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的要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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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要素

金融资产的要素范文1

金融构成三要素

金融在本质上是一个“流”,这个“流”在运动过程中,为经济体发展带去所需的能量。经济学家陈志武对金融给出的定义是:金融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对这个定义加以解构可以发现,金融的构成有三个要素特性:跨时空、价值和交换(即“流动”)。

“跨时空”是金融的第一个要素。就是说一个人在本地赚到的钱可以拿到外地去消费,这是金融的“跨空间”;而今天赚的钱可以留到未来去消费(存款形式),也可以把未来才能挣到的钱提前折现消费(信用卡形式),这就是金融的“跨时间”。“跨时空”的特征其实是现代金融市场较早前人类“物物交换”市场的根本优势所在。

而“价值”这个要素很好理解。能够与金融沾边的一定是有价值的东西,而这些价值都需要有一个载体,即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可以分为货币和非货币金融资产:货币就是通俗上说的“钱”,而非货币金融资产则是一种能够体现权属关系的财富凭证,如股票、信托、债券、贷款等。货币的最大特点是可以随时、随地与标的物进行价值交换;非货币金融资产则只能通过流动(变现)才能实现价值交换。

“交换”也是金融最根本的属性。金融的目标就是实现与标的物间顺畅的交换,而不断的交换过程就体现出金融作为一种“流”的运动过程。

流动性解决金融资产错配

流动是金融资产存在的一种内在要求。我们常把金融比作国民经济的血液,金融资产就是血液中的红细胞,红细胞所蕴含的养分,只有通过流动才能被运送到经济体全身。

金融资产这种“红细胞”在形成过程中可能存在着先天性不足,即金融资产的错配。如拿银行来说,作为金融媒介,银行资产(包括表内与表外)在进与出之间始终存在着错配,包括时间错配、空间错配、数量错配、收益错配等等,流动性则是解决这种错配的一种有效方式。

另一方面,对市场而言金融资产的流动不仅可以配置资源,也能够配置风险,不仅能增加价值,还能防止腐败。

配置资源是金融资产流动的首要特征。金融流的流向一定是市场中最能创造价值的地方,金融流在流进这些资金洼地的同时,也裹挟着其他各类要素资源一道倾入,所以凡金融流过之处,一定是风生水起,资源积聚。

配置风险是金融资产流动的另一个特征。金融与风险之间是相生相伴的,金融资产的流动过程也就是风险转移的过程,而应对风险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发展衍生品市场。

增加价值是金融资产流动的又一个特征。不流动的金融资产是难以实现市场化定价的,而对同等收益回报的不同金融资产而言,流动性越强的其价值也就越高。比如高信用等级债券(如国债)与低信用等级债券(如城投债)相比,后者就会由于流动性差而不得不给出较高收益率或折价发行。

预防腐败是金融资产流动的一种“溢出效应”。当一类金融资产处于高流动状态时,它就会由于市场关注度的增加而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

三个板块层级

流动性也是金融市场孜孜以求的目标。在成熟金融市场中任何一品种均可由三个板块层级组成:一级发行市场、二级流动市场和衍生品市场。

一级发行市场是金融市场的基础,其核心是确定金融资产的初始投资人,与实体经济进行价值交换。比如我国的股票市场或银行间债券市场,其股票或债券的发行过程也就是确定初始投资者和实体经济交换的过程;而信托、信贷和理财等存量型的金融资产也是如此,这类金融资产的一级市场也在于确定资产的初始持有人。

二级流动市场是一级市场的支撑,也是金融市场的核心所在。对金融资产而言,所谓流动性即指其可以实现便捷交易的程度。而二级流动的市场是金融资产投资人重新洗牌的地方。我国目前只有股票、债券等数量占比较少的金融资产具有相对完善的二级流动市场,而占比最大的信贷资产以及理财、信托和保险等其他各类金融资产则都缺乏有效的二级流动市场。

衍生品市场是为对冲金融风险而存在的。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年推出的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A)举例,这种信用衍生产品的核心宗旨,就是金融资产的投资人为对冲风险而与第三方签订的一个违约互换协议,当发生信用事件时,第三方必须以约定价格收购参考实体资产。

流动性严重不足导致货币效率低下

金融资产可分为可流动资产和未流动资产。可流动资产包括债券、股票和公募基金等,未流动资产包括信贷资产、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保险资产和私募基金等。

当前我国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严重不足。可流动资产在金融资产总额中占比相对较小。据统计,我国股票市场2010年融资金额为0.94万亿元,债券市场直接融资金额1.82万亿元,而信贷资产新增规模则达到8.36万亿元。而从金融机构资产总额来看,2010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92万亿,证券公司总资产为2.24万亿,基金公司管理资产为2.51万亿,信托机构总资产为3.04万亿,保险机构总资产为4.9万亿。

首先是流动性不足导致货币效率低下。从经济学角度看,一个正常的金融市场应该是每1元的广义货币(M2)对应1元的GDP产出,即M2/GDP=1。中国的M2高达80万亿,GDP则为40万亿左右,M2/GDP ≈ 2。这一比值显示,我国存在严重的货币超发现象。对比之下,美国的M2/GDP=0.6,相当于美国的单位货币的经济产出比中国大3倍,显见美国的货币效率远高于中国。

其次,流动性不足也极大影响了我国银行业及其他非银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由于受利率管控和缺乏二级市场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对贷款普遍采取持有到期模式,存贷款利差成为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从16家上市银行公布的2011年中期数据来看,存贷款利差收入占据了各家银行业务收入的70%以上,中间业务收入只占较少比例。这使得商业银行一方面缺乏市场转型的内在动力(仅靠高额存贷款利差业务就足以养活自己),另一方面贷款持有到期模式也使得金融风险不断在银行体系内聚集。

在当前银行的这种盈利模式下,银行出于对利润追求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其扩张不得不采用总资产规模无限膨胀的方式进行;而基于监管层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银行的核心资本必须要与资产扩张速度保持同步,于是银行的自有核心资本也会随之不断膨胀。在主要银行均成为上市公司和巴塞尔Ⅲ即将实施的框架下,这种发展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

同时,这种“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再加水”的发展模式由于缺乏一个促进信贷资产流动的市场存在,整个信贷市场的风险就如同“堰塞湖”水位一样被逐步抬高。而信贷市场在我国金融市场体系中又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也就意味着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整体系统风险也在不断聚积。尤其是在一些特殊行业领域,如地方融资平台领域、房地产信贷领域和高铁信贷领域等,其风险尤其值得警惕。

在其它非银行金融资产领域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例如在信托市场领域,由于2011年以来房地产信托超量发行,其风险已受到监管层的高度关注。

建设二级流动市场平台

解决我国金融资产流动性不足问题的核心,在于要建设和完善我国的金融资产二级流动市场平台。

存量金融资产的流动市场可以有两种形式:一是初级市场形式,即金融资产直接转让的市场服务平台;二是高级市场形式,即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市场服务平台。

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对信贷资产一般不持有至到期,而是采取流量管理的模式,就是将表内的信贷资产予以证券化后再向市场其他投资者发行,回笼的资金便可以继续对外发放。这样做的效果,一方面银行在不用扩大总资产规模的前提下就实现了信贷扩张,另一方面也通过贷款转让实现了风险的转移。

我国自2005年以来已进行了两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发行了总计668亿元规模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但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2008年监管层暂停了这一创新模式。在市场的强烈呼吁下,国务院又批准了第三批500亿元规模的证券化试点,信贷资产证券化雏形形成。

规范交易以避免道德风险

我国的存量金融资产不仅需要一个流动市场,还需要有一个能够保持公开透明的一、二级市场。

我国的金融机构多为国有控股,故市场上的大多数金融资产也都属于“类公有资产”。这种类型的资产在市场中经常会面临的一个问题:即公有体制下,“委托-”关系的不正常所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

在公有体制下,金融行为的决策者并不是金融资产的所有者,这使得权力寻租成为可能。尤其是在当前中国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法制建设不完善以及监督机制也未到位的情况下,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当金融资产的人在交易利益关联不正常的环境背景下去做一个决策,如一笔款项该怎样进行最优配置时,会出现像“保姆卖家产”一样的逆向选择可能,人完全可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拿着委托人的钱去搏短期收益――赢了会有高额的奖金,输了则风险由别人来承担。这种情形在当下的中国市场中其实大量存在,只是因为很多情形都是私下的、人情的和随机性的,难以被发现而已。所以我国的金融资产更需要有公开透明的一、二级市场平台进行规范交易。

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金融危机后美国监管当局的经验。在次贷危机发生前,美国金融市场的特点是金融体系高度发达,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华尔街的银行家们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断地创新出各类衍生品,而美国金融监管当局为刺激经济发展,也有意放松了对这些创新产品的监管。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当局进行了深刻反思,最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纠错,包括对金融衍生品提出了“进场”要求,实现对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金融交易的监管全覆盖,将缺乏监管的场外衍生品市场纳入监管范畴;对金融企业实施并表审慎性监管;调整监管权利结构;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完善投资者保护体系等等。这些举措的核心是要将金融产品尤其是金融创新产品放入场内进行交易结算,而非以往那样在场外私下就可以完成。

金融资产的要素范文2

一、金融期权的确认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将金融工具定义为同时增加一家企业的金融资产和另一家企业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这个定义的范围很广,既包括传统的金融工具,如现金、应收应付款、权益性工具(股票),也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由此定义还可看出金融工具最终将“具体化”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以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也就“具体化”为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上。

确认是会计处理程序和现实财务报告目标的第一个步骤,在财务会计体系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FASB和SFAC No.5把确认定义为“把一个事项作为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等正式加以记录和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确认包括以文字和数字来描述一个项目,其数额包含在财务报表合计数之内。确认包括对项目嗣后变动或清除的确认”。可见,确认包括初始确认、再确认、终止确认,因此对金融期权的确认也包括三个不同时期的确认过程。

1.金融期权的初始确认

对任何一个项目的确认必须符合胡认标准。按照现行会计理论,确认的标准主要有:

(1)被确认的项目是通过交易或事项产生的,它们的性质符合要素的定义;

(2)与可确认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

(3)可确认项目的成本或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

LASC在其的ED48中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提出了两个标准:

(1)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全部转移给企业;

(2)企业所获金融资产的成本或分允价值,或承担的金融负债的金额能加以可靠地计量。

从LASC对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确认标准看,LASC已突破了了现行财务会计对资产、负债等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资产一般被定义无反顾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负债被定义为企业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发生的企业的现有主务,这种义务的结算将会引起有经济利益的资源的流出。资产和负债的一个共同点是都立足于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而这一点正是衍生金融工具所不具备的。衍生金融工具是待履行的合同,立足点在于未来合同的履行情况。可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交不完全符合现行资产与负债的定义,故不能以现行资产或负债的确认标准来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LASC将风险与报酬实质上已全部转移给了本企业作为一项确认标准是一大突破,基于这项确认标准,许我衍生金融工具在合同订立之时便可以确认,而不必等到履行时才确认。金融期权在订约时,期权买方的权利与卖方的义务已很明确,且不受合同是否履行的影响。买方可根据行市是否有利于己而决定是否行使权利和获得报酬,而卖方则承担了相应风险,如行市对买方有利,他就可能遭受损失。所以我们可认为期权在订约之时报酬与风险已转移给本企业,期权的这种合同性权利与义务符合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定义,满足金融工具确认的第一项标准。

当然仅满足可定义性是不够的,要素确认还必须可计量性。有些项目虽然满足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定义,但是成本或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仍不符合要素的确认标准,因此无法在正式的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中确认,只能通过表外揭示的方式处理。金融期权订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买方向卖方支付期权费的基础之上的,买方以支付期权费为代价获取权利;卖方以收到期权费为报偿承担义务,所以我们认为期权的公允价值可通过期权费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而期权费的公允价值可参照金融市场行情,或者通过期权定价模型,即“期权费价格 = 期权内在价值 + 期权时间价值”这一公式来确定。因为期权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符合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定义,其价值又可以可靠地加以计量,所以期权在合同订产生效后就可予以确认,并正式地记入会计记录。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上述讨论的是对期权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确认,它并不等同于合同标的物(交易对象)的确认。只有当合同被真正履行时,作为合同交易对象的金融工具才能被确认为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

2. 金融期权的再确认与终止确认

衍行金融工具从订约到履约都有一个时间段。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很高,在这段时间内,衍生金融工具可能发生一些变化。如

①已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风险与报酬并未转移给别的企业,但其价值(公允价值)发生了波动;

②已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部分风险与报酬已发生转移;

③已确认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风险与报酬已注销或是全部已向其他企业转移。无论上述何种变化最终都会影响已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如果这些变化能可靠地加以计量,则必须在财务报表编报日和终止日对已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公允价值进行修订,即再确认与与终止确认。具体而言,变化情况①②应予以再确认,变化情况③则应终止确认。

金融期权在经订约之后,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不会保持不变,期权交易对象的基本金融工具的时常价格变动会改变期权的内在价值,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期权的时间价值也会发生变化,这些都会综合地影响期权的价格。当然影响期权价格的因素很复杂,绝不只限于以上所述,我们在此无意对它们进行讨论,我们的目的就在于说明期权的价格在订约至履约这段时间内是会变化的,因此对期权进行再确认是完全必要的。当期权合同履行或期满终止后,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不复存在,已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风险与报酬已注销,此时就应该对期权进行终止确认。

二、金融期权的计量

确认与计量在财务会计体系中是密不可分的,确认是计量的前提,而被确认的项目必须经过计量后才可进入正式的帐薄并最终列示于财务报表。计量包括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两部分。金融工具的计量不改变计量单位,主要是对传统的计量属性——历史成本提出了挑战。

学术界及最新准则目前普遍认可的观点是在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进行确认时,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原有准则的规定是: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应按为取得金融资产或者发生金融负债所付出的代价或取得的补偿的公允价值计量。应该说初始确认的计量基础并未改变传统的历史成本原则,因为相对于嗣后报告日,初始确认的公允价值便体现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历史成本”,这与其他项目的计量并无不同。对计量属性的争执的焦点在于嗣后确认时的计量问题上。从订约到履行这段时间内,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价格发生变化,在报告日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再确认时就有两种计量属性可供选择:

(1)历史成本,即仍保持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

(2)公允价值,即按报告日时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选用何者正是问题的关键。

对于金融期权而言,嗣后确认时选用历史成本或公允价值主要取决于企业购买期权的目的。若企业购买期权是为了投资,即在行市有利的条件下,通过履行合约买入合同交易对象的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等)并长期持有,而不是期望从期权合同价格及交易对象的金融工具的价格变化中获利,则初始确认后的报告日仍然应按取得的成本计量,而无需按报告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因为报告日的公允价值信息对使用者来说并不具有决策的相关性。合约履行量,期权的历史成本计入投资成本。除投资目的之外,无论企业出于何种目的(如投机或保值),都应该在初始确认后的报告日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出发,期权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有接计入当期损益(套期保值项目除外),终止确认时将期权的账面值(上个报告日的公允价值)注销。由于期权带来的风险与报酬的不确定性极大,企业持有期权可能至到期日仍未履行,此时期权也应终止确认,期权帐面值在到期日当期计入财务费用。

综上所述,期权计量的计量属性并非完全的公允价值,也非完全的历史成本,而是一种混合的计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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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胜任能力的内涵

(一)职业胜任能力能力是一个非常抽象的词汇,不同行业对职业胜任能力有不同的理解与认识。通俗来说,职业胜任能力即指在工作中能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之上,从而确保能为客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国外对职业胜任能力的关注与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职业胜任能力内涵也有了不断认识与深化。

(二)资产评估师职业胜任能力的要素资产评估业是一个在我国仅有20余年的新兴智力密集型行业,资产评估师的职业胜任能力要素应该包括职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要素。1.职业知识。职业知识是从事某一职业的人们进行实践的必备知识,丰富的职业知识是形成职业胜任能力的重要要素。资产评估是一个综合性的交叉学科,资产评估活动中将涉及到会计学、法学、经济学、统计学、营销学、工程学、咨询学、管理学等多门学科知识,因此,对于一名资产评估师来说,完备职业知识可视为执业的基本工具。目前,高校在发展专业科学知识体系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资产评估专业的学科体系的系统化、合理化至关重要。2.职业技能。职业技能是在掌握一定知识的基础上经过培养训练和实践锻炼而形成的,是对知识的应用,具有“操作”和“运作”的特性。在知识日新月异的新时代,资产评估业务的复杂性和新业务的不断涌现使得职业技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资产评估师应具有的职业技能包括:(1)学习能力,即评估师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工作中善于接受新知识,不断调整和更新已有的知识结构,进而提升自己的专业管理水平。(2)创新能力。在信息社会,创新是时代进步的源泉,资产评估师的经验积累固然重要,但其创新能力是行业发展的立足之本。创新能力要求评估师面对无固定解决模式的新问题时有独到的见解,不人云亦云。(3)沟通能力。在一个完整的评估项目流程中,从业务承揽、项目洽谈、资产盘查直至评估报告完成需要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政府、团队的交流沟通以及团队其他成员的通力协作,因此资产评估师在工作中的理解能力、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显得尤为重要。3.职业道德。由于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交易的需求产物,资产评估师在工作中肩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职责,只有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不越雷池,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顺利完成评估工作。而这种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的形成是在日常的工作中潜移默化、一点一滴形成的。

二、金融资产评估课程的特点

1.课程的研究范围广泛,信息量大。从资产的角度来看,金融资产的范畴较广,包括股票、债券、基金、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由于金融资产是附着与实物资产之上产生的虚拟资产,其自身的价值变化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从目前世界经济的研究成果来看,金融资产的定价问题始终是理论界的热点及难点,全球经济的多元化与一体化对金融资产问题研究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一些经典理论在实践中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金融资产评估包括金融企业的价值评估及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等内容。金融企业的运营特性及在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其价值评估必须采用异于传统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2.研究内容的前沿性,有一定的深度。自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金融动荡不断加剧,希腊债务危机、欧元区瓦解风险无不与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样,伴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实体经济对金融市场的依赖度日益增强,企业金融资产的多样化与占比大幅提升,企业间并购重组的日趋活跃等对资产评估研究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2009年第四届世界评估师大会以“金融市场安全与资产评估”为主题,围绕金融市场发展与资产评估、金融创新与资产评估、抵质押品的管理与评估、金融企业价值评估、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加强金融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完善我国金融资产评估体系已形成共识。与此同时,为应对金融资产评估、文化资产评估等的市场需求,中国资产评估拟设立新兴市场领域专业委员会,加强对资产评估的研究与实践指导,提高专业评估水平。因此,今后一段时间内,金融资产评估将成为资产评估理论与实践研究焦点,金融资产评估在资产评估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程度进一步提升。

3.课程的综合实践性。资产评估本身是一项技术性与实务性很强的工作,资产评估教学不仅要求学生掌握资产评估专业知识和评估技能,还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评估实践能力。在国外,资产评估师的成长与发展更多得益于行业协会的培训和课程学习。如美国资产评估协会开设有评估复审及管理(AppraisalReviewandManagement),企业价值(BusinessValuation),珠宝首饰(GemsandJewelry),机器设备(MachineryandTechnicalSpecialties),私人财产(PersonalProperty)和不动产(RealProperty)等6个方面的评估课程,每一项课程学习都辅以大量的案例教学与实践参与做支撑。金融资产评估理论与实践在企业价值评估课程中也有很好的体现。

三、金融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及课程建设现状分析

1.理论研究现状。通过中国知网以“金融资产评估”为关键词对2006-2015年期间发表的论文进行搜索,共搜索论文524篇,而同期以资产评估为关键词搜集的论文共计133399篇,可见,金融资产评估相关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成果数量极其有限。各年度数量情况见表1。从学科性质来看,论文主要集中在金融、投资、会计三大领域,研究成果侧重于对金融资产的特性、定价研究,而与评估实践紧密相连、具有实践指导价值的论文不多,这种现象既体现了金融资产评估的研究范围广阔及复杂性,也反映金融资产理论与评估实践的粘合度有待提高的现状。从来源数据库来看,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是研究成果的主要源,占研究成果的一半以上,其次是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而中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库搜集的文献仅占报纸数据库的15%左右,反映出当前金融资产评估领域的研究严重滞后于现实需求,研究成果少且缺乏前瞻性的、创新性的观点与方法,研究层次与水准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国外的研究成果来看,金融资产评估有关理论散见在投资银行、并购估值等著作中,运用google对financialassetvaluation/appraisal进行检索,也仅能检索到较为零散的理论知识。

2.我国高校金融资产评估课程建设现状。目前全国共有34所高等院校开设了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办学历史仅有10年,尚属年轻专业,开设金融资产评估课程的院校更是寥寥无几,课程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仍显不足。根据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中国科教评价网和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共同完成了2015~2016年度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排名,对国内部分高校资产评估专业课程设置情况进行统计,可以看到,金融资产评估仍属资产评估专业的前沿课程,仅有少数高校将其设置为专业选修课,绝大多数高校仅开设与其相关的课程。部分高校开设金融资产评估课程情况见表2。从国外的资产评估教育来看,英国和美国是资产评估教育的典范。英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已有百年历史,资产评估教育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高校设有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PropertyAppraisalandManagement),许多课程获得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RICS)认证。由于RICS在全球不动产领域评估的权威性,英国许多高校的资产评估专业发展多受其影响,开设的课程多与房地产、建筑、测量和环境相关,几乎没有金融资产评估类课程。美国的经济学本科实习的是通才教育,并不强调专业差别,在课程设置方面,资产评估并不是一门独立的课程,资产评估相关理论仅在accounting、financialmanagement等课程中有所体现。此外,美国的资产评估教育一直以职业教育为核心,在1976年以前从未进入过大学的学历教育,后来是在美国评估师协会的倡导和主持下,才逐步出现了评估协会和大学合作进行资产评估证书教育的形式。金融资产评估是随资产评估发展的市场需求而开设的一门新课,从课程体系到教学模式等方面都处于探索阶段,在教材、习题等资源方面比较匮乏。目前国内仅出版3本相关教材,发行时间较早(分别为2001年、2003年和2008年),许多知识点停留在概述层面且与评估实践的关联度不高。从金融资产评估实践来看,金融资产评估尚属评估机构的新兴业务,相关交易案例较少,这并不意味着市场需求不旺,而是与专业人才的匮乏密不可分,许多与金融资产评估相关的工作只能交由投资银行完成。总之,金融资产评估课程知识结构仍很不成熟,有很大的完善空间。

四、基于培养学生职业胜任能力的金融资产评估课程建设的设想

1.不断地凝练课程知识体系,将金融学与评估学的相关知识进行结合。目前我国高校教学中仍普遍采用以教为主的教学模式,学生在学习中只是被动接受,没有形成对本课程知识体系的完整框架,掌握的知识多为零散的、片面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在金融资产评估教学中应树立学生的全局观,在课程伊始针对本课程的特点并结合全球金融领域的发展让学生了解本课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作为新课程,金融资产评估并不是金融学和资产评估学两门课的简单叠加,而是从资产评估的视角对金融资产定价的再认识。该课程应是涵盖评估基础理论、金融单项资产评估、金融企业价值评估及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与处置等的知识体系。同时,金融资产评估课程兼具研究与实践类课程的特点,课程实务部分可借鉴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师协会(IACVA)的注册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师(CVA)资格认证课程的模式,使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互为印证,从而培养学生的学习、创新能力。

2.推进案例教学法在课程中的运用。长期以来,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授课模式一直主导大学讲台,这种以信息的单向传递、简单记忆或复现为目的教学方法忽视学生学习需求,导致学生学习成效很低,在培养学生职业胜任能力方面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案例教学法是近年来经一些院校实践证明的能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提高学习能力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其课程特点与案例教学法实施前提非常吻合。首先,随着全球金融产品的不断涌现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资产评估的研究领域越来越宽广,这些都为课程提供了丰富的案例资源。其次,资产评估本身属于新兴学科,实践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固定的框架和模式约束,案例教学中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案例教学的成效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第一个是案例的选择和搜集要具有科学性、实时性、代表性,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态势结合起来,要将案例与理论知识点系统有效地结合起来。第二要有认真设计的分析环节,使学生了解、熟悉、掌握分析问题的逻辑、思路,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了解、熟悉、掌握分析问题的逻辑、思路。第三在案例讨论中鼓励学生积极发言,提高学生的参与度。

金融资产的要素范文4

关键词:持有至到期投资 概念 范围 相关会计处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概念及其范围的界定

持有至到期投资,指企业有明确意图并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表现为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有无公开的报价通常被用来区别于贷款和应收款项。 衍生金融资产一般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进行核算,(但是如果衍生工具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关系中的套期工具的除外),企业是否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投资决策、持有意图等因素。

从上图可以看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但企业初始指定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后不得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不得再次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由此可见初始分类将直接影响后续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不同的分类对企业的利润影响也较大。

企业现在、未来的情况以及其他外在因素表明企业无法将该投资持有至到期,企业不得将该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来管理。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相关会计处理

例如,2010年1月3日黄河公司用闲置的资金从证券市场上购入长江公司于2009年1月1日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为5年期债券,债券到期日为2013年12月 31日,票面利率为5%,于每个次年的1月4日支付上年度的利息,最后一期利息在到期日和本金一并支付。黄河公司购入该债券的面值为1000万元,实际支付1005.35万元,另外支付了手续费为10万元,黄河公司管理层购入后决定将该债券持有至到期。2010年下半年长江公司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2010年年末预计该债券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930万元(该变动不属于暂时性的价值变动),2011年1月3日,黄河公司预计长江公司财务状况将继续恶化,黄河公司打算随时处置该笔投资,故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管理,此时该笔投资的公允价值为925万元)购入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6%,假定按年计提利息。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转换

企业在特定的情况或条件下,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如果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予以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该金额相对于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则企业在处置或者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本例中重分类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例外情况,表明企业违背了初始持有该资产的目的和意图。因此企业应当把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来处理。

正确把握金融资产的分类,持有至到期投资虽然计算有些繁琐,但只要理清思路,深刻把其中的关键点和相关的计算方法,按照以上步骤进行操作,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就变得相对简单了。

参考文献:

金融资产的要素范文5

关键词:利得;损失;概念;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会计处理

一、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及特征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财务报表要素分为六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利得和损失是利润和所有者权益要素构成部分。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由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利得和损失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利得和损失来自非经营活动,属于非经营活动的收入和支出,但由于两者都是边缘性或偶发性的业务所导致,因此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配比关系,这是其与收入和费用的根本区别;二是利得和损失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包括直接的变动(直接计入权益)和间接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后影响权益),而收入和费用仅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间接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后影响权益);三是利得和损失与所有者的投资和分配无关,属于企业经营活动收益的组成部分,并与收入和费用共同构成企业的利润总额,即利润=收入-费用+利得-损失。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和构成

利得和损失被划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分别计入所有者权益要素和利润要素。《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得利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得利或者损失。”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报的“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由五方面构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净额、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和其他。

三、“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主要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进行核算,根据其构成,本文将从以上五个方面浅要分析“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八条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价值余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或公允价值变动等)”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第二十七条规定,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有效套期,应按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借记“套期工具”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套期工具产生损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三条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四)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有关的所得税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二十二条规定,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原则进行处理。

(五)其他

其他方式形成的“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五条规定,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第八条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照确定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在行权日,应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按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2、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六条规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等,借记“累计折旧”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3、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或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金融资产的要素范文6

摘要:随着金融资产相关概念被引入新会计准则,给传统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带来了一些变化,如何准确把握这些变化,是会计账务处理是否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笔者结合对新旧准则的解读及多方参考,在此对金融资产的确认提出一点看法。

1引言

2006年2月,财政部了新会计准则,其中显著变化之一是对金融工具相关概念的引入。其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有我们以前在旧准则中接触过的,也有真正全新的交易和业务。此外,对于初次接触金融工具的非银行会计人员来说,会计准则和会计指南的规定并不十分详细,理解并准确把握其概念、确认与计量有一定的难度,对于那些对会计不是很熟悉的财务报告使用者来说难度更大,而且准确理解金融工具的相关概念是关键。由于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内容较多,笔者在此主要对其形成的金融资产进行分析。

2金融资产的涵义及分类

2.1金融资产的涵义

金融资产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金融资产的最大特征是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尽管金融市场的存在并不是金融资产创造与交易的必要条件,但大多数国家经济中金融资产还是在相应的金融市场上交易的。

2.2金融资产的分类

在1993年最新公布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中,从统计目的出发对金融资产作了以下分类:(1)货币黄金和特别提款权;(2)通货和存款;(3)股票以外的证券(包括衍生金融工具);(4)贷款;(5)股票和其他权益;(6)保险专门准备金;(7)应收/其他应收账款。

SNA中的金融资产;实际是按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资产负债表记录的这些统计对象所有金融资产和负债。对每一部门来说,资产负债表显示的是该部门为筹集资金发生的金融负债和该部门已经获得的金融资产,它提供了有关一个部门金融手段运用程度及该部门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所处地位的双重关系。

一般来说,根据金融资产的经济性质可以将金融资产分为:库存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垫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而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则根据对金融资产投资交易的持有意图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的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3金融资产的确认

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3.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1.1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主要指期权和期货。但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上述三个条件表明,交易性金融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企业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根据旧准则对长短期的划分,此处的短期也应该是不超过一年(包括一年);

(2)该金融资产具有活跃的市场,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根据这两个特征可以看出,旧准则中的短期投资如果仅仅是为了随时通过出售获利,则应当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3.1.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金融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应将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不应当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贷款和应收款项。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持有至到期投资具有以特征:

(1)持有至到期投资是非权益性的投资;

(2)在初次确认时即明确确定一直持有该投资到期才收回,除非有企业不可控制的原因使得企业无法再对该项投资持有至到期,此时应将其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该投资到期时收回的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可知,旧准则中的长期债权投资中准则持有至债权到期的应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此外,对于到期时间短于1年的投资,如果满足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其他条件,也应该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因此,旧准则中的短期投资如果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持有至到期,也应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3.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账款,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不应当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1)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企业所持证券投资基金或类似基金,不应当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账款的概念明确,确认相对容易。

3.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准则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1)贷款和应收款项。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指南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与前面三类金融资产相比,可出售金融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该资产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易于取得;

(2)该资产持有限期不定,即企业在初次确认时并不能确定是否在短期内出售以获利,还是长期持有以获利。也就是其持有意图界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之间。

(3)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能是短期持有,也可能长期持有,为了保持计量的一致性,因此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不同,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5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的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按长期股权投资形成方式或来源不同将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3)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投资是否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及控制的方式或者重大影响分为四类:(1)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2)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的投资;(3)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4)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式分为两类:(1)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结合前面对金融资产的分析及长期股权投资的不同分类,笔者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与金融资产的确认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长期股权投资在初次确认时即能确定将长期持有。笔者认为此处的长期为超过一年的期间;

(2)如果权益性投资目的是出于对被投资者的长期控制、共同控制或者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则该项权益性投资无论是否具有活跃市场和公允价值,均应按相关规定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反之持有意图并不是为了控制或重大影响,则应确认为相应的金融资产;

(3)对于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权益性投资也应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反之,对于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长期权益性投资应当考虑确认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