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例6篇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文1

为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雅阳”建设,现结合本镇实际,就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文秘站-www,,找范文请到文秘站网]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目标,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建设“平安雅阳”和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任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核心,结合我镇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特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管理、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切实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努力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有效防范和化解外来务工人员矛盾纠纷,减少和避免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实现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到年底前,争取外来务工人员受教育面达90以上。

三、教育对象

凡在我镇辖区居住和依法从事各种劳动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务工人员,以中青年为重点对象。

四、教育内容

主要教育内容是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宪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有关工商、税务、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有关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有关交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及其他与外来务工人员有关的法律、法规。

各村、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外来务工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实际需要和文化层次的高低,确定相应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对企业管理层的外来务工人员,则应要求学多学深一些。

五、实施步骤

培训工作从今年7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份)。主要是成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培训方案的制定、师资队伍的建立和培训、宣传资料的印制以及宣传发动等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8—9月)。主要是做好集中培训工作,具体上课时间、内容根据各单位实际需要安排。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月)。主要是做好培训的考核和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机构,健全组织。各村、各相关部门,特别是企业,要从建设“平安雅阳”的高度,根据普法教育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上下联动、职能明确、齐抓共管、运行有效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在现有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基础上,在外来务工人员的集中经营地、居住地和工作地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员、信息员队伍。吸收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优秀积极分子加入到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中来,充分调动外来务工人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的积极性。按照“属地管辖”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要确定专门人员,专职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把握原则,明确责任。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实施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居住的由村负责落实;个体户的外来务工人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个私协会负责落实。各用工单位要掌握外来人员的数量、成份、文化程度和就业状况等基本情况,并负责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培训;用工单位无法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的,由用工单位组织、镇普法办协助进行学习和培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个私协会负责对个私企业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学习培训工作的部署和指导;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人口计生、卫生、税务、安全生产等部门要印制相关的宣传资料,在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暂住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进行职业介绍、办理营业执照和年检验照等有关事项时,都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之中。各村、单位要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镇普法办负责做好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和师资的培训工作。

(三)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注重质量,讲求实效,要逐步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场地“五落实”。其中教材的组织和师资培训工作,由镇普法办负责。各村、各职能部门、企业要将本村、或下属用工单位、或本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名单及具体培训计划于7月14日前上报镇普法办,镇普法办要配合县普法办在8月底前完成师资的培训工作,9月底前完成对骨干企业内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各村、各职能部门、企业组织集中培训的时间每期不得少于两天即12课时(以后每年组织学法时间不得少于36课时),并要在开展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对成绩合格者,由组织学习的单位进行发证,并报镇普法办进行登记备案。

七、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统筹安排,认真规划,把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建设“平安雅阳”和普法教育工作中去。要制定目标,明确分工,有步骤、有秩序的开展工作,要加强领导,积极实施,形成强大的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网络和宣传氛围。

镇普法办要负责对全镇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行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共同组织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管理、教育、服务和维权结合起来。司法所要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按照职能分工,履行职责,加强配合,与其他部门共同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文2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国资委名义,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三条国资委的新闻宣传工作由国资委、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宣传局)归口管理。

第四条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

(一)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参加国资委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国资委和国有企业,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活动,以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国资委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及经济运行重要信息的对外。

(四)国资委或者国资委党委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委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的宣传报道。

(五)全国国有企业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六)全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情况的宣传报道。

(七)中央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群众组织工作重要情况和典型的宣传报道。

(八)对国资委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和中央企业新闻媒体的管理与指导。

第五条对新闻媒体采访委领导或者向委领导约稿,由宣传局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经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宣传局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或者由委领导委托相关厅局审核后方可登载。

第六条新闻媒体采访委内有关厅局、直属单位,由宣传局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经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委领导或者新闻工作负责人同意后,商有关厅局、直属单位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经被采访厅局、直属单位领导审定后方可登载。

第七条对涉及委内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等重要稿件的对外宣传,由相关厅局把关,宣传局报分管委领导审核,并经委主要领导审批。

第八条国资委设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工作负责人。

(一)新闻发言人由国资委秘书长或者副秘书长担任。新闻工作负责人由宣传局局长担任。委内各厅局及直属单位应当指定一名局级领导负责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二)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

1.负责新闻会、记者招待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2.代表国资委对外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3.负责召集委内各厅局新闻工作负责人例会。

(三)新闻工作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负责提出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

2.拟定国资委年度新闻和对外宣传计划;

3.组织实施国资委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第九条国资委新闻会(包括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报会)的组织实施。

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会,由新闻发言人新闻,同时可请委领导或有关厅局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新闻会由宣传局负责牵头组织,经委主要领导批准。

(一)新闻会的办理。

1.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名义举行的新闻会,由委领导或者新闻发言人统一协调,宣传局具体承办,委内有关厅局配合。

2.以国资委名义举行的新闻会,需由申请厅局提前与宣传局联系,由新闻发言人或委领导统一协调,宣传局具体承办,委内有关厅局配合。

3.以国资委名义举行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者中央企业作为新闻发言人的新闻会,须经宣传局审核并报新闻发言人及委领导审定,宣传局具体承办。

(二)新闻会的要求。

1.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确保真实性和权威性,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2.规模适当,讲求实效,内外有别。

3.国资委各厅局、直属各单位不得擅自举办新闻会。

4.由宣传局统一对口各新闻单位,新闻单位根据新闻会内容撰写刊发有关新闻。

(三)国资委新闻会程序。

1.由宣传局或者有关厅局拟定新闻会主题,报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和委领导审批。

2.新闻通稿、背景材料由宣传局或者主办厅局草拟,报新闻发言人和委领导审定。

3.新闻单位记者由宣传局负责邀请并组织采访活动。

4.新闻会的会务工作由宣传局牵头,办公厅和相关局协助。

第十条国资委重要会议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一)宣传局根据会议主题和委领导要求,拟定新闻报道方案,经委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宣传局负责协调记者与会进行采访报道。

(三)宣传局或者有关厅局负责草拟新闻通稿和提供有关参考材料,承办会议文件的厅局协助。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改革与管理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工作。

(一)宣传局商有关厅局拟定宣传报道方案。

(二)宣传局与有关厅局负责调研和总结企业改革与管理的典型经验,提供拟宣传典型企业名单,并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对拟宣传企业有关情况的核实。

(三)宣传局负责组织对典型企业经验的宣传报道。

第十二条国资委对外的重要信息的汇总、分析、审核由相关厅局负责。

第十三条国资委机关各厅局、直属单位以国资委或国资委某部门名义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文章,需经宣传工作局审核后,履行有关报批手续。上述单位人员冠以在国资委任职名称,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文章或者谈话,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并报宣传局同意。

第十四条国资委直属报刊、网站、联系协会(包括直管协会和代管协会)所办报刊杂志刊登国资委非文件或者委领导讲话,需经主办厅局审核,报宣传局备案。

第十五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委内厅局须定期或者不定期将本厅局需要对外宣传报道的工作重点、重要信息向宣传局通报。

第十六条宣传局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定期向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通报国资委有关新闻宣传计划及要点。

第十七条安排新闻记者到中央企业或者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采访以及组织专题新闻采访活动,由宣传局负责组织协调,与采访内容相关的厅局协助。

第十八条国资委新闻报道活动需邀请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新闻媒体参加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外事局办理相关手续。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文3

一、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针对国土资源部今年确定的宣传主题,分局高度重视今年的国土资源宣传工作,于年初制定了今年的国土资源宣传工作要点,出台了宣传工作实施意见,调整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曾长卫任组长,纪检组长陈万国任副组长,各中层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狠抓落实,并成立了宣传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全区各乡镇国土资源宣传工作的督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宣传工作收到实效。同时下拨了宣传工作经费10万余元,确保了人员、经费、任务三落实。今年在宣传工作上,我们紧扣主题,除宣传好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外,重点加强了对我们的内部管理制度、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的宣传,增强了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消除了他们以往对我们工作中的误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宣传对象上,我们侧重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和用地单位的法制宣传,使他们树立起了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识。

二、活化形式,务求实效

在今年的宣传工作上,我们除继承传统的宣传形式外,更注重了实效性。

1、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政府机关以及服务对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2005年,我们分别为区委、政府、人大、政协、区级相关部门、48个乡镇政府订阅了《中国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报》、《国土经济》、《地产市场》、《人居与环境》等报刊,同时,我们努力提高局刊《嘉陵土地》编辑质量,定期分送到各单位,让各级各部门了解我们的工作,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保护国土资源。版权所有

2、制作并悬挂宣传横幅183幅,书写固定标语560余条,印发宣传资料30000万元余份,设立咨询站30处(其中6月25日在城区人口集中点与区政府、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设立了大型国土资源宣传站2个),录制并下发宣传磁带52盒,出动宣传车120台次在城区及重点小集镇作巡回宣传。

3、制作了国土资源管理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南充电视台播放,局班子通过电视公开向社会作了服务承诺和廉政承诺,得到了社会一致好评。

4、印制了“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嘉陵经济发展”服务承诺手册5000余册,将我们的服务承诺、办事程序、以及群众关心的国土资源相关知识印制在上面下发到群众手中,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在南充日报上将我们的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进行了刊登。

5、进一步完善了我们的国土资源网站建设,将我局的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以及取得的成绩在第一时间上网,接受社会的监督。

6、继续办好了局刊《嘉陵土地》,全年共出刊24期,并在省《国土资源报》、《南充日报》、《决策与务实》、《“三个代表”在南充》和市局国土资源简报、省厅国土资源简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20余篇。及时向市局网站提供各种信息20余条。

7、进一步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新增设了两处政务公开栏,把各项收费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资料提供、经办人员、办事线路等都作了全面公开,做到了办事线路一张图,收费项目一张纸,咨询答复一口清,窗口服务一条龙。

三、正视问题,及时总结

虽然今年我局的国土资源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局的要求和其他县市区比较起来,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总结,主要表现在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各种信息报送还不够及时,量还不够大。在宣传形式上,还比较单一,还局限于传统的一些宣传模式,对运用网络、短信等现代科技平台进行宣传还不到位,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二00六年宣传工作打算

1、进一步活化宣传形式。通过上墙、上橱窗、上网、宣传手册等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地球日、宣传月、土地日、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与平时宣传相结合,加强日常性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局网建设,做到内容真实、准备、及时;

2、进一步加大宣传投入,做到人员、经费、工具“三落实”;

3、多向兄弟县市区、外地国土系统单位学习,借鉴他们先进的宣传经验和做法;

4、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继续为区内各级机关订阅相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报刊、杂志,让他们及时了解国家的国土资源管理政策;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文4

(一)贯彻落实综治考评标准,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年初市里下发《2013年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考评标准》以及《2013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情况》以来,我县认真对照标准,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我县法律宣传经费已经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人均普法经费按人均0.3员标准。二是按照省、市下发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全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协调经贸、工商、劳动等部门共同抓好“法律进企业”活动。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和保障民生,深入开展刑(民)诉法修正案、行政强制法,人民调解法、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四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动员全县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迎接依法治市“三五”规划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五是积极与县委、县政府沟通协调,筹划县法治文化广场建设,以正在建设的胜利洋文化广场为契机,融入法制宣传的内容。六是积极向《司法》投稿,上半年已完成全年不少于18篇的工作任务。

(二)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持续深化法律六进内容

我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闽法宣办[2013]7号和南法宣办[2013]4号文通知,特别制定了开展“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给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部门。以“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为主题,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以提高依法行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府办公室法制股,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学习工作。5月9日,我县工商局举行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会。各工商所所长、法制员、办案人员,检查大队全体人员,业务股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5月17日,我县检察院林忠怀检察长到石屯镇主讲了一场以“绷紧防腐之弦,珍惜幸福生活”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2、重视青少年和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全县各中小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月8日上午,县高速交警中队深入长城小学开展道路交通宣传教育活动。1月17日下午,石屯中学特邀石屯镇高速交警中队金警官做交通安全教育讲座。3月5日上午,外屯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乡中、小学开展新学期校园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月6日,县法院组织年轻干警开展了“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普法先锋”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学生送上新学年第一堂法制课。3月11日,杨源司法所在杨源乡中心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讲座。3月12日,外屯司法所联合派出所、乡综治办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外屯中学做了关于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法制讲座。3月29日,镇前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到镇前中学开展了法制教育专题讲座。5月11日,铁山镇派出所民警深入校园开设学生家长法制教育课。5月2日,交巡警大队联合县团委、南门小学、城关派出所,在县政府广场路段开展“绿色出行,平安回家”交通文明劝导活动。5月28日,交巡警大队深入南门小学,开展以“绿色出行,平安回家”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5月29日,交巡警大队联合校园督察队深入辖区三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3、督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知法守法。各部门紧紧围绕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学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守法、诚信经营的理念。3月,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全县笋制品厂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将向业主指出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问题,共签署承诺函9份。4月26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全县矿山企业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4月28日,县农业局组织渔政水技有关专业人员,结合当地情况依法对水产养殖企业开展了全面大检查。5月14日下午,县安监、林业、电力、质监、住建、环保、消防等多部门相关执法人员对星溪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6月1日到6月7日,外屯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六五普法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工作人员深入多家竹木加工企业,通过走访企业发放普法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现场讲解法律常识解答疑问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活动期间共走访5家竹木加工企业、1家水利发电厂,发放普法宣传单500多份张贴标语50余张。6月6日,县质监局、安监局、供电公司迅速组织开展我县液氨从业单位安全检查。

4、加强农村、社区民众法律意识。我县利用各乡镇(街道)每月综治协管员例会、村居“两委”干部和村居“员”集中会议时间,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在村居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促进村居法制建设。积极组织乡镇(街道)普法办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主题法制宣传,广泛宣传《宪法》、《土地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1月24日,由石屯镇党委副书记李玉华带队,石屯司法所所长王有容,检察院何志平副检察长及检察院各科室负责人走村入户,到际下村进行涉农惠民领域法制教育宣传。2月1日,县法院民一庭法官来到辖区南门社区开展“司法进社区”活动。2月24日,澄源乡政府与计生办联合举办“计生宣传服务月”街头宣传活动,把计划生育宣传融入到欢庆节日活动中,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接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5月29日,东平镇凤头村开展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本次活动为广大群众献上了精彩的广场舞表演,发放了大量的宣传资料、计生药具和实用宣传纪念品。5月7日下午,星溪乡政府组织牵头,约请县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分局,星溪派出所、星溪司法所、星溪乡综治办、乡计生办、星溪乡安全生产监督办办公室等多部门联合,到星溪乡富美村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5月底,联社把“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活动与征信宣传活动结合起来,组织10余名宣教人员走进县城各社区、步行街商区等场所,开展《征信业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三)坚持“法治”创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县、民主法治村(居、社区)等创建活动。坚持以建设“法治”为目标,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结合我县“四大经济”工作重点,联合各单位部门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西津村作为其他行政村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模范典型,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促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在农村得到贯彻和深化。不断完善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积极开展“居民-楼道-居民小组-社区居委会”四级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居民小组议事协商、社区党员代表会议等制度。组织多部门深入社区就“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进行专题调研,力求破解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当前以及今后的创建工作积累经验。

(四)依托平台载体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环境

1、部门联动开展专项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不同主题,以宣传月、周、日为契机,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在节假日、纪念日、活动周等时段,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3月6日下午,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计生局等单位在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广场开展了以“倾听女性心声关护妇女权益”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宣传活动。3月14日上午,县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到铁山镇开展3.15消费维权咨询宣传活动。3月14日,县药监局、镇前法院、镇前工商所、镇前司法所4部门联合在镇前工商所门口举行“镇前315消费维权咨询宣传活动”。3月14日,县消委会、工商局等单位在县政府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石屯司法所携手工商所、综治办、烟草公司联合开展了“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5月20日是“世界计量日”,县质监局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5月31日是第26个世界无烟日,熊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院工作人员及县一中志愿者共28人在县政府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2、部门联动开展依法治理。1月17日,县校园综治督查大队协同城关派出所、有关学校对城区校园周边学生用品批发部、零售店出售有害物品情况开展专项联合检查。1月21日,县公安局联合工商、安监、消防等部门对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安全检查。1月25日,星溪乡政府联合县国土、城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富美村6处违法搭盖的建筑进行强行拆除。2月4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县城区圆井弄居民住宅区内,成功打掉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缴获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20余个品种计500余件,端掉了居民区中的“炸药包”。4月18日,城管大队组织10名执法人员依法对城区车站路段限期未拆除的立式广告牌进行统一拆除,并将拆除的广告牌及时清运。4月26日,外屯乡整治行动工作组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深入外屯中小学,对校园周边各商店、摊位进行了拉网式清查。4月28日,县工商局与质监、卫生、农业、县食安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五一”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5月7日下午,星溪乡党委裴副书记带领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星溪中心校工作人员深入富美村小学进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活动。5月28-30日,县工商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并邀请三明地区质量监督部门相关技术人员到当地开展打击销售假冒“中化”化肥专项整治。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普法经费不足。普法人均经费未达到省、市要求的人均0.5元标准。

(二)普法力量薄弱。县普法办及依法治县办没有专人,依托于只有一人的宣教股,面对繁重的普法任务力不从心。

(三)部门间缺乏沟通、联系。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经常是各自为阵,以至于信息不能共享,有限的普法资源不能整合;各部门很少有专职人员负责普法工作,法制联络员队伍很难建立,以致依法治县办难以掌握全县普法工作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缺乏知识的老人、妇女、儿童,法律知识难灌输,效果不理想;一些行政村偏远,交通不便,居住分散,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困难;一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意识薄弱,根本没有组织企业人员学法;对失业人员、无业青年、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泡沫红茶”为你整理了这篇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等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市商务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要求,贯彻落实《淮北市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淮府法领办〔2020〕2号)和《2020年淮北市商务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

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我局始终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和法治思想,多次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学习领会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与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相统一。

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将宪法学习宣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将《宪法》、《民法典》作为普法教育、理论宣讲重要内容,把准宪法精神原则,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思维和宪法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在宪法学习宣传中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政治学习、理论宣讲等形式,确保法治宣传全面落实,引领法治学习宣传风尚。

(二)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行政有机统一,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坚持学法用法,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2、坚持法治理念,加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3、坚持权由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4、坚持依法行政,做好行政审批备案办理事项。权责事项集中在市政务中心商务窗口办理,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在线办理,行政审批、行政备案全部于法有据,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按照规范化流程及时办结。

5、坚持公平正义,商务行政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商务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做到全程透明,执法全流程公开,结果公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好“双反”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好商务特种行业的安全经营及合法管理。

(三)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保障

为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以局长朱德海为组长,副局长曹崇君、李晓梅、戴文丽、王家平等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以局行政许可科、相关业务科室、县区商务法治机构为执法力量的执法领导机构体系;积极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商务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商务工作中心,正确履行商务综合执法职能,整顿和规范市场流通秩序,大力开展商务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建设市场流通秩序和流通企业诚信监管,充分发挥12312咨询投诉举报服务平台作用;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集中力量开展商务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营造诚信经商、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我局严格落实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市场保供、复工复产等多方面举措,保障商务领域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稳步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商务经济发展重点工作。我局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按照疫情防控网格责任分工,定期对重点场所等开展全覆盖摸排,抓紧抓实抓细每一个风险环节,堵住防疫漏洞。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抓好产业发展、安全稳定等工作,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依法行政

(一)严格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实行“降门槛、减负担、拓空间、创条件、增便利”等举措,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力度,促进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不断改善和优化淮北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2020年1月开始执行新《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事项移交市市场监管局,负面清单由市市场监管局实施。

(二)依法支持企业开展外经工作

1、支持企业“走出去”对外合作。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批与后期监管。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我局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2018年1月—2020年12月共批复1家企业。

2、支持企业“走出去”境外投资。我局依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5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依法受理对外投资申请备案事项,高效开展“非敏感国别(地区)和敏感行业的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公开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2018年1月—2020年12月共办理3家。

3、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贸易。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依法开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大力孵化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个资源,鼓励企业提质增效开展境内外贸易经营活动。所有申请,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当日办结。2016年1月—2020年12月共受理并办结申请进出口资质企业370家。在具体办理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理,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均在承诺时限予以受理办结;法定办理事项稳定不变,办理时限结果可预期,条件、程序、申报材料全面公开;我局大力鼓励、积极支持具有资质条件的企业办理以上3个事项。

(三)依法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根据《淮北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质效的通知》(淮四最办〔2020〕7号)要求,进一步优化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等6个审批子项的流程,提升行政审批质效。6个行政审批事项,总计办理环节由21个优化至20个;原法定总时限为120个工作日,优化前承诺时限为18个工作日,优化后为12个工作日,时限压缩达33%。本次行政审批优化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降低办事成本,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审批时限比2019年平均再减少三分之一,最大程度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检查

我局有序推进商务流通领域安全检查,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商务流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市、县、区商务局不定期对油库、加油站、商(市)场、宾馆、饭店等领域开展专项安全整治,重点做好油库、加油站的事故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2020年以来,市、县、区商务局三级联动,多次对辖区内加油站、超市等领域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在商超企业着重检查了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配备齐全、设备设施能否正常使用、逃生标识是否清晰明确等,并要求企业一定要紧盯消防栓、安全通道等重点部位,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加油站检查时,仔细查阅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管理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编制等台账资料。重点检查了储罐区、加油区的安全状态,并要求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一定要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落实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局就提请市政府颁发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行了制发前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对新蔡等5个食品站关闭清算实施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于群众多次信访的新蔡等食品站职工安置及费用问题,市商务局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参照淮政〔2020〕40号文件规定,制定新蔡等5个食品站关闭清算实施方案,并完成了合法性审查,彻底解决了10多年的改制遗留问题,解决了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七)稳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我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淮北市监竞〔2020〕94号),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起全面覆盖、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同时继续落实《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存量文件和新制发的增量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八)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

根据《淮北市商务局2020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监督检查等5个事项进行抽查。在完善两单一库的基础上,随机出单,按照20%以上的抽查比例,开展依法检查,抽查结果进行公示,目前已超比例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年度计划。并且按照省厅任务,连同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开展联合检查活动,已完成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报公示信息检查。此外还配合省商务厅流通秩序处,完成拍卖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三、法治宣传教育

(一)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重视法治宣传工作,大力推进普法宣传。为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商务局2020年建立了普法微信群,市、县、区商务局机关人员入群。借助新媒体,开辟普法新渠道,创新普法宣传新方式,打造了公平正义传播的新平台,法治宣传有了更现实的意义,开展普法工作有了更便捷的交流渠道。微信群将学法用法与日常法治工作相结合,增强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全局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微信群宣传防疫抗疫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案例,宣传商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有关内容。在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的同时,也通过微信群动态交流法治工作,不断推进商务系统法治建设。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工作

我局按照法治宣传年度计划安排,多次开展企业普法宣传及政策宣讲培训。第二季度组织举办了外贸企业培训班。对近两年由行政许可科(市政务服中心商务窗口)新批成立的进出口资质企业的进行业务培训,讲授了外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第三季度,对接省商务厅,在淮北伯瑞特酒店,组织皖北片区外商投资企业开展了《外商投资法》讲授培训。第四季度,组织了民法典宣传专题讲座,深入了解《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加深对民法典相关法律内涵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加强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

在学习和宣传方面,主要由局行政许可科组织全局的宣传教育活动,并从人员和经费上给予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以机关全体人员和二级机构为宣传教育对象,学习“七五”普法统编教材、学习《宪法》和《民法典》宣传资料,学习商务有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宪法宣传周”、“江淮普法行”、“民法典宣传”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学习党内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编制《民法典》解读课件,并至普法微信群;在部门网站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新修订的《外商投资法》。

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动态跟踪做好政策法规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法治工作人员能力培训,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法治宣传能力培训专题学习,组织一县三区商务局人员参加省商务厅组织的外资业务培训和普法培训班;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机关学习活动,主要有以会代训、请专家授课、在安徽干部在线教育自学、组织宪法民法典测试等。

(八)按时完成“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

对外宣传管理办法范文6

一、教育范围

“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认真回顾这五年来的普法宣传教育成果,总结经验,充分做好今年宣传教育工作的动员,根据不同的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二、教育内容

今年开展全员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是《宪法》、《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学习宣传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以及与公民密切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通过深入开展讲权力、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地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2010年在法律知识学习上,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及水务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将水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落实中心组学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排水再生水利用法规》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局行政执法制度。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第四章第二节、《企业劳动关系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以及与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结合九所实际,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讲,发放法制宣传教育材料,提高外劳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

三、教育形式

1、领导干部利用中心组学习选择重点、要点、难点,加强学习深入讨论,并按照局、处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要求,将日常普法工作制度化,力求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上下功夫,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

2、要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讲座、看光盘、图片展览、橱窗宣传、以案说法、参与局、处举办法律知识竞赛,通过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3、要加强对学习效果的考核,对“五五”普法知识试卷认真对待,做好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考核答卷工作,同时整理归档,留存普法工作的各项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