式,免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和宣传发动
传达市、区两级政府文件有关内容,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做好宣传发动等前期准备工作(4月6日)。
(二)调查统计和汇总上报
1、调查摸底。各部室按责任分工深入所属责任区采集信息,填写制式表格(4月7-16日)。
2、统计汇总。由中队对各部室汇总的表格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完成建档和上报工作(4月19-26日)。
(三)委托征收与上门征收
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原则,除市有关部门代征外,需管理处直接征收的垃圾处理费,分两种方式征收。
1、委托征收。条件成熟的市场和物管小区,管理处与市场管理办公室签订委托征收协议,对文件规定的应由管理处征收的对象进行代收。
2、上门征收。缺乏物管的小区或市场,由管理处有关责任部室对征收对象直接登门征收。
(四)集中征收与临时征收
1、集中征收。根据4月份普查统计资料,计划于5-6月份对辖区直接征收对象,进行全面征收,目标是完成2011年度的征收任务;2012年后征收任务,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再行落实。
2、临时征收。对于需要临时征收的处理费,如装修装璜、新开业但未纳入代征范围的商(住)户,以及数额大难以一次性征齐的商住户,由大城管片区在当月内统筹落实征收,收取的处理费2日内交财务部入帐,并通报执法中队备案。
六、有关要求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城市垃圾处理,事关我市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大局;垃圾处理费征管制度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推进垃圾减量化,提高市民文明意识。辖区各单位和个人应从改善食品城卫生秩序和维护食品城可持续性发展的高度予以足够重视,以切实可行措施,统一认识,确保完成征收任务。
2、顾全大局,积极配合
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辖区各单位和被征收个人既要认清形势,顾全大局,足额缴纳本市场应交费用;又要以负责态度,扮好宣传员、讲解员角色,对商(住)户做好思想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保证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还要严格遵守代收规定,按标准代收垃圾处理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随意减免收费。
医疗垃圾处理措施范文6
一、欧盟委员会垃圾管理政策
欧盟垃圾处理政策已发展近三十年,并通过一系列的环保行动规划出立法框架,旨在减少垃圾对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并创建一个节能减排的经济体系。欧盟环保行动方案明确了垃圾的预防和管理,其首要目标是确保垃圾不会随经济增长而增多。这些措施已取得成效,在上世纪90年代,德国与荷兰的垃圾产生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欧盟的目标是通过新的垃圾预防措施大量减少垃圾的产生,从而更好地使用资源,鼓励向可持续性消耗的模式转变。垃圾管理方法基于以下三个原则:
(一)垃圾预防
在任何垃圾管理战略中,这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把减少垃圾产生量放在首要位置,并通过减少产品中的危险物质来减少垃圾的危害性,这样垃圾的处理将会变得更简单。垃圾预防与改善产品的生产方式和影响消费者购买需求(如简易包装或无包装的绿色产品)紧密相连。
(二)循环和再利用
如果垃圾的产生不可避免,那么应该尽可能地回收大量的材料,这样既可以保护环境又可以循环再利用。欧盟已经明确重点关注几种具体的“垃圾物”,包括包装废弃物、报废的车辆、电池、电器和电子垃圾,目的是降低其对整体环境的影响。欧盟要求各成员国制定关于这些垃圾回收、再利用和处置的法律。一些欧盟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措施,使回收的包装垃圾量达到包装垃圾总量的50%以上。
(三)改善最终处理方法和监控措施
如果有不能被回收或再利用的垃圾,应该将其安全地焚烧,垃圾填埋只作为最后的处理方法。这两种方法都需要密切监控,因为两者都具有造成严重环境破坏的潜在危险。欧盟近期批准了一项指令,规定了严格的垃圾填埋场管理指导方针。它禁止某些类型的垃圾如废旧轮胎进入填埋场,并设定目标,减少可生物降解垃圾的数量。而另一项指令规定了强制性限制焚化炉的排放级别。欧盟还希望减少二f英和酸性气体的排放,如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和氢氯化物(HCL),它们对人体健康是有害的。
由此可见,欧盟首先通过对垃圾产生量的控制和循环利用来减少最终必须要处理的垃圾量,因为减量是解决垃圾问题的根本方法。
二、欧美垃圾分类收集方法实例参考
垃圾分类是垃圾收集和再利用中最重要的环节。世界各发达国家都为垃圾分类提供了各种便利的条件及大量垃圾分类的基础设施,并通过各种规定和措施来促进垃圾分类回收工作的展开。
(一)美国的包装处理
美国在垃圾收集过程中对包装容器的处置有严格的界定及处罚制度。政府规定,当地居民有义务参加垃圾分类和循环再造。在企业延伸责任制下,生产商支付产品包装的处理费用。
近几十年来,美国垃圾减量方法之一就是最小化包装:企业生产更环保、更节俭的包装,消费者协助政府回收废弃的包装。目前,美国有几个州在试运行包装垃圾抵押金制度,居民交付废弃包装时再返还抵押金。
(二)德国的精细分类
德国设有独立的垃圾收集系统。在每个住宅附近都设多个专用垃圾桶(按颜色分类),而且为方便工作人员收集,垃圾桶距行车道不能超过15米。不同颜色垃圾桶收集不同种类垃圾。在德国每个超市都可以回收旧电池,大型家电则需要与专门机构预约处理。
(三)瑞典对化学品的收集
在瑞典,有特殊规定的危险废弃物应丢弃在指定地点的特殊生态站中。生态站是为收集电池、化学品、油漆残余、气雾罐、旧机油、溶剂和荧光灯等有害化学品而专门设置的。
从欧美国家对垃圾收集处理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各国对可回收废弃物和特殊废弃物的收集处理相对比较细致,体系也比较完善,且都在垃圾源头进行分类和预处理,以大大提高垃圾的再利用效率,把对环境的污染降至最低。
三、欧美城市主要的垃圾处理方法
(一)垃圾填埋和焚烧简述
除了3R原则(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目前城市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是填埋和焚烧。
填埋:垃圾填埋后,有机垃圾在自然分解过程中产生气体,主要是甲烷和二氧化碳,这两种气体是引起全球变暖的主要因素。
焚烧:有机垃圾和其他物质焚烧后,转化为底灰、烟气、粉尘微粒及用于产生电力和热能的蒸汽,可以有效减少垃圾量。
在北美,填埋和焚烧基本持平,而欧洲以焚烧为主,其中丹麦和瑞典在利用焚烧能源方面走在世界前沿。2005年,丹麦4.8%的电力和13.5%的热能都来自焚烧。总体而言,欧洲国家在城市垃圾处理中对焚烧的依赖较强。
(二)北美、欧洲垃圾填埋和焚烧现状
1.美国的垃圾焚烧
1975年10月,美国第一家商业化垃圾焚烧厂建成于马萨诸塞州,并成功运营至今。1990年,美国有186个垃圾焚烧设施,后来慢慢减少至不到90个在运行,主要原因是由于焚烧技术无法满足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填埋的方式成本更低。但是现在,处理技术的进步使得焚烧这种方式的优势逐渐显现,政府也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来鼓励这种处理方式。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焚烧会逐渐代替填埋成为美国处理城市垃圾的主要方式。
2.欧洲的垃圾焚烧
2001年之前,垃圾管理未引起各国政府重视。随着垃圾量不断增加,许多国家逐渐意识到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解决垃圾问题,从而促进了欧洲垃圾管理法规取得新的进展,垃圾开始被看作是一种资源而逐渐得到利用。由于欧洲许多国家禁止危险垃圾填埋处理,加上私人经营的垃圾焚烧炉可以享受税收抵免,过去十年间,欧洲有很多垃圾焚烧设施建成并运营。
较一般意义的焚烧和填埋而言,焚烧发电显示出独特优势,受到了北欧许多国家的青睐,他们通常将垃圾处理与废热发电结合起来。此外,由于没有足够的场地用于填埋垃圾,一些国家也倾向于焚烧处理。
3.加拿大的垃圾填埋与焚烧
为减少对环境的损害,加拿大安大略省2008年针对垃圾填埋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新标准,涉及内容包括水文地质和地表水、设计报告、保护地下水的选址设计、现场管理与监督、填埋场关闭及关闭后的管理,以及填埋场管理人员对应事故和其他问题的财政保障等。
加拿大政府没有强制执行焚烧排放规定,而是制定了指导方针。这些方针由加拿大环境部根据2006年《加拿大清洁空气法案》制定,涉及内容包括焚烧产生的二f英、呋喃和其他有害物质。但议会没有强制各省执行,各省政府可自行决定如何将政府的指导方针融入地方法规中以进一步实施。
(三)垃圾焚烧的事实
许多环境学家认为垃圾焚烧会产生大量的二f英类物质,会对人类健康产生威胁,而如今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早期的垃圾焚烧设施气体清洁技术不达标,排放了大量的二f英,而目前新的焚烧技术产生的二f英气体很少,其排放物主要是二氧化碳。
所以反对焚烧处理的人在没有充分了解当前清洁排放技术的情况下所做的定性言论未免有些偏颇。一些环保组织认为焚烧是产生二f英和呋喃的罪魁祸首,即便是最新的焚烧设施也会产生污染,这些说法都没有量化根据。
在北美,填埋方式因由来已久而普遍采用,焚烧方式虽然广受争议,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具有废转能的优点,现在也逐渐成为主流的垃圾处理方式。其实两种方法都会对环境产生危害,只是哪种危害小的问题。
四、北京城市垃圾处理现状
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北京市的垃圾基本是采用简易堆放的方式进行处理。从1991年开始建成大屯转运站和阿苏卫填埋场,北京市的垃圾处理才进入无害化阶段。
在此后的十几年时间里,大批的垃圾填埋场陆续建成,填埋也成了北京处理城市垃圾的主要方式,填埋量占垃圾总量的90%以上。但是,在这些填埋场之中大部分都是非正规的,截止到2006年,北京市共有非正规垃圾填埋场1011处,垃圾囤积量达8000万吨以上,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污染了地下水及周边环境,还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已经成为政府和市民共同关注的问题。
垃圾填埋处理已经渐渐不能适应北京这种飞速发展的特大城市的要求。2009年,北京每天产生生活垃圾已经达到1.84万吨。令人担忧的是,生活垃圾的数量仍在不断增长。为了填埋这些垃圾,每年要消耗掉约500亩土地。不仅如此,就垃圾处理能力而言,北京的垃圾填埋场也在超负荷运转,这会加大填埋场污染控制的难度。如果不采用其他更加高效的垃圾处理方式,按照每年8%的生活垃圾产量增长速度,几年之后全市现有垃圾填埋场将全部填满。
2009年,北京市市人大代表在十三届二次会议和市政协委员在政协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提出要加快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建设宜居城市,学习借鉴国内外经验,制定垃圾处理工作方案。从2013年开始,北京市计划三年内建成各类垃圾处理厂37座,其中大部分为垃圾焚烧厂。
但是,建造垃圾焚烧厂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还不被广大市民所接受。他们认为焚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会严重影响环境和身体健康。杭州市余杭区就曾因垃圾焚烧厂选址问题发生过居民抗议事件。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应大力宣传和普及相关知识,使大家从了解到认可,再到支持。
实际上近年来,随着焚烧处理技术的进步,国外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实施了大规模的结构调整,通过更高的环保标准来改造旧的焚烧厂,关小厂、建大厂,向规模化、大型化发展。在技术的改进和知识不断的更新过程中,一些发达国家对二f英产生来源有了科学认识;并且随着垃圾焚烧技术的进步,尤其是高温焚烧技术和更先进的烟气净化技术,在垃圾焚烧过程中已能充分控制二f英等有害物质的产生。
科学专家经过检测发现,城市生活垃圾的焚烧并非是产生二f英的主要原因。有数据显示,大气环境中的二f英90%来源于一些污染较重的工业,如炼钢、火力发电等工业锅炉燃烧、纸浆漂白过程以及医疗垃圾的低温焚烧等。垃圾焚烧还有利于减少碳排放,斯德哥尔摩耶夫勒大学和皇家理工学院的专家研究发现,垃圾焚烧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比堆砌和填埋同样数量垃圾的产生量要少,因此垃圾焚烧对环境更加有利。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焚烧垃圾,不但可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还可以产生热能和电力。
针对北京的情况,垃圾焚烧逐渐取代填埋成为北京市处理垃圾的主要方式,这样不但节省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可以通过先进的技术来减少环境污染,也能实现垃圾二次利用和转化成能源,可谓一举多得。
五、对北京的启示
通过对国外垃圾处理政策与经验的分析发现:城市垃圾处理是一套体系,每个环节都很重要。
首先要从源头控制垃圾产生量。目前,我们的关注点基本集中在垃圾产生后所导致的各种问题上,而忽略了怎样减少垃圾产生这一源头问题,导致在垃圾产生预防上还有许多空白,例如规范生产型企业的正规化,合并同类型企业,鼓励企业使用更简易的包装等。
其次再通过回收和再利用进一步减少垃圾量。例如杭州目前正在试点垃圾分类回收兑换机,居民把诸如塑料瓶、旧电池和玻璃等废弃物投放到机器的指定投放口,到达一定数量后机器会反馈给居民电影票。这样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让大家体会到自觉分类带来的好处。
最后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垃圾处理方法。政府相关部门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完善这一领域的管理组织体系,避免诸如垃圾分类出现先分后混的乱象。加强相关设施的建设,学习先进的经验和技术。加大相关的知识文化宣传,使大众正确认识这一领域问题的重要性,把垃圾分类回收纳入到基础素质教育,让垃圾处理这个问题可持续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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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艳梅.国外城市垃圾处理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4(04).
[3]向亨裕.瑞典生活垃圾的回收与处理及启示[J].节能与环保,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