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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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明确网络安全事故责任主体(以下简称“责任主体”),追究网络安全事故的责任,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责任主体的范围包括科室或个人等。

第二条

负责追究责任主体事故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统称为责任追究主体,主要为卫计部门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和蒲窝镇卫生院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蒲窝镇卫生院所有科室,各科室根据本制度落实具体网络安全工作。

第四条

网络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后,应根据安全事件造成的影响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态度,作出如下处理:

(一)

批评教育。包括责令责任主体检查、诫勉谈话等;

(二)

书面检查。责令责任主体向主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三)

通报批评。在卫健系统范围内对责任主体发文通报,责令整改;

(四)

一般处理。降低或扣除责任主体的月薪补贴,将事故写入月度或年度考核中;

(五)

严肃处理。追究网络安全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发生严重网络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责令其赔偿事故损失、通报批评、降职处理、直至开除。

(六)

报警处理。严重损坏社会或国家利益的,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第六条

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有责必究、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和适用

第七条

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一)

发生一般或较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且未导致安全事件发生的;

(三)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配合不力的。

第八条

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

(一)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导致一般或较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三)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且发生安全事件后处理及时,未对医院财产或声誉造成影响的;

(四)

经过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后,仍不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的;

(五)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配合不力的。

第九条

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予以通报批评或一般处理:

(一)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且发生安全事件后处理不及时,给医院财产或声誉带来一定影响的;

(三)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不配合的。

第十条

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予严肃处理,情况十分严重者应报警处理:

(一)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造成后果严重并刻意隐瞒或谎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导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且发生安全事件后处理不及时,给医院财产或声誉带来恶劣影响的;

(三)

发生安全事件后销毁证据、弄虚作假的。

第十一条

对应追究责任主体责任而敷衍结案、弄虚作假的,应当对责任追究主体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

(一)

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的网络安全事故;

(二)

有充分证据证明完全落实了相关安全要求,由未知原因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发生的。

第十三条

责任主体主动承认过错并及时修补管理或技术漏洞,减少损失、挽回影响,态度非常好的,应当予以从轻或减轻责任追究。

第三章

责任追究程序和实施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过程采用层层负责制,下级责任追究主体对上级责任追究主体负责。

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程序包括调查、对调查报告审核、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等。

第十六条

对网络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对事故责任的初步定性由医院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医院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

调查报告的审核重点:

(一)

事故的事实是否清楚;

(二)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

性质认定是否准确;

(四)

责任划分是否明确。

第十八条

责任追究决定:

(一)

对责任主体作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时,由医院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决定。

(二)

对责任主体作出一般处理、严肃处理时,由责任主体所在科室或上级部门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共同作出决定,并报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十九条

对责任主体的追究决定由人事、财务、相对应的主管部门、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实施。

第四章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蒲窝镇卫生院医院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之日起执行。

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中图分类号:R473.7l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2409(2007)05-1062-02

为了提高住院分娩,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的病死率,我院对“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成立了产科质量督查指导小组,制订督查内容、评分标准,对6所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进行督查指导,使产科质量水平得到提高,取得了一定经验。

1 资料与方法

1.1 督查指导方式

2005年4~5月和2006年7~8月,由我院护理部主任、产科护士长、其他各科护长、护理骨干组成产科质量督查小组,对我院对口支援的6所乡镇爱婴卫生院产科质量进行督查指导,其中中心卫生院2所,卫生院4所,督查指导内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人员岗位职责、继续教育培训、技术操作规程、急救技能、产房布局及设施、药品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健康教育指导、产科安全管理、护理文件书写等,并制订质量检查评分标准,由督查小组组长进行分工,小组长专项负责。

1.2 督查存在问题及指导意见

1.2.1 制度不健全 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分管爱婴卫生院质量的领导未制订产科质量督查制度,缺乏护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分工不明确,针对存在问题,督查小组协助制订了《产科安全管理制度》、《产房消毒隔离制度》、《抢救工作制度》、《产科专科技术操作规程》、《常见病的护理常规》、岗位职责、规范产科护理质量的各个环节,每年督查2次,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整改。

1.2.2 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掌握欠熟练 缺乏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对专科知识及护理常规、操作技能未熟练掌握,对急救技能如新生儿窒息复苏及气管插管的配合未掌握,

帮助建立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及考核制度,加强“三基三严”培训,指导护理人员进行新生儿窒息复苏、电动吸痰、气管插管配合等技能培训。开设专题讲座:产后大出血、宫外孕、妊高征等危重患者抢救及护理,从而提高了护理人员专科业务水平。

1.2.3 缺乏产科安全管理意识 未制订婴儿安全管理措施,个别卫生院淋浴设施缺乏安全性,管理监督不得力影响护理安全的组织管理是发生纠纷和事故的主要原因,也是对患者安全的最大威胁。

提高护理管理者安全管理意识。帮助制订婴儿安全管理措施,执行告知制度并由婴儿母亲签名。产科病房门口安装铁门,设专人守卫或上锁管理,防止新生儿被盗,新生儿淋浴设施考虑安全性,取消使用煤气热水器淋浴,以防煤气中毒,安装安全性能良好的电热水器进行淋浴。新生儿淋浴操作台的墙上不能悬挂物品,防止物品掉下砸伤婴儿。认真执行淋浴操作规程,防止新生儿烫伤。

1.2.4 潜在医院感染的可能 产床厚尘,墙上有蜘蛛网,产房布局欠合理,污物存放欠规范,产房消毒隔离制度不严,医务人员进产房不带口罩、帽,个别人员不更换专用鞋,产床分娩后未及时清洁,检查床脏,护理人员无菌观念不强,消毒剂使用欠规范。

教育乡镇卫生护理人员自觉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规程。加强病区环境清洁卫生,产房每天清洁抹尘1次,接生后产床立即清洁消毒,每周清洁大扫除1次,产房重新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污物桶加盖管理,取消新洁而灭行接产会阴消毒,改用5%碘伏消毒会阴皮肤,规范消毒剂浓度配制,使产科各项感染管理指标达标。

1.2.5 法律意识淡簿 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护理记录书写过简,无新生儿查对制度,部分护理人员服务意识差,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了护理记录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以客观资料作为法律文件,为护患双方提供了法律保护及举证依据。

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管理者从职业道德教育入手,提高护理人员自律性、守法自觉性,认真组织分析护理工作与法律责任的关系,提高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及防范能力。督查指导小组协助制订新生儿查对制度,统一产科护理文件书写表格、记录要求,强调病历是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已成为医疗诉讼中最重要的证据之一。使护理记录及时、客观、真实、准确、完善。

1.2.6 急救物品管理混乱 急救物品用后未及时补充、清洁消毒备用,无检查记录,新生儿气管插管的喉镜光源暗,氧气无标识牌,氧气用完后未及时更换氧气瓶备用,设备使用欠熟练。

指导小组帮助建立急救物品基数卡,建立检查记录部,专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器械,发现运转不正常及时维修,协助制作氧气标识牌,制订仪器使用操作规程,指导护理人员仪器的操作,使护理人员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及注意事项,急救物品各项指标达标。

2 结果

6所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经督查指导后,产科护理质量管理如病房管理合格率、消毒隔离合格率、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护理人员专业理论及操作合格率、护理安全管理合格率、急救物品管理合格率、护理质量合格率、药品管理合格率、孕产妇满意度均与督查指导前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对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督查合格率由原来67%提高到85%。

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全镇各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周边饮食摊点的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建立和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的长效监管机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全镇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不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内容

整治工作由镇卫生院防保所牵头,学校、工商、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一是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特别重视对校园内食堂、小卖部、小饮食店的管理,认真落实校园内饮食单位准入制度,规范食品原辅料采购行为,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对卫生不达标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二是加大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力度。继续开展学校食堂卫生达标创建活动,促进学校食堂硬件设施的完善和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三是加强校园内外饮食环境整治。对校园内及周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实施规范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四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全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开展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普及教育活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实施时间及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5-6月份。5月1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牵头单位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进行责任分工;5月中旬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实施;6月底前为总结验收阶段。各村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报牵头单位汇总,汇总情况于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方案要求,切实抓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分工协作,提高整治效能。各村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及时通报信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专项整治效能。

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

一、建立安全工作管理体系

成立了由镇长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各部门、各年级分工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明晰。重视安全宣传工作,利用联席会议、教师寒暑假学习会对全体教师集中进行安全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典型安全案例的分析,引导教师熟悉安全法规,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各相关的目标考核中,制订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加强安全责任意识

镇里与学校,学校与各级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切实增强了安全责任意识;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不断完善充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要求学校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了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对涉及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都做到了有章可循。

4、建立全方位安全工作教育网络

我镇把定期召开家长会作为一个长效机制,要求各校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同时,组织镇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卫生院联合对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彻底清除社会不安全因素对学生的影响,为师提供了健康的学习环境。

三、加强教育,努力增强安全意识

1、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周活动

要求各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以校园安全为主题,组织师生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等方面展开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以版面宣传、知识讲座、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2、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

要求各学校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采取板报宣传、张贴标语、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做到了防患于未然;还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增强家长的安全教育意识。近年来学校无一例不安全事件发生。

3、努力抓好学生的安全管理

镇里要求各学校坚持执行学生考勤制度,要求教师每节课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并及时通报考勤结果,有效杜绝了无故缺课现象的发生。

4、全面落实健康教育及卫生安全制度

严格保证健康教育课时,有教师、有计划、有教案、有考核、有成绩;传染病防治实施方案、宣传资料健全;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由心理咨询室负责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

四、切实保障设学校基础施的安全

我们高度重视各类安全设施的配备和维护,消防器材设施完备,摆放位置合理,做到定期检查、定期更换;教学楼内疏散标志安装位置合理,疏散通道畅通;本学期学校又重新对供电线路,进行了改造;各类线路、灯具、电源做到了定期检查维护,无私拉乱扯现象。

今后,我们党政部门将进一步重视安全工作,不断学习、吸收先进的管理经验,及时研讨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五、两点建议:

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

一、严格执行五保供养政策,确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

2008年,五保供养工作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切实做好五保供养提标兑现落实工作,除省财政人均补助850元外,地方配套资金全部以现金打卡方式按时足额落实到位,确保五保对象人均供养水平达到省政府规定的1200元以上的要求,并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

入院五保户的土地收益归敬老院集体所有,分散五保户的土地收益归五保户所有。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各种途径补助和改善五保对象生活。

通过多种渠道,为农村五保户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加大农村医疗救助力度,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帮助其享受到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并将患大病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与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二、坚持定期审核制度,实现五保供养对象动态管理

实现五保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依法、准确地确定好五保供养对象,直接关系到五保供养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每年二月底之前组织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核查工作,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核销已经死亡的五保对象,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供养范围。二是对于那些群众有反映的已保对象,县、乡两级要核实到村、到户、到人,对于不符合五保条件的要予以清理。三是五保对象中已经转为城镇居民,并已经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要及时将其从五保供养对象中核销。

三、统筹供养经费,严格五保供养资金管理

对五保供养资金实行严格的专户管理。省级财政从一般转移支付中下达的省级五保供养经费以及县级统筹的村级转移支付中用于五保供养的资金,县财政部门在年初和年中分两次调入县五保供养财政专户。财政专户的收入来源包括: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其他资金和利息收入等。财政专户的支出包括:发放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经费、集中转入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机构的供养经费。

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经费发放,按季度兑现,由县民政局统一登记造册,经财政局审核后,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式”发放到户。入住敬老院的五保供养对象的供养经费,要直接拨付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财政专户内结余的五保供养资金,只能用于五保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和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所需经费。

四、全力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率和集中居住率

各乡镇要把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合理规划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或资助农村敬老院建设。力争到“十一五”末期建成布局比较合理、设施基本配套、管理较为规范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到2010年,全县农村五保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30%以上。

各乡镇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吸纳五保供养对象参与机构管理与监督,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供养服务技能和水平。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杜绝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乡镇在落实好国家供养政策的基础上,要积极引导敬老院创新思路,发展生产,以副补院。乡镇政府要为敬老院划拨或调剂必要的生产用地,提供优惠政策。敬老院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创造效益,促进敬老院发展,改善院民生活,让敬老院成为广大院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安居场所。

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范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取缔非法办学的幼儿园,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杜绝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马兆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校(园)车营运情况,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幼儿园违规自备或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

2.完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的配置。

3.依法取缔办学条件不达标、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幼儿园。

4.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治安安全进行整治。

四、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为:

1.宣传部署、摸底排查阶段(2013年5月20日前)

召开动员会、制订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由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站办所深入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调查并逐一登记;对辖区内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和所有非法办学的幼儿园进行排查并逐一登记。同时,对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5月21日—6月30日)

中心学校、城区交警中队、派出所和各中小学校要通过上安全教育课、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签订承诺书、对校园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促使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安全。

运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站要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含公交车)营运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责令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及驾驶员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搭乘学生行为。

农机站要依法打击农用车搭乘学生行为。

派出所要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

中心学校、卫生院、工商所要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要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工作按要求进行整改。

中心学校、安监站要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中心学校、消防部门要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督促每所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同时,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镇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资格进行清查,将非法办学的幼儿园的情况报请县政府予以取缔。

3.督查汇总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镇纪委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在2013年7月底前,镇政府将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每月一次摸底,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园及周边安全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事关镇域社会大局稳定,各成员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