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项计划范例6篇

教师专项计划

教师专项计划范文1

一、高校“国培计划”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 

高校“国培计划”课程是为实现教师培训目标而选择的培训内容的总和,主要包括“示范性短期集中项目”“中西部短期集中项目”“中西部置换脱产研修项目”“教师团队研修项目”等类别[2](PⅠ)。教育部于2012年5月出台了《“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对“国培计划”各个项目的课程设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1.课程目标要求 

《“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对不同科目、不同层次的培训项目课程提出了不同的课程目标。现以其中的《“国培计划”小学英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文本为例[2](P43-44),对比分析不同项目课程目标的异同(见表1)。 

从表1可以清楚地看出,在课程目标上,不同的培训项目对小学英语教师的师德、英语知识的掌握与教育教学动态的了解、教学能力的提升等方面的要求是相同的。明显的不同点在于:“示范性短期集中培训项目”的课程目标强调“培养区域教学改革领军人才”;“中西部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强调“培养农村学校县域骨干教师”;“中西部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强调“培养造就农村学校县级骨干英语教师”。高校“国培计划”课程应考虑各个项目课程目标的相同点(共性),但应更加重视其不同之处(个性),因为不同之处才是项目特色之所在。 

2.课程内容要求 

《“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对课程内容设计原则和内容维度要求都有明确的规定。 

在设计“国培计划”课程内容时,应遵循“思想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适应性与引领性相结合的原则”[2](PII)。也就是说,在设计“国培计划”课程内容时,既要注重教师专业情意的提升和专业知识的更新,又要强调教师专业能力的提高,还要突出反映教师的实际需求,引领教师专业成长。 

在确立“国培计划”课程内容维度时,要根据教师专业标准划分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维度,每个维度下设若干模块,每个模块下设若干专题[2](PII)。在此维度框架下,课程的模块与专题要针对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与受训教师的实际需求设置。问题是选择培训内容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教师培训需求的调查应该做到全面、深入、细致、具体化。同时,“培训需求的调查不是只限定在培训之前,培训过程中同样存在需求调查,应加强动态需求分析。”[3] 

3.课程结构要求 

《“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对各个培训项目的课程结构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如:对小学英语教师培训课程的内容维度比例就有明确的规定,并要求每个内容维度浮动的比例不超过5%(见表2)[2](P52)。 

从表2可以看出,不管是哪一类项目,《“国培计划”小学英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对课程三个维度所占的比例有指导性要求。对比三个项目的课程内容结构比例可见,前两个维度的比例要求略有差异,但对第三个维度,即“专业能力”,所有项目的要求都是50%。可见,“国培计划”课程设置特别强调教师专业能力的培养,重视帮助教师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教师专项计划范文2

【关键词】高校 教师专业发展工程 评估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10-0186-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自2010年起开始实施,主要包括国外访学进修计划、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和产学研践习计划以及“高校领军人才、引进人才和骨干教师激励计划〈含东方教席、师资博士后〉”、“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旨在提升上海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为今后发挥学术骨干作用奠定基础,从而进一步促进上海高校内涵建设。

一、现阶段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评估的基本情况

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评估是一项常态化评估,自2012年开始,每年对前一年入选“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一)“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评估工作的重要性。

1.从政府的角度看,“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的评估起到了一个监督、评判的作用。“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是由政府出资鼓励中青年教师走出去,提升自身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的人才类资助项目。由于政府投入了大量的教育资金,涉及的学校多、教师多、计划类别多,因此政府对实际投入的效果非常关注。通过对该项目的评估,政府能够掌握一手的资料,真实、客观地了解项目执行情况的全貌,便于对于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

2.从学校的角度看,“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的评估起到了一个规范、引导的作用。“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作为新的一项综合性人才计划,与以往的一些人才计划存在不同,同时由于该项目涉及的范围有量多、面广的特点,因此对学校在日常管理上,包括选拔、监管、考核都是一次全新的挑战。通过对该项目的评估,学校会逐渐清晰该做什么、怎么做,同时也可以借鉴同行的一些做法,从而引导学校对师资队伍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升资助资金使用绩效,推进上海高校师资队伍专业发展和人才类计划长效机制的建设。

(二)以绩效评估为主要方法,关注取得成果、兼顾过程管理。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高等教育要改进教学评估、推进专业评估、实行绩效评估。这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在纲领性文件中提出教育绩效评估。同时根据《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加强教育专项经费投入的绩效评价”的要求,因此作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促进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推手,“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在大量的财政资助投入的情况下,采用绩效评估的方法能够较好的反映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但是“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不同于纯粹的人才类计划,因此对其的绩效评估不单单是财政支出的效率,也包括学校在项目执行中的管理行为、制度建设、执行能力等投入情况,同时其产出也包含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科学研究等方面。

(三)以“三大计划”为主要内容,重点评估学校内部质量管理情况。

鉴于“高校领军人才、引进人才和骨干教师激励计划〈含东方教席、师资博士后〉”、“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暂未在本市高校全面铺开,因此,现阶段开展的“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评估工作主要对其中的国外访学进修计划、国内访学计划以及产学研践习计划进行评估。这“三大计划”的目的、要求都不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这样那样的差异,但是执行三大计划的主体单位都是学校,其又负责执行和管理,因此其学校内部的质量保障机制是实施好这项工作的重要内在推动力。因此学校的执行与支持措施是“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学校推进情况、日常管理及相关制度建设、资助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等。还包括学校执行开展“三大计划”中,结合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特色创新做法、措施等等。

(四)遴选合适的专家,着重发现问题和寻求亮点。

“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评估所需收集大量的材料和数据,如何在大量的材料中准确找到问题,发现亮点,这是保证评估质量的很重要的环节。在这点上,遴选合适的专家非常重要。需要更多的是熟悉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教育人事管理专家,因为该类专家熟悉高校人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发展状况和趋势,了解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文件。同时由于涉及到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高校内涵发展,财务行政管理专家以及高等教育专家也纳入其中,这样就能确保专家在相对有限的时间内,最大限度找出评估的关键点。

通过会评使专家在审阅各类学校材料情况下,有一个横向的比较,尤其是在同类学校中能够发现问题和特点。再通过实地评估,直观地对学校递交的会评材料及各项指标评价等级的分布态势进行复核,可以更深入、真实地发掘学校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二、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评估的难题与思考

可以说,现阶段“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的评估借鉴了一些教育评估的常规方法和手段,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在总结这些经验的同时,由于该项评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且涉及不同种类人才计划、覆盖上海各类型高校、涵盖不同学科的教师,对进一步更好地开展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评估亟需解决的难题进行思考。

(一)评估定位:综合评估or专项评估?

“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现阶段采用的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整体价值进行评判的综合评估。其优点就是能够全面的将“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所有人才计划在统一的一个平台上进行评价,有利于对该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然而“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是一项促进高校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的系统工程,其中包含了多项人才计划,涉及的人群也不一样,有专任教师、实验师、领军人才等等,各类人才的发展目标、途径也不尽相同。虽然综合评价能够全面包含这些内容,但同时也无法充分通过评估体现不同人才计划的特点。

例如国外访学计划与产学研践习计划就是两项截然不同的人才计划。国外访学旨在“提高上海高校教师队伍的国际化程度和整体水平,积极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的战略,加大自主培养力度,鼓励并积极推进上海高校与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产学研践习旨在“提高高校教师与生产实践活动相关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在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中推进‘双师制’教师队伍建设。” 两者的目标不相同,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也存在差异,因此其评价的内容也应该有所不同,但在现阶段的统一评价体系下,很难体现出两者的不同和特点。

专项评估是指对被评估对象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所进行的专门化评估。因此笔者认为在“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评估应该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适当的开展专项评估。随着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专项评估应该逐渐成为主导,这样更有利于更深入的发掘问题,也有利于政府在政策导向上进行调整。

(二)评估主体:政府评估or 自我评估?

政府评估是指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的评估活动,同时也是政府监督和判别的重要方式。从现阶段而言,“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评估是政府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的评估,其主体仍然是政府。可以说政府全程参与到评估的各个环节,打个比方就是政府是“大脑”,评估机构是“四肢”,“四肢”仍然受到大脑的控制,可以说,现阶段的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评估是在政府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下进行的集权评估。当然,并不是说政府评估完全不好,至少在起步阶段,政府评估其目的性和针对性较强,方向正确,措施有力,工作扎实,使得通过评估,高校可以进一步明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理念和目标,使得学校更加注重以人才结构的优化,注重内部质量保障的建设。

但是随着评估工作的不断深入,由政府主导的评估也存在一些弊端,最明显的就是评估指标的统一性,不利学校自身多维度的发展。制定统一的评估程序和指标,“一把尺子量天下”,这无疑不适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每个学校在师资队伍建设上的发展基础、学校的发展目标都是不一样的,而评估又都是按照统一的模式,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抹杀学校本身具有的特色,除此之外,由于学校基础不一样,对于“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中的各类人才计划需求也不一样,定位也不一样。例如:本科院校更注重和倾向于国外访学,希望通过学习国外在某些领域前沿的理论和技术,反而对国内访学的需求并不非常大。如高职院校因更多培养应用型人才,更注重产学研践习,反而对国外访学等重视程度不够。如果单纯的用一类指标来衡量,肯定有失偏颇。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评估应该给学校更多一点的自,充分发挥学校的自主性,鼓励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理念,人才队伍建设目标,重点对“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所取得成果进行评价。政府评价更多起到外部监督作用,通过经济杠杆、政策调整来促进学校的自身内部质量管理的提升,来切实保障项目的实施和运行。

(三)评估方法:重绩效 or 重发展?

绩效评估作为公共行政管理的有效方式,已被认为是政府制定教育政策、分配教育经费和加强学校管理的重要手段。“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作为提升高校高等教育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绩效评估能够很好地对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把脉”,找准问题。但在现阶段评估中也忽略了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中的另一个参与个体――中青年教师。随着评估工作的不断深入,学校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评估对象的重心将逐渐转移到教师身上。但是由于资助时间较短,各人才计划均资助一年的情况下,单纯对参与计划教师的成果进行绩效评价,不免又落入评价论文数量、课题数量等量化的评价指标怪圈。

“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的初衷是为了促进教师在科研、教学上的专业能力发展,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仅把这种专业能力发展转化为几篇论文、几个课题的增加,更应该关注教师的持续、全面发展,以促进教师职业发展为主要目的,双向参与、尊重个性化发展的评价体系。在20世纪80年展起来的一种关于教育评价的新理念新模式――发展性评价,是依据一定的发展目的和发展价值观,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一起制定双方认可的发展目标,运用发展性评价的技术与方法,通过发展性教育评价活动中,不断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不断实现不同层次的发展目标的过程。发展性评价是以促进教师未来发展为主的评价,而“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有挖掘中青年教师潜力的目的,中青年教师在参与“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中的各类人才计划的过程中, 通过自身的学习不断总结提高, 努力创新, 从而推动自己向更高层次发展。因此,对于参与计划的中青年教师评价应该更多地侧重于发展性评价,有利于把中青年教师自我进步从单纯的科研成果数量的增加上,转变为对自身专业潜力的挖掘上以及自身专业能力的全面发展上。

三、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的建议

1.持续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建设,强化过程管理手段与方法,发挥“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的实效性。以评估为契机,启动后期建设的调整程序。根据评估发掘的不足与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改进。进一步优化申报选拔机制、经费管理办法、考核评价机制。政府要搭建市级层面的交流平台,促进校际间、教师间的学习合作。建立动态跟踪评估系统,提高对教师跟踪管理和考核。

2.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高校人才培养资助体系,强化高校师资培养主体地位,完善市校两级培养体系,不断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能力。在注重全面培养的基础上,应根据高校发展定位的不同,针对人才队伍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有侧重地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依托“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平台,处理好市级层面各类师资培养计划与校内自主设立的各类师资培养计划之间的关系;要求各高校建立内部人才培养计划、机制,强化高校自主培养意识,覆盖各方面人才发展,突出重点,创新培养模式,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构建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师资队伍建设体系。

3.聚焦学校发展定位,增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意识,提高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与学校发展定位的契合度。围绕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制定切实有效的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明确短期和中长期教师培养目标。根据学科布局规划和调整,贯彻分类指导,引进与培养人才,不断提升与学科建设的契合度、与国家、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度。

参考文献:

[1]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沪教委人〔2011〕24号)[EB/OL]. http:///,2011-5-31.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沪教委人〔2012〕4号)[EB/OL]. http:///,2012-1-31.

[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沪教委人〔2012〕5号)[EB/OL].http:///,2012-1-31.

[4]李宣海,薛明扬,王奇,冯晖. 上海高校分类绩效评估的思考与实践[J].教育发展研究,2011.7:1-5.

教师专项计划范文3

附件1

“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部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集中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

第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教师及骨干教师培训者等。

第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参训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六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

第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实施主题式培训,为学员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章 培训机构

第八条 教育部评审认定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由教育部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五章 学员选派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参训学员,优先选派承担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及本地教师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

第十一条 参训学员选派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推荐参加同类项目。

第十二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网站(),及时报送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参训。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六章 培训管理

第十三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省域外专家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整合优质资源,同时注重培训过程中产生的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择优遴选生成性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注重培训方式方法创新,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等多种方式,将专题学习与现场观摩实践相结合,注重学员参与,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培训设备、食宿条件等,为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实践提供保障。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制定教师考核、学员评价等相关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有效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采取课题合作研究、跟踪指导等手段,做好学员训后服务。原则上训后跟踪服务期不少于3个月。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网站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要将学员学习情况与其考核奖励挂钩,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学员“种子”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主管“国培计划”实施工作,指定项目统筹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教师教育水平较高的院(系、所)或部门承担培训任务,完善项目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八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培训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报送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九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到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部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远程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机构

第四条 教育部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远程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要求,做好培训专家团队组建、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远程教学与辅导、学员学习支持服务等环节的工作。

第三章 学员选派

第七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

骨干培训者要遴选教育技术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或优秀教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参训学员选派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

第八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及时报送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注册和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四章 课程资源

第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开发建设课程资源。

第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按照模块或专题设计课程内容,应包含专家授课、文本解读、案例分析、研讨主题、学员作业等。视频与文本课程、必修与选修课程要搭配合理。视频课程(包括专家讲座和案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培训总学时的50%。

第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择优报送课程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各机构提交的课程资源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教学与辅导管理

第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负责培训方案设计、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培训、教学引领、集中辅导答疑、培训简报编发等工作。原则上按生师比不高于500∶1配备,每学科(领域)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原则上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统筹指导市(地)、县级教育部门遴选骨干培训者,组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按生师比不高于100∶1配备。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班级的教务管理、研讨组织、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班级简报编发等工作。

第六章 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负责对骨干培训者进行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解读培训方案和学科培训主要内容;讲解网络平台功能与操作流程,包括平台注册、在线学习、交流研讨、简报制作、作业提交及评价等环节的操作方法;讲授远程培训学员管理的职责与技能等。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采取专家讲授、研讨交流、操作演练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期间应组织不少于3学时的网上操作演练,特别是在远程培训开始前,应安排不少于1次的远程演练。培训结束后,各机构须向教育部提交不少于1期的集中培训工作简报。

第七章 远程教学与辅导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组织教学专家团队认真做好远程培训的教学引领工作。实施专家在线值班制度,原则上每天安排不少于3名专家值班,引领学员交流,包括主题研讨、作业点评等方面。定期开展集中辅导答疑,原则上每10学时不少于1次,要利用视频、音频等手段,核心专家须全程参与。编写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反映学习效果,解答学员关注的共性和重难点问题,点评优秀作业,引领下阶段学习等。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会同省级教育部门组建网络班级开展教学,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培训班级的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学员按进度学习、参加集中辅导答疑,进行班内交流研讨等;解答学员疑问,评阅学员作业并推荐优秀作业,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编发班级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教学专家团队与地方辅导教师的交流协作机制。

第八章 技术支持与服务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远程培训平台,要为教学专家团队、地方辅导教师团队、参训学员等提供课程学习、教学引领、辅导答疑、互动交流、培训简报、作业评价、问卷调查等方面支持。原则上要具备视音频双向互动交流答疑功能;要提供项目主页、区域主页、学科主页、班级主页和个人主页等多种主页,便于远程培训管理;要提供平台操作手册。

第二十条 远程培训平台要监控学员学习过程,加强信息监测与反馈管理功能,及时反馈学员注册、学习过程和培训效果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配备专职管理和技术服务团队,设立服务热线,及时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定期向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报送培训工作监测报告,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期。

第九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和审核课程资源,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评估,并按时报送工作简报和培训总结报告。

第二十四条 市(地)和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本地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工作和参训学员的学习;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源,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做好本地项目的总结评优工作;将参训学员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

第二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组建教学专家、管理与技术服务团队,认真做好教学指导、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会同各地教育部门做好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管理工作;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参训学员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绩效自评工作,并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培训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十一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九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

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管理,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部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部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5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主要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引导各地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第三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由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和模式

第四条 中西部项目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参训教师与指导教师如影随形,全方位参与备课、授课、研课等教育教学全过程,下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高年级师范生或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中小学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培训,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能力发展。

(三)远程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采取网络远程培训和线下研讨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方式,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对教师进行80学时左右的专项培训,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教师远程学习的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第五条 幼师国培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转岗教师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幼儿园“影子教师”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或城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集中培训。项目针对学前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重视优质幼儿园观摩实践,促使幼儿园教师更新教育观念,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科学保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转岗教师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培训新入职的转岗教师。以院校集中培训与优质幼儿园实践为主,组织转岗教师和高校毕业生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20学时左右的集中培训,可根据需要辅以远程培训方式,远程培训学时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科学保教能力。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第七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制订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监督检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每年5月,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经费预算,从本地区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制订培训方案。

采取招投标方式,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要发挥省域内外高水平院校的作用,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省外院校比例不少于25%。各省(区、市)的招投标通知要在“国培计划”网站()公布。

第九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年度实施方案和招投标结果报送教育部、财政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按照培训方案启动实施培训工作。

第五章 培训管理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核定承担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任务的院校(机构)资质,指导各地遴选优质幼儿园和中小学作为教师实践基地。

第十一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明确参训学员条件要求,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确定选派教师。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要加强学员管理,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二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相关要求,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三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组建专家团队,设立首席专家,负责方案设计和统筹指导等工作。要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资源整合,根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要求,开发建设新资源,加工利用生成性资源,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教育部、财政部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省(区、市)项目实施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央专项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自我评价和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绩效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各省(区、市)要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培训工作简报(每单位不少于5期)、绩效考评报告、学员信息统计表等,绩效考评报告须报送文本及电子版,其他材料报送电子版。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实施,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省(区、市)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数、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等因素核定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第十八条 农村中小学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交通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有关规定,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向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提出拨付经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各地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附 则

教师专项计划范文4

关键词:项目教学法;网站规划与创建

中图分类号:TP274-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1) 13-0000-02

"Site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Course Project Content Study and Teaching Practice

Zhu Gengshen

(Linhai Secondary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School,Taizhou317000,China)

Abstract:Based on constructivist pedagogy and the project compared to traditional teaching,project teaching methods to better reflect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students,to stimulate student interest in learning,to mobilize the enthusiasm of students,students focus on the actual needs of the employment of knowledge and skills,to comprehensively improve the overall quality of students.In this paper,the project pedagogy in"Site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course in the teaching application,to some extent that the method can be a good computer and after teaching a combination of practical projects,train with a certain level of professional competence professional personnel.

Keywords:Project Approach;Website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一、形式分析

随着IT技术的高速发展、计算机的普及,计算机网络早已渗入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当中,成为工作、学习、生活的另一手段或形式,利用网络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无所不在。在信息社会,企事业单位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早已认识到计算机网络对自身的重要性,纷纷建立自己的企业网站,利用网络掌握商业先机,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利用企业网站平台进行品牌宣传或进行电子商务交易。同时,从近几年社会对人才的就业需求分析得知,各行各业对“网站规划与建设”、“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许多企业找不到专业对口的技术人才,在一定层面上造成了“一技难求”的就业现象。综合上述情况再结合本地实际,为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培养专业对口的需求,许多学校开设了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在这些专业中,将“网站规划与建设”列入到计算机、电子商务专业的课程体系当中,并且将其作为重要的专业课程。

在这些专业的计算机课程教学中,“网站规划与建设”课程涉及到多个软件、多门课程的理论与技能知识,其课程内容该如何合理设置?教学中哪种教学方法才能与之适应?随之而来的许多问题一直困扰着计算机专业的教学,很多实际教学问题急待解决。此时,项目教学进入我们的教学视野,并且在近几年的教学实践中,教学效果卓有成效,很好地解决了前面碰到的诸多问题。

二、“网站规划与建设”课程与项目教学的相互关系

(一)项目教学适于“网站规划与建设”课程的教学

在技工学校、中职学校计算机课程教学过程中,毋容置疑,众多的教学方法中,“项目教学法”已被实践证明其教学的实效性,被广泛应用于教学实际。原因在于: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亲自处理一个项目的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习掌握教学计划内的教学内容。学生全部或部分独立组织、安排学习行为,解决在处理项目中遇到的困难,提高了学生的兴趣,自然能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在项目教学中,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将一个相对独立的项目交由学生自己处理。信息的收集,方案的设计,项目实施及最终评价,都由学生自己负责,学生通过该项目的进行,理解并把握整个过程及每一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所以是一种典型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生积极性,提高学生的专业综合素质。

“网站规划与建设”课程的开设,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为以后找到与自身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奠定扎实的基础,所以内容设计当然以实际项目为主,将项目任务细化到每一章节,通过对各章节知识的学习、技能的训练以及计划任务的达成,最终形成一个实际的项目,整个项目完成后,学生将成为该行业所需的准职业人才。因此,课程内容的设置以项目为主,将符合且适用于项目教学。

(二)“网站规划与建设”课程中的综合项目需利用项目教学才能达到教学的最佳效果

技工学校与中职学校的计算机专业课程体系中,除了基础文化课以外,普遍要求学生掌握Photoshop CS3、Flash CS3、Dreamweaver CS3、ASP编程、JavaScript编程、Access或SQL Server2003等软件,而这些软件涉及到多门课程,如果单独开设相应课程进行知识技能的讲解与传授,虽然学生能完成独立课程的学习,但学生学习的内容相对片面、狭窄,学生掌握的知识技能缺乏系统性、拓展性,对学生的能力培养而言是一大遏制,对学生专业的成长不利,许多学校的计算机专业一直因此而感到困惑。经过多年探究与实践,我校计算机专业开设了“网站规划与建设”课程,课程以综合项目为主,将上述课程内容贯穿于综合项目的各个章节,项目任务的完成要求学生掌握多个软件、多课程的知识与技能,学生完成综合项目的过程中,不仅学习到上述软件课程涉及到的知识与技能,同时能应用于实际项目任务,不知不觉中将所学内容形成一个知识与技能体系,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专业素质,在项目完成过程中,学生的各方面能力无形中得到培养,逐步达到专业培养的目的――准职业人才。

下面以我校开设的“网站规划与建设”课程为列,进一步讲述该课程的教学需要使用项目教学才能达到最佳教学效果。在该课程内容设置中,以“德力西企业网站的规划与建设”为综合项目(该项目是一个实际存在的项目,真实的企业及企业网站),项目任务内容分为五部分:准备阶段、前台设计、后台设计、合成测试与评估、个人体会说明及实践拓展。第一部分准备阶段,章节项目内容为小组分工、制定计划、书写网站策划书(可行性分析、确定功能模块、网站结构图);第二部分为前台设计,章节项目内容为利用Photoshop CS3设计网站的首页、二级页面,利用Flash CS3设计网站动画和广告,利用Dreamweaver CS3设计CSS样式、布局和组织各个页面;第三部分为后台设计,章节项目内容为编写网站JavaScript脚本特效,Access或SQL Server数据库的设计,ASP动态功能的实现(用户注册、登录、用户留言、订单购物等),后台管理系统的实现(用户的登录、注销,新闻、产品、用户的增、删、改,订单管理,留言反馈管理等);第四部分为合成测试与评估,章节项目内容为企业网站前台与后台合成测试,小组展示、小组互评;第五部分为个人体会说明,章节项目内容为书写个人体会说明(个人设计说明),针对本地区的不同企事业单位,进行企业网站的规划与建设,培养知识技能的迁移能力,进行专业能力的延伸拓展。

从中不难看出,该课程内容的设置以一个完整而具体的项目为中心,以完成项目任务为目的进行设计,各章节、各部分之间的知识技能彼此紧密联系,相互衔接,相互依赖,如果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从教师的教学设计、项目实践到学生的学习,都达不到预期效果,唯有项目教学才能与之适应,达到该课程的最佳教学效果。

三、“网站规划与建设”课程教学实践证明项目教学行之有效

(一)“网站规划与建设”采用项目教学,充分整合了教学资源

根据计算机专业方向的特长,将原有教师资源进行充分整合,合理安排到综合项目的各个章节,一方面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体现了自身教学价值,另一方面促进了教师的专业成长。在“网站规划与建设”课程教学中,根据项目内容及项目任务,确定四位教师担任该课程的教学,安排如下表所示。

“网站规划与建设”综合项目各章节项目任务及课任教师表

章节项目任务 任课教师 教学周时(十九周)

调查分析、制作网站策划书、

制定小组计划 教师A 二周

Photoshop CS3制作首页分页、

Flash CS3 教师B 三周

Dreamweaver CS3布局、组织网页 教师B 三周

JavaScript脚本特效,ASP动态网页 教师C 五周

Access数据库或SQL Server数据库 教师D 四周

个人设计说明(项目设计体会) 教师A 二周

在原来的课程安排中,各门专业课由不同的教师任教,学生上机被安排到不同的机房,实践操作没有持续性、系统性,不利于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现在,根据课程项目任务进行上机实践安排,将完成该项目的学生安排到同一机房,不仅充分利用了机房设备,并且更加有利于学校对实训场室、设施设备的管理。

(二)“网站规划与建设”项目教学的有效性

首先根据项目教学的过程,再针对本课程的具体项目,教师先根据自愿和专业特长互补原则对学生进行分组,确定成员分工,然后按如下过程进行教学的组织、教学实施及上机实践。(1)信息收集分析:收集企业信息(企业文化、产品信息),分析客户信息,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2)制订项目计划,书写网站策划书,确定网站功能模块,制作网站组织结构图。(3)实施项目:学习相关理论,制作首页及分页效果图,制作网站的前后台。(4)检查:中期结果检查,教师解答疑难,指导学生完成。(5)评价总结:小组互评,师生互评,组织书写个人小结,项目总结。(6)项目延伸:选择当地企业,为其规划设计网站,进行知识技能的拓展延伸。

经过三学年的项目教学实践,教学效果显著,不仅完成了综合项目,并应用于生活实际产生了实际效益。本学期“网站规划与建设”学生项目作品展示如下图1、图2所示。

图1.首页效果图

图2.分页效果图

各小组最终完成“网站规划与建设”项目任务,他们不仅从中学到了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应用于项目实际,更重要的是学生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培养了自己与他人团结协作的能力,掌握了自主探究的学习方法与习惯。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学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在真正意义得到提高。

经过近三年的教学实践证明,“网站规划与建设”课程内容设置符合项目教学,同时项目教学能够很好地将计算机课程教学与工作实际项目相结合,通过课程项目的完成,达到了将中职学生培养成具有一定专业职业能力的“准职业人才”的最终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吴言.项目教学法[J].

[2]王栋松.计算机课程中开展项目教学法的研究[J].

教师专项计划范文5

[关键词]计算机;卓越计划;工程师

一、引言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是国家为振兴工程教育而进行的一次重大探索,对提高工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自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开展“卓越计划”工作以来,计算机学院(下同)积极推进这项工作,2011年在全校率先实施卓越工程师企业培养,这是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的一项开创性工作。回顾计算机学院“卓越工程师计划”开展4年来走过的历程,我们经历了卓越工程师培养方案的制订及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

二、“卓越工程师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课程体系建设

每所高校都有计算机专业,培养方案是否科学,有没有竞争力,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才能得出结论。计算机应用市场的需求是多层次和多方位的,计算机学科和社会发展会提出不同类型计算机专业人才的需求,如何根据市场的需求,找到适合我们学生发展的定位,是计算机学院寻求发展的关键。卓越并不代表最高端,各层次人才培养都可以走卓越工程师的培养道路。我们只有找到既能符合市场某一层次的人才需求,同时又符合我们学生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将卓越计划与学科内涵建设相结合,才能真正把握住“卓越计划”这一历史机遇。计算机专业教育不是几门课程的简单组合,而是一个和培养目标有效实现密切相关的系统工程。不同的计算机专业,对学生的能力要求有所不同。软件工程专业,比较侧重程序设计能力、软件开发设计与维护;网络工程专业,侧重于网络软件开发设计和维护、网络工程应用和维护能力;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则更加重视影视制作和动画设计及图文信息处理能力,等等。计算机学院根据学科发展和专业发展的要求,依照能力培养的目标来设计系列课程,根据能力要求的不同,对专业结构和设置进行了调整,对课程体系和课程教学内容进行了优化和整合,明确了各课程的教学内容及课程之间的关系,使整个课程体系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学院建立日常的课程大纲、课程建设、培养方案的管理制度,安排专任教师负责定期组织讨论、修订和完善课程大纲、课程建设、培养方案。学院根据“精炼教学内容,拓宽专业基础,加强实践教学”的思路,采用“平台加柔性模块”的体系架构,以课程群和模块化的思想指导制定培养方案。第1到第5学期为校内培养阶段,将这一阶段的课程划分为三个课程群:基本理论课程群、程序设计能力课程群和学科专业能力课程群,以满足学生对不同知识能力的需求;第6学期为过渡阶段,针对不同实习企业分模块进行教学,做好校内培养到企业培养的过渡;第7到第8学期为企业培养,学生进入企业参与实际项目的开发。培养方案设计原则是以实践促进理论理解、以理论引导优化实践,以实现知识、能力和素质三者的有机结合。计算机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是使学生具有较强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工程实践能力,使他们成为专业知识扎实、动手能力突出、素质优良的卓越工程师。计算机专业的培养计划不是一成不变的。计算机教育必须与时俱进,密切关注计算机行业的技术发展,从社会需要出发,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要紧跟计算机市场发展的脉搏。在“卓越工程师计划”培养方案的制订过程中,我们把各个专业、专业的课程模块及相关课程都安排骨干教师分工负责,我们要求这些教师要经常深入企业,与企业技术骨干讨论,及时了解和把握当前本专业发展的方向和最新技术发展对教学内容的需求,结合当前计算机行业的发展及我们自己人才培养的定位,研究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同时我们经常邀请企业专家来校讲课,给学生传授最新的计算机行业知识,对在校教师进行专业知识最新发展的指导。

三、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校外实习基地”是学校与企业共同为面向21世纪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要而建立的一个工程实践训练平台,是学生进行创新实践的重要平台。“卓越工程师计划”能否成功实施,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建立一批与我们办学定位相吻合的校外实习基地。计算机学院针对各个专业及专业方向,选择适合我们学生层次及学生发展方向的、注重项目运用和开发的公司,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与塔塔(中国)公司、上海京颐公司、上海启明等企业建立合作培养关系,数字媒体和游戏软件专业与上海曼恒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对接。2012年“IT服务外包软件人才培养校外实习基地”获得上海市教委的审批立项。自2011年以来计算机学院已经与20多家计算机企业建立了合作培养计划,与我们建立合作的企业既有大公司,也有小企业,它们具有多层次、多文化的特点。不同企业对人才需求的层次、类型不同,培养人才的模式也有所不同。这种多家企业校外实习基地的构建,为我们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教学实践平台提供了条件,为从较为单一的实习目标和实习模式向适应“卓越计划”对工程技术人才多样化需求转变的多样化实习模式转变创造了条件。可以选择企业专家作为师资进行多种形式的授课,促进教学模式的改革,并在此基础上保证一定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改进的社会适应性。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突破了传统教育模式的禁锢,让学生直接进入计算机企业参与项目开发,学生在解决问题中学习知识,这极大地激发了他们自我创新的激情,提高了他们自我学习的能力。“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以“校外实习基地”为平台,建立校企师资双向人才交流机制,促进双方人才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为学校教师深入企业一线、掌握计算机开发最前沿技术、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提供支撑。计算机学院将具有工程背景和项目开发经验的教师安排到“校外实习基地”工作,与企业教师共同指导学生不同阶段的学习;企业安排高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校外实习基地和计算机学院的兼职师资。“校外实习基地”每年利用假期对在校教师进行两次不同规模的专业培训,让他们掌握最新、最前沿的计算机行业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企业的先进技术和工程案例,并将这种培训常规化、制度化。近年来,计算机学院有10多名教师参加了塔塔(上海)公司、上海京颐公司举办的J2EE、HTML5等课程培训,所有参加的教师都获得了相应课程的任职证书,提高了专业教师这方面的授课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计算机学院结合校外实习基地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组织教师申报“卓越计划”的课程建设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校企教师合作开展ORACLE数据库管理、软件项目管理与案例分析、仿真型软工实训课程研究与实践等课程建设,合作开展《“卓越工程师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与课程体系建设》等教学改革项目研究。计算机学院聘请企业富有项目开发经验的工程师进入学校授课。企业教师把理论知识在实践运用中的最新状态、最新的应用技巧传授给学生,这既有助于把空洞的理论和现实应用对接起来,拓宽计算机专业学生的视野,又对校内教师在教学方法创新、工程实践能力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四、卓越工程师的培养

为了把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贯穿于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之中,在新生入学伊始,计算机学院为每名学生都安排了一名指导教师,引导学生如何完成大学4年的学习生涯。在学生的在校学习过程中,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来安排一系列实际课题,指导他们去独立完成,提高他们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计算机专业教师坚持案例教学和项目驱动的教学,对学生采用过程化考核的方法,注重学生自我学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方面的考核,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而不是把考试作为评判学生成绩的唯一标准。卓越工程师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把学生从以书本为中心、以课堂教学为主的传统教育模式中解脱出来,开发学生的智慧和潜能,激发他们的创造欲望和创新激情,把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作为衡量人才质量的评价标准。卓越工程师计划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学生在企业培养。在企业培养的过程中,学生一方面通过参与企业项目开发,把在校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学习当今计算机领域最新的开发技术,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使自身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都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这也教会他们自主学习,自己去查阅资料,钻研问题,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习。另一方面,通过企业教师的言传身教,让学生学会做人、做事和与人相处、团结协作的工作方法。计算机学院在学校已有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卓越计划教学的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校外实习基地教学质量检查、监督管理制度。计算机学院对每个校外实习基地都安排1名教学督导进行教学情况检查指导,督导每周至少有1次去校外实习基地听企业教师授课、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的意见,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企业,及时整改企业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将企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要求反馈给学生,确保企业培养的质量。计算机学院持续关注学生在企业培养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和考核方式的改革,注重学生在企业的学习及表现,增加论文、报告、软件成果展示等环节,注重考核学生的学习成效,引导学生重视学习的过程,增强其主观能动性,提高其学习、研究和工程实践能力,构建合理的评价体系。通过学生参与的实际项目工作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工程素质、工程实践和应用创新能力进行多方位的评价。在企业培养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卓越计划实施的成败。企业培养的效果不仅要得到企业、学校的认可,更重要的是要得到学生本人的认可。只有学生在企业培养中学到了真实本领,他们才敢于面对计算机行业的职业竞争,才有能力接受社会的挑战,摆脱对学校、父母的依赖。企业培养是否真正获得成功,要看学生的就业率是否提高了,就业质量是否提高了。

五、存在问题及思考

1.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要建章立制,必须安排专任教师进行管理。除了日常管理工作外,还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尤其是涉及学生的学习和就业方面的问题,要与企业不断地磋商研究解决,处理不好的话,就可能影响进一步的深度合作。个别企业注重于使用学生而不重视培养学生,学生感到去企业培养没有学到东西,这是我们“卓越计划”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对待和处理的问题。校企合作要注重质,而不在于量,要把实现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放在第一位。“卓越计划”实施离不开合作企业的大力支持,校企合作的立足点是参与各方的利益尽可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实现学校、企业和实习学生多赢的局面。目前有很多计算机企业与高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如何把计算机企业的生产与学生培养结合起来,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的机制,构建一个能使各方利益都得到一定程度满足的合作环境,还有待校企双方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创新。另一方面,要真正做到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必须得到政府的强有力支持,政府部门要有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和配合学校开展“卓越计划”的政策措施。

2.要培养卓越的工程师,离不开一流的双师型的教师队伍。尽管这些年来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为我们的教师深入企业创造了条件,但双师型教师的数量与我们的目标还相差较远,还有相当多的年轻教师是从学校走进学校,没有项目开发的经历和企业工作的经验。此外,计算机学科的发展及应用技术的不断变化,也要求我们的专业教师要能够经常参与到企业的项目开发中去,不断地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项目开发的实践能力。这就要求学校要有更大的资金和更多的师资来支持教师进入企业。培养一支人数众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我们实施“卓越计划”的重中之重。

3.计算机学科的不断发展及其应用领域愈来愈广泛,不断有新的应用技术出现,这对计算机各个专业的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要紧跟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需要,科学地制定计算机各个专业的培养计划和课程体系。计算机教育管理者和广大教师必须站在计算机学科和计算机应用领域的最前沿,深入研究和认真思考,真正把握住计算机技术的最新发展与我们培养计划的内在联系。紧跟计算机市场的脉搏,不仅仅是普通专业教师要做到的事情,从事计算机教育的专家和管理者更应该做到,因为他们是教育培养计划的制订者和决策者。

[参考文献]

[1]蒋宗礼.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提高专业教育水平[J].中国大学教育,2012(3):8-11.

[2]俎云霄.理论教学中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J].中国大学教育,2012(3):31-32.

教师专项计划范文6

【关键词】高职教育 校内实训教学 精细化管理

《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宣言》指出,21世纪是注重质量的世纪,谁轻视质量将会为此付出代价。我国教育部文件明确提出:“人才培养的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高职院校教学工作的重点是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是高职院校的生命线。校内实训教学是人才培养全过程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对校内实训教学过程进行精细化管理是提高实践性教学质量的关键。

一、校内实训的含义

校内实训是指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在校内开展的实践性教学活动,主要包括单元实训、课程实训、综合实训和校内生产性实习,目的是培养受训者的职业基础技能、专业通用技能和岗位方向技能。

二、源头管理――严格把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确保校内实训教学内容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校内实训内容确定的主要依据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专业对应行业一线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要调研市场人才需求状况,职业岗位对人才的知识要求、技能要求和素质要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课程体系、实训内容。

教学管理部门必须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把关,审查实训内容是否能满足该专业对应职业对技能培养的需要,从而从源头上对实训教学进行精细化管理。

三、制定专业实训计划,力求教学组织与管理有序

(一)实训教学计划制定

实训教学计划由各专业教学团队制定,院(系)审查,教务处审定和管理。在培养计划中应对实训课程的设置、学时数的分配、教学进程等进行全面、系统、科学地安排,便于实训教学组织与安排。

(二)实训教学计划的管理要点

1.实训计划的编制必须要以培养学生的技能为出发点,并与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

2.定期检查与及时调整实训教学计划,通过定期检查,查找问题,反馈信息,调控实训教学质量的影响因素,以便为及时修改计划提供依据。

3.必须保持实训教学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4.制定实训项目汇编表,进行实训项目管理。实训项目汇编表包括实训项目名称、所属系和实训室、所属课程、适用专业和年级、实训学时、实训开出学期等。

四、制定实训教学标准,务求有效指导和规范管理

实训标准是以标准的形式规定实训教学目标、实训条件、实训内容与方法、实训流程、实训学时分配、实训进度、实训作业及考核、实训管理和实训效果等,并明确该实训教学在专业能力培养中的作用和地位,以此形成校内实训教学的标准体系。

(一)实训教学标准的主要内容

1.校内实训的教学条件

主要从场地设施、仪器设备、师资配置、指导能力四个方面明确硬件条件和师资力量的基本要求。实训场地要求按工作情境进行规划,实训设备的真实性、先进性对接工作岗位实际,按照生产的工序流程来布置,指导教师要求对实训内容操作熟练,并且能准确传达操作过程的相关信息。

2.校内实训的教学内容

实训教学内容主要指实训项目或工作任务,分为单元实训项目、课程实训项目、综合实训项目和校内生产性实习四个层次。实训项目必须与职业技能要求紧密结合,并且随生产工艺改进而调整更新,校内生产性实习工作任务体现真实性要求;实训项目和内容应与生产实际产品或管理流程紧密结合;与职业技能的对接度高,体现既有产品生产的功能,又有技能实训的功能。实训内容作为课程实施的载体,按照项目化或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教学要求,采用 “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方法。

3.实训教学标准的管理

(1)制定标准。提出制定标准的要求,组织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对标准进行审定,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实施。

(2)适时修订。检查实训教学标准的执行情况,反馈问题。应侧重从专业人才技能培养的角度出发,紧跟职业岗位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变化,适时调整专业实训教学标准。

五、制定课程实训计划,确保实训准备充分

(一)课程实训计划的主要内容

学期课程实训计划应明确实训项目名称、实训班级、具体实训时间、实训地点、分组、必备设备和耗材、实训指导书或实训教材等。

(二)课程实训计划的管理

学期课程实训计划由任课教师依据专业实训计划做出,教研室主任与实训中心或实训室相关人员一起会审,对不合格的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合格的计划报负责教学的系主任(或院长)审核批准实施,并由系(或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把核准的实训计划传送到教务处、任课教师、实训中心或实训室、所在班级。实训室制定本实训室的学期实训计划表,教务处以实训室为单位汇总一个学期中全校各实训室拟开出的实训项目教学计划制成实训教学授课计划表,实训教学授课计划表是实训教学检查和实训教学工作量统计的依据。

六、 创造良好的实训条件,确保实训质量

任课教师做好实训指导准备,编好实训指导书,对实训项目进行预做;参训学生做好训前预习,经指导教师抽查合格,方能动手实训;实训室做好实训场地、设备、耗材等准备工作;承担实训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要通晓该课程全部实训内容的基础理论和实训技术。

七、按照科学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实训

(一)实训操作

主讲教师讲授与实训有关的知识点、实训方法、操作规程、注意事项,指导教师示范操作,学生独立操作并记录实训数据,教师指导。实训小组长对实训成员做好课堂评价(包括实训预习情况、实训态度、听讲情况、操作规范性与熟练程度、结果准确性等),并把评价结果抄送指导老师。

(二)实训室运行记录登记

实训室做好实训登记,内容包括实训班级、实训时间、实训项目、实训任课教师、实训分组、实训缺席学生姓名、实训纪律和效果,最后由实训任课教师签名,实训室存档。

(三)实训报告和实训考核

实训报告要求规范,教师对实训报告批改评分计入实训平时成绩。课程实训结束后,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学生进行课程实训考核,随机抽取实训项目作为考核内容,项目相同的同批次考核,独自完成考试。对于单独设课的实训课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进行考核,计入学分。以理论课为主的课程实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该课程理论考试资格,允许进行一次补考。实训课成绩考核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平时考核可分为实训课堂评价和实训报告完成情况。

八、实行实训效果评价,确保实训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到位

为了培养职业岗位技能,提高教学质量,实训教学管理必须贯穿于实训教学的全过程,开展实训教学效果评价和实训教学质量过程管理与监控。

(一)实训教学效果的评价内容与方式

1.实训教学项目开出率

实训教学项目开出率是指实际开出的实训项目数与教学计划 (或实训教学标准)所规定的应开出的实训项目数之比。可通过以下方式计算,实训项目开出率=计划规定应开出的实训项目数/实际开出的实训项目数×100%。

2.学生技能抽查

课程结束,教务处组织各院(系)按照实训教学标准对学生技能水平进行抽查来评价实训教学效果,先制定课程每个实训项目的评分标准。以任课教师所任教课程的班级为单位,随机抽取30%的学生(一般10人)进行技能水平操作,从课程开出的实训项目里随机抽取2个项目作为操作内容,每个项目50分,总分100分,取两个项目的平均成绩为该生的技能抽查成绩,60分为合格,85分以上为优秀, 10人中有6人合格或优秀则该任课教师任教的该课程技能抽查合格或优秀,其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考核的主要依据。这样根据学生的技能水平来进行教学效果评价,客观而真实。

(二)实训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与监控

实训教学质量的管理与监控是实训教学管理的中心环节,应贯穿于实训教学全过程。

1.确定实训教学的质量标准:对实训教学要进行系统地全面地质量管理,首先必须制定出一套管理内容全面和量化的实训教学质量标准,根据实训教学规定的内容和管理的各个教学环节的要求,做成具体量化的指标体系,作为实训教学的质量标准。

2.过程管理与监控:实训教学质量是由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实训计划、实训教学标准、课程实训计划、实训内容、方法与手段、实训条件、实训组织、考核成绩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综合结果。所以,实训教学质量必须突出过程管理与监控。

3.实训教学档案管理与资料管理

实训教学档案必须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时监控相结合,确保资料完整、规范,便于发现问题、反馈信息、及时改进。

(1)实训教学基本文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实训计划、实训教学标准、课程实训教学计划、实训教材、实训指导书;实训项目卡片、实训项目汇编等。

(2)实训教学记录:实训教学授课计划表、实训报告样本、实训考核试卷、学生实训成绩表;实训室运行记录登记本;实训典型教案或讲义;实训教学质量检查、分析、总结材料;实训教学研究、总结、教改方案和经验总结。

(3)实训教学管理文件与规章制度:上级下达的实训教学文件;学校制定的实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实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评价材料;实训教学人员情况一览表。

(4)其他资料:实训设备、材料经费投资分配情况统计表,实训设备、材料领用出库验收单,实训材料消耗统计表,仪器设备、材料损坏、丢失、赔偿报表,新开实训项目申请、验收材料,实训项目仪器设备配套情况报表,实训方法、实训手段、实训技术改进意见、实施情况及成效。

九、 按照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进行过程总结并持续改进

PDCA循环指的是P(Plan)―计划、D(Do)―执行、C(Check)―检查、A(Action)―行动(或处理)四个阶段。

(一)计划阶段

该阶段主要通过分析研究,确定实训教学质量的管理目标和质量控制标准,制定质量保证的计划和方案。计划阶段可分为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步,调查分析质量现状;第二步,找出实训教学存在的质量问题;第三步,分析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第四步,确定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针对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制定改进计划和措施。

(二)执行阶段

该阶段是根据制定的实训教学质量管理目标和措施,由相关部门组织实训质量保证计划的实施。

(三)检查阶段

该阶段是对照实训质量保证计划要求,检查执行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计划实施中出现问题的根源。

(四)处理阶段

该阶段即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和规范管理制度,肯定和巩固成绩,提出整改措施,并在下次检查时重点考察整改是否到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