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总结范例6篇

人事管理制度总结

人事管理制度总结范文1

关键词:房地产公司;事业部制;优点及缺点;注意事项

现今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瞬息万变,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自从2009年以来,政府不断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特别是2013年年初“新国五条”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强化了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投资投机需求的抑制。同时“新国五条”对税费方面的调节,将使市场上流通房源量减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改善型需求的入市。房地产市场的改变对中国的每个房地产公司提出严竣的考验,如何在当下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保持及拓展公司的业务,对于每一个地产公司的高管人员来说都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其中,选择一种适合自己企业的理想的组织结构形式是公司的高管人员首先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一、房地产公司采用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的适用条件

因为每个房地产公司所依托的市场环境、经营战略、技术特点和管理体制等都有各自的特点,所以要设计一种适合自己企业的理想的组织结构形式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企业的高管人员一般都希望某种组织结构形式既满足迅速作出决策的要求,又能保证决策的高质量;既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应变能力,又要保持相对稳定。这就是所谓的理想状态。

组织结构形式一般包括:直线制、直线职能制、矩阵制、事业部制、子公司和分公司等几种。房地产公司在创业初期,业务量不大,产品较单一,选择直线职能制、矩阵制,既可以达到加强统一指挥的目的,也能引入管理工作专业化,并能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

但是随着房地产公司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具体表现之一就是房地产公司的产品类型增多,以前公司只作住宅产品,现在随着市场的扩大公司也涉足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等领域。具体表现之二,就是房地产公司的业务区域不断增大,由一个城市扩展到全国各个城市,甚至到国外去开发地产项目。

公司产品类型增多及业务区域的扩大,将对房地产公司现有的组织结构形式提出很大的挑战。如果再用相同的管理模式去管理差异化很大的业务,就会出现管理不适应,甚至出现管理混乱。为此必须选择一种能适应、促进多元化业务发展需要的管理模式,于是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就应运而生了。可以说,事业部制组织结构是房地产企业发展的必要结果,更是企业多元化经营的必然结果,也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二、房地产公司事业部的类型

房地产公司事业部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型: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事业部

中国房地产业发展至今,已由最初上世纪九十年代单一的住宅产品,发展到现在拥有多样、丰富的产品类型:除了传统意义上的住宅楼、商业楼、写字楼外,近十年之间,相继涌现了旅游地产、体育地产、养老地产等多种类型地产项目。

因每种领域的地产项目要求的标准、技术特点、销售群体等均不相同,如果房地产公司采用一种管理模式来管理多种类型的地产项目,势必会造成管理的低效、业绩的低迷以及管理的混乱。这样依据产品类型来划分事业部就势在必行。

当然也不是开发一种新类型的地产项目,就要成立一个事业部,这样会造成人员、财力、物力的极大浪费。在新类型地产项目开发初期,可在原有事业部的框架下成立一个特别小组,随着新业务的拓展,再考虑成立项目公司。当新业务量不断增大时,再考虑是否成立新的事业部。

2.按地区划分的事业部

现今的中国房地产公司,还只在一个地区做地产开发项目的企业已不多了。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任何一个房地产公司,都想着在全国甚至全世界开发自己的地产项目,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赚取更多的利润。

随着房地产公司的开发区域越来越广阔,只在开发项目当地设立一个项目公司,已不能满足总部管理的需求。总部与项目公司相距很遥远,总部管理人员不可能长期呆在项目公司所在地进行监督、管理,总部对项目公司的各种决策也可能失之偏颇。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区域划分事业部就很有必要。房地产公司可依据地理方位划分事业部,比如可划分为东北、华北、西北、西南、华东、华南等事业部,各个事业部统管本区域内的所有地产项目。

三、房地产公司事业部制的优点及缺点

1.房地产公司事业部制的优点

(1)加强总部的决策中心功能。把更多的权力到各个事业部,可使总部的管理人员摆脱大部分日常事务。成立事业部后,事业部会有自己的职能部门,区域内的日常工作会由事业部的职能部门完成,总部职能部门只需对重要问题进行决策,每年定期对事业部进行抽查。这样,总部的最高管理层就能集中精力进行公司长远的全局性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部的职能部门也能集中精力进行部门制度、管理建设,使总部成为强有力的决策中心。

(2)容易适应企业的扩展和多元化发展。事业部容易适应大型房地产企业集团的扩展与业务多元化发展的管理要求。房地产企业集团发展到一定程度,特别是多元化发展的结果,会形成很多业务板块,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会减弱、联系度会降低,再用直线管理模式去管理,会出现管理错乱的现象。

(3)有助于培养专业管理人才。事业部专业化管理平台能使个人的技术和专业化知识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房地产公司事业部一般情况是针对专业化事项设置的,专业化的设置有助于最大限度的发掘个人的潜能,为企业培养专业化管理人才提供了平台。

事业部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企业单位,事业部负责人都要独挡一面,担负一切管理职能的活动,既要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能力,还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等,这对培养通才型的管理人员大有好处。

(4)有利于协调事业部内部工作。事业部内部的财务、人事、经营等相关职能活动,都归属事业部负责人管理,各职能部门协调起来比较容易,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5)加强与当地市场的对接。事业部直接面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容易洞悉当地市场的变化,了解市场需求,开发出适应当地市场需求的地产产品。并且,在当地市场出现问题的时候也能第一时间想出解决方案,问题处理也会比较妥善、实际。

(6)有助于形成集团内部良性竞争机制。事业部是集团企业的利润中心,事业部负责人承担利润责任,有利于事业部负责人业绩的评价。利润完不成时,一般不会出现总部管理过多,或者受到总部过多牵制等推诿理由,因此评价起来较简单。

各个事业部的业绩评价有助于形成集团企业内部良性竞争机制,对各事业部之间可以进行对标管理。事业部之间有比较,有竞争,特别是联系度高点的事业部之间会有市场机制的约束,有价格竞争,这种比较和竞争有利于企业集团的进一步发展。

2.房地产公司事业部制的缺点

(1)全面管理型人才的短缺。随着事业部的业务拓展,事业部需要更多的具有全面管理才能的人才,而这类人才往往不易得到。这样,可能给事业部的管理带来隐患。

(2)可能造成总部管理的失控。事业部有一定的独立权力,加上时间、空间上的限制,各事业部独立性强,考虑问题时容易忽视企业整体利益,这样总部对事业部高层管理人员有时就会难以控制。

(3)构成机构的臃肿、管理人员的浪费。企业集团与事业部的职能机构重叠,构成机构的臃肿、管理人员的浪费。对总部的各职能部门,例如人事、财务等,事业部往往不会善加利用,以至总部一些服务不能获得充分的利用,造成总部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不饱满,人员闲置。

(4)难以维持集中工作的高效率。总部与事业部分权式管理,分权式管理提高了管理的梯度,提高了管理的层次。但是,对于集中的经济服务工作,总部和事业部难以维持其高效率。

四、房地产公司采用事业部制需注意事项

1.总部要加强管理人才培养

因为事业部管理人才的短缺,总部就要建立相应机制加强管理人才培养,为事业部输送优秀的管理人员。房地产公司的总部可仿效国内商业地产龙头万达地产,事业部的高层管理人员招聘进公司后,先在总部集中工作、培训三个月,待熟悉公司管理体制、工作流程后,再由总部高管对这些新进员工进行评价,评价合格者派往各事业部的项目公司担任要职,不合格者派去别的低层次岗位。

在事业部制管理模式下,企业总部在很大程度上像一所大学,结合各个事业部的特点,专门培养综合管理人才,之后再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解决事业部全面管理人才不足的问题。

2.总部要加强对事业部的控制

总部要加强与事业部之间的信息化建设,加强对事业部地产项目建设全程的监控,同时要加强总部和事业部的制度建设,要避免对事业部的管理失控。

3.要加强总部与事业部职能部门的交流

总部职能部门人员和事业部职能部人员要加强沟通,加强业务联系,减少信息不对称,避免人才浪费。总部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与事业部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可以交叉任职,加强业务联系,互通有无,减少因闲置造成的人才浪费。

4.总部要协调好各事业部之间关系

总部要强化企业集团整体意识,做好各事业部之间的协调工作。在强调内部竞争的同时,总部既要鼓励事业部取得成绩,又要协调事业部之间处理好关系,以维护企业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

五、结论

大型房地产公司采用事业部制组织结构,有不少优点,也有一些缺点。房地产公司在选择事业部制管理模式的同时,要清楚地知道其优缺点,扬长避短,强化管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集权与分权的管理制度,探索出一套适合自身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管理模式,这对企业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参考文献:

人事管理制度总结范文2

关键词:税收管理员制度问题构想手段

税收管理员是指税务机关从事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税收行政执法人员。为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自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起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得到了强化,“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由于经营形式的多元化、税源管理日趋复杂,以及受传统管理理念、税收管理员素质、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地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笔者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2008年度税收征管审计调查的有关情况,就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想法。

一、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为繁杂

在基层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了户籍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纳税评估、税法宣传、发票管理、金税专票协查、税控装置管理、信息采集等内容,几乎覆盖了除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罚、减免税和税务稽查以外的面向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增加,使税收管理员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造成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影响了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吉林省国税局为例,该局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但由于工作绩效考核尚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基层税务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转变。

(二)结合税源特点实施分类管理不够深入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基层税务部门的分类管理不够细化,没有很好地结合辖区纳税户生产经营规模、性质、行业、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以及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部分税收管理员的经验特长、专业特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对那些经营规模较大、会计核算复杂、利润形成隐蔽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专业化、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做得还不到位。

(三)管理幅度过大,征税成本过高

目前,在税源管理一线执法的税务人员较少,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必然导致管理幅度过大。如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的总纳税人有2800多户,但税收管理员仅30多人,平均每人分管近100户,若要管好,难度显而易见。从征税成本看,目前,我国的征税成本几乎是美国的l0倍。要实现精细化管理,则需要增加税收管理员的数量,从而增加管理成本,而这显然与国家实现征管目标的前提相悖。

(四)保姆式管理并未废除,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税收管理员担负着对纳税企业进行日常的纳税管理、催报催缴、纳税辅导等多项职责,并且还要对所管理的事及管户负全责。一方面,这种管理方式与专管员制度下的保姆式管理没有大的差别;另一方面,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没有设立相应的奖优惩劣机制,使税收管理员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五)税收管理员与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风险加大

税收管理员每完成一项工作都要给相关职能部门和纳税人出具税务文书。这种税务文书导致税收管理员要承担纳税人管理方面的责任。假如纳税人在其财务、纳税等方面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那么税收管理员出具的文书则存在不真实等问题,税收管理员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税务机关也可能会有连带责任。仔细分析,问题的症结在于税收管理员制度还是建立在对企业直接“管”的基础上。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的概念

税收管理员应扩大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外延方面不仅仅基层税务部门的税务人员是管理工作员,每一层级的税务人员都是税收管理员;内涵方面不仅是管理,而应该是管理与服务并重,这里的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而是要让纳税人遵从税收法规的服务。按照税收风险理念,作为一名税务人员,每个人都有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的职责,真正形成税收管理团队去应对纳税人群体;让一些管理能力强的税务人员去处理复杂税收事项,将无差别的对纳税人平均管理转变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特定的纳税人管理。

(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

明确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在全员管理的框架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依托税收基层管理平台实行层级和岗位之间的考核评价体系、管事和管户相结合的执法与服务并行,形成“全员管理、专业评估、重点稽查”的税收风险管理团队。税收管理员从层级上应分为总局、省、市、县、基层五级;从每个层级的岗位分工上应细化为:风险采集、纳税服务、税源调查、综合管理、稽查监督等岗位。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种日常管理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分户管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全程管户和环节管事相结合的系统管理模式。也就是要推行适度的专业化管理,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事项,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政策执行情况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收风险识别以及一些重点涉税事项的调查等交由专职管事人员负责。同时,专职管事人员要将在分析、评估、重点涉税事项调查中获取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税收管理员,由税收管理员进行跟踪监控;税收管理员也要结合日常管理,将发现的疑点及时交给专职管事人员作为分析的依据。

(三)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原则

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和完善工作,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专业、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收管理权分成若干个环节,分解到不同的岗位,通过流程控制,建立起各个征管业务岗位之间相互衔接和相互监督的征管工作机制,其核心为权力的分解、过程的控制和岗位的制约。分解权力并不等同于弱化责任,要坚持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管户和管事的责任,明晰哪些事情是以管户的形式出现的,哪些是以管事的形式出现的,通过强化责任,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税源管理能力、遵从服务能力的提高。

由于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人数众多,并且有相关的管户责任,必然会带来“管户责任”的执法风险。而一些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在监督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也以此为依据,追究税收管理员的行政执法责任,这在基层实际工作过程中也屡次出现。因此,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要坚持规避风险的原则,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减少不必要的签字等执法风险的事项,同时在管户上采取集体履职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等方式,弱化个人管户的概念,在管事上采取交叉执法等方式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手段

(一)合理划分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合理划分管户制税收管理员与管事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管户税收管理员是指以特定纳税人为管理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日常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管事税收管理员是指以不特定纳税人的重点事项和一次性(或偶发性)重要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具体可以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1.按事项分类。管户制,指税收管理员以划定的特定纳税户为管辖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为主要职责。管事制,指税收管理员不以特定的纳税户为具体管辖对象,而是以不特定纳税人的特定涉税事项作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主要职责。管事与管户结合制,指纳税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中的日常涉税事项由管户的税收管理员承担,纳税人的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专业涉税事项由管事的税收管理员承担。

2.按级别分类。国家税务总局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特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省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省级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市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市区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县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全县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基层税收管理员负责规定区域内的税源监控及一般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

3.按岗位分类。风险采集岗,负责日常管理和接收的各种信息,在发现纳税人有涉及税收风险的可能而计算机又不能自动提取该风险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手工录入异常信息的内容并提交给纳税人所在税务机关综合管理岗审核。风险采集为全员采集,对一些特殊任务的风险采集由特定人员采集。纳税服务岗,负责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解读及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外,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理、传递与反馈。税源调查岗,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的核实、优惠、认定信息的核查、一般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税收政策和宣传解读。综合管理岗,负责特定纳税人、特定事项的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监控和缩小纳税人纳税遵从偏离度。稽查监督岗,负责追补没有遵从税收法规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提出税收管理建议,并对上一环节的税收管理人员从管理能力、廉洁自律方面实施监督。

(二)合理优化税收管理员人力资源配备

税收管理员可按“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类型配置,也可按行业、产业类型、规模配置,还可聘请“院校管理学者、行业管理大师、标准认证专家”或其他有效方式成立管理员专业管理团队。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结构应为:行政机关20%左右,税收服务厅15%左右,税收管理员65%左右,其中,调查核查人员为30%,纳税评估人员为20%,税收稽查人员为15%。

(三)逐步建立以流程管理制度为主线的考核机制

人事管理制度总结范文3

一、县级市文广系统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的意义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掘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文广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一、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是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早在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就对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2006年原国家人事部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2009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010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又会同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卫生、广电等省行业主管部门,印发了《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全省不同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之间结构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因此,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对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第二、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有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结构。根据浙江省文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印发的《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省厅结合行业特点,本着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县级市文广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之间结构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例如,县级市文化馆、图书馆、文物博物单位正高级岗位占总专业技术岗位的3%、副高级岗位占总专业技术岗位的12%、中级岗位占总专业技术岗位的40%、初级岗位占总专业技术岗位的45%。适度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有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结构。同时,可以有效地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起到提高专业人才队伍水平、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的作用。

第三、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能够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一是为事业单位通过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最终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管理模式;二是为与事业单位“工改”政策相配套;三是为促进人才流动,实现社会公益服务资源的均衡配置。

二、县级市文广系统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开展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关键在于建立岗位管理的新机制,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于文广系统各事业单位实际情况不同,使整个系统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存在诸多难题,例如,首次设岗聘用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各单位岗位内部等级比例设置、岗位分级的条件及“双肩挑”人员岗位的确定等,是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只有妥善处理这些重点和难点,才能使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顺利完成。

第一、岗位结构矛盾突出,岗位分配困难。近年来,由于各单位加大了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标准相对较低,高级资格职务人数和比例不断增加,有的单位远远超过省规定的高级岗位结构比例(15%),例如,我市文物单位人才队伍结构:高学历,高职称。10个在编人员:1个正高,2个副高5个中级,2个初级。学士研究生2个,大学本科5个,大学专科2个,高中1个。而有些单位学历低,现有人员的专业能力较弱,高级资格职务人才较少,且近期晋升人员也少。若由本系统各事业单位根据《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自主计算出各层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进行设岗聘用,则出现部分单位高级人才岗位不足、无法聘用,部分单位高级资格职务人数明显偏少、空缺岗位浪费的现象。这就造成系统内同类人才待遇不一,人才资源分配不均,首次岗位聘用矛盾激化,导致首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难以完成。

第二、岗位分级条件是难点,岗位职责不够明确。各类岗位中专业技术岗位可分为13个等级,正高一至四级、副高五至七级、中级八至十级、助级十一至十二级、员级为十三级。每一级别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是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基础。如何对各类人员进行科学分级,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每一级别岗位的分级条件是开展岗位设置工作的难点之一。在确定岗位等级之后,应该要确定各等级岗位在聘期内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考核要求等。但事实上,各单位将岗位设置数据上报之后,才开始逐步修订岗位职责,具有很强的滞后性。

第三、“双肩挑”人员岗位难以确定。“双肩挑”人员在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文件中有明确的定义,是指既承担着专业技术职责又担负一定的管理职责。本系统下属事业机构存在单位较小,人数较少,但既担任领导职务又承担专业技术职责的“双肩挑”人数较多。按照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两类岗位上任职。也就是说“双肩挑”人员一人兼了两类岗位是政策不允许的。因此,如何确定“双肩挑”人员的岗位,是设岗工作的难点之一。

第四、改革不够彻底,没有形成良性的竞争与激励机制。按规定首次设岗聘用工作是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所以,本系统没有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的良性激励机制或惩罚机制。尽管各单位公布了各类岗位设置方案、岗位、岗位等级、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进行公开应聘。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首次岗位聘任按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人人有岗位”的状况,没有真正实行择优聘用的竞争机制。同时,未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这将对今后的岗位竞聘、续聘带来诸多困难。

三、改善县级市文广系统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实施工作的对策

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要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理、调控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相结合原则。

第一、统筹规划,科学确定岗位总量与结构。本系统的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实施工作既要根据上级的政策,又要结合下属事业机构单位小,高、中级人才数量不一,人员知识结构、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相差较远的实际情况,同时,还需考虑文广事业发展目标、人才队伍建设方向、杰出人才晋升空间等因素,由主管局按规定的结构比例,统一核算整个系统各层次不同等级的岗位总量。依据按需设岗,总量控制的原则,分配到局属各单位。并对各单位岗位聘用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动态调整、逐步完善的管理方式,建立指导、监督、管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局属各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功能和职责,在主管局下达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实施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

第二、精确测算,认真研制岗位聘用的实施办法。主管局在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摸清本系统所有职工的职称资格年限、科研业绩成果等具体事项,分析局属各单位事业发展、人才晋升趋势对岗位结构比例的需求。对本系统岗位设置和聘用的实施范围、岗位类别、岗位数量、岗位等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特别是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岗位聘用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例如:本系统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规定:首次岗位聘用时,在主管局核准下达的各层次不同等级的岗位总量限额内进行聘用。同时,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五级岗位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6年,八级岗位应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6年,十一级岗位应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3年;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新晋升为副高级、中级、助理级资格的,均分别聘任为七级、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等。这样,既保证了整个系统岗位聘用政策的统一性,又确保了首次岗位聘任平稳过渡的顺利进行,使空缺岗位得到有效利用,人才资源分配得到合理优化。同时,适当留有空缺岗位,为年青人才晋升留有空间。

第三、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工作。主管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任组长,分管局长直接负责,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局长兼任,人事科长具体指导、督促。要求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在《慈溪市文广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职责、任务、要求标准、任职条件)和实施细则。各单位制定的岗位实施细则、聘任条件等重大事项,均需通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及时上报至主管局备案审查。

人事管理制度总结范文4

一、《办法》的出台背景及现实意义

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地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是“没有位”,部分企业没有按《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设置总会计师;二是“不到位”,有的企业只设副总会计师或者没有进入企业最高决策层;三是“放错位”,在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是把总会计师置于最高决策层,而是置于经理执行层;四是“排末位”,多数企业的总会计师在经理层中排在靠后位置,总会计师职责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一定程度上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加强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财务监督职责,实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基本工作手段,也是强化省属企业财务监督,确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重要保障。无论从国外经验还是国内实践来看,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对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财务工作的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者,是企业会计核算的管理者,也是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者,对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对目前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提高总会计师在企业领导班子中的地位,同时在人事管理上加强对总会计师的监督和约束,有利于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客观需要。企业财务管理是经济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不可逾越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监督,维护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是一个客观而又理性的选择。

(三)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环节。现代企业区别于传统企业的根本点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确保企业健康运行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有力保障。由于两权分离的存在, 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企业的所有者面临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必然要求企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就是如何设置一个最优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通过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总会计师肩负的受托责任,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

(四)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举措。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并明确要求中央和省、市两级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专门行使国家出资人职能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解决了国有资本出资人长期“缺位”的问题,对于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两个基本原则是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这是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最重要特征,主要职能包括对企业领导人任免管理,对企业资产和财务的监督,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等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提出总会计师是企业负责人之一。因此,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管理、奖惩管理及其薪酬管理,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的受托责任,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的水平,完善国有公司治理结构,也是探索“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出资人监督体系,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

二、《办法》的制定原则

为明确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下总会计师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强化省属企业财务监督,推进企业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办法》在起草过程中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手段。《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任免或建议任免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公司包括总会计师在内的企业领导人员。因此,加强总会计师责任管理是出资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出资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办法》从明确总会计师工作责任出发,通过强化省属企业总会计师责任管理,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手段。

(二)促进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环节,也是处理企业利益主体关系的重要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是总会计师的重要工作职责。为此,《办法》通过明确总会计师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责任,要求总会计师在企业融资、投资、利润分配、风险管理等财务管理环节中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充分发挥总会计师的财务监督作用,促进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推动企业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省属企业总会计师责任管理,强化总会计师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作用,有利于建立企业内部有效的约束和制衡机制,防范企业负责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办法》以明确总会计师工作责任为主线,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业绩评判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管理,对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综合评判,确保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责任。

(四)确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财务工作的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者,对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办法》中明确总会计师在确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共同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作为评价总会计师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6章46条,即:总则、职位设置、职责权限、履职评估、工作责任、附则。

(一)第一章,总则。除依据和概念解释外,重点明确省属企业和省国资委在落实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方面承担的义务,明确规定“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省国资委按照“管资产与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责任进行监督管理。

(二)第二章,职位设置。依据《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为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办法》明确要求省属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并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总会计师应当是既懂经营管理,又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办法》从政治理论水平、财务专业知识、从业经历与技术职称等方面对总会计师的资质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明确了总会计师职业的禁入条款。

(三)第三章,职责权限。明确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是建立总会计师责任管理制度的核心。因此,《办法》明确了总会计师与企业负责人的工作关系,并规定了总会计师在财务报告、会计核算、风险防范、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及其工作权限。

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应当与其权利、义务相对等。为此,《办法》明确规定总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重大经营决策、风险防范、内控制度完善等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第四章,履职评估。为综合评价总会计师的工作业绩,确保总会计师切实履行其工作职责,《办法》中明确企业和省国资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总会计师进行履职评估,并进行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

(五)第五章,工作职责。对于总会计师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或由于,造成国有企业资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免责条款。

四、《办法》的突出特点

《山西省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是参照13号令制定的,同时力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主要有:

(一)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总会计师可依法进入董事会。”这也是《办法》的重大突破所在。旨在明确总会计师的地位,更好地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第七条关于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山西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做了规定。同时规定:“企业总会计师可在本企业内部选拔,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进行选拔。企业总会计师实行任期制和交流制,条件成熟的还可进行委派制试点。”进一步加强总会计师的选拔和任用管理。

(三)第十八条规定了总会计师具有4项履职权限。其中,“配备财会机构负责人的人事建议权”在二十一条中明确了概念,即:“企业财会部门负责人和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由总会计师提出建议,并负责组织对财会机构负责人及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总会计师作为企业领导班子中主管财务工作的成员,应履行好财会机构负责人的选拔和总会计师队伍建设的责任。

(四)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依照省属企业领导人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在年度终了时,将总会计师的述职报告报送省国资委,省国资委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的要求。同时,明确了“省国资委履行财务监督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职责的部门具体组织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目的是结合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管理,对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综合评判,确保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责任。

(五)涉及总会计师主管责任的第三十三条包括五款内容,其中第四款规定:“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快报、月报编制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企业财务预算、财务快报(月报)和财务决算构成完整的财务监督体系,因此,总会计师应履行好相应的职责,满足国资监管的需要。

(六)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总会计师对企业有关重大决策提出不同或反对意见,企业决策层未采取的,应及时向上一级出资人报告,所造成的重大失误由决策者承担相应责任,不再追究总会计师的责任。这是一条免责条款,体现了总会计师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五、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办法》重要性的认识

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规范、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管理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各企业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加强总会计师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制约作用,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二)认真做好《办法》各项规定的组织落实工作

《办法》从总会计师职位设置、职责权限、履职评估工作责任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各企业要对照规定对已设置总会计师职位的,根据职位设置条件、职责权限进行重新审理和定位;尚未设置总会计师职位的企业及其各级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逐步到位。

(三)严格落实《办法》中的职责权限

《办法》对总会计师职责权限做出了明确规定,各企业要及早研究制定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办法,进一步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四)开展组织学习《办法》和履职评估工作

各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办法》,省国资委将安排适当时间落实总会计师建设情况并对企业总会计师进行履职评估。

人事管理制度总结范文5

关键词 整合型财务控制企业

一、整合型财务控制模式的涵义

整合型财务控制模式是在现有的集分结合型财务控制模式上提出的,是以财务控制基础理论如财务控制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委托理论为基础,以耗散结构理论为指导性理论,使财务控制模式不再是静态固定模式,而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整合集团资源,不断优化调整达到动态的平衡。整合型财务控制模式充分体现集权与分权体制的结合,财务管理与人本管理的渗透,关注结果与监控过程的统一,激励与约束的交融,价值指标与实物指标的配套。

二、构建整合型财务控制模式的配套措施

企业集团应认识到,财务控制不是全面控制,盲目的加入众多的控制内容,以为控制内容越多越好,而没有结合企业集团本身的特点,因此应结合本集团的权利设置、组织结构人员素质等具体因素而有所侧重,选择主要方面实施重点控制,同时还应随集团整体战略目标和环境的变化而调整主要内容,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本文主要从第一类负熵入手,构建我国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模式。

(一)公司治理结构控制

公司治理结构是财务控制的基础,而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是董事会这个中间环节。因此,建立职业化的董事会制度是公司治理结构控制的核心,当前主要从优化股权结构和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两方面努力。

1.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现代母子公司制

在实践中,对资本进行控制,建立健全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制也是企业集团生存和发展的客观需要。由于企业集团的规模巨大,生产经营范围广泛,这就需要企业集团有足够的资金来进行生产经营及资本运营,进而支持集团的发展战略。而企业集团自身的财力总是有限的,而筹资既承担资金成本又面临财务风险,所以企业集团发展扩张的最好选择是利用集团财务控制的逐级放大性,使用有限的资金去控制最大的资本。

2.建立以社会化、专业化为基本特征的董事会制度

针对我国企业集团的实际情况,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在集团董事会下面分设各类委员会如战略发展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采取兼职制度,吸收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担任委员,由母公司法定代表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将一部分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重大决策权下放到各类委员会,并做出决策。在保证集团总部权威的同时,公司总部与分支机构及子公司之间就有了有效的信息沟通,通过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意见反馈可使集团总部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有效的落实董事会的决策,以实现企业集团的财务集中控制目标。

(二)资金控制

资金控制是集团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资金存量和流量的控制。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资金控制实际上是影响成员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最接、关键的财务控制手段。集团各企业的资金筹措和使用,只有纳入集团统一管理,统一安排,才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果。集团企业要从整个集团的资金筹措、投放和调配到资金收益的产生,实施全过程的管理,把集团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转变为集团的资本管理中心、资产营运监控中心、资本的筹措和调配中心以及资本扩张的投资中心。

1.财务结算中心

财务结算中心是集团公司借用商业银行的结算、借贷和利率等杠杆而设立在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内部资金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有资金结算、资金管理、资金融通、风险防范、资金运作、资金计划、信息反馈等,既有一定的中立性又有相对的权威性,内部控制的意义重大。

财务结算中心的基本模式是企业资金统一管理,统一对外筹资、纳税,内部单位有偿使用流动资金,在财务结算中心存贷款,并通过财务结算中心对内外办理结算。其具体模式依据集团在管理体制上集权与分权而有所侧重。

2.财务公司模式

财务公司是一种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除抵押贷款以外,还有外汇、联合贷款、包销债券、不动产抵押、财务及投资咨询等业务。我国的财务公司大多是在集团公司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由人民银行批准,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而设立的,所以,它还担负着集团公司的理财任务。

(三)人员控制

在阐述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特点可知,控制的客体除了集团的资金及其流转外,另一项重要的控制对象是成员企业的经营者、财务经理等管理者。因此,人员控制主要包括两部分:特派财务人员和对成员企业经营者实行监督、激励。

1.财务总监制

(1)财务总监制的实施

实施财务总监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确定财务经理的委派方式,虽然财务监制主要是作为解决“委托一”问题出现的,但对于企业集团来说,由于存在多层次的产权关系,所以其委托方式有不同的选择。财务总监委派方式主要有董事会委派制,即由董事会向公司行政管理当局委派财务总监的制度;母公司委派制,即由母公司向子公司行政管理当局派财务总监,对子公司的经理及其行为进行监督。一般财务总监在人事上隶属于母公司。对于不同的委派方式,财务总监的权限和责任也会有所不同的侧重,但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审核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重要经济事项与总经理联签制度,参与财务机构、制度、预算及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工作,定期报告等。通过财务总监的权限,我们可以看出财务总监是始终以财务控制为基本工作的。目前,很多企业集团公司已经采用了财务总监这种形式。

(2)委派财会人员

委派财会人员是通过对财会主管的任免,统一管理控制成员企业的财务工作,规范会计成员的行为。集团公司通过选择高素质的财会人员,委派到下层单位作财务负责人,代表集团公司参与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使财务控制与生产经营者有机结合在一起,以提高控制效果。人员控制可根据控制程度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形式,如下属企业所有财会人员完全由母公司派出,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派出或财务负责人只由母公司任命,而其行政隶属关系在下属企业等形式。

2.对经营者的监督与激励

集团对经营者实施监督控制主要通过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委派财务总监、监督经营者的行为;二是通过制度规定经营者的行为,包括各种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等。而在进行激励控制时,根据国内外企业运作的经验,对经营者报酬的设计对其行为有直接影响。最优报酬的设计必须把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得益联系在一起,使其收益与企业绩效和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联系在一起。

(四)制度控制

如何遵循财务战略、财务政策与基本财务目标,通过有效的制度形式强化对子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的财务活动的监测、督导与控制,是完善企业集团治理结构,促进成员企业对集团财战略、财务政策的认同与贯彻实施,克服目标逆向选择倾向,提高财务资源整合配置和使用效率的重要环节。

1.预算制度

在企业集团“战略计划――长期目标――短期目标――短期计划――预算――反馈”这一财务控制过程中,预算管理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中处于管理地位。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这两个基本环节。

由于企业集团组织庞大,管理跨度大、层次多,因此集团预算必须分级分层编制和实施。集团预算四级控制模式如下:

第一级集团总部(股东会或董事会)对集团财务部门下达年度财务预算控制指标,要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第二级集团财务部门确定各成员企业年度、季度预算指标负责审批各成员经营预算,编制集团财务预算主要汇总表。

第三级各成员企业确定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年度、季度、月度预算指标,业务经营指标、总资产报酬率、投资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第四级各生产经营单位确定本单位预算编制,执行与分析预算,确定收支预测和资产占用预测,编制预算表和说明书并呈报各级管理部门审批。

2.财务信息的报告制度

企业集团的管理活动,实质上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与传递的过程。对集团公司而言,财务报告显然是最为核心的信息报告载体与来源途径。

集团母公司应制定财务信息报告制度,包括事前报告制度和事后的报告制度。各子公司在进行重大经营决策前,如重大投资事项、新的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结算等,必须事先向母公司报告;事后报告包括:各子公司定期向母公司报送的月报、季报、中期报表及年度报表,报告的有关借款和债务担保情况、董事会决议内容等。

3.内部审计制度

内容审计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治理中的一个重要而关键的环节是所有者能够正确评价经营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情况,内部审计的存在正好填补了这一环节,它较之于外部审计更具有时效性,是一种事中控制。企业集团将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不仅仅是资本所有者的单方要求,也是经营者的意愿,其作用在平衡不对称信息、促使股东利益与经理人员利益最大化和使用权合同有效执行的活动中得到完全体现。因此,内部审计制度是企业集团实行财务制度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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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总结范文6

1、运营成本意识肤浅。一直以来,海南广电行业实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大部分属事业编制人员,他们的工资来源是经费拨款,只要单位不倒闭少干多花一个样。这种混日子的状态让总台失去以人为本的企业发展源泉,整个运营管理粗放,费用开支混乱。

2、财务内控不健全,缺乏执行力度。虽然每年都开展财务上的监管监控工作,但由于管理和控制流程不成熟,没有相应的执行度考核,造成事业费用管理存在漏洞,监控无力,难于调动大家的主人翁性,总台事业费用开支长期居高不下。

3、事业费用核算不细,整体开支结构和分布情况难以体现出来,寻找和解决问题时财务人员总是很被动。

4、海南广电总台2008年之前一直没有自己的事业费用控制标准和考核方式,只要领导批了就可以排队报销,事业费用属自由支出状态。结果支出总是突破总收入的最大限额,导致许多一线创收人员有消极心态,入不抵出,事业费用总是在年度决算时才能知道最终的控制数应该是多少。

在媒体市场日渐白炽化的形势下,总台的发展战略如何规划?2008年主管部门及时对台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在新任领导班子的展望会上,新财务处长提出了新的财务管理思路:发展阶段,总台低成本就是竞争力,媒体运营,既要开源更要节流,以促进总台经济增加值的可持续增长。推行部门预算控制,迫在眉睫:

1、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海南广电事业发展需要资金量,节约创造利润是事业发展初期最有效的方式。综观全国广电事业的发展,海南广电事业可说是刚起步。回顾传统财务模式,根本谈不上是管理,总是资金周转困难时才发现问题,因果分析滞后。将事业费用预算的控制点前移,把管理渗透到能源消耗一线,并由财务环节向部门支出环节延伸,是事业费用控制的关键所在。

2、推进全员预算管理的需要。推行部门预算是全员事业费用管理的直接途径,部门定额,预算到人,在全员预算管理体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合理的部门费用预算定额,更能体现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经济效益性,以实现总台事业费用的科学管理。

3、优化总台限量资产配置、合理支配事业费用的需要。事业费用支出预算是支撑总台整体运营根本点,我台部门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就是如何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和实现限量资产的最优配置,向一线领域倾斜,一切以适应总台业务发展为中心,促进总台竞争力的形成和不断提高。

4、落实预算管理和考核的需要。执行事业费用预算,明确部门和岗位的效益责任,进一步核实各费用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不断完善科学动态的预算管理体系,真正实现合理配置总台现有资源,强化总台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推行部门预算的理念。部门预算必须服从于总台的长远规划,有利于总台的经济增加值的可持续性增长。所以,以牺牲事业行为或响应客户的服务质量等条件为代价的低成本预算,可能导致后续费用的不断增加,削弱总台的核心竞争力和经济增加值的创造能力,但高标准的服务必产生高成本。因此,部门预算控制是一项财务战略。其次,预算管理不只是财务部门的事,其概念应该渗透到总台的每一个层次。再次,预算管理重节约,更重预防。力求在事业行为过程中不徒耗无谓的事业费,通过改进工作方式预防低效或无效支出,避免有关部门在预算额度内的自由无管理状态支出情况发生。

为实现海南广电总台事业费用的有效节约,解决执行层面问题,2008年总台采取了一些强有力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全员预算意识。加强对事业费用管理的引导工作,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在总台内部加大营造节约和高效的氛围,把事业费用控制作为海南广电文化的有机部分,把事业费用分解到每一管理层次、每一员工身上,从源头上改变状态,实现事业费用的有效控制,建设节约型海南广电总台。

2、规范流程控制,制定成本费用管理体系。全面实施事业费用精细化管理,并逐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细分岗位职责,强化事业费用的监控基础,细化会计核算,以制度促进事业费用的控制。在深入、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细分事业费用控制环节,将事业费用控制的目标分为总体和细化两个层次。

3、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控制。将事业费用预算管理贯穿于整个事业行为的始终。在规范每年度的部门预算编制审批的同时,加大年度部门预算执行考评力度,维护总台部门预算的严肃性。部门人均事业费用预算标准是预算编制合理性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事业费用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总台为确保事业费用预算控制取得实质性效果,对事业费用预算项目进一步细化,把事业费用归分为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制订变动费用控制标准,重点加强对变动费用的监控。总台事业费用控制与资金管理相结合,加大对发生频率较高且金额较大项目的管理力度,提高节约意识。通过核算、预算、资金监管的管控平台,充分发挥事业费用预算管理在总台经费控制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4、严格控制资本性支出,不断降低固定费用。规范其他资本性支出管理,控制非一线部门项目,全盘考虑,克服资产购置的随意性,认真清理现有存量资产,以盘活闲置资产、重新优化资产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拒绝低级的重复建设,大大提高事业行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