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

乡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

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学习宣传工作

1.1月—3月,组织全镇公共机构学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

2.适时召开全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议,学习有关文件、法律法规,通报2019年工作情况,部署2020年全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会代训,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台账制度。

3.上半年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

二、节能措施

1.制度建设。要求各公共机构进一步明确负责人,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包括镇政府、镇直办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措施的制度,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2.节能目标。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耗数据为基数,提出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人均能耗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8%,人均水耗下降12%的目标。

3.做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

4.会同县采购办按照国家、本省有关规定将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列入优先和强制采购清单中。不得采购国家、省上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

5.进一步加强用电管理,如政府办公大楼变配电设施等特种设备管理,落实年检和巡检登记制度。同时,推广公共区域、办公设备电源应用智能控制装置。严格控制夜间泛光照明以及装饰用照明。

6.加强公务车编制和使用配备标准管理,落实定点加油制度,推进公务车定点维修等制度建设。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数量,按照规定的标准使用公务用车,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制度。建立公务用车油耗台账制度,定期统计并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三、监督与保障

1.调整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和七站八所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加强对全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2.镇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全镇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①年度节能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②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

③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④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⑤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⑥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

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监督检查事项。

公共机构应当配合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

3.不定期对各公共机构节能开展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存在问题限期改正。

4.实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考评制度,并进行末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