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管理总结范例6篇

税务管理总结

税务管理总结范文1

一、*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开源、挖潜、清欠”三措并举,组织收入实现新突破

*年,我们克服大化TDI爆炸停产等诸多减收因素,共组织税收收入25939万元,同比增收5342万元,提前60天超额完成了市局核分的收入任务指标,为全县财政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还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2288万元,残保金92.1万元,工会经费100万元,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的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措施是:

围绕组织收入坚持早抓、抓紧,实抓、抓细。一是向明责加压要收入。坚持月分析、季调度、年考核,全年多次召开税收形势分析会,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及收入变化情况,及时搞好收入调度,及时把握收入进度,实现均衡入库。坚持做到层层落实责任。逐级分解收入责任,逐层落实收入任务,逐期明确收入目标,严格督查考核,保证了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是向清缴陈欠要收入。搞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共汇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362户,调整补税1700万元;个人所得税纳税人64户,调整补税8万元。特别是对*大化TDI、远东印制电路板公司、*电力局等重点税源企业抽调业务骨干实施了“会诊”管理,帮其做好纳税调整。4月份仅大化TDI一家公司就补缴*年企业所得税1119万元。大力清缴陈欠。落实《*市石油开采企业资源税管理办法》,对大港油田资源税进行欠税清理,共计清缴历年陈欠948万元,目前已全部清缴入库。

三是依托纳税评估要收入。本着“评估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通过建立行业数学模型完成了对铸造和药包材两个支柱行业和部分重点企业的纳税评估。全年共评估纳税人86户,补缴税款120万元。组织了对5名韩资企业老板的纳税约谈,约谈补缴个人所得税89万元。省局领导杨云和对我局的做法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地税部门借鉴学习,《河北工人报-地税周刊》头版头条对此进行了报道。

四是向税源监控要收入。对年纳税2万元以上的219户重点纳税人全部纳入县局监控范围,监控税款17600万元,占收入总量的80%。全年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103人,申报人数位居全市第六;申报补缴个人所得税98685元,申报金额位居全市第五。

五是向依法治税要收入。抓好税务执法检查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审结*信昌化工有限公司等重大案件3件,涉税及滞罚金额110万元。加强税务稽查。共检查纳税人129户,查补税款397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偷逃抗骗税行为,维护了国家利益,促进了收入增长。

(二)“征收、管理、稽查”三环相扣,税收管理实现新突破

理顺工作职责,优化征管流程,建立相互联系制约的征管机制,进一步增强了征收、管理、稽查工作合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程度大大提高。

一是狠抓新《规程》的运行。自3月份新《规程》实施以来,我们首先狠抓了全员的学习培训。对照业务岗位,结合变化环节,实施以岗代训、以工促学;并针对变动的业务流程,分别组织了新定额管理软件操作及法规审理、发票管理等业务培训,提升了各岗位人员的业务技能。加强督导考核。结合税收执法检查,对新规程落实结果进行专项考核,检查新业务流程的运行和表证单书的启用情况,做到了新旧规程的衔接顺畅。

二是深化税收管理员制度。我们推行了“多联式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对税收管理员的税源监控、案头分析、纳税辅导、巡查寻访、纳税评估等各项日常管理性事务进行规范。今年以来,通过多联式工作日志,对全县48名税收管理员进行了考核,全体税收管理员共辅导16次,上门辅导378户次,巡查寻访365个街村,清理漏征漏管208户,实现了对税收管理员管理行为真实性和管理质量的有效监督,实现了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绩效可考核的全程管理目标,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三是细化户籍管理。认真开展了国地税信息比对工作。按照市局下传的国税系统登记信息和增值税、消费税信息,认真进行核实比对。两次登记信息比对,共查出漏征漏管303户,补办漏管户税务登记189户,查出城建税与两税差异户565户,补缴城建税36.6万元。开展了非正常户清查工作。清理走逃非正常纳税人5户,清缴走逃税款1.3万元。坚持“守土有责”原则,做好企业所得税户籍管理。与国税局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按月组织由主管局长、税政、征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信息交流会议,互相通报登记信息,并就当期管辖权属有争议的纳税人进行认定。*年共召开联席会议9次,对62户有争议的纳税人进行了认定,认定地税管辖企业45户,国税管辖企业17户,防止了地方既得利益的流失。省、市局分别以简报形式对我局的做法给予肯定。

四是优化税源管理。积极探索运行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目标引导式”税源管理机制,实现了各部门之间信息的互动共享,促进了全局税源管理质量和收入预测准确率的提升。*年我局税收收入的平均预测准确率为99.1%,始终位居全市前列;稽查选案准确率也由去年的75%上升到88%,相关的稽查信息也为管理部门纳税评估的预警值设定提供了参考依据。

五是创新稽查模式。施行了“检查一户企业,指导一个行业,评价一名税收管理员”的“1+1+1”税务稽查模式,以检查结果评价税收管理员管户质量的做法,促进了税收管理员管户管事质量的提高。

六是认真开展税收分析。*年我县宏观税负为1.43%,低于全市0.69个百分点。其中,既有大化TDI等重点企业亏损、个别企业征管不到位的原因,也不排除政府为求政绩虚报产值造成的影响。*年我们通过开展建筑业、线路板行业税负分析,加大对低税负企业的评估检查,督促企业加强成本核算,行业税负明显提高,建筑业平均税负由*年的3.05%提高到3.52%,线路板行业平均税负由3.84%提高到5.7%。全县宏观税负达到2.62%,较去年提高1.23个百分点,由*年的全市排名第12位提升到第6位。

(三)“和谐、文明、高效”三轮驱动,纳税服务实现新突破

一是服务经济建设。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民营、循环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参与财源建设,出谋划策,探索实行了大项目前期税收评估,为招商引资提供参考。积极帮扶企业脱离困境。对大化TDI爆炸事故及时组织损失认定,为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627万元,受到了企业及县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二是服务纳税人。积极推行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审批网上申报资格681户,签订三方电子缴税协议558份,548户纳税人成功实现了网上报税,275户纳税人实时划款成功,1户纳税人网上银行划款试点成功。并在个体户和农村小额纳税人中推行了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申报方式,双定户委托银行代缴面达92%。

三是服务和谐社会。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主辅分离、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砂轮网片厂等5户企业及42名下岗职工减免税款77.3万元。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3月份,组织了全县青年企业家税法讲坛;4月份,配合税收宣传月主题系列活动,在县电视台举办了税法知识竞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应。积极投身各项公益事业,社会公信度不断增强。捐资仵龙堂乡东圈子村净水设备款1万元,结束了该村长期饮用不洁净坑水的历史;捐助兴济镇后罗屯村党支部“两室”建设砖瓦、铝合金门窗、砂石料等物资近3万元,并为该村确有生活困难的5户村民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帮扶官厅乡“计生三结合”贫困户6户资金1200元;为受灾枣农捐款4700余元;为高川乡蒲洼村捐赠办公桌椅36套、沙发4套、健身器材2套,改善了该村小学的办学条件;向两名患有重大疾病的税务干部资助爱心救助基金2000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四)“培训、监督、激励”三位一体,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是大力实施人才兴税工程。通过税收管理员经验交流、纳税评估案例分析、定期组织业务考试等形式,加强对一线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学习,促进了全员管理能力和岗位技能的提升。

二是积极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编印创刊了《*地税文化园地》季刊,潜移默化的起到了以文育人、以文化人的导向作用,激发了全员的工作激情。编印了《*地税廉政文化手册》,在局机关开办了廉政文化长廊、笑脸墙等专题系列活动,积淀了文化底蕴,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

三是精心实施“育心、暖心、聚心”工程。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省、市局分别以简报的形式对我局的做法给予了肯定,《*日报》也在2版头条进行了专题报道。

四是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我局将作为全市5个先进单位之一,在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上做了光盘介绍和典型发言。

税务管理总结范文2

一、数据应用工作和成效

(一)对照市局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数据平台建设、应用规范”绩效指标考评细则要求,2019年,我局通过智能化风险管理系统承接市局风险应对任务XX户次(不含总局千户集团分析应对任务),完成税收风险应对XX户次,命中率、完成率均100%。

(二)是结合风险管理系统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与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比对、企业所得税连续三年亏损、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比对等多个风险模型进行扫描,重点分析增值税在原国税管辖、企业所得税在原地税管辖的纳税人,识别出XX余户风险户,下发至税务所应对,一共补缴税款和滞纳金XX万元。

(三)主动作为,强化沟通,提高了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时效性,确保了第三方涉税数据的质量,加强对所采集数据的分析运用,通过涉税数据与金三大数据平台信息查询相结合,进行比对分析,对XX个企业进行纳税辅导和税款追缴。截止9月底,共采集数据XX余条,追缴查补税款入库XXXX万元。

二、平台建设工作方面

(一)认真做好日常数据清理工作,围绕数据质量指标“值域一致性、格式一致性、记录完整性、逻辑一致性、数据唯一性、逻辑唯一性”等6方面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数据清理工作,确保征管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和逻辑性。

(二)按照市局网信办的要求,组织税收大数据平台的试点和推广上线工作,按不同工作需求分类组织了全局人员的操作培训,帮助全局干部迅速适应和熟练使用税收大数据平台。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有效人力资源紧缺

“专业化+团队化+风险管理”等相关工作综合性很强,要既懂税收、财务、计算机、外语、业务知识,又懂风险分析、数据整合、综合应对的复合型人才,但就目前我局的情况来看,不要说复合型人才,就单项人才都很少。而这仅有的有效人力,基本都是单位骨干、中层和框架,承担着超量工作任务,加上近年待遇、政策的变动和“多做多错,干少干多一样”不良思潮的涌动,难以再加码加重。

四、2020年工作计划及改进方向

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提升应对质效,促进全局税收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一)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在认真研究市局操作指引的基础上,广泛吸收各区县风控部门先进经验和方法,并积极向市局风控中心献言献策,力促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税收风险管理机制,从应对方法、程序、文书等方面对风险任务做出规范,提升应对质量,减少执法风险。

(二)优化第三方数据采集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力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努力探索基于互联网等网络平台采集涉税数据,促进第三方数据采集目录和相关标准的修订和完善,积极获取“为我所用”的第三方数据,为风险管理建立“能用、有用、好用”的大数据库。

税务管理总结范文3

20xx年上半年,在市局财务科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财务工作人员,紧紧围绕省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科学的税收发展观,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财务管理原则,依照“实事求是、规范核算、数据准确、报送及时”的工作要求,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加强税务财务管理工作,提供税务征收后勤保障,较好地完成市局和县局交办的各项财务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现将半年来的财务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预算管理,建立财务收支预算管理机制。

1、严格财务收支预算管理。遵照中央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我局机关只设立了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基层农村分局则设立了税务经费备用金账户。本单位所有资金、各项收支均归口到县局计征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不存在“小金库”。

2、严格执行财务收支预算。半年来,我股严格执行了县局年度经费收支“二上二下”预算方案,各项支出预算运行良好。

3、严格执行预算方案。半年来,我股严格执行经局党组会议审查批准的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各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良好。

二、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完善我局财务管理各项制度,明确了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勤俭节约,有效地杜绝了税务经费开支的随意性和铺张浪费。

2、以县局为财务会计核算单位,所属基层分局为报帐制单位,其发生的各项收入(含乡镇拨入征管经费、房租收入等)和所有支出的原始凭证一律上交县局统一核算并归档。

3、规范经费开支审批手续和收支凭证。对不符合开支规定,如未经领导审批签字或没有经手人签字、验收等不合手续的经费单据,一律不予报销。从而保证了税收征管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及时准确地编报各种财务报表。

三、健全固定资产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为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我局健全和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核算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主要职责,做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共同管理。对固定资产的毁损、报废等处置严格按照审批权限上报有权审批机关审批。及时核算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做到帐簿相符、帐实相符、帐卡相符。

四、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完成20xx年度国税系统财务结算、基建和政府采购等年报的编制上报工作。

2、加强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编报了我局20xx年政府采购工作实施计划。

3、对我局离退休人员发生的06—08年经费情况进行测算,上报有关材料。

4、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治理“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按时上报材料。

5、 组织各分局、税源科、办税大厅清理虚假多缴税金,并按时上报情况汇报。

6、对税务制服的质量和配发情况进行调查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7、做好20xx年度财务资料的归档工作。

8、上报我局20xx年银行帐户年检资料。

税务管理总结范文4

按照工作岗位的不同,本人的工作经历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务快报编制工作

自2012年8月-2016年3月负责财务快报工作。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在月初较短时间内(每月5日前)完成财务报表的编制、上报等内容。为能在较短时间内向公司领导和上级单位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财务数据,本人每月坚持打好提前量,提前做好大量的准备工作,认真梳理各项经济业务,审核各项账务处理,以保证快报按时按质完成。在近四年的44期财务快报编制工作中,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本人均能按时按质完成快报编制工作,并连续四年得到集团快报工作先进的通报。该项工作为公司领导管控经营风险、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财务决算工作

自2013年-2016年负责填报公司本部财务决算报表工作。财务决算是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综合反映,涉及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由于该项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过程复杂,在集团下发了决算编制通知后,本人及时解读最新的编制要求,提前做好财务基础的准备工作,并积极与业务部门及各下属单位沟通协调,以确保各项财务与非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口径衔接一致。

三、会计主管工作

自2016年3月-2018年3月负责会计主管工作。具体负责工作如下:

(一)认真做好日常的财务基础工作

本人主要负责复核日常会计凭证、付款合同通知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财务收据和发票的开具、以及每周对货币资金、增值税普票、增值税专票的盘点等相关工作。

(二)修订完善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本人于2017年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具体修订完善了《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税务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及内部稽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制度。

四、税务管理工作

自2016年-2018年负责税务管理工作。工作中本人认真学习和研究税收政策法规,加强与税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和协调,通过合理安排为公司增加效益。

(一)顺利完成“营改增”工作,并进行分享

2016年5月1日,全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工作。营改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初期政策不明确,为贯彻落实好该项政策的实施,本人多次组织公司本部及其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参加相关中介机构、税局组织的营改增培训工作。同时,与税局工作人员多次探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至2016年8月1日,顺利完成营改增过渡期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于2016年12月制订并印发了《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为后期实施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根据公司领导安排,本人于2017年9月从实际工作出发,结合增值税介绍、营改增实施情况、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增值税纳税申报、营改增面临的问题等五个方面对营改增工作向公司本部及参控股公司的所有财务人员进行了经验分享,并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二)吸收合并工作

2016年5月公司启动吸收合并工作,本人作为财税组的成员参与了启动准备、组织实施、清算申报等阶段的实施工作。其中:(1)启动阶段中,本人参与制订了佛开吸收合并重组方案,并分别从吸收合并的必要性、可行性、税务效应等方面进行专项分析,为公司领导提供了可行的决策建议。(2)实施阶段中,本人共组织开展了8次财税组工作会议,完成了18篇财税组工作简报,指导并完成佛开子分公司财务NC账套迁移等工作。(3)清算申报阶段中,本人配合佛开公司办理土地、房产产权权属变更至粤高速名下及其他相关税务工作,并最终完成股权处置损失报告等。

(三)税务的其他工作

1、圆满完成公司2015、2016年汇算清缴工作。将汇算清缴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准确的进行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2、每月及时完成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申报、缴纳等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的公告,组织完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新政培训工作。

3、在负责税务管理期间,每月按时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立增值税申报备查簿;每季度按时办理(董事、监事、劳务专家人员)发票开具等工作。

五、预算管理工作

(一)开展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工作

1、组织召开全面预算工作会议

根据省国资委及集团要求,本人负责组织召开了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会议,并对各部门预算管理员、各直属单位的预算编制人员进行了预算报表填报的相关培训工作。

2、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根据预算编制时间安排,及时收集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预算材料,按时完成公司本部、广珠交通、公司合并预算报表编制工作。预算编制期间,通过OA系统将各直属单位的预算分发给各部门审核,并汇总审核意见后进行反馈。

3、根据集团要求,按时上报预算假设、预算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预算材料。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为强化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推进预算执行工作,根据集团及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要求,本人及时将年度预算分解给各直属单位及本部各业务部门。同时,负责完成季度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及分析报告,及时将预算执行分析报告上报至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阅。

(三)盈利预测工作

税务管理总结范文5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工作由各级税务机关国际(涉外)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或组织实施。

第三条对于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总机构或负责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营业机构(以下简称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前期的纳税评估初评和疑点的提供,与所属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以下简称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联络和承办协调会以及资料和数据的汇总工作。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统一步骤和时间安排开展工作。

第四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国税局、地税局应成立联合税务审计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联合税务审计工作的开展。国税局、地税局在开展联合税务审计时,应在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加强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审计对象的选择与确定

第五条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由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从各地上报的跨省经营的涉外企业中确定。

(二)跨市(含州、盟,下同)和县(含县级市、区和旗,下同)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分别由省级和市级税务局根据所辖涉外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

第六条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对涉外企业所得税和其主体业务适用的流转税均由同一税务局主管的涉外企业,由该主管税务局提出备选纳税人名单,与其他适用税种的主管税务机关共同研究确定审计对象。

(二)对涉外企业所得税和其主体业务适用的流转税由国税局、地税局分别主管的涉外企业,由主管国税局和地税局分别提出备选纳税人名单,双方共同研究确定审计对象。

(三)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的确定,应报经联合税务审计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章案头准备

第七条跨省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确定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案头准备:

(一)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一个月内组织完成以下工作:对汇缴机构的纳税评估初评;《规程》所规定的纳税人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审计项目分析与评价、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分析与评价;起草被审计纳税人基本情况的报告并上报总局,报告应包括纳税人投资和生产经营情况、纳税和享受税收优惠情况、案头准备情况、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联合税务审计要点提示等内容。

(二)总局在接到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下文部署联合税务审计的具体工作和进度安排。

(三)各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在收到总局文件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完成对营业机构的案头准备和相关报告工作。

在案头准备阶段,应注意结合联合税务审计要点提示,按照《规程》要求采用分析性复核、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等方法,提高案头分析的质量。

案头准备阶段结束后,应分别向总局和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报送案头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核算方式、经营范围等)、财务管理及内控水平分析(包括收支内控、发票管理、资金运转和流向等)、税务登记和纳税情况、审计所属期经营状况、案头分析情况(主要为财务报表重要指标分析)、案头分析发现的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以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四)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收到各地案头分析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汇总完毕案头分析情况,拟定重点审计项目,并向总局报告。

(五)总局通过下文或召开工作协调会等形式,确定重点审计项目,部署现场实施阶段的工作。

(六)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接到总局现场实施阶段的部署后,应根据确定的重点审计项目,组织编制审计计划。

(七)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向汇缴机构发出《税务审计通知书》,并抄送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审计通知书》中,应注明委托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期进行税务审计事项。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授权分别向营业机构下发《税务审计通知书》。

第八条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确定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案头准备:

(一)国税局、地税局应根据需要收集资料,做到信息共享,并充分使用现有的税收征管信息资料。需要纳税人额外提供资料的,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商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纳税人,不得重复收集资料。

(二)国税局、地税局应根据职责范围合理分工,按照《规程》要求采用分析性复核、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等方法,寻找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

(三)国税局、地税局根据各自情况编制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调查问卷,经双方汇总整理后,共同向纳税人发放和回收。根据回收的调查问卷,由国、地税双方共同对纳税人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四)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研究确定重点审计项目,并按照《规程》的要求制定统一的审计计划,保证现场实施阶段的进度协调一致。

(五)国税局、地税局应分别填制《税务审计通知书》,同时送达纳税人。

第四章现场实施

第九条对于跨省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现场实施:

(一)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规程》的要求,分别完成对所属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遵行性测试、确定性审计等程序。

(二)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税务审计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层报总局,并抄送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三)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审计报告》进行汇总,确定需进一步审计的问题,形成总的《税务审计报告》,并结合审计终结的需要编制《联合税务审计汇总表》(见附件),一并层报总局。

(四)总局根据现场审计结果,通过下文或召开工作协调会等形式,确定税务审计结论,部署审计终结阶段的工作。

第十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现场实施:

(一)国、地税双方应共同派员调取或现场查阅纳税人账簿资料。

(二)在确定性审计中,国、地税双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完成共同需要的审计项目工作底稿。所形成的工作底稿应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传递给另一方。

(三)现场实施阶段结束后,国、地税双方应及时汇总情况、交换意见、核实结果,确保相关数据口径一致,问题定性公正、准确。双方按分工对所辖税种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规程》要求编制《审计汇总表》,并形成《税务审计报告》。

第五章审计终结

第十一条对于跨省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计终结:

(一)对于现场实施阶段遗漏或需进一步确认的问题,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进一步核实。

(二)根据总局部署,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就发现的问题形成《初审意见通知书》,送交各营业机构确认。

(三)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将《税务审计报告》、纳税人确认的《初审意见通知书》和已填制好的《联合税务审计汇总表》及相关工作底稿报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汇总。

(四)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汇总各地《初审意见通知书》和整理相应工作底稿的基础上,编制总体的《初审意见通知书》,送交汇缴机构确认。

(五)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总体的《初审意见通知书》和汇缴机构回复意见,研究下发《税务处理决定书》,同时抄送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按入库级次办理税款退补、滞纳金和罚款入库事宜。

(六)审计终结阶段结束后,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总局上报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汇缴机构和各营业机构案头准备情况、现场实施情况、审计结论和处理结果以及对此次联合税务审计的体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

第十二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计终结:

(一)国税局、地税局应分别制作《初审意见通知书》,并共同派员送达纳税人确认。

(二)根据《初审意见通知书》和纳税人回复意见,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研究,分别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同时送达纳税人,并按入库级次办理税款退补、滞纳金和罚款入库事宜。

(三)审计终结阶段结束后,国税局、地税局应在年度终了后15个工作日内联合向总局上报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案头准备情况、现场实施情况、审计结论和处理结果以及对此次联合税务审计的体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

第六章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联合税务审计中发现纳税人有避税嫌疑的,应在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将相关案头分析疑点、税务审计相关案卷副本移交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实施反避税调查。必要时,联合税务审计和反避税调查可结合进行。

第十四条联合税务审计中发现纳税人有重大偷、逃、骗税嫌疑的,应在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案头分析疑点、税务审计相关案卷副本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国、地税双方应按照《规程》要求按户归档,并加强跟踪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跨市、县的联合税务审计,由省级局或市级局主办,比照跨省联合税务审计的有关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根据需要,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和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可合并进行。

税务管理总结范文6

论文摘要:税收管理员制度施行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得以强化,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工作,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然而,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分类不够细化、管理幅度过大、缺乏奖优惩劣机制等问题。本文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执行的实证分析,就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和手段做了一些有益的思考。

税收管理员是指税务机关从事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税收行政执法人员。为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自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起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得到了强化,“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由于经营形式的多元化、税源管理日趋复杂,以及受传统管理理念、税收管理员素质、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地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笔者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2008年度税收征管审计调查的有关情况,就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想法。

一、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为繁杂

在基层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了户籍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纳税评估、税法宣传、发票管理、金税专票协查、税控装置管理、信息采集等内容,几乎覆盖了除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罚、减免税和税务稽查以外的面向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增加,使税收管理员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造成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影响了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吉林省国税局为例,该局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但由于工作绩效考核尚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基层税务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转变。

(二)结合税源特点实施分类管理不够深入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基层税务部门的分类管理不够细化,没有很好地结合辖区纳税户生产经营规模、性质、行业、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以及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部分税收管理员的经验特长、专业特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对那些经营规模较大、会计核算复杂、利润形成隐蔽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专业化、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做得还不到位。

(三)管理幅度过大,征税成本过高

目前,在税源管理一线执法的税务人员较少,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必然导致管理幅度过大。如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的总纳税人有2800多户,但税收管理员仅30多人,平均每人分管近100户,若要管好,难度显而易见。从征税成本看,目前,我国的征税成本几乎是美国的l0倍。要实现精细化管理,则需要增加税收管理员的数量,从而增加管理成本,而这显然与国家实现征管目标的前提相悖。

(四)保姆式管理并未废除,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税收管理员担负着对纳税企业进行日常的纳税管理、催报催缴、纳税辅导等多项职责,并且还要对所管理的事及管户负全责。一方面,这种管理方式与专管员制度下的保姆式管理没有大的差别;另一方面,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没有设立相应的奖优惩劣机制,使税收管理员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五)税收管理员与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风险加大

税收管理员每完成一项工作都要给相关职能部门和纳税人出具税务文书。这种税务文书导致税收管理员要承担纳税人管理方面的责任。假如纳税人在其财务、纳税等方面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那么税收管理员出具的文书则存在不真实等问题,税收管理员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税务机关也可能会有连带责任。仔细分析,问题的症结在于税收管理员制度还是建立在对企业直接“管”的基础上。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的概念

税收管理员应扩大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外延方面不仅仅基层税务部门的税务人员是管理工作员,每一层级的税务人员都是税收管理员;内涵方面不仅是管理,而应该是管理与服务并重,这里的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而是要让纳税人遵从税收法规的服务。按照税收风险理念,作为一名税务人员,每个人都有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的职责,真正形成税收管理团队去应对纳税人群体;让一些管理能力强的税务人员去处理复杂税收事项,将无差别的对纳税人平均管理转变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特定的纳税人管理。

(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

明确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在全员管理的框架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依托税收基层管理平台实行层级和岗位之间的考核评价体系、管事和管户相结合的执法与服务并行,形成“全员管理、专业评估、重点稽查”的税收风险管理团队。税收管理员从层级上应分为总局、省、市、县、基层五级;从每个层级的岗位分工上应细化为:风险采集、纳税服务、税源调查、综合管理、稽查监督等岗位。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种日常管理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分户管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全程管户和环节管事相结合的系统管理模式。也就是要推行适度的专业化管理,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事项,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政策执行情况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收风险识别以及一些重点涉税事项的调查等交由专职管事人员负责。同时,专职管事人员要将在分析、评估、重点涉税事项调查中获取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税收管理员,由税收管理员进行跟踪监控;税收管理员也要结合日常管理,将发现的疑点及时交给专职管事人员作为分析的依据。

(三)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原则

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和完善工作,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专业、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收管理权分成若干个环节,分解到不同的岗位,通过流程控制,建立起各个征管业务岗位之间相互衔接和相互监督的征管工作机制,其核心为权力的分解、过程的控制和岗位的制约。分解权力并不等同于弱化责任,要坚持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管户和管事的责任,明晰哪些事情是以管户的形式出现的,哪些是以管事的形式出现的,通过强化责任,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税源管理能力、遵从服务能力的提高。

由于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人数众多,并且有相关的管户责任,必然会带来“管户责任”的执法风险。而一些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在监督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也以此为依据,追究税收管理员的行政执法责任,这在基层实际工作过程中也屡次出现。因此,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要坚持规避风险的原则,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减少不必要的签字等执法风险的事项,同时在管户上采取集体履职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等方式,弱化个人管户的概念,在管事上采取交叉执法等方式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手段

(一)合理划分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合理划分管户制税收管理员与管事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管户税收管理员是指以特定纳税人为管理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日常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管事税收管理员是指以不特定纳税人的重点事项和一次性(或偶发性)重要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具体可以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1.按事项分类。管户制,指税收管理员以划定的特定纳税户为管辖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为主要职责。管事制,指税收管理员不以特定的纳税户为具体管辖对象,而是以不特定纳税人的特定涉税事项作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主要职责。管事与管户结合制,指纳税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中的日常涉税事项由管户的税收管理员承担,纳税人的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专业涉税事项由管事的税收管理员承担。

2.按级别分类。国家税务总局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特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省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省级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市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市区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县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全县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基层税收管理员负责规定区域内的税源监控及一般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

3.按岗位分类。风险采集岗,负责日常管理和接收的各种信息,在发现纳税人有涉及税收风险的可能而计算机又不能自动提取该风险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手工录入异常信息的内容并提交给纳税人所在税务机关综合管理岗审核。风险采集为全员采集,对一些特殊任务的风险采集由特定人员采集。纳税服务岗,负责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解读及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外,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理、传递与反馈。税源调查岗,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的核实、优惠、认定信息的核查、一般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税收政策和宣传解读。综合管理岗,负责特定纳税人、特定事项的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监控和缩小纳税人纳税遵从偏离度。稽查监督岗,负责追补没有遵从税收法规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提出税收管理建议,并对上一环节的税收管理人员从管理能力、廉洁自律方面实施监督。

(二)合理优化税收管理员人力资源配备

税收管理员可按“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类型配置,也可按行业、产业类型、规模配置,还可聘请“院校管理学者、行业管理大师、标准认证专家”或其他有效方式成立管理员专业管理团队。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结构应为:行政机关20%左右,税收服务厅15%左右,税收管理员65%左右,其中,调查核查人员为30%,纳税评估人员为20%,税收稽查人员为15%。

(三)逐步建立以流程管理制度为主线的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