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标准管理制度范例6篇

采购标准管理制度

采购标准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物资管理 标准化采购 措施

伴随着中国石化的快速发展,中国石化采购管理工作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针对物资供应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品种繁杂、供应商繁多、需求随机等特点,中国石化采购工作经过17年的实践探索和不断优化提升,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问题基本解决之后,标准化工作已经上升为全面制约物资供应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最主要的问题、最主要的矛盾。

一、实施标准化采购的意义

1、标准化管理是物资采购保证最佳经济效益的技术支撑

在市场竞争中,品牌效应至关重要。品牌从何而来?先进的标准化管理模式是品牌树立的源泉。依靠标准化管理来打造市场的例子很多,比如我们了解的海尔就入选了世界品牌实验室评选的“世界最具影响力的100个品牌”,海尔能够入选归根结底是因为其先进的标准化管理技术体系的确立以及其在经营管理理念上的持续创新。

2、标准化是指导、协调物资采购运行的重要手段

物资采购管理设计很多环节,这些环节包括生产,技术和管理,环环相扣形成一条完整的供应链,在这个供应链中,出现任何一个环节上的疏漏,都将影响到整体运行的效果。

二、目前物资采购标准化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标准化管理的现状

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已经逐步开展,物料编码标准化加快了标准化工作的进程,但是下属各企业物资采购标准化工作开展程度不一,有些较早的从物资管理制度入手,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完善有关管理办法,不仅形成了企业系统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而且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本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标准体系。

2、标准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采购需求提报的随机性遏制了标准化采购的进程

采购起源于需求的产生、结束于需求的满足。所有采购都必须围绕需求展开,这就决定了采购的客体地位,如果脱离“需求”这一主体,采购就无从谈起。目前工程项目方案和工程设计的非标化决定了需求的千差万别。

(2)物料编码种类的多样性决定了需求的非标化

目前ERP系统生产建设物资涉及56个大类、838个中类、4947个小类达324万种物资。

(3)标准执行不统一

一是因承接的项目不同,标准执行时的力度存在偏差;在不同地域或地区执行的标准不一样。二是物资采购各环节的管理大多停留在管理制度层面上,还没有上升到标准管理,在执行时随意性较大。三是已制定的标准在执行中存在操作困难的状况。

三、改进和完善物资采购标准化管理的措施

1、会同计划、工程等部门,加快推进物资需求标准化。

需求标准化是采购标准化的基础,推进标准化采购必须牢牢抓住需求标准化这个“牛鼻子”。一是从集团公司总部层面呼吁和推进需求标准化。成立专门的标准化部门,作为标准化采购的牵头部门,会同发展计划部门、工程项目部门和企业各单位提出新建装置规模标准化、设计标准化方案;对已经建成投用的老装置,会同相关专业部门研究标准化改造方案。

2、加快推进采购标准化

一是集团公司总部层面重点研究制定采购技术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格式、设备材料选型等标准化文件,作为采购策略编制、框架协议采购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规格型号、结构配置和采购渠道进行采购。二是集团公司下属各企业物资供应部门要针对本企业的自采物资品种,研究制定采购技术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格式、设备材料选型等标准化文件,减少非标设备和非标材料的选型。各企业要研究制定主要物资品种的标准化需求,统一质量标准、工艺参数和工况使用条件等技术标准,为标准化采购提供支持。

3、加快推进物资管理标准化工作

一是总部层面要更深入推进管理标准化工作,抓实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绩效考核、物料编码等标准化工作,将主要环节和关键控制点固化在信息系统中,确保整个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业务在统一的平台上,标准的轨道上规范运行。二是企业层面要深入进行物资管理流程标准化的改造工作,在分公司、二级单位、管理区、大班组几个层面上建立自上而下的统一的物资管理制度以及流程,这其中包括计划提报、审批、结算、配送、储备、质检等等各方面的管理标准。

4、实施产品价格分析

首先总部物资装备部及各企业物资供应部门应对市场进行深入研究,组织技术专家和油田相关部门人员,逐项分析油田生产用大宗、通用、重要物资原材料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确定新标准下的参考价格

5、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一是物资供应部门应会同油田相关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逐一检查考核进入油田物资资源市场的生产企业,重点查看和询问各厂家原材料检验、生产设备组成、生产流程、加工工艺、成品检验及员工操作技能等,逐步提高技术筛选淘汰比率,逐步优化供应商结构,为进一步实施标准化采购奠定基础。二是对质量的管理不应局限于在产品入库和使用前进行检验,采购人员应参与供应商的联合质量管理中,逐步建立从供应商原材料购入、生产加工过程到产品出厂检验的全过程质量监控。这样,既能掌握原材料合格报告、生产过程控制记录等,也能增强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6、加强对标准化采购工作的监督考核

(1)是加强对独家采购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所有独家采购必须书面说明原因,相关部门层层审批并且在企业内部定期公示。总部层面定期对企业独家采购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并作为推进标准化采购中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2)是加大对“两张皮”问题的考核。对已经形成技术标准、型号标准等,各企业、各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对拒不执行标准化采购规范的企业,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四、结束语

物资采购标准化管理对于任何一个企业都是非常艰巨而任重道远的。随着能源勘探开发的不断发展,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设备的不断出现,原有的物资采购技术和管理标准等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如何确保采购物资的规范有序,满意用户、服务油田以适应“油公司”新模式,只有对物资采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标准化管理模式,并评价其实施的有效性,持续改进,才能有效规范物资采购渠道、提升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从而实现物资采购安全、及时、经济供应的物资采购科学理念,为集团公司打造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参考文献

[1]薄传华.我国石油石化企业物资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经济问题.2003.5

采购标准管理制度范文2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十二五”时期,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进一步健全法制、规范管理、优化体制、完善政策的任务和挑战,同时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GPA)谈判进入攻坚阶段,谈判结果将对国内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机制都会随之进行调整。因此,我们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努力构建符合国际惯例、具有中国特色、富有效率和效益的体制机制。

目前,财政部已制定下发了《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将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重点做到“三个着力”:

(一)着力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健全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努力做好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两法实施条例的衔接工作,力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尽快出台;规范非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方式实施程序,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集中采购管理,制定下发《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中央集中采购工作规程》等制度办法;修订《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

二是统筹推进政府采购与公共财政改革的融合。根据政府预算体系改革和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研究界定服务类采购项目,制定规范服务类项目采购的管理办法并将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与预算编制、资产管理及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机制,按时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积极协调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同时,继续完善与监察、审计有机融合的监督机制,开展对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报执行的抽查审计。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计划审核。强化预算部门在预算编制及执行中的主体地位及相关责任,改进现行政府采购计划监管做法,从注重合规性监管向兼顾合规、合理性监管转变。在审核各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时,对已有资产配置标准的采购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应规定执行;对没有统一标准的,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科学选取参照因素,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四是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基础数据共享”的目标要求,推动中央政府采购管理与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开展全国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中央地方供应商库、商品信息库、评审专家库和机构库间的信息共享并制定相关信息注册、入库、变更等标准流程;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和进口产品审核等工作规程;制定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等标准文本,以信息化建设带动标准化管理,推动改进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二)着力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监管。中央单位要严格依法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通过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基础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实时、动态监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状况;严肃处理采购人违法委托和社会机构违规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执行制度,规范和约束集中采购机构行为。

二是实质性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制度。中央单位要按照财库[2009]101号和财库[2011]18号文件的要求,根据批量采购产品“基本配置参考”,及时编制批量采购计划。中央各部门也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本部门批量采购的基本配置标准并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批量采购计划编报。同时,鼓励中央各部门将批量采购扩展的集中采购目录内其他品目。集中采购机构报送的批量采购计划应及时归集,对试点采购项目不再执行协议供货,通过归集形成规模后按时统一组织集中招标采购。该项工作执行情况将作为明年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三是强化采购机构的激励和约束。完善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方式方法,严肃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的处理,奖优罚劣。研究建立对社会机构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严肃处理社会机构违法行为,确保社会机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着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与效益

一是改进现行的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中央单位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整作用。同时,在协议供货的组织形式和执行方式上,探索开展区域联合招标、招标结果区域共享试点工作。

采购标准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对策;财政监督

政府采购是经过200多年发展才逐渐形成的复杂而有效的一种财政支出制度,《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对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从采购运行的实践来看,在我国尚处在摸索实践阶段,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规范的现象,其效果无论从采购规模上还是从行为的规范上,还没有达到预期监督的目的。当前存在着一些必须着手规范和完善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一、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采购单位意识不强

出现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意识不强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时间不久,宣传力度不够,而原先出台的制度又缺乏刚性,对采购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预算编制滞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很难实施。有些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往往是领导说了算,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什么时候买就什么时候买,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一些地方用政府采购计划代替政府采购预算,很难体现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规模效应。

政府对采购中心组织的开标活动监督意识不强,考核与现场监督流于形式,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方面是对开标现场监督不得力,走形式走过场。有些监管部门限于人手少,只是象征性地走走场面,不参与全程监督,一味地寻找采购执行机构的问题,现场监督失去了应起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年度工作考核不规范、不科学。由于指导能力匮乏,监管部门对采购机构档案管理、人员考核、进入标准、规章制度建设、纠纷处理措施等等考核内容未作政策上的规定,监管部门考核工作也只能走走形式,是对采购中心工作放任自流与不关心的表现。

(二)具体管理职责不清

多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设在财政部门,为了精减机构,许多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与集中采购机构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这种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的操作模式,缺乏相互制约的机制,难以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原则。政府采购行为的执行者往往基础性工作不到位,在不经意间把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转嫁给了采购中心。这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行政不作为或行政错位的现象,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采购体制不顺,许多应该事先解决的问题不能约定俗成,使采购中心工作被动。

监管部门采购资金审核不严,年度或季度、月度采购计划不能准确执行,让许多没有采购资金的项目进入采购法定程序,致使供应商合同款项被无限期拖延,供应商怨声载道,采购人却毫无表情。虽然采购中心没有直接责任,但项目是由其组织开标的,协调即使很困难却也是份内事,采购资金不足的矛盾焦点明显地转嫁到了采购中心。采购监管部门不从源头上遏制采购人的不规范行为,却做起了老好人,赢取当事人好感,获得行风评议选票,而把采购中心推上了风口浪尖。

(三)双重标准操作执行不便

对涉及采购中心具体事务性问题,采用双重标准,令采购执行机构困惑,理性逻辑混乱。对于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甚至超过几倍的项目,监管部门初次就确定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置政府颁布的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于不顾。违背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时限,邀请招标只给3、4天招标定标完成期,故意或变相帮助采购人“愚弄”采购中心,不能及时按规定方式采购完毕的还抓小辫子,而对于一些明显可以采用询价采购的配置型号固定的项目又要搞所谓的邀请招标,采购理念混乱。

采购内容审核阶段也搞双重标准,有时根据采购人行政权力权重大小以及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对涉及采购具体内容(如定品牌与不定品牌)设置双重标准,因人因时因地而随机变幻,叫人摸不着头脑。报账审核把关时,对采购中心出具的付款申请与合同内容有时熟视无睹,如同废纸,根本不尊重采购中心的劳作,大费周折地仔细查询各方数据,让报账者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威严二字的份量;有时根本不看任何证明材料,对采购中心根据工作实际而采用的比价定标形式不予认可,在供应商已供货前提下,拒绝报账;对某些供应商网开一面,约定好的工作机制会随便更改,事先也不沟通,临时突变,影响了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四)关注影响采购问题不够

由于多数集中采购机构为事业单位,且人员大多从财政部门内部调剂使用,因此,这种并非为机构内部岗位设置而定向招募专业人员组成的采购员队伍,很难达到《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要求。对影响政府采购的重大问题与事务不闻不问,任其发展,不能为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扫除障碍。然而实际情况却是许多监管机构回避主要矛盾,避重就轻,敷衍塞责,借口种种理由,对影响政府采购的原则问题“顾左右而言他”。

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府采购的多头执行体制导致采购市场混乱;会计事务所、造价中心、招标机构等抢占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采管不分;工程采购未能纳入集中采购范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制定不完善以及准确执行不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无工作阵地,机构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熙熙攘攘的大厅中,工作保密性、方便性、发展空间严重受阻;党政领导盲目指示与涉足投诉事件的处理;采购人不与采购中心签订委托采购协议,未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心人员素质结构与业务水平制约机构发展,采购中心成为领导安排富余人员的场所等。

(五)采购信息公开程度不高

采购信息不公开,暗箱操作严重,对执行机构存有欺骗行为。监管部门把握着政府采购起始与收购阶段具体事务,即采购计划审核和合同款或报账单的最后签字盖章与拨付权,其间将会出现可以预料的腐败与寻租行为。

监管部门根据领导意见,凭借人情关系网权重,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于不顾,肆意让“心仪”的采购人自行采购或变相自行采购(如由监管部门参与所谓现场监督的“议标”行为,不走政府采购程序),反正票据的报销权掌握在自己手中,集中采购程序都可以跳开了,实际上集中采购机构已失去了作用,成为了监管者手中被任意玩弄与欺骗的对象。

(六)采购法规制度保障不力

由于各地在尝试政府采购初期的认识不是很深,出发点站得也不高,出台的一些政策制度,难免存在遗漏,甚至与《政府采购法》相左,亟须加紧修改、完善和补充。

比如,原先出台的政府采购暂行办法或制度中,很少提及政府采购如何保护民族工业、经济不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和环保型的企业;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与政府采购机构的职责划分不是很明确;对政府采购的预算管理要求不高;对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缺乏统一规范等等。

现在普遍有一种倾向,监管部门考虑到制定的法规要具有系统性、缜密性、创造性,势必有一定难度,因此不敢为人先,怕承担责任,抱着等待观望态度,一切事关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都要等待上面来了文件再照搬照套,根本不愿创新。

(七)监管机构操作权力不当

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一些地方的政府采购操作缺乏规范。招标文件不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就擅自发出,中标结果不在媒体公布,采购合同不报监管部门备案;该实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而擅用其他政府采购方式代替;不按规定聘请专家或聘请没有专家资格的人员充当评委;评委组成人员的比例不符合规定;随意突破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与供应商擅自改变中标结果等等,让人怀疑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性。

监管机构越位操作,权力滥用,给采购中心工作制造压力。有些监管机构却以领导者自居,指挥着自己的“下属”———采购中心的工作,涉足太深却浑然不觉,如拥有定点采购招标时的定标权。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设备配备上没有统一、明确的配备标准,一些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相互攀比,也在一定程度上给腐败行为带来可乘之机,直接影响政府采购所提倡的公开招标方式的采用和组织实施,使监督管理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缺乏有效的制度依据。

二、规范采购操作程序的建议

(一)强化意识,更新观念

一是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应把政府采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关注,专题研究。并利用媒体反映其新情况、新问题,宣传其新办法、新经验,促进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

二是政府采购的根本目标是节约成本、治理腐败、规范管理。目前,有些人认为“节约了多少资金”、“完成了多少政府采购预算”是衡量政府采购工作的唯一标准,考核工作时作为重要指标,总结成效时大力褒奖。众所周知:上述指标仅是政府采购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具体体现,而非根本目的,治理腐败、规范管理且与国际惯例接轨才是最终目标。

三是政府采购是促进财政支出优化的重要手段。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改善公共支出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在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依靠道德和相互监督不能杜绝小集团与政府部门采购官员之间的谋私和腐败现象,而公开竞争机制的引入大大降低了合谋的概率。

(二)规范运作,提高效益

一是规范运作是根本。规范运作必须做到“两制定、两公布”:第一是制定并公布《县级政府采购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用专栏、媒体详细公布政府采购的范围、目录、方法、程序和门槛价。第二是制定并公布《县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办法》。凡达到公开招标起点金额的项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实行公开招标。对招标投标的程序(市场调查———招标公告———制作标书———评标———决标———签约)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二是提高效益是关键。第一要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工作人员不为名所动,不为利所惑,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第二要借助专家智慧提升采购质量。建立采购评审专家库,做到公开征集,严格审核,择优选用,专业齐全,素质权威。在立项源头、采购流程、现场管理、履约验收各个环节上充分发挥专家智慧,全方位提升采购质量。

三是运用网络技术提高采购效益。从标准产品入手,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和协议价目录,并上网公示协议商品和价格,查询展示样品,网上定购,网上通知协议供应商送货上门,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益。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一是建立审批制度,强化资金控制。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向当地财政部门申报年度采购计划,财政部门根据资金支付能力,并区分轻重缓急提出意见,上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是建立操作制度,强化规范运作。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县情制定《县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明确采购机构、采购单位、资金管理部门、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并实行相互牵制制度,采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公开招标———网上定购或合同定购———验收———付款———核算———决算岗位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严禁串岗、,预防采购风险。

三是建立核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应单独核算,实行“三专”,即设立专户,由国库集中支付;安排专人,实行“四分开”:授权人员与批准人员分开,批准人员与执行人员分开,执行人员与会计人员分开,会计记录人员与出纳人员分开,有效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建立专账,统一会计核算。

四是建立保证金制度,强化风险意识。建立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有效防止“串标”、“流标”现象和“豆腐渣”工程。增强投标单位、中标单位的“主人翁”意识、风险意识,把政府采购风险降到最低线。

(四)编制预算,推进改革

现有的预算年度即公历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由于我国的国情,至每年4月份甚至更晚,因此,应改革现有的预算年度,从每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作为一个完整的预算年度和会计年度。

另外,从财政下达预算控制数到上报正式预算只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么多工作,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可想而知。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为一年,即从每年年初即开始编制下一预算年度的预算,以确保部门预算乃至政府采购预算的真实、准确。

(五)深入研究,积累经验

一是逐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于实践中探索出的具有创意新颖、操作可行、方法系统、实践有效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善于归纳、总结、推广,逐步完善县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二是健全采购机构内部监督机制。第一是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第二是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定期轮岗;第三是强化内部稽核,做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三是公布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从分散采购到集中采购,人们最担心的问题是会不会出现分散腐败转化为集中腐败,为了消除人们的疑虑,必须将采购机构、采购人员、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所有供应商和社会的监督,杜绝不良行为的产生。健全法律体系要根据国际经验,政府采购的立法工作不仅仅是制定一部《政府采购法》,而是要建立以“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六)完善体系,硬化指标

采购过程耗用的时间也应当作为衡量采购制度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指标,来考核采购机构的采购效率是否更高,是否能够在时间上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有无故意推诿,消极怠工现象。

应建立采购质量反馈信息制度,提高采购服务质量,便于对采购结果进行考核。增强“国货”意识,购买国货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在要求,在国际上,政府利用纳税人的钱购买外国产品冲击本国企业,是不符合纳税人利益的。

我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因此,有关部门要抓紧时间制订国货的认定标准以及车辆、办公家具等的配备标准。为了尽快将《政府采购法》落到实处,有关部门应当出台原则性的认定标准,以指导实践工作,方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有章可循,执法有据。

参考文献

[1]王文新。集中采购机构急待解决的五大问题[j].政府采购指南,2005(12)。

采购标准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采购工作 标准化 精细化 管理水平

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增速趋缓,钢铁行业高产量、低需求、高库存,供需矛盾突出,陷入高成本、低利的微利境地。面对经济新常态下钢铁行业不断恶化的严峻形势,河钢宣钢为进一步提升产品创效能力,大力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增加高端、高价、高效的“三高”产品比例,为满足不同客户、个性化的产品需求,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及服务水平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严格采购工作标准化的基本内涵

工作标准化管理是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加强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与运作效率,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举措。其优点在于:一是有利于规范企业内部的管理行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管理效益。二是能确切反映市场需求,从而满足对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

基于河钢宣钢物资采购EPS系统运行模式,完善、加强内部采购管理。通过立足精细化管理思想,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及电子采购的规范性和法律有效性,建立起新型的过程监督及运行机制,节约采购成本,降低采购费用,堵塞内部采购环节的管理漏洞,从而由规范采购程序提高企业整体采购管理水平,向全面优化提升企业管控水平目标迈进。

二、严格采购标准化在企业中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体系

河钢宣钢物资部将标准化建设作为一个主要工作来抓,为了从严、从细、从实地落实公司工作标准化要求,在成立标准化领导小组的同时,逐步形成标准化工作机制,通过自身学习增加了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企业标准化工作水平,从组织上保证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展开。

(二)结合自身特点,完善管理制度

没有制度,就没有管理,制度是管理的重要抓手,是提升企业内涵的重要基石。优化系统管理其实就是对制度的优化,明确部门及岗位职责,理顺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标准,能够使企业在管理上更上一层楼,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河钢宣钢物资部从提升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成效出发,以“管理讲制度、工作讲标准、办事讲程序”为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精细化管理为标准,理顺业务职能,优化资源配置,对现行制度、规程中不合理、不科学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使各项制度和规程得到优化,使修订完善后的制度和规程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减轻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全面促进我部整体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以提升性价比为目标,加强供应商质量管理

1.严把供应商入围关

供应商的入围是供应商管理的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供应商准入流程,使供应商的入围做到科学化、严谨化,保证采购物资的最优性价比。

2.建立供应商日常管控模式

在供应商队伍的日常管理方面,由业务部门建立供应商档案,其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各种有效资质证明材料、供应商分类评价表、对供应商进行的审核报告等。

3.实施供应商评价管理策略

为确保公司供应商队伍稳定、采购物资质量稳步提升,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供应商评价及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分类供货业绩评价,并定期对评价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供应商业绩评价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4.建立健全物资统计台帐,实现标准化管理

完善评价机制,做好材料备件上机记录,及时更新消耗动态,为提高采购物资性价比做好数据统计分析。

(四)梳理产线工艺、设备性能不匹配环节,配合设备选型,逐步消除设备性能的过剩使用及不能满足工艺的过度使用

1.计划员、业务员每周必须到现场1-2次,核实二级厂所报计划与实际需求是否相符;看看物资到货质量是否符合期望要求;核实二级厂急用件是否急用:核实到货物资上线情况。

2.各业务科室实施每月与使用单位业务对接,物资部每季度与使用单位业务对接。

3.建立与使用单位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采购物资的质量、服务、需求等信息,完善物资采购的验收标准、规范验收交接过程。

三、通过严格采购工作标准化的效果

河钢宣钢物资部通过严格采购工作标准化,加强供应商质量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实现管理规范化,完成采购透明化,获取所采物资质优价廉,达到提高物资性价比,最大程度的降低采购成本的目标,实现经济效益达1869.03万元,为保产增效提供坚实保障,同时也提升了整体管理水平。

(一)围绕公司提档升级目标,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和机制。充分利用阳光采购系统和EPS系统功能,不断完善招标采购流程,一是采用了音视频监控系统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了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配合运营改善部完善了综合评标机制,做到了招标工作依法依规;三是针对“单家邀标”和“招标后续标”问题修订完善了《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完善了供应商后评价机制,加强了纪检部门对供应商考察和评标过程监督。

(二)深入现场,发挥全过程质量服务职能,为生产保驾护航。一是各业务人员每周最少两次深入生产一线做好物资验收及现场使用情况记录,掌握材料、备件上机使用情况,建立完善的台账和分析制度;二是全力组织、催办各厂大中修、年修及新产品研发备件供应,对关键设备派人到生产厂家催办,确保了公司重点检修、技术提档升级工作。

采购标准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高校政府采购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6-100-02

在我国,政府采购是财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中心环节,将高校纳入政府采购的一个组成部分,更是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对于强化高校资产管理改革、提高各类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铲除腐败,树立“诚信高校”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政府采购在高校推行的时间不长,缺乏现成的经验,在具体运行上还有不少尚待解决的问题,因此,高校的领导和资产管理部门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

一、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

我国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始于1996年,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较晚。近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我国已经全面展开,政府采购范围迅速扩大,基本上覆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团体组织。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相继出台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各省、市、自治区也陆续制定了一些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协议采购规定、政府采购机构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进口设备管理规定》等法规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制度保证。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使政府采购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全社会广泛认同,在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有效防治腐败、发挥政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高校实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高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科研项目、社会捐赠等,从理论上讲,高校的所有采购必须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范围。从实际情况看,目前,高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基建工程和各类货物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标准限额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但由于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时间较短,高校实施政府采购起步较晚,经验不足,还有一个摸索的过程,因此,高校政府采购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不足,存在消极抵制情绪。(1)多年的自行采购方式,对部分高校来说其切身利益已根深蒂固,片面地认为引入竞争机制,实施政府采购限制和约束了高校的自,是变相的权力集中和权利回收;(2)担心政府集中采购会形成某些新的腐败,由个人转移到集体;(3)担心政府集中采购的价格不如自行采购理想,不仅不能节约支出,反而浪费资金;(4)担心政府集中采购保证不了采购项目的及时完成,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因而产生对政府集中采购抱消极态度甚至有抵制情绪等,这些都不利政府采购制度的顺利推行,也不利于发挥其应有的效应。

2.采购人员素质不一。政府采购是一项面向市场、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专业化水平要求极高的工作。对高校而言,采购货物质量、规格型号、价格是否符合要求,是衡量学校政府采购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受采购单位人员专业水平及采购信息渠道不畅和对产品了解不深影响,采购人员难以对高校大量的、复杂的、品种繁多涉及各类学科和高技术含量的设备进行精确的描述。客观上要求采购工作人员不仅要熟悉、掌握市场各种产品性能和价格以及科技含量高的产品信息等各方面的知识,还应掌握了解政府采购各项政策法规和熟悉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规定。但由于高校在成立采购机构时,对人员配备的专业素质考虑过少。加上受人员编制的约束,往往都是人员内部调整。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影响到政府采购的效益和运作质量,使政府采购主体缺乏自我约束机制。

3.高校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与采购计划执行的准确性差。由于高校规模大,组织结构层次多,管理权限分散,资金渠道来源广变化多,需政府采购的货物类资产、品目、品种、规定限额要求繁多以及设备技术含量高、产品更新快、品种规格多。各部门单位就必须提前半年甚至一年制订准确而详细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并根据政府采购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整、详细的下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因此这对于高校来说操作难度大,因为要确定当年的收入才能以收定支、安排采购计划,而收入来源则取决于国家经济和政策的变化情况以及科研项目批准、个人及企事业单位投资、捐资等情况,可能随时发生各种变化以及能否及时到位。另外,高校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时间早、跨年度,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准确预见未来市场价格和需求等方面的变动情况,使得高校政府采购预算和实际执行情况出现较大的差距。

4.政府采购周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学校首先有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根据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上报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再向财政部门提出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请,财政部门批准政府采购项目后,交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实施,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批准的采购项目计划确定招标程序,招标工作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确定招标方式、指定的媒体上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及评标、媒体上评标结果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政府采购要按规定程序进行运作,采购周期一般长达3个月。近年来,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高校的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方面国家投入增加、学校多渠道筹集资金,办学规模扩大,学校对货物类资产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需求与日俱增。出现政府采购周期长与高校对所需商品和服务时间要求紧的矛盾,由此导致有的高校对政府采购积极性不高,造成学校急需的物品不能及时采购和供应。

三、解决高校中政府采购问题的主要对策

1.统一思想,加强对高校政府采购制度意义的认识。高校公共资金使用管理的核心是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而政府采购制度是高校经济监督机制的有效组成部分,是实现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的重要手段。高等学校政府采购活动作为学校预算支出的重要内容,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交易,有效地抑制物资采购活动中的各种腐败现象,有利于保护高等学校信誊,维护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它必将成为学校对内部经济进行调控的有效手段之一。因此,高校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节减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必由之路;是健全我国财政政策、加强支出管理的方向;是落实政府重大政策目标的有效手段;是廉洁从政、树立政府良好作风的有效措施。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高等院校要健全政府采购机构,充实政府采购人员,注重吸纳政治素质高,具有招投标专业知识,准确了解市场状况和发展趋势,熟悉掌握经济合同及法律相关知识的各类专业人员。高校的采购人员虽然经受过一些市场经济体制下采购活动的锻炼,但对招投标、合同、商务谈判、市场调查及高校繁杂仪器设备的用途、性能、指标等有关知识和技能依照政府采购的要求还是不够的,高校由于缺少通晓国际通行采购方式的采购管理干部和专业人员,因此必须加强对政府采购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强化招标训练,借鉴成功经验,提高运作技巧。同时应配备专业人员加入政府采购行列,组成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采购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建立一个高层次、高水准的运作体系。

3.强化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严把采购立项关。对于高校来说,部门采购预算制定的科学准确与否是政府采购能否顺利进行的保证,而强化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则是高校顺利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关键。在政府采购管理程序中,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编制是整个政府采购工作链条中的首要环节,它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将直接影响政府采购项目的到位率和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益。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将在计划管理、预算编制、资金支出等方面引起深刻变革和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遵循科学的程序,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的采购项目组织相关的专业人员制定详细的项目需求、完整的收支范围,设立政府采购专用资金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在执行过程中,对临时追加预算的采购申请一般不予批准。对确因项目必须,应由主管校级领导和业务部门严格审批其必要性,同时要建立高效、严密的预防控制系统,强化采购约束,使之具有全面性、合理性、有效性。

4.采取灵活多样的采购方式。高校实施政府采购,应调动政府和学校两方面的积极性。学校要与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多沟通,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了解和运用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政策,依据政府采购法规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灵活运用政府采购规定中要求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协议供货、网上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形式和方法。学校可依据《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制定学校货物类资产、工程类、服务类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管理办法。学校成立货物类资产、服务类项目招标领导组和工程类项目招标领导组,依据采购法的规定和程序要求组织政府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货物类资产、工程类、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同时对单台件、数量少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采购采用政府采购规定协议供货方式采购,对那些数量少、品种单一、价值量低、单一来源的货物类资产的采购学校应积极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申请政府采购方式,如:竞争性谈判、网上招标、单一来源的政府采购方式批复。这样不仅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优势,同时也节省了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这样才能解决好政府采购周期长与学校对所需货物类资产和服务使用时间要求紧的矛盾,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及科研工作能顺利进行。

5.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由于高校所需货物类资产、工程、服务具有不同于其他部门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政府采购行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体现在采购环节上,不允许有丝毫疏忽和漏洞,否则既容易造成隐患,又容易影响教学和科研工作。为了避免有关情况的发生,高质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真正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物资采购和工程服务中实施“阳光工程”,高等院校必须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设放在首位,在制度框架下开展好政府采购工作。

(1)围绕工作完善,促进高校的政府采购工作尽快完善。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对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范围、方法、招标投标程序、资金结算、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确保采购工作依法进行,按章操作。

(2)围绕工作规范,制定货物类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要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作为抓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努力完善政府采购中各种环节管理细则。规范内部工作程序,制定相应的政府采购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建立健全各项政府采购的管理制度。

(3)围绕纪律约束,制定政府采购责任追究制度。政府采购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我们要时刻注重对政府采购的全程监督管理,并从纪律上约束政府采购行为。有关主管部门要将政府采购作为源头治腐的契机;积极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制定出台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要通过党纪、政纪的约束加大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处罚力度。

6.注重齐抓共管,营造采购氛围。政府采购作为一项全新的管理工作,要想全面推进,必须争取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氛围。

(1)争取领导重视。各级领导的重视是高校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高校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用规范的操作,显著的成效,多方面争取各级领导对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关注、重视和支持。

(2)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和政策法规的学习。高校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通过报刊和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活动,从多方面宣传高校政府采购的政策和方法,从而使更多的供应商主动参与高校的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同时,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基层使用单位对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学习,认真理解。在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的初级阶段,各工作环节难免出现一些问题,但改革的方向不可逆转,并从健全高校自身管理机制入手,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办法,使政府采购制度尽快走上轨道。

(3)加强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沟通。高校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要加强和当地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当地政府采购的信息,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优势,建立和供应商的长期联系,以使政府采购活动获得最大效益。

(4)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为更好地推进高校的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高校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原则的落实。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投资力度也将不断加大,在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将越来越重要。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高校货物采购工作的效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参考文献:

1.谢海军.高等院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问题初探[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03(9)

2.李建国,黄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M].务实指南.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2

采购标准管理制度范文6

一、构建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的过程是一个连续循环的过程,其科学分析的方法主要是以概率论和大数定律等数学原理为基础,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非数量因素,即演绎和直觉判断。政府采购面临的风险是各种各样的,但风险管理过程有基本相同的模式,一般包括风险分析、风险决策、风险处理和事后评价四个步骤。风险分析关键是要确定风险发生的概率与损失程度及对采购的影响程度;风险决策是要在分析之后合理有效地选择风险处理方法;风险处理就是采购机构面对风险时所采取的各种预防和补救措施,基本方法有回避风险、接受风险、转移风险、降低风险等;事后评价是对风险管理的前三个过程的各个方面的评估,通过各种信息反馈检查决策及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制度和管理的漏洞,视情况不断地进行调整和修正,使之更接近风险管理目标,防止损失的再次出现。管理制度应对整个程序的目标、原则、负责单位(或人员)、实施的具体方式及奖惩措施等方面加以规定,以保证风险管理的有效施行。

二、推行采购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对采购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是对采购人员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政府采购队伍,才能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以美国为例,美国的一些采购专业组织提供的政府采购官员资格认证称号有:专业公共采购员(PPB)、注册公共采购员(CPPO)、注册采购管理员(CPM)、注册专业合同管理员以及注册后勤师等,通过资格认证,较好的保证了采购人员的基本素质。政府采购人员不仅要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也要有较强的业务素质,才能既准确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政策,又熟练和规范地操作各个环节,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有鉴于此,我国也应积极建立起采购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以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管理和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从而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政府采购人员的能力风险。

三、建立采购质量管理机制

采购质量管理机制是指采购机构为提高采购质量而建立运行的彼此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要素组合系统,制度、规定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机制的运行,激励采购实施主体追求采购质量,约束不规范的采购动作,维护透明有效的采购程序,协调自身行为与经济、政策环境的关系,保证采购质量的提高。

1、界定采购质量。包括物资采购商务运作、合同签订、质量检验、物资运送以至售后服务全部工作环节的完成质量。它不仅是指所采购物资的质地与性能的符合性,更是对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数量、效益、服务和所有需求目标满意度的总括。

2、建立采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包括: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符合情况;物资性能、技术指标符合情况;实际交货量满足情况;节资情况(可按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不同采购方式分别列出比率指标);交运货物及时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包括有关维修、零配件支持、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的约定与落实情况);商务运作程序规范情况(包括采购文书的编写、资质审查、开标、评审、谈判、签约等环节的规范程度);结算凭证的提供情况;纠纷的处理情况;统计、报告的及时、准确性。对各项评估指标能够量化的应尽可能量化,以提高评估工作的合理性。

3、实行采购项目责任制。即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批量、预算金额、复杂程度等情况,指定相应人员为该采购项目主责人。由项目主责人负责拟制采购实施方案;编制采购文件,组织评审活动或担任竞争性谈判项目的主谈;草拟评审报告和采购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处理采购过程中有关问题并负责请示报告;协调该采购项目的售后服务。

4、实行采购项目完成质量报告审示制。采购部门每完成一项采购任务后,应做出项目完成质量报告。报告形式可统一拟制格式文本,以采购评估指标为基本内容设置报告栏目。采购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主责人填写交所在处领导审核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单位主管领导应当认真审阅报告内容,了解采购项目完成情况,做出必要批示,或就发现问题作进一步了解和处理。

5、开展采购质量检查。采购质量检查分为定期检查、重点项目检查和随机抽查。定期检查是由采购机构组成检查小组,按年、季或月,围绕质量评估指标或特定内容开展检查。可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征求意见等方法,对采购部门的采购工作做出评价。随机抽查是领导根据采购的实际情况随时决定进行的对采购中的某些事项、环节或步骤进行的检查。检查中应注意总结先进经验,查处发现问题,研究改进薄弱环节,做出必要的检查情况报告。

四、完善政府物资采购效益评价制度

对政府物资采购进行效益评价,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该不该采购,包括总额是否适度,每一笔采购是否必要。二是采购方式是否适当,投入产出比是否最大。不同的采购方式适用范围不同,成本不同,给物资部门带来的规模效益也有差异,这就要求我们适情、适时做出选择。三是就整个采购活动的投入及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既要评估政府物资采购带来的整体节约、促成的相关改革以及提高供应商素质等方面的社会效益,又要计算包括采购方案设计、采购方式确定、采购合同履行所耗费的成本、代价。四是在采购物资的购买标准上,要制定所需物资的配备标准,并以此标准对供应商进行约束和检验。五是采购周期上,要在充分方便用户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采购次数。因此,在项目审查上,注意同类项目的归并,尽可能减少采购次数,形成物资采购规模效益。六是注意采购的成本分析。政府物资采购成本有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是指在政府物资采购实施过程中的直接费用,如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供给等带来的采购费用;隐性成本是指采购中可以由操作者分期负担或可以转嫁他人负担的成本。政府采购不仅要通过公开操作,有效地防止腐败,减少采购的隐性成本,而且要通过积少成多,形成了采购的规模效益,由供应商让出一部分利润,以降低物资采购的显性成本。就政府物资采购制度的推进来讲,降低隐性成本比降低显性成本更重要。

五、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后,对记录政府采购活动信息的载体需要进行认真收集,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妥善保存、合法利用。

1、加速实现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的法制化。目前,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应通过法规予以规范,形成制度,明确职责,改变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乏力的现象。可以类同审计、医药、绿化等专门档案管理一样,将政府采购档案作为一种专门档案,由采购业务管理部门制发《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机制,明确政府档案的开放范围、保密与解密、档案的利用服务机制、档案网络利用权限等。

2、健全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体制。结合当前采购机构实际,可探讨按以下方式进行管理。政府采购档案工作,按专业由采购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并接受同级档案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立档单位、基本管理单位的政府采购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档案部门统一管理。档案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落实登记、统计制度;保管档案;办理档案的提供利用;接受上级检查指导。采购业务部门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整理完毕经综合计划部门审查后移交档案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