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审计范例6篇

固定资产审计

固定资产审计范文1

关键词:固定资产 审计目标 审计程序

一、固定资产审计认知

1.固定资产的概述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第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2.固定资产审计

固定资产审计是指审计人员根据固定资产项目的核算特点,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际执行情况,对固定资产及相关账户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合法性、一贯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从而得出审计结论的活动。

二、固定资产的审计目标

固定资产是一项长期资产,相对与现金、存货等其他流动资产而言,固定资产的业务量不大,并且在审计程序中不存在类似存货的变现价值评估问题,而累计折旧却是审计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根据以上特点,固定资产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第一,了解并评价分析被审计单位有关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第二,验证资产负债表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所有权是否归属于被审计单位,其使用是否受到限制。第三,确定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划分是否正确并前后保持一致。第四,审查企业当期所发生的固定资产业务是否及时正确入账,并如实列于资产负债表。第五,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并前后保持一致,折旧年限和残值估计是否合理,折旧的计算是否正确无误。第六,确定固定资产清理的有关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期末余额是否正确,是否在财务报表上如实披露。第七,验证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上是否恰当列报。

三、固定资产实质性审计程序

固定资产审计为了达到以上的审计目标,必须实施以下七个方面的审计程序。

1.验证固定资产的期末余额。首先索取或编制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汇总表,然后审核固定资产账簿记录的正确性,最后盘点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验证其所有权归属。

2.固定资产增加业务的审查。审查固定资产的取得,是固定资产实质性审查的重要步骤之一,固定资产的来源和取得方式包括投资者投入、购入、新建、改建、扩建、盘盈和接受捐赠等,审计人员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对不同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采用不同的确认方法。一般来说,审查增加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列式固定资产增加分析表。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分析表来提高审计效率和把握审计重点。

(2)检查固定资产增加的手续。主要看新增固定资产是否经过批准,手续是否齐备,购入后是否经过验收等。

(3)确定新增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企业新增的固定资产,除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外,其余方式下必须拥有产权证明方可入账。具体来说,对外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通过审核采购发票确定所有权是否属于企业;对于房地产类的固定资产可查阅有关合同、产权证明、财产税单、抵押贷款的还款凭证、保险单等书面文件;汽车等运输工具,则应验证有关执照;接受投资或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可以通过审阅有关投资、捐赠协议来确认所有权。至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验证有关租赁合同,证明其租赁性质。

(4)审查新增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5)检查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按照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对企业的会计处理进行审查。

3.固定资产减少业务的审查

对于固定资产减少通常会有以下几种方式:固定资产的出售、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固定资产的投资转出、固定资产的盘亏等。审计人员也应该根据不同的减少业务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审计。

(1)首先应编制固定资产减少分析表,借此对固定资产的减少情况进行了解,并进一步确定审计的方向和重点。

(2)审核固定资产减少的批准手续。无论是何种减少,都要有具体职能部门,有审批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处置;如果是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一般还要签订投资合同和资产转让协议,规定作为投资转出的名称、数量、时间和金额等。

(3)检查减少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原始成本入账,所以在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时都应当按照当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原始成本和累计折旧进行处理。下面为常见的任意缩小固定资产的计价范围的审计案例解析如下:

江苏某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3月20日依据《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徐州东华有限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具体实施方案,对该公司实施了审计。在对固定资产审计的过程中,根据对该公司固定资产符合性测试的结果,结合该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实质性测试。从固定资产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在实施了一系列审计程序后,发现该公司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中存在一些问题,举例如下:

在审阅该单位8月份固定资产明细账时,发现有一笔增加业务,为该单位购入专用生产设备一台,买价600 000万元,所作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 专用设备6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0 000

专用设备于该年8月份投入使用(假设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年折旧率为10%)

该设备从外地运来,却没有运杂费,另外,按常理该设备必须经过安装并调试后,才能投入生产使用,但是没有安装、调试费。于是怀疑这两项被记入了期间费用。

审阅了8月份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账的有关支出记录,没有发现相关项目,向前期追查,审阅了7月份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账及有关凭证,发现有一笔支出:

借:营业费用20 000

管理费用10 000

贷:银行存款30 000

摘要为付某安装公司运杂费、安装费。

与有关的原始凭证核对,发现某安装公司的发票,注明为某专用生产设备安装调试费20 000元,运杂费10 000元,另有一张原始凭证为金额30 000元的转账支票存根。与以上记录吻合。

按照以上程序审查后认为:本案例属于第三方面计价错误,将本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项目,计入期间费用。由于计价错误,使固定资产原值虚减,进而影响折旧和本年度损益,以及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项目。

查出问题后要求徐州东华有限公司调整账项:由于审计于下年初进行,所以调整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应先计算补提的折旧数,因设备原值少计30 000元,对这部分价值也应计提折旧,该设备于8月份投入使用,但当月不提折旧,从9月份开始计提,共计4个月。

则应补提折旧数=(30 000×10%/12)×4=1 000(元)

调整分录: 调增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3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9 000

补提折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 000

贷:累计折旧 1 000

调整固定资产项目:固定资产原值增加30 000元,累计折旧增加1 000元。

(4)检查固定资产减少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不同的固定资产减少方式,应当做不同的账务处理,可能会涉及到的账户有“固定资产清理”、“长期投资”、“待处理财产损益”等。审计人员要结合整个处理的过程来审核企业的账务处理,审查其是否存在截流收入或者隐匿费用等现象。

4.固定资产折旧的审计

注册会计师对折旧审计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审查企业折旧方法的选用是否恰当;审查累计折旧的计提总额是否正确;审查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否合理;审查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时间和范围;复核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是否正确;审查累计折旧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审计人员应防止企业随意调整入账科目而影响当期及以后各期的损益。

例:注册会计师对南京某企业的2010年报审计时,发现公司于本年度1月初新增已投入生产使用机器设备一台,原价600 000元,估计净残值为15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又调查发现该公司其余固定资产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该公司对这一事项未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揭示。

根据以上情况,注册会计师利用以上的审计程序审查后,认为该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在本期出现了不一致,且未做充分揭示。这是违反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的。

该项固定资产折旧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影响计算如下:

该机器设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年折旧额=600 000×2/10=120 000(元)

该机器设备用直线法计算的年折旧额=(600 000-15 000)/10=58 500(元)

由于折旧方法的改变,使本年度多提折旧额61500 元(120 000-58 500),使资产负债表中的“累计折旧”项目增加61500元。损益表中“利润总额”项目减少61500元。也就是说,企业使费用项目虚增,利润虚减,从而少交所得税。

注册会计师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充分揭示由于该机器设备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对累计折旧和利润总额所造成的影响。

5.审查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报表披露。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在财务报表中的标准、分类、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是否合理正确。

6.审查固定资产的清理

注册会计师对固定资产的清理审计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获取或编制固定资产明细表,复核验算结果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总账、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检查固定资产清理发生的理由是否合理,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和批准,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和清理费用的发生是否真实、准确,清理结果的计算是否正确;检查固定资产清理在清理结束后是否及时转销,有没有长期挂账而调整损益;确定固定资产清理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列报。

7.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查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审计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获取或编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检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的批准程序,取得并核对书面报告等证明文件;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分析本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数据占期末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并与期初数据比较;检查实际发生固定资产损失时,相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转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确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披露是否恰当。

综上所述,注册会计师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审计程序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详细、重点的审查,最大限度发现被审计单位的错弊行为,达到固定资产审计目标,确保固定资产及其财务报表项目的真实性、正确性,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避免审计失败。

参考文献:

[1]程运木 主编. 《财务会计》.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8月

[2]姜璐璐,李东艳,孙丽华. 《北方经贸》.2004 第12期

固定资产审计范文2

1.“三超”现象普遍存在,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不利于政府掌握和控制投资规模。究其原因,存在着设计水平低、施工质量低劣或概预算定额及编制方法落后,等客观因素;更多的是主观因素,施工方故意高估冒算,报着“审出就减,审不出就赚,粗审多赚,细审少赚”态度,工程竣工决算不切实际,超预算,预算又超概算,致使国有投资规模失控。

2.工程决算书的编制大部分存在着失真现象,究其原因,存在着建设方多数是外行,加之所聘请的有关管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囫囵签协议,胡乱签签证等,施工方在编制竣工决算书中常见的手段是:(1)使用定额就高不就低,重套定额,乱调定额,有法不依。(2)在计算变更增减项目时,只增不减。(3)对所使用材料,以次充好,偷梁换柱。(4)材料报价故弄玄虚,冠以洋名,胡乱报价。(5)计算报用签证失真,不合逻辑、不符事实。(6)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减少水泥用量,降低砼强度等级,少布钢筋或抽钢筋)。(7)输打赢要,为中标,不切实际压低报价,中标后,签证变更不断,为竣工决算打下伏笔,甚至在竣工决算中直接掺水。(8)资金充足、资金到位及时的建设项目,少数更是胆大妄为,几方勾结串通,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否定原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鉴证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请求施工方帮忙,虚列工程内容,签假签证,套取资金搞其他项目(或集体外出考察旅游、发补贴等等),致使决算的主动权、任意权完全交给了施工方,施工方不是傻瓜,以增加税金等为理由,趁浑水摸鱼,把整个项目应由施工方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转嫁给建设方,甚至再多捞一把。

基层审计机关如何搞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

(一)加强建设项目审计队伍的建设,因为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涉及宏观投资政策、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招投标、经济法、计算机技术应用、财务管理和效益评审等方面知识,对从事项目审计人员要求相当高,而目前尤其是基层审计机关人员存在着专业结构不够合理,工程技术专业人员比例太低。懂财务的不懂工程,工作起来只能是到此为止,望洋兴叹;懂工程的不懂财务,工作起来只能断章取义、盲人摸象。因此,应培养一批具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熟悉项目管理、熟悉计算机技术应用、既懂财务又懂工程的审计复合型人才,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二)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在审计人员中倡导“准、精、实、稳、”的工作态度,“准”就是审计人员对自己负责的审计的事项数据要准确;“精”就是对业务要精益求精;“实”就是对审计事项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凿,实事求是,严禁是事而非;“稳”就是处理要稳重、稳妥、稳当。

(三)正确理解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内容和含义,不要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单纯地理解为工程结算审计,尤其是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较大的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费用核算中同样存在着很多严重问题,在重视工程结算审计的同时也要重视建设费用和工程建设财务收支的审计。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要从事后审计逐步向全过程跟踪审计转变,我们以前的投资审计多是事后审计,主要是起揭露和监督作用,对建设过程中已经发生造成的损失浪费,只能是“秋后算账”。唯有把审计关口前移,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投资审计做在项目开始之时,贯穿于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决算等全过程,才有可能做到及时堵塞漏洞,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

(五)以现有的审计经验为基础,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逐步向投资绩效审计过渡,以项目审计为基础,将项目招投标、合同履行、工程价款结算等与投资的“经济性”相结合,将建设资金使用、损失浪费等与投资的“效率性”相结合,将投资决策、建设规模、资产利用等与投资的“效果性”相结合,实现项目审计与效益审计有效结合,对建设项目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综合评价,促进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安排,保证建设资金的合理、合法、有效地使用,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投资效益为目标。揭示建设体制和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弊端,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宏观政策性的建议。

固定资产审计范文3

关键词:固定资产 投资审计 缺位 对策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必要性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我国审计机关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固定资投资各项目进行真实与合法性的审核,是国家约束和督促固定资产投资各参与合法经营的重要手段,既可以响应国家反腐倡廉行动,进而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促使我国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为完善投资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有效监控政府投资基金的运营,获得固定投资项目收益数据,对固定资产参与建设方具有约束和监督作用,促使各参与方能够合法运营资金。二是能够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对投资项目的效益性进行审查,确保公共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提高政府和企业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可以有效遏制投资项目运行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对建设参与方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明确各级的经济责任,其警示和约束力都能够有效遏制经济犯罪和腐败行为的出现。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常见缺位的原因

(一)审计组织结构不科学

近几年,随着我国固定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审计机关的审计范围与固定资产投资发展不匹配的问题逐渐凸显,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审计盲区,致使审计部门做出不全面、不符合实际的审计评价报告。一方面是审计机关的监督地位不明确,以至于其审计监督职责不能开展;另一方面是审计机关缺乏技术力量和专业能力较高的审计人才,难以全面开展固定资产审计工作。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原有的旧的审计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有审计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设计以及施工等都需要进行不同形式的审计与监督,为此就需要对各个阶段构建不同权重的审计评价指标。

(二)审计机关管辖权混乱

审计管辖是审计机关确定的审计对象的范围划分,明确地审计管辖权范围可以避免重复审计,增加审计人员的自觉性,提高审计效率。但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过程中由于上级审计机关不能及时对下级审计机关进行授权,审计机关的监督管理权力不集中,审计部门监督权力受到限制,这些情况最终导致一些建设项目资金没有审计部门来监督。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复杂

固定资产投资一般涉及的资金数量较大,投资周期较长,投资项目参与方有较多,这些使得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要比一般审计要更为复杂,不仅仅要对企业投资项目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审查,还要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使用材料物价进行时间上的转换,要求各参与方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这都大大增加了固定资产审计的难度。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审计要求审人员具备综合性的分析能力,既要求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更需要掌握一定的宏观和微观经济知识。

三、防止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缺位的对策

制定并完善固定资产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审计法作出的对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相关的规定都不能完全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必须制定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各个环节相匹配的法律法规,使得审计方案实施过程做到有法可依。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领域,需要加快出台具体的固定资产审计规定和处理标准,只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对建设各参与方的监督与约束,减少人为干扰,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更加客观。

固定资产投资事后审计变为事前审计。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审计都是在项目完成之后进行,这就增加了固定资产审计的难度,为此在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进行过程中就可以将审计人员包含在内,审计人员全程跟踪项目实施过程能够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审计对投资项目各环节中权利的约束。

固定资产审计范文4

关键词:改进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对策

近年来,随着国民的,电力系统的基建任务逐年加重,特别是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更是投资多、规模大,为了规范工程管理、确保投资效益,国电公司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投资项目审计。那么,怎样才能做好投资项目审计呢?本文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现状,提示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过程中将遇到的困难,探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范围与内容,进而提出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应采取的对策。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现状分析

电力系统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认识有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第一阶段,审计人员审查竣工决算报表。由于审计人员都是从财务部门抽调,因知识局限一般没有审查建安工程结算,只按基建部门的审核数进行工程成本汇总,一旦基建部门对建安工程结算审核不严,基础数据不真实,将造成固定资产投资不真实。第二阶段,审计人员审查建安工程结算。此时,审计人员基本上都是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抽调,对建安工程结算有能力进行严格把关,但这些人员一般缺乏财务知识,对工程其他费用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无法进行审查,这也将造成固定资产投资不真实。

当前,电力系统大部分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于第二阶段,其存在的问题是:一是如上所述,对占固定资产投资50%乃至更多的其他费用支出未进行审查,势必固定资产投资的真实性。二是未对形成固定资产的技术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三是未对固定资产投资效果进行评价,即投资项目后评价仍是一片空白。四是只对既成事实进行审查,属于事后审计,未对影响工程项目投资的关键阶段———决策与设计阶段进行事前控制。

由此可见,当前电力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范围仅限于固定资产形成过程的一个局部,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方法、程序没有统一的认识,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研讨上缺乏深度,而这种理论上的苍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局限性,直接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工作质量与成效。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范围与内容探讨

固定资产投资是以一定的资源(人、财、物等),经过预测、决策、实施(设计、施工等)的一系列程序,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形成固定资产的过程。由此引伸出,固定资产投资的全面审计至少包括两方面内容:不仅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还要对形成固定资产的技术经济活动(预测、决策、实施等)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1997年,国家审计署制定了《审计机关关于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根据此办法,建设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建设资金来源、到位与使用情况,建设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核算情况,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税、费计缴情况,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规、政策情况,经济合同实施情况,建设项目调整概算及超概算情况,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的落实情况,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资质、收费、承包行为等情况。

同时,固定资产投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得到最大限度的产出,随着我国建设领域逐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也由过去的“工程指挥部”形成转变为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不仅要对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与使用、项目实施负责,还要对建设资金的偿还、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此时,需要在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通过对建设项目实际效益与预计效益的比较,分析两者是否存在偏差、偏差程度及产生偏差的原因,针对具体情况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益,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对项目的准备、决策、实施、试生产直至达产的全过程进行再评价,全面投资管理经验,为以后改进投资管理和制定合理的投资政策服务,这就是建设项目后评价。只有做好建设项目的后评价,才能在建设领域真正实现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彻底舍弃过去那种只有血的教训没有经验积累的“工程指挥部”临时管理模式。因此,建设项目后评价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范畴,成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内容,发挥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活动延伸的作用与效能。

综合以上分析,从固定资产投资概念的引伸到国家审计部门的规定及建设领域工程管理模式的改革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范围与内容应包括:过程审计,审查预测、决策、实施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技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费用审计,主要是单位工程结算、设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审核;项目后评价,主要是过程后评价、效益后评价。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困难分析

1.知识的局限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质量和效率。以费用审计为例,需要工程财务与工程结算方面的知识,而工程结算涉及的知识面广,执行的定额多,范围广泛,如在当前大量的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结算中,涉及到建筑工程(包括土建、给排水等)、电气安装工程、输配电线路工程、市政工程等;在项目后评价中,更是需要技术与经济等多方面知识,一个人是难于精通、掌握这么全面的知识,这将极大地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质量和效率。

2.现行工程概(预)算定额不完整,造成工程结算审核定价困难,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质量和效率。如在技改工程结算中,有些安装项目无现行概(预)算定额可套用,又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造价管理部门没有这方面资料,市场上无可比价,定价比较困难,这也极大地影响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质量和效率。

3.工程资料不完整造成审计进程受阻等困难。如过程审计一般是查阅形成固定资产的技术活动中留下的相关资料,当前由于工程管理不规范,许多资料都是事后补办,难免存在缺漏现象;或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工程竣工后工程资料未及时归档,由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个人保存,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岗位变动,有些资料已很难找到,审计时就很难对形成固定资产的技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等作出评价。

4.项目后评价工作量大,在评价、程序、步骤、组织及指标设置方面尚无一套较成熟的做法,审计人员在做项目后评价时会有一定难度,特别是在评价指标设置方面将遇到一些技术难题。众所周知,一个评价结论是否,取决于其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与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不管是过程后评价还是效益后评价都需要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一个无定论的评价指标体系,其评价结论也将大打折扣,而评价结论在科学性上的模糊有违后评价的初衷,使后评价失去意义和必要性。

四、改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对策

1.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具体范围与。以竣工决算审计为切入点,审核单位工程结算,审查工程项目财务收支情况,延伸到工程“五制”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过程审计应包括:审查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工程项目是否按基建程序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是否齐全、完备;审查是否取得立项审批文件、概算审查批复文件、施工图预算审查批复文件;审查工程项目“五制”执行情况,特别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方面的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审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劳保费计取类别(施工单位);审查隐蔽工程签证、现场签证是否合规、完整、真实;审查资金来源、资金到位情况及资金拨付与使用情况,主要审查工程价款的支付是否按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执行,是否按规定留足工程尾款与质保金;审查工程项目核算的凭证、账簿和报表是否真实、合现;审查竣工验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竣工档案是否按规定归档,有关竣工资料是否完整、规范,竣工图是否与实物相符;审查工程工期、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审查验收遗留处理情况。

(2)费用审计应包括: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设备费审计与待摊费用审计。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审查工程量、钢筋用量是否依据竣工图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按定额规定的规则计算,结算结果是否准确;审查预算定额选用、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规和合理,定额单价换算、补充是否合规和准确;审查工程直接费的调整是否合规、准确;审查各项取费及材料市场价差的计取是否合规、准确;审查估价和议价的费用是否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是否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计取标准,是否按相关签证计取;审查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工期、质量奖罚条款执行情况。设备费审计:审查设备费是否按合同规定计算,其采保费、运杂费是否按规定计取;设备领用手续是否齐全、完整,领用数量是否与竣工图相符,是否存在多领、错领现象;审查多经采购的工程物资加价情况,是否在合理的市场价范围内。待摊费用审计:审查待摊费用支出是否按概(预)算审查批准文件执行,有无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有无付款凭据及付款凭据是否符合有关财经纪律等规定。

(3)项目后评价:后评价一般是针对某一个基建项目来进行综合评价,当前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较多,可针对某一个城市的城网改造项目来进行后评价。后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前后对比法”,将项目前期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和经济评价的预测结论与实际运行结果相比较,以发现变化,原因。当前,主要是做好过程后评价与效益后评价。过程后评价就是对立项决策、勘察设计、物资采购、施工管理、生产(使用、运营)等进行评价。其评价指标较多,常用的如:设计周期变化率;实际建设成本变化率;实际达产年限变化率(表示实际达产年限与设计达产年限的偏离程度,可以评价设计、施工、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效益后评价就是对项目投资与概算执行情况、生产能力与实际效益、财务效益、国民经济效益、效益等进行评价。

2.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人力资源管理。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员的结构上,应以工程审计人员为基础,配以财务审计人员,组成人员配备合理的审计小组。

3.及时,积极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审计建议。围绕审计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揭示其深层次原因,针对各单位不同情况提出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如工程结算资料不齐全、提供不及时,有的是基层单位内部工程管理制度不完善引起,有的是内部效能考核不严导致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不力引起,有的纯粹是部门之间扯皮引起等等,应针对各单位不同情况提出不同审计建议。

固定资产审计范文5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含义及特征

1、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含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的监督行为。它是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实行监控的一种重要手段,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特点

(1)审计对象的宏观性。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必须要有宏观意识,即从宏观着眼,从微观入手,通过大量的微观审计,发现宏观经济运行中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促进宏观调控,保证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

(2)审计内容的复杂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不仅涉及建设单位的财务收支,更重要的是涉及决策、规划、设计、采购、招标、监理、概预算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管理活动。因此,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不仅要审计投资计划安排是否符合国家的投资政策,还要审计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合理。

(3)审计过程的阶段性。国家建设项目周期较长,从一两年到十来年不等。为了及时、完整的反应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建设项目管理等情况,审计机关需要分阶段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般分为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项目在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4)审计技术的专业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是一个专业技术型非常强的综合过程,涉及很多不同的专业,如经济、建筑、财会、计算机等,仅仅建筑专业又涉及工民建、公路、铁路、水利等几乎所有的二级专业。因此,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除了审计资金活动外,还要审计其他与建筑有关的行为。

(二)固定资产审计内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的审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建设项目在建审计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的审计是对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及运用情况的审计。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审计按其来源不同分为:基建拨款审计、基建投资借款审计、其他借款审计、项目资本审计和项目资本公积审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是对建设项目从筹备建设到正式开工前这段时间的工作内容所进行的审计,包括投资立项审计、设计(勘察)管理审计、招投标审计等。建设项目在建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从正式开工到竣工验收前的建设实施阶段的内容进行的审计,包括工程管理审计、工程监理审计、工程造价审计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对已经完工建设项目的初步验收情况、试运行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及投资完成情况实施的审计。

二、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必要性

(一)可以为政府完善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对于国民经济增长有着巨大的拉动作用,可以加强对于政府投资活动的监控,通过对于项目立项、论证的事前监督,可以提供关于投资项目效益的重要信息,促使各级政府在投资活动中慎重行事,经济有效地使用公共资金。

(二)可以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关于投资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其中效益性是审计重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通过对于投资项目的事前监督、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保证公共资金能够投向最具经济、社会效益的投资项目,并保证投资资金运用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三)可以遏制投资与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确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投资活动中的经济责任,约束对于政府投资权力的滥用,从而有利于防止经济犯罪、反腐倡廉。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管辖权混乱。审计管辖是指审计机关确定各自审计对象的范围划分。确定审计管辖权的范围,一方面可以避免重复审计;另一方面可以使审计机关各自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增强审计的自觉性,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我国《审计法》第28条规定:“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同时规定:“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但这个授权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得到执行。随着中央不断加大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投入,每年都有大量的中央资金和主管部门的资金投入到地方各项基本建设项目。对于这样的项目,地方审计机关、特别是县级审计机关一般无法实施审计。最终导致许多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最后“无部门”来审。出现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审计机关的监管权利不集中,审计机关的监管权力分散在财政、交通、城建等行业的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实行监督权力受到限制。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覆盖面窄,审计力度不够。近年来,国家对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规模投资越来越大,但从审计项目占应该审计项目的比重或审计资金占应该审计资金的比重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比重较低。存在这样问题的原因,一方面审计机关经费紧张,没有足够的审计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支持;另一方面审计内部缺乏资源整合的动力,一些审计审计机关有能力进行审计,也有可能因为审计管辖权的限制而终止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质量差。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的审计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1、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注重查错防弊,对于效益审计重视不够。固定资产投资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违法乱纪现象比较多,这客观上使审计人员不得不侧重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从而无法抽出足够的审计力量关注效益审计;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后审计比较多,事前和事中审计不够。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论证体系不健全,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健全,项目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更有意义。

(四)审计技术手段落后,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1、审计技术手段落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对计算机的应用与计算机在财政、金融审计中的应用相比,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的计算机辅助审计还处于滞后状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如何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开展投资审计管理和投资审计现场技术成为一个很重要的课题,而实用性和通用性较强的审计软件也很匮乏。

2、审计人员素质低。审计机关懂财务的人员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员少,既懂工程又懂财务的人员少之又少。工程技术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发展的瓶颈。国家审计人员属国家公务员编制,其报酬相对固定,难以吸引工程造价师、软件开发等专业人才加入审计人员队伍。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改进建议

(一)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审计。在投资项目设计任务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之后,有关部门审批之前,邀请审计人员参加,实行跟踪审计。采用这种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审计的方式,能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与风险意识,提高审计的约束力。审计部门间接地参与了投资决策过程,这不仅不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反而会增强审计威信,提高审计地位,更好地达到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控目的,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二)制定与完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法规。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领域,应尽快出台比较具体的审计规定与处理标准,使审计工作有法可依。审计法虽然对审计的方法和技术、审计程序等有相应的规定,但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来说缺乏适用性。尽快出台完善的投资审计法规,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迫切需要。只有完善有关的法规,才能加大对投资决策部门的制约力度,减少人为干扰,审计处理更加客观、公正。

(三)审计机关内部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质量控制。在相关的准则、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审计机关尤其需要通过内部的精心组织和安排,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质量控制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在制定审计计划时突出重点并把握投资项目的风险高发环节,要把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关口”,即立项决策关、勘察设计关、招投标关、合同控制关、施工过程控制关、竣工验收关、监督检查关等,在各个“关口”设计必要而合理的审计程序,配备充足的审计力量;2、在审计中,在实施主审负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对于审计小组成员、外部专家工作的督导;3、对审计结果严格实施“三级复核制”。

(四)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技术和方法。将审计方法转变为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为基础的抽样审计,并借助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结果确定审计重点、范围和方法,同时,将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纳入审计程序的各个环节。

会计信息化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对审计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上交易、网上支付审计、虚拟企业的审计都将成为投资审计的具体内容,基于此,应对原有软件进行优化更新并针对新的投资审计领域开发出新的审计软件,使电子计算机在审计查证、分析性复核、审计信息的收集、传递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固定资产审计范文6

当前,效益审计是审计水平发展的方向,是现代审计的主流,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决策失误、重复建设、效益低下、损失浪费等制约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急需效益审计予以揭示和纠正。近年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效益审计”,《审计署2006至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效益审计为主,加强对国计民生的国家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促进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已成为审计工作的重要战略选择。

一、认清形势、把握方向,深刻理解效益审计内涵

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是审计部门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运用审计程序和方法,审查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各项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核实各项经济资源是否合理、节约,检查计划目标与实际情况是否存在差异,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分析发生差异的原因,通过对投资效果的评价进一步挖掘提高效益、效果的各种潜力并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建议的综合性经济监督活动。

简而言之,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主要目标是以促进改善宏观管理、完善相关管理法规和管理制度为出发点,揭露影响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效益、效果和效率的体制性、机智性和管理性问题,促进管理,规范秩序。按照刘家义副审计长的意见,效益审计要围绕“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完善法制、制约权力、提高效益”这个目标开展工作。

二、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提高投资效益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投入资金数额较大,涉及环节多,影响面广。一旦出现差错,就会造成无法估量的巨大经济损失和难以弥补的恶劣影响。由于当前我国的宏观投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投资效益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约束,投资结构不合理,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投资效益低下等现象层出不穷,浪费社会资源、贻害无穷。

三、确立“深层次揭示、多层次服务、高层次分析评价”的指导思想

长期以来,我国财政基建投资管理中普遍存在预算约束软化、项目投资失控、盲目建设、资源浪费、资金运行效率低下等问题。

我们应针对固定资产投资的特点,确立“深层次揭示、多层次服务、高层次分析评价的指导思想,从财政资金源头开始,沿着资金走向,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监督,审查项目论证是否科学和切实可行、资金的审批程序以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否规范合理。若存在问题,及时找准原因,明确责任,提出加强投资建设管理的意见建议,促进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实现效益审计的根本目的。

四、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创建审计模式

(一)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全过程跟踪审计与财务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不失为进行固定资产效益审计的有效方法。

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财政性资金逐渐从――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政府直接投资将主要集中投向纯公益性的公共工程领域,建设资金只能全部由财政资金或财政性投融资方式解决。因此,以财政性资金为主线,以专项建设资金审计为主导,将专项资金审计作为有力的切入点,以资金使用为重点,通过财务审计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已成为一种有效方式。

我们可通过对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建设资金的跟踪审计,坚持惩防并举、侧重预防的方针,做到边审计,边整改,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最终达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核减额逐步减少、审减率不断降低、项目质量和管理效率显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上升的良好局面和形势。

重点建设资金的跟踪审计是从资金来源渠道入手顺藤摸瓜查专项资金的性质、主管部门、规模、构成、用途,围绕资金流向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审查是否按照指标、计划、进度、程序,及时、足额、规范地拨付资金,有无滞留、截留、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现象,通过评价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概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专项资金审计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现场审计时间,具有“准、稳、快”的特点,能起到事半功倍的审计效果。

(二)投资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强化责任人的效益观念和责任感。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权利进行有效制约与监督的重要环节和机制,已在全国普遍开展,受到各级党委、政府、人大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据统计,目前大部分基层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量已经占到全部审计工作量的40%左右,成为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其认真负责地履行相关职责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