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范例6篇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科技计划及管理不断调整和完善,基本适应了各个阶段科技发展的要求,反映了不同时期发展和改革的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自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确定,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对国家科技计划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还存在着重复分散、效率不高等一些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必须对科技计划管理进行进一步的改革,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纲要》精神,以促进自主创新为核心,以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宗旨,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为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强化制度建设,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发展要求的“权责明确、定位清晰、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推进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公正、公开、规范和高效。

二、基本原则

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要围绕促进自主创新的主题,既要充分吸收和继承现有计划管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更要与时俱进,坚定改革,大胆创新;既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解决当前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求真务实,提出切实有效的改革新思路、新举措,力争取得突破,又要加强总体设计,综合集成配套改革措施,积极有序推进。重点要突出以下几项原则:

1、体现国家目标。围绕党的*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纲要》为指导,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提出的重大需求,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问题、提升产业竞争力、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等为重点,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2、促进自主创新。把促进自主创新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遵循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律,实行分类管理,建立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模式。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类科技计划要鼓励自由探索,突出原始创新,提高科技的持续创新能力;应用开发及产业化类科技计划要面向市场,突出集成创新,以企业为实施主体,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需求问题,提高科技的支撑能力。

3、加强统筹协调。围绕国家整体的创新目标,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考虑政府和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统筹科技发展与改革,统筹项目、人才和基地建设,统筹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产业化安排,统筹集成各方面的科技资源,充分利用国外的科技资源,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学利用。

4、明确权责划分。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要进一步明确计划、项目决策、管理、实施、咨询、服务等各类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强化责任制,加强监督,逐步建立咨询、决策、实施、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

5、完善管理制度。围绕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管理新机制,制定明确的管理流程和办法,规范科技计划管理运行的秩序,强化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推进依法行政和计划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科技计划管理的公正和公开。

6、提高管理效率。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要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费使用效益为目标,进一步简化程序,建立科学的评估监督机制和绩效考评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共享机制,保证国家科技计划各项目标的实现。

三、改革措施

为切实保证“*”国家科技计划的有效实施,计划管理改革要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并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构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

1.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对创新活动的导向作用。科技计划是政府组织科技创新活动的基本形式,主要包括国家科技计划、部门(行业)科技计划和地方科技计划等。作为科技计划的主体,国家科技计划要围绕促进自主创新,落实《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对现有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进行必要的改革和调整后,“*”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主要由基本计划和重大专项构成:基本计划是国家财政稳定持续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基本形式,包括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等;重大专项是体现国家战略目标,由政府支持并组织实施的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或重大工程建设,通过重大专项的实施,在若干重点领域集中突破,实现科技创新的局部跨越式发展。

2.明确国家科技计划的定位。围绕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各国家科技计划要进一步明确定位和支持重点。基础研究计划要突出原始创新,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973计划构成,主要定位分别为自由探索性基础研究和国家目标导向的战略性基础研究;科技攻关计划要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支撑作用,加强集成创新,突出公益技术研究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计划)以发展高技术、实现产业化为目标,进一步强调自主创新,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和前沿性,重点加强前沿技术研究开发;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要突出资源共享,以研究实验基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等建设为主要内容,为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供支撑;政策引导类计划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措施,重点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化、面向农业、农村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国际科技合作等的引导和支持。重大专项按照国家发展的战略需求,明确实施的目标,根据需要和条件,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3.把加强自主创新作为优化国家科技计划经费配置的战略重点。根据公共财政要求和创新活动的特点,调整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的配置和结构,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国家财政科技投入重点加大对基础研究、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的稳定支持,加大对科研基地、条件平台和科技队伍建设的支持。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重大专项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政府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引导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其他力量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形成全社会投入自主创新的良好局面。

4.加强科技计划的协调衔接。围绕国家的整体创新目标,加强国家科技计划之间、国家科技计划与部门、地方科技计划之间的协调衔接和集成,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制度性的沟通协调机制,适时就国家、部门和地方的各类科技计划当年进展及下一年度安排等情况进行沟通协调,形成科技计划的年度报告制度,以加强集成,避免重复交叉。

(二)进一步推进部门(行业)和地方的自主创新工作

5.发挥部门(行业)在促进自主创新中的作用。国家科技计划目标的确立及重大项目的确定,要充分听取部门(行业)的意见。把征集部门(行业)等科技需求和重大项目建议,作为科技计划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措施。有效集成部门(行业)的资源,加大对行业共性技术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部门(行业)在攻关计划项目和*计划重大项目中的组织实施作用。加强部门(行业)的监督作用,推进国家科技计划的有效实施。在有关国家科技计划中设立行业引导项目,由部门(行业)负责管理和实施,重点支持行业科技发展中的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技术储备、应急反应和基础性工作等,提高行业科技发展的持续创新能力。

6.提高地方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地方科技工作的指导,强化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其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共建实验研究基地,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大对区域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统筹区域科技协调发展,在有关国家科技计划中设立区域引导项目,主要由地方负责管理和实施,提高区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有效集成中央和地方的科技资源,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支持力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强对县(市)科技信息平台等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县(市)科技服务和支撑能力。

(三)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

7.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建立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机制,充分听取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反映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应用及产业化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要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项目的评审要更多地吸纳企业同行专家参与。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支持,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于重大专项和基本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重大项目,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集团、企业联盟牵头承担,或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项目实施新机制。

8.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的技术创新基地建设。加大对大型骨干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建设的支持,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建立国家工程中心、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等,建设一批企业的研发中心,打造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平台。加大现有研究开发基地与企业的结合,建立面向企业开放和共享的有效机制,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9.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平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整合科技资源,进行技术合作开发,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国家政策引导类计划要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孵化器等中介机构的建设,建设一批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服务平台,形成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和创新的新机制和环境。

(四)促进科技自身的持续创新能力建设

10.加强对项目、人才、基地的统筹安排。国家科技计划从以支持项目为主,逐步转向统筹安排项目、人才、基地,实现从技术突破的单一目标向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高的综合目标转变,把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作为项目论证和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发展与改革的结合,优先支持改革取得实质成效的科研院所和企业,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国家科研基地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加强项目实施与能力建设的有机衔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的实施,造就一支创新队伍,建设一批创新基地,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11.加大对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在有关国家科技计划中设立人才专项资金,支持青年创新人才、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优秀创新团队以及“小人物、小团队”的成长。鼓励科学家的自由探索,高度关注具有创新性的“非共识项目”并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人员费用支出比例,鼓励科技人才的流动与交流。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鼓励和支持青年人才、海外留学人才等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12.加强和统筹创新基地的建设。制定国家创新基地的发展规划,加大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创新基地建设的统筹和支持力度,合理布局创新基地建设。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把创新基地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支持。改革国家创新基地的管理运行模式,对创新基地实行分类支持和管理,对基础研究类和社会公益类基地实行稳定支持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化、产业化性质的基地,实行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和共建的方式;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及其他综合性基地通过竞争择优、后补助或项目倾斜等多种方式支持。鼓励共建创新基地或联盟,制定公共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标准与规范,促进资源共享。

(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13.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开展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态势分析,建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专利查新制度,并把它作为立项的重要依据。突出自主创新,把创造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作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重要目标。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形成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可用于支持重大成果国内外发明专利的申请和保护。

14.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鉴定与管理机制。改革科技成果鉴定方式方法,建立科学的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发挥成果鉴定与管理对自主创新的积极导向作用。完善科技成果的评价评估制度,进一步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国家层面不再组织成果鉴定,对技术水平的评价不作为项目验收的内容。制定和完善国家科技计划成果共享机制和办法,建立国家科技计划成果数据库,完善国家科技计划重大创新成果的报告、登记和信息制度,促进科技成果的技术转移、转化和共享。

(六)积极推行有利于创新的科技计划管理新机制

15.加强技术预测工作。建立面向社会和产业需求的技术预测制度。把技术预测作为科技计划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技术预测机构和队伍,完善技术预测方法,建设国家技术预测平台,提高技术预测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为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调整、优先发展领域的选择以及研发资金投向和重点等提供决策支撑。

16.建立和完善独立的评估制度。在国家科技计划及项目管理中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的制度。加强科技计划评估专家队伍和独立评估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评估程序,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适应不同科技计划和管理工作特点的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和基地等的评估工作,为计划项目调整和科技工作的绩效考评提供科学依据。

17.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计划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制定分类管理办法,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提高其服务质量。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计划项目管理中的作用,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参与计划项目评审、评估、监督、成果评价与推广等管理工作。

18.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科技计划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信用管理数据库。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机构、主要承担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咨询、评审专家等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并将其信用状况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19.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加快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构建网上科技计划管理“一站式”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科技计划项目的网上运作和管理。建立重大项目储备数据库、科技计划项目信息数据库等,加强综合信息管理,避免交叉重复,提高科技计划决策与管理的科学性。

(七)进一步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公开性

20.完善专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机制。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咨询、评审和验收专家库。参与项目评审、验收等同行专家,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扩大专家遴选的范围。充分发挥专家在战略、技术、经济、经费预算等方面的咨询作用,规范专家参与计划项目管理、咨询、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建立回避等制度,完善专家参与管理的机制。

21.改革完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机制。规范项目的申报评审程序,严格项目的申报评审要求,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实行网上申报管理。建立立项决策和评审咨询相互分离的机制,根据计划项目的不同特点,逐步实行网上评审等制度。加大竞争性项目的招投标力度,实现决策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根据科技创新的自身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急迫需求,建立项目立项的快速反应机制。

22.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透明度。在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凡不涉及保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评价等信息,都要通过电子政务网络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科技计划管理的透明度。

(八)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23.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公共财政改革要求,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决)算制度,建立科技经费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科学统一的科技计划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经费的支出科目、报表体系和使用范围。加强对项目配套资金的监管,保障科技经费的及时拨付和合理使用,提高科技计划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4.建立制度化的经费使用监督机制。加强国家科技资产的管理,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监督,逐步形成财政审计部门的专业监督、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监督和项目组织部门及承担单位的日常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科技计划经费的绩效考评,逐步形成制度化,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九)建立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责任机制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范文2

第一条组建*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是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农业企业成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带动区域农业总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强对创新中心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方面的作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创新中心是指依托于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科技型农业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业先进技术和高新技术的引进、研发、创新和推广,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具有自我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新型农业科技研究、开发和推广机构。

第三条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业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

(二)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普及。

(三)培养、聚集农业科技中高级人才;开展面向农户的先进实用技术培训。

(四)提供面向农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技术诊断、咨询等中介服务。

(五)加强产、学、研联合,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第四条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创新中心的组建工作。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申请组建创新中心的农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省、市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内的农业企业,其他科技含量较高的科技型农业企业。

(二)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有资金支持研究开发工作,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2%以上。

(三)已建有研究开发和推广机构,具备研究开发所需的场地、仪器设备和信息服务手段,拥有10名以上研究开发人员,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50%以上。

(四)企业的主导产业明确,且属我市优先发展的产业。企业运行机制良好,制度健全。

(五)已与国内、省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建立了科研协作关系。

第六条创新中心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单位填写《*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申请书》和《*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可行性报告》(文本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下载),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局和农业局。

(二)市科技局负责会同市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进行初审。对初审同意的项目,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

(三)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由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联合审定并发文批复,予以立项,并与获准组建创新中心的企业签订《*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组建计划任务书》。各方按《计划任务书》履行职责。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七条创新中心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建设经费实行以政府适当引导,企业投入为主的原则。项目立项后,市财政给予一次性科技专项经费资助,地方也应按一定的比例配套建设经费。

第八条资助创新中心的科技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及必要的技术软件等,不作为课题研究、日常运行和基建等经费。

第九条创新中心建成后,由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局、农业局组织专家,按《*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组建计划任务书》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创新中心,由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联合发文,予以认定并挂牌。

第十条创新中心的研究开发项目优先列入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局、农业局的有关计划。

第十一条创新中心的组织机构依照科学、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设置。在管理体制上,一般采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创新中心管理委员会由依托企业的行政和技术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定期听取并审定创新中心的工作报告,决定创新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方向,审理财务预算和决算,协调创新中心对外技术合作等问题。

创新中心主任由管委会按依托企业执行的人事干部制度任免或聘任。创新中心主任的职责是根据管委会的决定,主持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创新中心要参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办法,建立有关人事、劳动、分配、财务、奖惩及科研项目管理等制度。

第十三条依托企业是创新中心的技术和经济后盾,要为创新中心提供主要建设经费和相关保障条件,并负责创新中心组建计划的实施。

第十四条创新中心在每年12月下旬向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局、农业局提交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和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并按规定完成有关的统计报表。

第十五条创新中心实行动态管理。市科技局每年会同市发展计划局、农业局及有关部门,对已建成的创新中心的运行情况和绩效进行一次考核评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并推荐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的,由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联合发文撤销其创新中心称号。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范文3

论文摘要:文章指出,科技 发展 规划既是一种发展战略,也是一种科技政策,是科技计划的基础和方向,好的科技计划应该是科技发展规划的延伸,应该为执行科技发展规划提供保障。

1科技发展规划与科技计划

1.1科技发展规划

科技发展规划是国家(或地区)为实现科技发展目标而制定的方案体系,它围绕科技发展目标,在发展领域、发展阶段、资源配置、支持条件上进行优势集成和统筹安排,以研究科技系统、 经济 系统和社会系统的相互关系为基础,设计科技发展以及以科技发展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战略,并通过实施设计内容来推动这一战略的实现。区域科技发展规划是在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指导下的区域性科技发展规划,它更注重区域的发展特点和区域的现实状况,是关于区域科技投人方向、科技资源配置、区域科技发展模式以及科技活动中相关主体行为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1.2科技计划

科技计划一般是政府根据国家或区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安排、有目标、有步骤、有组织、有措施地在行政管辖范围内开展的科技活动。湖南省科技计划体系包括以下3部分:

①基础研究计划:主要结合湖南省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攻关,在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的源头创新和原始性创新上取得突破性成果,抢占高技术领域制高点,包括 自然 科学 基金计划、杰出青年基金计划、院士基金计划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②科技攻关计划:包括重大科技专项、地方科技攻关专项、科技攻关重点和一般项目。

③科技创新环境建设计划:包括软科学计划、国际合作交流计划、技术交易与市场计划、重点实验室计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及其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规划与计划必须要形成一种有机的联系。规划管理计划,规划是一段时间科技计划的基础和方向。而科技计划是规划的落实和具体执行,要服从规划、支撑规划。因此好的规划要有好的计划衔接和支撑,而好的计划应该是规划的延伸,为执行规划提供保障。

2科技规划的制定与主要内容

2.1制定

2005年开展了1}个专题的战略研究,在取得的相关成果基础上,2005年组织了由政府管理部「〕、大学、科研院所、 企业 和近百位专家学者组成的规划纲要起草班子,经历了前期准备、框架设计、任务凝练与政策梳理、草案形成和征求意见等五个阶段,对优先主题、重大专项、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建议等进行了筛选和综合,并组织专家多次赴北京等地与省外专家和科技界权威进行咨询,2006年4月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正式向全省颁布实施。

2.2主要内容

规划确定了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科技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有: 现代 农业、新材料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 电子 信息与现代服务业、生物与医药产业、现代 交通 运输业、能源、资源与环保产业及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8个方面。优先主题是指在重点领域中急需发展、任务明确、技术基础较好,近期能够取得突破的技术群。根据《规划纲要》的重点领域,确立了s0个优先主题,部署了支撑七大科技工程的重大专项,重大科技专项是由政府主导的,用来解决国家与区域发展中遇到的关键技术性、系统性、战略性、前瞻性和共性问题的大型创新活动,是增强区域竞争力的一种科技计划形态。规划确定要选择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关键技术、公益性技术、共性技术,整合科技资源,加大投人,集中突破,通过3}s年的重点支持,形成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标志性工程。先期在超级杂交稻技术研究与示范、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新型换流变压器及特高压直流输变电重大装备、湖沼地区血吸虫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设立重大科技专项。

3规划的执行与成效

规划的作用取决于规划的执行,规划执行又依靠科技管理部门每年的科技计划支撑。湖南省科技厅管理决策层从规划制定开始就要求严格执行规划,其管理战略是: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程序,在8大重点领域和so个优先主体内选择实施重大专项,支撑七大工程建设。以七大工程作为保障体系,确保完成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两大任务。因此,湖南省科技厅把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作为执行科技规划的主要手段,从一定程度上讲,对湖南省重大专项的研究,大致可以看出规划的实施情况。

3.1 20062007年度湖南省重大专项的安排

2006年共安排了8个重大专项,总经费为7 400万元,年度经费3 200万元,共引导承担单位投人73 19s万元,投人引导比接近1: l0 0 2007年在对2006年重大专项滚动支持的基础上,又启动实施了11个重大专项,共投人科技拨款2.13亿元。其分布是:在现代农业领域安5个,在能源、资源与环保产业领域安排4个,在先进装备制造业领域安排3个,在新材料产业领域安排2个,在生物与医药产业领域安排2个,在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领域安排2个,符合规划设计的重点领域发展要求。

3.2成效

①促进了新型 工业 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重大专项的重点在钢铁、有色、工程机械、汽车、电子信息、电工电器、轨道交通、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为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急需重点扶持的产业上。比如,2006年设立了2 mw以上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关键部件重大专项,通过两年多的联合攻关,该专项突破了整机系统集成技术、机组控制系统技术、大型直驱动低速永磁风力发电机制备三大技术瓶颈。2007年11月3日,2 mw永磁同步风力发电机下线、2mw直驱式风力发电机组并网发电,标志着我国大型风电装备制造技术进人世界先进水平。

②促进了自主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高。设立重大专项的主要目标是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加强产业技术创新,以提升解决瓶颈制约的突破能力。这种目标导向强化了重大专项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必须发挥重要作用。湖南省科技厅将取得发明专利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促进了专利申报的积极性。2006年实施的重大专项共突破70项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共申请专利56项,制定技术标准7项,鉴定成果16项。比如,现代柑桔工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大专项,在柑桔罐头酶法脱囊衣研究上取得重大突破。相比原有的酸碱脱囊衣工艺,每吨产品减少酸碱废水排放约40 t,全年可减少400万t废水的排放,相当于50万人口城市1年的居民污水排放量。

③促进了科技资源的进一步集成。重大专项按照首席专家负责制的机制运行,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由单一技术突破向集成技术创新的转变,由单一的承担单位向产学研结合的转变。如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重大专项,就集中了全省电机、电池、电控、整车等方面分别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

④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持续高速 发展 。2007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 历史 最快增速,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2 700.6亿元,增加值840.8亿元、利税309.2亿元,出口创汇44.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2.6% ,40.7% ,60.6%和57.1%;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 %,较2001年增加了10.9%,有力地推进了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进程。

⑤引导 企业 成为创新的主体。目前,湖南省r&d活动人员71.46%分布在企业;r&d经费投入企业占77.45 %;企业自主研发的产品占55%以上。 2007年,80%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由企业主持和参与承担,82%的职务发明专利为企业创造。20062007年承担重大专项共有81家单位,企业占承担单位总数接近62% 0 2007年全省首批27家创新型试点企业中,每个企业平均拥有研发机构4.37个,研发投入占销售收人比例平均达到8%0

⑥科技规划促进了科技进步。湖南省统计局和湖南省科技厅对湖南省2006年科技进步的统计监测显示,全省科技进步综合指数为109.1 % , 2006年湖南省科技进步的总体状况是:科技队伍整体质量提高、人员增加。2006年全省科技人员123.53万人,比上年增加0.9%。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拥有高级专业人员8.04万人,比上年增加0.2%;科技经费投入增加,r&d投入小幅增加。2006年全省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为133.7亿元,比上年增加23.2% o全省投入的r&d为53.61亿元,比上年增加20.4% , r&d经费占gdp的比童为0.71%,比上年提高0.03 %;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发明专利居中部第一。2006年取得成果986项,其中15项获国家奖励。专利申请量10 249件,增长17%,授权量5 608件,增长53.3%;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对 经济 的拉动作用加大;2006年完成高新技术产值1 893.18亿元,增长24.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对gdp的贡献达11.78%,拉动全省经济增1.44%;大型工业企业科技投入大幅增长。2006年全省大型工业企业投人r&d经费25.12亿元,增长29.6% ;科技支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06年全省gdp为7 568.89亿元,增长12.2%,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0%,提高1.5%

4对科技规划与科技计划衔接的评价

4.1强有力的行政管理措施保证了规划得以执行

湖南省科技厅重视规划的落实和执行,特别重视重大专项的作用,从2006年开始,从总体设计、立项评审标准、监督检查、经费支持和软环境建设等方面加强管理。在专项的总体设计上,提出了“突出重点、有限目标;集中投入、稳定支持;完善机制,滚动发展”的总体思路。此外还提出了“省级重点,地方配套;地方重点,省级支持”,促进各种资源的有效集成。在资金配置上,一方面,集中省本级}o%的科技三项费,单项强度由几十万元提高到数百万上千万元,另一方面,要求承担专项的企业保证配套资金至少达到l:n.s以上;在专项管理机制上,依法采用合同管理,实行首席专家和承担单位的责任制;为了加强监督检查,制定了科技厅专项主管处室、重大项目办、重大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实现立项、实施、监督、考核的相对分离,保证立项公平公正,预期效果显著。

4.2规划制定与实施的不足

①数据使用不充分。规划以宏观的定性阐述为主,没有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缺乏规划应有的系统性数据支撑体系,规划的文体特征不明显,看似如同工作报告。

②先进的技术方法使用不够。规划发挥了专家、管理人员的智慧,但从系统方法上看,规划所列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并没有使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如技术预见。技术预见是区域科技管理的新方法,已被西方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高度重视并实施。技术预见在区域科技管理中可以发挥前瞻与优化作用,在资源有限情况下,选择最优支持点;发挥衔接与协作作用,促进单一要素绩效的联系;发挥整合与集成作用,促进创新活力与创新规模经济性的结合;发挥预警与评估作用,全面评估其影响 现代 科技给人类社会带来福利和来负面效应。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范文4

一、进一步营造科技创新环境

为优化全市创新创业环境。近年来,市科委牵头组织,或联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关于促进创新型企业融资担保的试行办法》(杭政办[2006]27号)、《杭州市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办法(试行)》(杭科策[2006]237号)、《杭州市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2007]40号)、《杭州市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认定实施意见(试行)(杭科计[2009]124号)》、《关于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0]3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8]13号)、《关于开展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雏鹰计划)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0]4号)、《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专家)团队式创业(青蓝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149号)、《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联合天使担保”补偿试行办法》(杭政函[2011]48号)、《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杭科合[2011]277号)、《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等一系列科技政策和文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初步构建有杭州特色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形成了营造环境,企业培育,金融支撑,人才支持,产业发展的新路子。

截止到2011年底,认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598余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72家,“雏鹰计划”企业678家。2011年对424家雏鹰计划企业绩效考核,2010年总收入达到39.6亿元,比2009年增长3.2亿元,将近增长了10%。其中总收入超亿元的企业有8家,总收入在5千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有15家,总收入在1千万元到5千万元之间的企业有89家。

二、进一步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

重点实施“三个企业培育计划”工程(雏鹰计划企业、青蓝计划企业、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培育计划)。

支持雏鹰计划培育工程。杭州市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雏鹰计划)的实施意见》、《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雏鹰杯”评比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雏鹰计划》培育工程,5年重点培育和扶持1000家企业,上市企业5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的200家以上等。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0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凡列入市雏鹰计划的企业,采取项目资助、投融资资助、贴息资助、奖励资助等多层级、多元化的支持方式。并且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雏鹰企业”的评比,市科技行政部门联合浙江经视“资本相亲会”创新栏目,采取企业现场讲解答辩,投融资专家现场提问评分等方式,决胜出“最具成长潜力企业”前10位,评出一、二、三等奖,由市领导进行现场颁奖。2011年“雏鹰计划”新入库培育企业254家,累计入库企业678家。2011年雏鹰企业获市科技经费资助达3985万元,103个雏鹰企业获银行贷款8.56亿元,市及区、县(市)贷款贴息1042.2万元。

支持青蓝计划培育工程。2011年,在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市科技行政部门联合工商、人事、财政、税务、教育等部门,制定了《关于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专家)团队式创业(青蓝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鼓励国内外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团队式来杭创业,青蓝计划企业在注册时,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免收工商注册费用、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放宽市场准入条例,采取启动资金资助、种子资金资助、投融资资助、房租补贴、会展补贴、评优奖励等措施,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2011年,有128家申报注册青蓝企业,初审有92家青蓝企业获通过,经评审有79家企业获得通过,市科技经费资助达1242万元。

支持创新型试点企业培育工程。为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扶持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鼓励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做大做强,杭州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的实施办法》,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以上资金给予支持,到2015年培育发展1000家市级以上创新弄试点示范企业。据2011年对2010年度的124家市级以上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评估,市财政安排1240万元,带动企业研发投入72.73亿元,研发投入强度达到4.4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1642.20亿元,工业增加值498.25亿元,税后利润15.51亿元2008-2010年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3269件,发明专利授权量1394件。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重点加强企业研发中心、研究院、专利产业化等能力建设。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杭州市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企业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的实施办法》、《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新载体认定管理细则》、《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着力培育企业创新能力。2011年全市培育和认定省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61家,累计达289家。引进中科院计算机所浙江分所、香港科技大学杭州物联网智能技术中心等6家创新载体,累计达98家,加大与中科院、浙江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美院以及央企等的战略合作。2011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40892件和29251件。2011年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引进载体和专利等财政科技经费共计4400万元。

四、进一步加大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

围绕本市十大产业发展,组织攻关围绕十大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产品,经统计,2010年立项的33个项目累计申请专利257项,其中发明专利121项,授权专利111项(其中发明专利19项)、软件著作权27项;制定标准40项,其中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21项。截至2011年6月底累计实现销售收入9.79亿元,利润1.39亿元,税收0.88亿元,出口创汇4226.9万美元。扶持和发展了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骨干龙头企业,2011年承担项目的33家企业中有22家为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占承担单位总数的66.7%;有19家项目承担单位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占承担单位总数的57.6%。培养了一批科技人才,培育了一批创新团队,据统计,33个项目参与技术人员842人,其中高级职称151人,中级职称248人,中高级职称占总人数的47.4%;累计培养科技创新人才133名,其中取得博士学位9人,取得硕士学位40人,晋升高级职称22人,晋升中级职称45人。

五、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结合

近年来,市科委以国家科技金融试点城市为契机,积极探索科技金融结合新模式,实施拨改补、拨改奖、拨改投、拨改保等新举措。2011年杭州市财政计划投入用于科技金融资金达到3.54亿元,占杭州市本级科技财政科技投入的50%。综合运用无偿资助、担保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及后补助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培育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了财政科技投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大大提高了财政科技投入的绩效。同时,着力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评价模式,引进投资领域专家、财务专家和技术专家联合参与科技项目或企业评审,财政科技投入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从“科研项目”转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对企业的评价也从“项目”评价转为对企业的创新能力、管理团队、经营状况的全方位评价。

六、进一步加快资本要素向科技型企业集聚

先后建立了创业投资服务中心,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成立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开展政策性科技担保,设立“债权基金”,推出“雏鹰计划”、“青蓝计划”等科技与金融结合产品,通过开展银政、银投、银保合作,实现了科技和金融结合方面的众多突破,为缓解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快资本要素向科技型企业集聚,发挥了重要作用。重点做好“三改”和“一个机构”工作。

建立一个综合服务机构。2008年7月成立杭州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至2011年底会员机构累计已达133家,已成为其长三角最具影响力的创业投资服务平台。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以“为资本找项目,为项目找资本”为宗旨,积极与省、市有关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金融服务活动,为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2011年在浙江电视台开办“资本相亲会”栏目,与“数银在线”开展全方位地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合作,举办2011年“雏鹰杯”最具成长潜力企业评选活动、“美国硅谷清华学子杭州行”等57场投融资对接会及主题论坛,共为800余个项目提供与风险投资资本或银行贷款的对接平台服务。

拨改投。2008年4月设立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不断增大,至2011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市本级科技计划经费累计出资已达到8亿元,基金总规模达到25.5亿元,累计投资项目101个,其中90%为杭州市十大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且52%为初创期项目。累计带动社会资金出资19.375亿元,并带动社会资本联合投资10.15亿元,引导基金实际放大倍数近8倍,投资企业的资金超过30亿元。

拨改保。杭州市科技局在2009年推出了基于政策保障的科技担保——“天使担保”,以改革科技计划投入方式为切入口,将以往对项目的直接资助,设立科技担保基金,引入银行资本、风险投资资本,按照“政府引导、风险共担、市场运作”的思路设计,将财政科技投入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降低了企业融资门槛,大大加强了企业获得资金的机会和能力。“天使担保”的主要实施单位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是杭州市科技局下属的专门服务于科技企业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从2007年的2000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1.45亿元。目前,“天使担保”已成功推出政策性拨款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担保等7类担保产品。在实施“天使担保”的基础上,2010年又推出“联合天使担保”,市科技局、银行、区、县(市)科技局或其它合作方,联合建立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联合天使担保”风险池资金,向区、县(市)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担保贷款,共同分担融资风险。至2011年,“联合天使担保”合作范围已增加至7个区(县、市),风险池基金出资规模达到3700万元,贷款额度达到3.7亿元,初步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扶持”的科技金融城乡统筹发展模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从事科技型担保的担保公司已达到14家,2011年担保贷款余额超50亿元。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范文5

关键词:创新能力 提升计划 实施 途径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1(a)-0-02

1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的背景及意义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科技是知识经济的核心,国际竞争更加集中地体现在高科技和创新的能力水平上。高校是技术创新系统和知识应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方面军,加强科技创新能力是高校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同时高校对国家创新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也责无旁贷。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现状是,科技人力资源丰富,素质不断提高,但结构性矛盾突出;科技经费投入的绝对数量增加,但分配结构不合理,对基础研究投入较少;科技物力资源增长缓慢,资源不足与闲置并存;国际科技交流能力增强,但在前沿性领域与国际合作的水平相对较低;科技成果产出绝对数量增加,但所属层次水平相对较低;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途径少,技术转让困难[1]。由此看来,对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已迫在眉睫。

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说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我们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2]。”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规定了2020年国家教育战略目标,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把“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放在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任务之首,将创新型科技人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与之密切结合,体现了国家教育发展改革与人才培养的重大战略需求,是落实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推动我国教育与科技、经济、丈化紧密结合的战咯行动[3]。

2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的途径

为保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顺利实施,首先必须转变观念,加强政府对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视;其次要积极推进,加强高校对自身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视。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充分利用高等学校已有的基础,汇聚社会多方资源,大力推进高等学校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深度融合,探索适应于不同需求、形式多样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途径[4]。

2.1 面向科学技术前沿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途径

面向科学技术前沿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创新能力提升是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重要方面之一。该方面的实施首先是要重视高校基础研究,促进高校内部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高校之间科技资源的共享,积极推动高校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提升高校科技成果的层次水平;其次要依托高等学校的优势特色学科,与国内外高水平的大学、科研机构等开展实质性合作,吸引和聚集国内外的优秀创新团队与优质资源,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知识创新模式,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和氛围,持续产出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和拔尖创新人才,逐步形成引领和主导国际科学研究与合作的学术中心,以自然科学为主体,以世界一流为目标,通过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国际知名学术机构的强强联合,使之成为代表我国本领域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水平与能力的学术高地。

2.2 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途径

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创新能力提升是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重要方面之一。该方面的实施首先是要以哲学社会科学为主体,通过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门、行业产业以及国际学术机构的强强联合,成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有效主体;其次,要针对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迫切需求,整合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和人才优势,构建多学科交叉研究平台,探索建立文化传承创新的新模式,加强文化对外表达和传播能力建设。

2.3 面向行业产业经济发展核心共性问题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途径

面向行业产业经济发展核心共性问题的创新能力提升是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重要方面之一。该方面的实施首先是要加大政府对高校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合理配置高校科技经费来源结构,加大企业对高校资金与项目的投入力度,促进高校实现真正的产学研合一,积极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其次要依托高等学校与行业结合紧密的优势学科,与大中型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有组织创新,建立多学科融合、多团队协同、多技术集成的重大研发与应用平台,形成政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技术转移模式,为产业结构调整、行业技术进步提供持续的支撑和引领,成为国家技术创新的重要阵地。

2.4 面向区域发展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途径

面向区域发展的创新能力提升是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重要方面之一。该方面的实施首先是要高等学校确立把自身的知识、技术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的目标,推动高等学校服务方式转变,构建多元化成果转化与辐射模式;其次,地方政府应该高度地重视地方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切实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重点,通过推动省内外高校与当地支柱产业中重点企业或产业化基地的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力量。

3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过程中几点思考

(1)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过程中需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全面负责计划的实施和平台的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协调多方在全面合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顶层设计、宏观布局、统筹协调、经费投入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建立由各方面代表组成的中心理事会或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主任负责制,设立相应的组织和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运行管理。成立科学(技术)咨询委员会,负责把握学术方向、指导人才培养、参与人员遴选、推动国内外合作等。

(2)明确“动态、多元、融合、持续”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工作机制体制,开展富有成效的机制体制改革,初步形成以任务为牵引的人员聘用机制和产学研用融合发展、有组织创新的模式,以机制体制改革引领协同创新,以协同创新引领学校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

(3)保证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持续投入。为确保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良好运行和预期目标的实现,各方应充分整合资源,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撑和条件,在政策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倾斜;要发挥行业部门和骨干企业的主导作用,汇聚行业、企业等方面的投入与支持;促进各类创新要素的有机融合,充分汇聚现有资源,积极吸纳社会多方面的支持和投入。

参考文献

[1] 程丽明.河北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现状、问题与发展对策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08.

[2] 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发表的重要讲话.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实践特色的要求,紧密联系科技工作实际,着力提高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着力转变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破解难题的能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推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技事业的新跨越。

二、整改落实的内容、目标和措施

整改项目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整改内容:针对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着力解决制约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创新效率,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整改措施:

1、出台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修订完善《*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的意见(代拟稿)》,报省政府尽快颁布实施。通过《意见》的颁布实施,引导和组织省属科研机构重新分类定位,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战略需求,推动科研机构分类整合和公益科研业务重组,组建若干个主体科研机构。

2、制定推进区域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根据《*自主创新规划纲要》、《*省建设创新型*行动纲要》、《*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制定促进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包括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以及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政策的实施细则,并做好政策的落实工作。抓紧推进《*省促进自主创新条例》、《*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立法和修订工作。

3、加强科技进步实绩考核工作。研究改进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的指标评价体系。继续做好科技部组织的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叶景图负责,廖兆龙协助,政策法规处承办,2010年完成)

整改项目二:做强做大高新技术产业

整改内容:针对原创技术和核心技术缺乏,高新技术产品附加值较低,企业平均规模偏小,知名品牌和规模大的“龙头”企业不多,技术和市场的海外依存度偏大,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区域分布不够平衡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实现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平稳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年增长25%以上,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到2012年,培育形成3-5个产值规模超千亿元的新兴产业群,重点打造2-3家销售收入达千亿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整改措施:

1、抓好重点立项,发展战略高新技术产业。重点突破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制造、3TNET等关键共性技术,推动*从电子信息产业大省向电子信息产业强省转变;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加强高性能结构材料和半导体照明材料研制和产业化;以风能、太阳能等研发和应用为重点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以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示范为重点发展壮大环保产业。

2、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质量,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咨询、服务、申报、评审、认定管理程序,健全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2009年,召开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会议。争取用3年时间,实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0家以上。(陈新负责,高新处承办,常抓不懈)

3、推进高新区“二次创业”。推动各高新区开展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二次创业”,按科技部的部署,引导高新区向着“世界一流园区”和“创新型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园区”发展,把*、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科技园区。抓好省产业转移园、工业区等园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4、开展省级高新区认定工作。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支持湛江、茂名等市设立省级高新区。支持有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升级为部级高新区,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与香港联合建设高新区。搭建珠澳跨境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园区。(陈新负责,高新处承办,2年完成)

5、建设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的主体产业群。围绕重点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建立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穗深港现代服务业集聚带、深莞惠电子信息走廊,佛中珠先进制造业产业带。进一步抓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和现代服务业工程,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推动传统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的两端延伸。

6、实施“百强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做强做大,培育出一批产值超百亿、占据世界产业发展技术制高点的领军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产品和知名品牌,进而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用3-5年的时间,培育出一批产值超百亿、占据世界产业发展技术制高点的领军企业,培育出2-4家产值超千亿的高新技术企业。

7、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做好部级特色产业基地的申报工作,同时新培育、认定一批省级基地。加强专业孵化器建设,引导重点项目和企业向特色产业基地聚集,引导相关和配套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特色产业基地的竞争力,实现特色产业基地跨越式发展。联合团省委在高新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内实施“大学生就业孵化科技行动计划”。

8、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会同省财政厅出台《*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加强省级和部级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建立地方性创新基金。积极争取更多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9、扩大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标的规模和范围。加强*三地科技园区、产业基地的合作,建设一批重点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深圳—香港高新技术产业走廊”。启动“*创新圈建设工程”,打造深港创新圈、南沙粤港科技创新圈、莞港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积极推进粤港招标的改革,力争把招标范围扩大到澳门方面,把招标内容从项目扩大到共性技术平台,打造一批*三方的创新联合体。

整改项目三: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整改内容:针对科技计划重立项、轻管理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健全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科技计划体系和“开放、公正、规范、高效”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实验室、科技平台和政策引导类计划等管理办法,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协调衔接,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与集成。

整改措施:

1、修改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围绕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管理新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修订和制定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完善政策引导计划配套管理办法,推进依法行政和计划管理制度化,保障科技计划管理的公开和公正。(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条财处承办,常抓不懈)

2、加强科技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年度科技计划要贯彻落实五年工作规划,完成规划布置的任务。在编制年度计划申报指南时,要求各类别计划贴紧科技规划部署的重点任务,细化规划工作内容,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推动规划具体实施。

3、加强对重大项目的滚动支持。按照项目实施进展和绩效情况,对能够带动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和产业进步的项目,加大滚动支持力度。加强计划处与各业务处室的协调,保持对重点科技工作的连续支持,处理好中长期研究与短期研究项目之间的关系。

4、逐步建立项目通报和查询制度,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使各处室能够对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项目申报情况、立项情况、获奖情况和其他科技信息进行实时查询。加强不同业务处室间的协调配合,解决处室重复立项的问题。

5、加强计划项目立项的调研工作。加强调研工作,通过技术路线图研究,了解*科技发展需求和创新路径,增强组织科技计划的科学性和条理性。

6、加强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的信用建设。逐步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相关人员的信用体系,对包括管理人员、承担单位、项目承担人、中介评估机构等进行信用评估和管理,加大对“人”的评估管理,对信用度高,承担项目执行情况好的单位和个人,优先在各类业务中支持。(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承办,各业务处室配合,2010年完成)

7、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加快建立包括省外知名专家在内的咨询专家库,2009年起,在项目评审评估时要适当增加省外专家的比例,集中优秀人才为我省科技发展服务。(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承办,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配合,2010年完成)

8、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从2009年起,增设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督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按照要求进行实施。同时,建立健全科技经费投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加强科技投入绩效评估工作。(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条财处、监察室承办,各业务处室配合,常抓不懈)

9、加强对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活动的监督管理。成立由科技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纪检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组成的省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制定《*省省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暂行规定》。(钟小平负责,成果处承办,监察室配合,2009年完成)

整改项目四:加大科技经费投入

整改内容:针对创新投入强度较低,增长较慢,投入不足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开拓新的投入渠道,构建多元化、社会化的创新投入体系。

整改措施:

1、持续增加政府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争取省财政部门支持,继续加大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投入,提高全省科技经费投入总额及人均水平,力争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李兴华负责,刘庆茂协助,条财处承办,常抓不懈)

2、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科技。通过政府政策和资金引导,将风险基金、国外资金等民间资金引入科技领域,从而放大政府资金的作用。(李兴华负责,刘庆茂协助,条财处承办,常抓不懈)

3、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争取国家加快批准组建200亿元规模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扶持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产业化。近期将由*先行组建50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继续加强与国开行*分行、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分行的合作,用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准备金,加快落实一大批新的科技型企业贷款项目;积极争取在国内率先组建科技发展银行;在LED照明等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中,大力开展金融创新,利用买方信贷、租赁等形式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促进新产品消费,帮助解决企业资金不足问题;加快发展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完善华南技术交易中心服务体系建设,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李兴华负责,雷朝滋、叶景图、钟小平、刘庆茂协助,产学研办、条财处、计划处、成果处承办,常抓不懈)

4、全面落实各项科技投入的优惠政策。加大对中央和省现行的有关科技投入和促进科技进步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用足用活国家现有的鼓励科技投入和科技创新优惠政策。(李兴华负责,刘庆茂协助,条财处、法规处承办,常抓不懈)

整改项目五:加强科技平台建设

整改内容:针对科技资源多头建设、分散重复、利用率不够高,科研基础条件对科学研究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撑能力不够强,平台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薄弱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进行重组和系统优化,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体系完备的基础性公共平台。重点开展面向企业的创新支撑平台建设、已建平台的稳定运行与开放共享、“十二五”平台建设规划预研等各项工作。

整改措施:

1、进一步推进实验室体系建设。不断加大科技资源的整合力度,集中优势科技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实验室。积极争取省财政设立实验室体系专项经费,加大稳定支持力度,扶持有条件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行列。到2012年,建成省重点实验室120家,省公共实验室18家,省重点科研基地25家,形成开放共享的实验室体系。(刘庆茂负责,条财处承办,3年完成)

2、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建设。充分利用*地区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和泛珠区域大型科学仪器网络共享平台,鼓励更多的单位加入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增加入网仪器数量;以科研项目为载体,以制度为保障,促进大型仪器共享;同时加大仪器使用的补贴力度,扩大使用范围,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刘庆茂负责,条财处承办,省测试分析研究所配合,常抓不懈)

3、加强实验动物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立法工作。加大对实验动物监测行政审批支撑条件的扶持,促进我省实验动物安全管理。依据我省生物医药和生命科学对实验动物发展的需求,到2012年,初步建成实验动物科技服务平台,加大实验动物研究开发和质量监控力度,为我省生物医药的自主创新提供条件保障。(刘庆茂负责,条财处承办,省实验动物监测所配合,2012年完成)

4、加快华南新药创制平台建设。推进省市共建模式,共同出资,联合共建“华南新药创制中心”,改变对科技投入分散支持的状况,瞄准*省医药产业发展的瓶颈,集中资金,重点投入,继续抓好“创新药物的筛选与评价”重大科技专项,每年至少支持1亿元人民币,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华南新药创制平台。(李兴华负责,叶景图协助,计划处承办,3年完成)

整改项目六:加强民生科技工作

整改内容:针对民生科技创新体系不健全、民生科技力量薄弱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通过加强人口与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安全、减灾防灾、人居环境安全等公共科技研究,促进利民、惠民科技事业发展;强化公共安全科技服务力量,提高应对灾害、疾病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的科技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整改措施:

1、组建一批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与*省政府应急办一起,在食品安全预警、应急与监控技术,禽流感监测、预警及快速诊断技术,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技术,实验动物与外来物种入侵生物安全检测与评价,数据容灾备份,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技术,自然灾害监测与预警等各个领域,争取在2012年达到总数25个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同时依托研究中心初步培养和壮大各行业应急科技队伍,并形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科技支撑网。(钟小平负责,社基处承办,常抓不懈)

2、加强食品安全、医疗健康等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与省质检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科技部门合作,加强食品原料安全生产技术、食品安全加工技术、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城乡饮用水安全相关危险因素评估和对策等方面研究开发。针对常见病、多发病,通过先进、适宜防治技术和低成本医疗器械及药物的应用,研究形成成熟、低成本医疗措施、机制和模式。针对影响流动人口健康的主要因素开展干预措施,主要包括流动儿童免疫,外来务工人员伤害控制、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干预等。(钟小平负责,社基处、农村处承办,常抓不懈)

3、深入推进科技强警示范县(区)建设工作。加强与省公安部门联动,加强对基层公安建设支持强度以及与省公安厅合作力度,共同推动省级科技强警示范县(区)建设工作,争取在2012年之前总数达到21个。加强预测、预警、监测技术,与危险品稽查检测技术、多媒体公共安全监控技术、人体安全防范技术;火灾、化学危险品泄露、重大中毒、工业事故等人为灾害应急处理和救援的决策支持体系和各项防治技术及设备产品开发。(钟小平负责,社基处承办,常抓不懈)

4、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重点围绕低碳技术等生物质能转化与利用,研究开发新型生物柴油技术、水生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城市生物质垃圾能源化关键技术与示范、微生物燃料电池关键技术。加强与省经贸委合作,贯彻落实《*省循环经济发展计划》精神,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试点工作。(钟小平负责,社基处承办,常抓不懈)

5、推动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将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成为具有综合性内容、全方位发展的绿色品牌区域。争取在2012年建设部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8家,部级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2家。(钟小平负责,社基处承办,常抓不懈)

整改项目七:加强农村科技工作

整改内容:针对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实现农业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整改措施:

1.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选择与合理布局,重点支持农业科技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研究,特别支持农业科技共性技术,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以农业科技为支撑,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经济。到2012年,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中心100多个;开展农业产业化推进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20个以上,攻克100项关键技术以上。(张明负责,农村处承办,常抓不懈)

2.健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培育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中介机构,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基地(试点)建设和集成示范,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辐射带动效果好的农业科技成果,以利带动农民,农村境收、增益。到2012年,批准省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80个左右;通过田园农业科技专家服务行动计划,资助500位农业科技专家深入基层建立科技服务基点,开展“点对点”技术服务;科技下乡活动长效实效性增强,开展农民科技培训10多万人次。(张明负责,农村处承办,常抓不懈)

整改项目八:加强省部产学研和省院合作

整改内容:针对产学研结合工作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长效合作模式和机制仍不够健全、产学研结合财政投入不足、企业未成为创新的主体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全面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加强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组织实施产业重大科技专项;大力推进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加快推进省部产学研重大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建设,不断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借鉴省部合作经验,推进*与中国科学院的全面战略合作。

整改措施:

1、优化产学研结合政策环境。重点贯彻《关于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细化和落实引导产业发展、技术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人员引进、激励、合作利益分配、产学研投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以红股或股份期权等形式奖励做出重要贡献的高校科技人员。引导高校改革和完善科研成果评价与考核体系,激励高校科技人员参与省部产学研结合。继续通过有关会议、论坛,加大宣传力度,更好地使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雷朝滋负责,产学研办承办,常抓不懈)

2、着力推进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的机制建设。深入推进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围绕*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每年组建10个创新联盟。争取部分创新联盟成为国家产业战略联盟。争取在2009年上半年,出台新的创新联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雷朝滋负责,产学研办承办,常抓不懈)

3、积极扩大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入驻规模。大幅度扩大企业科技特派员的派驻规模,尽最大努力满足企业和高校对特派员的需求,设立特派员助理,在帮助企业服务的同时,帮助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同时鼓励地市科技局和企业派人入驻高校,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雷朝滋负责,产学研办承办,常抓不懈)

4、继续抓好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对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的分类指导和目标管理。新建一批创新平台和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集中引导优势高校与相关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在*设立各类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作为投入主体到高校共建研发基地。(雷朝滋负责,产学研办承办,常抓不懈)

5、大力抓好省政府与中科院的全面战略合作。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加快建立省院合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机构,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制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形成紧密型的长效合作机制。(陈新、钟小平负责,产学研办、社基处承办,2009年完成)

整改项目九:加强区域协调和市县科技工作

整改内容:针对全省各区域科技发展水平差距较明显,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科技资源较贫乏,欠发达市县科技能力较弱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加大统筹协调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科技发展的力度,积极协调各市加大对科技进步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各市科技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加大对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欠发达地区的项目和资金扶持,实现地区和城乡的协调发展。

整改措施:

1、加强全省科技工作的战略规划。加强对《*自主创新规划纲要(2009-2020年)》、《*三角洲发展改革规划》《*省建设创新型*行动纲要》等战略规划的贯彻落实,抓紧制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力求科学规划全省科技发展,协调地区均衡发展。(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法规处承办,省科技情报研究所配合,2009年完成)

2、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强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欠发达地区的科技建设,加大科技投入的倾斜支持力度,设立东西两翼北部山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东西两翼北部山区的科技项目,带动当地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叶景图负责,计划处承办,条财处配合,常抓不懈)

3、加强对市县科技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和轮训。每年组织1-2次的科技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培训和轮训,加强对欠发达地区项目申报的指导辅导等,重在提高基层科技管理部门的宏观战略研究能力和决策水平。(吴仕明负责,人事处承办,计划处配合,常抓不懈)

整改项目十: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整改内容:针对创新人才密度较低,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缺乏,以及人才培养能力、吸引人才的优势较弱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吸引海内外创新人才来粤或为粤服务,重点做好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和服务等工作,切实改变创新人才不足、高层次人才缺乏的现状。

整改措施:

1、大力引进海内外创新人才。依托省部产学研结合大平台,引进全国高校专家教授,吸引高素质大学生和研究生。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合作,建设好*院士中心,积极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高层次人才。抢抓国际金融危机机遇,启动实施“*人才计划”,进行“人才抄底”,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叶景图、雷朝滋、钟小平、吴仕明负责,廖兆龙、刘庆茂协助,人事处、产学研办、社基处承办,2009年完成)

2、强化创新人才的扶持服务。着力扶持杰出青年创新人才,设立*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基金,每年投入1亿元,推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和联合基金的作用。加强对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一批创新团队,给予3-5年连续稳定的创新经费支持,着力培养科技领军人物和创新型企业家。(钟小平负责,社基处负责,常抓不懈)

3、完善创新人才动态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完善创新人才评价手段,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标准,完善创新人才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制定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创新人才考核评价指标。建立鼓励科技人才柔性流动的政策法规体系。(叶景图负责,廖兆龙协助,法规处承办,人事处配合,2009年完成)

整改项目十一:加强内部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

整改内容:针对领导班子建设、内部管理、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形成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修改完善厅党组议事规则和厅务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切实提高领导班子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张明负责,吴仕明协助,党委办、人事处承办,常抓不懈)

2、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厅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并印发《*省科技厅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和管权。(吴仕明负责,监察室承办,2009年完成)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改造电子政务的软、硬件环境,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主动更新厅公众网上各栏目内容。(龚国平负责,蔡炎、刘庆茂协助,办公室、条财处承办,常抓不懈)

4、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加强行政审批的电子监察。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清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和审批方式。加强行政审批的电子监察工作,确保每项审批项目按时完成。(叶景图负责,廖兆龙协助,法规处、监察室配合,常抓不懈)

5、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加强机关干部培训,继续举办“机关科技讲坛活动”。清理机关借用人员,规范借用人员管理。开展“转变作风抓落实”活动,着力解决一些机关公务人员精神状态不佳、服务意识不强、工作纪律松弛等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吴仕明负责,人事处、监察室承办,2009年完成)

6、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的管理。认真抓好《*省科技厅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落实,严格因公出国(境)的审批管理,制定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的具体办法。(陈新负责,合作处承办,监察室配合,2009年完成)

7、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抓紧制定《省科技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并加强监督检查。继续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09年起建立廉政承诺书制度。(吴仕明负责,监察室承办,常抓不懈)

三、落实工作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整改落实工作由党组书记、厅长李兴华同志负总责,分管厅领导牵头负责,有关业务处(室)具体承办。各分管领导要整合资源,协调各方,将整改措施具体分解落实到主要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并加强督促指导。各业务处(室)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扎扎实实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要根据负责整改的内容,认真制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保证整改措施有人抓、有人管。

2、突出实践特色。紧紧围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把整改工作放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去谋划和推进,主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要把整改工作与推进“三促进一保持”、贯彻落实《*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结合起来,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来检验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