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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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

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1

摘 要 公务员考试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核心部分。我国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得以不断发展,并逐步形成了自身独有的特点。但随着我国新时期实践和形势的发展,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在具体实施中显现出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对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的一些问题及解决对策,做以粗浅探讨,以促进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的不断完善。

关键词 公务员考试 问题 对策

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自实施以来,历经十多年,从诞生、到成长,逐渐走向科学化、合理化和法制化。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现有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我国服务型政府管理实践的要求。面对今天信息社会及全球化时代政府管理实践的要求,如何全面建设新时期我国服务型政府和积极推进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建设,已成为一个非常紧迫和重要的问题。

一、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干部选拔工作,在不同历史时期,采取不同的办法,去考核选拔干部。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主要采取统包统配和个别选调的方法,为国家各级行政机关选拔了大量人才,考试在其中起的作用极其微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国开始积极探索改革传统干部录用制度,并从80年代初期开始引入公开竞争机制,在干部招用中引进考试手段,择优录用。1989年我国公务员考试工作获得了突破性的发展:首先,我国人事部与国务院下属的六个部委共同组织了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试点工作。其次,我国人事部与中共中央组织部联合《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办法的通知》,在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干部录用中普遍实行考试制度。这两个突破性的发展,为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另外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颁布;2005年4月《公务员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通过,这三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的正式确立。

二、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自实施以来,历经十多年,从诞生、到成长,逐渐走向科学化、合理化和法制化。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无足够的经验积累,以致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具体实施中往往会显现出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报考门槛过高

当今社会,一些政府由于自身不能对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有个合理、科学的认识和理解,而致使在招考公务员时,人为的提高报考门槛,认为只有高学历和毕业于名校才具备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认为只有热门专业的考生才有报考资格;认为只有应届高校毕业生才能很好胜任公务员的工作;认为只有本地区的考生才能很好的做好公务员工作。这些误区往往让很多求职者面对公开招考的职位,只能望洋兴叹,也许高门槛的设置有其特殊原因,如,出于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考虑或出于缓解报考人数极多而带来的诸多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问题。然而,政府这些极端举动,往往会导致行政资源和人才资源浪费等问题。

(二)笔试“两重两轻”

在现阶段我国公务员考试中,笔试内容往往“千人一卷”,对岗位专业能力测试不够,这样很难满足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也不能有效的反映不同职位的特点和专业化要求,更不能对考试者进行全方位的准确考察。同时,笔试内容的设计,往往重公共科目考试,轻专业科目考试。相对于公共科目考试试卷的规范性和试题种类的多样性,专业科目考试试卷的规范性和试题种类的多样性均无有效的保证。而在公共科目笔试中,又往往重知识,轻能力。在一些省份公务员考试中,往往在第一轮考试中只考公共科目,并以公共科目的考试成绩作为进入第二轮的依据。而在第二轮考试中,专业科目考试的比重很低。同时,考试内容的重文轻理现象,也是极其危险的。现阶段,公务员考试中,笔试内容基本上都是社会科学方面的内容,不重视对自然科学和科学技术素养的考查,这一方面致使公务员的知识结构不平衡,不能适应电子政务的要求,更不能为知识经济更好的服务,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公务员考试内容易掌握,形成了单靠记忆,背诵就足以应对笔试的局面。

(三)面试“模式化”重

当前我国公务员面试,还是实行传统的人事配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应变能力、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而在近几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的面试,却发现面试试题命题空间小,内容缺乏灵活性和创新性,基本上可以说“大同小异”,已经被研究的相当透彻,大量公考辅导资料和辅导班针对不同类型题目,为考生总结出各种答题模式,致使考生答题模式化,,导致面试走向极端--八股文面试。此种模式化面试不能充分表现考生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考官也难以考察应试者的真实水平。同时,我国现阶段公务员面试的考官队伍主要由考录主管部门和招考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其队伍的构成,长期以来比较固定,模式僵化,给少数部分考生走后门,拉关系提供可乘之机,这容易造成考试的不公平。

(四)监督体系不完善

首先,现阶段我国公务员招考制度的法律体系立法层次较低。目前,我国颁布的都是关于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法规,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关于公务员招录制度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并且在我国目前公务员考试中,考试录用机关和管理机关是同一部门,这致使公务员考试制度在执行中缺乏法律保障,使得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受一定冲击。其次,社会监督体系不够。现阶段我国公务员考试工作,往往由人事部门和招考部门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而对于考试工作中的考试、面试等程序,都缺乏社会体系的有力监督。

三、解决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扩大公务员招录范围,彻底打破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地域等的限制

根据现代竞争理论,公务员考试必须是平等的、公正的。而在现阶段我国公务员考试招考中,常有身份、地域限制的条规,这直接导致竞争权力的不平等和竞争的地位不平等。如不改变此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是很难做到公平竞争,也很难选拔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只有当竞争的胜负主要取决于报考人员的才干和努力程度时,人们才会承认这是公平的竞争,才会认可这样的竞争结果。因此,在国家公务员招考中,必须扩大招考范围,彻底打破对身份、地域等的限制,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首先,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加大对公务员考试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宣传、贯彻和研究探讨。牢固树立“人力资本是第一资本的”观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唯才是举,不拘一格选人才。其次,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打破地区封锁,促进人才交流和选拔,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需要和社会流通不断加快、区域差别逐渐缩小的现状。

(二)增强笔试、面试的科学性

笔试可以有效测量人们的生理和心理,我们必须十分重视这一公务员考试工具,因为它体现的是国家机关的意志。针对目前我国公务员考试工作中笔试出现的问题,我国相关部门必须立足我国实际,顺应时展要求,加大科研工作,集中充分的物力、人力和财力来增强现有笔试工作的 科学性,进而提高公务员考试工作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首先,笔试科目设置要有针对性。针对不同职务、等级和地区的公务员要求,笔试内容要有所不同,而不是几乎全部一张卷。同时,还要建立科学的阅卷机制,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合理的阅卷。

面试,作为公务员考试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程序,其作用已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可和重视。面试有助于面试官和考生面对面的交流,有助于面试官对考生有个更好的了解。而我国现阶段,面试官队伍的构建基本都是临时组建的,另外面试官队伍的构建也往往缺乏科学、合理和有效的搭配,从而致使一些业务能力强、而品质不好的面试官选入其中,这样的面试官队伍,势必会影响面试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对面试官的选择,我国相关部门必须认真挑选,并经过多方面、多层次的培训、锻炼、考核和考察,最终才能确定面试官队伍的构建。

(三)健全监督体系,增强考试工作的透明度和制约机制

首先,完善我国现行公务员法的法规体系。现阶段我国所实施的公务员法,在多年的具体实施中,充分曝露出其不完善的地方,也展现出其急需改善的地方,特别是对二、三层次法规的完善必须及时、有效的去做。我国相关立法部门和人事部门,要立足我国国情,积极吸收、借鉴国外公务员考试的优秀经验,不断加大完善我国公务员法的力度,同时,待公务员法相关法规得以完善后,我国相关部门必须对公务员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规和违法行为,必须给予相关的纪律惩处和法规惩处,全力保障我国公务员考试工作走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化道路。

其次,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为了增强我国公务员考试工作的透明度,应积极借鉴高校招生考试的经验,积极利用社会监督体系,构建多层次、多方位、多方面的社会监督体系,不断增强公务员考试工作的可信度和透明度,努力去除公务员考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参考文献:

[1]冯必扬.现代竞争.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0.

[2]朱庆芳.公务员考试录用务实.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3]张柏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教程.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

[4]舒放,王克良.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2

关键词:科举制度 公务员选拔制度 改革 借鉴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科举制度是中国政治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成为支持中国传统社会官僚政治的一个有力杠杆,发挥着政治生活稳定器的作用。尽管科举制度在主观上是传统社会专制统治者的政治工具,但是它所具有的政治功能客观上对推动历史进步起了重要作用,其中很多设计和做法对今天的公务员考试制度也具有借鉴意义。

(一)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中国考试史上的辉煌,也是历代王朝人才选拔的重要手段,它萌于汉,立于隋,兴于唐,完于宋,止于清,历时约1300多年。

1.科举制度定义

所谓科举,就是统治者根据其统治需要,设立不同科目及相应标准,让士子选择攻取,官方根据考试成绩录取一定数量的合格者,授予官职"因此,科举从官方角度看是设科取士,而从士人角度看则是应科考官"。[2]通俗来说,科举指进士科举,即隋代设立进士科以后用考试来选拔人才授予官职的制度。

2.明清科举制度特点

就内容而言:明代乡试分为三场,以著名的八股文形式写作。会试也考三场,具体内容和乡试大体相同。殿试是明代科举最高一级的考试,殿试考试内容单一,一般是考策问一道,由皇帝在殿试前一天钦定。[1]而清代考试内容于明代大体相似。清代在明代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在乡试之前增加了县试、府试和院试,这三试合称小试。

就层级而言,明代科举制度基本形成了乡试、会试、殿试的三级科考体制。清代,科举考试的层级在明代的基础上又趋复杂。归纳而言,可以分为四级,分别为童试,乡试和复试,会试和殿试,朝考。

3.科举制度优缺点

我国古代历史朝代更迭,但科举制却被长久的存留下来,这说明科举制度必然有其深层次优势。

(1)科举制度的产生满足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它的标准完全由中央确定,用人完全由中央取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选拔官吏的方式。地方上的用人自被中央主持的科举考试完全剥夺。[5]

(2)科举制度为广大贫苦人民提供了阶层流动的平等机会,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5]科举制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地进行选拔,极大地拓宽了官员选拔的渠道,其所坚持的是“自由报名、统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开张榜”’等原则。

科举制度最终还是被历史所淘汰,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科举制度过分注重通才,忽视了专才的培养。在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封建社会里,社会对科学技术的依赖性较弱、专业分工不是很突出,社会对专才的需求不是很强烈,统治阶级所关注的是如何选择一批在思想上和自己保持一致的官员,儒家恰恰符合其切身利益,因此儒家文化就成了科举考试的内容,培养了一大批熟知儒家经典文化的通才,而那些医药卜历诸学的专才,则根本没有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5]。

(2)科举制度过分注重公平,忽视了选才才是终极目标。科举制度所关注的并非是选才这一效度问题,而是几乎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科举考试中有没有不公平的现象[5]。因此,科举考试内容由繁至简,考试文体由多样变成单一, 导致科举制度流于形式,最终灭亡。

(二)我国公务员选拔制度

1.公务员选拔制度特点

就内容与方式而言:目前我国各级国家公务员考试中,一般分笔试和面试两场。笔试又一般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查应试者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标准化测验方式进行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申论》主要测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1]公务员考试的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进行数量化的分析,给出一种客观的评价标准,不同的评价者使用相同的评价尺度,以保证判断的公平合理性。

就层级而言,层级分成两级,分别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国家公务员考试。但是不同于科举考试各层级间的递进选拔关系,公务员考试的两个层级相互独立,没有选拔和从属关系[1]。

2.公务员选拔制度问题

(1).报名资格存在局限性

不拘一格要求选才必须打破身份,年龄,地域,部门,专业的限制,使公务员的招录真正面向那些具备报考条件的普通大众,而不是“带着枷锁跳舞”。[6]打破各种限制,可以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扩大公务员考试的招考范围,使更多的人才被选,为国家所用。虽然随着公务员考试的不断发展,很多省级招考已经打破了地域的限制,促进了各地人才之间流动。但是这些还远远不够,除了地域条件的限制外,对于报考者身份,工作经验,专业的限制依然存在。

(2)考试内容倾向于重知识轻能力

近年来,考试试卷的编排上也逐渐科学化,标准化。但是这不代表当前的公务员考试内容是最科学。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命题质量不高,缺乏针对性。偏重于考查记忆型知识的考试特点,不能有效的测试人的能力发展水平,选拔出特定需要的人才。

尽管在公务员考试中涵盖的知识相当丰富,不再拘泥于传统的教材模式的考试,但是内容丰富了并不代表完全测试人的实际能力,这种丰富的考试内容依然未能摆脱传统考试模式中标准答案的限制[2]。测试的是应试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行为能力,而并非仅仅局限于熟记某些知识概念。如何在标准化的考试中添加对人的实际能力的考查,是当前公务员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3)各级公务员考试录用存在差异性

我国在公务员考试领域实行的是中央、地方各自独立考试,各个地方公务员考录在很多方面也大相径庭。各地方周期性举行的公务员录用中存在报考资格设置的人为性、考试内容的随意性、考试方面的盲目性、考试政策的不稳定性等问题。

(三)科举制度对公务员选拔制度的借鉴作用

1.借鉴科举制度“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放宽我国现行公务员考试报考资格条件的限制,广泛吸引社会各阶层人士积极参与公平竞争。“比如报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里明文规定“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直接打压了那些 35周岁以上、有志于公共服务人士的积极性[3]。另外一些不合理的资格限制过多,区域资格限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限制、学历限制,以及其他不尽合理的身高、资历等方面的限制,等等。

2. 借鉴科举分科考试的制度,制定战略性人力资源目标.

(1)“对现行公务员考试内容设置不搞一套试卷考天下,而是充分考虑各级各部门岗位设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多方位、综合化的考察类项。”[3]目前考试内容的设置缺少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的应用型试题,缺少心理素质的测试。因此,应当运用特定的评价内容、方法和标准,通过对应试者考核,对应试者职位素质进行标准化技术测评。

(2)考试的职位都是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位,所以应根据其特点来设计考试,不能形式单一,过于追求全面综合型且具领导能力的人才[4]。较好的办法是,需要复合型人才的职位单独分一类进行全复合型考试。各专业职位的考试可以设通过性考试以考查应试者的基本能力与知识,而各专业职位的考试则可以只考能胜任此专业职位的相关知识及能力。只有这样,才可能选拔到各职位最需要的人才。

(3)在招录方式上,建立考试多次动态录用的新机制。变以往一年一次考试、一次录用,为一次考试、多次录用[6]。不仅使考试与录用在时间和空间上相对分离,给考生提供多次选择职位的机会,同时也使各用人单位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多次动态地选择合适的人才,以避免优秀人才的漏选。

3.借鉴科举制度独立的考试运作过程和机构设置的做法,加强考试部门的独立性,进一步完善面试制度,集中统一管理面试选人权,尽可能减少人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特别是要防止面试过程中滋生腐败现象[3]。还应当特别对考官进行培训,保证评价人员的专业性,保证从考核技巧上多方位地把握应考者的个性、潜质和能力特征。

参考文献

【1】于晓冬中国科举制度与公务员考试制度比较研究,硕士论文,2012

【2】李海霞从科举取士重策论看公务员考试的改革方向,硕士论文,2009

【3】张明论科举制度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借鉴效用, 《发展研究》,2012

【4】韦红霞论古代科举制度对现行公务员招考制度的借鉴——以唐、明科举制度为视角,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0

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3

理解文件政策,确认自己是否可以报考。看好几个时间(网上报名时间、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明白自己要怎么操作;同意网上报名协议,明确自己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2.怎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从网站首页上找到报名系统登录口,在进行登前录一般都要求考生先注册。在注册的过程中要认真填写考生的个人信息,部分重要信息一经提交后不能更改(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如因填写错误或更改而提交将影响到你最终不能参加考试。注册成功后再登录报考系统进行报考。还要提醒大家的是: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报考前一定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位报考。在报考成功后,系统会提示你报考确认的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

3.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多长时间公布?

对于考试成绩,一般都会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对外公布。由于有些考试成绩需要等待上级核对、批复,所以,不能保证两个月后公布,具体公布时间会在网站上另行通知。

4.《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有文理偏向吗?

很多考生认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的题目可能倾向于理科考生,《申论》的考试内容更倾向于文科考生。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作为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公共科目考试,这两科考试所考察的能力都是一般国家机关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并不需要考生具备某项专业知识和素质。例如,《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数量关系题型,表面上看起来考察的是对数字的敏感程度,好象理科的考生对于此类题目更得心应手。其实它是考察考生对于规律的发现和把握的能力,这是理科考生和文科考生都应该具备的能力。再如:《申论》考试表面看起来是和作文一样考察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的,实际上文字表达能力仅仅是《申论》所需要考察的一项能力,在整体中也只占较小的一部分。《申论》所要考察的主要是考生对于材料分析、理解、概括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都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也是广大考生在中学、大学的所有课程学习中所要求的能力。因此,不论文科、理科还是工科考生,只要你有一定的分析能力,能够准确地抓住事物的实质,那么不论你是否接受过专业写作方面的训练,都会有一个满意的成绩。

综上所述,《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是没有专业性倾向的考试。无论在考试设计,还是命题方面,尽可能地排除了对不同专业考生不公平的可能性。只要是具备了基本能力的考生,在考试中都能充分的展现自己的能力,得到满意的分数。

5.公务员录用考试对学历有什么要求?大、中专生和自考生能不能报考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要求的学历因党政机关的层次各异,中央党政机关一般是本科以上(招收的人员硕士研究生约占1/4-3/1,其余是本科生),省市一级本科生占到80%-90%,县乡一级大中专生比例则明显提高。大专生可以考公务员,但受到的限制可能多一些,也就是说一些单位、职位不收专科生。没有中专生不可以考公务员的规定,但因为现在生源实在太丰富了,所以,中专生竞争上的可能性就大打折扣。

6.我暂时还不想进机关工作,但想考一张“公务员证”放着,请问这样可以吗?

所谓的“公务员证”只是指地方公务员的录用资格证。例如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就是一种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从事公务员工作的资格证书,在规定的时效内,考生可以在北京市的党政机关或需要相关资格的单位求职,如果对方接收,考生可以被录用并从事相关工作。但是对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而言,“公务员证”是不存在的。

7.自考生、函授生今年才能毕业,能不能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怎样出具证明?

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对于成教类(含自考、党校、函授)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已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毕业证待发的证明。

8.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问题。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农村从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历,以及在县级以下党政群机关工作的经历。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招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的职位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例如在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但具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虽然属于事业编制,这样就不能参加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试。

9.一个人可以报考几个单位或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在人事部网站和海关系统网站同时报考。报名结束后,公务员主管机关将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对违反规定报考两个职位的考生,将取消报考资格。

10.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区别

公务员考试有中央、国家与地方的区别。这些区别,不仅体现在招考时间、招考条件方面,对于我们准备地方考试的考生来说更在于把握试题设置上的差异。在此,我们就以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为参照物,谈一谈中央、国家与地方公务员考试命题设置上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详细地了解一下我国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命题的设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考生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135至140道题。

《申论》考试“主要侧重考查应试者对给定资料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归纳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考试形式既严格又灵活,要求考生摒弃套话、闲话,要求分析、论证和解决问题透彻、全面、清晰,同时又保证考生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施展自己的真才实学。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言语理解与表达着重考察考生对语言文字的综合分析能力。从近几年的考试来看,以片断阅读为主,文字大约100字以上,题量为25道题,只是在2004年出现了30道题,不过这只是某一年的特例。06年一类考试中,也设置了30道题。可以说,这部分考察的难度在加大,07年不会低于06年的难度水准。

常识判断:常识判断部分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主要侧重测查考生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涉及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法等内容。此部分一类考试20道题,二类考试30道题。

数量关系:数量关系主要有两种类型的题目。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给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考生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认为最合适、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此题为5道题。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主要考察解决四则运算问题的能力。在这种题型中,每道试题中呈现一道算术式子,或者是表述数字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考生迅速、准确地计算出答案。此题为15道题。

判断推理:判断推理是考察考生逻辑推理判断能力的一种测验形式,共设40-45道题,其题型主要有四种。第一种题型:图形推理,15道题。第二种题型:演绎推理,一类15道题,二类10道题。第三种题型:定义判断,10道题。第四种题型:类比推理,10道题。类比推理是06年改设的题型,在06年以前考察的是事件排序。与类比推理相比,事件排序相对难一些。

资料分析:资料分析试题着重考察考生对文字、图形、表格三种形式的数据性、统计性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推理与加工的能力。针对一段资料一般有1-5个问题,考生需要根据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计算,才能从问题后面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此题共设20道题。

《申论》从2000年到2007年的申论试题关注的重点分别是噪声治理、医药安全、网络管理、生产安全、环境治理、农村扶贫、突发性事件应急防御、土地征用等,所属国情。各省、区、市的申论试题涵盖范围则涉及面更为宽泛,涉及点更为具体。一般为省情。

了解中央、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命题设置,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地方与中央、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公共科目命题上的区别。

第一、难易程度不同。一般说来,中央、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题目难度大于地方公务员考试。这与招考条件上的差异是一致的。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在招考条件上比地方的更严格,试题当然也就难一些。但这并不是说地方的公务员考试就很简单,记住这只是“相对”来说的,要想一举脱颖而出,您还是要进行充分的准备的。

第二、命题组织模式不同。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有自己的命题组,由命题专家统一命题。但地方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组织自己的命题组,所以地方公务员考试试题主要来自人事部考试中心题库,通过买题或买题后加工得来。说到此,相信您一定恍然大悟:那些所谓“某某命题组出的教材”的话纯属谎言!

第三、题量不同。如前所述中央、国家试题一般为135至140道题,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而有些地方的公考与中央、国家的考试有一些区别,各地方也不尽相同。如广东、湖北一般为90分钟100题,北京、天津、浙江等地方与国家一致。当然值得一提的是,各地方也不是每年都一成不变,所以还是要关注当地的考试大纲。此外,每种题型的数量也与国家的不尽相同,如北京公考,言语理解部分为30道题,数量关系部分25道题,均比国家公考的要多,但在判断推理部分为30道题,比国家公考的试题要少10-15道题。

第四、答案设置不同。中央、国家的公务员考试全部为单选题,部分地方的公务员考试却有多选题。以北京的为例,在常识部分前20道为单选题,后10道为多选题。作答此类题要注意不能多选也不能少选,否则不得分。

第五、题型不同。这是中央、国家与地方公考区别的关键所在,也是我们在备考时要特别关注的问题。以天津为例,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考察知觉速度与准确性这一题型。此题型共有60道题,单独计时,考试时限为10分钟。满分为10分,答对得分,答错倒扣分,不答不得分,最低分为零。它主要是测试应试者对汉字、数字、英文字母等视觉符号的细微特征及差异的快速而准确的辨别、比较、转换等的加工能力。一般有词表对照、字符替换、字符核对、同符查找、数字定位和数字核对六种题型。上海公务员考试也有这一题型,而且采用电脑答题的方式。北京公考在数量关系的数字推理部分也有一种不同于国家公考的试题类型:看图形中的数字填数。对于这些特别的题型我们一定要特别的对待!

第六、《申论》各省、区、市的申论试题涵盖范围则涉及面更为宽泛,涉及点更为具体,一般会涉及省情。

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4

【关键词】公务员;资格考试;制度;完善

一、推行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制度的功效

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与现正施行的公务员录用考试相比较,二者既有相同点,也存在相当差异。在总体上,两者均须遵循公务员法律制度,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其目的在于形成同一用人机制,即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考试,遴选优秀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两者的主要区别:公务员录用考试是即时为补充特定的空缺职位而进行的考试,除经过笔试筛选外,还须随即进行面试、考核和体检,对合格者进行试用,最后才能决定能否转正。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不是获得具体职位的考试,而是为建立备选公务员队伍而进行的考试,这种考试一般只进行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笔试,为考试合格者颁发公务员录用资格证书。只有在必要和可行的情况下,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心理测试。录用持有公务员录用资格证书者进入公务员队伍,一般需依照规定进行包括面试或有关职位所需要的专门素质的测试、体检和考核在内的筛选。

在一些较完善施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国家,国家公务员资格考试制度得以充分实施。《美国文官法》规定:文官委员会根据考试科目的相对重要

性,凡平均获得百分制七十分以上的人员即达到

考试最低要求,均获得被任用为文官的资格。《13

本国家公务员法》规定,每年竞争考试之后,按成

绩高低记载录用考试合格者的姓名及其得分,编

制各种职位的录用候补人员花名册。英国政府规

定,各部门无权任命没有通过录用考试考取并获

得文官委员会给予的合格证明书的人员充当公务

员。这些国家建立公务员资格制度的经验值得探

讨和借鉴。在我国,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

的深化,同各种职业资格制度、职称资格制度和学

位资格制度一样,国家公务员资格制度也必将逐

步建立和完善。

可见,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是人事主管部门

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通过考试(一般是笔试)的方

式,确认非公务员系统中人员可以获得公务员资

格,即达到从事一定的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所必备

的基本素质的标准考试。取得公务员录用资格是

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或

唯一性条件。能否进入公务员队伍,既要考虑资格

获得者的愿望和要求,还要对资格获得者的政治、

思想、身体和心理方面的素质进行考核和测评,同

时,还要受人员编制、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

个性结构)等方面制约。

实行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是公务员考试录用

制度的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其一,它不仅可以扩大竞争面,更有利于优中

【作者简介】关键(1963一),男,辽宁岫岩人,华侨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公共组织理论、国家

公务员制度;本论文为国务院侨办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课题编号:QSK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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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优,而且可以建立备选人才库,满足对国家管理

人才的不时之需。实施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制度,

可以提供备选的公务员人力资源,一旦需要,可在

候选人员中进行选拔而不必匆促开考,为国家事

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提供充足的稳定的后备

力量。

其二,它可以使有志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

根据自己的特点和意愿有计划地进修,能够更加

调动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有利于人才资

源的计划性开发。

其三,普遍定期推行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与

大量分散的局部性公务员录用考试相比,可节省

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减少公共资源支出。

其四,实行统一的国家公务员资格制度,体现

了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和它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开

放性,能够减少和杜绝公务员考录中存在的不正

当行为,为公务员录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

化的轨道奠定基础。

二、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制度的规范

与完善

公务员资格考试制度设计的规范和完善,要

着重解决以下问题:考试及格线的科学论证和确

定;保证资格考试的测验等值;克服考核录用阶段

人情影响和权力干预。具体包括下列方面:

1.明确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分类。

公务员的录用资格考试,应推行分级分类的

考试制度。纵向实行分级考试,即不同层级的公务

员考试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资历的要求;横

向的分类考试,即依照职位的能力要求进行分类

考试。

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纵向分类,应包括乡

(镇)级、县级、地级、省级和中央政府五级。不同层

级的考试应有不同的学历要求。参加乡({真)级公务

员资格考试者,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参加县级

公务员资格考试的应具有大专学历,参加地级及

其以上级别公务员资格考试者应具有大学本科学

历,某些职位的报考条件也可要求具有硕士或更

高的学位。随着全民文化水平的提高,学历要求可

相应提高。与此同时应注意做到人才的层次需求

应与工作职位相匹配,适才适用,不可盲目追求人

才的高消费。

在职业种类的划分上,大体上可以分为 行政

执法类、综合事务类和专门技术类i种公务员资

格考试。各种分类还可以进一步划分,如专门技术

类可以分为会计职系、统计职系、档案管理职系、

电子与信息职系、税务职系、土建职系、水利职系、

地矿职系、森林资源职系、外语职系等等。

2.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内容。

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科目、标准和考试大

纲应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审定。我们的基本构想如

下:

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内容取决于这项考试

的目的。由于中央、省、地、县、乡五级机关公务员

的素质要求、报考条件均有所差别,在考试内容上

除了共同性要求之外,也应有所差别。在共性要求

方面,应当包括政治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

作与处理等基础知识,另设《申论》和《行政职业能

力倾向测试》两科测试。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地挑战和需要,中央和省

级机关考试科目应该增加一门外语,特别是英语。

其他大城市和沿海开放地区也应制定相应规定。

鉴于信息技术重要性的彰显和推行电子政务要

求,电子计算机基本理论及其基本应用技能应列

人中央、省级机关公务员的考试内容之中。对基层

公务员则应注重操作技能和执行政策能力测试。

乡级公务员的专业考试应着重考核各种农村法规

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农业的基础知识、乡镇管

理等内容。

作为公共科目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在我国公务员的录用考试中业已应用十年有余。

目前所采用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的题型应

该进一步开发,专门性较强的特定的题目也应着

手研制。《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应向创造性思

维、全方位思维、散发性思维、超前性思维、风险型

思维倾斜,着重向情绪稳定性、自我调适能力倾

斜,这是公共管理的客观需求,是社会发展必然要

求的反映。与此相同,《申论》的考试也须不断调

整,不可一成不变。

在专业测试方面,行政执法类应以《政府管理

概论》、《法学概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等

为必考科目,并进行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测试。

综合事务类应以《行政学》、《行政法学》、《秘书

学》、《文书学》、《档案学》等为必考科目,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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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和技能测试。由于专业考试门类繁多,因

而除I生质相近的职位可以并为几个大类以拟定共

同性的笔试题目外,还应在面试或心理测评中顾

及特定的专业,使其在测试内容中占有相应的比

重。

3.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基本程序。

在报考资格的认定环节,为了最大限度开发

人力资源,人事主管部门可考虑对达不到学历要

求但具有同等学力或者有突出业绩的人员举行考

试,以使其取得参考资格。在报考年龄上,报考者

一般不应超过35岁,从中央、省级、地级、县级到

乡级机关依次递减。乡镇一级机关的公务员一般

不能超过28岁。有些职位的报考年龄还要限制得

更低一些。这是公务员年轻化和维持整体的年龄

梯次结构所必需的。

在命题环节,编制命题计划至关重要。笔试是

一种抽样测量,命题计划所确定的命题原则,是作

为样本的试题在全部考试内容总体中分布和抽选

的具体准则,它对于命题的科学性、代表性、可靠

性、实效性或区分度乃至对整个笔试工作的效果

都有极大影响。命题计划应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

命题大纲,指明该学科命题工作的指导思想、命题

的具体原则和具体要求,并以文件形式发给命题

人员,使之有所遵循;二是关于试卷中各种试题分

布的规定,具体确定考试内容中各部分试题的比

例和分值,并列表加以明示。

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各个环节,包括确定

命题计划、命题组卷、试卷印发、考场监督、评卷登

分,特别是笔试成绩的确定阶段应接受法定的有

效监督。

4.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管理和监督。

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管理机构对考试成绩

合格者授予公务员录用资格证书,作为取得这种

资格的主要体现形式。这种证书应有不易仿制的

防伪标志,并应实行电子注册制度。

公务员的候选资格根据职位的不同,一般可

保留一至二年。超期后,须重新考试才可获得公务

员资格。

如发现公务员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除

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应规定舞弊者不得再

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录用资格考试。获得公务

员录用资格者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视其情节,或

取消其所获得的资格,或设立一定的考验期(1至

2年),或永久性取消其参考权利。

补充调配公务员时,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

批准后向主管公务员资格的机构提出申请,调阅

公务员录用资格获得者的登记表。登记表应按3:

1或5:1的比例提供。如高分者未被录用而录用

成绩较低者,用人单位应书面说明原由。如某一职

位的公务员录用资格获得者已告罄,可按相同程

序调阅相近职类的公务员录用资格获得者的名

册。因过期而被取消公务员资格但再度获得者,在

同等条件下应享有优先被录用权。少数民族的公

务员录用资格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也应享有优

先的被录用权。用人单位经考核和体检决定录用

后,如候选者本人不同意录取决定应提出充足理

由。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者,应取消其候选资格。

在公务员试用期内要建立笔试成绩复试、复

查制度。在试用期内,选用与录取考试难度相近的

试卷,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复试和检

测,可防止违规作弊者凭借虚假的笔试成绩进入

公务员队伍,有利于遏制公务员考录中的种种不

良现象。同时发挥警示功效,消除社会考生中投机

取巧的心理。,

公务员资格考试是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必然延

伸,是全面而深人地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

举措。在实践中,应注意制度设计的严密、规范和

统一,推行中则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从而实现

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制度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参考文献]

[1]卢绍武.考录与竞岗[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__.

[2]曹志.各国公职人员考试任用制度(上下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5

1、2020年的公务员考试时间暂时还未定,报名时间是在2019年的10月15日—24日。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当下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

(来源:文章屋网 )

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6

一、面试人员

在报考我总站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入围分数线见附件。

我总站已根据考生报名时的联系电话,通知考生具体面试日期和相关事项。至今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确认。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2016年2月25日上午9时。所有面试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时30分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上午8时30分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以抽签方式决定面试考场和顺序。

面试地点: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珠海市侨光路2号)。

三、面试需携带材料

(一)2016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二)2014年、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三)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社会在职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除上述材料外,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和考核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面试提供材料的复印件,其中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体检和体能测评安排

(一)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面试的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60分的,不再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体能测评暂定2月27日、28日,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1.5:1。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

(四)考生体检时应准备2张一寸免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体能测评时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五)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在珠海组织进行,考生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报到地点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

五、确定考察对象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对象,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视情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或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三)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进场前,将有专业安检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安检。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可于面试后第二天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五)其他相关信息请及时留意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站(http://zhbj.gov.cn/)。

七、联系方式:

0756-8166211、0756-8166220、0756-8166223

传真:0756-8166219。

 

附件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职位名称 报考职位代码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分数线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焦梦威 266270081124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胡彬 266221532330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王瑞丰 266221451009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李斌 266221481102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刘方正 266221291008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朱家成 266221351714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赖雯君 266244065419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窦嘉东 266221501801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邱金鑫 266221270319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李涵 266239392022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刘晓源 266221430901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梁成君 266244064825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张旭恒 266221180214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蒋晓宇 266221591614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孙绍言 266239101417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刘磊 266241182009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文颖梅 266244065823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孙秀文 266244065422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李晔 266239230301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王士满 266221370124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1 杨振雄 266270072429 129.100 边检站科员 0602266002 邓倩 266243171522 122.200 边检站科员 0602266002 曾立宏 266213140706 122.200 边检站科员 0602266002 李海成 266239133830 122.200 边检站科员 0602266002 张雾 266244065329 122.200 边检站科员 0602266002 汤蓉俊 266253096207 122.200 边检站科员 0602266002 于源 266237371508 122.200 边检站科员 0602266002 韩燕敏 266211331125 122.200 边检站科员 0602266002 苏帆 266244065012 122.200 边检站科员 0602266002 王佳怡 266223036006 122.200 边检站科员 0602266002 陈敏菡 266261022001 122.200 边检站科员 0602266002 汪瑜 266234049226 122.200 边检站科员 0602266002 梁晓璐 266244064919 122.2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3 谢熙镇 266244065619 126.3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3 俞新海 266244065217 126.3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3 张霄 266261020316 126.3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3 方小毛 266236051322 126.3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3 佘国聪 266211331704 126.3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3 苏扬洲 266244065427 126.3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3 陈敬鹏 266235637817 126.3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3 王会中 266244065324 126.3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3 李康民 266244065120 126.3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3 倪怀海 266244065121 126.3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3 江俊钊 266244065317 126.3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3 黄志文 266244065625 126.3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4 许瑛琦 266265317011 125.0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4 刘静雅 266243308404 125.0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4 滕奕潼 266231092712 125.0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4 罗梦玮 266243182206 125.0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4 王雪姣 266237390711 125.0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4 贺韵 266243305019 125.0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4 蔡蒙蒙 266237743325 125.0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4 程昱淞 266242202003 125.0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4 陈晨 266239110503 125.0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4 梁果 266243503112 125.0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4 李阳 266211340929 125.0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4 陈少冉 266213144230 125.0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5 潘志强 266236232926 102.9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5 邹建邦 266236651910 102.9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5 陈彩霞 266244064912 102.9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5 钟俊超 266236233120 102.9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5 孙佳娜 266244065809 102.900 边检站科员 0601266005 胡鑫 266243218228 102.900 附件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本人        ,身份证号:                         ,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

 

×××同志,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为:××××,现为××××(填写单位详细名称及职务)。

我单位同意×××同志报考××单位××职位,如果该同志被贵单位录用,我们将配合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

 

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盖章(人事部门公章)

2016年  月  日

 

 

 

附件4

 

待业证明

 

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同志,性别,身份证号码为:××××,其户籍在××××,现系待业人员。

特此证明。

 

 

盖章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