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的意义范例6篇

科技创新的意义

科技创新的意义范文1

关键词:知识;经济;发展;创新

一、知识经济对科技创新发展的要求

邓小平曾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科学技术正是知识经济的一部分。与当今大数据时代中数据的急剧更新相对应,科学技术也需要不断更新。作为个人,要活到老学到老,不断学习各种新出现的文化知识,否则就会明显地感受到社会生活的不便利。以电脑和汽车为例,这些二十年前还比较少见,如今随处都是,不会驾驶技术或不会电脑操作都会给生活带来许多不便。作为企业则更为明显,企业更要在技术上、生产经营模式上不断创新,否则,企业依照原有的模式必定不能和当代的知识经济相融合,企业几十年前甚至几年前的生产经营模式很快会体现出和当下社会相排斥的部分。知识的更新会推动技术的创新,正如所讲的,“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当今时代下,创新不再是一种独立的活动。创新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环节,从知识的提出,到与技术相结合的开发,再到商品的生产以及其大规模的产业化,每一个环节都成为整个创新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与创新的各个环节相对应,分别要求科研部门、企业和政府部分共同合作,实现从知识创新到技术创新的转化,从而推动经济创新的发展。具体来说,新知识的提出需要科研队伍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从而为生产制造奠定理论基础。而从理论到实践的转换则需要科研人员和企业的生产制造人员共同合作开发,直到生成产品。最后,商品的大规模生产需要企业联合制造商,而最后的销售则需要企业多和政府打交道。这样全套的开发生产销售过程形成了完整的新机制。

二、建立良性科技创新体制

结合我国的国情而言,我国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全球化的纵深推广给我们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和一个极力寻求民族振兴的国家,我们更不能落后,必须在当下的境遇中迎难而上。当今信息更新迅速,科技创新更是日新月异,从理论提出,也就是科技创新,到产品开发的过程越来越迅速。每个国家都力争在各个领域获得领先地位,而这需要科技创新的不断推进和更生产力的迅速转化,只有这样才能占据制高点。我们中国要想在未来的科技竞争和经济战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必须在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当然,科技创新不仅包括高科技,同样还有工业和农业的创新。对于如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科技创新体制,我们要从政府和企业与科研部门的关系入手,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创新的联系,从而提高我国理论转化为实际的速度和效率。

1)科技和政府的关系。就目前的状况而言,科技和政府的关系十分紧密。但是最初科技的本身独立的,与任何其他领域无关。由于科技在一个国家的生产生活中扮演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政府逐渐插手科技的发展。在我国,科技和技术是分别独立的两个部门。科技创新主要依靠国家扶持的研究机构和高校等,最终获得的是理论成果。而技术创新则主要由企业负责,最终获得的是产品。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相关的主体虽然最后都由政府统辖,但是二者的脱节依然降低了从理论到生产过程的效率。这首当其冲要求政府作出改变,政府不能再像之前一样对科技和技术掌控过严,可以给企业各研究机构更多的自。其次,政府必须加强立法对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成果予以保护,否则,长期松弛的管理可能使得相关人员失去探索创新的积极性。最后,政府要建立良好的机制,给相关人员提供更好的创新工作学习环境。政府最终应该起到统摄的作用,应该在宏观的角度进行操控,而不应该事事俱到,从而拖累了其下各个环节的效率。当然,政府在科研和企业遇到困难时,要伸以援手,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势,让各个环节能够拥有更好的环境。科技创新至关重要,它是技术创新以及各个环节创新的基础,需要我们花足够的精力和金钱去经营发展。

2)科技和企业的关系。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核心的经济模式,而企业正是实现知识转向经济的主体。作为企业,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科技开发和产品销售,而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正是科技开发。这需要企业和研究机构建立紧密的联系,通过自己的团队,迅速将最新的科技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然后迅速占领市场。这对企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方面,企业必须尊重并重视科技成果,组织队伍进行有效的技术开发,对新产品进行充分的研讨,这需要企业有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识。另一方面,企业要对产品的销售进行开拓,争取更广阔的市场,获得更多的融资,从而使得企业有实力对产品科技进行实时更新。值得注意的是,在科技创新向技术创新转化的过程中,中小微企业所起的作用并不逊色于大企业。由于中小微企业本身就有的灵活性,只要资金和人才到位,就可以迅速投入新产品的开发,不需要瞻前顾后。当然,大企业在大规模的生产和产品开发方面自然更具优势,一定程度上是中小微企业无法比拟的,只是我们不应该忽视中小微企业。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我国,国有企业因为政府的特殊优势,容易产生中规中矩不求创新的倾向,这会导致企业在市场经济的角逐中逐渐失去市场份额,从而造成亏损。针对这个现象,政府应该组织立法,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创新,使它承担起市场中的领头羊作用,切不可因循守旧。因为国有企业占据了较多的资源,容易导致一些民营企业占据明显的下风。所以政府应该鼓励一些高科技人才加入民营企业。另外,我国对于民营企业一直是鼓励的态度,政府可以继续完善各种制度,降低民间投资门槛,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使其有基础有能力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科技创新的意义范文2

与目前的大多数国有企业相比,民营科技型企业之所以能够较好地解决责任和激励问题,关键在于他们主要体现在经营机制方面的制度的相对优越性。当然,目前的民营科技型企业也并不是完美元缺的,其本身发展也是不平衡的,而且也确实存在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但从总体上讲,国有企业确实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值得借鉴的东西,特别是在由制度所决定的责任和激励上。

在经营机制上,民营科技型企业最重要的特色就是国家科委在1992年召开的全国民办科技系统工作会议上概括的“两不”、“四自”、“四权”。“两不”就是不用国家的编制和不要国家投资,这就避免了计划式的行政干预。“四自”是指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这进一步为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奠定了基础。“四权”的含义是,在重大问题上的独立自主的决策权,随着市场变化的自主经营权,择优录用的人事权,以及按贡献大小的分配权。显见,这是一套解决“责任”和“激励”问题的有效制度。这种机制,即强化了企业的责任意识,又刺激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从而使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在此,我们首先给出我们所阐明的上述关系的基本轮廓。以此为基础,来阐明制度创新在促进民营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机制形成中是怎样起作用的。

1 “两不”??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的基本前提

不要国家编制、不要国家投资,这就使民营科技型企业从一开始就基本上摆脱了政府的行政干预,从而在国家宏观上还是计划经济的大前提下,能够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率先走向市场。既然民营科技型企业不要国家的编制,不管它是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其成员就不再是受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其升迁等前途命运的所谓正式职工,他们的命运要靠自己去把握;既然没有国家的投资,也使他们摆脱了和政府之间的纯粹依附关系,遇到问题找市长,在这类企业中不灵了,市场才是他们的真正衣食父母。不管是承包也好、租赁也好,或者其他的经营形式也好,他们都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换得企业的持续发展。显然,经营这样的企业,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是不行的。对于他们,根本不存在经营不好换个单位仍然平平稳稳做官的可能。“两不”摆脱了他们对政府的依赖性,也使他们获得了极大的自主性,也才使“四自”、“四权”成为可能。因此,我们说,“两不”是使新机制得以运行的基本前提。

2 “四自、“四权”与企业的责任意识

责任是与权力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当要求企业负有一定的责任时,也必须赋予他一定的权利。国有企业的领导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他们并没有获得在企业中应该行使的足够的权利有“直接关系。既然一切事情都不能够独立自主,那么,出了问题由他们负责显然是不公正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做出的,但却由企业来具体执行,而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并不负决策失误的责任。至于人事方面的权利、投资的权利,企业更是做不了主,甚至企业没有辞退不合格的员工、罢免不称职的干部的权利。这就造成了似乎谁都在管,到了关键时刻,却不知道应该由谁来负责的奇怪现象。

民营科技型企业的经营机制基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以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基本宗旨,企业实际上拥有了在重大问题上独立自主的决策权、择优录用的人事权、随着市场变化的自主经营权、以及按贡献大小的分配权。有了这样一些权利,企业实际上已经独立承担了企业稳定发展、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因此,民营科技型企业领导者的责任感普遍优于国有国营的企业。由于他们失去了对政府的依赖性,因此,这种责任感又必然激励他们走技术创新的道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的要求进一步约束他们,对企业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企业的命运是和自身的命运密切连在一起的。要使自己的技术创新获得成功,必须实现决策的科学化;要使技术创新工作顺利实施,又必须实现企业组织管理的科学化。因此,对企业负责即对自身负责的强烈责任感,使他们自觉的走上了依靠技术创新,并同时开展制度创新的道路,在他们那里完全不需要大张旗鼓的动员,也不存在是否响应号召的问题,完全是企业的一种自觉行动。而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力又使他们根据技术创新的需要不断对制度进行调整不会遇到不必要的障碍。相当大的一部分民营科技型企业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

以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为例。他们在起步之初,就把人力资源看成公司价值创造的首要因素,确立了“人力资本增值目标优先于财务资本增值日标”的人力资本开发理念,并千方百计的吸纳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不遗余力的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力度,从而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和马太效应,造就了一支能适应高技术领域市场竞争的人才队伍。在跨国公司垄断中国通讯产品为人经过集思广益、市场的严峻形势下,他们不畏强手,先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容量数字程控交换机等几十个品种的电讯设备,在外国公司林立的市场中争得一席之地并迅速扩大着自己的市场份额,成为我国民营科技型企业的一面旗帜。目前,他们又由凭着创业者的艰苦奋斗、远见卓识、超人胆略的纯粹企业家行为所完成的第一次创业向使公司的一切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的第二次创业迈进。目标是用十年时间使公司各项工作与国际接轨,管理水平达到国际标准;市场营销跨国化,具有国际竞争能力;到下世纪初,在多个产品、多个领域达到世界著名公司同期水平。为此,华为人经过集思广益、反复酝酿,制定了《华为公司基本法》用.以指导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其核心是,推行权力智慧化,将企业家行为转变为职业管理阶层的活动。通过职业管理阶层智能的规范化运作,避免企业家个人知识和信息处理能力的局限所。酿成的公司悲剧。

这是实实在在的制度创新,是和企业的技术创新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制度创新。华为人迈出的这一步是和他们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分不开的。而这种事业心和责任感又和他们的民营机制有着内在联系。

3 “四自”、“四权”与对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激励

企业要获得持久的技术创新动力,还需要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权力赋予民营科技型企业以责任感,而要使这种责任感变成完全自觉自愿的行为,则必须使企业能够从技术创新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因为企业从技术创新中获得利益才是对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最有效的激励。以往国有国营的大中型企业之所以无心开展企业技术创新,企业本身不能从中获利是一个重要原因。技术创新带来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使企业获得了超额利润,但这一切都归国家所有,只能说是企业为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而对于企业全体员工来说、对于那些付出了辛勤汗水的企业经营者来说,他们获得了什么呢?

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四自”、“四权”原则,允许企业自愿组合,企业自负盈亏,且有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的权力。这样企业员工就可以在自己的技术创新行为中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了。技术创新的最重要的资本是人力资本,而人力资本开发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企业自负盈亏,有了按贡献大小分配的权利,就从根本上打破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大锅饭”。国有企业搞了多年“砸三铁”,但是收效甚微,而在民营科技型企业中,从一开始这就成为了一种规范化行为。我们说民营科技型企业机制灵活,这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下面一个例子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一问题。科技日报的记者对广东阳江的银鹰和“十八子”这两家以生产刀剪为主的民营科技型企业进行考察,发现了一个发人深思的现象:对这两家公司的产品来说,除去材料、款式等方面的技术因素外,最终重要的是技师的工艺水平。而这两家企业的技师骨干几乎都来自阳江的一个国有国营企业一阳江市国营小刀厂。50、60年代,这家国有企业曾经是阳江市的经济支柱,如今却因经营不善破产。国营小刀厂的技师们则成了阳江刀具业的抢手人才。有的自己办厂另立山头,有的高薪受聘春风得意。但是培养了这些技师的国营工厂,却不知为何难以为继了。

固然,用人机制、分配制度、奖罚制度都是对企业员工的有效激励方式,但对企业技术创新最强有力的激励方式还是产权激励。如果对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激励仅限于工资多一点、奖金多一点、待遇好一点上,则很容易造成对企业发展的短期化行为:眼睛盯在眼前的既得利益上,而看不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如果没有对于企业长远发展的思考,技术创新也很难持久。而使企业员工把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挂起钩来的基本形式是产权,产权清晰是产权激励的一个必要条件。以往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清晰,是影响他们技术创新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在民营科技型企业中,目前这一问题也成了影响他们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据我国学者马名驹的研究表明,我国民营科技型企业创办初期,一般采取业主制或合伙经营的方式,他们为经营的安全往往挂靠某个单位,特别是受“谁投资、谁所有”,“产权与个人无关”等传统观念的影响,未能界定参加经营各方的责、权、利关系,企业的产权关系不明晰。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参与创办企业的各方,因为产权的归属和利益的分配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轻则延误企业的发展时机,重则造成企业的分裂和瓦解。随着民营科技型企业的迅速发展,这一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已成为这类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产权不明晰,导致企业的短期,由于企业经营者不能够成为事实上的投资主体或控股主体,因而他们很难产生对投资回报和企业发展的足够关怀,因此,他们的技术创新也不会立足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他们可以有一个或几个技术创新项目,但却不会形成技术创新机制,不会把技术创新持续的进行下去。

产权难以明晰也是造成“家族化”和“亲缘化”的原因之一,这也是我国许多学者的共识。在产权难以在根本上明晰的前提下,这类企业自然担心肥水外流。于是他仍试图用这种天然的血缘关系建立起一种信任关系,以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性。企业要在开放的市场条件下参与竞争,对企业决策者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在这种家族化亲缘化的管理体制下,企业中的重要岗位完全由家族成员担任,他们不是把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而是通常把人伦道德视为普遍意义上的行为规范,他们的管理往往实行集权式领导、专制式决策。在企业规模不大的情况下,这种方式可能很有效,但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时,则明显的不适应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一些民营科技型企业由盛转衰,这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民营科技型企业管理如何从原低层次、粗放性、家长家族式管理转变到高层次、内涵式、法制型科学管理的轨道,产权清晰是一个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去年,四通公司在这方面已经迈出了很重要的一步,固然,四通的做法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但却很值得其他民营科技型企业借鉴,国有国营的企业产权不清的问题远比民营型企业突出,更应该从中受到启示。从根本上讲,这种制度上的重大调整,仍然是“四自”、“四权”原则的进一步体现。

我们强调了“两分”、“四自”、“四全”原则在责任激励上的作用,但并不等于说,有了这些原则,企业亚必然就会走上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相互促进发展的道路。企业还必须充分把自己的创造性和智慧发挥出来,进行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创新工作。否则,仍然避免不了被淘汰的命运。巨人集团的由盛转衰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4 启示与借鉴

尽管民营科技型企业在发展中同样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且许多是与国有企业共同遇到的问题,但是,相比较而言,他们在经营机制上确实较国有企业有优越之处,“两不”、“四自”、“四权”的经营原则,既可以在其他所有制的企业中实现,同样也可以体现在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上。如果这些原则真正在国有企业中体现,也完全可以取得切实的效果。

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上所遇到的诸多制度上的障碍,多半是这些原则在国有企业中没有协调地得到体现。这是因为,制度是许多相关关系的体系,一项制度的创新往往需要另项制度的配合,如果不顾这种制度间的互补关系,就会发生制度失灵。例如,不要国家投资的原则,在80年代中期就已经在国有企业中开始尝试,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投入的“拔改贷”应该说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但是,因为没有在“两不”的同时实行“四自”,所以这一做法不但没有使企业获得技术创新的动力,反而使大多数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据我们调查,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普遍在70%以上,沉重的债务压得企业喘不过气来,技术创新更无从谈起了。为了不把企业压死,则不得不采取“债转投”的方式,或处理呆帐、死帐,实际上是再次由国家来承担企业的困难。近一年来又尝试“债转股”的形式,在经营机制的改善上有了新的思路,但如果“债转股”不与企业经营机制的根本转变结合起来,同样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两不”和“四自”是相辅相成的。要搞“四自”又必须给“四权”。但在国有企业中,只体现了前者,对后者完全没有触及。国有企业实际上仍然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尽管在经营上已经要求他们走向市场,但编制仍然是国家的,企业领导是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干部,干得不好,可以换一个部门再当领导;一个企业搞得再有起色,工作一调动,必须服从分配,没有任何条件可讲。在这样的状态下,那些责任心强的企业领导,靠的也主要是无私奉献的精神,他们在企业的发展中不会获得一点儿个人利益。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离,既使企业难以成为真正的责任主体和权力主体,也妨碍企业成为真正的利益主体,可以说是阻滞技术创新动力产生的最大障碍。因此,国有企业尽管归国家所有,但为了增强企业领导者的责任感,把“两不”和“四自”有机协调起来的做法值得借鉴,企业只有从根本上摆脱对行政的依托,成为独立自主的经营主体,即充分获得在重大问题上的独立自主的经营权、随着市场变化的自主经营权、择优录用的人事权、以及按贡献大小的分配权,才能成为技术创新的真正主体。

科技创新的意义范文3

10月12日,圆明园正觉寺正在上演一场科技与历史联袂上演京城跨界嘉年华――VR China JAM2016圆明园VR/AR全国创意大赛正式启动,复归圆明园美景不需一砖一瓦,尽享VR技术带来的颠覆盛宴。此次活动的内容包括创新科技VR沙龙,VR创意大赛、VR作品体验,并将在现场开启直播模式,与千万网友实时互动。在沙龙环节,嘉宾们就数字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VR技术对圆明园内遗址的考古挖掘进行模拟培训、如何运用AR、VR技术制作富有圆明园文化内涵的延伸品等话题各抒己见,热烈交流,共同探讨。

VR科技与文化跨界融合

本次大赛由圆明园、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荣耀V8独家赞助,“中关村创新创业季”系列活动之一。本次大赛分为团体组和个人组,为期一个月,参赛过程包括报名、作品征集、作品线上线下展览等,最后通过大众评选和专家评选,最终评选出优秀作品,并给出丰厚的现金奖励及价值千元的移动设备奖励。同时,大赛所有获奖团队及个人,可向实创公司下属的StrongVR孵化器申请为期 3-6个月的免费创业孵化服务。

圆明园是我国历史文化瑰宝,是皇家园林之最,包含了园林、建筑、艺术、文物、考古、历史、科技复原、教育等多重文化属性,作为文化遗址承载了特殊的历史意义和国家地位。2016年作为VR技术元年,为传递和展现中华历史文化提供了新的科技展现形式,具有非凡的教育意义和推动社会进步的意义。据悉,大赛以圆明园公园、园内遗址及相关历史题材为主题,制作赋有圆明园文化内涵及底蕴的VR/AR相关原创内容和展示作品。将独特意义的历史题材“圆明园”与现代最前卫的VR科技相融合, 传递和展现中华历史文化提供了新的科技展现形式,具有非凡的教育意义和推动社会进步的意义。

科技之美、文明之光、艺术之心,当三者相遇,会碰撞出何等动人心魄的花火?VR China JAM2016圆明园VR/AR全国创意大赛是全国首届以“圆明园”为主体的VR创意大赛,这是一场VR科技+圆明园艺术与文化的顶级创意盛宴。

VR科技复归圆明园美景

2015年为复归传统文化做出重要指示:“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如何让“万园之园”的圆明园重现在世人眼前,VR技术的兴起让可以让众人愿望实现。

主办方实创公司负责人表示,此项活动旨在打造全球最值得期待的文化科技盛事,是部级文化IP与中国VR科技的跨界融合,是文化遗产与创新科技的完美联姻,彰显中国文化科技实力。本次大赛将独特意义的历史题材“圆明园”与现代最前卫的VR科技相融合,借助VR来实现预览、规划、体验及信息增强与虚拟交互的目的,能够远程实景体验、现场多媒体信息叠加以强化体验,让风景、历史更加生动、深入而富有意义。

实创公司负责人还透露,创意大赛平台将结合圆明园文化IP,建立长期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同时聚集创意牛人,用新的科技手段重现圆明园,形成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意识形态产业,源源不断地输出文化IP结合VR科技的内容资源。

此外,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日新月异,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结合,将给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带来革命性变化,深度挖掘和培养科技行业领域人才变得极为重要。此次活动也是要在比赛中,发现人才,为行业发展积蓄人力资本。

科技地产国企布局VR行业

科技创新的意义范文4

[关键词]科技治理 社会正义 科技共同体 公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B03;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0)06-0021-06

进入本世纪以来,随着以自主创新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为目标的科技政策的执行,当代中国科学技术在知识一资本一权力联盟的强力驱动下,日渐呈现出巨大的增长势头。与此同时,当今科技毕竟正在表现出与社会之间的明显张力,且面临着双重政治困境:一是科技象征、支持并推动着诸如信息公开、怀疑主义和公共问题等民主价值发展,同时也因其知识独占主义、精英主义和技术精英统治论等倾向撕裂着这一价值体系;二是科技有助于个人自由发展、幸福生活获得、财富积累和国家安全,同时又带来或加剧着诸如人类生命伤害、生态危机、道德沦丧等情形的广泛蔓延。在这种双重政治困境下,科技共同体最早与社会之间达成的以“自我治理”(即接受政府乃至各种社会组织资金赞助,以军事、医药和消费品等技术作为交易而不受政治控制)为特征的“社会契约”(或称“科学共和国”)正在遭到挑战。伦理学、社会学乃至政治学随之进入科技政策的跨学科领域,科学技术治理(以下简称“科技治理”)问题也由此凸显出来。本文试从政治学或政治哲学视角切入这一问题,对目前科技治理的政治观念进行考察,讨论其社会正义要求,以表明公众参与科技治理的现实政治伦理意义。

一、科技治理的社会正义难题:正价值最大化与负价值最小化

“治理”(governance)是指由国家为确保可持续经济社会发展而采取的有效政治规制措施和对政治权力的负责任运用,包括决策过程和决策执行等。人们最初使用“治理”概念主要是用于城市管理和地方问题解决,然后才推广到中央政府和国家(国家或政府治理)乃至国家之间(全球治理)。现代国家兴起以及治理无疑得益于科技的理性知识运用,“每种政治类型,至少是为被人接受而提供的政治形式,逐步被赋予一种科学色彩”。一切合法政体、国体以及国家机器形式,正是在政治标准之外借鉴了科技共同体的“自我治理”以及合理性科学知识的专家权威,才从“统治”(govemment)转向“治理”,最终促进了满足公众期待且引导公众参与的有效公共政策制定,显现出国家治理的社会正义价值方向。但吊诡的是,当以“治理”概念关照科技本身时,却并不能立即清晰地展示其社会正义价值要求。

目前人们在理解科技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主要采取一种线性创新模式:创新始于基础研究,经过应用研究和产品开发,最后以技术生产和扩散为归宿。与此相应,“科技价值链”就是科技经济价值经过创新源到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不断增值的“创新链条集合体”。其结果是,科技治理长期以来以这种线性创新模式为基础,着眼于各种创新主体(特别是企业)的创新价值、创新功能和创新利益实现,通过政府宏观政策引导和具体项目资金支持,以市场机制作为科技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构建“产一学一研-府-民”紧密结合的科技价值链系统创新治理体系,意在推动科技成果沿着科技价值链快速有效地转化和增值,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科技产业集群。这种科技治理方法一般是以科技的所有社会结果均为正价值为预设前提,与线性创新模式相对应,表现为一个从投入、加工、产品到产出的投入推动过程。单纯从正价值来看,科技发展的确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存状况,为确立社会正义做出了巨大贡献。自14世纪以后,印刷技术改变了整个欧洲的面貌,使《圣经》以神奇的力量传播开来,从而直接导致北欧新教改革,社会正义理念和新教伦理随之在整个欧洲扎下根来,不断深入到普通公民的心理之中;19世纪以来,合成材料技术兴起开始改变着以往只有权贵和富贵才能享有的皮毛和丝绸穿戴的生活用品,便宜而精美的人工合成染料、布料和丝毛等使广大妇女不再因穿戴而分成严格的社会等级:20世纪以来,家庭设备不断更新,清洁水供给、污水处理、接种疫苗等公共卫生技术发展,电话、收音机、电视、计算机、互联网等电子通讯技术进步,提高了人类的生活标准,拓展了人际交往空间,这似乎也并没有穷富之分。但今天的科技毕竟不再是单纯的符合人类目的的工具体系,而是负载着广泛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价值。当科技的广泛应用最终加速了诸如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人和自然对抗、人被技术控制等非正义的问题出现时,围绕科技负价值出现了支持与反对科技的社会冲突和矛盾。在科技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失灵、科技影响自然和社会的不可预测意义上,科技实际上已“不是一种天命而是一种斗争场景”,它作为一种“社会的战地”或“议事的国会”演绎着“文明选择的争论和判定”的政治逻辑。在这种意义上讲,科技已经成为正价值与负价值之争或正义与非正义相互交织甚至相互斗争的政治竞技场。

鉴于以上情形,当代科技治理正面临着一个科技发展的社会正义难题:如何促进形成一种使其正价值最大化和负价值最小化的科技发展方式?解答这一问题必须要将科技价值链看作一种同时包含正价值流动和负加值流动的集合体,这样才能在把握其创新价值增值时,也能关注其负价值,从而从创新一开始就包含社会正义性的整体价值意向。随着研究、开发与应用结合的整体机制形成,科技已完全被纳入到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系统中,并越来越执行着某种意识形态功能,成为一切社会行动的合法性基础。在这种情况下,科技治理并不能因科技的负价值采取使科技妖魔化的极端相对主义的做法,而是应着眼于科技和经济发展为了谁的社会正义问题,将科技的社会结果作为正负价值评价基础并进行不确定性预测,在科技政策制订上促进科技研发与其社会结果之间达成多元价值的和谐、平衡、稳定和协调。

二、政治哲学视野下的科技治理正义主题:多维度的平等思想空间

尽管科技治理涉及科研、创新、人力资源和规制等各个方面,不同国家治理手段也各有不同,但它在社会正义价值评价意义上必然渗透着各种政治哲学理念。诸如哈耶克、诺奇克等自由主义思想家,立 足于市场经济框架,主要强调一种最小化正义状态:每个人只要按照正义原则获得、转移和修正产权就能达到整体上的分配正义。这里政府参与科技创新治理的唯一途径是知识产权或专利权保护,其政策导向是保护创新所有权,以使市场交易决定技术的开发和使用(包括在世贸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规则的全球扩张)。自由主义并不关心卫生、教育和环境质量等的平等问题,甚至反对公共研发资金投入,因为它包含着科技政策倾斜的不平等支持。功利主义作为对自由主义思想的一种补充,认为只要能增加整体福利,任何社会安排均被视为是公平的,其中包括自由主义强调的知识产权保护。但与自由主义思想不同,功利主义主张国家必须借助税收来激励多于市场引导的科技研发,以便提供更为广泛的社会福利。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科技治理的原始分配机制仍是市场机制,其现实表现则是公共资金机构鼓励的产学研合作。在这种机制下,国家法律赋予公共资助的研究机构以知识产权,只是为了增强技术转移,以便扩大其社会效益。功利主义的科技治理途径显然包含两方面的社会正义问题:一是公共科技资金资助从整体上增加个体福利是平等的,但这种资助使部分人获得较多福利(如为某些研究机构和企业提供公共资助)又是不平等的,不过由于后者促进了总体福利增长,所以在道德上仍被视为是正义的;二是如果因公共资助的不平等分配产生了负价值或消极的社会结果,从而降低了整体福利(如疾病蔓延、生态恶化、暴力产生等),那么这种不平等行动就会被视为是不正义的。正是基于科技对经济社会福利增长的总体意义,功利主义主张的政府对科技给予更多的公共资助,其社会正义前提在于“政府做大饼,让社会来分配”。

在自由主义思想传统中,诺奇克曾特别提到洛克有关产权获得的附加条件,就是在产权获得后“为别人留下足够的共同的善”,至少“不能破坏别人的境况”。发明家申请知识产权符合这一附加条件,因为专利权“对发明家才存在,它并不剥夺别人财产”。这一附加条件应该说适合于几乎一切工业产品的发明,但一旦用于与本土资源和地方性知识相关的发明或创造就会引起争执。例如,一国的外国医药公司从本地植物中提炼出某种药品并申请产权,由于该公司并不剥夺该国之前的国民利益,所以它并不违背洛克的附加条件。但对该国和当地社会来说,无论是这家外国公司独立创造还是借助当地的地方知识,均属于产权偷窃或“生物剽窃”。这一争执实际上提出了知识产权和财产所有权的本质问题:一个国家是否应该拥有其边境内的一切不属于个人的东西?本国地方性的集体知识是否应该被看作是一种“共同拥有”?功利主义的科技治理途径由于以自由主义的产权价值为政策基础,所以实际上也并未能解决这些问题,相反却导致了狭窄的财富分配格局:一是创新主体因专利保护而形成的财富被认为是一种政策激励,创新企业通过临时的产权独占而被给予巨大的政策奖赏;二是技术领先的少数区域发展目标是在特定地点积累财富,提供相对于其他区域更高薪水的工作机会;三是诸如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专项政策、国防和航空航天技术的公共资助、可选择的能源技术补贴等创新政策实践,作为富国竞争策略不过是为了抢占新市场;四是公共财政资助的研究开发如公共卫生改善和环境清洁等,虽然着眼于公共目标,但由于采取市场机制,所以多数科技项目的招标机制和标准并不能确保强势和弱势群体(企业或个人)共享其公共利益;五是医药制造公司通过在富裕国家的销售获得巨大利润,从而具有较好的卫生覆盖,其开发产品多是为了治疗“富贵病”(如心血管病、肥胖症等),而非为了治疗“穷困病”(如艾滋病、疟疾、肺结核等);六是通讯技术创新也主要聚焦于适合于环球商业市场的新全球通或电子邮件设备,而不是适合农村地区的基础通讯。这样在目前公共政策的市场倾向下,不仅创新积累的财富通过知识产权流入少数精英或垄断企业,而且技术利益积累也主要限于富裕国家,穷国或欠发达地区职能承受核心创新的生产系统带来的环境代价或生活在信息社会的有毒污染环境。因此功利主义不过是一种带着“公共利益”面纱的“技术精英治国论”,一旦摘下这一面具,其科技治理的不平等面目就会暴露出来,结果必然是导致社会凝聚力衰退。正是由于社会凝聚力衰退,“实际运行的功利主义再分配机制便不再靠得住,科技政策必须要考虑自身对分配动力的内在贡献”。

鉴于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上述问题,人们正在寻找别的科技治理途径,以便取代或至少是对功利主义起到某种平等主义补充。罗尔斯曾经在批判功利主义基础上提出一种契约主义思想:所谓“正义即公平”就是确保契约规则公平,使弱势群体在分配模式中与强势群体得到同等对待,从而获得相应利益,最终达到分配正义。将“正义即公平”概念用于科技治理,无需在目标上进行激进变革,只是要求在鼓励商业活动把“饼”做大的同时确保通过致力于公共产品的科技项目实施,有意识地推动弱势群体利益最大化。这就是所谓的“包容型功利主义”,即“美好生活战略”或“事先平等政策”,具体说来就是妇女、儿童和少数民族卫生计划和研究项目、贫困地区科技专项、环保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等。这种政策主要包括市场交易、市场导向的公共资金激励和意在帮助弱势群体的公共研究计划三种分配机制,它们虽各自采取不同的工具,但与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一样,仍然无法改善不断增长的不平等情形,尤其是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那么,在科技治理意义上能否减少这种不平等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社群主义提供了相应的思想启示。按照社群主义思想,一个行动只要能强化社区生活就被认为在道德上是正义的。将这一思想用于科技治理领域,便需要“对社区建设采取与对经济增长一样的严肃态度”,因为“技术密集区域的不平等似乎与社区建设格格不入”。当然,社群主义并不试图确定普遍的分配正义标准,而是针对财富极端化的现实情形建构一种和谐社会的道德规范。

三、科技治理的平等价值追求:科技共同体的外部正义要求内部化

通过上述政治哲学的平等思想考察,可以看到科技治理只有面对不公平问题时,才把平等看作其现实目标。但各种政治哲学思想传统在科技治理方面有着明显的内外差异:一是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均将正义要求局限于科技共同体内部来解决,主要致力于实现科技的正价值最大化,前者强调知识产权的平等保护,后者主张能增加整体福利的科技开发公共资助;二是契约主义和社群主义超越科技共同体本身,强调在外部满足正义要求,主要致力于实现科技的负价值最小化,前者强调要确保人人共享科技利益,后者主张科技要促进社会凝聚力提升。沿着这种理论线索,可以进一步围绕科技共同体将科技治理的平等性价值实现区分为内部正义要求和外部正义要求。在科技自治意义上,科技共同体的内部正义要求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共同体成员共用的非制度性准则、范式、理念、承诺、价值观或世界观,如普遍主义、公有主义、无私利性和有条理的怀疑精神等,其治理特点是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平等自治精神追求;二是共同体成员共享的制度性规范、规则甚至法律,如科学家的“发现优先权享有”(包括防止抄袭等)、发明家的“专利权保护”(如打击侵权等)、工程师的“效益追求”、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不受伤 害”等,其治理特点为职业规范、组织程序乃至法律平等保障。与此同时,鉴于某些科技发现和发明不可避免地会在其社会结果中包含负价值,所以,科技共同体的外部正义要求主要包括人类生命安全、生态平衡、传统文化、社区和谐、社会效益和国家安全等。处在科技共同体外部的国家、政府、政府联合体乃至国际组织等政治力量,拥有最多的资源和力量将科技运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当然也往往拥有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来控制和消除由此产生的不良的社会后果,其治理范围包括制定相关科技政策、科技发展规划及其监测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以及相应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但是,以上科技共同体的内外正义要求区分并不十分清晰,尤其是当将某一新技术项目开发置于其对人类生命及其生存环境的意义上加以理解时,它就不仅是一个指向未来的社会问题,而且也直接地是实验室工作人员自身的事情。这对科技治理提出了一个挑战,就是科技共同体的外部正义要求除了在科技价值链下游(如企业生产和产品消费)通过政府力量来满足外,也常常在科技价值链上游(科研机构、实验室等)指向科技共同体自身来加以满足。例如,克隆技术在许多生命科研机构里开展起来,试图通过科学实验进行动物克隆,但在是否应当克隆人这个问题上众说纷纭,支持者认为至少可以生产足够器官来满足移植需要,反对者认为克隆人会最终造成人类毁灭。如果运用社会正义对克隆技术加以规范,就会从针对支持克隆技术的经济实体(公共和私人资助者)的指责或评判转到接受支持从事克隆人实验的科技共同体自身。在这种意义上,伦理学家们往往以责任和良心等既有的伦理道德原则来加以评价,甚至宣称责任和良心是先于主体理性意识的元伦理要素和先于一切社会与境的无条件绝对命令。但是也应该看到,科学家和发明家等只是知识和产品模型的生产者,他们并不希望看到其知识应用和产品生产带来人类悲剧(如原子弹爆炸等)。因此所谓伦理评价如果不是在人类集体意义上而是限于科技共同体指向科技主体,实际上就会限制科技的自由探索。

应对以上科技治理挑战。如果不能指望伦理学家们以直接的科技责任和良心来规约科技共同体的做法,那就只能尝试推动科技共同体的外部正义要求内部化策略。在这方面,德国学者赫费提供了极富启发意义的理论框架。他把人类幸福和自由作为科技发展永不消逝的目的或功能,并由此出发提出一种科技正义价值评价体系。这一评价体系以科技正价值(肯定)和负价值(否定)为基础,在时间维度上清晰地表明了当前(共时)和未来(历时)的幸福与自由边界,由此通过幸福和自由状态显现科技共同体在社会正义难题解决中扮演的角色和功能:一是着眼于科技正价值最大化实现,科技共同体追求“肯定一共时”状态是为了实现科技的自由探索,追求“肯定-历时”状态则是在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指导下使科技结果有利于后代人发展;二是着眼于科技负价值最小化实现,科技共同体追求“否定-共时”状态是为了制止科技成果的应用(如核武器等)威胁人类生存,追求“否定-历时”状态是为了避免可能极大地威胁后代人发展的科技发展。当然,科技正价值最大化与负价值最小化之间存在着互为比照的联系或渗透:一是当一种科技兴起(如克隆人技术等)虽然有利于追求“肯定-共时”状态,但却有可能极大地为后代人留下不良后果时,就需要诉诸“否定-历时”状态,通过社会正义评价消解这类技术出现:二是当一种科技兴起(如纳米科技等)既有利于追求“肯定-共时”状态,也在“肯定-历时”状态意义上受到广泛关注,但同时也受到追求“否定-历时”状态的诸多非正义评判时,就必须要同时追求“肯定-共时”和“否定-共时”两种状态(如把纳米技术和纳米毒理学同等地列入规划开展研究),以确保科技获得正义性发展。也就是说,科技共同体应该着眼于将“肯定-共时”状态与“否定-历时”状态结合起来进行社会正义价值评价,最终达到涉及现实的“否定-共时”状态和考虑未来发展的“肯定-历时”状态。由于近代以来自然科学各学科的不平衡发展,以“碎片化”为主要思维方式的物理学首先获得发展并成为现代技术的科学基础,所以现代文明在很大程度上将自然环境置于人的对立面。随着生命科学的不断发展,当代科技共同体必须重视生命过程的复杂性,不断丰富自身“有机的、非暴力的、能与生物圈进化过程相协调的和谐性质”。由于无法准确预测某种科技应用的社会后果,所以也无法准确地判断某种科技是好的还是坏的。但鉴于人类历史经验,科技共同体的外部正义要求内部化策略就是从人类幸福和自由出发,将若干种科技及其不同应用加以正负价值比较,确定出最好的科技和最坏的科技,从而把发展最好的科技和避免最坏的科技看作科技共同体的社会正义实践。

四、公众参与的科技治理模式:社会正义导向的科技发展方式确立

科技共同体的外部正义要求内部化治理策略,试图要将多重价值纳入到科技发展范畴,从而广泛地涉及到与公众的利益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科技共同体能够着眼于公众利益自动地采取社会正义导向的科技发展方式,因此要将科技共同体的内部正义要求隐含的民主秩序(如公有主义意味着科技知识向公共领域的开放、无私利性并不排斥公众的利益诉求和有条理的怀疑精神表明可以接受来自社会对科技知识的广泛评价等)扩大到与科技相关的社会共同体中来,吸引公众的有序参与。这不仅是因为当代科技发展本身所产生的负价值与其正价值一同进入到社会生活领域,而且也因为大科学时代的科技经费很大程度上是来自由公民纳税构成的国家或政府预算。后者表明公众有权了解利用公共资源进行的科技研发能够给自己带来什么,为什么要资助这种研发,这种研发进度如何,它是否会带来某些不良社会后果。如果说科技提供的是公共产品且该公共产品在社会生活领域中产生深刻影响的话,那么公众参与便成为参照社会正义评价的民主化科技治理的“金本位标准”。

科技创新的意义范文5

一、当代社会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关系的争论及实质

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不断密切,既与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相关,也与意识形态所反映的时代主题变更相关。在冷战时期,社会主义阵营与资木主义阵营的对抗,既表现为军事较量,也表现为两种意识形态的对立。冷战结束后,社会主义与资木主义的森严对垒转化为并存竞争,意识形态既推动这一转变的过程,又在这一过程中拓展了自身职能,表现为文化形态。这种转变,并不是西方学者所宣称的“意识形态的终结”或“非意识形态化”,而是意识形态具有与过去不同的服务对象与功能属性。

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在西方社会争论激烈,观点各异。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对立的观点,即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对立论”与“等同论”。

(一)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对立论”

对立论认为,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性质不同,形态各异,功能相反,是绝对对立的。持这一观点的早期代表是意大利社会学家帕累托,他把意识形态界定为偏见、情绪、虚妄,而把科学界定为真 实、理性、正确,从而认定两者是对立的。对立论最典型的代表人物是法国哲学家阿尔都塞。他认为科学是在抛弃意识形态问题框架的前提下形成的’也就是说’科学与意识形态之间有一条鸿沟,他称之为“认识论断裂”。之所以有这种断裂,就是因为存在着意识形态的“问题框架”,即思想的基础结构或思维模式。这种问题框架居于无意识的心理层面,一旦它上升到意识层面’与现实的意识形态发生冲突,认识断裂就出现了。所以他提出,科学只是在不断摆脱那些窥伺、袭击和缠绕它的意识形态的条件下,才能成为在历史的必然中自由的科学。很明显,阿尔都塞同样认为意识形态是强制性、虚幻性、普遍性的存在,只有不断改造、摆脱意识形态’才能形成科学理论;科学的任务就是要把意识形态从科学领域清除出去,保持科学的发展性。

对立论把意识形态视为情绪、僵化、虚幻的东西而与科学对立,否定意识形态具有科学的可能性。这种把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相互割裂、对立的观点,不仅否定了科学技术对意识形态的决定作用,而且否定了意识形态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反作用,把科学技术的发展看成是不需要科学技术以外其他条件的纯科学技术活动。这种观点是导致西方社会科学主义,也称唯科学主义流行的认识根源。这种唯科学主义观点,在尊重科学经验与事实的名义下’推行不可知论和主观经验主义,把木来属于“工具理性”的科学,要它发挥“价值理性”的作用,从而导致了事实与价值、科学与人文的分离和对立。

(二)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等同论,’

等同论认为,资木主义社会的科学技术已经取代了传统意识形态的作用,成为一种新意识形态。法国哲学家、法兰克福学派的主要创始人霍克海默最先提出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的观点。他认为,在现代资木主义社会,科学技术既可以论证社会目标的合理性,又可以掩盖其不合理性;当代资木主义社会的“物化”已使意识形态成为一种深奥的“自我施加的现象”;“技术的合理性”已转化为“统治的合理性”;“各种精密观测仪器正在使语言木身失去其表现特征,并越来越排他地显现出一系列符号特征,在这样一个时代里,甚至每个个体灵魂的无限意义和价值观念也已经变得陈腐过时。”等同论的第二个代表人物是美国哲学家、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代表马尔库塞。他认为,现代科学技术具有明确的政治意向性,“技术理性这个概念也许木身就是意识形态的。不仅工艺的应用,而且工艺木身就是(对自然和人)统治。”在马尔库塞看来,“当代技术和科学取得统治地位,成了理解一切问题的关键。”_马尔库塞只看到了资木主义社会里科学技术发挥作用的一面,没有看到资木主义意识形态向各个领域渗透的一面,从而陷人唯科学主义。

等同论的第三个代表人物是德国哲学家、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哈贝马斯通过对当代资木主义的分析批判,提出了“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的命题。他认为,在资木主义社会,直接从事生产的劳动力日益失去意义,资木家一方面主要靠科学技术获取剩余价值,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对经济生活干预加强,统治者也将政治问题转化为技术问题,把原来需要通过交公众讨论的问题变成由科学技术专家运用技术来解决的问题,这样科学技术就起到了意识形态的作用。他说:“社会系统的发展似乎由科技进步的逻辑来决定。科技进步的内在规律性,似乎产生了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性……技术统治论的命题作为隐形意识形态,甚至可以渗透到非政治化的广大居民的意识中,并且可以使合法性的力量得到发展。”哈贝马斯的观点简单地说,就是科学技术实现了人对自然的统治,而科学技术作为意识形态又实现了对人的统治。哈贝马斯的这种思想,实质上就是“技术统治论”思想。“技术理性的概念,也许木身就是意识形态。不仅技术理性的应用,而且技术木身就是(对自然和人的)统治,就是方法的,科学的,筹划好了的和正在筹划着的统治。”[4]应当承认,哈贝马斯看到了当达资木主义国家把科学技术作为统治工具的倾向,警 示人们要认识资产阶级统治的新动向,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但他过分夸大科学技术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用科学技术掩盖当代资木主义社会的矛盾’把科学技术等同于意识形态’既违背了科学性与价值性的辩证关系而在理论上站不住脚,又掩盖了发达资木主义国家阶级统治的实质而在政治上有害,其要害如美国学者A?赫布斯在《社会问题与科学主义》一书中所说的,科学主义“相信科学能回答所有的人类问题’它使科学成为哲学、宗教、习惯方式和道德的替代物”。

意识形态与科学技术,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在西方国家中对立或等同两者的关系,便出现了既有将科学技术看作纯粹“客观知识”或纯粹“客观工具”,否定意识形态、人文精神作用的科学主义流派,也有将人文精神、人文价值孤立化、绝对化,排斥科学技术作用的人文主义流派,这两种倾向只会导致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断裂。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关系的思想

关于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关系上的“对立论”与“等同论”,同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辩证的“关系论”是不同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有区别而不能等同,有联系而不能对立。

(一)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区别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所反映的对象不同。马克思在研究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关系时,认为历史“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而“意识形态木身只不过是这一历史的一个方面”。自然科学是人对自然界认识、利用与改造的产物。如果说它反映了某种关系的话,除了反映自然现象的内在联系外,从人的角度来说,它只不过反映了“人对自然现象的关系”,并不反映人们的社会关系。而意识形态则是人们关于社会的观念形态的理论化、系统化,集中反映社会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在阶级社会中是人们阶级关系的反映。

其次,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功能不同。科学的任务在于揭示事物的木来面目,进行事实判断。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的,科学只能断定是什么,而不能断定应该怎样,在科学的领域之外,仍然需要对一切种类的价值判断。科学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至于用科学是为人类造福还是危害人类,就不属于科学范围的问题,而是属于意识形态价值判断的范围。意识形态是为人类的思想和行动定向的价值体系,它引导人们辨别善恶美丑,提供人类活动的价值规范和价值目标。因此,意识形态的作用,是科学所不能代替的。

再次,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属性不同。马克思认为,科学技术是属于知识形态的生产力,“科学这种既是观念的财富同时又是实际的财富的发展,只不过是人的生产力的发展即财富的发展所表现的一个方面,一种形式。”_31~35)科学技术有别于哲学、政治、宗教、艺术等知识形态,它内在地连接着劳动者的体能、技能和劳动工具’具有技术实现的需要和可能。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科学技术作用的强化,无非是科学技术发展对生产力的各个要素都有强化作用。科学技术对社会进步的意义就在于它是一种巨大的物质力量,以一种无阶级性的特殊意识形式,处在向物质形态的转化中而推动社会发展。所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将科学技术称之为“头等生产力”、“第一生产力”。而意识形态则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它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竖立在这一基础上的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上形成的,代表统治阶级根木利益和观念的总和,具有强烈的现实指向性和鲜明的阶级性。

总之,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在木质属性、功能属性、社会属性上,在反映、服务的对象上,在社会生活中所担当的任务上都是不同的,不能把它们等同起来。在当代社会条件下,不管科学技术的影响和作用如何强大,但它不可能消除人的主体性与人的价值取向。相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社会需要人具有更强的主体性与更合理的价值取向来推动、驾驭科学技术发展,正确运用科学技术造福于人类。片面夸大科学技术作用,否定意识形态作用,无疑会使科学技术成为一匹脱缰的野马而无法驾驭,并导致社会与自然环境恶化,这决不是人类所追求的生存、发展目标。

(二)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联系按照马克思主义对立统一观点,两种不同事物既有区别也有联系。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科学技术对意识形态具有决定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阐述资木主义生产力发展时,指出科学技术在资木主义不到一百年的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这是因为,“生产过程成了科学的应用,而科学反过来成了生产过程的因素即所谓职能。每一项发现都成了新的发明或生产方法的新的改进的基础。”正因为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起着基础作用,所以,“科学获得的使命是:成为生产财富的手段,成为致富的手段。”它不仅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促进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变化。

首先,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意识形态的变革,丰富意识形态的内容。自然科学研究所创立的理论和使用的方法,形成的科学精神,是推动社会文明发展的力量。科学的木性是尊重客观事实,不迷信任何偶像权威,不承认任何陈腐不变的教条,不盲从任何权力意志。因而科学木身是彻底革命的,它的发展和推广应用,有力地摧毁着落后的意识形态,并促进新的意识形态的形成与发展。所以马克思在分析了火药、指南针、印刷术的作用后指出,这些发明“总的来说变成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最强大的杠杆”,“科学和哲学结合的结果就是唯物主义”。

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导致社会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调整与变革,不断开辟新的发展领域。为此,社会的规范、准则都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变更,形成新的政策与法律条文。科学技术的发展还能帮助人们遵循自然和社会规律,调整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树立新的价值与伦理观念,摒弃愚昧无知、陈旧落后、封建迷信的思想意识。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形成的新的思维方式,如系统、综合、协调等思维方式,使人们观察、分析问题有新的特点,帮助人们从单一到多样,从把握线性关系进而研究非线性关系,从时空分离走向时空统一等等。所有这些,都使人类的认识能力和思想方法上升到新的水平,使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得到丰富和发展。

其次,科学技术发展强化意识形态功能。其一,科学技术对意识形态功能的强化’体现在运用科学技术服务政治需要、维护政治制度。科学技术虽然没有阶级性,但它一旦为某一特定的阶级、社会主体掌握和运用,便具有为特定阶级、社会主体服务的社会属性。特定的阶级、社会主体总是力图从科学技术那里寻求支撑,为自身的利益和政治制度辩护。无产阶级用现代科学所揭示的客观规律,为唯物的辩证的历史观和彻底的革命理论作论证。资产阶级也利用某些科学理论反映和表达资产阶级的利益诉求,如资产阶级利用适用于自然界的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解释社会领域的生存竞争、优胜劣汰生活方式,达尔文生物进化论被资产阶级赋予了特定的含义,成为资木主义弱肉强食、对外侵略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所以恩格斯说:资木主义大工业,“使自然科学从属于资木,并使分工丧失了自己自然形成的性质的最后一点假象。它把自然形成的性质一概消灭掉……并且把所有自然形成的关系变成货币的关系。”其二,科学技术对意识形态功能的强化,体现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能有力地促进生产关系的变化。蒸汽机的出现引起工业革命,新兴资产阶级拿起近代科学技术这个武器反对封建神学,建立了资木主义政治制度;电磁理论应用引发的电力技术革命,促进资木主义生产关系进一步变革,使自由资木主义进人到帝国主义阶段。

再次,科学技术尤其是高科技对世界政治局势稳定性的影响具有明显双重性,即既可以增强世界政局稳定,又可能引发国际冲突。科学技术应用得当,可以合理进行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改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推进各国经济发展。如果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威胁甚至发动战争,必然导致国家之间的政治冲突,甚至使世界遭受灾难性后果。例如,科学技术中心在世界范围的转移使世界政治格局发生很大变化。17世纪末英国成为欧洲科学技术中心,英国凭借强大的科技与经济力量,对外推行炮舰政策,以帝国面貌称霸于世界。19世纪初到中叶,科学技术中心从英国转移到德国,德国当时以强有力的科学技术和工业基础,发动了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从上世纪末开始到木世纪中叶,科学技术中心又从欧洲转移到美国,美国成为现在世界上的超级大国而称霸世界,推行强权政治。这些历史事实说明,科学技术发展能够在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的同时,也会改变国家的政治地位与世界的政治局势。所以,各国都先后制订了“科技兴国”、“技术立国”、“科技治国”的战略方针。

第二个方面,意识形态对科学技术发展具有反作用。恩格斯在分析了经济关系与法律的关系后指出:“……我们称之为意识形态观点的那种东西一又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并且能在某种限度内改变经济基础,我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自他还强调:“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

意识形态对作为生产力范畴的科学技术的作用,首先是政治的作用。政治作为意识形态的主要意识形式,任何社会和国家都普遍存在,它对社会,包括对科学技术具有既保证又制约的作用。科学技术研究、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总是要受一定政治制度以及相应的法规、体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所支配、制约。这种支配、制约的作用是通过现实的人来实现的。政治环境对人产生直接的外部影响,政治原则、规范约束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行为,政治意图和要求只有通过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接受,才能指导行动和产生效果。政治支配、影响科学技术发展,同政治支配、影响经济发展的道理一样,政治的性质决定了支配、影响的方向与进程。恩格斯在分析资木主义国家权力对经济发展反作用时指出:“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像现在每个大民族的情况那样,它经过一定的时期都要崩溃”。也就是说,进步的、民主的政治能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而落后的、专制的政治则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这是因为,科学技术的自由探索、自由讨论,要有先进的、民主的政治作保证。资木主义社会的民主比封建社会的民主程度高,因而资木主义社会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第一次使民主成为一种国体,比以往任何民主制度都要优越,是“更高类型的民主制”,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创造了更为优越的条件。

其次,道德反作用于科学技术。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的道德水平、思想面貌一旦改变,社会道德风尚一旦形成,它对于经济基础就会表现出巨大的反作用,对维护和巩固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起着进步的或反动的作用。因此,道德水平一旦提高,良好道德风尚一旦形成,就会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一定的道德,归根结底是一定经济基础的产物,是反映一定政治制度的价值观念。道德不仅为科学技术提供价值目标与价值判断,而且科技人员的道德品质直接影响科学技术的运用与发展。所以马克思在分析科学发现与道德关系时,提出了一个著名格言:“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_恩格斯则阐述了科学的道德要求,他说:、科学越是毫无顾忌和大公无私,它就越符合工人的利益和愿望。”爱因斯坦在《悼念玛丽?居里》的演讲时说:“像居里夫 人这样一位崇高人物结束她的一生的时候,我们不要仅仅满足于回忆她的工作成果对人类已经作出的贡献。第一流人物对于时代和历史进程的意义’在其道德品质方面’也许比单纯的才智成就方面还要大。”居里夫人和爱因斯坦是科学家中的优秀代表,他们对于科技道德的重视、提倡和修养,给我们以重要的启示。我国是一个道德资源丰富而深厚的国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随着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不仅对传统道德资源进行了传承、开发与创新,而且形成了富有时代特征的道德观念,如尊重实践、实事求是、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的观念;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讲究科学、注重奉献的观念;不甘落后、敢于竞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观念等等,已经和正在成为我国科技领域的道德风尚,对我国科技的发展产生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我国新时期科学技术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互动共进

科学技术发展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关系,是我国社会生活中一个突出的实际问题与理论问题。全面研究和正确处理这一关系,对促进我国科学技术发展,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有效发挥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科学技术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差距的。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种相对落后的科学技术,由于其木身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尚不突出,因而对意识形态发展的推动,和意识形态对其作用也不明显,实践过程和理论上的研究也显得不足。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持科学性与价值性的统一,是富有生命力的精神文化。但是,应当看到,我国在一段时间内,意识形态与经济、科技结合,向经济、科技领域渗透、转化相对薄弱,我国在面对世界激烈科技竞争和意识形态较量中,既面临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一)科学技术的决策保证与快速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和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确立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邓小平关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述,从理论上论证了科学技术的重要地位,从全局上指明了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方位。1978年3月,邓小平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将科学技术纳人国家政策程序,迎来了久违的科学技术春天。1985年国家颁发了《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解除体制、政策障碍,为发展科技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随后,国家出台了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发展计划(863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重大成果推广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攀登计划等科技规划。这些计划、规划成为我国科技发展的动员令和指挥棒,推进各项科学技术研究、攻关全面有序展开。1995年,我国在对科技体制改革10年评估的基础上,提出了“科技兴国”战略,次年建立了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并启动了《技术创新工程》;1997年我国作出决定:实现发展经济依靠科技的根木转变,并提出了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标志着教育的战略基础地位、科技的战略主导地位在我国确立。同时,我国在不断扩大开放的过程中,向国外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不仅弥补了经费紧缺,带动了经济发展,而且有利于参与外资、合资企业的生产、管理而掌握先进技术。我国从国外引进科学技术人才,不仅为我国直接提供了科技成果,而且有利于为社会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培养科学技术骨干。进人新世纪后,我国确立了科技发展的战略目标:2010年进人世界“科学中等强国”行列;2030年前后跃居世界“科学中等强国”前列;2050年左右跻身世界“科学强国”行列。2006年国务院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这是我国进人新世纪新阶段对科学技术发展进行的第一次全面规划,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的第一个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

我国新时期科学技术的战略决策实施顺利,创新体系建设取得进展,科学技术成绩斐然。一是基础研究工作不断加强,原始创新能力得到提升,在杂交水稻、高性能计算机、高温超导研究、人类基因组测序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纳米科学、量子信息、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的一批原始性创新成果在国际上产生了重要影响。二是在航天科学领域,我国掌握了卫星回收和一箭多星等技术,自主研发的“神舟”系列航天飞船成功发射,神舟九号和天宫一号的成功对接,实现了载人航天丁程的重大突破;“嫦娥”一号探月之旅和“嫦娥”二号卫星的成功发射,标志着我国成功跨人深空探测的新领域。三是在信息技术领域,千万亿次超级计算机系统“天河一号”在国际T0P500组织的最新排名中位居世界第一,量子避错码被国际公认为量子信息领域最令人激动的成果,纳米电子学超高密度信息存储研究获突破性进展,六千米自制水下机器人完成了洋底调查任务等。四是在生物科学领域,杂交水稻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首次完成水稻基因图谱的绘制;完成人类基因组计划的1%基因绘制图,首次定位和克隆了多种基因,体细胞克隆羊、转基因试管牛以及重大疾病的基因测序和诊断治疗技术均取得突破性进展。五是重大疾病防治及创新药物的发现,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节能减排、气候变化预测等重点战略需求领域的一批创新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工业生产、油气勘探开发等行业中的一些关键科技问题的解决,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六是专利事业进展顺利,2010年我国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的专利申请量排名世界第四位,56.2%的年增长速度在世界主要国家中排名第一。七是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贸易不断扩大,国际竞争力日益增强,2010年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在商品出口增加额中,高技术产品的贡献率达30.8%。八是我国科技人力投人不断增加,科技队伍进一步壮大,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科技人力资源大国,正在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

新时期科学技术成就的取得,取决于党和国家对科学技术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的进一步提高;取决于党和国家进行科学技术体制改革、政策制定、法规保证等战略决策的正确性;取决于我国新时期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克服制约科学技术发展的传统观念,形成的学习、运用、创造科技的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竞争精神、创新精神。所有这些推进、保证科学技术发展和作用发挥的因素,都是社会主义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都是科学技术发展和发挥作用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

(二)意识形态建设保证和推进科学技术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建设,开创了我国意识形态建设新局面。20世纪70年代末,面对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后果和社会主义道路的艰辛探索,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恢复并发展了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基木原理同中国的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着力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面对我国发生的严重政治风波和,我国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面临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容应对,排除干扰,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面对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机遇与挑战,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木,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向前发展。尤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是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与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科技创新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科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历史唯物主义

〔中图分类号〕D2―0;G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2-0048-0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信息技术深刻变革西部民族地区农牧区发展方式研究”(10AZD025)

〔作者简介〕文兴吾,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文化研究院研究员,四川成都610071。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邓小平作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江泽民同志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成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社会文明水平的主要标志。”由于这些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等重要思想,并且引导着当今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故称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

笔者认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的核心是“科学技术动力观”。1991年,江泽民同志讲道:“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并向现实生产力迅速转化,愈益成为现代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和最主要的推动力量。”1994年,江泽民同志写道:“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纵观人类文明的发展史,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会引起生产力的深刻变革和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本世纪以来……科学技术日益渗透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成为推动现代生产力发展的最活跃的因素,并且归根到底是现代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这些观点很鲜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并且不是一般的动力,而是“重要动力”、“最主要的推动力量”;科学技术“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归根到底是现代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这些观点,可以概称为“科学技术动力观”。对“科学技术动力观”作出有系统的论述,是本文的主旨。

一、“科学技术动力观”是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确立的社会发展观

人类社会是一个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自组织系统。从自组织理论的观点看,一个自组织系统的进化过程,就是该系统从无序走向有序和有序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只要我们沿着这一思路对社会大系统的进化稍作分析,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人类社会为实现其历史进化所必需的条件几乎无一不是靠科学技术。一个明显的事实是:社会越向前发展,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速度也就越快;后来的社会与先前的社会相比,其主要的差异之一,就发生在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的不同水平上。例如,在自给自足的封建社会,之所以历时千年而变化不大,其生产和消费都基本上维持着一种准静态的平衡,就因为那时的科学技术不发展,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也不发展。进入工业社会后,以机器大工业为特征的近代生产方式的建立,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第一次使自然科学为直接的生产过程服务”,“第一次产生了只有用科学方法才能解决的实际问题”,“第一次达到使科学的应用成为可能和必要的那样一种规模”,“第一次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为自然科学创造了进行研究、观察、实验的物质手段”,同时也把科学变成“应用于生产的科学”,使科学“成了生产过程的因素即所谓职能”,使“科学因素第一次被有意识地和广泛地加以发展、应用并体现在生活中,其规模是以往的时代根本想象不到的。”马克思讲的这么多“第一次”所指出的,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发生的最为重要的变化,就是科学变成了“应用于生产的科学”而生产也变成了“科学的应用”过程。这样,最终形成了科学技术越发展,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越发展,而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越发展,科学技术本身也越发展的正向良性循环。

二、“科学技术动力观”全面地强调了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

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科学技术与社会自始至终存在着互动,存在着科技社会化进程。所谓科技社会化,是指将科技知识及蕴藏在知识背后的科学方法、科学信念和科学精神等通过一定的渠道渗透到社会之中,为广大公众所理解和接受,并且内化为自觉的社会生活规范的过程。在古代,科技力量不强,科技社会化并不突出,直到近代,科学技术才显示出其知识的力量。在当代科学技术日益显示出其生产力功能后,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播即科技社会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强大的历史潮流。科学技术那种实事求是、客观而公正的本性,否定迷信、不承认教条的革命精神,不因循守旧、敢于创新的创新意识,学术自由民主、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科学观念,为真理和正义而义无反顾的科学品格等,对提高社会公众的精神生活质量是非常有益的,是值得借鉴的。

1996年2月,江泽民同志在接见全国科普工作会议代表时讲道:“我们不仅要靠科学技术提高物质文明的发展水平,而且要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形成学科学、用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的社会风气和民族精神,创造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社会精神风貌。”1996年5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国科协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进一步作出了“科学技术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石”的重要论断。“科学技术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石”这一论断,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论断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搞经济建设要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生产力,搞精神文明建设也要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国民素质。

三、“科学技术动力观”完整地把握了科学技术的多重职能

20世纪以来,尤其是“二战”后,是科学技术在开发和改造自然的征途上凯歌高奏、所向无敌的英雄时代,也是人类陷入严重忧患和巨大灾难的危机时代: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已成为当今人类生死攸关的全球性问题。科学技术空前放大了人类开发和改造自然的力量,同时也空前放大了人类破坏生态和毁灭自身的力量,深刻地影响着人类和地球的命运。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邓小平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与中国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探索紧密结合,提出并组织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使经济增长从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和规模扩张转到更多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在《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武装起来――〈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干部选读)序》一文中,江泽民同志写道:“如果用更多的科技知识把自己武装起来,提高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保护自然的能力,那末,我们在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就能够更好地动员和组织亿万人民,在祖国辽阔的土地上描绘出更新更美的画卷。”他不仅全面地把握了科学技术“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保护自然”的多重职能,而且明确地提出了“破坏资源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资源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资源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重要论断。这一切,标志着“科学技术动力观”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理论发展到了一个新高度。

依据“科学技术动力观”,科学技术的基本职能和价值目标就不只是开发自然、驾驭自然、索取自然,而是“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保护自然”,使社会生产力持续健康发展,人类文明日臻昌盛;只有把科技搞上去,才能不断地保证人民素质的提高;人民的素质提高了,更多的人掌握了知识,掌握了现代的科学技术,才能导致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等要素所构成的系统朝着合理的方向演化。

四、“科学技术动力观”要求树立“科学当然包括社会科学”的大科学观

“科学当然包括社会科学”这个论断,是邓小平1977年就作出的。1995年5月,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讲道:“科学当然包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科学。社会科学是人类认识和改造社会、促进社会进步的科学。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自然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之间相互影响、渗透,联系愈来愈紧密,由此产生的综合学科、交叉学科层出不穷,社会经济和科技已经形成一个复杂的大系统。自然科学的发展丰富了社会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对自然科学研究有重要指导作用。我们提倡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注意学习自然科学知识,自然科学工作者要注意学习社会科学知识,我们要在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加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紧密结合,深刻认识并掌握当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去指导实践。”

科学是观念地把握对象的特定方式,是通过揭示对象的本质和规律把握对象的特定方式。一般说来,自然科学的功能主要是认识变革“物”,实现物质变换;社会科学的功能主要是研究人和社会,实现行为变换。社会科学的产生和发展是现代科学逐步深化且日益成熟的象征,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构成了完整的科学体系。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势,主要不表现为知识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而表现为各门科学之间既分化又综合的对立统一。一方面,学科越分越细,原来的一门分为两门或多门学科;另一方面,各门学科相互渗透,出现了一大批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综合学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间的交叉学科、综合学科,使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又重合在一起。例如社会生物学、生态经济学、人口地理学、社会心理学、生命伦理学等等,都是由一门或数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交叉而成。当代社会历史的客观进程,当代任何重大的科学技术问题、经济问题、社会发展问题和环境问题等所具有的高度的综合性质,不仅要求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各主要部门进行多方面的广泛合作,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而且要求把自然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结合成为一个创造性的综合体。这是当今科学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特点。

2001年8月7日、2002年4月28日、2002年7月16日,江泽民同志先后三次就哲学社会科学问题发表重要讲话。这些重要讲话,既为人们正确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了科学指南,也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此间,他作出了“四个同样重要”的重要论断:“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同样重要;培养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家,与培养高水平的自然科学家同样重要;提高全民族的哲学社会科学素质,与提高全民族的自然科学素质同样重要;任用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与任用好自然科学人才并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样重要”,以及“两个不可替代”的重要论断:“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在实践和理论上不懈进行探索,不断在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创新的理论,用发展着的理论指导实践。在这个实践和理论的双重探索中,哲学社会科学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是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我们必须始终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加快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那种认为搞现代化建设只要掌握自然科学知识就可以了、社会科学知识可有可无的想法和看法,是片面的、错误的,必须加以纠正。”

五、“科学技术动力观”是唯物史观的现代拓深形态

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通过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三者的矛盾运动,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走向,揭示了生产力是最终决定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过去,生产力一般是指物质(实物)生产力,至于科技和知识生产力,则是直到邓小平强调“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历来的观点”和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论断后,才逐渐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中明确起来的。江泽民同志从现代科技革命和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出发,通过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概括、总结、提升出的“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科学技术动力观”,从哲学的高度阐明了科技和知识生产力不仅决定着物质(实物)生产力,并且最终决定和制约着社会历史发展的水平、速度乃至方向。其实,一切社会创造物都不过是人类智力(或智能)水平即科学知识水平的外化物化。只要我们承认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人的历史,那么我们也就必须承认人的科学化知识化水平是最终决定和制约社会历史发展水平、速度乃至方向的。当今时代是科技生产力即知识生产力成为第一生产力的时代,科学实践活动已成为所有实践活动中最重要和最主要的实践活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必须给予定位和确认,确认科学实践的社会第一实践的客观地位,确认科技生产力即知识生产力的客观支配地位及其主导作用。“科学技术动力观”实现了唯物史观的这个飞跃,为推动当代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指出了一条基本的实践路线。

六、“科学技术动力观”与科学发展观的辩证统一

进入21世纪,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科技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既是“科学技术动力观”历史的传承和逻辑的延伸,又是与时俱进的新发展。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科技工作

2003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2004年6月,胡锦涛同志作出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科技工作”的重要论断。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科技工作”,意义是十分重大和深远的。科学巨匠爱因斯坦曾经说过:“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他告诫人们:“如果你们想使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末,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关心怎样组织人的劳动和产品分配这样一些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当今时代,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科技与伦理的疏离、理性与价值的分裂,在当代西方社会表现得尤为突出。西方发达国家今天所面临的科技异化问题,也是发展中国家明天所要着力避免的问题。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科技工作”,这就奠定了避免科技异化的政治基础,推进着科技发展与人的发展和谐统一。

2.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纲推进科学发展

2006年1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动员令。胡锦涛同志指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需要大力发展我国科技事业”,“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是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建设创新型国家,核心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走出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激发全民族创新精神,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15〕�

3.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两个基本方略”及其重要意义

全国科学技术大会闭幕后,国务院于2006年2月9日、3月20日分别印发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简称《科技规划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笔者认为:以《科技规划纲要》和《科学素质纲要》为标志,党和国家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实践着“两个基本方略”,即以加强自主创新为主导的“科学技术创新发展方略”和以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为主导的“科学技术普及发展方略”。

应该看到,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深刻地讲道:“要坚持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方向,把科技创新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紧密结合起来,与提高人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紧密结合起来,使科技创新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在全社会广为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接受科学技术的武装,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这就是说,我国的科技进步不仅要“顶天”,在科学前沿和高技术领域有所创造、有所作为,而且还要“立地”,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科技、理解科技、运用科技,充分享用科学技术带给人类的巨大恩惠。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两个基本方略,是基于“科学技术动力观”的两个重大的科学抉择。

第一,以自主创新为主导的“科学技术创新发展方略”是应对知识化的全球竞争新挑战的科学抉择。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国有自身的政治意愿和战略利益。为了尽快提高科技发展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引进了数万亿元的先进技术和设备,这对缩小我国与世界先进水平的技术差距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不能仅仅依靠引进技术满足自身的科技需求,不能指望别人来解决我们自身发展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在2006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胡锦涛同志深刻地指出:“一个国家只有拥有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把握先机、赢得主动。”“面对世界科技发展的大势,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只有把科学技术真正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真抓实干,急起直追,才能把握先机,赢得发展的主动权。”

当前,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正承受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和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中国能否成功地回应当代科技革命的冲击,成功地在21世纪实现伟大复兴,不但对中华民族本身意义重大,而且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前景也具有特殊的意义。很显然,如果先进的科学技术为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垄断,那就谈不到社会主义的兴旺发达,社会主义就不可能在与资本主义的竞争中取得比较优势直至最终胜利。如何把社会主义建设同当代科技革命的潮流更好地结合起来,始终是具有战略意义的紧迫任务,也是当代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方面。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理论与实践,在新时期新阶段实现着科技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有效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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