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风险控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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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风险控制

融资担保风险控制范文1

关键词:中小企业;企业融资担保行为;风险控制

前言

近些年来,由于我国政府推出很多扶持政策,这使得很多投资者开始重视中小企业本身的融资担保情况。从当前融资担保来看,很多担保机构在此方面的体系变得越来越成熟,在融资当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为银行和很多中小企业之间构建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由于融资担保本身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很多从业人员在此方面的认识还存在着很多缺陷,对融资担保行为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文章对融资担保进行详细阐述,希望促使人们能够对其有更加清楚的认识。

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简介

中小企业主要是由一个人或是几个人提供资金来保障企业的经营,这使得企业在经营规模上相对较小。中小企业常常是由业主来进行管理,不论是在人数雇佣上,还是在周转资金上都相对较少,这使得其受到的干扰也相对较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则主要是指由与中小企业有一定利益关系的其他企业来为其进行担保[1]。从其融资方式来看,其主要包括透支、借款、延期付款等形式,而在融资担保上所存在的风险则主要包括行业风险、市场风险、项目管理风险、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等。如果担保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管理不善、对受保企业监管工作没有做到位,那么也将产生较为严重的融资担保风险。

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重要作用

融资担保这一行为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帮助银行机构分担风险,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在融资时所存在的信用不足的情况。通过融资担保不仅能够降低融资风险的发生,还能够满足中小企业在融资上的需求,但是融资担保也存在很大的风险,其主要的影响因素在于宏观经济的发展,当担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盈利问题时,将会使该企业面临非常大的考验,甚至会使其发生倒闭。但是从总体说,融资担保所具有作用是不容人们所忽视的,只要人们加强在融资担保风险上的控制,那么则充分发挥融资担保的作用[2]。融资担保行为还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对资金的流向进行引导等方面的作用。担保企业可以通过发挥自身在风险管理体系和人才上的优势来构建出规模经济,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当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虽然担保行业发展时间较短,但是该行业的竞争却是非常激烈的,而且社会服务也对担保行业有了更高要求,促使担保企业能够开发出新的管理模式,这对于担保行业中相关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控制的方法

风险控制是金融业的核心内容,也是所有金融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要想能够有效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应当采取风险控制的方法:首先,风险回避。从另一角度来讲就是放弃风险,也就是说当融资担保机构在为某一中小企业做担保之前需要对受保企业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在调查和审核当中发现受保企业存在财务等风险,那么担保企业便可以放弃对其的担保,从而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其次,损失控制。只要担保了便会存在风险,当发生不可预计的风险时,则需要担保企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降低风险给担保企业所带来损失。在风险损失控制上主要包括事前、事中以及事后三种控制方法,针对于事前控制其最为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有效降低发生损失的概率,而在事中和事后上所进行的控制则是为了有效降低实际损失[3]。第三,风险转移。风险转移主要是通过将风险进行再转移,以此来减少自身所承担的风险,此种风险控制方式是很多担保企业首选形式,对于担保行业的发展能够产生积极的作用。第四,风险保留。针对于一些具有较强实力的担保机构,当判断出风险在自身承受范围之内时,则可以将风险自留。

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控制的实践路径

(一)增强信用风险策略管理

对于担保公司而言,信用风险客观存在、不可避免又最难管控,特别是面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系统性因素时,即便是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手段丰富、措施完备的银行机构都很难做到全身而退,在金融夹缝中生存的担保公司就更难幸免。然而信用风险也并非洪水猛兽,仍然可以采取多种管理策略的组合来控制风险、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和程度。例如优化业务结构,加大低风险业务领域开发,缩减高风险业务领域规模;分散担保风险,扩大基础客户群,降低单户担保金额,分散行业集中度,引入保险机构分摊风险;优化担保产品期限配置;担保投向抗周期性行业倾斜;引入互联网大数据信息终端,全方位获取客户资信状况,改善客户信息不对称风险,不断进行后评价改进风险管理措施等等。

(二)建立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

为增强市场化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心,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中小企业融资的补偿政策性措施,如向银行贴息的财政补贴政策、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等,政府参与承担中小企业融资的最后风险,构建政府对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不失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尝试。另一方面,大力推行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三方共建风险分担的机制,也是提高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成功率、降低担保机构风险与收益不对等以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多赢方式。

(三)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要想能够有效实现中小企业控制融资担保风险,需要构建良好的外部监管体系。加强监管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最有效的保证。对融资性担保行业通过立法层面的规范是最有效的途径。除了在法律上进行完善和构建,还需要从社会的角度来构建外部监管体系,通过构建完善的外部监督管理制度和社会服务体系面,能够保障担保行业获得良好的发展。由于中小企业在进行融资担保时,其所承受的风险是非常高的,所以通过加入到行业协会中,通过强制再担保行为来帮助其降低担保风险也是做法之一。

(四)内部风险分级预警机制的构建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从其内部来构建风险分级预警机制对于加强融资担保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当中小企业内部拥有较为完善的预警机制,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来对受保企业所存在风险进行监控,如果预警系统中的各项数据表示受保企业在财务上出现了意外情况或是存在有违约等行为时,担保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更改,并调整合同当中的各项条款,从而内部来达到对风险的控制[5]。在构建预警机制时,不仅要充分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还需要根据担保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来构建有效的预警机制,充分发挥预警机制在担保企业在开展担保活动中的作用,有效实现担保风险提前识别、有效控制,为保障担保企业的利益做出重要贡献。

五、结语

总之,中小企业是我国最多的企业类型,也是人们进行创业的重要载体,这使得对其融资担保进行风险控制具有积极意义。然而,中小型担保企业还没有一个较为完善的内部结构,更没有一个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这使得其在进行担保时将面临非常大的风险,影响担保企业的发展,所以需要中小企业加强在融资担保上的风险控制,避免中小企业由于风险的发生而出现困境。此外,文章还对风险控制措施的实现进行了说明,希望能够有效控制风险的发生,促进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宗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控制的实践路径思考[J].时代金融,2015(29):154-155.

[2]奉化市中小企业成长融资平台的模式创新与实践思考[J].宁波通讯,2012(9):20-21.

[3]徐鹏.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分析及对策[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74-75+103.

[4]纪崴.中小担保公司风险:控制与补偿[J].中国金融,2011(9):89-92.

融资担保风险控制范文2

论文关键词:融资性担保,贷款风险,风险防控机制,担保模式

 

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资金短缺问题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融资性担保机构是连接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的中间力量,其对缓减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在融资性担保贷款过程中,融资性担保机构因其自身的局限性加之中小企业的违约风险较高,使得融资性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都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必须有严格的风险防控机制对其进行制约从而防范融资性担保风险。因此,对融资性担保贷款过程中风险防控机制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探析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虽然各个国家或者地区的企业数目有别,但在多数国家,中小企业几乎都能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有些甚至高达99%,如德国为99.6%,法国为99.9%,韩国为99.3%,日本为99.8%。[①]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的50%,提供了75%以上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以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适应能力,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②]。但中小企业融资不足,融资渠道窄的问题仍然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中小企业融资状况与现实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已成为其发展的制约因素。

企业融资包括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两种方式。前者是企业从自身内部取得资金,包括留存利润、折旧和内部集资等。后者又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包括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间接融资主要是指银行贷款。因此,从理论上讲,我国中小企业具有自有资金、股权融资、债务融资、银行贷款等多种融资途径。然而,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大部分中小企业已由创业初期进入到成产期,自有资金远不能满足其发展的需要。[③]从目前情况看,中国的中小企业尚未建立起外部市场融资体系,基本是内部融资,自我滚雪球式的发展,致使企业难以形成规模生产。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资金矛盾非常突出,许多有项目有盈利的企业由于难以筹措到必需的资金而不能最大规模地发挥其能力,这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瓶颈”。[④]对于中小企业,只能从间接融资方面寻求扩大企业规模的资金来源。从外部融资环境看,我国“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的格局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银行信贷融资约占融资总额的90%,直接融资约占10%的份额。[⑤]

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自从1998年开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试点以来,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迅速发展,一些地方纷纷成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机构并按照“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和“一体两翼”的架构发展的。“一体”是指城市信用担保、省级信用再担保和国家级信用再担保(信用保险)组成的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其中城市信用担保是担保体系的基础,省级、国家级信用担保时城市信用担保的保证和分散风险的载体,这类信用担保机构以地方和中央预算拨款为主要担保资金来源,再加上部分银行资金。这类担保机构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管,不以赢利为目的,发展到现在,此类机构占全部担保机构的总数的90%左右。[⑥]“两翼”是指互担保和商业性担保。政策性担保模式是以政府出资为主的担保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市场化运作,但是要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督管理,是我国目前担保体系的主体。互担保模式是地方工商联、私营协会发起,会员中小企业自愿出资组成互助的担保基金,自我出资、自我服务、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商业性担保模式是以企业、社会个人为主出资组建贷款风险,为企业法人、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形式的担保公司。商业性担保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商业化运作,亦可以经营投资等其他商业性业务。

而我国现有的二元金融体制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因中小企业规模小、资产总额少、信用等级较低、缺乏历史信用数据、存在运营风险等原因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给中小企业比贷款给大企业的违约风险大,使得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难题。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他们的运作团队缺乏融资与信用管理专业知识,不知道怎样充分运用自己的资源条件去打通融资的关节。需要专业的担保机构去挖掘、整合客户的资源,帮助他们获得信贷支持。[⑦]因此,融资性担保公司便成为连接银行与中小企业的重要纽带。

二、融资性担保三方主体的定位分析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其中,贷款人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或是其他债权人。本文仅以商业银行作为研究对象,从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三者的关系入手,分析融资性担保中存在的风险。

融资担保风险控制范文3

【关键词】风险管理 担保公司 融资

一般而言,正规的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假设某一担保公司某年度按3%的年担保费率共做了1年期100笔2000万元的担保贷款项目,有97%的成功率,3%的出险率。那么我们来看,该年该公司的担保费收入为:97×2000×0.03=5820万元;而仅仅出险的3笔资金合计为:2000×3=6000万元。从这一简单的假设来看,即使出险的3笔资金可以通过反担保措施或其他措施来弥补全部或部分损失,但对担保公司在商业银行的信用、资金的占用、出险项目处置成本来说都会让担保公司陷入疲于应付出险项目的困境,更不用说如果无法弥补而带来的损失。也正因为如此,处在低收益高风险行业的担保公司对项目风险的控制模式相对于商业银行来讲或许会更加严格。

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通常有两个:其一,是与合作的商业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在项目通过担保公司审核后由商业银行进行放款;其二,是担保公司自有资金。无论是哪种资金来源,对担保公司来说不出险或出险额在可控范围内,正常获取收益才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理想状态。

为实现这一状态,担保公司一般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对通过审核的项目

(一)反担保

反担保是相对于第一种资金来源而讲,因为被担保人反过来要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所以叫反担保。担保公司根据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要求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目前《担保法》是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风险控制的主要法律依据。《担保法》明确规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共五种方式。担保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能会使用其中一种方式要求反担保,也可能用其中几种方式进行组合反担保,譬如可能会在要求被担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同时按一定比例收取定金,定金的收取是降低担保总额的一个办法。实践中组合反担保可能更为多见。

(二)担保

担保是相对于第二种资金来源而讲,其实跟第一种措施一样,只是因为资金来源不同而叫法有差异。

(三)联合担保或比例担保

处于风险控制的考虑或受制于担保公司自身净资产的大小,担保公司对于资金需求超过其担保能力或国家担保政策范围的项目可能会采取联合其他担保公司或比例担保的措施来进行担保。

二、再担保

有些项目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以后仍认为风险较大,此时,可通过再担保进行风险防范。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担保人在本文中指“担保公司”)设立的担保。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双方按约承担相应责任,享有相应权利。再担保方式主要采用固定比例再担保、溢额再担保和联合再担保三种。

三、审核后认为风险不可控,放弃对项目进行担保

被担保人向担保公司申请担保贷款时,按要求提供诸多资料并由业务部门写出项目报告后一并交由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出于业务正常运营与风险控制两者的平衡要求,再加上担保行业竞争激烈的现实,正常情况下,只要判断风险可控,都尽量提供担保贷款。但对于提供虚假资料、自我矛盾资料、明显夸大自身经济实力的资料、过度夸大反担保物或担保物价值的资料,必要时由风险管理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再次核实或要求被担保人补充提供相关资料以佐证对项目的判断,再综合对被担保人征信状况的调查等等多种因素,如果判断实在是风险不可控,风险控制部门会形成风险控制报告,建议放弃。如果最终的风控会议同意风险管理部门的意见,那么项目就会被放弃。

实际上,除了项目本身可能带来的风险外,担保公司的风险控制也有自身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大体如下:

(一)业务部门的业务量与风险管理部门自身的矛盾问题

任何一家担保公司都要因业务量的扩大为公司带来收益,并因业务量的大小受公司的考核奖惩,特别是面对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现状,只要有项目自然想全力促成。而风险管理部门出于风险控制的角度与责任,总是尽量把风险点提炼出来,供决策层最终决策,于是部门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

(二)人员流动与相关人员的道德风险问题

保持人员的相对平稳是担保公司发展的基石。但担保公司由于体制不同而会带来收入分配机制不同,导致人才流动频繁,一方面人才流出给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带来掣肘,甚至可能导致部分业务一起流出,更有可能是与现有的公司开展竞争;另一方面,新人的加入也需要一个时间段来适应新的行业与环境,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风险控制人员。正因为如此,吸引并留住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之道。

同时,融资担保公司作为金融行业的一部分,其从业人员也可能因巨大的利益诱惑而产生道德风险。特别是如果精通业务的人员与被担保人串通骗取担保资金,那么动辄成百上千万的资金就会变成出险的资金而面临难以收回或无法收回的境地。也正因为如此,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制衡机制、教育机制等需要随之建立,且要警钟长鸣。

(三)风险资产处置的问题

一旦项目出险,反担保物或担保物价值在风险资产处置时就显现出来。按照《担保法》而设置的反担保物或担保物,除了定金的收取,其他几种在变现时都会或多或少面临许多问题。比如,部分被担保人以不易变现的偏僻的土地作为抵押物获得资金,在到期后故意不还款,那么出险后,表面上来看担保公司拥有了土地,但实际上会因对此土地的处置而使担保公司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等上升,从而给担保公司带来额外的负担,也会因抵押物难以及时变现而给担保公司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对后续业务的发展带来阻碍。

(四)法律法规问题

除《担保法》、《公司法》外,人行、银监等7部委曾于2010年3月8日联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中因有具体的一些规定,也是担保公司目前要重点参照执行的法规政策。比如,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且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以一家净资产为1亿元的担保公司为例,其为单个被担保人至多只能提供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如果还有关联方也要提供融资担保,那么最多也只能提供15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且在担保责任余额达到10亿元以后,担保公司即使有新的项目来源和好的项目也不能再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这些规定都是担保公司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不能因任何原因而超过这一额度,否则就会面临受处罚的问题。

其他诸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保证人的资质问题、抵押物性质权属的问题、风险资产处置的问题、出险后与某些被担保人对簿公堂的问题等等,都是担保公司需要面临的法律问题。

(五)政策性风险

从其第一种资金来源来看,一旦国家采取紧缩的或从紧的货币政策,那么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或额度就会相应的进行紧缩或从紧。即使是通过担保公司审核的项目,也有可能因为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或额度不够等类似的原因而无法放款。一旦出现此种情况,担保公司正常的业务自然要深受影响,而类似的外部政策性风险属于不可控风险,基于此,担保公司在做好微观风险控制的同时,也要关注政策的变动并有相应的对策以保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担保公司对项目所进行的风险评估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即使是最严格的风险评估也难以保证所有的项目都不出险。再加上担保公司所面临的内外环境、政策的变化,所以在实务上业务与风险并重,甚至把风险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也可以理解了。

参考文献

[1]崔文才.论担保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实施[J].新西部.2012(26-27).

[2]严星甫,丁宇辉.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J].ADF.2013(4).

融资担保风险控制范文4

关键词:金融担保机构;风险控制

一、金融担保机构业务介绍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发展,我国中小企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为扩大企业规模,提升业务质量,企业自由资金已经远远无法满足自身发展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对外融资、负债经营是必然选择。但由于中小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较低,加之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突出。金融担保机构成立的初衷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金融担保机构在我国已经发展二十余年,目前初步形成了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商业性和互担保机构为两翼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从业务上来说,金融担保机构通过自身承担风险为中小企业担保获得银行贷款,一般来说政策性担保年担保费率在1%左右,商业性担保年担保费率在2%~3%左右。具体的担保程序是:金融担保机构同商业银行合作,如果企业(个人亦可)需要贷款且银行认为该贷款项目有风险需要担保机构的话,会让企业找担保机构进行担保,此时担保机构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看是不是可以进行担保,可以的话要一步步进行内部审批最后三方签订贷款与担保合同。换言之,金融担保机构贷出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风险,这也侧面说明了金融担保行业属于高风险低收益行业。

二、金融担保机构风险事项概述

正如笔者上文所述,金融担保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对于专业化要求较高,风险控制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金融业甚至是市场化经济健康发展与否。此外,担保机构分为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险担保机构。显然,以履行政策性目标为设立初衷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与以营利性为目标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因其经营业务上的差别,因而呈现出不同的风险特征。下面笔者将这对这两大类担保机构(业务)进行相关风险事项的论述。

(一)政策性担保机构风险事项

政策性担保机构是指由政府出资或控股建立,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经济政策为目的金融机构。正因为如此,政策性金融担保机构并不以营利为目的,对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给予最大程度上的扶持。另一方面,政策性担保机构年担保费率较商业性担保更低,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来说,无疑是优先选择方向。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政策性担保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1)政府过度干预。正如笔者前文所说,政策性担保机构一般是由各级政府财务部门出资建立的,政府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可能会以出资人身份对担保业务过渡干预,市场化行为受到阻碍,一方面可能会影响担保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和经济决策;另一方面,也会影响担保企业的前期尽职调查的科学准确性,进而引发财务风险。

(2)风险收益不对等。政策性金融担保机构并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只要做到“保本微利”即可。因此,风险控制意识不如商业性担保机构强,加之一些担保对象信息披露的不完善,抗风险能力低等特点,这也会给担保机构带来了风险。

(3)治理结构不合理。政府部门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没有剩余索取权,在管理人员选拔上更多采取政府任命,而非选贤举能的方式,导致政策性担保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加之风控制度不健全,监管低效等风险事项,财务风险值得引起我们注意。

(二)商业性担保机构风险事项

商业性担保机构,顾名思义一般是由企业或民间资本出资建立的,以商业化为主要的运作模式,自负盈亏。因此相比于政策性担保机构,其市场化程度更彻底,强调盈利。当然在经营过程中,商业性担保机构也存在自身风险事项:

(1)经营方式冒进,忽视信用坏账风险。由于商业下金融担保机构的最终目的就是尽可能的实现盈利。因此,不少担保机构在受银行委托对贷款企业尽职调查时往往更多的处于自身利益诉求,目光短视,只为赚取担保费,不惜与企业合谋修改财务信息,弄虚作假,全然不顾一旦企业违约引发的自身信用损失和经济损失。

(2)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商业性担保机构本身规模较小,管理中专业素质和风险管理能力有待加强,经营管理思维和模式上存在很大的缺陷。与此同时,很多中小城市的商业担保机构普遍缺乏严格的监管机制和科学的操作流程,保后监管松懈,执行力度不够,这些都会是导致风险的因素。

(3)信息不对称。不同于政策性担保机构,多数商业性担保机构规模较小,政商背景不够深厚,获取相关经济信息的手段单一,政府、银行、机构、企业之间联动机制不通畅。加之经营管理不规范,专业程度不高,常常被企业钻了空子。例如,不少中小企为尽快获得担保和贷款业,不惜提供虚假财务资料,掩盖企业负面信息,而由于刚才笔者提到的种种因素,这些虚假信息并没有被及时发现,一旦被蒙混过关,财务风险积久而发,小规模金融贷款机构很难抵抗。

三、金融担保机构风险控制

(一)完善准入机制和内控机制

无论是政策性还是商业性金融担保机构,建立健全准入机制和内控机制,都是迫在眉睫。一方面,准入机制的目的是排除那些规模小、专业度低、抵御风险能力有限的担保机构,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净化金融担保行业环境,还可以提前将信用担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完善的内控制度是保障担保机构信用安全的根本,具体来说,内控制度内容包括:事前科学的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事中及时的跟踪考评和监督履约,事后及时信息沟通与信用评级。简言之就是,事前防范、事中风险控制、事后风险分散。此外,担保机构应严格审查被担保企业财务报表,必要时聘请第三方审计对财务信息真实性进行把控,及时提出风险处理措施。最后,一旦发生代偿,担保机构已提前制定相关程序和手段尽量追回代偿资金。

(二)建立担保机构与银行风险分担机制

这里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建立担保机构与银行风险分担机制,进而降低金融担保行业风险。举例来说,政府规定,美日德等国商业银行需要承担20%、50%和20%~50%的贷款风险。此外,担保协会、政府部门、银行管理部门也应该承担相应的风险损失。

(三)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这些年学界和政府要求建立的一种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止损机制。具体来讲,金融担保机构将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风险准备金,用以弥补担保机构的经营亏损、代偿损失和呆账坏账。此外,笔者根据多年从业经验呼吁各级政府根据本区域引用担保业务量和风险等级,从财政预算中安排相应资金用于担保行业风险补偿。例如,建立代位代偿准备基金、担保呆账准备基金、普通准备基金分别用于代位补偿支出准备、大面积追偿失败以及冲抵担保机构未来可能发生的经营亏损。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由于信贷业务违约造成的金融行业动荡甚至引发区域经济下滑风险。

参考文献:

融资担保风险控制范文5

因此,要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高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必不可少。看上去,两者之间存在矛盾和对立。但事实上,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有利于缩短中小企业融资的流程,为中小企业融资带来便利;另外一方面,有效的风控机制也有利于银行进行更广阔的市场创新,让中小企业融资更加畅通。

在银行向中小企业融资倾斜的过程中,也不断出现了更加高效的风险控制手段与措施。

专业化识别风险

在为企业进行贷款时,贷前审查是非常重要的一步,通过对企业运营状况的了解,银行能够清晰地识别出贷款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不过,一个普遍的问题在于银行在进行贷前审查时需要投入人力、物力等成本,而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相比,贷款金额要小得多,这就产生了投入与产出比较低的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融资的意愿。

因此,不少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的过程中,采用了“集群”的概念,以批量化处理的方式向一批具有相同特点的企业,而不是一家企业来进行产品的开发、贷款的审查等。

如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金融事业部所使用的就是“前移式评审”的风险管理模式,了解某一个产业集群客户的经营特点,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变传统的抵押、担保风险控制手段为专业化风险识别,在产品设计和风险控制时,抓住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与“经营活动现金流”这两个核心,实现“区域特色、批量开发、名单制销售”。

如在民生银行为宁波印刷包装行业协会会员企业批量定制的融资方案中,创新使用了印刷机器设备作为抵押手段。原因在于,在印刷企业内,著名品牌的印刷设备二手流转非常普及,保值性也比较好。但是,为了保证风险控制的需要,银行也规定,仅接受徳、日所生产的五种品牌的印刷设备,此外要求客户具有较长的行业经验、资产销售需达到一定的规模。这些风险控制手段的设立,确保了以印刷设备抵押融资的可行性,也为印刷企业拓展了融资手段。

“服务式”的贷后检查

中小企业业务是高风险业务,贷后检查也是银行进行风险控制的主要方式之一。

融资担保风险控制范文6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7-0187-01

信用担保是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根据合同规定,由依法设立的担保机构以保证的方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能依约履行债务时由担保机构承担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从而保障银行债权实现的一种金融支持方式。但是由于担保对象――中小企业是一个复杂且特殊的群体,在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的影响和作用下,必然会导致担保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的增加。为了稳定中小企业市场,对这些风险进行控制显得极为重要。为了能够正确认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控制,本文在结合相关理论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浅析。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不少企业的信用状况令人堪忧,使信用风险增加

信用担保机构决定为企业进行担保的基础是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具体偿还债务的能力,但是不少效益差、偿还能力不够的中小企业为了能够得到担保进行融资,在申请担保过程中对自身财产经营状况进行造假甚至瞒报,这种欺骗行为和信息的不透明化就导致了担保风险的发生。

(二)担保机构自身运作不规范造成风险

信用担保机构经营管理不够规范,有些担保机构为了吸引企业夸大自身的融资能力,有些则偏离了为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担保的方向,转而投资一些高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除此之外,由于担保机构内部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进行信用担保的各项操作步骤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也缺乏信用担保专业人员的指导导致了信用风险的增加。

(三)银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风险

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担保之后,银行就可融资给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这项交易中承担了全部风险,使得银行在履约操作过程中的不认真审查和操作,给本不能够得到贷款的企业得到了贷款,给信用担保机构造成风险。

每个事物的出现都有其生长发育的土壤,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小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迅猛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中小企业已有1 500万家左右,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随着中小型企业的不断发展,另一个行业悄然出现,那就是为中小型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行业,它的出现使对不缓解中小型企业融资难得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中小企业高风险、低效益与银行追求的低风险,高效益是一对很难解决的矛盾。而往往中小型企业是一个国家经济主要的推动力,如美国,99%以上都是中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就业人数60%以上,新增就业机会2/3都是中小型企业创造的。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中小型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的生死存亡,因此要积极支持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同时对中小型企业信用担保所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使中小型企业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

二、对中小企业行信用担保风险的控制措施

(一)担保机构内部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决策程序

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风险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而由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就属于可控风险。为了控制担保风险发生的程度,就要先从企业自身开始。企业应该制定详细的、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担保操作流程和担保审查制度,加强对人员的管理,严格防范担保工作中的道德风险,建立监管机构。

担保机构应该完善决策程序。管理部门的决策可能会影响整个机构的发展方向,如果决策失误可能会使担保机构蒙受巨大的损失,所以完善决策程序相当必要。机构内部要进行决策信息的透明化和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在决策过程中要认真听取机构内专业人员的分析,以大局为重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

(二)培养高级的专业担保人才和高素质管理人才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兴起和发展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这些处在担保业务一线的专业人员,他们的操作正确与否决定着担保风险的程度高低,这就要求这些专业人员具有很高的担保方面的业务素质和担保经验,所以培养高级的专业人才是信用风险的控制的关键一步。

除了要培养专业人才,管理层人员的选拔也不能掉以轻心,他们是机构向着科学合理方向发展的指挥者,所以机构应该选择出一批具有丰富担保机构管理经验、能够对担保市场和风险有充分认识的高素质人员,来控制信用担保风险。

(三)建立良好的风险监控机制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着复杂的担保市场,为了能够更加安全的进行担保业务,就要在风险监控机制上做出努力,努力将风险“扼杀在摇篮里”。风险监控机制的作用体现在担保前、担保时和担保后。在担保前,信用机构就应与银行进行合作,对申请担保的企业进行资信情况、负债情况等各方面的调查,分析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和还债能力,为决策提供依据。在担保时,担保机构有责任监督企业在贷款使用中的合理和合法性,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担保机构应该有义务建议融资银行停止向其发放贷款,以防止事态蔓延。在担保后,如果发生担保风险,担保机构自身财产就会受到损失,这时担保机构有向被担保企业要求赔偿的权利,如果发现被担保企业是恶意骗取担保的,担保机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在国家大力扶持下,中小企业经济得到很好发展,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机制也在摸索中前进着,为了能够使中小企业得到壮大,使担保机构得到不断发展,就要坚定地实施风险管理。目前信用担保机构各种制度和运营状况在不断的完善,一系列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控制的措施也在不断实施,企业运营信息的不断透明化和担保机构风险监控制度水平的提升也给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将更加的完善。

参考文献:

[1] 陈晨.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法律控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