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财务审计范例6篇

乡村财务审计

乡村财务审计范文1

本文作者:洪孝卓工作单位:吉林省双辽市兴隆镇农村经济管理站

逐步改善农村财务审计环境首先,通过宣传、张贴标语、公示板等多种宣传形势,提高农民群众、村干部对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意识,这是乡镇农村审计工作的群众基础。其次,做好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勤请示、勤汇报工作及各涉农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工作。第三,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提高乡镇党委政府的认知度,得到领导的重视,为农村审计人员顺利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环境,这是乡镇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坚强后盾。第四,要遵循依法独立审计的原则。农村财务审计是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内部审计,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顶住压力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规范审计行为,克服随意性。最后,农村审计部门一定要严格执法,坚持原则,防微杜渐,坚决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遇到问题决不能心慈面软。对查外的问题要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执法机关沟通,对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只有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才能振慑违法分子,扫清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使审计结果真正的发挥作用,更是把审计工作的监督实质发挥出来。开展农村财务交叉审计为了能更好的体现审计的客观公正性,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护集体利益,监督和保护村干部,真正发挥农村财务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牵头下,也就是县农经部门要组织基层审计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乡镇之间的交叉审计,杜绝自身审计中出现的漏洞及不合理现象,能有效的纠正违法违纪形为。提高农村审计人员素质农村审计人员来源渠道复杂,专业知识较匮乏,更新知识能力差,大多数审计人员缺乏协调交往、方法技巧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其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特别是一些年龄较大的人员,就更难适应新时期的要求了,因此,要提高农村审计人员的素质要从几方面下手。

(1)培训审计人员,建立审计员档案,推行审计员年检制度,实行审训结合。在实际审计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学习,采取平时学习积累、集中培训、定期业务培训、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多项措施努力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在具体审计过程中要做到要做到以老代新、以熟代生,逐步提高审计人员在具休操作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的解决能力。(2)创新培训方法,可以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联合办班,请专业人士授课,提高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积极鼓励审计人员参加各种长、短期培训班,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能尽快胜任本辖区的日常审计事务,保证农村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坚持持证上岗和定期考核制度,增加审计人员的危机感。全面提高农村集体审计人员的法律、政策及业务素质,培养一支适合当前农村新形势新要求的审计队伍。(3)增强审计工作的责任意识。农村审计人员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自身工作,严肃工作态度,对审计事项要做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要加强审计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真正发挥农村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改变农村财务审计的重点“村账乡管”后,由于村集体收入支出都报到农经站入账处理,农经站工作人员已进行了初步的审核,因此审计时只作一般性了解即可,重点应放在审查村集休的全部收入是否有无漏收、少收、隐瞒情况;大额支出是否有多报、重报现象,有无“账外账”和“小金库”的存在。改变农村财务审计的方式方法由于会计都是农经站人员,会计核算中出现问题情况较少,因此今后的农村财务审计只需对会计核算过程作一般性审核,应以核实账外情况为目的,将核查账外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作为重点,突出账外调查。同时“村账乡管”后,已全部实行电脑记账,农村财务审计也要从翻账审计转变为电脑审计,要发挥计算机应用软件在审计工作中的查证、分析作用。适应新形势下农村财务审计的需要。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的透明度对于查处后形成的审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全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审计出的问题,一定要按照财经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及经济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以维护执法的严肃性,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才能规范农村经济管理秩序,保证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农村财务审计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因此,只有加强农村财务审计,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增强集体财务的透明度,使群众清楚明白家底,由误解变理解,猜疑变信任,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

乡村财务审计范文2

关键词:原因;对策;建议

一、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现状及其原因

(一)乡镇未设立专职审计机构,且没有专职的审计人员。随着村级经济不断发展,村级财务违纪违规问题日渐增多,有的还非常严重。由于县级审计部门受经费、人员和政策等方面的限制,导致乡镇派出审计机构无法成立,特别是实行村集体会计委托制,会计一般由乡镇农经人员兼任,同时乡镇农经干部又承担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有的甚至出现自己记账、自己审计的情况,这就不符合审计的独立性这一准则。

(二)村级财务审计制度不健全,没有可供操作的法律法规。由于还没有出台关于开展村级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因为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而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同时,村级财务审计没有专项经费保障,没有审计人员编制等,这些制度均不利于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

(三)个别村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给审计工作带来不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会计资料不规范。有的村的财务工作缺乏足够的原始凭证,代之以大量的自制自支的自条、收据和报销单。例如,在对东山村进行审计时发现,该村2008年l2月8日的伙食费直接自制付出凭证并写成生活费236.80元,并且没有附上任何的原始凭证,有的所附原始凭证数与实际数不相符;其次,项目支出繁多,无法准确核实。有些用款单位的支出仅凭自制的领款单领款或以领款单作为项11支出;有些用款单位财务管理较混乱,大量的白条使资金真正用于项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四)村级财务审计环境较差。一是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财务中“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比较普遍,个别离任村长、会计拒不移交帐目,给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审计造成麻烦。二是农村干部群众对审计工作认识有偏差。一些农村干部谈到审计,就认为是审计人员故意找麻烦,抵触情绪大,工作不配合。而有些群众认为,审计人员能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中的一切问题,一旦审计结果达不到要求就口出怨言。

(五)村级财务审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难以达到审计目的。由于村级财务工作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必需具备丰富的专业审计知识和财会、法律等相关知识。而乡镇一级审计人员大多由农经员兼职,由于缺乏专业的审计知识,在对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相关财经规章制度的理解程度和运用能力方面参差不齐,致使审计工作达不到监督的目的。

二、村级财务审计的治理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成立基层专职审计机构。乡镇党委、政府要支持和重视审计工作,将农村审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同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成立基层专职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接受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要经常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交给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同时要做专职审计人员的坚强后盾,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没有后顾之忧,解决专职审计机构所需要的经费。

(二)加快农村审计立法,规范农村审计行为。目前乡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没有具体的法规和规章依据,应当参照国家审计的有关规范原则,结合乡镇村级财务审计特点,由国家尽快制订有关乡镇村级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实现乡镇审村级财务审计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乡镇党委、政府应提供必要的经费作保证使乡镇村级财务审计适应现时需要,尽快步入正轨。

乡村财务审计范文3

近年来,农村财务经过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财务公开、乡镇建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招投标中心,实行农村财务委托“双代管”等多种程序和手段,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其更趋规范和透明。但也有一些少数个别村民主理财流于形式局限于村干部“近亲”理财、“亲信”理财,财务公开走过场,“双代管”运作不规范等多种主客观因素,致使村级财务管理处于松散无序状态。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混乱,有限的资金大量流失。由于尚未形成一个系统有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使得农村财务问题久久不能解决,导致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影响 农村改革 发展 、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正因为农村集体资产对支撑社会公益事业、稳定农村基层政权具有特殊的作用,随着农村集体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作用也将会不断加强。因此,客观上存在着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使用的审计监督需求。《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明确指出:“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开在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审计后公开的村级财务将杜绝数字失真、流于形式的现象。财务公开对于“给村民一个明白,还村干部一个清白”的作用已成为村干部和村民的共识,对村级财务状况做鉴定的审计要求也随之出现。针对这种情况,农村财务需要一支专业审计队伍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从而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建设。

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现状

一是农村审计工作组织机构不适应。乡镇综合改革后,乡镇农经部门被合到乡镇财政所,县级农经局,任务重,工作协调难,落实难,工作缺乏权威性。乡镇一级农经干部取得审计资格证及少。同时取得审计资格的乡镇农经干部均是兼职审计,充当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近年来实行了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双代管”,由于受经费等因素的影响,会计一直由乡镇农经干部兼职,同时乡镇农经干部又承担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这种组织机构的不适应,不可能使审计结果取信于民,从法律的角度上说也是行不通的。为确保审计机构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专职机构,应单独设置,与被审计单位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根据审计的独立性这一审计监督本质特征,审计的主体应当是“独立”于被审计一方之外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二是农村审计工作条件不适应。一是审计工作时间和工作精力得不到保证。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主力军是乡镇农经员,但是乡镇农经员从事审计工作是兼职的。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乡镇农经员不可能象专业审计机构一样把主要精力花在审计工作上,审计工作的时间就会显得很仓促,而审计工作的审计对象又比较多。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审计对象是村一级,相对来说比较偏远,交通极为不便,给审计工作特别是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二是村集体经济审计是免费服务的。到目前为止,国家财政部门还没有将审计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审计经费无法保障,工作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时常感到有心无力。在审计实践中,因为没有经费,不得不尽量压缩时间,这也必然会影响审计工作质量。

三是农村审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点多且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应该具备较全面的财会知识和相关制度和法规,而且还应该具备较强的协调、交往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乡镇一级由农经员担任的审计工作是兼职的,并且从事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起步时间晚,开展的审计工作时间短,虽说已经过专业培训,但审计专业水平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特别是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研究。大多数审计人员缺乏协调、交往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审计人员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

四是审计立法滞后。农村审计目前尚无全国性条例,仅有少数省市出台了地方性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条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结果所出现的村级财务严重问题,因为缺少专门的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如村的主要干部铺张浪费使用集体公款,而支出单据所应具备的经手人、审批以及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等应有的手续却具备。因为没有明确的具体法律依据,村里又没有制定出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给单据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定性问题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五是审计处理难。首先是现行审计体制及其它一些人为的因素。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处理决定的权利,使得查出问题与处理决定之间产生脱节,很难将查出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处理;在有关部门处理问题时,由于难免存在一些人为因素,使得问题被搁置下来得不到解决处理;其次是审计工作结束后的处理阶段比前期工作难度更大。因为如果不及时把查出的问题予以纠正和处理,就会使群众感到审计只是一种形式,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但是查出的问题牵涉到很多方面,很难面面俱到,三是社会不正之风带来的阻碍影响了问题的处理。

三、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改善对策

根据当前我国村级财务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现状,加快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应尽快解决解决审计机构与人员问题,确保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落实到位。

首先是要建立职能定位明确的工作机构和审计队伍。乡镇专职审计机构不完整、不健全。随之村级经济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日渐增多,有的还非常严重,在基层设立完整的、健全的专职审计机构十分必要。但是,由于乡镇审计受其地位未定(我国宪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和发展尚未成熟等因素制约,致使乡镇审计发展滞后,特别是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有限,力度较低。主要体现在部分乡镇尚未设立专职的审计机构、未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较少、审计人员的素质不高等。因此,尽快确立乡镇审计地位,充分发挥乡镇审计的职能和作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变得日益重要和突出。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农经部门和财政所进行了实质合并。过去由乡镇农经部门负责的村级

财务审计职能相应合并到财政所。为充分发挥财政所对村组财务审计的职能,可依托财政所成立由3—5人的事业编制,由财政保证供养的审计站。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村(组)集体的财务审计工作;对村(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对新一届各村(组)理财小组组成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指导理财小组运行情况。

其次是要改善审计工作条件,保证审计工作开展。要改善农村审计工作条件,除了进行村级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外,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审计,提高对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认识,为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保证农村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其三是要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首先应从加强基层业务培训着手,由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站提出审计培训计划,有计划地组织乡镇农经干部进行中短期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突出加强对农村审计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审计专业知识及技能教育,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农村审计队伍。通过考试考核等方法选拔具有审计、会计专业的审计人才,建立持证上岗和定期考核制度,淘汰素质低和工作不力的审计人员;加强审计人员政策法律及业务培训,使审计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技能得到提高,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审计报告要真实、可靠、严密,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反驳,真正体现农村审计工作水平。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认可、支持农村审计工作。

乡村财务审计范文4

“五不清”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目前村级会计基础工作差,具体表现在:一是帐簿设置不规范。“糊涂帐”、“流水帐”、“包包帐”较多,核算乱;二是原始凭证不规范。白条抵库现象严重,签字手续不全,自批自报、自买自报等现象时常存在;三是报表不齐。有相当部分乡镇企业有年报无季报或有月报无年报;有的报表数字是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和任务倒算出来的,采取“统计加估计”的方式上报的,结果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四是会计档案不全,有些凭证、帐簿、报表没有及时分类归档保留,一两年就遗失了。

2、管理体制不明。目前在村级财务管理权问题上一直意见不一致,客观上存在着乡村两级财务由乡级农经站,乡级财政所或乡镇企业局两线管理,造成了机构重叠,人员冗多,管理职权、范围不明确。

3、财会人员素质不高。据调查,目前村乡财会人员普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低,大多数没有经过专门培训。

4、对管理者制约不严。不少乡村领导不熟悉财会知识,“外行”管“内行”现象履见不鲜;而且有的乡村领导财经法纪观念淡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个人说了算,长官意识严重。

5、财务监督不力。不少乡镇很少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审计,没有监督机制,没有审计组织机构,缺乏民主理财和群众监督意识。

农村财务管理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思想、政权建设的需要。由于目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着“五不清”问题,造成了目前村级经济的重大损失,影响了村里工作的正常运转,使得村党支部缺乏号召力和凝聚力,各种公益事业难以兴办,所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财务审计、民主理财制度在当前是刻不容缓。为此笔者建议:

1、围绕“统”字,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首先要统一思想,规范监督程序;二是统一帐、表、册、据,规范会计操作程序;三是统一审批手续,规范支出管理;四是统一业务培训,规范交接手续;五是统一档案专柜,规范财务资料。为此,乡镇领导必须提高对村级财务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使之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强化“责”字,加强会计资料管理。村级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村级业务的重要证据,是村级财会的信息载体,因而必须要管理好财务档案。首先是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以及其它会计资料进行全面清理,逐月逐年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二是要专人保管,专柜专地存放;三是对会计档案存档、移交、查阅,要建立存、交、查登记簿,完善手续,明确责任,避免资料的丢失。

3、明确“章”字,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建章立制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要解决村级财务混乱状况,最迫切的任务是在一定区域内制定一套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财务规章制度。为此,首先要建立村级财务跟踪审计制度,尤其是不相容职务控制制度,设立主办与出纳会计,实行帐款分开;三是建立“一支笔”审批制度,控制多头批款,多头报销现象。

4、着力“训”字,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财会人员是村乡里的“内当家”,一定要有全局观念和法制观念,要有较高政治觉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此,各级领导应重视对村级财会人员的培养,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争取尽快地把国家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财税制度,贯彻落实到乡村一级;同时乡村也要建立会计人员认证上岗制度,即要求会计人员必须上岗,按照其资格证的级次,持证应聘相应岗位之职。

5、注重“稳”字,保持财会队伍稳定。多年来财会人员队伍不稳定问题一直困绕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改变这种现状,有必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会计队伍。因此,首先应健全财会人员任免制度。凡经群众推荐,村委会上报,乡镇考核合格,应由乡镇会计管理站审批并统一颁发聘书;二是建立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考核、聘任以及劳动报酬、岗位责任制等均作出明确规定,不经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调换和聘任财会人员;三是对乡村财会人员进行全面

清查,建立会计人员档案管理网络,以便储备和统一调配整个乡镇的会计人员。

6、突出“严”字,定期开展财务审计。针对一些乡镇存在的财务不民主,帐目不分开等问题必须建立一整套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约束和外部监控制度。因此,首先县、乡两级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审计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度复审”,及时发现问题,就地解决;二是逐步建立乡村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师审签有效制度。由社会专业机制根据“两法”、“两则”等法规,配合政府财税的工作来行使社会监督职能,从而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良好社会氛围。

7、坚持“明”字,真正做到民主理财。农村财务能否如实向群众分开公布,能否接受群众的监督,事关重大,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整个农村的稳定,因而农村必须要实行财务分开,进行民主理财。对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地点,管理及效益要进行逐一规范。时间上要定期公开;地点应设在住户集中,位置显眼,群众易看到的地方;公布时,所有的帐目必须都是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合格的;公布后,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本着实事求是,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对财务公开中揭发出来的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要在群众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该纠正的纠正,该查处的一查到底。

乡村财务审计范文5

通过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及审计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底子不清、管理不善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理清村级债务债权,增加村级财务公开透明度。和大家分享的社区审计管理清查方案资料,欢迎参阅。

2021年上半年,全省将同步进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顺利推进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关于开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X组〔2020〕X号)、《X区关于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方案》(X政办函﹝2020﹞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审计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及审计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底子不清、管理不善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理清村级债务债权,增加村级财务公开透明度,为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优良的经济环境和良好的经济秩序。

(二)基本原则:在清查及审计中,坚持依法依规、独立审计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二、清查审计的时间范围和对象

(一)时间范围:20xx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的村(社区)财务情况;

(二)对象:本届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参与经济活动的其他组织成员;涉及财务问题的往届村(社区)组织成员。

三、清查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村(社区)财务清查内容:一是村(社区)各项收支、各项财产、债权债务等;二是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和民主理财情况;三是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村务公开栏工作的通知》,规范公开村(社区)财务情况。

(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二是政府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的管理等情况;三是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及其他管理使用情况,宅基地分配以及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等情况;四是村居民反映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三、清查审计的程序

(一)统一安排部署。乡镇(街道)是清查审计工作的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日常工作,分阶段按步骤有序推进清查审计工作。

(二)开展清查审计。本次清查审计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实施,对财情复杂的村(社区)要组织专项审计。对经济规模较大、群众要求较强、历年遗留问题较多的村(社区),应当安排专项审计或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结果报告。各乡镇(街道)要按规定下发《审计通知书》,进行审前公示。各村(社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任期财务清查及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清查审计工作中,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参与监督。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X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审计,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然后交换审计意见,并充分听取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的意见。

(三)出具结果报告。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乡镇(街道)或受委托的专业审计机构要充分听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村(社区)财务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村(社区)财务清查结果和各村(社区)组织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清查审计工作人员要在清查审计结果报告上签字认可。清查审计结果报告一式三份,乡镇(街道)纪(工)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或财政所各保管一份,第三份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或财政所装入各村(社区)的会计凭证中保管。清查审计结果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构,避免雷同。对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各村审计报告要报联点区级领导审核把关。

(四)公开结果报告。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15天内,由乡镇(街道)负责指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向村(居)民代表会议公布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并在村(居)务公开栏予以公开。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现代信息手段,向在外务工人员进行公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疑问。

(五)及时建档备案。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村(社区)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清查审计资料收集归档永久保存。各乡镇(街道)要将所辖村(社区)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建档永久保存。

四、实施步骤

清查审计工作从2020年7月启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批准后可适当延迟,最迟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清查审计期间不得影响村(社区)财务正常往来。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动员阶段(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31日)。区乡两级分别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班子,召开相关会议,对村级财务届期审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9月20日)。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各村(社区)自查自纠(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0日)。村(社区)“两委”按要求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字后,于8月10日前报所在乡镇(街道)。第二阶段为各乡镇(街道)实施清查审计(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9月20日)。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清查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民政、财政、经管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清查审计工作小组,对所辖村(社区)的财务进行全面清查审计。各乡镇(街道)要综合研判,确定上报重点村,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2个,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审计。重点村名单于2020年8月20日前报区清查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委组织部308室)。

3.区清查审计工作组复查阶段(2020年9月20日—2020年9月25日)。区清查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农经站及有关乡镇(街道)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清查审计上报的情况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复查,每个乡镇(街道)抽查的村(社区)比例不低于20%,并将复查情况汇总后形成综合材料上报区清查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建档备案阶段(2020年9月26日—2020年9月30日)。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村(社区)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清查审计资料收集归档永久保存。

五、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成立村(社区)财务清查和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X任组长,副区长X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区两新工委书记X,区纪委常委X,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X,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区审计局副局长X,区农经站站长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调度全区财务清查审计工作,督查推进工作,协调有关事宜。从财政、农经、审计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建3个业务指导复查组,分片负责指导督查乡镇(街道)进行清查审计,并开展复查。由区纪委区监委牵头,组建执纪问责组,负责受理财务清查审计违纪行为的举报,并组织人员依法查处。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清查审计工作专班,确保清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部门职责。此次清查审计范围大,内容多,时间跨度长,清查审计任务重。纪检、组织、农经、财政、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督促和指导全区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居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清查审计出来的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审计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要进行责任追究。组织部门要做好清查审计工作中乡镇(街道)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农经、审计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农村审计程序的规定,指导各乡镇(街道)制订工作方案,开展业务指导。财政部门要保障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清查审计工作的必要经费。民政部门要做好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组织换届选举具体的衔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业财会人员开展清查审计工作。清查审计工作中,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参与监督。

(二)强化经费保障。所需工作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各乡镇(街道)要据实足额保障清查审计工作经费。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要把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党建述职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工作组在开展清查审计时,要实事求是,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问责。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村(社区)组织要及时督办;

乡村财务审计范文6

根据省市财政“乡财县管”的相关要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办法,探索出“收入统管、支出统核、预算统编、资金统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乡镇财政管理模式,并不断完善,有序推进。

(一)强化监管职责。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财政职能发生了深刻变化,组织收入的职能淡出,分配职能弱化,根据这一变化,我们赋予乡镇财政所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组织财务收支直接监管的职能,加大乡镇财政监督责任。对乡村两级的收支管理、专项资金、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管理、“一事一议”资金等实行按月审查,按照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和检查文本进行,发现问题,逐一登记,并限期整改。重大问题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或其他有权部门实施检查,乡镇财政所配合。这样让乡镇财政所在乡镇财政监管上有担子、有压力、有作为、有威信。

在赋予监管职责的同时,更强调乡镇财政的服务意识,要深入基层单位,深入乡村院户,调查了解财务状况,研究解决财务问题,寓管理于服务,寓监督于服务。

(二)强化限额管理。对乡镇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水电费、邮电通讯费、差旅交通费、会议费、业务接待费、培训费、取暖费、简易维修费、日常设备购置费、场镇建设管理费等实行“总额控制、分项限额、超支不报、节余留用、乡财乡用、县级监审”的限额管理制度,明确界定公用支出标准、支出范围。年度限额总额由县财政局结合当年可分配财力,根据乡镇综合预算财力及相关因素系数综合测算确定。乡镇按时间进度按月向财政局报送用款计划,财政在认真审核并不突破限额的基础上,拨付公用经费到乡镇。各乡镇建立了公用经费包干管理制度、指标台帐管理制度、“一单五签”审核制度、民主理财议事制度、定期张榜公布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实行公用支出限额管理,既确保了乡镇机关正常运转,压缩了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又有效地遏制支出膨胀势头,杜绝新增不良债务,纯净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强化用款申报。乡镇政府机关的资金使用,实行按月申报制度,由乡镇政府按年度预算和项目预算按月向县财政局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乡财股根据乡镇上报的资金申报计划,结合乡镇预算指标结余情况,审定当月的用款额度,对无预算、无项目的申报一律不予安排资金;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审定的用款额度,在申报期间内根据资金性质足额拨付乡镇财政所相应帐户;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须报送政府采购相关资料到财政局采购办,采购办审定后,由国库支付中心拨款到采购专户,实施采购后与乡镇结算搭帐。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局拨付的资金,必须按申报审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用途的必需实行申报,报县财政局备案。坚持“一事一报”申报制度。乡镇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的特需事项需新增支出,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追加预算,乡镇不得擅自立项发生新的债务安排支出。

乡镇中小学校的公用经费、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的使用,由乡镇中小学校,按月向县财政局提出用款计划,县财政局审定后,按审定金额、按资金性质拨付资金,涉及政府采购的资金拨付,须报送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严格把超预算、超规模、超计划等无序用款、寅吃卯粮的现象杜绝在之前,优化了预算执行。

(四)强化网络监控。过去对乡镇帐务的监审是每月月初由乡镇财政所将上月的帐表据册一并送到财政局乡财股接受审核,工作量相当大,也极不方便。在网络平台搭建好后,我们以金财网络为平台,对乡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政策、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各种惠农政策的兑现情况,五保孤儿、优抚救济、救灾资金的落实情况,收支的合理合规合法情况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和指出问题,提出纠正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的进行典型解剖和严肃查处。为及时撑握乡镇的财务收支状况,了解乡镇债务运行情况,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最为准确的数据,我县分帐套统一设置了预算报表、行政单位报表、事业单位报表、债务专帐报表,通过乡财县管软件,自动生成各个时期的统计报表,不需乡镇汇总上报,县局通过网络会计核算,自动提取各帐套的报表,在此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必须做到“四个按月”,即:按月做帐、按月结帐、按月监审、按月汇总,并将“四个按月”工作纳入对乡镇财政所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动态审核,把过去的事后监审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审,不但强化了乡镇财务监管,规范了乡镇财务行为,严肃了财政政策和财经纪律,较好地执行了财务会计制度,而且培训了广大财务人员,提高了广大财务人员的理财自觉性、理财水平和会计业务素质。

二、完善“村财民理”

过去的村级财务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包包帐”、“坨坨帐”、“断头帐”盛行,各种财务关系剪不断、理还乱,各种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在全面清理核实、充分解决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上,坚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财民理乡监管”。

(一)保障运行。建立村级运转最低财力保障制度,对村社干部误工补助按编预算经费,并建立逐年递增机制;取消或减少社干部,由村干部兼职兼薪,提高待遇;在保证村社干部工资的基础上,每村还安排3000元的公业务费、4000元的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核定村干部养老金统筹到“村干部保险基金”专户,村平预算3000元的村道路养护补助,验收合格后实行以奖代补,用财政的手段保障村道路畅通;取消村级各种负担,特别是项目资金配套;加大对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支持力度,配套资金解决远程教育所需设施设备,大力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

(二)精细管理。每年年初,村民委员会根据财政口径、政策依据、村民大会决议、认真编制村级预算,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等收入全部纳入村级预算,形成一套完整的村级财务预算,对各项收入来源、支出项目实行“一表清”,一村一本,装订成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财政所各执一份。村级预算由乡镇政府批复,批复下达后实行村级支出精细化管理,按月由乡镇直发“四职”干部误工补助,纳入村级财务预算和体系;对村的公用支出按县财政核定预算分配到村,实行“限额管理、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对村级公用支出实行支出事项、标准、范围“三明确”;在村级支出预算执行中,建立了大宗商品和劳务采购制度。

(三)民主理财。实行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制定本村的财务管理制度,拟定本村经费预算草案,对当期或上期的财务收支进行汇审汇签;审核专项资金支出的工程合同、施工方案和工程验收、结算明细表。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对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债务增减、“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使用等财务事项,每季度向村民大会报告、张榜公布,并向村民征求意见,充分接受群众监督,保障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话语权,提高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和谐。

(四)强化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所熟悉情况、方便快捷的优势,对村级的收支管理、专项资金、集体资金、债权债务管理、“一事一议”资金实行按月集中到乡镇财政所审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三、规范集中核算

(一)规范银行帐户。统一帐户管理,乡镇政府和财政所只在当地信用社开设4个户,即总预算的工资专户、一般费用户(核算乡镇公业务费及其他项目资金)、偿债资金专户、政府机关经费户;政府各部门、卫生院和村级组织均不再单独在银行开设任何账户,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在当地信用社开设资金结算账户,实行村级资金集中支付。乡镇中小学校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教育经费专户,由财政所、学校同时在银行预留印鉴,取消中小学校原在银行开设的帐户。

(二)规范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支出单据必须写明用途,并须经手人签名,验收(证明)人作证(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对手续不全或不合理开支,报账员有权拒付,核算会计有权拒绝入账。

(三)规范会计核算。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实行“村财民理乡代记”的会计记账制度。乡镇所辖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组织等会计主体委托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实行记账,各单位、村设报帐员,报帐员定期将财务收支单据报乡镇会计记账。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实施财政会计监督,由县财政局对所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动态监管。会计核算中心坚持“按月做帐,按月结帐,按月审核,按月报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定期向各单位和村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并定期深入各委托单位核对帐目、处理财务问题、监督单位财务公开情况。

四、加强债务控管

(一)清理锁定。按“理清往来、挤干水分、锁定债务、建立台账”的工作方法,在清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七个“不允许”,即:不允许有一笔往来不合、不允许有一笔移交不清、不允许有一笔待查款、不允许有一笔待结算款、不允许有一笔红字余额、不允许有一笔百元以下的债权债务、不允许有一笔呆坏账。对乡村社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理,并严格锁定,规范建立债权债务台帐,加强对锁定旧债的管理工作。同时实行县乡联网,以金财网络为平台,由县财政局对乡镇债务实施动态监管。

(二)核算分离。一是建立债务专帐会计核算体系。建立政府性债务专帐,其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性债务的形成、偿债资金的筹集、债权的清收、核销等。根据20*年已清理锁定的乡镇政府性债务余额,包括债权、债务、净结余,从原经常性收支会计核算帐务中剥离,划入债务专帐,作为债务锁定的期初余额,并同时将清理的有关债务资料一并移交会计专帐核算经办人员,作为债务资料存查依据,凭相关资料建立债务专帐。同时,为了适应债务专帐的会计核算,遵循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主体,对有关科目核算内容进行统一规范,以便于债务统计、汇总分析。二是开设债务结算专户。各乡镇在乡镇信用联社开设债务结算专户,归集债务资金筹集,兑付偿还债务,无论是乡镇自筹,还是县级财政拨付,债权资金的清收一律进入偿债资金专户,对筹集的偿债资金,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配偿付债务,对偿付对象张榜公示后,通过专户直接兑付到债权人。三是建立债务专帐会计报表体系。为了掌握乡镇债务静态、动态情况,统一设置了乡镇政府性债务统计报表,通过乡财县管软件,自动生成各个时期乡镇政府性债务统计报表,不需乡镇编制,县财政局通过网络会计核算资料,自动提取债务报表。四是实施电子网络动态监控。以金财网络为依托,以乡财县管软件为技术支撑,把乡镇政府性债务专帐的会计核算,纳入乡财县管软件管理范筹,对现有乡财县管软件进行了开发,统一预置了债务会计报表体系,实行网络会计核算,县财政局相关股室直接可以调阅乡镇债务专帐,根据需要生成债务报表,随时监控乡镇债务动态情况,有效控制乡镇债务无序增长。

(三)有序化解。坚持按“轻重缓急、公开透明、先本后息”的原则偿付债务,民间借款的本金未偿付清前,一律不得偿付利息,严禁息转本。在化债资金筹措上,县财政按当年一般预算财力总额的5%安排乡镇化债资金,并依法积极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处置政府性闲置资产清偿债务,清理三角债务核销债务等,对口安排已负债建设的项目资金对应偿付债务,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财力化债。在化债资金分配上,既考虑全县面上债务,按负债权重比例化解,又考虑个别特殊困难,按轻重缓急先个人后单位原则。所有化债资金一律通过偿债专户、封闭运行,直接到债权人。

(四)严控新债。对乡镇债务的管理坚持“一事一报批”制度,乡镇政府新增债务发生报经县政府审批。清理锁定的债务余额,除债务利息增加债务外,乡镇不得新增债务项目和新增债务余额;债务专账只核算原锁定的债务项目和余额,新发生的债务项目和债务不得进入债务专帐核算。对当年发生的新增债务,列入经常性收支会计核算,年度终了后,由乡镇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新增债务的原因和偿债规划与措施,并抄报县纪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对擅自新增债务的乡镇,将按〔20*〕39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主要责任人。对村社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理,砍减高息、挤干水分、处置假性债权债务,在此基础上规范建立债权债务台帐,锁定村级旧债。坚持“凡举债必交村民讨论通过、必报乡镇审批”的原则。过去擅自举债、乱举债、滥举债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逗硬考核。一是建立债务决算制度。县财政局统一印制年度债务决算报表,乡镇政府根据当年总预算帐、政府机关收支帐、债务专帐核算情况,向县财政局编制当年债务决算,决算报表必须乡镇主要领导审签后方能报送。二是树立化债政绩观。县委、县政府把乡镇政府债务化解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期政绩考核和离任审计内容之一。定期对乡镇政府性债务控制、化解情况实行通报,并纳入县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内容,向县人代会报告。三是完善了债务管理奖惩机制,对控管债务有措施、增加债务有审批、化解债务有成绩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在化债资金的分配上给予优先考虑,对化债违规操作、债务无序增长的乡镇,协同有关部门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行政、经济责任。

上一篇所得税审计

下一篇计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