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编制履职报告范例6篇

乡镇机构编制履职报告

乡镇机构编制履职报告范文1

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能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xx〕xx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xxxx〕xx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x政办发〔xxxx〕xxx号)等政策法规,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养护管理运行机制,明确x、乡(镇)、村(社x)三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责,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筑牢“四好农村公路”全国示范县坚实发展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养管机构

根据x编委《关于设立xx农村公路管理局的批复》(x机编文〔xxxx〕x号)、《关于设立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的批复》(x机编文〔xxxx〕x号)和x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发〔xxxx〕xx号)文件,x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为x农村公路管理局,乡镇农村公路养管机构为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村级农村公路养管组织为村农村公路养护队。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x人民政府是本辖x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x交通运输局负责全x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监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指导x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实施路政管理,监督、考核x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促进履职尽责。

(二)x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承担县道的日常养护维修、公路安全管理工作和县乡村道的路政执法工作,组织养护工程的实施,其主要职责:

x.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和省市x农村公路(含公路、桥涵及安防等附属设施,下同)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

x.拟定全x农村公路大中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x.做好县道的日常养护维修、水毁修复和公路、桥梁安全管理工作;

x.并在x交通运输局的组织下,检查、考核乡(镇)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考核评定工作;

x.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职责,维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

x.完善全x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推进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

(三)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道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具体承担乡道的日常养护维修和公路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考核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的日常养护维修和公路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x.健全和完善乡镇养护管理站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养护组织,配备乡镇养管站监管员和村级护路员,落实“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政策;

x.做好乡道的日常养护维修、水毁修复、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公路、桥梁安全管理工作;

x.监督、指导村级养护组织履行村道日常养护维修、水毁修复、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公路、桥梁安全管理工作;

x.负责乡、村公路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包括路肩清理、路田分家、路宅分家、退池还路等工作;

x.协助、配合x农村公路管理局做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和路政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并依法制止各类侵占、损害农村公路的违法行为;

x.负责制定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制度和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乡镇监管员、村级护路员工作职责、养管内容和标准,并定期组织考核,推进养管责任落实;

x.负责乡镇养管站内业建设,指导护路员规范填写养护工作日志,并定期检查;

x.制定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采取宣传横幅、宣传栏、文化墙、显示屏和广播等形式开展爱路护路和进村入户宣传教育。

(四)村民委员会是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村道的日常养护维修和公路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x.成立村级养护队,建立通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合理配备护路员,并监督履行村道日常养护和路政协管责任;

x.做好村道的日常养护维修、水毁修复和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抢险,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考核和验收;

x.负责通村公路和桥梁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x.做好村道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包括路肩清理、路田分家、路宅分家、退池还路等工作;

x.协助、配合x农村公路管理局做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和路政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并依法制止各类侵占、损害农村公路的违法行为;

x.采取村组“一事一议”方式,筹措养护资金,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支持通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乡镇机构编制履职报告范文2

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XX县始终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优化人大工作环境,有力地支持和保证了人大依法履职。

现就贯彻落实市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决策部署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

(一)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之后,我县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传达学习,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专题汇报,就全县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研究。X月X日,县委召开人大工作座谈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研究出台实施意见。成立专题调研组,对全县人大自身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派专人到省人大座谈学习,在市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决策部署的基础上,充分征求意见,数次修改完善,制定了《中共XX县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鉴于市委出台的实施意见非常具体,我县的实施意见在参照的基础上,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对有些内容进行了压缩、合并,增加了XXX等方面的内容。

(三)认真抓好督导落实。为确保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X月下旬县委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听取党委和人大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全县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

二、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一)认真开好各级人大会议。一是依法合理安排会议次数和会期。XXXX年以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根据需要增加,会期不少于2天。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2次,会期在1-2天。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1次,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一般三个月举行1次。二是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重点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乡镇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三是着力提高人大会议质量。积极健全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议事规则。

(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一是加强阵地建设,构筑履职平台。按照要求,始终重视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提升活动阵地建设水平,出台了《XXX建设指导意见》,建成 “XXX”XXX余个。二是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履职环境。切实保障各级人大工作经费和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加强代表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建立代表书面述职制度,探索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一方面通过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代表撰写议案建议;另一方面采取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召开会议、征询建议、沟通交流、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满意率和办结率。四是扎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目前,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基本完成,县级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正有序推进。

(三)扎实做好监督工作。全县各级人大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注重问题导向,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教育、医疗、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综合运用实地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视察等多种监督方式,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完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干部任后监督等制度建设,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增强监督刚性。

(四)依法做好科学决策。县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紧紧围绕党委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及时作出相应决议决定,为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累实践经验。县人大常委会都能够较好地做到决议前主动介入、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决议后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贯彻执行情况报告、调查、视察等形式,督促贯彻落实,维护了决策的权威性。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分别采取实地走访、举行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五)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相应程序。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任免结果,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截至今年X月份,进行宪法宣誓XX人。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乡镇机构编制履职报告范文3

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一

一、我乡人大工作开展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镇人大都能较好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乡人大在推进本地区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说,镇人大工作是有进步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依法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我乡都能够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人代会,党委、政府能够在经费、人员上给予保障。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能够行使职权,认真审议政府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人代会的各项选举中,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引导好代表对候选人的酝酿、讨论,使组织的意图与群众的意志相统一,确保了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

二是积极组织代表活动,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我

乡人大都成立了代表活动小组,能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建立了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能够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能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及时答复代表。

二、我乡为抓好乡人大建设,主要从以下几点来提高乡人大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用十七大精神统揽全局,推动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障。在新的一年里,乡人大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揽全局,紧紧围绕2010区人大工作的要点,部署工作、开展活动,保证镇人大履职与党委决策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同时,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定不移地维护党委核心,坚持向镇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争取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新的成绩。

二是坚持跟踪问效,实施好监督职能。一个突出即突出依法监督,两个着力即着力监督维权,着力监督解决有法不

依、执法不严现象。要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和手段,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实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通过强化监督,支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1.认真扎实抓好代表视察工作。年内要对鹰瑞高速公路建设情况、向莆铁路建设情况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支持政府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2.开展执法检查。一是重点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各工作委员会按照本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按照上级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搞好有关执法检查。

3.做好做实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室的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大接访活动,多方位、多渠道,依法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加大对

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及重要案件的交办、督办力度,切实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民利和合法利益,增强监督实效。

4.突出重点,听取汇报。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今年重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卫生院建设工作,县法院执行工作、县检察院渎侦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二是会议认为有必要听取一府两院的其它工作情况的汇报告。

三是坚持认真扎实督办,处理好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工作。要把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主渠道。实行分口负责的机制,采用挂牌督办的方式,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逐件办理答复代表,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深入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向选民和选区单位述职活动,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好代表履职档案,及时总结宣传代表优秀事迹,尤其是在抗冰救灾工作的先进事迹。同时,适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外地考察人大工作和参观学习三个文明建设情况,为发展地方经济、创办企业牵线搭桥,筑好平台。。

四、有关建议:

1、切实增强乡镇人代会会议实效

注意实效是开好乡镇人代会的基本要求。如果人代会会议只在形式上轰轰烈烈,而在实际上不解决问题,必然要损害权力机关的形象和声誉,挫伤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提高乡镇人代会会议的实效,一是要通过保证会议时间和合理的会议程序,纠正开应付会和过程会的做法。乡镇人代会会议规模小,代表人数少,会期短,会议要突出中心,重点解决一至二个事关本乡镇全局性的,迫切需要解决,而经过努力又能办到的重大问题。二是从大会主席团到各种工作机构都要精干,不搞形式主义,会议程序要力求切实有效,不搞繁文缛节。三是必要时,可以对人代会上的各类报告进行票决,以增强决定的公信力。

2、做好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立足之基和力量之源,就在于密切联系代表,确保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密切联系代表,

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服务。一是要使代表知情知政,为代表履职行权提供方便。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着力抓好对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代表素质,逐步改变乡镇人代会一结束,人大代表就失去联系和作用的现状。要关心代表的生产生活,帮助代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积极投身到人大工作中来。二是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围绕当地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保障等,组织代表开展各类调研、视察等活动,推动乡镇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倡导每个代表为经济发展提一个好建议,为选区办一件实事,协助解决所在村、组群众关心的一个热、难点问题,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广大群众融入到三个文明建设中去。三是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尽可能让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前把意见和建议提出来,协调乡镇负责人在人代会议期中及时进行答复,会后跟踪办理情况,并在下次人代会上报告办理结果,增强对办理部门的约束力,增强办理效果。

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二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我就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大的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具体赋予乡镇人大13项职权。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县各乡镇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乡镇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各乡镇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乡镇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乡镇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县乡镇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我县基本上是农业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这三农问题,事关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各乡镇人大要求乡镇政府要加大农业投入,举办科技培训班,引进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建立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各乡镇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积极采

纳。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县乡镇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各乡镇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实施,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各乡镇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乡镇人大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1、乡镇人大的履职状况与法律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

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活动难以正常开展。乡镇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

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其次,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这就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尤其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的领导,忽视人大的监督。再次,因为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员是本乡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握有事实上的人权和财权,这就使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放开监督。

2、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与担负的职责不相适应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乡镇人大代表的整体文化程度较低,素质不高,这使得有些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看作荣誉称号,缺乏代表意识。有些代表由于文化较低,甚至缺乏最基本的书写及口头表达能力,很难胜任代表工作。有些代表的政治活动能力较差,不能将选民的利益要求,通过自己的代表活动与其他代表形式共识,缺乏政治魄力。由于代表自身素质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

3、乡镇人大履职保障制度不够健全

要使乡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上述几个方面的保障不够健全。一是在经济支持上缺乏保障。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每次都是靠人大主席临时找乡镇长批。二是代表活动时间上没有保障制度。三是人大系统干部职工的待遇上没能得到很好保障。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有职务的得不到很好的交流,无职务的难以得到提升,至使他们工作积极性不够高,不利于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乡镇人大、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是乡镇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乡镇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乡镇党委应充分尊重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乡镇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乡镇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

议、批准。另一方面乡镇人大在工作中要与乡镇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乡镇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县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县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乡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乡镇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县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

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

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做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4、加强乡镇人大的制度建设

要使乡镇人大顺利地开展工作,必须从制度上加以保证。第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扩大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乡镇政府工作增多,职能扩大,其工作需要规范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同时,随着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这种新的形势必然要求进一步扩大乡镇人大的职权范围。第二,对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乡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乡镇人大普遍反映落实决定权有困难,致使一些乡镇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5、加强乡镇人大系统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鉴于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工作主要靠乡镇人大干部组织代表开展的特点,一定要强化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要力

争做到乡镇人大干部同乡镇党委、政府干部保持三个大致一样:一是年龄上大体一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的年龄要梯形安排,既要有老同志,也要有新同志。二是在提拔交流使用的频率、级别、节奏上大体一样,在乡镇人大工作实绩突出的主席,可以提拔、交流任县(区)级人大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书记,不能形成干部一到人大工作就提拔无望。三是在待遇和办公条件上大体一样,人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要与同级党委、政府同级干部一致,不应有歧视。

乡镇机构编制履职报告范文4

干府发[2010]30号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理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加强基层规划建设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想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通过优化结构、理顺体制、明确职能、充实基层等措施,提高乡镇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稳定。

二、改革的原则

坚持职能明晰、权责统一、便捷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与乡镇权责关系,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促进乡镇更好地发挥功能。

三、改革的内容

(一)合理设置机构

撤销规划局下属黄金埠镇、瑞洪镇、古埠镇、石口镇、乌泥镇、洪家嘴乡、枫港乡7个乡镇规划所和建设局下属瑞洪镇、黄金埠镇、古埠镇、石口镇、乌泥镇、社庚乡6个村镇建设所,将规划所和建设所的职能进行整合,在除玉亭镇以外的19个乡镇成立规划建设管理所,为全额拨款的正股级事业单位。信丰、康垦、禾斛岭等7个场的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就近纳入同片区域内的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范围内进行管理:信丰纳入到东塘乡、康垦纳入到康山乡、禾斛岭纳入到九龙乡,峡山纳入到杨埠乡,李梅纳入到社庚乡,渔池湖纳入到石口镇,玉亭镇、县农场的规划建设工作,直属县规划、建设部门管理。

核定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事业编制总数58名,其中:东塘乡、大塘乡、康山乡3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各核定事业编制2名,乌泥镇、古埠镇、石口镇、杨埠乡、九龙乡、鹭鸶港乡、枫港乡、梅港乡、社庚乡、白马桥乡、江埠乡、大溪乡12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各核定事业编制3名,瑞洪镇、黄金埠镇、三塘乡、洪家嘴乡4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各核定事业编制4名。所需编制在乡镇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解决。

(二)科学确定职能

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为:

(1)贯彻实施有关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参与编制并负责实施全乡(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3)做好村镇规划建设资料、报表的收集和上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档案。

(4)负责行政区域内村镇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农民私人建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初步审查并报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依法征收相应的市政配套费。

(5)负责全乡(镇)城乡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私人建房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初步审查并报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负责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私人建房)的《村镇建设许可证》初步审查并报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6)按照总体规划和乡镇政府要求,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的实施及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

(7)负责全乡(镇)规划区内房屋修缮、临时建设项目、临时占道、广告、建筑装修、道路占用及开挖工程的规划审批。

(8)组织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私人建房)实施过程中的选址、定点、放验线及竣工规划验收工作。

(9)在乡镇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监督检查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私人违法建房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

(10)做好农房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推广工作。

(11)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理顺管理体制

改革后,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为当地乡镇政府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股级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人员的调配、考核、工资晋升等工作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

(四)充实基层队伍

根据人随事走的原则,乡镇规划所和村镇建设所现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采取统一考试方式,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充实到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担任所长职务的人员保留原待遇不变。其人员工资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预算原则由县乡两级共同负担,财政分三年到位:2011年1月起财政支付60%,2012年县财政支付80%,2013年100%到位。具体实施工作分别由县人保局和县财政局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为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余干县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财政、人保、编办、建设、规划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本意见从2011年1月起开始实施。

乡镇规划建设所规范农民建房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宣传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农民建房)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服务,加强与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

2.协助乡镇(场)人民政府做好对辖区范围内各类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特别是农民集中建房点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村庄、重点地段整治规划(穿衣戴帽工程),参与、配合辖区所涉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

3.负责农民建房规划审批办法、审批流程、所需材料等的一次性告知工作,涉及表格(样表)和新户型图纸的免费提供。

4.参与辖区内农民建房的联审联批工作(组织规划选址、定点放线、验线、批后公示、建房过程监管、竣工验收)。

5.推广、讲解农民建房新户型图纸(做好农房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推广工作),参与、配合农村建房工匠的培训、发证,负责农民建房施工队伍或工匠的登记备

案。

6.负责辖区内农民建房经审核合格后,向县城乡规划局的上报、发证工作。

7.在乡镇(场)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私人违法建房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及时协助当地政府处理各项规划建设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

8.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档案管理,逐步建立信息化管理体系。

9.完成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国土资源所规范农民建房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县规范农民建房有关文件精神。

2. 做好辖区内的农民建房调查摸底工作,并做好相关档案保管,为农民建房审批提供依据;积极做好闲置宅基地流转收回的督导工作。

3. 参与编制和实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和“一户一宅”要求审批农民建房。

4. 对农民建房涉及占用耕地的,要加强督促、指导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占补平衡”,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受条件限制无法完成“占补平衡”任务的,配合所在乡镇场完成。

5. 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6. 加切实大农民建房巡查和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做好违法违法建房的拆除工作。

7. 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8. 做好辖区内农民建房信访接待工作和国土资源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

9. 加强与所在乡镇场规划建设所的沟通和联系。

10. 承办县国土局和乡镇场交办的相关工作。

乡镇(场)村、组工作职责

1、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2、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3、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4、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5、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6、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镇、乡和村庄的公共场所设置展示牌,公示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7、乡、镇、场(县城规划区内除外)是管理本辖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负有对本辖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及时发现、报告、制止、查处的责任,负责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予以配合;乡(镇、场)分管领导为主要领导责任人,从事辖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是本辖区控违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8、对村(居)委会辖区范围内出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且未消除,应当追究村(居)委会主要责任人未及时发现、报告、制止或积极协助查处的责任;

乡镇机构编制履职报告范文5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的兽医工作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以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确保动物产品安全为目的,以健全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为重点,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动物疫病防治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畜牧业快速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和兽医技术支持机构,逐步建立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稳定基层队伍,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我市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水平。

二、我市兽医工作机构设置方案

(一)市级兽医机构

1、市级兽医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机构。成立酒泉市兽医局(加挂市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牌子),为县级建制,隶属市农牧局,内设防疫科、监督科(加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兽药饲料监察所的牌子),履行动物疫病防制、动物防疫免疫监督、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动物检疫监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监督、饲料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局长由市农牧局主管兽医工作的副局长(市畜牧中心主任)兼任,设专职副局长(副县级)1名。

2、市级兽医技术支持机构。整合酒泉市动物检疫站和兽医站,组建酒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市兽医局,内设检疫科、防疫科、动物疫病检测室3个科室。履行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兽药饲料和动物产品质量检验等技术服务职能。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市畜牧中心加挂牌子,市畜牧中心现有建制、编制不变。

(二)县(市、区)级兽医机构

县(市、区)参照市兽医工作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县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兽医技术支持机构。

(三)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

l、按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与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乡镇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根据经营性业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公益性职能,剥离兽药饲料经营、诊疗等非公益性职能。

2、根据预防免疫工作需要和畜禽饲养量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由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政府初审,经县(市、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和核发“动物防疫员证”后,由乡镇政府聘用。村级动物防疫员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的监督指导下,承担预防免疫、疫情报告等防疫基础工作,并协助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产地检疫和畜牧兽医技术服务。

3、大中型养殖企业、国有农牧场和其他动物养殖、屠宰、诊疗等相关单位配备的兽医、动物防疫员须经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证,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企业动物防疫工作。

三、兽医队伍建设

(一)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培训、考核、认证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员、动物卫生检疫员、动物防疫员和兽医执业人员,努力提高动物防疫人员和兽医执业人员的业务技能、服务水平。

(二)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各级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机构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逐步进入官方兽医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凡从事经营性兽医诊疗和动物保健的兽医人员,在具备规定的学历和专业经历的基础上,经培训考核,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后从业。

(三)加强各级兽医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各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持机构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具体编制员额,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人事、财政和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兽医工作的任务核定。其中,乡镇畜牧兽医站按每站2—3人配备,以保证工作需要。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的非专业人员要通过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分流,退出财政供给。对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中分流出来的兽医人员和非专业人员,要依法纳入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已参保的分流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

四、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充分利用、整合现有兽医设施、设备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有效的动物防疫体系。按照国家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对兽医工作的投入,重点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和乡镇站基础设施建设。

(二)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认真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动物疫病防控5-10年规划,确定各类动物疫病控制消灭计划和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科学有效地指导和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经费及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机构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报酬纳入财政预算,劳务报酬补贴标准由县(市、区)财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承担的工作任务核定。疫苗购置、疫情监测、疫病预防、控制、扑灭以及兽药、饲料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根据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设立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

(四)强化收费管理。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规定依法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执行核定的项目和标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财政。

(五)积极推行保险服务。各级政府要积极鼓励和推动开展养殖业和动物疫病商业保险,并协调督促保险机构及时按规定进行保险服务。

乡镇机构编制履职报告范文6

【关键词】乡镇财政履职能力乡财县管

一、乡镇财政履职能力建设近年取得的成效

2012年,财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公务员局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的意见》(财农改〔2012〕1号)以来,湖北省高度重视加强乡镇财政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统一理顺了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明确了乡镇财政职能,突出加强了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建设,加大了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力度,落实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通过各级重视、上下同心、共同努力,乡镇财政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一致认可。一是政策法规支持得到加强。随着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出台,乡镇财政在履行收支管理、财务管理等传统职能的同时,大大加强了乡镇财政性资金资产监管。2012年以来,湖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乡镇财政政策法规的引领作用,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的意见》《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明责确责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乡镇财政加强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性文件。近三年来,各县市(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印发操作性较强的实施细则或办法近1000多部,为推进乡镇财政建设,提高乡镇财政履职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和行动支撑。二是乡财体制运行顺畅。按照“乡财县管”的财政体制要求,2017年全省符合财政部乡镇财政基本信息报表口径的乡镇财政所1193个,已成熟实行“乡财县管”的有1192个,实行率为99.99%。目前,县级财政加大了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指导,在基础建设、沟通协调、考核管理等方面进行加强和改进,乡镇财政在执行财政制度上严格规范,乡镇财政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明显提高,上级财政对乡镇财政的管控持续增强。同时,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一系列措施,着力调整财政分配关系,积极引导财力向基层倾斜,切实增强乡镇财力。三是专管员制度建设推进有力。为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近、就地优势,加大对财政监督CAIZHENGJIANDU20193财税纵横强农惠农资金、民生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各地积极推进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建设。全省乡镇财政专管员18306人,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各地实行了网格化管理,落实了专管员包村、驻村、考评等系列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比如:丹江口市出台《丹江口市乡镇财政包村专管员制度》,沙洋县制订《沙洋县乡镇财政驻村专管员考评表》,大冶市实行了《财政专管员互审互查制度》等等,确保了乡镇财政专管员在履行政策宣传、财务管理、资金拨付、项目监督等职责方面做好做细做实,提升了乡镇财政履职效能。四是创建工作成效明显。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标准和要求,全省的市县乡三级财政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筹划、精心制定、创建方案,按照规划先行、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截至2018年11月,全省1206个涉农乡镇财政所中有1062个申报创建达标,创建达标率为88.06%。通过此举,优化了各类软硬件设施,改进了监管手段,增强了服务能力,有效推动了乡镇财政所的自身建设,达到了乡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五是资金监管落实到位。在《湖北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责任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办法明确的监管范围、要求、责任基础上,通过厘清监管责任、夯实监管基础、改进监管手段、加强重点激励的途径,启动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建设专项活动,对全省近三年1272.49亿元乡镇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补贴类和项目类)进行全面覆盖与就地监管,有力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建设,促进了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提高了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当前乡镇财政面临的困惑与考验

(一)主要困惑

一是乡镇财政体制的困惑。从2003年开始,湖北省积极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从紧设置乡镇工作机构。每个乡镇设3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事业单位即财政所(加挂经管站牌子)。因此,乡镇财政所是乡镇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属于法定的行政隶属关系。按照《预算法》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设置要求,乡镇财政所也是乡镇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实行乡财县管,对于缓解乡镇财政危机,稳定和保障乡镇机构正常运转,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从财政系统内部运行来看,乡财县管相当于乡镇财政所的人钱物,由县级财政说了算,而不是乡镇政府说了算。由此造成的问题是:法定隶属关系与实际隶属关系不对称,也使得很多情况下,乡镇政府不经过县级财政,直接对乡镇财政所进行指挥;相对地,乡镇政府每天或每件事都去请示报告县级财政,也十分繁琐,难以一一落实。最终,只要是县级财政和乡镇政府的命令或指示,乡镇财政所都要听,职责内外的事都去做,难以划清职责边界,造成乡镇财政体制上的困惑。二是乡镇财政职能的困惑。目前,乡镇财政主要职能的依据是2012年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的13项职能。2016年以后,乡镇财政职能在履行相关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基础上,重点放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上。在履行乡镇财政职能的实践中,由于职能定位不清不准,问题时常发生。比如“越位”问题,在全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乡镇财政专管员对于农业部门报送的登记数据被动“补位”工作,要解决其补贴面积登记中的漏登、错登等问题,相当于进行重新登记和核实。再如“错位”问题,项目资金应按照“谁申报、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财政部门本应退出资金项目申报、审批等环节,但目前乡镇财政仍然承担着项目资金的监管主体责任,在其为资金申请表的项目验收栏签字盖章后,项目主管部门才向项目实施单位分配资金,未严格实行退出机制,职能错位。三是乡镇财政待遇的困惑。第一,经济待遇滞后。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财政干部一直按照“参公”身份落实工资待遇。但在2016年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时,乡镇财政所人员却没有被纳入改革范围。乡镇财政所人员与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人员的待遇逐渐拉开。随着公务员落实双职并行职级晋升政策,乡镇财政所人员与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人员的待遇档次将越拉越大,对乡镇财政干部来说,无法起到激励作用。第二,成长空间狭小。“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是形容乡镇财政重要地位的鲜明写照。但是在现实中,一方面乡镇财政干部受公务员调任条件制约,难以进入党政机关;另一方面,县级财政系统“人满为患”,向外交流较少,内部纵向交流更是难上加难。四是乡镇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困惑。乡镇财政工作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业,随着时代变迁,乡镇财政不再有过去的“风光无限”。一方面,考虑到待遇、责任、风险和发展空间等多方面的因素,年轻人宁愿报考乡镇政府公务员,也不报考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的新生力量和人才储备不足;另一方面,由于职能的转换,乡镇财政既要为群众、各种乡村项目及预算单位服务,还要应对上级各层的督查问责,压力较大。

(二)重大考验

一是地方机构改革变化带来的考验。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利益分配的关键时期,乡镇财政一直履行着行政职能,能否在改革的步伐中改变乡镇财政机构性质、转换人员身份或者提高相关待遇,这是当前乡镇财政干部最期盼最关心的一件大事,对于检验乡镇财政干部的大局意识与个人切身利益是一次重大考验。二是对乡镇财政干部履职能力的考验。乡镇财政干部人员老化、青黄不接,补充渠道困难已是当前现状。同时,乡镇财政所现有人员知识结构更新困难,履职能力难以提高,许多专管员已不适应新时代对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如何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素质迫在眉睫。三是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带来的考验。乡镇财政是乡镇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乡村及以下地方国家和集体资金的监督管理,承担着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是党和国家“三农”政策与农民对接的桥梁和纽带,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股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能否完成党和人民托付的乡村振兴战略任务,乡镇财政深感任务艰巨。四是需要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考验。乡镇财政面临的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生活设施、信息渠道等方面,相比省市县(区),要落后得多,特别是湖北省武陵山区、秦巴山区、大别山区、幕阜山区30个贫困县市(区)所属411个涉农乡镇财政所,占全省总数的34.1%,很多地方山高路远、环境险恶、条件艰苦,笔者曾到恩施宜昌等地山区乡镇财政所调研,有干部反映去乡镇财政所上班的路途比去北京还远、还难。这就决定了干好乡镇财政工作要经得起折磨、耐得住寂寞、沉得住性子,如不发扬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精神,是无法完成任务的。五是资金监管追责问责的考验。目前,各级巡视、巡查、审计、督查、检查、暗访等已成为常态,稍有不慎,就会“中枪”。一旦出问题,只要是乡镇的资金与项目,各级纪委监委都会追究乡镇财政的责任,使得有些乡镇财政干部身感压力之大,责任之重。

三、对加强乡镇财政履职能力建设的建议

加强乡镇财政履职能力建设是一项打基础、固根本、利长远的系统工程。工程建设的好坏,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好坏,关系到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行与巩固。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厕所革命以及加强和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建设的全面展开,乡镇财政履职能力建设尤为迫切。因此,针对当前乡镇财政面临的困惑与考验,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与时俱进,更新观念,高度重视乡镇财政履职能力建设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和认知能力。服务三农、巩固基层、促进乡村振兴,是和党中央一致关注的重点,也是当前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乡镇财政履职能力建设也是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要把加强乡镇财政履职能力建设放在全局大局的高度来认知来谋划,精心抓好顶层设计,注入新时代强大的思想和活力,不断强化和灌输省市县(区)深入推进乡镇财政履职能力建设的紧迫意识与责任意识,在各级决策层领导层引起高度重视,确保尽早纳入党委(组)议程,尽快进入建设轨道。

(二)加强研究,倾斜支持,不断完善乡财县管财政体制

继续推进和坚持乡财县管财政体制,是当前和中长远时期乡镇财政工作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县级财政是连接乡镇政府与乡镇财政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任何事物的发展模式都有正反两面性,乡财县管财政体制同样也是如此,加强对乡财县管财政体制缺陷的研究与解决,应重点关注县级财政。一是建立乡财县管新型工作机制。县级财政应主动与乡镇政府就乡镇财政的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以及县乡两级安排中容易重复交叉、相互扯皮而造成误解误事误工的问题进行磋商,制定科学合理、运行顺畅、操作便捷的工作机制,确保乡镇财政工作有条不紊、忙而不乱。二是加大对乡镇财政的支持力度。乡镇财政是基础的财政单位,难免苦累,加强对乡镇财政的关心和支持是县级财政的直接责任。2018年8月,湖北省出台印发的《省财政厅关于支持乡镇财政加强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对乡财县管乡镇财政体制的丰富完善与有力补充,是对乡镇财政工作的强化与优化。为此,县级财政要严格落实《意见》精神,抓好组织领导,筹划好落实方案,强化各层各级责任,把支持乡镇财政作为完善乡财县管的有力措施。

(三)清晰定位,明责确责,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

一是清晰定位财政职能。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路,进一步理顺乡镇财政职能,清晰乡镇财政定位,确定责任范围。比如,湖北省积极推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明责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就是要解决乡镇财政专管员在资金监管履职中“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以进一步调动广大乡镇财政干部的积极性,提高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确保乡镇财政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落实明责确责。乡镇财政工作的好坏关键在于抓落实。如何落实,就目前来讲,就是抓上级政策文件贯彻的落实,抓具体工作责任的落实,主要做到三个“到位”。即:学习领悟《办法》的境界要到位、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的力度要到位、加强责任兑现的考核要到位。三是紧跟改革步伐适应职能变化。地方机构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县级财政相应职能要进行调整,部分经济发达镇要释放活力,事权财权要归位。乡镇财政必须紧跟改革步伐,积极调整优化职能,稳妥适应改革后的形势任务变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积极作为,不断创新,提高乡镇财政干部待遇

一是大力保障乡镇财政干部经济待遇。由于湖北省各县市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乡镇财政工资核算方式种类不一,乡镇财政干部对经济待遇的需求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不能充分体现。这就需要县级财政因地制宜,积极作为,充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有效地安排好财政预算。比如:增加乡镇财政干部工作补贴额度(目前,省级层面正在征求乡镇干部工作补贴标准的意见),做到向基层倾斜,足额保障基层工作正常运转,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二是创新岗位晋升渠道。目前,乡镇财政所属于事业单位。一方面,大力鼓励乡镇财政干部参加国家经济财会类等专业技术考试,提高职称等级,解决工资待遇不高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紧衔接国家改革政策。2018年7月6日下午,中央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乡镇财政所现有的管理型干部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建立,拓展了乡镇财政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乡镇财政应做好一切准备,积极参与,维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三是加强政治关心。按照“想干的给机会,能干的给岗位,干好的给地位”的选人用人原则,县级财政要积极做好优秀乡镇财政干部的推荐和交流工作;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统筹,积极考虑,确保乡镇财政干部工作有激情、做事有奔头。

(五)加强铸造,完善措施,培养高素质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

一是加强铸造与培养,挖掘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成长因子。首先,在思想觉悟上抓提高。要让乡镇财政干部意识到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跟上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步伐,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要求。其次,在学习方法上抓创新。定期或不定期邀请财经类专家或领导干部进行授课,适时组织乡镇财政干部走出去看一看,以提高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破解难题的能力。最后,在激励机制上抓完善。将学习情况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真正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二是注重制度创新,增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生命力。一方面,坚持选拔聘任制度。吸收更多操作性、服务性或高学历的人才进入乡镇财政队伍。推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制度,使乡镇财政干部在不同环境和岗位上经受锻炼。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制订出适合乡镇财政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具体的考核量化标准,加强对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为合理调整使用干部创造更多有利条件。三是突出履职能力建设,提升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把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建设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上,研究制订乡镇财政干部履职能力素质标准。重点围绕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实践创造等方面,提高乡镇财政干部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依法行政、科学理财,协调各方、服务群众,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的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