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系统廉政工作计划范例6篇

审计系统廉政工作计划

审计系统廉政工作计划范文1

我们今天召开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会议,这是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的一个切实举措。本次会议的召开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和重视,国家科技部发来了贺信,省纪委常委同志亲自到会指导,参会代表不辞辛劳,精神饱满地从科技工作会直接转入廉政工作会,都说明了本次会议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相信,在各位领导的关心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一定能够圆满成功。下面我代表省科技厅党组做总结讲话。

一、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推进了科技工作迈上新台阶

廉政工作是业务工作的保障,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就是为推进全省科技工作注入动力、提供保障。长期以来,我省科技管理系统都将廉政建设作为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廉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全省科技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廉政工作的领导

廉政建设,领导是关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省科技厅党组切实加强了对厅机关、省知识产权局和厅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统筹安排、部署、协调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州市科技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业也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红河州加强了对重大科技工作的领导,对国家和省的项目推荐、州级项目安排、科技进步奖评定等科技重大工作事项,都坚持咨询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审和咨询,班子集体讨论,报州政府审定。

(二)完善制度,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省科技厅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物、用制度管事,制定了《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科技计划经费配置方式实施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对人、财、物有效管理的制度体系。

州市科技局在规章制度的建设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玉溪市科技局先后出台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技局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大部分州市科技局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确保监督渠道的畅通。昆明市科技局在推行“阳光政务”中,运用网络公开科技管理的内容和流程;德宏州科技局通过“德宏科技信息网”和《德宏团结报》等媒体公开科技项目管理的内容、程序和州科学技术奖等。

(三)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

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性选择。省科技厅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计划管理是省科技厅一项重要的管理职权,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科技人员关心。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是“十一五”科技计划和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省科技厅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重点,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及时研究制定了《“十一五”科技计划体系及管理改革方案》,把“明确权责划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作为三个重要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做到权责挂钩、规范用权、提高效率。项目立项过程实行“专家咨询、中介评价、处室建议、会议决定”的立项决策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委托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通过改革,科技项目管理得到加强,促进了项目实施质量的提高,年,对70个项目进行了检查评估,优良率达92%,同比增加了21%,而且未出现评估为差的项目。

各州市科技局,结合实际,创新机制,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如:玉溪市科技局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业务科初审、局长办公会联审、局党组会审定的“二审一决策”的机制;昆明市年成立了“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年建立“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一站式”网络受理申报,并将省科技计划(备案)项目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步进行中期评估与检查。

二是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针对社会上流传的科技经费“难申请、好使用”的反映,省科技厅对科技经费管理进行了改革,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的项目经费管理方式,并对项目经费的安排与使用、申报与核批、预算执行与评估、决算与问效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项目经费实行预算评审制,重大项目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加强了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年,省科技厅委托5个会计师事务所和大理、楚雄等两个州(市)科技局,对60个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9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经费交叉专项检查。共涉及预算经费73395万元,其中:省科技拨款12206万元,国家科技拨款3317万元,单位自筹58082万元。通过审计,发现违规提取管理费27万多元,挤占项目经费8万多元。省科技厅对违规资金进行了收缴,对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经费管理改革,加强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

三是改革科技奖励评审。科技奖励是省科技厅的一项重要工作,科技人员关心,社会影响面大。每年都有400—500项科技项目申请奖励,而能够获得省政府奖励的项目只有200多项。为了保证科技奖励的公正性,省科技厅严格执行《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积极探索方式方法的改革,在评审前,将申报项目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在评审中,驻厅监察室的同志参与工作,进行监督;在评审后,将结果在云南日报上公示,接受监督。年,省科技厅还推行专家网上评审,由小同行专家通过局域网对申报的400多个项目进行评审,做到专家对项目进行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减少专家之间互相干扰,切实维护客观公正。

四是改革干部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省科技厅的实际,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对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任用、公示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近3年,省科技厅选拔任用了30多名处级干部,都经过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票决等程序。特别是在驻厅纪检组的积极建议下,将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和其他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改变了过去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缺乏民主推荐等环节的情况。年、年,省科技厅有4名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都严格执行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

(四)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省科技厅在创新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工作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肯定。

一是建立了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与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工作通报实施办法》,明确了省科技厅党组要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落实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勤政廉政等11种情况向驻厅纪检组通报;驻厅纪检组要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举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驻厅纪检监察干部的勤政廉政等12种情况向省科技厅党组通报;特别是要求厅党组成员出国出境和到省外出差要在向厅党组报告的同时,向驻厅纪检组报告。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加强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建立了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明确了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等八种情况进行沟通。其中强调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必须报告的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需要事前请示的,应当事前请示。现在沟通工作已经逐步开展,有利于从制度上加强厅党组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间的互相监督。

三是建立了以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干部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处级干部的选拔管理,做好选拔环节的监督。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党组会讨论之前,要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意见并填写《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表》,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考察对象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意见,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得不好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云南省科技厅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将谈话分为例行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不同的谈话形式。3年来,省科技厅对提拔任用的3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其中纪检组长与11名提拔为正处级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意见多或其他有苗头性问题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机制。近几年省科技厅探索了委托中介机构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厅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等进行“第三方审计”的机制。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厅直属单位年财务收支和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资产总额达8775.35万元,并根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出了整改通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名省科技厅直属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2个计划、专项共计3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涉及项目经费总额55849万元(其中:省科技经费6785万元)。年,委托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年立项的部分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审计;委托2家会计师事务所对8个直属单位年财务收支和资产进行了全面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原省高创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

五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单位(部门)的协同联动。为了使省科技厅的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协同联动的格局,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由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新的工作,提出工作要求等。年,由计划处、条财处、各专业处、驻厅监察室、中介机构协同联动,组织开展了科技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由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协同联动,完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等工作;由条财处、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等协同联动,对原省高创中心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是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省科技厅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从政府部门、派、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聘请了25名特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通过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对科技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年,驻厅监察室组织18名特邀监察员对33个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进行现场监督,填写了33份监察报告表,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促进了我们的工作。特邀监察员的监督,对拓宽监督渠道,加强行政监察,维护廉洁高效,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桥梁纽带、参谋咨询作用。

(五)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科技管理系统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紧密结合科技管理工作的实际,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年初研究制定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任务,抓好责任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责任人,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年底进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认真落实责任制,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责任制不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责任追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领导班子正职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基本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融入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反腐倡廉与科技发展相互促进。通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效果,昆明市科技局年、年分别获得了昆明市级机关作风评议行政管理部门类第二名和第一名;昭通市科技局年机关作风建设被评为优秀,并得到奖励。

二、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深刻理解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深刻变革的国内形势,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科技创新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显得尤为迫切,云南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同时也给科技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科技管理系统在任务加重、条件改善、经费增加、权力增大的同时,风险和责任也相应增加。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1月13日,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科技管理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刻领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改革越深入,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时期,由于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管工作还不得力,利益分配还不合理,思想教育还不深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科技管理系统不是一块净土,科技管理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同样面对各种诱惑,发生腐败的危险依然存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科技项目经费的配置安排,科技奖励的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省科技厅两名处级干部犯错误、被判刑就是典型的例子。科技管理系统的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经费增加、权力增大、诱惑增多的情况下,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放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位置,为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并于年8月,作出了关于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决定,这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对科技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科技管理系统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科技管理系统只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用反腐倡廉的成效取信于民、凝聚人心,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才能实现科技工作的任务目标。

(三)资源配置权越大,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具有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权和科技经费的配置权。—年的3年间,省级科技计划共立项实施科技计划项目1900多项,配置科技项目经费10.8亿元。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增加科技经费投入,决定5年筹集500亿元资金,为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从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5亿元,州市县财政每年配套5亿元,设立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财政专项资金。科技管理系统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为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研究提出资金高效利用的办法,切实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监管,使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解决存在问题,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情况总体比较好,但是,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上有差距。有的科技管理部门和人员认为,千道理万道理,搞好业务工作才是硬道理,这成绩那成绩,争取到项目经费才是好成绩。于是,千方百计为本地、本部门争取项目和经费,有些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某些单位领导对这种现象默许、甚至鼓励,省科技厅的干部曾经接到过“你给我…经费,我给你…回报”的短信。个别单位不在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不在凝练好项目上下功夫,热衷于“拉关系”、“攒人情”,逢年过节这种情况尤其突出,说轻点是对自己、对自己的项目没有信心、或不相信我们立项的公正性,说重点是腐蚀我们的干部。今后,对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对所报项目一律否决。这些现象都足以说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势在必行。二是工作针对性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在探索适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反腐倡廉新思路,开辟反腐倡廉的新途径,提出反腐倡廉新措施方面还有差距。导致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亮点不显著。三是监督工作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还存在怕得罪人,不愿监督;怕“穿小鞋”,不敢监督;不了解监督工作,不会监督等现象。省科技厅收到的举报件中,有的举报泛泛而谈作风问题、态度问题、服务问题,无具体线索,无法核实;有的署名举报,举报人留下真单位、假姓名,损害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四是项目经费监管有差距。对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监管的探索不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特别是国家和省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直接拨到项目承担单位,州市科技局普遍感到没有监管和调控的手段,致使一些项目不能按既定的目标任务实施,经费出现挤占和挪用现象,一定要研究有效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监管。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从科技管理的特点出发,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说服力、感染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自身免疫力;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行为,筑牢制度防线,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为科技支撑云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为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在昨天召开的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年全省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全省科技工作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依靠科技扩大内需,加快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这既是当前全省科技管理部门所面临的重大任务,也对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年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围绕全省科技工作的中心任务,服务科技发展大局,以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的实际,围绕建立“一个机制”、搭建“两个平台”、抓好“三项工作”、落实“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建设,为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提高全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建立“一个机制”:建立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联动机制,科技工作落实到哪里,廉政工作就保障到哪里,科技项目实施到哪里,廉政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加强对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指导,形成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召开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会就是联动机制的重要内容,今后每年初都要召开这个会,要和全省科技工作会套开,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起部署。此外,在年度的中期,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召开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座谈会、研讨会等,把联动机制落到实处。

搭建“两个平台”:一是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以工作会、研讨会、委托检查项目等方式,加强互动,研究探索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举措。建立廉政信息员制度,定期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推进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二是搭建监督平台。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以厅领导接待日、开通监督电话、厅长信箱等方式,加强对科技项目、经费、评审等的监督,增强科技管理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三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工作。

落实“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构建责任体系,三是健全法规制度,四是加大惩治力度。

(一)抓好“三项工作”,全面推进年度廉政工作

1.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开展对云南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其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等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选择部分州(市)和重点行业,开展对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对有关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自主创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升区域、单位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对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政府将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列入了“年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昨天和段琪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有关州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签订了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年度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有关州市、有关部门年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督查制度和奖惩办法》,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对州市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及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根据专项检查情况,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年全省科技工作任务的完成。

2.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今年,省科技厅将重点开展以下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宏观管理。按照省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云南省科技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深化省科技厅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工作,合理划分、科学配置职责和权限,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科技计划、政策法规、技术预测、评估监督等管理手段,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效率。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建立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相关部门沟通工作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州(市)的科技工作会商机制,建立州(市)科技进步工作统计监测评价制度,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技计划管理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体系设置,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申报、立项、评审。统一科技计划数据资源,建立完善省科技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从年起,对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云南省承担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973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委托科技中介机构,对在研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理。建立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年省科技厅将组织或委托有关科技中介机构,对科技项目的既定目标实现程度、科技项目的完成结果、投入产出效益、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以后年度科技计划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稳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建立相关部门间科技计划实施、科技资源配置与综合协调管理的会商、沟通与协调机制,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提高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进一步调整科技经费配置思路,调整优化投入结构,探索多种科技经费配置方式,加大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方式,不断提高科技经费配置效益。继续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执行、决算制度,建立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成本核算的经费管理体系,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双重负责制。

四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库,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逐步建立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科技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进一步抓好科技评价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以科技计划、成果、奖励、信用管理为重点,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改革完善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体系。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修订《云南省科技奖励办法》,调整科技奖励奖项设置、奖励力度、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云南省科技奖励推荐、评审、监督程序,健全评审专家遴选和信誉评价机制以及科技奖励公示、回避、监督和保密制度。加强云南省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化管理和政策支持。

3.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一是发挥行政监察部门的作用。省科技厅在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检查评估,科技奖励评审,人才评审,职称评审等重点环节工作中,要自觉接受驻厅监察室的监督。州市科技局在进行相关工作时,也应邀请监察分局参加,并接受监督。各部门(单位)在实施科技项目过程中,也要主动接受本部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二是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从今年起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规范科技项目实施各方的行为。强化项目中后期管理,继续开展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检查评估方式,扩大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项目力度,探索委托相关部门监管科技项目工作。加强对《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与督查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部门、中介机构、专家、承担单位在项目评审评估中的行为。

三是强化科技经费及资产的监管。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全程监督,坚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制,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制,凡未通过财务验收的项目不能通过结题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结题时须由中介机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后方可验收。加强对全厅科技资产的管理,修改完善《省科技厅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全厅科技资产管理数据库。加强对直属单位资产财务的审计工作,规范直属单位对外投资、兴办实体等行为。

四是发挥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和《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继续实行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验收鉴定等工作。启动特邀监察员对重大科技项目的全程监督工作,今年选择3—5个重大项目由特邀监察员全程监督,监督项目的立项程序、督促项目的实施、检查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产生的绩效。

五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规范。办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健全信息制度。完善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机制,认真做好工作。坚持厅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定期进行工作通报和听取意见。配合省人大开展有关科技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二)落实“四项措施”,确保廉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1.切实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为廉政建设提供保障

各科技管理部门领导要更加自觉地把廉政建设放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部署,要紧紧围绕科技项目立项、科技经费配置、科技奖励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关键环节和科技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研究确定加强廉政工作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要把廉政建设要求体现在本单位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廉政工作与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同协调发展。同时,要大力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依纪履行职责,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条件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构建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

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地、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结合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并落实到每位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效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目标考评机制,把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科技管理系统要制定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专家咨询、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依法决策等方面的重大原则体现到规则中,凡涉及重大科技立法项目、重大科技发展和改革措施,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省科技厅将实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厅党组审定制,建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票决制。

二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考评、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实行厅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修改完善省科技厅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及时指导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工作。完善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工作的协调机制,坚持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是认真落实四项制度。认真执行《云南省科技厅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云南省科技厅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云南省科技厅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加强各级科技管理系统作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改进会风和文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科技工作效率和质量。

4.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促进依纪依法行事

一是加大对科技管理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科技管理人员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干预评估评审活动,聘请不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或专家承担评估评审活动,违反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名单、评估评审意见,在评估评审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行政问责。对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利用特殊身份为利益关系者获得项目立项,通过项目检查验收,泄露项目评审资料和评估评审对象商业秘密,接受评估评审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责令改正、记录不良信用、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估评审意见无效及取消其参加评估评审活动资格等处理。

二是加大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在科技项目立项、评估评审、检查验收、科技奖励评审、科技人才评审等环节中的违纪行为予以惩处,对项目实施中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和数据,承诺的项目自筹及配套经费未落实到位,项目经费使用严重违规,不配合项目检查评估工作,项目超过任务书原定完成时间1年以上不申请验收并不按规定申请延期,擅自变更项目任务书内容,为使项目通过验收,有弄虚作假行为等,省科技厅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终止项目、追缴科技经费、取消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年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并公布处理结果。

三是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惩治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承担单位不诚信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的中介机构、专家,在项目实施中有不诚信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个人,省科技厅将建立不诚信单位和个人信息库,实行公示制度,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理,营造尊重科学、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审计系统廉政工作计划范文2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们今天召开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会议,这是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的一个切实举措。本次会议的召开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和重视,国家科技部发来了贺信,省纪委常委××*同志亲自到会指导,参会代表不辞辛劳,精神饱满地从科技工作会直接转入廉政工作会,都说明了本次会议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相信,在各位领导的关心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一定能够圆满成功。下面我代表省科技厅党组做工作报告。

一、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推进了科技工作迈上新台阶

廉政工作是业务工作的保障,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就是为推进全省科技工作注入动力、提供保障。长期以来,我省科技管理系统都将廉政建设作为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廉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全省科技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廉政工作的领导

廉政建设,领导是关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省科技厅党组切实加强了对厅机关、省知识产权局和厅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统筹安排、部署、协调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州市科技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业也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红河州加强了对重大科技工作的领导,对国家和省的项目推荐、州级项目安排、科技进步奖评定等科技重大工作事项,都坚持咨询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审和咨询,班子集体讨论,报州政府审定。

(二)完善制度,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省科技厅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物、用制度管事,制定了《XX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XX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XX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科技计划经费配置方式实施办法》、《XX省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XX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XX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和《XX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对人、财、物有效管理的制度体系。

州市科技局在规章制度的建设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玉溪市科技局先后出台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技局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大部分州市科技局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确保监督渠道的畅通。昆明市科技局在推行“阳光政务”中,运用网络公开科技管理的内容和流程;德宏州科技局通过“德宏科技信息网”和《德宏团结报》等媒体公开科技项目管理的内容、程序和州科学技术奖等。

(三)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

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性选择。省科技厅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计划管理是省科技厅一项重要的管理职权,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科技人员关心。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是“十一五”科技计划和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省科技厅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重点,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及时研究制定了《“十一五”科技计划体系及管理改革方案》,把“明确权责划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作为三个重要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做到权责挂钩、规范用权、提高效率。项目立项过程实行“专家咨询、中介评价、处室建议、会议决定”的立项决策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委托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通过改革,科技项目管理得到加强,促进了项目实施质量的提高,2008年,对70个项目进行了检查评估,优良率达92%,同比增加了21%,而且未出现评估为差的项目。

各州市科技局,结合实际,创新机制,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如:玉溪市科技局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业务科初审、局长办公会联审、局党组会审定的“二审一决策”的机制;昆明市2007年成立了“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2008年建立“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一站式”网络受理申报,并将省科技计划(备案)项目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步进行中期评估与检查。 三是改革科技奖励评审。科技奖励是省科技厅的一项重要工作,科技人员关心,社会影响面大。每年都有400—500项科技项目申请奖励,而能够获得省政府奖励的项目只有200多项。为了保证科技奖励的公正性,省科技厅严格执行《XX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积极探索方式方法的改革,在评审前,将申报项目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在评审中,驻厅监察室的同志参与工作,进行监督;在评审后,将结果在XX日报上公示,接受监督。2008年,省科技厅还推行专家网上评审,由小同行专家通过局域网对申报的400多个项目进行评审,做到专家对项目进行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减少专家之间互相干扰,切实维护客观公正。

四是改革干部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省科技厅的实际,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对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任用、公示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近3年,省科技厅选拔任用了30多名处级干部,都经过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票决等程序。特别是在驻厅纪检组的积极建议下,将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和其他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改变了过去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缺乏民主推荐等环节的情况。2007年、2008年,省科技厅有4名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都严格执行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

(四)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省科技厅在创新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工作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肯定。 二是建立了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明确了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等八种情况进行沟通。其中强调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必须报告的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需要事前请示的,应当事前请示。现在沟通工作已经逐步开展,有利于从制度上加强厅党组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间的互相监督。

三是建立了以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干部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处级干部的选拔管理,做好选拔环节的监督。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党组会讨论之前,要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意见并填写《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表》,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考察对象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意见,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得不好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XX省科技厅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将谈话分为例行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不同的谈话形式。3年来,省科技厅对提拔任用的3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其中纪检组长与11名提拔为正处级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意见多或其他有苗头性问题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五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单位(部门)的协同联动。为了使省科技厅的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协同联动的格局,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由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新的工作,提出工作要求等。2008年,由计划处、条财处、各专业处、驻厅监察室、中介机构协同联动,组织开展了科技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由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协同联动,完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等工作;由条财处、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等协同联动,对原省高创中心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是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省科技厅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从政府部门、派、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聘请了25名特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通过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对科技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2008年,驻厅监察室组织18名特邀监察员对33个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进行现场监督,填写了33份监察报告表,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促进了我们的工作。特邀监察员的监督,对拓宽监督渠道,加强行政监察,维护廉洁高效,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桥梁纽带、参谋咨询作用。

(五)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科技管理系统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紧密结合科技管理工作的实际,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年初研究制定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任务,抓好责任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责任人,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年底进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认真落实责任制,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责任制不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责任追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领导班子正职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基本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融入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反腐倡廉与科技发展相互促进。通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效果,昆明市科技局2006年、2007年分别获得了昆明市级机关作风评议行政管理部门类第二名和第一名;昭通市科技局2007年机关作风建设被评为优秀,并得到奖励。

二、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深刻理解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深刻变革的国内形势,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科技创新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显得尤为迫切,XX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同时也给科技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科技管理系统在任务加重、条件改善、经费增加、权力增大的同时,风险和责任也相应增加。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1月13日,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科技管理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刻领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改革越深入,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时期,由于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管工作还不得力,利益分配还不合理,思想教育还不深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科技管理系统不是一块净土,科技管理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同样面对各种诱惑,发生腐败的危险依然存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科技项目经费的配置安排,科技奖励的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省科技厅两名处级干部犯错误、被判刑就是典型的例子。科技管理系统的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经费增加、权力增大、诱惑增多的情况下,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放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位置,为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XX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创新型XX建设,并于2008年8月,作出了关于实施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的决定,这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对科技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实施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推进创新型XX建设,科技管理系统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科技管理系统只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用反腐倡廉的成效取信于民、凝聚人心,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才能实现科技工作的任务目标。

(三)资源配置权越大,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四)解决存在问题,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情况总体比较好,但是,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上有差距。有的科技管理部门和人员认为,千道理万道理,搞好业务工作才是硬道理,这成绩那成绩,争取到项目经费才是好成绩。于是,千方百计为本地、本部门争取项目和经费,有些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某些单位领导对这种现象默许、甚至鼓励,省科技厅的干部曾经接到过“你给我…经费,我给你…回报”的短信。个别单位不在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不在凝练好项目上下功夫,热衷于“拉关系”、“攒人情”,逢年过节这种情况尤其突出,说轻点是对自己、对自己的项目没有信心、或不相信我们立项的公正性,说重点是腐蚀我们的干部。今后,对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对所报项目一律否决。这些现象都足以说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势在必行。二是工作针对性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在探索适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反腐倡廉新思路,开辟反腐倡廉的新途径,提出反腐倡廉新措施方面还有差距。导致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亮点不显著。三是监督工作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还存在怕得罪人,不愿监督;怕“穿小鞋”,不敢监督;不了解监督工作,不会监督等现象。省科技厅收到的举报件中,有的举报泛泛而谈作风问题、态度问题、服务问题,无具体线索,无法核实;有的署名举报,举报人留下真单位、假姓名,损害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四是项目经费监管有差距。对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监管的探索不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特别是国家和省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直接拨到项目承担单位,州市科技局普遍感到没有监管和调控的手段,致使一些项目不能按既定的目标任务实施,经费出现挤占和挪用现象,一定要研究有效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监管。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从科技管理的特点出发,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说服力、感染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自身免疫力;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行为,筑牢制度防线,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为科技支撑XX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为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在昨天召开的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明确了2009年全省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全省科技工作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依靠科技扩大内需,加快实施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这既是当前全省科技管理部门所面临的重大任务,也对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建立“一个机制”:建立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联动机制,科技工作落实到哪里,廉政工作就保障到哪里,科技项目实施到哪里,廉政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加强对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指导,形成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召开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会就是联动机制的重要内容,今后每年初都要召开这个会,要和全省科技工作会套开,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起部署。此外,在年度的中期,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召开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座谈会、研讨会等,把联动机制落到实处。

搭建“两个平台”:一是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以工作会、研讨会、委托检查项目等方式,加强互动,研究探索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举措。建立廉政信息员制度,定期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推进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二是搭建监督平台。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以厅领导接待日、开通监督电话、厅长信箱等方式,加强对科技项目、经费、评审等的监督,增强科技管理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三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工作。

落实“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构建责任体系,三是健全法规制度,四是加大惩治力度。

(一)抓好“三项工作”,全面推进年度廉政工作

1.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开展对XX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其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等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选择部分州(市)和重点行业,开展对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对有关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自主创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升区域、单位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对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政府将实施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列入了“2009年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昨天和段琪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有关州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签订了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年度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有关州市、有关部门2009年实施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督查制度和奖惩办法》,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对州市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及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根据专项检查情况,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确保2009年全省科技工作任务的完成。

2.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今年,省科技厅将重点开展以下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宏观管理。按照省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XX省科技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深化省科技厅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工作,合理划分、科学配置职责和权限,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科技计划、政策法规、技术预测、评估监督等管理手段,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效率。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建立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相关部门沟通工作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州(市)的科技工作会商机制,建立州(市)科技进步工作统计监测评价制度,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技计划管理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体系设置,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申报、立项、评审。统一科技计划数据资源,建立完善省科技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从2009年起,对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XX省承担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973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委托科技中介机构,对在研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理。建立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制度,2009年省科技厅将组织或委托有关科技中介机构,对科技项目的既定目标实现程度、科技项目的完成结果、投入产出效益、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以后年度科技计划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稳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建立相关部门间科技计划实施、科技资源配置与综合协调管理的会商、沟通与协调机制,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提高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进一步调整科技经费配置思路,调整优化投入结构,探索多种科技经费配置方式,加大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方式,不断提高科技经费配置效益。继续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执行、决算制度,建立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成本核算的经费管理体系,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双重负责制。

四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库,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逐步建立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科技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进一步抓好科技评价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以科技计划、成果、奖励、信用管理为重点,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改革完善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体系。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修订《XX省科技奖励办法》,调整科技奖励奖项设置、奖励力度、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XX省科技奖励推荐、评审、监督程序,健全评审专家遴选和信誉评价机制以及科技奖励公示、回避、监督和保密制度。加强XX省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化管理和政策支持。

3.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一是发挥行政监察部门的作用。省科技厅在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检查评估,科技奖励评审,人才评审,职称评审等重点环节工作中,要自觉接受驻厅监察室的监督。州市科技局在进行相关工作时,也应邀请监察分局参加,并接受监督。各部门(单位)在实施科技项目过程中,也要主动接受本部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二是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从今年起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规范科技项目实施各方的行为。强化项目中后期管理,继续开展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检查评估方式,扩大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项目力度,探索委托相关部门监管科技项目工作。加强对《XX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与督查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部门、中介机构、专家、承担单位在项目评审评估中的行为。

三是强化科技经费及资产的监管。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全程监督,坚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制,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制,凡未通过财务验收的项目不能通过结题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结题时须由中介机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后方可验收。加强对全厅科技资产的管理,修改完善《省科技厅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全厅科技资产管理数据库。加强对直属单位资产财务的审计工作,规范直属单位对外投资、兴办实体等行为。

四是发挥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和《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继续实行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验收鉴定等工作。启动特邀监察员对重大科技项目的全程监督工作,今年选择3—5个重大项目由特邀监察员全程监督,监督项目的立项程序、督促项目的实施、检查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产生的绩效。

五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规范。办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健全信息制度。完善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机制,认真做好工作。坚持厅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定期进行工作通报和听取意见。配合省人大开展有关科技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二)落实“四项措施”,确保廉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1.切实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为廉政建设提供保障

各科技管理部门领导要更加自觉地把廉政建设放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XX行动计划、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部署,要紧紧围绕科技项目立项、科技经费配置、科技奖励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关键环节和科技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研究确定加强廉政工作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要把廉政建设要求体现在本单位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廉政工作与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同协调发展。同时,要大力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依纪履行职责,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条件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构建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

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地、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结合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并落实到每位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效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目标考评机制,把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科技管理系统要制定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专家咨询、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依法决策等方面的重大原则体现到规则中,凡涉及重大科技立法项目、重大科技发展和改革措施,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省科技厅将实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厅党组审定制,建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票决制。

二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考评、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实行厅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修改完善省科技厅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及时指导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工作。完善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工作的协调机制,坚持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是认真落实四项制度。认真执行《XX省科技厅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XX省科技厅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XX省科技厅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加强各级科技管理系统作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改进会风和文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科技工作效率和质量。

4.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促进依纪依法行事

一是加大对科技管理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科技管理人员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干预评估评审活动,聘请不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或专家承担评估评审活动,违反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名单、评估评审意见,在评估评审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行政问责。对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利用特殊身份为利益关系者获得项目立项,通过项目检查验收,泄露项目评审资料和评估评审对象商业秘密,接受评估评审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责令改正、记录不良信用、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估评审意见无效及取消其参加评估评审活动资格等处理。

二是加大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在科技项目立项、评估评审、检查验收、科技奖励评审、科技人才评审等环节中的违纪行为予以惩处,对项目实施中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和数据,承诺的项目自筹及配套经费未落实到位,项目经费使用严重违规,不配合项目检查评估工作,项目超过任务书原定完成时间1年以上不申请验收并不按规定申请延期,擅自变更项目任务书内容,为使项目通过验收,有弄虚作假行为等,省科技厅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终止项目、追缴科技经费、取消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年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并公布处理结果。

三是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惩治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XX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承担单位不诚信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的中介机构、专家,在项目实施中有不诚信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个人,省科技厅将建立不诚信单位和个人信息库,实行公示制度,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理,营造尊重科学、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审计系统廉政工作计划范文3

一、中国传统文化是审计廉政文化的思想源泉

审计廉政文化既具有职业的特殊性,又具有文化的普遍性,这种既特殊又普遍的文化体系是在特定的民族文化环境中发展起来的。中国传统文化贯穿于中国人的价值观、思维方式、风俗习惯、道德礼仪等各个方面。审计廉政文化是整个审计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各个方面都贯穿着中国传统文化。

二、中国传统文化是审计机关廉政文化教育的不竭资源

中国历代王朝都十分重视教化的作用。今天我们审计机关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同样也要善于利用传统文化的道义力量,整理、借鉴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使其深深地融于审计人员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之中。诸子百家博大精深的廉政思想、历代清官廉吏广被传颂的典型事例、不断提炼、升华富有哲理的名言警句,都是我们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的丰富资源。

三、加强审计廉政文化建设是继承传统文化与弘扬时代精神的统一

当前,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发挥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廉政文化传统,增强廉政文化意识,营造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社会氛围,这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治本之策。因此,审计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坚持继承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的统一。

一是继承传统文化,树立依法审计、坚持原则的审计精神。审计人员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时刻怀着“不逾矩”的敬畏之心,坚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审计系统廉政工作计划范文4

为巩固深化“三严三实”教育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十x届中央纪委x次全会精神,努力建成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不断推进文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三严三实”及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市文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抓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1.着力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好中央统一部署的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教育领导,制订方案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争做合格党员。

2.突出政治纪律学习。把《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列入2016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重点学、深入学、反复学,切实认清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意义,熟知内容,掌握内涵,明确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党的观念淡薄、政治纪律观念不强的问题。

3.丰富教育形式。通过现场教学,组织党员干部到金华廉政教育基地和浦江郑义门参观学习,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正反典型专题片、观看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等,接受警示教育和家规家训的熏陶。通过微信政务群和门户网站,定期不定期推送廉政警言和有关政策法规,使党员干部警钟常鸣,法规常学,廉政之弦紧绷。

(二)抓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1.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党建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具体工作中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党务政务公开、民主生活会、“五个不直接分管”、述职述廉公示等制度规定。拓宽监督渠道,研究痕迹管理办法,提高监督效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群众、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干部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切实做到按制度用权,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监督,使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2.突出“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落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坚决杜绝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发生。

3.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认真进行行政审批改革,梳理明确权力清单,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强化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通过建立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进首问负责制、公示制、限时办结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通过理顺各项业务流程,制定办事标准和法定文本,使全局各项行政审批业务法定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抓重点,扭住关键环节。

突出抓好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干部提升使用等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没有问题早提醒,出现问题严查处,发现苗头扯袖子,抓早抓细抓小,防范于未然。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规定,认真落实《招投标法》、《金华市文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规定,加强项目招标、项目质量、项目安全和项目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建设工程领域出现腐败问题,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四)抓督查,落实主体责任。

1.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研究制订《金华市文物局2016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责任主体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把落实责任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种植党风廉政“责任田”的情况。市文物局将根据上级部署的任务和本单位实际,结合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与廉政建设一同考核,各所属单位也要依此制订本单位的详细计划,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要求。

(五)抓表率,突出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是推进金华文博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能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不仅涉及到个人的声誉和威望,影响着干部队伍的面貌和风气,更关系到党的形象和事业兴衰。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严守党章,坚决执行《准则》《条例》等法纪党规,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加强自我约束,带头令行禁止,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有关要求

1.思想重视,认识到位。要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文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常态下廉政建设工作只能加强不能丝毫懈怠;要认识到文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也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新考验,要保持定力,迎难而上,确保文物系统党风廉政方面不出任何问题。

审计系统廉政工作计划范文5

同志们:

今天,国家审计署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审计局借这个东风,迅速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这既是对党中央从严治党新要求、新部署的坚决贯彻落实,又体现了审计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审计局党组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思路。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不断创新思想观念、工作方法、成果运用和审计管理,在保障国家重大政策落实、反腐倡廉、维护民生、防范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这是全体审计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充分说明市审计局的领导班子是团结的班子,奋进的班子,过硬的班子,是有领导力、带动力、指挥力的班子;充分体现了我们这个审计系统是讲政治、顾大局的群体,是特别能吃苦、能奋斗、能奉献的群体。在这里,我代表市纪委派驻第三大纪组向你们取得的成绩表示衷心的祝贺!对局党组和全体同志给予纪检三组派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6年,我们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法审计、依法治审,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找准审计工作着力点,当好党委、政府的“监督员”,通过审计督促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和纠正“四风”,更好发挥审计促进依法治市、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审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下面我就全市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进一步强调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我们必须带头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争做勤学善思的表率,勇于担当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

(一)争做勤学善思的表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怠。要精读原文。真正读懂、读通、读透,边学习边思考,充分认识和理解修订前后区别与联系、目的与要求。把自己摆进去学。对照具体内容,认真查摆在廉洁自律、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剖析根源,增强学习的针对性;要制定学习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反复学,将《准则》《条例》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突出一把手带头、全体党员参与这个重点,在审计系统掀起学习高潮,筑牢思想防线。

(二)争做勇于担当的表率。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将约谈制、通报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抓手,做到一手抓审计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全市审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常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做思想上、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生活中的“干净人”;要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实际,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脚踏实地,把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做深、做细、做严;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提升审计服务能力,发挥好审计在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市、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正人先正己,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守理想信念不动摇。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精神之钙,坚守理想信念,就是要坚守“三个自信”,把自身的工作自觉置于实现“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进程中,披荆沥胆,锤炼党性,对党忠诚;坚持修身齐家不动摇。汲取“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传统美德之精华,兼收并蓄,砥砺德行。自觉远离各种诱惑,管好家人,慎重交友;坚守廉洁从政不动摇。始终做到廉洁奉公,权为民用,不谋私利,廉洁从政。

二、持之以恒,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一体两面,二者相互协调,共同促进,其中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主体责任仍然是关键,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因此,思想上要充分认识,行动上要高度重视。全市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干部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也要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检查,切实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全体审计人员要时刻牢记职责和使命,自觉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遵章守纪、坚守底线,清白做人,干净审计。要切实履行好维护党纪、作风建设、防治腐败、教育管理、支持保障“五项责任”,把审计发现、揭露和查处问题与推动整改、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分析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弊端,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考依据。

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神圣职责。监督责任是纪律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监督责任意味着纪检组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纪检干部要牢牢把握“监督”这一核心,切实履行监督、提醒、警示、报告和执纪问责职责,确保监督工作到位不越位、尽责不缺位、履职不错位。要强化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计纪律等各项纪律禁令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要通过对审计项目全程跟进监督的方式强化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执纪问责,确保责任落实、纪律严明,为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抓好的几项工作

按照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和审计暑、审计厅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三转”,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以“一学两抓三严”活动为抓手,以第三纪检组印发的《2016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点》为指导,努力完成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全会精神,强化政治意识。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之际召开的。在会议上明确指出,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重大成效,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同时强调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必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既直面问题、切中时弊,又充满自信、催人奋进,是指导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又一光辉篇章。市委赵海燕书记在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上,对做好2016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总体部署,要求全市各级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力度,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形成现代化建设大格局提供坚强保证。今天我们又通过视频会议学习了国家审计署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并聆听了刘家义署长上的党课,下一步就是要认真领会消化各位领导的讲话和各级会议精神,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上来,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担当意识和看齐意识,密切联系审计工作实际,把准正确方向,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二)严明纪律规矩,维护党章严肃性。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严明组织纪律,坚持教育警示在先,进一步深化对党规党纪的学习,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努力打造对党绝对忠诚、依法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无私无畏、敢于亮剑的审计铁军。要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刚性约束。坚持《准则》“高线”和《条例》“底线”,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党规党纪真正成为思想之标、行为之舵。

(三)保持坚强定力,持之以恒纠“四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凝心聚力,惩贪反腐,执纪问责,剑指“四风”,制度笼子越织越密,党风政风明显改善,民风社风为之一新。但重压之下,仍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反对和纠正“四风”反弹回潮的任务依然艰巨。对此,各级审计部门要保持常抓的韧劲、抓长的耐心、严抓的决心,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0条意见,让党纪党规落地生根。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构建审计部门纠正“四风”问题的常态化机制,紧盯关键节点,在重要数据审核认定期间,坚持依法审计,坚决揭露查处问题,通过会议部署、廉政党课、案例通报、下发通知等多种形式,重申各项纪律,划出高压线,打好预防针,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不断释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为我市转型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审计系统廉政工作计划范文6

一、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灵魂和指南,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计保障海陵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努力实现“十二五”期间,审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海陵安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深化改革和完善海陵治理方面迈上新台阶;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审计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自觉把审计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民主法治,促进海陵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继续坚持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加大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加强对重大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加大对信息化系统运行情况的审计力度,建立和完善电子审计体系。

——全面推进绩效审计,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

——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政策、法律、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关注海陵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安全、民生安全、资源与生态环境安全、信息安全,揭示存在的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性建议,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四、探索创新审计方式和方法。深入总结审计实践经验,不断探索符合实际的审计方式和方法。

——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整体谋划、系统安排财政审计项目,按照清晰统一的审计目标,对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资源、组织实施和成果利用进行统筹管理,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的层次和水平。

——深化多种审计类型的有效结合。坚持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草案)审签相结合,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金融、企业审计等相结合,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坚持揭露问题与促进整改相结合,审计监督与其他部门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通过结合,协调各种资源和要素,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的总体需求,切实提高审计的效果。

——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全面开展部门决算(草案)审计。

——加强跟踪审计。对关系地区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事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地区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构建和完善绩效审计评价及方法体系。不断摸索和总结绩效审计经验和方法。

——努力创新审计组织方式。积极探索符合形势要求和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组织方式,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

——创新审计方法的信息化实现方式。积极研究运用数据挖掘、智能信息处理、知识发现与管理等先进技术,探索内控测评、智能审计、风险评估,以及多专业融合、多视角分析、多方式结合等审计方法的信息化实现方式。

五、着力加强五项基础建设,夯实审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全面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以品格为核心、能力为重点、作风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全面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全面落实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文明和谐的审计干部队伍。

——全面推进法治化建设。更加注重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更加注重加强整改、完善制度,更加注重提高素质、严格管理,加强审计规章 制度建设,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请记住我站域名/以数字化为基础,创新计算机审计的形式和内容,总结推广数字化审计模式,探索形成适应信息化环境的审计方式。

——全面推进文化建设。加强审计文化建设,弘扬审计精神,树立“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价值理念和文明形象,增强审计事业的凝聚力。

六、财政审计。以维护海陵财政安全、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公共财政和政府预算体系、增强财政政策有效性、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和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为目标,以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为主线,坚持“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推动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审计思路,增强财政审计宏观性、整体性、建设性和时效性。

——财政管理审计,围绕海陵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提高财政政策实施效果、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预算的统一和完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财政管理的规范性。

——预算执行审计,贯彻“严格查处,立足整改,规范提高,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探索对部门预算执行整体情况发表审计意见;以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为切入点,开展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关注压缩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用降低行政成本政策执行情况,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坚持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促进预算公开的基础工作,推动部门预决算公开、透明,逐步扩大审计覆盖面,提高审计效率。

——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揭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分配、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国有资本投资方向和领域,确保国家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提高国有经济整体效益。

——地方财政收支审计,以预算执行及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为基础,关注执行统一财税政策情况、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和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完善政府财政收支审计与党政主要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的审计监督,揭示问题,防范风险。推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促进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透明度,接受人大监督。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围绕促进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审计,积极开展关系地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积极开展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进一步加大对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投资效益,推进廉政建设,促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农业资金审计,加强对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生产生活、关系农业生产综合能力提高和国家粮食安全等强农惠农资金和项目审计,揭露和查处严重损害农民利益、造成财政资金流失和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农业资金整合,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深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审计监督,促进基金管理规范、安全,促进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落实和制度的完善,推进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健全;关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不断完善;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和住房公积金审计,促进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的审计力度,促进相关惠民政策的落实,促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的发展。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加强对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保障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应急处置、预防预警、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相关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专项资金审计,加强对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建设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关注政策措施执行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相关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有效落实,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七、企业审计。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为目标,坚持“强化管理、推动改革、维护安全、促进发展”的审计思路,加快转变审计方式,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权力和责任的审计,推动其转变发展方式、落实宏观政策、加强经营管理、防控重大风险、创新机制制度和推进反腐倡廉。

——全面监督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更加关注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推动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加大对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审计力度,加强对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资金使用、资源利用等相关权力和责任的监督,促进企业健全权力运行机制。

——加强对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战略性结构调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节能减排、产业振兴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国家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国有经济实现综合性、系统性和战略性转变发挥作用。

——注重揭示影响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风险,深入分析企业经济活动与国家方针政策之间的内在关联,维护企业安全,促进 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

——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与企业信息系统的联网,试点实时审计;统一整合和统筹调配审计资源,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审计项目,建立“点(单个企业)、线(行业和上下游产业)、面(国有经济运行)”联动的企业审计模式,提高企业审计的主动性、时效性、宏观性和建设性。

八、资源环境审计。以促进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为目标,检查国家资源环境政策法规贯彻落实、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资源环保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维护资源环境安全,发挥审计在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对土地等重要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违规出让、无序开发、低效利用,破坏浪费资源、国有资源收益流失、危害资源安全等问题,促进资源依法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加强对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固体废弃物、核能利用等污染防治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防治规划政策措施不落实,违规处置、排放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营不正常,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促进加强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加强对节能减排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法规不到位、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严重浪费能源资源等问题,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

——加强审计机关内部资源环境审计相关资源的整合,积极构建资源环境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有机结合的多元工作格局,努力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资源环境审计理论与方法,不断完善资源环境审计制度与规范。

九、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审计思路,以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深入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进海陵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逐步扩大海陵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体系。按照两办规定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规范,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程序及成果运用等;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对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操作流程、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方法等;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逐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体系。

——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和质量控制,进一步完善审计内容和审计组织方式。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加大任中审计力度。探索和推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的组织方式和审计方法。合理调配和整合审计资源,实现不同审计项目之间的资源共享。依法规范审计评价,做到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

十、审计法治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审计法律规范体系,规范审计行为,推进依法审计。

——积极参与海陵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提高立法协调水平,进一步发挥审计机关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严格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完善审计机关层级监督机制,推动依法审计和文明审计。

——大力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逐步规范审理工作流程,明确审理工作标准,提高审理工作质量。

——探索建立审计质量岗位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计质量岗位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开展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

——加大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力度,提升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水平,促进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督促审计干部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审计干部依法办事和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审计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履行审计职责。

十一、审计结果利用和审计宣传。加强审计成果综合利用,提升审计成果层次;坚持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特别是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

——坚持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逐步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

——坚持和完善特定审计事项阶段性审计情况公告、重大案件查处结果公告制度。

——加强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和开发利用,拓宽审计成果利用渠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开发提炼审计成果“精品”和“高端产品”,不断提高审计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工作信息公开,逐步实现审计事务公开。

——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增强审计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协调性。加强对重大审计新闻事项或事件的宣传策划。密切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增强新闻报道的主动性。加强舆情研判,将审计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密切协调。

十二、审计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方针政策,逐步建立健全适应审计事业科学发展需要的干部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全面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

——加强审计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不断优化人才结构,逐步提高法律、工程、环境保护和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人员比例,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加大高层次审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队伍;科学利用外部人才资源,探索建立外聘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制度,不断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加强教育培训。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大规模培训审计干部,持续提高审计干部素质;创新教育培训模式,改进培训方式。

——加强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注重党建理论研究,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核心价值理念教育,以“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争当‘四手’奋发有为”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党员的民利;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审计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培育“实、高、新、严、 细”的良好作风,促进和谐机关和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查找与防控,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为重点内容,加强廉洁从政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加强审计项目廉政监督检查,强化审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十三、大力推进电子审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审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提高审计业务信息化水平。完善并推广现场审计实施系统,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审计,总结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和操作制度,建立健全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对重要单位的联网审计;积极探索统一组织项目、联网跟踪等审计组织方式。加强综合数据分析队伍建设。

——提高审计管理数字化水平。形成以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成果利用、审计资源调配、机关事务处理为主线的审计管理数字化,创新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管理方式。

——建成审计信息网络及安全保障系统。完善符合海陵信息安全保密要求的审计专网和审计内网;保障视频、数据、语音等网络应用的畅通与安全。

十四、整合审计资源,做好实现科学管理的各项工作。

——提升审计资源的配置效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前期立项调研,发挥好审计项目计划的引领作用。明确审计目标和工作重点,提高审计工作覆盖面。整合审计资源,统筹安排相关审计工作。加强审计外聘人员管理。

——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的科学性。提高计划编制与下达工作的时效性。合理安排审计项目,细化审计目标、审计范围、所需审计资源和关键时间节点。

——完善审计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审计统计指标体系,提升审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强化审计统计数据有效利用,更好地为审计业务工作和审计机关领导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参考。

——加强审计理论研究工作。围绕审计业务工作需要,深入研究审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和难点问题,实现审计理论研究与审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规范审计科研管理,提高审计理论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建立审计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审计机关预算管理,强化审计成本控制,推进预算公开,努力做到申请计划有概算、正式进点有预算、审计过程有核算、项目结束有决算、成果绩效有评估,切实提高审计工作绩效,适时向社会公告审计署绩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