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范例6篇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企业自身管理的水平,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培训目标

(一)通过岗位培训,全面提升餐饮服务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二)对餐饮服务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促使企业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识、自律意识,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培训对象

(一)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

(二)餐饮服务重点岗位人员包括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农村土厨师等。

(三)餐饮服务单位其他餐饮从业人员。

四、培训安排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培训班

1.培训内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任务;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预防及餐饮具消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监督等。

2.培训对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

3.培训时间:4-7月份。

(二)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预防及餐饮具消毒知识等。

2.培训对象:县辖区内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

3.培训时间:4-5月份。

(三)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建筑工地食堂的许可条件与管理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常见的食物中毒及处理等食品安全知识。

2.培训对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培训时间:全年(由当地镇街政府与中队协定)。

(四)农村土厨师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等。

2.培训对象:县辖区农村土厨师等。

3.培训时间:6-9月份。

(五)餐饮服务单位其他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班

餐饮服务单位根据培训大纲制定培训内容,由各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

五、组织方式

(一)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中型以上(含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食堂负责人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局餐饮科负责组织开展,中队配合。

(二)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农村土厨师的培训工作由当地镇(街)牵头组织,辖区中队负责实施。

(三)餐饮服务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

六、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除本局餐饮科及各中队自行集中授课外,必要时邀请上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集中授课,下发专家授课的相关培训材料。同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应当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与业务技能。

(二)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餐饮单位对本单位新招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其他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强化培训。

(三)交流考察学习。适时开展交流考察活动,向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先进经验,取长补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七、培训监督与考核

(一)局餐饮科,各中队负责本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指导及其监督管理,制订培训及考核的年度计划和具体操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参加上岗前的初次培训和在岗期间的每年强化培训,培训情况应当有记录。

(三)餐饮科,各中队要将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对其自身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内容之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每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相关知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当停止其上岗资格,并按要求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八、培训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必须狠抓培训,强化考核,充分认识培训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长、中队长应带头参加培训,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范文2

1国内研究现状

1.1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状况研究

许多研究认为,我国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状况不佳。食品从业人员的整体卫生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2,3],对文化程度较低和从业时间较短的人员,要提高他们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规范他们的卫生行为[2];不同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民族的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的知识、态度、行为均不够理想,对他们进行卫生培训很有必要[4]。

1.2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影响因素研究

大部分研究认为,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是影响其食品安全行为的主要因素,是改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的重要手段。开展食品卫生法知识培训,对食品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具有较大的影响;食品企业管理人员的守法知识(K)、意识(C)、行为(P)对守法观念的形成,具有较大的能动作用;食品企业管理人员守法KCP水平与企业的食品卫生状况达标率有关[5]。健康教育是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树立良好卫生行为的有效措施[6]。有研究表明,实施健康教育干预后的人群卫生知识知晓率、卫生行为形成状况明显提高,提高有关知识知晓水平是改变不良行为的基础[7]。根据健康教育的KAP模型,知识是基础,行为是目标,态度是动力,要实现知识-态度-行为的转变,首先应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3]。

1.3培训教育和日常监督的关系研究

预防食物中毒是食品卫生工作的核心之一,要杜绝食物中毒,一靠健康教育,二靠监督监测,前者是先导,后者是保障。目前在监督监测上所做较多,在健康教育上所做较少,而要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必须使健康教育的先导作用与监督监测的保障作用并重[7]。健康教育和卫生监督应相互促进[6],要把询问从业人员掌握基本卫生知识、法律法规情况,实地查看从业人员具体操作情况列入日常监督内容中去,使培训工作在加大卫生监督力度的基础上得以巩固和提高[8]。

1.4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

多项研究认为,目前在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中存在一定问题,包括:①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知识培训重视不够[9~11];② 学用脱节,考试形式比较单一[9];③ 无法根据受培训人员工作种类的不同传授不同岗位的专业知识[12];④ 受训者年龄、工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接受能力差别较大[12];⑤ 培训方式主要采取课堂授课、观看录像等,内容枯燥、形式单一[12];⑥ 为降低成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愿意雇佣农民和临时人员,这些人员流动性大,受教育程度低,卫生知识缺乏,卫生意识淡漠,多数食品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较低[11];⑦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成倍增长,基层食品卫生监督监测任务也成倍增长,为完成这些任务,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就排不上应有位置,使工作不深不实,只图数量,忽视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11];⑧ 师资缺乏、教材不足并且未能补充进新的内容[10]。

提出的有关对策有:① 卫生监督执法机关在日常性监督中,应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卫生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情况[11];② 培训机构资质认定是依法开展培训工作的组织保证[11];③ 设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建立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培训中心[10];④ 针对各行业的不同特点,侧重选择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培训内容[13];⑤ 培训工作要做到程序化和规范化[8]。

1.5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技术研究

对于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技术的研究包括:① 因地制宜地利用可行的培训方法,如培训班、讲座、录像、小组讨论、参观等[13];② 培训应强调效果,不流于形式,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因材施教[8,14];③ 建立不同类别不同层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知应会考试题库[11];④ 将讲授教材法和声像材料法有机结合起来,是最受欢迎的预防食物中毒教育的有效干预模式[7];⑤ 健康教育干预贯穿于卫生监督的全过程,健康教育工作无论运用人际传播还是大众传播方式,都应确保其科学性与正确性,避免形式单一[14];⑥ 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开展教育[8];⑦ 健康行为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反复性,需要多次培训干预以加强和巩固效果[7]。

2国外研究现状

2.1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和知识关系研究

对于培训在改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作用方面,国外研究较多。有研究发现,食品安全培训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有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有研究认为,即使从业人员具有很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他们也不都是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的[15]。仅取得培训证书并不能保证从业人员良好地执行和保持食品安全行为,没有良好管理的从业人员在培训、知识和行为之间并没有简单的联系[16]。除了知识和培训以外的其他因素也同样影响着他们的行为,我们需要更进一步地确认和理解这些因素[15]。

2.2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影响因素研究

传统的食品卫生培训是运用KAP模式来开展,假设提供教育和知识会刺激行为的改变[17,18],但有研究认为这一理论在改变食品安全行为方面是过时的[18]。研究表明,在培训以后一些至关紧要的食品安全行为(诸如交叉污染)没有得到明显改变,几乎没有证据证明培训对食品安全行为的总体情况会带来任何影响。对于食品卫生规范积极的反应和良好的知识,并不会直接转换为积极的行为[17]。在一些研究中,食品企业认为缺乏时间、人员流动频繁、加工场所条件、费用、学习困难、培训的组织、太多的信息等都能影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行为[16,19]。

2.3运用行为改变理论改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研究

食品卫生培训只有在运用行为改变理论,并考虑从业人员行为的动机以及其他资源和约束环境时,才有可能使从业人员的行为得以改变[18]。通过应用行为改变理论,食品安全教育的效果可得以提高,存在问题的食品安全行为可得到矫正,并可使食品安全达到持续改进。可以运用的理论包括健康信念理论、消费者信息处理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社会认知理论等[20]。

应采用考虑社会和环境因素对食品安全影响的方法[18]。如果设定一个经过需求评估的、可被理解的、明确的目标行为,保证食品安全的规范程序则就能够得到良好的执行,其重点在于提供适当的食品操作方法。行为改变理论提供了关于个体行为为什么发生、如何发生和怎样发生,以及行为个体对于食品操作行为考虑因素的指南[20]。

仅有培训不会导致行为的改变,只有给予充分的资源和适当的管理文化,食品安全规范才能得以较好地执行。食品安全培训需要将食品安全“风险”的概念具体化,以便向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那些管理人员)强调与他们企业有关的风险水平。培训计划的有效与否有赖于管理者的态度和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文化[19]。文化是由贯穿于企业的传统、价值、政策、信念和态度等所形成的[21]。

食品卫生培训不是为制造证书而进行的孤立行为,而是整个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基础的一部分。要达到行为改变的目标,至关重要的是企业应把培训作为食品安全控制策略的一部分,并基于HACCP系统的原则[17]。

2.4食品企业培训状况研究

研究表明,大多数的管理者都对培训表现出积极的态度,但同时他们也表示出对培训的费用、时间等方面的考虑[17]。许多餐饮单位认识到了食物中毒发生的危险,并对食品安全法规显示出积极和守法的态度[22]。但大多数的餐饮企业都缺乏食品卫生管理体系,缺乏卫生操作程序文件,对于培训内容更新很少,相当部分管理者本身未经过师资培训,甚至是基本的卫生要素也未经培训[21]。

发展培训方法来改变工作场所的行为,被证明与传授知识同样重要。培训必须确保质量,不正确的培训给食品安全带来的危害甚至比不培训更甚[17]。管理者的态度对于培训的实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是建立良好的加工环境和便利条件以及合适的文化,有利于从业人员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行为[22]。

WHO收集了大量各国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的研究结果,对此作出总结:① 知识十分重要,但有时仅有知识是不够的;② 健康教育经常建立在“知识能导致正确的态度,然后产生安全健康的行为”这一假设的基础上,但很不幸这是一个错误的假设;③ 要改变行为,理解行为后面的原因及其社会文化影响因素是十分重要的[23]。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范文3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为主线,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保障师生在校饮食安全,确保校园平安,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和谐、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持续抓好新建、改建食堂的规划设计审核把关,今年计划新建、改(扩)建食堂10个,建关爱食堂1个;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积极指导学校运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主经营,严查擅自对外承包经营行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全面“灭C”,B级及以上食堂达100%;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民办幼儿园不断提升食堂硬件条件;加强培训教育,召开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召开全区首席食品安全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会;抓好重点节日、重点时段、春秋两季开学及各项整治等专项督查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和“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学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和不引发稳定事件。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责任担当,做好食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食堂管理,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师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有关规定,严防肺炎疫情在食堂制售过程和就餐过程中传播。

2.落实从业人员管理。一是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园)做好后勤相关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二是及时签订(续签)劳务合同(协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建立责、权、利明确的弹性工资条款,将从业人员的从业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三是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宿舍(公寓)管理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四是各单位要定期对食堂管理及从业人员进行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知识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食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规范操作能力。

3.落实食堂卫生管理。要每天对学校食堂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配送电梯间、洗手间、更衣间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加强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检查、维护,食堂餐用具在每次使用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食堂后厨实行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定时开窗通风或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就餐场所和加工场所空气流通;要严格废弃口罩、餐厨废弃物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每天对垃圾桶和清运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4.规范食堂餐食制售。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等三部门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加强食材采购货物交接和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严把进货查验、索票索证、食品加工、存放、售卖、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各道关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禁采购、制作高风险食材食品;严禁食堂承接非必要性的团体性餐饮服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同责责任制,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评议(评价)考核,定期研究部署职责范围食品安全工作,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4次以上;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层层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2.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并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等中央、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29个食品安全制度、15个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和操作要诀的培训,注重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不断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业务能力;贯彻落实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方案》、《区教体系统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爱粮节粮主题宣传活动,培养全区师生勤俭节约的习惯。

(三)加大资金投入,做好食堂硬件改善工作。

1.大力开展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大投入,加强标准化食堂建设和改造指导,建设流程布局合理、功能区间齐全,设施设备完善、生均面积达标的学校食堂。今年计划新建、改(扩)建食堂10个,建关爱食堂1个;着力改善民办幼儿园食堂硬件条件,推进民办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提档升级。

2.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全区镇所在地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及以上学校在2021年底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先向家长委员会成员、民主监督机构成员、教师、部分家长、日常监管执法人员开放,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加强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推广运用,各学校全面运用省智能化管理系统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管理。

(四)提高人员素质,做好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1.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各单位要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各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课每年不少于10课时,要做到教师、教材、教案、课时、考核“五落实”。二是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班会”、课处实践、新《食安法》宣传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各校要充分利用班会、朝会、国旗下讲话、板报、橱窗,结合季节性安全特点和专项安全工作要求,在不同时段组织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竞赛活动。四是开展“光盘行动”、感恩教育等活动,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爱粮节粮、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传统。

2.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一是落实法律法规培训。要将《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纳入本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师生、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二是不断完善培训机制和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召开8月全区首席食品安全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会议,务求实效性;组织参加国、省提高培训,实现培训对象、培训层次全覆盖;增强培训的规范性、系统性、针对性,督促镇乡、各级各类学校(园)搞好二级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努力提高食堂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从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和服务意识,提升我区学校食品安全抗风险能力,使我区学校食堂管理科学化、操作规范化,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五)落实民主管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

严格落实食堂开放日制度、陪餐制度和食堂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设立诉求电话、投诉举报箱等沟通平台,组织开展食堂民主测评,畅通诉求渠道;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的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学校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开展工作,有计划的组织家长代表陪餐,同时在学校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和陪餐人员应当与学生同食堂同窗口购餐。

(六)加强部门联动,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动协作,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整治,合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协调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春秋季开学、重点节假日时段等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饮用水采购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专项治理。《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校外食品摊贩禁止经营活动区域,学校校门外50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学校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排查,发现违规摊贩及时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进行整治;着力整治学校食堂无照供餐、超范围经营和无证上岗;违规采用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和腐败变质食材、加工售卖高危食品,以及食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行为。

(七)狠抓重要节点,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抓好春、秋两季开校食品安全督查整治工作;二是深入开展4月在全区学校(园)开展为期一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检查;三是抓好高、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督查;四是抓好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假日的食品安全检查;五是开展学校食堂无证供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对外承包问题专项整治及检查;六是抓好每季度的食品安全暗访督查;七是加强对高中阶段食堂管理和指导,落实对承包经营购买服务招投标等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市高中阶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学年度风险识别工作;八是抓好区视频远程监控监管督查;所有监督检查做到有通报、有处罚、强整改、重落实、有推动、有提高、保平安。

(八)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应急预案,每年最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且要做到演练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效果落实,有方案、有总结、有简报。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演练实效,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九)畅通报送渠道,做好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雁教发〔2015〕70号)要求,严格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时限、方式、内容及程序,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处理中的、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善于提炼工作中的亮点、成绩,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注重正面宣传,树立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加强信息报送,每年镇乡管理组、直属学校上报信息简报不少于10篇。

(十)完善经营机制,做好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工作。

一是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依法合规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二是严格按照资教发〔2013〕125号)文件要求严禁私自开办小卖部,按照《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全面清理、取缔非寄宿制学校在校内设置的食品销售场所;经批准的学校小卖部严禁超范围经营,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严禁售卖“五毛食品”、“三高”(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同时加强所售食品的安全、质量和价格监管。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范文4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包括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以下简称“一专三员”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要建立“一专三员”工作队伍,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二章一专三员”监督管理

第四条一专三员”工作队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选配任用。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统一领导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

第五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由乡镇(街道办)1名在职在编公务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由乡镇(街道办)包村(社区)干部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村委会(社区)主任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由村委会(社区)文书担任;若村委会(社区)主任或文书不具备协管员和信息员条件的可从村委委员中选配。

第六条一专三员”基本条件:

一)勤政廉政,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品行记录;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按相关要求行使相应权利和履行相应义务;

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的有效落实。

第七条一专三员”选配任用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的确定: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提出拟任人员名单,报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拟任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从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中确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并将任用文件抄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任用,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一专三员”应自觉加强食品药品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掌握,定期不定期接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或本乡镇(街道办)组织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发挥好宣传、举报和协管作用。

第九条一专三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得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严禁擅自泄漏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和当事人秘密;

三)不得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谋取私利;

四)不得私自进行行政处罚或扣押物品、收缴罚没款;

五)不得传播未经公布或证实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六)不得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打击报复;

七)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八)不得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一专三员”工作的动态考核和监督管理,对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起不到监督作用的人员,相关乡镇(街道办)要及时予以调整;对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一专三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相应职责的相关乡镇(街道办)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及时予以调整和补充。

第三章一专三员”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一专三员”教育培训工作,帮助指导“一专三员”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全面落实。

第十三条一专三员”培训工作由乡镇(街道办)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培训,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

第十四条培训学习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继续教育培训,采取定期培训和临时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乡镇培训和部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每年年初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人员变动等情况,制定具体的年度培训学习计划,并按要求落实。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每年组织2次以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的集中培训,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人员在县域内实地学习交流,以拓宽视野,学习经验,取长补短,推动工作。

第四章一专三员”考核奖惩

第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每年对“一专三员”工作情况进行集中考核,并兑现奖惩。

第十七条一专三员”考核程序:

1.一专三员”工作考核分两部分进行。乡镇政府(街道办)考核部分占70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部分占30分,总分100分。95分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称职,60-7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2.每年日前,一专三员”分别向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各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一专三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考核。考核一般应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提问、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满分70分。各乡镇(街道办)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考核结果,结合“一专三员”平时上报的相关信息资料、工作开展情况及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给予评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十八条一专三员”工作考核内容:

1.参加当地政府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培训情况。

2.落实年度目标责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

3.否及时了解并掌握辖区内食品及药械市场运行情况。

4.每月收集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投诉、举报等情况,否按要求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5.否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台帐,规范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

6.宣传、解和熟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情况。

7.当地政府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完成情况。

8.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提出建设性建议,或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酌情加510分。

第十九条奖惩方式:

1.对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的一专三员”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请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举报或提供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信息线索有功人员,经查证属实,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部《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规定给予奖励。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范文5

贯彻执行国、省、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进一步构建学校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和保障服务水平,努力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学校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强化监管、提升效能”为工作主线,全面推行食堂自办自管、成本经营、营养配餐模式,着力强化责任落实和风险防控,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杜绝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和管理服务问题引发不稳定因素,努力办安全优质、服务一流、师生满意食堂,解决好师生“吃”的民生。

三、主要工作

(一)促进食堂建设,努力筑牢食品安全承载实力

1.严格按照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促进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突出幼儿园食堂改造重点,指导各地抓2-3个成片连线幼儿园“标准化食堂”示范点改造建设。

2.继续全力做好第三批约10个“关爱厨房”项目的规划建设、设备配置和使用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3.建立与教育内部计财、项目部门和规划设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学校食堂建设改造设计需教育内部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程序,确保新建和改扩建食堂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从硬件布局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规范证照管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坚决杜绝无证运营。

2.严格学校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坚决杜绝从业人员先上岗后办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

3.依法执行劳动用工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劳动保障待遇,建立员工激励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杜绝劳资纠纷和可能导致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重视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应急能力

1.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宣传。以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为抓手,将食品安全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坚持上好食品安全课;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和科普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培养少年儿童良好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持续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主题实践、爱粮节粮、感恩教育和首届征文活动,办“节约型”食堂、树“光盘族”典范,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传统。

3.分解落实宣传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在各级媒体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

4.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分层举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班,突出幼儿园培训专题,启动首批营养师、食品安全师培训工程。

5.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精心培育和打造幼儿园、职业院校食品安全现场看点并召开全市现场会。

6.组织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学教、培训活动。

7.完善各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以学校食堂停水电气为重点的后勤保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四)突出制度执行,扎实抓好食品安全规范管理

1.统一修订完善制度、规程、要诀、台账,强化执行和落实。严格依法亮证经营、索证索票、试尝留样等一系列、一整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执行力度,全面提升抗食品安全风险能力。严格系列台账使用管理,突出校长监管、健康管理、消杀灭害、食品添加剂和餐厨废弃物五本薄弱台账管理。

2.建立全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名录制,逐步规范食品原料定点采购,确保采购源头可控,降低采购成本。

3.严把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查验登记、试尝留样、售卖配送等各环节安全操作规程关,实施全过程无缝监管。

4.学校食堂和食品卖场经营者以及大宗食品供应商,应按资教发〔2011〕179号文件投保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五)把握重点关键,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治理和坚决杜绝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地沟油、病死(害)畜禽、不合格调味品、私屠滥宰畜禽、注水肉、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等突出问题。

2.开展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时期、季节交替期和重点学校、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和明查暗访。

3.加大对学校食堂、宿舍消防、水电气设备设施的巡查、校验和检修力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水电气压力表、安全阀、管道和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使用。严格相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责任人信息、岗位职责和设备设施操作规程上墙制度,加强检查和值班记录,规范资料归档。

(六)实行民主监督,完善学校食堂服务保障体系

1.规范食堂财务。坚持“公益性”和“非盈利”原则,严格成本核算、实施精细化管理、降低营运成本,稳定饭菜质量和价格,公示食堂财务。

2.建立监管机制。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学生膳食委员会、食堂值班岗等校内组织以及学生家长、有关专业人士和社会人士参与的校外监督组织;公示每周配餐计划、原辅料采购价格、带量食谱成本构成,监督饭菜质量,检查饭菜份量;建立满意度评价体系与常态评价制度;推进完善学校食堂社会监督试点工作。

3.畅通诉求渠道。设立投诉电话、电子邮箱、校长信箱、建议收集箱、食堂接待日等沟通平台,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效化解问题矛盾;加强与食堂管理、经营者信息沟通,随时查找整改问题隐患;加强与从业者的沟通交流,关心他们疾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激励员工用热心和爱心从业,安全、优质服务师生;加强校园网络管理,监测网络舆情信息,及时掌握并消除各类虚假信息和不实传言的负面影响,消除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1.市、县、学区、校(园)层层签订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2.教育主管部门应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体制,配备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3.组建市、县、学区三级专家骨干团队,充分发挥专家骨干在食堂规划设计建设、设备设施配备、规范化管理、人员队伍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二)严格保障机制,提高监管能力

1.全面落实首席食品安全官工作要求,强化教育培训,确保充分履行岗位职责,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效能。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范文6

[关键词] 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营养知识;干预;效果评价

[中图分类号] R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7)02(c)-0189-04

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人们对于食品的安全性和营养知识的关注程度也日益提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食品安全(food safety)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1]。我国《食品安全法》定义的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王亚娟等[2]认为,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餐饮业处于食品生产链的末端,因此餐饮业的安全对保障人民健康至关重要。已有研究表明,在餐饮从业人员中,普遍存在整体文化程度层次偏低、食品安全知识淡薄、营养知识缺乏及存在一些不良的从业行为问题,而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和培训是提高其R抵识水平和操作技能的良好手段[3-7]。本研究通过对北京小汤山医院(以下简称“我院”)在职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的基线调查,并对其进行了干预,旨在通过培训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水平,并把培训作为在职餐饮从业人员教育的常态化手段,以期减少食品安全发生风险,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现将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015年5~7月采用方便取样的方法对我院各区餐厅内包括服务员、厨师、厨师长、采购员、洗碗工、管理员等岗位的在职餐饮从业人员共63名进行问卷调查。

1.2 方法

使用封闭式统一问卷调查方法获取资料,问卷参考有关文献[7-8]自行设计而成。内容包括一般情况(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年限、岗位等)、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获取知识途径、接受培训后的感受等。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问卷评分采用赋值法,知识题答对计1分,答错、不知道均计0分,满分为20分(按百分制计算≥12分为及格)。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采用现场发放问卷,填完后检查无缺选、漏项当场收回的方式收集资料。

2015年5月上旬开始基线问卷调查,在5月下旬~7月上旬进行干预,包括请疾控中心专家和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员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集中讲授食品安全知识与营养知识各1次,集中授课间隔时间约1个月,其间印发食品安全知识、从业人员应遵守的要求及操作规范的宣传材料1次,现场讲解主要在基线调查和学习宣传材料时进行。上述干预方式结束后再次填写问卷。

1.3 统计方法

采用SPSS 17.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用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一般情况

2.2 干预效果评估

调查对象干预前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的及格率为68.3%(43/63),干预后及格率为96.8%(61/63),干预后及格率高于干预前,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1)。调查对象干预前后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正确回答率除“餐饮从业人员工作时哪些做法是错误的”、“消毒餐具的时间及温度”、“哪组食物易发生食物中毒,应烧熟煮透”3个项目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外,余其他各项干预后正确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见表2。

2.3 调查对象对培训后感受

63名调查对象中,66.7%(42/63)认为参加食品安全和营养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很有必要,30.2%(19/63)认为有必要,只有3.2%(2/63)认为无所谓或没有必要。

3 讨论

3.1 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一般情况分析

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应该是对餐饮从业人员的一般职业要求。有研究表明,目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距保证食品安全的客观要求还很不相称[9-10]。餐饮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偏低,是普遍存在现象。本调查显示,我院餐饮从业人员主要为初、高中文化程度,占95.2%,与徐建华等[11]调查结果一致。餐饮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偏低有时会制约他们对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的理解,导致工作时忽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意识差。因此,开展对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培训,并定期考核培训内容,加强对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规范的考核与管理,以弥补餐饮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偏低的不足是十分必要的。本调查对象的从业时间主要分布在4年以下和10年以上,占77.8%;而从调查对象的岗位分布来看,服务员和厨师占74.6%,他们是餐饮从业人员的主力军,也是培训的重点对象。

3.2 重视食品安全的源头

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是指为了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应对食品生产加工时造成食品污染发生或发展的各种危害因素,进行系统和全面的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能有效地预防、减轻或消除各种危害的关键控制点,进而在关键控制点对造成食品污染发生或发展的危害进行控制,并同时监测控制效果,随时对控制方法进行校对和补充[12]。备餐时间是服务员应掌握的预防食物中毒的关键点,食物加热的中心温度是厨师应掌握的知识点,这两点的掌握对食品安全至关重要。本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对备餐时间和食物加热的中心温度这两个内容掌握的情况不容乐观,干预前正确回答率分别为28.6%和11.1%,而干预后为55.6%和57.1%,干预后正确回答率虽有所增加,但仍有近二分之一的调查对象未掌握,应引起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高度重视。

餐具消毒是为了把好“病从口入”的关口。何庆明等[13]和彭国芳等[14]研究表明,餐具消毒的总体合理率分别为62.75%和73.25%,由此说明餐具消毒状况不容乐观。而餐具消毒的温度和时间是影响餐具消毒效果的直接原因。本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对消毒餐具的时间及温度掌握情况在干预前后几乎没有变化,调查前正确率为69.8%,调查后为68.3%,即有大约三分之一的调查对象还未掌握该内容。分析原因可能与实际工作中不经常使用煮沸这种消毒方式有关。而对于“哪组食物易发生食物中毒,应烧熟煮透”这个选项正确率调查前后虽差异不显著,但掌握率较高,特别是干预后达100%,可能与调查对象平时对这个问题给予了重视,认识到扁豆、豆浆在制作时应烧熟煮透道理和危害。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因素如果失去控制都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风险,因此全过程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是食品安全的一个基本原则[15]。

3.3 选择合适的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

据研究调查显示,2004~2013年全国食物中毒的发生率总体呈下降趋势,食物中毒的原因以微生物食物中毒居多,占历年总中毒人数的58%~72%;食物中毒的就餐场所以集体食堂最多;食物中毒的时间从2月份开始逐月升高,9月份达高峰[16]。提示管理者选择合适的培训时间(如从每年的4~5月份开始安排培训)可强化从业人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并从思想上引起对食物中毒的警惕,达到健康教育的目的,保障就餐者的安全。

本调查采用了比较简单的3个方式给予干预,即集中授课、印发宣传材料及现场讲解的知识培训,结果干预前后的知识得分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1),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及格率有所提高。干预虽有一定的效果,但还有待进一步尝试其他方式,如参与式的、情景再现、角色互换、知识竞赛、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以加深餐饮从业人员对培训内容的长期掌握,提高参加培训的积极参与性。

定期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责任意识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保障[17]。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关于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k法规定每年有不少于40 h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把培训和考核(包括相关内容和技能考核)作为每年在职餐饮人员的继续教育,并建议与年终绩效考核、经济效益、晋级等挂钩,对在职餐饮人员积极参与培训、考核是一种激励。餐饮人员通过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普遍认为培训对于自身的影响是很有必要的。本调查结果显示,有96.9%的调查对象认为参加食品安全和营养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有必要。

3.4 预防为主的原则

食品安全风险往往会对人的健康产生严重的和不可逆的损害,为避免这种结果,不少国家都采用了预防性原则[15],如欧盟、美国、日本、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将预防性原则作为食品安全基本法[18-22]。我国对于食品安全风险也是提倡预防为主的原则,餐饮加工与服务相关知识及要求的培训等即是预防食物中毒、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的具体体现。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培训,是在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降低食品安全发生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餐饮人员通过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普遍认为培训对于自身的影响是很有必要的。

总之,实践证明对于任何行业来说,加强监管都是防范风险、保障安全的有效措施,同时应不断优化我国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队伍,细化餐饮服务行业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经常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对不按要求操作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加大惩罚力度,推动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向深度和广度迈进,做到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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