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范例6篇

金融管理

金融管理范文1

走在国家发展的总趋势下,金融行业水涨船高,与国家经济命脉相系,呼吸相关。要想进发发达国家行列,金融行业的发展对中国有着深远的影响和重大意义,从肯定的角度上来说,金融监管对于国家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关键词】

金融监管;重要性;发展前景;意义

0 引言

“影子银行产品规模增长,是当前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隐忧。”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表示。加强金融监管离地已经刻不容缓。虽然我国在金融行业寻求和探索了几十年,也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金融行业对于我国来说仍是一个弱项,警钟时刻提醒着,欲发展经济必先强其金融领域。

1 金融监管的定义和范围

1.1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金融监管是罗盘

金融在无形中已经渗透进我们的生活中,小到关系着每个小老百姓的日常收入,大到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无论在财政充裕的情况下还是遇到金融危机或是经济大萧条,金融监管都有相当高的作用地位。从一般理解来说,金融监管具有监督性和管理性。每个国家都从美国07年的金融危机中得到警醒:金融行业的发展需要一种监管的力量来成长,这种力量依靠于金融机构或其他行政机构,通过监督,发现影响金融行业发展的现象,通过管理,制止现象的发生,并运用执法执政机构的法律手段禁止现象的再次发生。金融监管有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有制止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的手,通过各种手段和渠径维护金融行业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创造出良好的氛围。

1.2 金融监管所涉及的内容广泛全面,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平衡金融管理需要专业性知识和实战性经验来支撑。金融监管的实施者主要是执政部门,也包括其他非政府组织或其他从事管理监督的执法机构。各个政府或部门运用执法权利行使执法手段,维护金融行业的合法秩序。金融监管的被实施者涉及金融行业的组织者或参与者。金融监管对象在执法政府的监督管理之下进行合法有序的金融活动。金融管理的主要手段从法律,经济和行政三个方面出发,运用法律执法严明,经济发展战略和行政管理力度确保金融行业的良好环境和美好的发展前景。以整个社会的稳定环境,整个经济主体的稳定发展,保证每一个参与到国民经济的公民享有合理,公平公正的合法权益为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金融监管渗透入各个金融行业,包括市场交易价格,股票债券市场,汇率和流动资金,业务范围。

2 金融监管的重大意义

飞速发展的金融行业为我们打开了一个全新的经济世界,我们像蹒跚学步的孩童对这个新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和开发的动力,掌握了金融管理方法才能征服这个新世界。自20世纪30年代出现金融危机和经济大萧条后,金融监管已经慢慢参与进国间的经济决策中。面对金融带来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以及资金流动风险,有效合理的金融监管成为封锁潘多拉魔盒的锁链。金融监管涉及范围广泛,进行活动时需要各个部门的全力配合。(1)金融行业与国民经济直接挂钩,金融行业的合理运营直接影响经济发展状况,行使一定的金融监管制度,保证金融行业的秩序规范同时也保证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2)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联系根深蒂固,一旦金融行业有所偏差,其他所相关的行业领域必然受到影响,整个国家的秩序将会被打,金融监管监督管理金融行业,制止和防治出现偏差现象,避免混乱状况的产生;(3)金融监管保障市场合理有序的运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在遇到各种经济问题时能及时做出预告,并与市场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和的现象进行削减和抵抗;(4)金融监管的实施者是执法部门和执政部门,通过监管手段,增强了各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利,创造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面对金融监管目标国家更有信心实现。

3 金融监管的历史背景

3.1 国际大背景

20世纪30年代以前,经济学家普遍人为市场具有自序能力,在宏观调控方面缺少专门的研究和管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宏观调控需要政府的参与,通过某些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营造出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在爆发全球性危机后,“自序”理论遭到质疑,继而一个经济学家名叫凯恩斯提出“相机抉择”理论,他主张在经济萧条衰败时采用扩张的经济决策,在经济膨胀时采用紧缩的经济决策,针对“盈满则亏,亏则充盈”的相对理论,两方面对经济体系进行稳定保障,金融监管的萌芽已经生出。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各个国家的金融行业如雨后春笋,茁长成长,在全球经济化的推动下,金融行业进入顶峰时期,随着而来的是逐渐扩大的金融风险,在吃过多次金融风险的苦果后,人们终于认识到金融行业在保证其飞速发展的同时也要保障其发展秩序,不能自乱阵脚。再重新审视金融体系后,分析所经历的金融风险,人们慢慢摸索出一条适合金融行业安全发展的道路,在保证效率的同时协调安全性和稳定性成为研究的重点。提出金融监管理论,该理论涵盖金融发展战略和金融管理制度,融合了金融在完成发展任务的允许下,同时兼顾金融行业的稳固进行。金融监管保证金融因素在发展经济的大背景下,形成一个良好,持续,稳定的促进和谐的环境,没有负面影响,全力支持金融发展并为其保驾护航。从金融发展的历史来看,经验是在一次次失败之后总结出来的。在当今的经济发展背景来说,遵循金融监管理论是第一步骤。当下各国竞争激烈,经济战争全面开火,拼的就是金融发展路线。在进行金融事业的发展是,不能忽略监管力度,保障监管责任的行使,为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不予余力。

4 中国金融监管的历史使命

4.1 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不是一蹴而就的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经过四个阶段的完美蜕化。在1978年以前,几乎没有人知道“金融监管”的概念,中国那时候没有这方面的觉悟,这与但是的国情是相符合的,当时的中国金融体系并没有健全,实行着“大一统”金融体系,有中国银行所有的业务和责任。一直到1982年,中国经济慢慢觉醒,慢慢恢复,中国政府看到金融行业的重要意义,先后建立了各种银行和保险公司。作为历史性的一幕,中国人民银行实行金融监管理论,主要职责是监督立法,检查防范,规定规章制度和进行业务分工。那个时候,行政监管高于专业监管,相对来说削减了金融监管的力度。从82年到92年,整整十年间中国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模式确立,各个部门的责任更为专业化,立体化,清晰化,根据行政制度规章,每个部门都有行使权利的权能和管理监督的手段。但是那时候金融监管前景依旧模糊,行政力度高于专业监管水平,金融监管效果被削减,由于没有确切地法律授权和明文规定,金融监管与市场发展的实际需求并不相吻合。自1993年以后,国家颁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使得金融监管透明化,为以后适应全球经济发展形势的金融监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3年,形成确立了中国银行监管委员会,从制度上改革,中国有落后的“大一统”变身成为“四分天下”的局面。不仅在大方面进行金融监管,在各个分行分业注入金融管理的新鲜血液,带来新的管理监督体制,标志着中国的金融监管已经步入成熟阶段。

4.2 中国现需要的金融监管体系

现在的监管体系缺少金融监管机构的权力制约,没有相应的金融风险转移机制和金融自控机制。存在“大同小异”的缺点,应该根据不同的行政管理方案和特点制定适合该地区经济发展的金融监管制度。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使得在进行全面协调时,地方和地方上的金融监管体系不能融合出现偏差。金融监管体系有着“级别分化”,根据级别单位,分化形成以自己单位为中心的监管体系,造成了相互协调工作不流畅,影响监管效率,也因为各个执法部门的追求利益不一样,各个监管部门监管手段不同,已形成利益冲突,影响市场正常运作,增加金融风险的可能。金融监管实施机构形成职能重叠,影响监管机构的协调运行,监管职能形成漏洞。金融监管在人力资源的平衡上缺乏专业性和精简性,一些部门没有专业的监管人才支撑,造成该部门监管体系瘫痪,人才缺乏,人员冗杂,缺乏组织性,没有纪律性,普遍素质低,是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人力资源所面临的挑战。

5 结束语

本文从金融监管的定义和概念出发,涉及了金融监管的范围,谈论总结了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在依据国际的经济背景下,提出中国金融监管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1]张铮.金融监管理论浅析[J].时代金融,2011年12月30日

金融管理范文2

财富的内涵十分丰富,目前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定义。广义的财富可以理解为凡是能给拥有者带来效用的所有有形或无形的东西(对应于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钱、债券、股票等金融资产是财富,一个人的学识、能力、健康及人脉资源等也是财富。财富是一个外延十分宽泛的概念。财富可分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两大类,物质财富大多是有形的,可分为自然财富(如金、银、石油及矿产等自然界存在的物品)和劳动财富(人类通过劳动创造的各类产品,如汽车、房屋、衣服及食品等);精神财富多是无形的,但有的可用货币衡量(如商标、知识产权及肖像权等),有的则无法用货币衡量(如抗日精神、雷锋精神等)。而我们平常所说的财富管理中的财富,则大多是指狭义上的可用货币衡量的有形的财富。

财产,是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待财富,重点关注财富归谁所有。我们说一个家庭进行财富分配,就是把财富分割为不同的所有权,使其成为不同人的财产。财产一般是指有形的财富,比如钱、债券、股票及汽车等。

资产,是从投资经营的角度看待财富,重点关注财富的价值。人们把财富除去自身消费外剩下的部分拿来经营,以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这部分财富即是可投资资产。所以说,当财富被拿来进行投资经营的时候,就变成了资产。资产通常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钱、债券、股票、房产、黄金等是有形资产,专利技术、版权等是无形资产。可见,资产唯一的意义就是可以带来收益。

金融管理范文3

对于坏账成堆的中国银行界来说,国家审计总署6月25日公布的建设银行所涉10亿元的虚假按揭贷款,或许只是个小事件。然而,由于此事曝光的特别时机,更因为此事仅为审计部门对“建行广州地区八家支行抽查”的结果,人们不可能不举一反三,想得更深更广,再次感受到中国金融改革路途中沉重的阴霾。

在近期以来对中国银行业的关注中,一个焦点就是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资产的质量。今年2月20日央行公布的《2002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曾经披露,在该行2002年房贷检查所抽查的20901笔共计1468亿元房地产贷款中,违规金额达到总数的近四分之一,总额约366亿元。央行发现房地产信贷的违规贷款,主要集中于开发贷款和个人信贷,而审计总署新近公布的对建行广州地区八家支行的调查又表明,违规房贷极易形成不良资产。例如,汕尾市一位公安局委员从建行广州一家支行骗取按揭贷款3793万元,其中3270万元已无法追回,转入个人账户的2576万元全部被提取现金,去向不明。可见问题房贷之堪忧。不仅如此,中国房地产投资以商业银行贷款为主的现状,本身也包含着巨大风险。日本在经济形势火爆的20世纪80年代曾经发放了大量房地产信贷,其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也大量以土地资源为抵押。土地的升值和银行贷款发放形成了一种正反馈,贷款占GDP的比例从80年代初的近50%左右升至80年代末的近100%。90年代以后,日本经济泡沫破裂,土地价格跌去半数,日经225指数跌至历史高点的三分之一以下。以土地为抵押的贷款或是房地产贷款,迅即变为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历史的教训近在眼前,中国没有理由不承认经济规律的现实。面对当前中国出现局部房地产过热的苗头,央行今年6月13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121号),正是出于对房地产贷款风险判断做出的理性决定。

当然,银行业的隐忧不止于房地产贷款。6月下旬,著名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报告,认为中国银行业贷款中的不良资产已达到50%,总数在4万亿元以上,占了中国GDP的近半数。这一分析可能过于悲观,但纵使按照目前官方所说不良资产率为25%的口径分析,也和5%左右的国际安全标准相差甚远。特别是中国银行业普遍盈利水平偏低,如果资本充足率远不足8%,贷款损失达到一定的量,必然使银行净资产成为负值。一旦经济发展放缓,坏账造成的压力会逐渐显现,进而形成难以化解的金融危机。有鉴于中国金融业的严峻现实,刚出台的房地产信贷规范办法显然只是着眼于降低风险的外部措施,决策层须痛下决。,加快着眼于治本的重大改革。

金融管理范文4

【关键词】金融创新 金融风险 风险管理

一、金融创新条件下,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关系

(1)金融创新的发展伴随着新的金融风险。在市场中,收益与风险总是并存的。相应地,收益越高,伴随的风险指数也就越高,这一点在金融市场中也不例外。收益必定伴随着风险,金融创新产品也是一样的,它也不能消除风险。具体来说,金融创新只是在微观层面上稍稍减少了金融风险,而在宏观层面上却是将金融风险从一边的风险回避者转移到另一边的风险偏好者,以新的方式进行了重新组合,使得金融体系的总体金融风险并未因此而下降。

(2)金融风险与金融创新相互促进。一方面,我们说,加大对金融风险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另一方面,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风险在管理上的发展。也就是说,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当前,金融风险正在不断加大,而且人们对金融风险在管理上的需求也比以往更加的迫切,所以金融风险的管理也就显得愈加重要,因此我国要加大对金融风险的管理。人们的避险需求在持续增加,各种新型的金融风险的管理工具也纷纷涌现了出来。但是,金融创新是金融业为了逃避金融监管而进行的,它使得原有的金融监管失效。于是,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者便制定出更加严谨的监管措施和方法,用来约束金融业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可是约束的结果却是更为高级的金融创新形态的出现。我们在认识金融风险与金融创新的关系时,要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二、正确认识和评价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

(1)金融创新带来的资产证券化加剧了金融风险。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它从另一方面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一般情况下,一个企业想要将资产证券化,这些资产必须是质量较好的。虽然资产证券化有着很多的好处,但是它也给货币当局带来巨大的压力。证券化的资产也具有一定的交易流动能力,从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货币交易的垄断局面,同时也使得货币当局的资产控制能力的减弱,影响了货币当局对货币的绝对控制。

(2)投机市场的存在加大了风险的破坏性。投机市场是古老和新鲜的,存在市场交易就存在投机行为,近代的金融市场所形成的标准合约和股票极大提升了投机的发展和壮大,促进了市场的流动性。市场的职能就是促进交易向最大化发展,金融创新的目的就是躲避风险,而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投机者和投机市场。风险与机遇共存,虽然金融创新是为了躲避风险,保证金融业可以进行稳妥的交易,但仍有大量的投机者甘冒风险进行投机交易。一旦投机失败就会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破坏,使得金融市场面临的风险大大增加。

(3)金融业在经营时,为了尽量削弱和躲避金融风险,不可避免地要进行金融创新,这使得金融风险得到转移或分散,无形之中就加剧了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而各个金融机构为了获得更加强大的竞争能力必须进行金融创新,使诸多的金融机构不得不迎着高风险进行业务创新,从而增加了整个金融业的经营风险。同时,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一些金融创新工具把一些金融风险导入到了其他的国家,增加了其他国家的金融业的动荡,而对该国的货币汇率和货币流动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金融创新条件下金融风险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1)加强政府部门的金融监管,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就目前经济的发展来看,金融创新可以有效促进金融的发展,但是金融当局又要对金融创新进行约束,促进金融业的管理。如何既促进金融业的管理,又促进金融创新以推动金融业的发展,这就需要金融当局把握一个度,既要强化金融监管,又要为金融创新留下一定的余地以使金融业创新和稳定协调发展。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当局在监管的过程中给金融创新留下生存范围,并不是完全放松对它的管制,反之要严厉打击那些违法违规的金融创新行为。此外,金融当局要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增加监管法规的包容性,既强化金融的监管,又为金融创新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促进金融创新。

(2)要创新金融监管的理念。风险监管是和合规性监管同样重要的,所以说金融监管部门应该把两者并重,不要偏重任何一种监管。鼓励法人内部风险监控,与此同时,还要逐步地建立起金融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的水平。当然,我们还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在这些方面的成功的监管经验,积极地构建国际化、市场化的金融监管体系。把金融监管的重点放到构建能够使相关金融部门规范地经营、公平地竞争以及稳健地发展的外部环境上面,要尽我们的努力能够尽可能多地使用一些现代高科技和信息技术来对金融进行电子监管,对金融机构的备付金率、资本充足率、呆坏账比例等各项指标进行实时监管,希望用这种方法能够提高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的能力。

(3)积极增加国际合作。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全球化、一体化。以此为背景,仅仅依靠一个国家维持经济的稳定和对金融风险进行控制是无法实现的,所以国际各国要相互合作,加强宏观调整经济,并且相互合作,这样才能有效的控制金融风险,维持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促使各个国家稳定的金融发展。所以我国商业银行也可以加入各个国家相互监管的协议,或者在制定金融行业标准、创新和推广金融业务的时候参考国际规则,确保我国和国家金融接轨。

金融管理范文5

一、金融创新模式下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特征

依照我国银监会机构下发的《商业性银行金融创新指导》,金融创新工作的基本宗旨是指商业银行为了配合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依托新技术的运用、新手段的采取、新市场的拓展、新职能机构的设置等,在发展战略拟定、管理制度建立、职能机构配置、业务人员安排、管控模式构建、业务程序运作及服务产品开发等各项工作上所增设的一些新内容。如今,我国的金融产业已经进入整体性业务开放的状态,金融产业增加了金融业务创新的力度,且创新趋势强劲,进而使金融创新业务展现出了蓬勃发展的势头,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理财产品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对金融方面的投资业务产生兴趣,为了适应金融市场中新兴业务的需求,目前很多金融经营单位都开始在其金融业务范畴中增设了新的理财产品。此种服务产品的融入,促使了当今总体金融行业面貌产生了本质性的变化,特别是使得当今金融产业的发展模式产生了吐故纳新式的变革,且提升了金融产业的发展速度。从相关的调查资料可知,我国现阶段绝大多数金融经营单位都相继推出了理财产品,开展了各种相异类型的理财服务业务多达60余种,由此充分说明了我国的金融产业正处在持续的产品创新之中。

(二)服务业务范畴

自从理财业务成为金融产业服务创新的重点突破口之后,金融产业的业务经营范围也开始走向持续的拓宽和扩展,一些金融经营单位已经逐步脱离了有史以来即连续开展着的存款、信贷和汇兑等原始业务模式,而是更侧重转向于居民家庭理财、电子型支付银行等业务。依照粗略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现在已经有数十家金融经营单位设置了金融证券业务品种及保险服务品类,而且其业务运作期限已经扩展到最低一个月,最长不做上限。基于此,金融产业的业务范畴也变成了金融模式创新的一个范畴。

(三)金融业户大幅度拓展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获取了突飞猛进式的发展,广大百姓的生活水平在持续提升。据国家相关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2013年前3季度,国民生产总值超过了166050亿元,和2012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1.7个百分点,我国的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351元,排除价格波动因素,其实际上升为13.5%,所增加幅度高于2012年同期指标3.5个百分点。

(四)金融职能同质化

因为金融职能机构在其业务运作形式及组织架构上的持续革新,导致银行企业和保险机构、信托投资机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性金融部门之间的职能划分变得越来越不明朗,整个世界上的金融服务单位也正在由分行业经营模式转向联合化经营的综合型模式。现阶段,我国银行业真正自觉性的创新活动仍然很不充分,创新的广度和深度存在较大不足,行业内照搬复制式的“创新”占了很大比重。

二、金融创新模式下金融风险管控面临的问题

(一)未建立完整的创新机制

就金融创新模式下的金融风险防控而言,过去的金融业务考评过程均是依据金融单位的经营规模来实施的,并未关注金融经营单位的职能性业务创新情况。这样必然使金融经营单位服务产品及经营业务的创新工作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也正是由于此种缺陷的存在,才导致了过去我国金融产业金融风险时常出现和不可避免性。

(二)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偏低

我国金融管理业务人员的技术素质偏低,并且不具备现代化的金融更新观念,由此导致其整个金融创新过程不可避免地会发生金融运作的风险,然而其还不能正视金融风险的存在。过去在实施金融风险防控时,其重点是以防范金融产业的信用风险为主要内容,然而在具体的金融创新模式下的金融风险防控过程中,大部分金融部门业务人员并未深刻认识到金融产品创新在整个金融创新工作中的价值性,也就不可能将金融风险防范观念应用到金融产品更新过程中。

(三)金融风险防控模式单一

就我国现阶段金融创新模式下的金融风险防控而言,管控模式古板单调为其金融创新过程中不能轻视的一种问题。过去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一般都属于风险评定的运作模式,然而将此类运作模式运用到现实金融创新模式下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中,不可能达到与国际运作规则完整接轨。所以,在每次国家颁布和金融行业运作相关的管理政策,均必引发金融行业震荡及业务开展规模的下跌,导致总体金融交易市场中暗藏一种走向不规范的资金流,最终引发整体金融产业中各类企业获利不平衡的情况。

(四)风险评估模式落后

在金融创新模式下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中,风险评估模式的落后也很不利于总体金融风险防控的实际效果。比如,其时常表现出金融讯息沟通跟不上具体的运作节奏、金融政策调整滞后、考评过程控制不严谨等缺陷问题,如果在此阶段中有某些不法金融单位借机对金融交易市场搞一些小动作,就不能够快速圆满地将其平衡处置好。基于此,金融风险评估机制的落后也必然会严重影响金融风险的防控效果。

(五)缺乏诚信交流

“诚信”的信誉是任何一家金融经营单位得以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然而一般在具体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中,因为金融部门业务人员侧重追求经济利润而淡漠了彼此之间的诚信交流,金融企业所实施的诚信交流重点是针对于本企业上报的经营数据是否客观属实。由于在原先的金融交易市场上,常常暴露出金融经营单位造假上报材料的问题,由此造成我国金融交易市场中严重存在业务信息不属实、各个企业之间不能实现相互信任的问题。

三、国外金融模式下金融风险防控的主要经验做法

近年来,在规范化的市场监理、大量新开发金融业务的支撑下,金融经营风险及金融产业危机几乎与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失去了缘分。不论是1997年泛滥亚洲的金融产业危机,还是在1994年发生的墨西哥、巴西和阿根廷等国的“拉美型”金融危机,那时的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的金融组织都能做到独善其身。然而,2008年,美国爆发的华尔街金融振荡使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的金融产业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且巴基斯坦等欠发达国家几乎陷入了国家破产的境地。审视金融危机的发生及应对过程,可以总结得出:完善科学的金融体制改革创新是有效抵御金融风险来袭的“金钥匙”,故针对金融创新风险实施防控管理极为必要。在此介绍一下西方发达国家及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在依托金融市场开放及金融体制创新方面,达到有效控制金融风险的相关经验做法。

(一)美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及体制创新

美国选用渐进型的金融敞开政策,其开放历程长达近一个世纪。在20世纪前半叶,美国的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在其金融领域内推行分业式经营及金融利率管控制度,为了让美元变成国际市场的通用货币,美国拟建了“布雷顿森林金融管理体系”,且颁布实施了著名的“马歇尔计划”。20世纪60年代,为了严格控制国内资本的大量外流,美国在金融领域内强化了对资本运作的管制,对外籍人贷款、商业投资及本国公民购买他国金融证券实施政策限制。20世纪后半叶,美国步入了金融产业开放的辉煌十年,先后完成了金融利率市场调节及汇率市场调节的业务模式变革。在金融汇率的市场调节方面,1974年,美国实施了开放的资本账户管理政策,废除了资本管控限制。美国的金融市场化特征体现在:扎实推行金融利率、汇率市场运作,以防严重冲击现行金融体制;遵从金融业务支撑于现实经济发展的行业准则,加大金融职能对经济发展的推进功能;强化拓展金融市场及完善金融机构职能,提升金融企业本身的竞争实力及风险抗衡能力。

(二)新加坡的金融产业开放及体制创新

作为经济发达国家的亚洲四小龙之一——新加坡,它的金融产业变革在当今的东盟国家中是仅有的最为成功的一个,其全面防控了亚洲金融危机可能对他国造成的冲击,其如此成功的秘诀即在于本国内大力实施了严谨完善的管理制度及严厉的处罚手段。其一是在金融业建立了专属的账户,细致划分出涉外金融业务及国内金融业务,构建出本国银行及境外银行两大金融范畴。其后者是专营涉外的外汇金融业务,由此助推了新加坡这一国际金融平台的构建进程。其二是奉行对本国金融机构及其金融业务开展严格化管理的政策,20世纪70年代,虽然新加坡完全取消了对金融外汇的管制措施,然而其对本国的金融业务运作方式一直实行十分严格的管制模式。譬如,金融机构向非本地居民业户贷款或是把资金贷给国外的居民业户,其借贷额度达到500万新元之上的规模,一定要提前申请本地政府审核批准。其三是强化商业型银行内部的金融资产风险管控,其中涵盖控制贷款数额、提高非利息收益所占比率,最大限度的削弱金融资产风险水平等。

(三)韩国的金融开放及体制创新

20世纪80年代初期,韩国启动金融市场化变革,刚一开始的金融体制变革过程,以给国内金融产业经营过程放宽运作空间为主。其改革的重点内容是削减政府对金融产业运作的行政管理职能,增强商业金融机构的自主运作活力,在国家金融机构中融进私有资本,持续减轻对金融利率的管控。在国有银行竞争实力逐渐强化之后,推进本国银行企业开辟境外市场,加入到国际金融竞争的行列中去,而且对国际金融机构进行选择性的开放本国的金融交易市场。历史跨入20世纪末期,韩国国内的金融创新速度显著提升,依托“先期贷款而后存款、先长期业务后短期业务”的程序推行了金融利率市场化运作。之后又依托拟建对美元货币的平均汇率管理模式,持续展示市场化运作模式在汇率机制构建中的促进作用。为了有效管控短期型资金外流,韩国推行并落实了更为全面的金融开放及运作市场化,推行浮动式汇率管理体系,减轻对金融资本的流动形态管制。

四、金融创新模式下金融风险防控问题的处置策略

(一)营造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

由金融风险防控问题去观察,为了达到总体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给金融经营单位营造一个有利于其发展的外界环境。就实际而言,即是指依托金融监管的职能来对金融运作模式创新过程实施相关限制,在给金融经营单位预留出相应的发展余地的同时,还需给金融经营公司所从事的某些业务实施严格化管控,特别是严格约束企业的一些违规经营行为。故此在当今的金融创新模式下给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有利的外界环境,方可切实达到金融企业的稳健发展目标。

(二)强化企业内部风险管理

金融企业的内部运作管理,长期以来始终是其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中的重点内容,然而在企业具体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中,时常会由于某些内部管理问题的出现,引发整体金融单位发生金融经营中的风险问题。就此种情况来说,可以选取强化企业内部经营风险防控,依托内控制度的实施来防范金融风险危害的发生,特别是指企业内部某些金融产品的盲目开发和推广问题,只要先由其企业内部开始防范此类问题的出现,就可以给金融企业自身的发展创造良机。

(三)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水平

在金融创新模式下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中,金融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低也决定整个金融企业的发展,因此提高金融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是十分有必要的。首先,可以带领金融管理人员参加专业的培训。其次,为其引进一些与金融风险有关的培训,如AMA、RAROC等。最后,要加强金融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金融风险的发生。

(四)构建有效的风险管控模式

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管控模式的构建,是为了可以更完整地增加整个金融公司的经营收益。第一是适于选取复合型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此类风险防控机制可以整体地把市场交易风险、金融信贷风险等问题整合到一块展开风险测评过程。第二是应针对业户信用风险拟定出一个单体的风险管控模式,这样才能圆满处置业户所带来的信用风险问题。第三须注意咨询金融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和人士的一些相关看法,对其实施整体风险性的综合评判,进而达到企业金融风险的有效防控,实现金融企业在创新模式下的健康稳定发展。

金融管理范文6

关键词:金融法;金融企业;战略管理

一、金融企业战略管理需要金融法的支持

金融企业管理需要考虑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因素的影响,但从战略管理角度来看,首先要关注的就是法律保障问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需要

金融企业处于市场经济发展之中,首先要遵循的就是“经济人”的原则。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其一切经济活动的本质要求,而金融法为保障金融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金融法在交易之前将产权问题界定清楚。因为产权归属问题是影响企业效率的决定性因素,所以在法律上首先对产权问题进行界定是保障企业经济效率的关键因素。第二,金融法规范企业交易行为,引导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第三,金融法的强制性和对某些违规经济后果的惩罚性,能够避免和减少企业浪费现象。第四,对于某些企业给予强制性救济。

(二)企业经济安全的需要

安全是金融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需要,具体的金融目标包括金融交易安全和金融体系安全。

1.金融交易安全

由于交易对象的特殊性、交易主体的复杂性、交易工具的多样性,金融交易活动存在极大风险。因此,金融交易活动和其他经济活动相比,更加需要交易安全的保障。金融法也在此方面进行做了许多安全保障,具体有以下几方面。第一,金融法加强对金融交易结果的可预见性,避免因金融交易的不可预见而出现的成本,降低损失。第二,对于金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冲突制定解决机制。第三,金融法提供交易风险防范方面的机制和保障,对交易风险出现的不利影响进行补偿。

2.金融体系安全

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也使金融市场的缺陷逐渐暴露,而且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进一步增强了金融市场的风险性。所以,金融法运用法律手段对于金融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金融关系进行调整和管理,保证金融交易安全并将对金融关系的调整纳入社会安全体系的大环境中来。

(三)公平竞争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公平性是影响企业管理的重要因素。金融法律约束金融交易必须在公平竞争基础之上进行,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确定金融企业在行业中的平等地位,为金融企业的发展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第二,保障金融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享有和其他企业同等的地位和权利。第三,金融企业享有诉讼平等权。

总之,金融企业的战略管理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金融法的不断完善为金融企业战略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金融法对金融企业战略管理的作用与意义

金融企业战略管理者关注金融法律是希望借助金融法的功能来保障企业战略管理目标的实现。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金融法作为第三层级的法律相对独立存在,为金融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根据金融主体法,构造符合金融全球化发展趋势的金融体系

金融主体法也称金融业法、金融组织法,主要是规范金融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的规则。不同国家的金融主体法也不尽相同。金融企业战略管理者要想在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中占据竞争优势,首先必须要考虑现有金融法适合建立什么样的金融机构。其中,考虑建立金融机构时需要侧重考虑的两个因素是组织形式和经营业务。

金融国际化使得金融机构可以选择的组织形式越来越多,金融企业的战略管理者必须要看清形势,充分考虑东道国的法律体系和母国的现行法律体系对于建立金融机构的不同法律要求,选择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组织形式。

多元化和全能化是金融业务全球化的两大特征。金融机构只有不断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才能够适应金融企业的国际竞争。但是,金融企业也不能随意选择全能化的经营模式,具体要根据各国的法律制度选择。国际金融领域金融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两种,而不同国家所允许的经营模式不同。

(二)根据金融行为法,为金融企业交易保驾护航

金融行为法也称金融业务法和金融活动法,是规范各类金融关系的参加者开展活动的基本规则。金融活动中既有直接活动,也有间接活动,又有中介金融服务活动,还有国家金融主管机关对于金融业务活动的管理、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活动。因此,国家必须制定一系列有别于一般商业交易原则的特殊金融行为规则。金融企业进行战略管理必须保证各项业务符合各项法律规范,金融法也为企业的经济交易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凭借风险援助法,降低金融企业经营风险

防范金融风险可以采取很多的手段,但是运用法律手段来降低风险永远是最重要的手段之一。金融法律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避金融企业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针对国际金融风险防范的监管体系

适应全球性的金融风险,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法律监管手段是必不可少的。法律监管不可或缺,但是过于严格的监管体制又制约了金融主体的发展,所以在金融全球化的环境中,金融监管一定要适度。而且,采取“单一监管模式”还是“多头监管模式”,还要根据金融水平的发展情况,采取适当的金融监管手段,金融企业的战略管理者也要根据这些情况及时调整经营发展战略。

2.采用政府干预性的货币政策

金融市场风险是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分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要防范这两种风险,就必须要掌握相关的货币政策。在最近发生的金融危机中,我们国家适时调整有关货币政策,降低金融风险,稳定金融市场,颇有成效。

3.建立信用保障体系

信用是金融领域的生命线,要保证金融交易的公平性,就必须有透明的信用体系作为保障。国家建立信用体系,促使金融市场由传统的支付为主的交易方式向以信用为主的交易方式转变。不同国家对于建立信用体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如美国就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用体制,即便如此也不能避免信用风险的困扰,所以要通过建立信用保障体系降低滥用信用的发生。

三、关于金融企业战略管理困境的几点思考

(一)协调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适应金融企业战略管理变革的需要

目前,金融实行分业经营和监管,不同领域的法律起草和制定主体也不同,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协调配合,加上立法技术的落后、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缺乏,增加了法律之间的不协调性,使法律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为适应金融企业战略变革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国金融工作的现实,应将《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证券法》、《信托法》等金融基本法律的具体规定协调一致。

(二)制定具有前瞻性的金融法律法规,加快金融企业国际化战略进程

金融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实施需要结合国外的情况,制定适合本国金融企业发展的具有创新性的金融法律法规。面对全球金融业的竞争压力,推动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的合作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长远看来,我们可以根据现用法律制定出《金融服务法》、《金融监管法》或与之相关的利于企业国际化战略进程的法律法规。

(三)借鉴国外金融立法经验,完善我国金融法律法规

加入WTO以后,规范使用金融法律术语、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成为了更加急迫和重要的任务。要促进本国金融企业战略和国际企业发展战略的接轨、更好地完成改革开放的任务,就必须认真按照WTO的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我国的现行金融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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