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分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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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分析

注册会计师分析范文1

论文摘 要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条件尚不理想,面临很大的审计风险。本文分析目前造成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较高的各方面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一、我国会计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的问题

1.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有可能导致舞弊审计中的风险评估出现目标定位偏差。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虽然变革了审计方法及其传统的审计理念,但同 时也给部分执业审计师形成了审计观念的紊乱,使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全力规避风险进而唯利是图。这是因为,按照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判断逻辑,如果被审计单位经 营失败的风险较低,即使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存在错报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卷入诉讼的机率也不会太高,审计失败的可能性比较小,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大规模费时费力、代价高昂的实质性测试显然是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这就必然形成会计师事务所将大量的精力用于研究客户的行业风险和经营风险,而对审计意见进行直接支持的实质性测试越来越少。世界各国的风险导向审计中都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比如,施乐公司按虚构的毛利率调节各子公司的销售成本,莱得艾德公司通过编造没有任何原始凭证支持的会计分录调节利润等等。这些会计舞弊手法手段并不十分高明,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所要求的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实施完 整的实质性测试,可能很多的财务舞弊案件都可以被及时发现或者得到有效制止。舞弊审计中的风险评估目标要定位于何处易存在舞弊,而不是仅仅节约成本和降低民事赔偿风险。

2.电算化审计的研究开发相时滞后。目前审计电算化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相对滞后于会计电算化。另外,由于审计工作本身的不规范,或者规范性的要求因未能得到重视而没有很好地执行,这也为开发研究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和应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带来了难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对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经济业务的企业进行审计时缺少计算机辅助审计环节,将为他们的审计结论意见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

3.现代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现代市场经济的显著特征在于不稳定性增强,公司为了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谋生存求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所进行的交易也日趋复杂化,经济业务的种类和性质也在不断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会计核算业务已经远远超出传统的财务会计的内容,也为审计带来了更多的困难。现代审计不仅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也包括对一些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既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又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运作效果进行评价,这些都会增加注册会计师做出正确的审计结论的难度,审计风险也就随之增加。

4.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的扩大。审计范围是一个渐大过程。早期的审计重点一般都放在处理现金的职员的诚实性上,没有对资产负债表的质量进行任何分析(Staub,1942)。后来,公司资金的周转主要依靠银行货款,银行要求申请货款者提供可靠的财务数据,对资产负债表加以证明,成为注册会计师20世 纪早期业务的主要部分。资产负债表审计扩大了审计范围,也扩大了审计责任(查特菲尔德,1988)。再后来,由于美国市场的萧条和崩溃,促使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产生,要求上市公司提交已审查过的年度财务报表,人们开始意识到审计责任的存在。此后,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通常成为审计的出发点,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观念也扩展到企业及其经营活动的全部,以及管理政策的诸问题,社会公众对审计的业务和责任的意识也急速增强。社会公众要求审计人员揭示出所有重大的差错和舞弊,并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作出评价,对企业在财务方面是否健康作出报告。有关这方面的信息不确定性很大,信息的风险很高,审计人员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难度增加,风险在所难免。

二、完善我国会计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问题的对策

1.国家要完善注册会计师相关法律规范。财政部应当就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积极与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协调,以保护注册会计行业的合法权益。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最为密切相关的 法律是《注册会计师法》,由于该法颁布较早,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对民事责任的规定相对薄弱,缺少关键的过错和因果关系要件;对法律责任的界定模糊等,补充完善《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规,在相关法律中增加保护注册会计师权益的条款,在法律责任对象、责任范围和责任程度等方面给予明确规定。从而保证注册会计师免受无谓诉讼的干扰。

2.注册会计师要坚持独立性,始终保持谨慎的职业怀疑态度。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其承担的是对整个社会公众的责任,这就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必须与委托单位和外部组织之间保持超然的独立关系,同时始终保持谨慎的职业怀疑态度,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执业,并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那么其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

3.分清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在与客户签仃约定书时,须写明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等内容,并对全部审计业务均要求管理当局提交一份声明书,以防止委托方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在委托方提供虚假证据,而由于其舞弊技术的高明并加以精心的掩饰,审计人员即便采取了标准的审计程序也没能查出的情况下,作为委托方应承担会计责任的依据。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此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关健在于怎样才能使其内容严密,不致于形同虚设。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应从保护注册会计师利益出发,不断地完善有关权利义务的法规,不断地与法律界沟通,使法律界能够认同审计责任的界定标准,帮助注册会计师反击那些毫无根据地扩大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诉讼,进而影响公众时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理解和认同。

4.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处理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规章和程序,指出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后果,并据此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个人及时进行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为每位员工建立职业道德档案,记录个人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及处理结果。

参考文献

[1]陈毓圭.风险导向审计的由来与发展.会计研究.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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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对策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得到一定的提高,但是仍然存在很大质量问题。相关部门在对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中发现,有多家事务所出具了严重失实的的审计报告,涉及金额之大,给社会和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些都说明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存在很多问题。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低质量的审计报告主导了市场,社会公众对高质量独立审计服务的需求不强烈,使得一些企业和事务所串通起来,进行财务造假,误导投资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已经查明的虚假的会计信息进行隐瞒不披露,和企业存在会计舞弊、造假而注册会计师没有查出来两方面。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现状分析

2012年,中注协继续组织开展对证券资格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此次检查以实施会计审计准则、巩固准则国际趋同成果为目标,加强对上市公司、金融保险机构、国有大型企业审计业务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等新业务领域审计业务的监督检查。中注协直接组织检查了14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38家分所,15个地方协会按照中注协的统一部署对33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进行了检查。检查中,中注协抽调检查人员110名,共检查了320份业务底稿,其中上市公司业务底稿72份,其他业务底稿248份;地方协会共检查了业务底稿184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注协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含1家分所)和14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惩戒。这次检查结果表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质量令人担忧。检查中发现有多家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经检查发现,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已经查明的财务会计信息虚假问题隐瞒未披露,另一方面没有查出会计信息存在的虚假问题,存在重大疏漏。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低下将会造成严重危害:损害会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客观、公正、中立形象,损害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破坏信用机制,导致企业信誉下降,误导投资者。

三、改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对策

(一)加快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体制改革,改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

完善执业环境,首先要进行注册会计师审计体制改革。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发挥其作用,通过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管理和稽查力度,防范会计事务所之间不正当竞争行,创造公平的执业环境。注册会计师协会还需要制定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建立完善的行业监管体系。只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够有效防范注册会计师审计违规行为。同时中注协应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制定评判标准来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

(二)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市场准入的监管,规范市场竞争,规范审计收费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市场准入的监管是指对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个人和机构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通过严格筛选,淘汰那些不符合给行业条件机构和个人,以确保其执业水平。由于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过多,容易形成恶性竞争;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对事务所的审查往往形式化,如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法人代表资格审查不严,导致整个行业水准层次不齐,审计质量根本得不到保证。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市场准入的监管,控制会计事务所的数量,可以提高整个行业执业水准,同时又可以规范市场竞争。

(三)控制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的控制可以从审计前、审计中着手。审计前,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作用,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单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文件,分清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谨慎选择客户是会计师事务所防范审计风险另一措施,选择管理较好的被审计单位,放弃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以及内控制度不完善的被审计单位;审计前做好审计计划,是控制审计风险的基础,通过分析审计风险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审计计划。审计中,审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执行,遵守相关的审计准则、规章和法律,要严格履行应有的审计程序,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怀疑态度;出具谨慎恰当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实施一系列审计程序后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结果,应当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报告应当谨慎恰当。控制了审计风险,审计质量也得到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会计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实现其审计目标、保证审计质量,而设置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人事制度和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等。完善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是保证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规范化、高质量的基础。会计事务所建立一个健全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需要有完善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和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注册会计师在负责某个审计项目时,应当执行全面质量控制政策和审计过程中适用于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并考虑整个团队人员的的专业胜任能力等因素;建立完善的监控程序需要授权专门的小组或人员执行内部监控,并且相关人员要保持一定的流动性;制度化的监控方案需要将监控的目的、范围以及程序等基本问题形成文件,并保证有效实施;同时建立一套反馈系统,规定在检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与控制执行人一起修订,然后由具备决策权的人员对质量控制方针和程序的进行修改。通过建立和完善会计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田光大.关于审计独立性的思考.财会通讯,2010(9):25

注册会计师分析范文3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形成原因;防范措施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含义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的经济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注册会计师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失真,从而产生审计风险。各个国家对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定义不完全相同。首先从国际上来讲,对国际审计准则的第二十五条解读,可认为,当一个审计工作人员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就可能出现审计风险,如果工作人员不能辨认出虚假信息的时候或者无法提供与之相适应的意见,那么就会造成审计风险的产生。其次从美国的相关审计准则上分析,美国的四十七号审计准则中提到,审计风险是审计工作者在工作的时候没有发掘出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信息所造成的风险。最后从我国的角度进行分析,我国对这些准则进行了完善,其中最新的准则指出审计风险指的就是相关工作人员在陈述财务报表意见的时候,可能出现虚假陈述的现象,这样就导致审计报告的失真。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分类

(一)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这跟国家的相关政策密不可分,是由国家对其进行宏观调控的,并且随着管理体制的变化而发生改变。而事务所在日常的工作中不可避免,它主要表现为两个主要的方面,其一就是体制风险;其二就是规模风险。1、体制风险。不同的企业具有不同的财产所有制制度,审计正是随着这一状况的产生而出现的。但是各个国家的所有制形式又是各不相同的,这和各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密切相关。对我国的相关制度进行分析,众所周知,我国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在当时,很多事务所都是国有企业,他们在工作的过程中几乎没有什么压力,因为在众多事务所中不存在相互的竞争力。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制度的转变,事务所的形式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陆续有合伙形式的事务所出现,这时候事务所的所有制性质就发生了变化,相互之间的竞争力也不断加强,那么审计风险也随着发生重大的改变,审计风险不断增加。2、规模风险。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中出现了很多事务所,这些事务所大小不一,服务种类和质量也是参差不齐。但是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就是数量非常多规模很小的事务所,这就导致在竞争中非常的激烈。(二)经营风险会计事务所在经营的过程中很难避免一些经营风险,这是由他们自身的内部管理体制所决定的。具体的经营风险如下:1、客户维护风险。公司为了要保持相对固定的客户群体,导致损失的可能性称为客户维修风险。每个企业都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客户群,但不同类型的企业形成不同的客户群体。有些取得胜利是赢在了服务很好,赢得了客户的很深的信任;而另一些人则依靠客户的不合理要求,维护。2、市场开拓风险。一个公司充满活力和生机的前提就在于要不停的去开拓市场。目前在我国出现了很多知名的会计公司,他们的工作重心就是不断的创新,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

三、形成审计风险的主要因素分析

1、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在审计的过程中,涉及到多种不同形式的审计方法,而这些方法的局限就极有可能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从相关资料可以看出我国的审计比较依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能避免所有的错弊内容主要侧重于企业相关的制度。这种审计方法存在很大的缺陷,这已经不能适。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计算机技术的普及,目前广泛使用的是计算机抽样审计方法,但是在这种审计方法对样本的要求较高,一旦样本不能很好的代表整体,审计风险必然产生。2、经济活动的复杂审计的风险与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复杂程度也密切相关,如果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很大,经济活动非常复杂,那么将会给整个审计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和不可控因素。导致审计人员得出结论的正确性难度增加,风险也难以避免。3、审计法规、制度不健全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活动日益复杂,为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然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应审计制度还不是太健全,导致审计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无法处理,有时,审计师不得不仅仅依靠经验进行审计,这不仅增加了审计的难度,也造成了不可避免的审计风险。4、注册会计师自身素质较低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在审计工作中至关重要,注册会计师的主观判断会影响整个审计的最后结果。我国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对注册会计师的约束较少,这就使得注册会计师在工作的时候有很大的任意性。一方面,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的知识结构、业务能力和经验未能达到应有的水平,加上继续教育的力度不够,使审计风险不可避免;另一方面,一些注册会计师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在审计过程中尺度较大,使得审计风险增加。5、对客户交易所处的外部环境缺乏了解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一般都涉及很多方面,只有了解实际情况才会对审计工作更加有利。企业是个十分复杂的机构,特别是大企业,管理的时候也十分麻烦,企业的管理层为了自身的利益很有可能会在账本上做手脚,如果审计人员没有了解这些情况,很有可能做出错误的判断。除此之外,如果管理层之间出现矛盾,也很有可能会影响审计工作的最终结果。这些都是审计人员需要考虑的,只有将各种因素考虑在内,审计人员得出的结果才是最接近真实的。6、审计评价不准确审计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层工作的评价。然而,由于一系列的操作标准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的不足,在审计过程中,审计评价会导致失真。例如,对审计事项的超范围评价,评价内容过空,评价表述太过分散,评价的依据不统一。

四、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防范

(一)审计风险的防范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审计研究,发展审计技术审计人员工作的过程就是搜集证据的过程,因为审计人员的审计结果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要不然就不能保证审计结果的正确性,只会增加审计风险。在收集审计数据的时候一定要使用相应的办法。提高技术水平与降低审计风险有着很大的关联,因此,加强对审计的研究,发展审计的相关技术是从审计理论上,对降低审计风险有效。2、加强审计规范和职业道德建设为了规范审计人员的工作,我们首先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严格要求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这一点要从人事部门抓起,规定他们在招聘的时候要注意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这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必须保证审计人员坚持职业道德。第二,制定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标准,我们要制定一个合理的操作说明书,并不需要特别仔细,只要有大致的提纲就可以,这样工作人员在工作的时候只需要按照说明书上的步骤进行操作就可以了,这样可以减少工作人员的人为出错率,降低了审计风险。3、制定同业互查制度同业互查制度顾名思义就是同行业的互相检查,这样更加有利于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同行业都是相互竞争的,消弱他人就是壮大自己,所以同行业之间互相检查就会非常严格,专挑别人的毛病,但是反过来,促使会计事务所工作更加规范、认真仔细,这样良性循环下去对整个审计环境是十分有利的。如果这个制度能够顺利执行,我国的审计工作就会更加规范。

(二)改善审计界的环境

提高审计环境。降低审计风险必须切断政府部门和会计公司的利益,确保人员,会计公司的财务,业务和实名与政府脱钩。如果出现政府官员勾结会计事务所的事情,一定要从严处理,因为如果这样的风气不加制止,会计行业的环境永远都不会改善。除此之外,会计事务所也要加强自我控制,严格要求自己,重视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之前,一定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不能盲目的工作,这样就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除此之外,我们还应了解客户的组织机构,业务范围,经营管理现状,并对客户内控制度及行业管理,政府调控情况取得较为全面的认识。

(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自身的质量控制

社会审计组织的建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即一个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要拥有一定数量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和必要的财产、资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大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这也是减少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很大的因素。综上所述,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很多,但只要找到这些原因,并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王建勋.防范审计风险之我见[J].财税与会计,2001(7)

[2]俞卫国.浅谈审计风险的形成因素及防范对策[J].江西财税与会计,2001(6)

[3]王军波.略论审计风险控制[J].事业财会,2002(9)

注册会计师分析范文4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因素分析

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出具审计意见时所展示的独立性,具体包括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近年来,涉及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诉讼案件逐渐增多,而且愈演愈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而判别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了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不作充分披露,出具不实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导致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因素较多,需要进行分类分析。

(一)公司治理失衡

现代公司实行两权分离,产生委托关系,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目标不一致,经营者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使其会计报表出现虚假信息或重大错报,但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未能查出被审计单位的这些错误、舞弊和违法行为,而给第三者或其他有关各方造成经济损失,就有可能遭受他人的控诉,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该可以将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误、舞弊和违法行为查出来。但由于现代审计是以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的抽样审计,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对被审计单位的每一项经济业务进行详尽审查,只能采用抽样审计的方式,这样就必定存在一定的风险。在此,必须分清其结果是由经营失败还是由审计失败引起,关键在于看未能查出错误的漏报的原因是否源于注册会计师自身。

(二)注册会计师专业素质与道德风险

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职业判断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在执业过程中没有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或者由于违约、过失和欺诈等原因,致使客户或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注册会计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必须对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有一个准确的把握。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注册会计师同样是一个理性经济人,在其工作过程中由于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而出现道德风险。许多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薄弱,事实上并非如此,注册会计师在实施相关业务时都考虑过了其收益和风险的因素。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并未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需强制执行的执业最低标准,在执业的过程中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全凭注册会计师个人的自觉行为,很难遵守职业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

(三)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

首先,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目标向多元化发展,既为经营管理责任服务,又为经营决策服务,从而增加了对会计信息解释的可争议性。市场经济中经管责任的关系人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也成为具有双向约束力的约定权责关系。这种平等权利,既给了受托方自主处理会计信息的机遇,也增强了委托方要求获得合理保证的会计信息的需求。这就给会计信息的理解冲突埋下了伏笔。解决这些审计风险的最有效方法,就是依靠法律手段来调节双方的理解冲突。其次,证券市场的发展使得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关系变得极不稳定,双方关系的建立与解除,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会计信息的反映内容。再次,市场经济即为法制经济,法律地位的平等表明了受托方与委托方具有相同的经济权利。当对会计信息的理解发生冲突时,双方不再依据行政权力与级别,而更多的是依据法律条文来处理有关的争议。由于权利的保障及法制的完善,使得各方都有了依法自卫的勇气与能力。因此,运用法律手段来词节会计信息处理与理解的冲突。由于外部环境的改变,使得现行各种法律中涉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条文存在不少矛盾,标准不一,导致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复杂化。

(四)相关制度不完善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是一种行业规范,不能将其作为注册会计师规避法律责任的依据,判断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不能依据审计准则。我国财政部只是对审计准则做了些和修订,并未明确将其作为一种法律加以实施。 从法律角度上讲,审计报告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为的一种结果,评价其真实性、探究其偏颇的原因,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问题,决不能简单草率地以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这样的标准来判别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正确区分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法院判决尤为重要,这些法律责任,从理论上似乎很容易分清,也十分明确。然而,在具体案件中错综复杂,相互交叉,不易划清。在诉讼主张和判决中,对注册会计师承担何种责任,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环境的不断改变,在对会计信息的不同认识而产生的法律冲突中,有关民事纠纷的问题最多。可是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规定恰恰最不完善。实际当中,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大多都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很少有民事责任。同时我国相关的法律也只是规定了事务所应进行民事赔偿,而对注册会计师个人的处罚没有做出规定,这对注册会计师的约束力就大打折扣。西方等发达国家的会计师事务所都是合伙制的,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一旦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可能由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倾家荡产。

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措施

(一)调整补充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使相关法律协调一致,明确界定范围,避免在法律诉讼中对法律依据的分歧与争执,使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减少由法律依据而引起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风险。独立审计准则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手段和技术方法的质量标准,它应该成为法庭判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但司法人员在审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案件时,主要依据一般法律,对审计准则考虑甚少,因此要确立独立审计准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增加保护条款,免受无谓诉讼。可以> !

(二)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管理

注册会计师是否具有过失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了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必须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明确委托范围是明确工作范围和责任,会计事务所不论承办何种业务,都要按照业务约定书准则的要求与委托人签订约定书,减少与客户之间的期望差距。在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或委托合同时应当列明委托条款,阐明委托目的、提供的服务、所提供的数据的性质及来源、报告向谁提出等。美国同业复核制度在改善会计事务所质量控制系统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我国也可以考虑引入同业复核制度,对于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质量和社会可信度具有很大的意义,进而促进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可以通过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防止或减少诉讼失败时会计事务所发生的财务损失。

注册会计师分析范文5

行为学是运用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及其他有关学科理论来研究人类行为一般规律的学问,它使人们了解人的外在行为的心理机制,为其他学科提供了新的研究方法。从行为学角度分析舞弊成因,最具代表性的是伯洛格那等人提出的风险因子理论。风险因子理论认为,舞弊是由诸多因素(因子)综合影响而成的。主要因子包括:一是舞弊的机会,指舞弊者实施舞弊的外在环境,如内部控制失效、惩罚措施缺乏、对舞弊者威慑力弱化、信息不对称等。二是动机,指舞弊者实施舞弊的内心活动。如舞弊者因还债或赌博而贪污。三是道德品质,指舞弊者的思想品德。它与个人的内在特息相关。虽然贪婪等不道德品质不一定排斥好的结果,但对这类因素不加控制,将扩大舞弊的可能性。四是发现舞弊的可能性,指舞弊后被察觉的概率。这主要取决于制衡机制是否完善。五是惩罚的性质与程度,指对发现的舞弊予以惩处的形式及程度。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舞弊的动机与机会

应该承认,注册会计师追求个人利益的动机是正常的,人的本性会促使其追求快乐与享受。注册会计师追求经济利益的动机应该得到社会的承认,认为注册会计师“必须”保持“超然”独立性只是人们的美好愿望,注册会计师并非不食人间烟火。我们要做的不是否认舞弊的注册会计师的正当和必然需求,而是应采取措施将他们追求利益的行为纳入合法与合理的范畴。注册会计师存在不同的需要结构,如注册会计师有受到尊重和自我价值实现的动机,也有安全保障的需要。当安全受到威胁时,注册会计师会在保持独立性和进行协同舞弊中选择后者。

动机是由需要转化而来的,在转化过程中,价值观起着重要作用。价值观是人对周围客观事物的总评价和对人生的基本看法,它决定了人对事物的取舍。尽管人的行为是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但利益的内容不同,行为也有所不同。价值观是影响审计行为动机的一个重要因素。

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动机可分为谋求经济利益的动机和实现精神需要的动机两个方面,一般来说,后者有助于实现其社会价值。我们不能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基本生活无保障的情况下实现社会价值,当然也不许其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要将其实现社会价值的行为统一于谋求自身经济利益的行为之中。

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舞弊除了具有动机,还要有恰当机会。就上市公司的审计而言,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需有特许资格的限制。这种资格准入制度在经济学上是合理的。

在完善的市场机制环境下,会计师事务所应该“优胜劣汰”。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不成熟阶段,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无法实现对注册会计师的有效选择,政府干预便有了合理的理由。“市场准入资格限制”是一种“门槛”,是管理机构对市场失灵做出的必要反应,是一种人为管制。它使社会公众不花费社会资源对审计服务质量进行度量,而又能在一定程度上识别审计服务质量的高低,使审计机制能得以顺畅进行。这种格式化契约安排,既可以保证注册会计师质量严格的均一性,又可以减少交易费用。这便是对注册会计师资格确认的经济学描述。

我国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的管理,总的来说,门槛是逐步提高的,如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实收资本、年度收入、风险基金或职业责任保险和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及其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不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在进入市场一个时期后,事务所缺乏有效的竞争和优胜劣汰机制,监督和处罚机制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年检制度流于形式,容易导致资格成为一种终身制。

持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基本上是承传的。在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不成熟阶段、各种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由政府出面以行政手段对注册会计师在证券市场的供给加以限制,是基于这样的初衷:其一,尽量使那些无力执行证券业务的事务所远离证券市场。其二,由于市场中供给者的数量受到严格控制,使得对他们的分别监管变得相对容易,减少了监管者的难度;其三,事务所在取得资格时需要付出成本,而资格的丧失则面临巨大的利益丧失和名誉受损,有助于提高事务所执行证券业务时的违规成本。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舞弊的道德因素

道德是社会为了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所提倡的行为规范的综合。注册会计师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义务。基于公众的信任,这个职业才有自己的生存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审计责任关系中,不仅存在着“股东――管理当局――注册会计师”的显性契约,而且存在着“社会公众――财产管理者――注册会计师”的隐性契约。正是这种双重契约使得注册会计师的社会人角色更加地突出和重要。如果职业道德受到侵蚀,审计职业本身的存在将受到威胁。

既然道德会危及到审计职业的存在与否,那么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何还会弃职业道德于不顾、置审计质量于不管呢?“囚徒困境”可以解释此问题。

“囚徒困境”属于博弈论范畴。“囚徒困境”的内含是,如果所有的人都遵守道德规则,大家都会得到利益;如果绝大多数人遵守道德规则而极少数违反,那么极少数人会在损害多数人利益的基础上获得更多的利益;如果大家都不遵守道德规则,那么,大家的境况都会很糟糕。

注册会计师在面临保持独立性和协同舞弊的行为选择时,是存在“囚徒困境”问题的。如果所有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都遵守职业道德,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公正的意见,那么整个行业的形象将得到提升,注册会计师既可获得自身经济利益,满足自我需要,也可实现社会价值。但是如果少数注册会计师违反职业道德,实施审计舞弊,以获得不正当收益,受此影响,多数以至所有从业者置职业道德于不顾,那么,整个审计职业就会丧失公信力,失去存在的意义。

要解决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囚徒困境”问题,就应注重对其行为约束和道德约束。对于协同舞弊的注册会计师而言,行为约束和道德约束的目标就是促使注册会计师保持应有的独立性。独立性包括实质独立与形式独立。实质独立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形式独立性有助于取得他人的信任。“囚徒困境”中的决策者有可能提高对对手保持独立性的信任度,在相信对方会做出和自己同样的道德行为、出具正确的审计意见时,决策者会选择保持独立性,而不会选择协同舞弊行为,从而避免非理性化结果的出现。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舞弊被发现的可能性及发现后受到惩戒的程度

审计的产品是审计报告。从形式上讲,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差别,都是依照审计准则形成的;但实质上,不同会计师事务所所提供审计产品的质量是有差异的,甚至差异是巨大的。审计产品使用者限于其能力、成本等因素难以对审计质量进行准确评价,尤其是社会公众,更是无法对审计产品质量加以直接评价。我们至今尚未发现强有力的实证证据证明“审计产品的质量差异应该能被审计产品使用者所察知”,也就是说,信息不对称使审计市场难以像商品市场一样直接向使用者传递产品质量高低的信号。对于审计质量,主要有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证监会等方面所进行的行政性质的监督或监管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自律。这种监督和自律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监管主体之间缺乏协调、监管手段乏力、处罚标准不一,未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不能保证监督或监管的全面性和系统性。财政部2003年8月对全国百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对于“当前不同政府部门对CPA行业监管中最为主要的问题”,78.26%的事务所认为存在多头监管,59.78%认为存在重复检查,58.7%认为检查部门标准不一,33.7%认为处罚标准不一,平均一家事务所一年要接受3至4个政府部门的检查。在这种背景和环境下,对于注册会计师审计舞弊问题,其发现的可能性是较低的。应该说,较低的舞弊发现率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舞弊进一步发生的原因。

对于发现的注册会计师舞弊行为,应采取措施进行惩戒。惩戒的目的就是威慑、制止和预防犯罪。一般来说,加大惩罚程度能够降低增加犯罪者的犯罪成本,从而降低犯罪率。但并不是惩戒的力度越大越好,否则,会事与愿违。就我国目前对于注册会计师舞弊的惩戒程度来讲,似有过轻之嫌。我国针对注册会计师舞弊行为,监管部门主要采取警告、暂停执业、罚款等行政方式,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较少。根据1993年到2002年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公告,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中,没收非法所得、罚款、警告、通报批评和内部通报批评占绝对比重为85.72%,总罚金4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总计380万元,较为严厉的处罚包括撤销证券业务资格和暂停证券业务资格,仅占14.28%;对注册会计师的处罚中罚款、警告、通报批评和内部通报批评占80.46%,而市场禁入、撤销证券业务资格和暂停证券业务资格只占19.54%。另外,尽管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但是“只对已被证券监管部门做出生效处罚决定的案件进行”、“不接受集团诉讼”等前置条件的存在使得注册会计师被诉讼的风险还是很小。可见,单一的行政处罚手段降低了法律的威慑效应,在某种程度上使参与舞弊的注册会计师们怀有侥幸心理,纵容了注册会计师的舞弊行为。

另外,由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主要采取有限责任制,多数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仅为几十万元,再严重的舞弊行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也不会从经济上受到重创。中天勤的合伙人戏称“十八天后又是一条好汉”,受到行政处罚后带着业务又投奔了新的会计师事务所。湖北立华先后为活力28、康赛集团、湖北兴化、兴发集团和幸福实业等五家上市公司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解散不久又成立了新的事务所。据有关资料统计,从1981年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至今,有关方面对从业人员实行“终身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处罚的,不过10余人。由于监管力度严重不足,违规的风险和收益极不对称,对违规者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虽然管理舞弊是注册会计师审计舞弊的前提,但这不应该成为注册会计师放弃最后一道防线的理由。惩戒注册会计师造假需要加大处罚力度,以起震慑和防范作用。

四、结论及建议

综上所述,笔者得出这样的结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活动中基于满足特定的利益需要,并将需要转化为动机,在机会、收益、舞弊被发现的可能性及发现后受到处罚程度等因素整体许可的前提下,舞弊由此产生。针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舞弊问题,笔者提出下列建议:

(一)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舞弊被发现的可能性。其主要措施是有关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监控部门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审计舞弊监督检查的制度及拒绝审计舞弊的利益保障机制,如优化监控覆盖面、监控时间、监控方式、监控结果的处理,对拒绝协同被审计单位进行舞弊的注册会计师应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等。

(二)减少道德低下或有违规记录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机会。其主要措施如限制其市场准入甚至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不分派其执行审计风险较高的审计项目;或通过培训等途径提高其道德水平以使其符合执业标准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分析范文6

一、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自1980年恢复审计制度以来,对审计风险的认识主要分为三个阶段:(1)对审计风险认识的初期阶段(1980年一1991年)。在这一阶段注册会计师几乎不承担任何风险,其主要任务是实现自身的发展,并且也顺利地渡过了谋生存的第一关。(2)对审计风险的初步认识阶段(1992年-1995年)。在这一阶段我国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律文件,这不但标志着对审计风险认识的加深,更为判定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提供了初步的依据。审计风险的主要来源开始由职业内部转为职业内部和外部。(3)审计风险研究的纵深发展阶段(1996年-现在)。在这一阶段,我国对审计风险的形成、性质、特点等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在借助现代审计风险模型的基础上,加之有效的定性分析,已能比较合理的控制审计风险。但是与不断发展的实践相比我国审计理论研究至今仍不成熟,特别是对于审计风险及控制的研究。在各类关于审计的书籍中论述审计风险的篇幅很有限,很多都是把它做为某章的一节简单介绍,很难对其有深入的了解。现有的关于审计风险的认识散见于各审计杂志和刊物,并且仅限于定性,多数呈现出就风险论风险的局面。因此,深入研究审计风险,特别是对于审计风险的定量分析以及控制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目前,许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风险控制还非常薄弱,往往缺乏必要的审计风险意识和控制管理措施。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事务所的审计风险控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审计业务文书不规范。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业务文书不但是审计工作成果和质量的最终体现,同时也是审计风险的重要载体。审计业务文书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审计风险的控制。

(二)会计师事务所体制不当。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发展的时间还不长,在体制方面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我国可以设立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和有限责任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现在我国大约有90%的事务所采用有限责任制。合伙制这种形式,由于它的实质是会计师以无限责任的形式承担业务失误或作假所造成的风险,相当于以自己的损失来担保业务的质量和真实性,因此可以弥补有限责任制的一些不足。但是合伙制的缺点也很明显,由于连带责任的存在,各合伙人不仅要对自身的行为负责,还要在一定程度上为其它合伙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事务所的稳定,同时由于事关切身利益,也可能由于过于谨慎而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因此。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这两种体制都不是很合理和适用,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审计风险。

(三)注册会计师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我国,注册会计师风险管理制度存在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风险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或不执行。存在此类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虽然对审计风险有一定认识,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但在实际业务中执行极为不力,甚至不执行,致使制度形同虚设。这种“有法不依”的状况与无审计风险管理制度没有多大区别,要使审计风险得到很好的控制是不可能的。

第二,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对审计风险加以重视,并懂得回避风险,不再单纯地追求客户规模的扩大,并在接受委托时对客户进行必要的选择。但对审计风险进行管理的手段还是不系统的、零星的,如对风险只是简单评估,只涉及了部分风险因素,没有科学的评价和控制等等。

第三,对潜在风险重视不够。审计风险具有潜在性、复杂性。风险管理不仅应当对大量有规律可循的风险进行管理。还应重视新的潜在的风险。而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多重视前者的管理而忽视了后者,导致审计风险管理出现偏差,从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第四,风险管理的执行缺乏一致性。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经常对不同的企业实行差别对待。如对大企业比较重视,而对中小企业重视不够:对上市公司相对重视,而对非上市公司重视不足。实际上。不论企业规模大小同样存在风险,这种对不同企业的区别对待会影响审计风险的管理。并且注册会计师对大企业的内部控制的过分信任会影响对风险的评估,亦会降低审计工作的质量。

风险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普遍地存在于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他们往往忽视了审计风险,置审计客户的信誉和管理水平于不顾,也不考虑其自身可能遭受的损失,为了取得更多的业务收入,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的扩大,对审计业务基本上“来者不拒”。因此,产生审计失败是必然的。 (四)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不高。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灵魂,它的缺乏影响审计风险。独立性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独立于客户和其他单位之外,与客户和其他单位免除任何利益关系。以客观、公正的原则和立场分析、判断和处理问题。但由于非审计服务因素的存在,使得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受到负面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很难保持在精神上的超然独立,使得审计的服务质量让人质疑,势必会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五)审计工作计划编写不严格。《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规定:编制审计计划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总体审计计划就包括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了解、重点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的关注、审计小组的组成及人员分工、对专家工作的利用等内容,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经常服务的常年老客户,出于对他们的信赖,并不编制完整的审计计划。这样,当这些客户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和发生重大的交易事项时。就无法引起事务所的足够重视,一些事务所甚至对新客户也不编制严格的审计工作计划,这样造成的后果可能会更严重。

(六)分析性复核没有被执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一分析性复核》规定,分析性复核是指注册会计师分析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包括调查这些比率或趋势的异常变动及其与预期数据和相关信息的差异,分析性复核在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和审计报告阶段都可以运用,在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过程中,长期以来几乎都没有执>

:请记住我站域名/ (七)审计费用较低。审计费用较低是制约我国注册会计师业发展的因素。审计费用较低,会计师事务所就不可能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去审计某一个项目,审计质量就不可能提高。而且,为了揽客户。事务所之间不惜竞相杀价,压低收费。这些行为的存在,说明我国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较为淡薄,光想到怎样赚进来,没想到将来会赔出去。我国大多数城市的财政机关都为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最低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一般以资产或资本总额等指标为参照,而很少考虑客户的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等因素。因而,往往同样规模的客户,审计人员苦乐不均,从而也增加了审计的风险。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控制对策

(一)改进法律条文,制定相关准则

  2010年9月1日,国家审计署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并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审计准则》共包括七章内容。重点对如何进行审计计划安排,如何有效开展审计现场实施工作,如何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和明确审计责任进行了规定。新《审计准则》是适应新时期我国审计环境新变化而从行为上全面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通过明确职业标准来客观评价审计工作质量,也是各级审计机关制定审计业务操作规程的基本依据。新《审计准则》的颁布,对促进审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因此,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进而整体上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应该需要从整体上提高相应的法律风险水平,制定更加完善的审计准则,包括对举证责任的修正、赔偿风险的提高以及诉讼条件的放宽等,从而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社会责任感。

(二)形成合理的会计师事务所体制

目前,在世界各国所有的不同的组织形式中,有限责任合伙制是当今注册会计师职业界普遍采用的一种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兴起于90年代。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既融入了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优点,又摒弃了它们的不足。在这种组织形式下,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合伙人对个人执业行为造成的结果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之间不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实行有限责任合伙制有许多优点。首先,这种形式与有限责任制相比,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违规成本,促使注册会计师增强了风险意识,提高了其规避风险的能力。其次,这种形式与合伙制的形式相比,其合伙人不必为别人的错误或舞弊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后顾之忧,也比较合理,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稳定与发展。因此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和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两者优化组合的结果。它体现了广大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要求,是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扩大规模的组织形式。但是进行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改革是一个漫长的逐渐的过程。首先重要的一点是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法》是唯一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各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的法律,但它只规定有限责任制和合伙制这两种事务所组织形式存在。因此,还需要建立有限责任合伙制相关的法律规定。其次就是在有限责任合伙制的组织形式下,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合伙人对个人执业行为造成的结果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之间不相互承担责任。这就存在各合伙人之间责任的明确问题。现实中,可能会存在责任划分不清的现象。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体制改革,就能以一种更合理的形式存在,拥有一个健康发展的审计风险管理主体将有利于审计风险的控制。

(三)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社会审计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客观、公正、独立地执业,而高素质的执业人员是保证执业质量的关键。

(四)严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

在生产制造企业里,产品的质量是企业制胜的关键。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严格的质量控制也很重要。审计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提高内部质量控制,相应的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提高将会减少审计风险,有利于审计风险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质量控制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和程序。质量控制政策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采取的基本方针和策略:质量控制程序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贯彻执行质量控制政策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事务所应该综合各方面因素,建立比较有效的制度约束机制,建立事务所内部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五)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威胁,会加大审计风险,能够保持注册会计师超然的独立性,也是审计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注册会计师要保持审计的独立性,不仅要保持其形式上的独立,也要保持其实质上的独立。每个会计师事务所都应该确定相应的政策和程序,以使会计师事务所能合理的保证所有的人员符合独立性要求。为了保持应有的独立,注册会计师必须具有诚实正直的品质,并拒不受任何与客户及其管理当局或所有相关的经济利益的影响。

(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意识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意识要贯穿于整个审计计划过程中,从业务委托到出具审计报告,都要加强审计风险的意识。(1)业务承接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存在着签约的风险。要避免签约风险,注册会计师要对被审单位有深入的了解。(2)审计执行阶段。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执行阶段,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对容易引起风险的关键领域应该实施严格的监控。(3)审计报告阶段。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阶段,主要是考虑出具何种类型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主要有四种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一般来说,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审计风险大,而发表其他类型的审计报告的审计风险相对较小。注册会计师应该根据所发现问题的一严重程度以及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构成影响来判断审计意见的类型,而不能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勉强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只有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并对审计风险引起足够的重视,把对审计风险的管理当作与个人切身相关的事情,才能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七)充分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

分析性复核程序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起着很大的作用,注册会计师如果不适当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则可能会增加审计风险甚至导致审计失败。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各个阶段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具体包括:第一、在审计计划阶段,帮助确定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第二、在审计实施阶段,直接作为实质性测试程序,以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第三、在审计报告阶段,对会计报表进行整体复核。

(八)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

要规范审计收费,首先要了解审计收费的构成。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一般包括三个部分:第一、产品费用,也就是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所需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