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的就业现状范例6篇

大学生的就业现状

大学生的就业现状范文1

[关键词]女大学生 就业难 现状

[中图分类号]B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12-0015-01

一、正视我市女大学生就业现状

(一)应从思想认识现状上高度重视女大学生就业工作

随着男女平等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女大学生人数也在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的女大学生毕业后步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但是毕业难以就业的女大学生,对其本人、家庭及社会都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和潜在危机。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关系到数百万家庭的民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事实上,有些部门和企业对女大学生就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解决不力,重点表现在不愿参与、不愿接纳、不愿关心方面,工作上不主动、不积极,敷衍了事、浮皮潦草。

(二)应从社会就业现状上正视女大学生就业工作

就业歧视直接导致男女就业竞争中的不平等现状的产生。毋庸讳言,目前女大学生的就业形势远不及男生。虽然我国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都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但用人单位在录用大学毕业生的环节中,依然存在一定的性别歧视,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只招聘男生,部分招聘岗位虽然没有性别要求,也会以体力劳动女生适应不了为由婉言拒之,或只能作为男生的备胎招聘,以致新闻报道中经常出现同学科的女硕士就业反而比不上本科、甚至大专男生的现象。

(三)应从实际情况上正确认识女大学生就业工作

事实胜于雄辩。根据吉林省2012―2014年省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登记统计情况,近三年共有55408名未就业毕业生做了实名求职登记,其中女大学生35016名,占总人数的63.2%。根据吉林市的统计情况,2012―2014年市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近三年共有8522名未就业毕业生做了实名求职登记,其中女大学生5611名,占总人数的65.8%。可见较之男生,女生已成为就业队伍中的弱势群体。

二、造成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客观原因

(一)政策机制不完善

政策机制不健全是造成女大学生就业难的政策性因素。从宏观角度看,我国相关的法律大多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都以保护我国妇女的劳动就业权利为主,更多的是对男女区别对待或照顾,而对平等的机会和平等的责任缺乏具体的规定,致使一些法律、政策流于形式,在实际中难以操作。从吉林市具体情况看,关于专门保护女大学生就业方面的政策机制也没有出台,何况已有的一些政策规定在具体执行中也没有得到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执行不力。因此女大学生就业缺乏强有力的法律和政策支持,对相关单位用工过程中的歧视等行为处罚不力。

(二)传统思想左右市场,需求存在性别歧视

传统落后思想是造成女大学生就业难的思想性因素。在我国传统思想中对男女的角色期待有着不同的划定,似乎“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早已成定式,虽然法律中早有规定男女平等,但男性相对于女性而言,早已在潜意思中被认定为更有能力、有发展潜力、进取心强、事业心强的形象,因此也在就业机会中会更占上风。此外,任何企业都是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考虑到女大学生将来存在的家庭问题、生育问题,更加造成了对女大学生在就业中的不对等地位,求职更加艰难。

(三)盲目扩招导致市场就业压力大

高校扩招是造成女大学生就业难的社会性因素。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长。全国高校毕业生的总人数从2001年的114万,到2006年的413万,2010年更是增长到700万,到2015年这个数字已经扩到了749万。高校的盲目扩招,大负荷的增加了社会的就业压力。在高校扩招的同时却没有分析市场对毕业生的专业需求,像经济管理、计算机等专业遍地开花,几乎所有的高校都有开设。这些看似万金油的专业却是市场里最难就业的专业,而女大学生所选学的专业多是此类专业,这也进一步造成了女大学生就业困难。

大学生的就业现状范文2

论文摘要:新形势下,规范、强化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十分必要。高校就业指导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迫切~4eN.索、研究可行的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就业方式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特别是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形势下,供需矛盾突出,毕业生数量激增,就业压力、竞争力加大,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规范和加强显得十分紧迫。笔者在结合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吸收有关成果,就当前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强化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对策,以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质量、效果,供进一步研究参考。

一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现状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大学生就业实行分配制度,进了大学就等于进了就业的“保险箱”,大学毕业生无就业之忧,也无就业之白主。随着实行不包分配、大学毕业生自主择业制度之后,就业指导才逐渐显得重要。由于我国就业指导工作起步晚,专门研究、系统研究还不够,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问题还较多。了解就业指导的现状和需求是加强就业指导,全面提高服务水平的必然途径。

(一)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现状

2。世纪80年代中期,高校开始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以后逐步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并不显著。同国外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相比,我国就业指导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目前主要是开设就业指导课或专题讲座、组织洽谈会、推荐毕业生、提供需求信息等;内容和任务主要涉及思想教育、政策指导、信息指导、技巧指导四个方面。总体上,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比较薄弱,机制比较僵化,临近毕业才进行,在高校教育和改革中所占比重偏小,未将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未将就业指导工作贯穿大学教育的全过程。

{二)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纵观我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存在着以下四个方面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

(1)尚未普遍、充分重视就业指导工作。2002年教育部就已制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及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教学[200218号),2003年又发T《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学「2003〕6号),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高校要建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并在场地、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实际上大部分学校重招生、轻就业的观念依然突出,甚至认为就业是学生自己的事,与学校关系不大。就业指导部门人才缺乏、经费不足、场地紧张,很多工作开展不起来。

一些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也认识不足,没有当作分内之事,无心过问,任其“自然”。有的甚至连所辖区域内有多少大学毕业生未就业都不清楚,更不要说关心他们的生活了。

(2)就业指导模式单一,内容简单。大部分高校到学生毕业前才开始就业指导工作,多采用教与学、讲与听的形式帮助大学生解决就业中碰到的问题;就业指导内容仍然停留在讲解就业政策法规、收集需求信息、分析就业形势、传授求职择业技巧等方面,而对于学生个性的塑造、潜能的开发、创业创新能力的培养、就业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引导、职业判断和选择能力的培养与测试、职业生涯规划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内容还是比较缺乏。Cz}西方多数国家非常重视对在校学生的职业兴趣培养与教育工作,从小学便开始运用职业生涯规划的理论开展工作,就业指导全程化。

(3)缺乏专业性的、稳定的就业指导队伍。西方发达国家,就业(或职业)指导工作一般由专家负责,就业指导已成为一种专门的职业。现在,我国高校从事就业指导工作的多为党政干部及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的同时兼做毕业生就业工作,还没有一支专门的、稳定的就业指导队伍。他们因事务性工作较多,不能抽出更多精力和时间专门从事就业教育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对一些社会现象、敏感问题、热门话题不能从理论上给予令人信服的解答,说服力不强,指导的质量与效果难以提高。部分就业指导教师的教学水平不高,不利于调动学生上课积极性,教学效果不理想。

(4)没有形成就业指导的长效机制。就业指导对象多局限于应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时间仅仅是在大学生毕业的最后一年,甚至是在“双选会”期间。就业指导仍存在短期性和季节性,缺乏连贯性和全程性,再加上没有形成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指导队伍,显然缺乏长期的、有效的就业指导机制。

二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对策

针对我国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现状与存在的突出问题,迫切需要研究提高就业指导工作的水平、质量与效果的对策。笔者从四个方面提出一些对策。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就业指导工作

首先,高校领导要切实学习、贯彻教育部有关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文件,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队伍的建设,深化教育改革,将就业指导工作列入学校重要工作之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提高、新发展。其次,将就业工作作为高校的“生命线工程”加以建设、重点抓。要充分认识就业工作关系到高校的生存和发展。毕业生作为高校的“教育产品”,质量的好坏将直接由就业市场来决定。毕业生就业率的高低、社会反映、对人才质量认可程度及毕业生的工作业绩,直接决定学校的社会声誉、社会地位。[3]试想,如果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不高,读了几年大学却找不到工作,学校生源还会好、会多吗?学校还能办下去吗?再次,学校应以“社会需求”、“市场需求”、“就业需求”为导向,加大改革力度。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将学生成人、成才与毕业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就业指导工作队伍的建设

加强对现有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培养、选拔,组建成专兼结合、业务水平高的专门就业指导工作队伍。这支队伍应不断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改进就业指导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就业指导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适合当代大学生特点的高校就业指导理论体系。随着我国高校就业制度的改革,就业指导工作机构及其职能已从单纯的管理控制型向指导服务型转变,就业指导工作的内容不断拓展深化,对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理念、文化素质、工作方法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专门的就业指导工作队伍是很难以适应的。同时这支专门队伍要深入社会、深入到用人单位,加强调查研究,保持与用人单位、人才市场的密切联系,使就业指导工作更切合实际需要,针对性、前瞻性更强,不断提高就业工作的效果,扩大就业率。

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的领导、培训,并制定有关政策,保证其稳定、壮大、发展,为本地区吸纳、使用人才或输出人才做出贡献。

(三)建立健全的就业指导工作机制

逐步建立完善的、规范的校、院系、年级就业指导工作体系,健全各级就业指导的领导机构,规范就业指导人员的行为,建立就业指导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学校、院系及年级就业指导机构的指导作用。高校要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特别是运用现代化信息网络的手段和方法)、经费保障、职称职务晋升与奖励等方面,依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给予重点扶持;要将就业指导的教育教学列入学校教学计划,作为必修课、指选课从大一起就开始安排,使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有充分的保障,高效地开展,使大学毕业生在择业、就业、职业竞争中显示优势,立于不败之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对高校的就业指导机制发挥领导、指导作用,给予必要的支持,促进其J顶利健康地运转。

(四)深化改革,提高就业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的质效果

目前,我国高校就业指导的教育教学尚未有成熟的、系统的理论与教材,多数学校尚未列人正式的教学计划,不少是临时应急,零打碎敲。针对这样的现实状况,笔者认为迫切需要总结、整合、深化改革,才能提高就业指导教育教学工作与服务工作的质量、效果。高校要将就业指导的教育教学研究作为学校教育改革深化的一项重要课题,列人学校规划,就其理论、实践与方式、方法、措施、手段等方面,全面、深人地制定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尤其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大学生的就业现状范文3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 法制化 现状 对策

[作者简介]李斌(1978- ),男,江苏连云港人,江苏理工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束建华(1983- ),女,江苏镇江人,江苏理工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江苏 常州 213001)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27-0117-02

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大学生就业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传统政府分配逐渐转向市场中的双向选择。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已给大学生就业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基于此,我国十分重视大学生就业问题,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维护大学生就业合法权益。然而,现实中大学生就业合法权益受到一定损害,大学生就业法制化情况不容乐观。因此,加强和完善大学生就业法律保障,实现大学生就业全过程法制化尤为重要。

一、大学生就业法制化现状

(一)高校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法制化缺失

1.学校就业工作目标与大学生就业目标存在一定的偏差。随着国家将高校招生规模与大学生就业率相挂钩,大学生就业率成了考核高校领导的重要内容,高校主管就业部门也将就业率各项考核指标分解到一线部门,完成就业率是目前高校的重要任务。如何让学生找到一份工作,完成一份就业协议,成了高校就业的主要内容。大学生就业目标,是通过几年大学专业学习,能够找到一份收入高、工作压小、社会地位高、福利待遇好的“好工作”,大部分大学生围绕着增加自身专业技能,不断提高就业砝码,找一份适合自身而稳定有发展空间的工作,不想在初次就业中迁就自己。大学生对毕业后第一份工作十分重视,他们渴望有充分的就业机会、公平的就业环境、合理的就业结构、和谐的劳动关系。可见大学生就业目标的满足是多方面的,这与高校就业工作目标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大学生就业目标需要法制化的保障。

2.缺乏对大学生就业的法制化教育。在高校就业目标偏向追求大学生就业率的情况下,高校在就业指导中缺乏对大学生就业法规知识的普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高校对国家相关法规不重视。(2)高校自身就业法规缺乏。(3)对学生相关法规普及缺乏。

3.缺乏健全专业机构和人员配备。近几年大学生就业中,时常出现就业法律方面的问题,给大学生的就业带来了不利影响。在调查中,大部分大学生不知道自己在发生就业纠纷时,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大学生的母校,此时应该为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维护大学生就业合法权益。然而许多高校没有设立大学生就业法制化的专兼职机构,人员配备更无从谈起,大学生就业法制化还处在比较混沌的状态,即使有也形同虚设。高校大学生就业法律帮扶机构和人员配备的缺失,严重制约了就业法制的指导效果,不利于大学生就业的法制化的落实。

(二)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法制化工作缺失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各单位的发展水平也参差不齐,在用人的观念和法律意识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别,有的用人单位想方设法侵占大学生利益,以谋求自身的利益,这严重损害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劳动合同的不平等。通过签订不平等的劳动合同,以所谓合法的方式来约束大学生毕业生为其获取更大的利益,无视法律的公平。(2)通过设置各种陷阱侵害大学毕业生的合法权益。通过华丽的口头承诺、延长试用期、扣押各种证件和收取各种培训费用等方式,侵害大学生就业合法权益。(3)随意调动或开除大学生毕业生。有些单位随意以单位的名义,强行安排大学毕业生加班,在不征求大学毕业生个人意见的情况下,随意调换劳动岗位甚至将其开除。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法制化工作缺失,在中、小、微企业表现得尤为突出。

(三)人才市场在大学生就业法制化工作中存在缺失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人才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才市场也显现出向非公有制单位发展的现象,人才市场在大学生就业法制化工作中存在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制宣传不到位。人才市场作为基层组织,存在法制宣传形式单调、积极性和主动性差、缺乏长效机制等问题。就业法制宣传仍停留在宣传栏、标语等宣传形式,存在缺少创新而呈现滑坡、减弱甚至没有的状况。(2)程序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对用人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了很多用人单位虚假宣传,甚至让一些骗子公司“冠冕堂皇”进行招聘,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就业。(3)对人才市场监管不到位。虽然国家和各地对人才市场都有相关的制度进行约束,但在实际中“马路边”的人才市场乱象丛生,拉拽哄骗招聘现象依然存在。

(四)大学生自身法制意识淡薄影响了就业法制化

1.主观方面。大学生往往都处在心理的发育期,特别是“90后”的大学生,常常表现得以自我为中心,不喜欢别人干涉和约束,特别对法律方面的问题,内心关注度很低。同时,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确立,对大学生就业工作还缺乏一定的认识,导致了大学生对就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许多大学生对就业等相关法规政策知之甚少,内心深处并不愿意去关注和重视。高校毕业生法律意识的淡薄,使其忽略了在就业过程中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

2.客观方面。社会上一些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大学生的价值观。分配不公、贫富分化、拉关系走后门等现象,时刻在刺激着大学生的神经,极易使大学生价值观出现个人化倾向化,也使大学生对法律公平性产生怀疑。这些因素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对就业法规的学习和落实。再加上高校对就业法律认识不到位,法律教育薄弱,导致了大学生对就业法制教育逆反心理的产生,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就业法制化的落实。

二、加强大学生就业法制化的对策

(一)高校的对策

1.学校应转变就业观念,在法制化的基础上追求高质量就业。党的“十”报告中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这是经济发展的趋势,也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原来人们关心的就业数量(就业率),转变到对就业质量的要求。大学生高质量的就业离不开法制化的保障,只有在法治化体系内进行的就业,才有可能是高质量的就业。因此,高校应该认真地看待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培养放在重要位置。对大学生就业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处理并加以研究分析,工作中坚持以学生为本,转变就业指导观念,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教育,让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每位大学毕业生,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用法,在法制化的基础上追求就业率、追求高质量就业,实现就业质的提升。

2.建立大学生就业法律援助机构。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初期,因自身社会经验少,在出现就业纠纷时,往往很难处理好,使大学生处于被动处境,这时他们最需提供法律援助,对他们而言最好的法律援助方就是自己的母校,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毕业生信任自己的母校,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二是母校了解自己的毕业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三是高校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中间人,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因此,高校应及时建立大学生就业法律援助机构,为学生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维护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高校在建立大学生就业法律援助机构时,应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吸纳校内外法律从业人员和相关专业学生,成立就业法律咨询援助机构,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场所咨询、网站咨询、电话咨询、电子邮箱、QQ 群、微信等途径,为毕业生提供法律援助。

3.加大对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的培养。高校就业指导部门要充分意识到在依法治国背景下,法律素养和法律观念是当代大学生就业必备的素质,也是高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首先,重视大学生就业指导中法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既精通就业政策又熟悉学生情况的师资队伍,提升就业指导的实效性,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对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其次,制订科学合理的大学生就业法律培养计划,将就业法律教育作为重要的就业指导课内容,在学生中进行教授,不断灌输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契约意识、合同意识、司法意识、从思想上引导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形成。再次,加大对大学生就业法律素质的培养,是大学生自我保护和避免违法的重要保障。通过到法院参加观摩旁听,开展教学模拟法庭,对学生就业中遇到的案例进行分析,举办各类讲座、竞赛、主题班会和模拟招聘等形式,让学生通过实践,不断接受和提升就业法律方面的知识,因人而异地进行个别咨询、辅导和帮扶,达到就业法律帮扶的实效。最后,加强就业法制化方面工作的研究,不断巩固和提高学校就业法制化的水平。积极推动就业法制化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开展就业法制化建设,对就业殊群体帮扶等多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步提升就业法制化的水平。

(二)政府有关部门的对策

1.规范用人单位人事制度。规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加大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的落实。用人单位对聘用大学生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聘用人员都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雇)用合同。大学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和聘(雇)用合同,必须交有管理资质的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加大对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就业法规政策的宣传与培训,灌输依法用人合法管人的法制化思想。

2.严厉监督、打击用人单位招聘和用工的违法行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不定期对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招聘和使用大学生毕业生的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对违法现象严厉打击,让用人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决策层,认识到违法用人成本的昂贵。同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宣传,让其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早举报、早制止,服务前移畅通投诉渠道。

3.部门联动,完善对用人单位的综合考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多角度综合评价,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人事聘用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比较,掌握用人单位全面生产经营状况和人事管理情况。建立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使大学毕业生对应聘的单位有一个清晰而全面的认识,维护大学生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

(三)大学生应主动学法、懂法、用法,维护自身就业合法权益

首先,大学生是就业法制化中的主要因子,大学生自身更应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学习法律,认识法律的权威性,依法办事。其次,熟知就业法规中的各项条款和内容,是维护自身就业合法权利的保障。只有对相关法律条款的知晓,才能发现就业中的违法行为,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再次,树立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保障的是双方或多方的公平,大学生应自觉约束自己的就业行为,就业中相关合同或协议的签订,既是对自身权利的保护,也是对自身义务履行的约束,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必须守法。最后,充分利校内外各种学习资源,不断弥补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加强大学生就业中各种法规学习,认真分析研究各种案例,增强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大学生的就业现状范文4

关键词:大学生 就业 原因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2(a)-0141-01

近几年来,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日益凸现,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的热点,甚至一度出现了所谓“毕业即失业”的说法。据最新资料显示,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660万,比2010年增加30万,而就业率却不到80%,这对社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在中国毕业生网的2008年大学生就业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中,使用了“就业寒流”来形容当前大学生的就业形势,就业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1 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

随着我国当今教育体制的不断变革,对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也越发变得困难起来,其具体表现为如下。

1.1 高校普遍扩招,毕业生人数逐年递增

这几年,我国大学入学率不断提高。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600万,2010年630万,2011年660万,2012年680万,4年之中增加了80万,预计今后还将会持续增长。毕业生存量迅速扩大,增长幅度也不断加大,毕业生数量呈现出跳跃式增长,但社会的人才需求增长相对缓慢,无形中增加了就业的难度。从全国人才市场供求的总体趋势来看,人才供大于求,这不是简单的人才过剩,因此需要各地积极调整人才政策,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1.2 在就业地区、部门的选择上失衡,出现“难”就业状况

大学生就业存在趋同性,他们大都选择到省会及沿海大城市,势必造成择业方向上的集中,增加了就业的难度。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时期,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分流下岗人员增多,大学生的就业模式又转为“双向”自主就业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大学生有一种普遍的不稳定和不安全感,他们更希望能够得到较为稳定的职位。而具有此种特点的高校、科研单位、医院、国有企业、中小学等部门,因报考人员扎堆,不断抬高部门就业门槛,也使得就业难问题愈加凸显。

2 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是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种普遍现象,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

2.1 体制方面的因素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并逐步完善。市场机制应当在大学生就业和人才流动中起基础性的资源配置作用,而我国大学生就业体制在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方面却未能有效地进行二者供求信息、质量信息的传递工作。人才结构问题,实际上是流动体制的问题,只有通过充分的流动才能够实现人才的合理配置,进而促进大学生的就业。

2.2 传统观念方面的因素

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达15%,已进入国际公认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但传统观念依旧影响着大学生就业,这主要是:我国大学生仍然用“精英教育”时代的就业思想看待就业,习惯于“被计划”;大学生对薪水的期望值普遍偏高;大学生对就业单位的选择缺乏自己合理、客观的判断。大多数学生选择就业单位时,偏重大型国有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忽视中小企业。据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处2010年12月的有关调查报告显示,中、小企业人员需求所占比重分别是33.9%和46.5%,中小企业对于人才的需求占企业人才总需求的八成。传统的就业观,与现实社会需求错位,这严重地影响着大学生的就业。

2.3 社会用人环境的因素

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人们已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各类用人单位在选择时存不少误区,主要体现为:很多用人单位一味盲目追求高学历的人才;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急功近利,多要求毕业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经常遇到歧视,如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明确要求“只要男生”或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

3 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对策

产生大学生就业困难问题原因是方面的,所以,要解决这一社会性难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3.1 政府要加大对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引导

政府要努力消除就业的制度障碍,确保就业政策及时落实,缩小全国不同地区就业政策上的差距,同时根据各区域经济情况的不同,做出必要合理的政策倾斜。要构建全国性的就业市场网络,让招聘单位和毕业生实现网上双向互联,让二者实现自主的、多样化的选择。

3.2 学校应优化自身的课程设置

学校对课程的设置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和水平量力而行,提高课程的质量,发展自己的优势科目,把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同高等教育内部规律相结合,改变不合理的专业设置,使培养出来的大学生更能面向社会,面向市场。

3.3 大学生要努力充实自己,提高核心竞争力

面对就业压力,大学生平时就要不断充实自己,加强实践环节的训练。学校要加大投入,重视各种实验室的建设,培养大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不论是社会还是高校,都应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通过引导,使大学生积极有效地将自身的特点与适应职业结合起来,更好地进行自己的职业选择。

参考文献

[1] 窦秀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大学生就业竞争力[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1(2):58-59.

[2] 王新,马金锁,张洋.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归因分析及对策[J].大家,2011(12).

[3] 刘艳,李树民.大学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分析[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2008(2).

大学生的就业现状范文5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期望值;毕业生就业率

2013年是高校大扩招之后,高校毕业生数量大幅度上升的第一年。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趋势,已经初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正在、还将继续会成为热门话题。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就业期望及其与大学生就业的关联,也正在成为关注的一个热点。因为,这关系到毕业生就业率的提高,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

大学生就业

期望值偏高的现状及其影响

就业的期望,直接关系到双向选择就业的成功率。而大学生就业期望的现状如何呢?

据有关方面对13年毕业生的调查和报道,目前相当数量的毕业生就业首选地区仍是北京、上海、广东、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对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福利条件等要求也比较高。

12年底前,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对中国计量学院、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等高校6000余名03届毕业生择业行为及其意向的调查表明,学生期望的月薪2000元-3000元的占了41.51%,选择5000元以上的有14.54%,有10.69%的学生选择了3000元~4000元。对就业地区,选择经济发达的沿海开放城市的占了66.67%,仅有6.37%和2.59%的人选择内地省会城市和中小城市。

13年初,据新华社记者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调查发现,阻碍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首要原因是:毕业生眼睛向上,就业期望值居高不下。兰州一位大学生老家所在市的企业许诺给他安家费等一系列优惠条件,可他宁肯在省城待业也不去。大学生就业首选北京、上海、广东及沿海城市,“非省会城市不去”仍是许多毕业生执着的意愿。

受到这样的“大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意向也有偏高的现象。2002年9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在毕业生进入就业招聘当学期对本校的调查结果是:毕业后打算就业的岗位,有34%的毕业生希望毕业后担任部门负责人或高级管理职务,希望担任业务骨干的有38%;在谋职地区上,有49%希望在南京市,54%愿在江苏省内经济发达地区;在工作单位选择上,愿意到中小企业或好的乡镇企业的只有16%;可以接受的最低月工作报酬3000元以上的,有10%,2000-3000元的,是23%。

从调查统计数据看,毕业生就业期望较高;从具体实例看,也是这样。苏宁电器来我校招聘的情况,就是比较突出的事例。2012年9、10月间,经过本校有关学科系和该企业联系,苏宁电器向我校优先投放了40个待遇较高、有一定发展前途的管理岗位的用人指标。但是,在组织应聘报名时,专业比较接近的相关学科院、系的毕业生,报名人数寥寥无几。了解其原因,除了觉得收入不是很高等原因外,还有担心工作压力大等等。这样的事例,各院系的老师、领导,都能例举不少。以至老师们感叹,现在的毕业生是“三大”:要去大城市;要做大老板;想要赚大钱。

可以说,无论从面上调查统计情况看,还是本校的毕业生现实就业期望的个案看,都表明大学生就业期望值是有偏高的,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忽视需求量最大的基层岗位,这可能使得或者将要使得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出现较大的令人担忧的缺憾。有专家估计,2013年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将可能在70%左右,也就是说在2013年将有一部分大学毕业生离校时落实不了工作岗位,而到2014年这一数字将会达到更大。

据有关报道估计,目前社会就业岗位的实际情况仍然是社会的总体需求大于毕业生的总人数,而大学生就业困难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大学生的就业期望值过高。高校毕业生有较多暂未就业现象的出现,并不是说我们国家的人才过剩了,我国的人才数量不仅与发达国家比相差甚远,与某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差距。暂未就业的毕业生降低求职“门槛”,是解决就业的重要出路。

从各方面的情况看,基层需求还是比较大的。地县一级基层单位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有些还是相当大的。据有关媒体报道,湖北、山东等地县的人事局长说,“回到我们这里的本科生就业不成问题,多数还可挑选较好的单位,专科生不挑不捡都能找到工作”。山东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副处长侯复东说,济南、青岛对人才的需求只占毕业生总数的10%,而其他市县对人才的需求,则占90%。可见,高校毕业生就业难是事实,但并非完全无法解决。只要毕业生不断调整就业观念,再加上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是可以逐步缓解就业压力的。

我们不能不看到,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就业竞争的加剧,转变就业观念已经成为毕业生需要面对的一件大事。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渐趋严峻的今天,就业观念已是影响就业率的首要因素。高校、政府、社会,要根据社会实际需要和年轻毕业生成长的需要,教育、引导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日显重要。

大学生就业期望值较高的原因探讨

为什么我们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期望值偏高呢?

结合上文提及的高校毕业生在就业选择面前的种种表现,这里做几点简要的分析:

其一,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应当看到,就高不就低、面子观等等社会传统观念,对毕业生的影响是很大的。由于就高不就低,于是择业时的地区、薪资期望都较高乃至很高。由于面子观的影响,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对就业的工作定位,考虑面子的成分很大。有的毕业生虽然有工作,若自己觉得档次不高,被同学老师问及时,是不愿意告知的。

其二,家长对子女、学校对学生勤奋刻苦、艰苦创业的培养锻炼少,学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不足。今天的高校毕业生,相当数量是独生子女,在家是重点呵护对象的不在少数,是“小皇帝”、“小女皇”的也不乏其人。在小学、中学、大学的人才培养期间,艰苦奋斗教育不够,实际的锻炼不多。有相当部分的学生可能难免有点“四体不勤”,怕苦怕累;也有的学生独立活动能力不强,“技不高,胆不大”。要到基层去、艰苦的地方,要独立创业去,谈何容易?眼睛自然就更要只盯着北京、上海、省会和沿海城市,不愿降低求职“门槛”了。

其三,年轻的毕业生接触社会不多,社会经验不足。毕业生们并不了解社会对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的需求和用人单位可能的付酬是怎样的、是多少;不了解……大学毕业生在大学毕业之前,多数是从家门到校门,与社会接触相当少,社会经验很不足。正如北京市教委副主任线联平所指出的:“现在很多岗位的内涵发生了变化,10年前中专生就能干的工作,现在需要本科生干,不是说学生太多了,而是岗位要求提高了,需要更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承担,毕业生应该看到这一变化。”但是,很多毕业生并不充分了解和理解这些变化,有些期望还显得幼稚或者比较盲目。

现在我们所说的就业难,很大程度上不是找不到工作,而是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毕业生是应该分析总体就业形势和自身条件,不能总是生活在理想状态。可是,如今的毕业生凭着他们仅有的二十多岁的人生历程,有限的社会阅历,很少的社会经验,怎能在很短时间里就改变“少不更事”的状况?又怎样“闯荡”风风雨雨的现实社会呢?难免还是希望留在比较熟悉的城市和相对比较舒适、方便的发达地区了。

对如何提高

大学毕业生就业率的思考

切实提高大学毕业生就业率,需要学生自身认识的转变,同时,加强就业指导和政策引导也很重要。目前,几乎所有高校都开设了“就业指导课程”,但还没有多少机构像国外高校那样把就业指导当成一门学科来研究;再者,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相关政策的引导也十分需要。

1.切实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和社会舆论导向并影响改变家长的观念

结合中国的家长对子女特别呵护和“望子成龙”的社会习俗、历史传统特点以及中国又存在大量独生子女的现状,有必要不但教育指导学生,也要改进社会舆论导向和影响改变家长的观念。

需要向家长和学生说明“就业”的内涵,――对社会做出有益贡献的有偿劳动就是就业。应使学生清楚地认识到,在任何经济成份的单位和机构中从事社会需要的任何劳动岗位的工作都是就业。进一步破除旧的当“国家干部”端“铁饭碗”的就业观念,克服片面的“专业对口”的要求,树立市场经济下的新的就业观。进一步明确,只要是取得合法的、相对稳定的,能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就是就业。每个学生都可以和应当积极地投入到个体、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去工作,去开拓。教育必须以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为导向,毕业生择业只能以自身资源(知识、技能)满足就业岗位需要为前提,以与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结合为目标。

也需要结合人才成长的实际,教育学生、影响家长,正确认识和对待刚刚毕业时的就业层次定位。因此,无论从现实需要看,还是从人才成长的现实看,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的毕业生,一毕业就赚大钱、到大城市、当大老板,还是很不容易的。当然,“人往高处走”,我们应当和可以争取“走得高些”,但是也要有从低到高、逐步发展的充分思想准备和现实的态度。

应当使社会舆论有利于促进家长和毕业生们逐步地树立起自主择业、竞争就业的就业观念。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了解和认清职业的性质和各种职业对工作者的具体要求,帮助学生根据自己的特点和意愿,通过分析比较,作出比较理智的职业选择。同时根据个别学生的特殊情况进行咨询指导,让学生作出较为合理的职业选择。

2.建立信息预警机制或大学生就业指数系统,及时反馈调节学校的教学和教育

为实现以市场为导向,调节学校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科学地指导毕业生就业,可以和应当建立起高校专业信息预警机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可选取有代表性的专业,围绕大学生就业率、就业缺口率和就业质量三个统计指标,运用数理统计学和计量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建立起能综合反映大学生就业状况的一系列指数模型,从而提供及时、完整、准确和具有前瞻性的就业信息。并以此有力的反馈教学和学科专业建设,突出学科专业建设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目标。学校的课程设置,也应根据本校自身的特点与社会的实际需要作出及时相应的调整。

3.加强劳动观念、吃苦耐劳精神的锻炼培养,倡导为振兴中华建功立业

就业观念的转变,也需要切实注重劳动观念的加强,吃苦耐劳精神的培养。应当引导毕业生们清醒认识到,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我们还有很多欠发达地区、相对贫困艰苦的西部需要发展、开发,振兴中华仍然任重道远。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正视作为年轻一代的重任和压力,能够接受挑战,努力克服自身不足,勇于艰苦奋斗、自力更生。

需要和应当开展教育和宣传,使就业者特别是年轻的就业者们看到,就业也要面向人才需求空间比较大的、相对艰苦的地区。可以宣传和开展到基层、到西部去建功立业的思想教育和实习、实践、就业活动。 这样,就业的大门才比较宽,就业的岗位和机会才会比较多。

4.制定切实的积极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

在有需求、能够合理安排的前提下,对到基层和地、县一级以及西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政府可以明确政策、创造条件,搞活用人机制,使高校毕业生去得了、用得上、留得住。对到西部地区、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取消试用期、工资高套一至二级。对工作满相当年限的,可以实行“加级下去,带薪回来”的鼓励办法。用政策导向,吸引毕业生回本地就业,吸引高校毕业生投身西部大开发,建功立业。

5.需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暂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群体的管理

暂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可能将是一个日益扩大的群体,他们的权益需要保护,呼声渴望应当得到重视,思想动向需要充分关注。学校和政府部门、青年组织以及就业指导机构,应当分工合作将这部分人切实“管”起来,不仅管理好档案,还要使党团员找到“家”,过好组织生活。定期组织他们学习培训,向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引导他们逐步成熟起来,在社会中找到自己比较稳定的、适合的位置。

大学生的就业现状范文6

关键词:就业 大学生 政策

0 引言

目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越来越困难,尤其是老家在农村,又是普通二本以下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包括专科生),他(她)们的就业状况更令人担忧。跻身行政事业单位是在走独木桥,百里挑一、甚至千里挑一,笔试无优势;选择在城里打工,吃住也有困难;自己独创事业又缺乏资金。所以,农村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越来越显得棘手,亟待解决。

1 农村大学毕业生目前就业现状

在2001到2011的10年里,随着高校扩招,全国大学毕业生人数呈快速增长趋势,2012年全国农村学生录取人数占全国录取人数比例达到59.1%,2013年毕业生人数已达到699万,创历史最高值,在人才需求只减不增的情况下,就业压力可见一斑。据数据显示,2013年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初次就业率为71.9%,家住农村的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足50%。至2014年,仍有部分毕业生未能实现顺利就业,仍然像以往一样出现比较大的竞争,农村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更是一年比一年严峻。

严峻的现实问题一方面困扰着政府,另一方面可能转化为社会问题。对于失业问题,尽管国家已经给予了高度重视,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大学生就业,降低失业率而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可对于总体而言,这些政策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达到预期的效果,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失业问题依然比较严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高校的不断扩招,国家对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大学毕业生找不到满意的工作;另一方面用人单位招不到满意的人才,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供需之间的矛盾,这种结构性人才短缺,进一步浪费了大量人力资源,制约了经济的发展速度。

2 农村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分析

对于农村大学生来说,多种因素制约着其就业,并且,这些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影响,进一步增加了大学生就业的难度。本文从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面来分析:

2.1 自身层面原因分析 不论是户籍上的限本地户口、本地生源优先,还是“学历泡沫”导致的就业门槛虚高、本科生及专科生遭受学历“门槛”,那些或明或暗的制度“壁垒”和人为的“藩篱”,建构了一道又一道的隔离带,让家在农村的大学毕业生“望工作兴叹”。农村大学生社会资源少,社会关系薄弱,使其就业处于劣势。

2.2 社会层面原因分析 中国社会科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了《社会蓝皮书:2014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其中,有关“高校在校生与毕业生就业、生活及价值观追踪”的调查指出,家庭的城乡背景对毕业生的就业机会有明显影响。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城乡差异最大,城市家庭出身毕业生的就业率(87.7%)与农村家庭出身的毕业生就业率(69.5%)相差18.2个百分点,城市家庭出身的普通本科毕业生月薪(3505元)比农村家庭出生的毕业生(2851元)高654元。这就是说,来自农村家庭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更困难。

2.3 国家层面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对农村大学生的返乡创业支持政策制度还不健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国家和地方对农村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建设新农村政策不到位。首先,创业资金短缺。资金短缺是农村大学生回乡创业中遇到的最棘手的问题。一方面,学生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因为银行是不愿意将贷款给那些规模小、风险大的初创企业;另一方面,国家及地方鼓励创业政策中提到的减税和免税大多程序繁琐,使农村大学生望而却步。因此,资金短缺问题,是农村大学生返乡创业的首要障碍。其次,农村因为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方式相对落后,法规、帮扶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不完善成为农村大学生返乡创业的又一个不利因素。

以上三个层面的原因,我们可以得出农村大学生失业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没有处理好市场与人才资源配置之间的关系。因此,农村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处理好这二者之间的关系,使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3 解决农村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对策

通过上文的原因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解决农村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对策就是以市场为核心,从各个方面做到人才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

3.1 转变就业观念,提高综合素质 首先,要调整心态,降低期望值。在就业严峻的大背景下,农村大学生应以人才市场的需求标准为核心,不断更新对就业形势的认识和判断,积极调整自己的就业观念和就业心态,对现在的就业形势进行客观认识和准确的定位,同时降低自己的期望值,进一步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许多城市学生都到农村发展,本着先就业后择业的理念,把自己的所学运用于新农村建设中去。

其次,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巩固和强化就业竞争力。对于农村大学生来说,由于没有优越的经济条件和丰富的“人脉”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凭借自己的能力赢得用人单位的认可和关注。在校期间,农村大学生要多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到学生会、社团中去锻炼能力,增长才干;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加强与社会的交往,以弥补自身社会关系的不足。学会做人,不断完善自己的道德品质,全面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进一步使自己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3.2 要加强技能培养,完善就业指导 虽然目前人才需求减少,毕业生供应剧增,形成人才供需失衡,导致供需矛盾突出。但事实上,有工作没人做,有人没工作的实际情况却屡见不鲜。这就表明学校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和就业指导上,与企业实际的人才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偏差。

首先,高校要调整专业设置满足农村建设的需要。高校专业设置应适应时代变化,与时俱进,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对自己的专业结构进行调整,积极开设相关专业,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开辟新的教学领域,增设新的教学内容,提高专业设置,进一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巩固和强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最近,国务院出台的大力兴办职业化高等教育就是明智之举。

其次,全面提升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水平。高校需要采取措施,确保人才供给与社会需求相互匹配,在农村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完善的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为此,高校需要做好农村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针对农村大学生组织开展专门的就业指导讲座、职业技能培训等,通过开设农村大学生择业、就业面试等方面的选修课,进一步提升就业能力,同时培养相应的职业素养。另一方面,针对农村大学生做好就业信息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传递渠道,对就业情况加强调查、统计和预测,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

3.3 要改革户籍制度,规范就业市场 首先,用人单位应降低门槛。对应届毕业生不要过于强调学历、经验、家庭背景、性别等,为大学生提供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另外,用人单位可以对优秀的求职人才给予适当费用补助,然后再由政府对这些用人单位进行补贴、政策优惠等。

其次,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目前,我国的户籍档案制度依然比较僵化,与市场经济体制相比,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和用人机制的改革比较滞后,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阻碍了就业人员在市场之间的流动。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国家应当积极推行人事制度,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

最后,规范就业市场。淡化城乡背景对农村大学生就业的影响,杜绝社会关系等不良风气。目前,用人方面欠缺平衡公平的竞争机制,人事方面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国家在这方面已经有大动作,反腐力度正在加大。同时,用人单位在选拔过程中要做到信息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政府职能部门,有必要对用人单位的招聘加强监督,尤其是对一些国有单位和垄断性高收入企业,让农村大学毕业生有机会凭自身的实力与良好素质争取到他们理想的工作单位。

参考文献:

[1]李清.农村大学生就业为何最难[J].河南教育・中旬刊,2014(1):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