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范例6篇

国家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范文1

一、专业科目考试

凡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面试名单人员,均须参加职业性格测试(网上测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职业性格测试

请各位考生于2016年2月16日10:00-2月22日18:00登陆以下网址参加在线测评,请考生务必参加,如不参加视自动放弃。

网址sipo.talentread.com

(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和乘车路线

1.专业考试时间:2016年2月24日(周三)下午

13:30——15:30 16:00——18:00

2.专业考试地点: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3.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于2月24日上午09:00-10: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西门领取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

4.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5.乘车路线:

北京站:出站后乘坐地铁2号线在“西直门站”站下车,换13号线(东直门方向),在“大钟寺”站下车,向东步行700米至蓟门桥东北角,或转乘公交425、运通201路等在“蓟门桥东”站下车即到。

北京西站北广场:乘坐21、387、694路到“蓟门桥东”站下车即到。

北京北站:乘坐438、562路车到“蓟门桥”站下车即到。

乘坐地铁10号线在“西土城”站下车东南口出站,往南走600米即到。

(三)专业考试要求

1.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并粘贴照片)。

2.专业科目考试可以携带书本式英语词典,但不得携带笔记材料以及各类电子工具。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查看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公务员考录面试名单及安排》。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3: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及安排》中所明确的专利局1号楼、2号楼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院内,庚坊国际位于海淀区花园路甲13号、紫金数码园位于海淀区知春路希格玛大厦北侧、学院国际位于海淀区知春路1号,请考生自行前往。

(二)面试资格审核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含)及以上各阶段的成绩单(非应届生可从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公章)、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为提供的材料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体检

凡是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面试名单的人员,均须进行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6年2月25、26、27日上午07:30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西门集合,具体体检分组情况请查阅附件。

(二)体检注意事项

1.我局组织的体检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严格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政策文件进行。

2.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3.考生在体检的当天早晨须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届时统一前往。体检后可在体检点免费就餐一次。体检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承担。

4.为了准确反映体检者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三天请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不要熬夜,检前三日内不要服用任何药物和营养品,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2)建议体检当日不要化妆,以免影响医生对疾病的判断;不要穿戴太复杂的服装,以方便体检;不要佩戴金属饰物(X光检查前应除下上身佩带的金属性物品);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3)近视者请体检时带眼镜检查(只要矫正视力达标也合格)(带隐形眼镜需向医务人员说明情况)。

(4)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经怀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Χ光检查,并由本人向我局体检负责人说明情况。

(5)所有女性均需要进行妇科检查,请如实填报婚姻状况。

(6)月经期间,请勿进行尿液和妇科检查,待经期结束后3-5天再进行补检。

(7)做尿常规留取尿标本时,需要保持外阴清洁并请留取中段尿,以确保化验结果的准确性。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和复检项目。对心率、视图、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1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果有疑问时,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检。

四、考察

1.面试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考试成绩占15%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三项均折合成百分制)。

2.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100分)方可进入考察。

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放弃面试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细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16日24时前传真至010-62083898。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六、招考机关网址及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址:sipo.gov.cn

联系电话:010-62083898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及安排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知识产权范文2

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知识产权贸易中面临的国际环境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对外贸易形式的不断丰富,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入和细化,技术转让,专利和商标的使用权及版权许可,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知识经济的发展使知识产权成为进入全球一体化竞争的重要通行证。多年来,以各种形式表现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最主要的经济成果,其形式不仅表现为商标、专利、唱片,版权,还表现在药品、品牌、软件、芯片等力面。体现出巨大的价值。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夏皮罗和凯文・哈西特指出,美国知识产权的总价值达5万亿美元,占美国内生产总值的42%,因此,美国政府对外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高度关注,并不断施加高压以保护自身的利益。药品。软件,电影、音乐乃至动植物新品种成为当前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中关注的焦点。

发达国家利用上百年的积累和技术优势,将知识产权的价值高昂地体现在商品价格巾,占据贸易价值链条的高端,攫取超额利润,并利用国际规则控制发展中国家,达到占有资源、垄断市场的目的,发展中国家则在这样的贸易格局中处于受盘剥的地位。知识产权不仅维持和强化了发达国家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而且导致了技术后进国家不得不在战略路径上过分跟踪模仿和过度依赖,抑制了它们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使自身经济发展越来越呈现出依附性的特征。

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出口初级产品,进口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制成品,在国际贸易制造和价值链条中处于低端位置;部分发展中国家实施经济改革,大力推行出口导向型经济战略,出口结构迅速向制成品转移,部分企业成长性较好,国际竞争力逐步增强,但是由于处在制造链条的下游,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不足,跟不卜市场需求节奏,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多,同样需要向发达国家交纳高昂的专利费用、特许权使用费,著作权和版权费等。在我国,尽管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提高到90%以上,加工贸易占对外贸易的半壁扛山,但相当比例的加工贸易产品仍然是低价值、低技术含量的商品;由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部分高端产品的加工和制造受到国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约束,只能获取微薄的加工利润,部分企业甚至由于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和管理缺失,无意中侵犯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而引起贸易摩擦。此外,为充分利用中国市场加工制造的优势,利用低廉的人工成本,一些跨国公司、犯罪集团还通过国际产业转移有意利用和转嫁矛盾,使我国的加工制造业成为知识产权纠纷的目标和替罪羊。总体来看,发展中国家不仅在国际贸易数量、规模上,而且,在贸易的知识含量上、技术水平上处于弱者的地位,其企业越来越成为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知识产权争端与打击的目标,短期内难以改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被动地位。而跨国公司对知识产权战略高度重视,他们认识到中国庞大市场的潜力和重要性,已经从追求分享市场过渡到企图垄断市场和利润,许多跨国公司开始重视以知识产权战略在中国谋盘布局,以保护国际市场利益,保证其全球战略的顺利实施。

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贸易中的策略

经过多轮谈判,世界主要贸易成员的关税壁垒措施逐渐拆除,知识产权成为发达国家垄断和控制国际市场,保护和发展本国市场的最有效手段。在WTO框架下,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除继续利用传统的方式牟利外,还通过现行的国内国际框架,在压迫发展中成员削减关税壁垒的同时,强化知识产权堡垒,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的道路。发达国家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操纵国际条约、国内立法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凭借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优势地位,垄断并不断扩大在利.技和经济方面的利益,通过对外贸易使发展中国家处于知识经济竞争的弱势地位。不仅如此,它们还将知识产权的范围延伸到社会公共安全、环保和健康领域,对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与自己一致的义务和责任,发展中国家在新世纪面临着空前的知识产权包围战。其主要表现是:

通过国际组织与会议在多双边和诸边场合高举保护知识产权的大旗,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相应的义务

例如,2005年6月亚太经合组织(APEC)贸易部长会议在韩国济州举行,美国、日本和韩国在APEC会上提出井通过了《APEC反假冒和盗版倡议》,要求各国经贸官员们加紧工作,尽快制定出有关指导原则供成员遵守。2005年7月,在英国苏格兰Gleneagles举行的G8首脑会议,发表了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减少侵权和假冒行为的倡议,明确指出有组织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商品贸易猖獗,威胁着全世界的就业,创新和经济增长乃至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决定采取行动,加强合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其主要内容包括减少仿冒和盗版贸易,打击网上盗版行为,提高反仿冒和盗版执法能力。

通过向国际组织申诉,对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裸的威胁

2005年10月,美国宣布抒向WTO提出要求我国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信息的请求。虽然今年中美通过双边磋商基本解决了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信息的问题,不难看出,今后,发达国家有可能继续利用多边贸易框架这一手段向发展中国家施压。通过双边制度性的安排,建立保护知织产权的限制框架,并不时以国内法律进行惩罚、限制威胁,以减少援助和外来投资、剥夺国外公间在美国资本市场融资的权利、实施特Kq 301条款等迫使其他国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

美国2005年“特殊301”报告中,将我国列为“重点观察国家’,其“外国贸易壁垒报告”(2005)称我国保护知识产权不力,已成为美对外投资的重大堡垒。美贸易代表和商务部长还联名致函我国驻美大使,就知识产权问题对我国加大施压。鉴于中美、中欧之间已有高级别的保护知识产权交流机制,日本也企图建议在中日韩三国间设立副部级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小组。日本经济产业省于2005年3―4月实施了“中国侵犯知识产权实际情况调查”。这是日本首次专门针对中国司法、行政部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执行情况组织的问卷调查,对象主要是2003―2004年对华投资或与中国有商务往来的日本企业。

发达国家之间联合对知识产权保护施加压力

2005年,欧盟25个成员在欧盟反欺骗办公室(OLAF)的协调下联合组织了统一的打击假冒行动。11月欧盟公布的最终结果指出,5月份进行的针对中国伪造商品的大规模检查中,总共有500吨来自中国的伪造商品遭到拦截。欧盟公布的消息称:目前在欧盟内部流通的假冒商品中有70%来自中国。美国商务部部长卡洛斯・古铁雷斯2005年11月在市鲁塞尔同欧洲官员举行的会议上表示,美国和欧洲将联手打击,国盗版,通过共享海关和公司针对中国制造商申诉方面的信息进行更紧密的合作。2006年2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表的“美中贸易关系:进入一个负有更大责任和执法的新阶段”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与其他贸易伙伴在共同关心的问题如中国知识产权执法方面的协调,加强美国在中国和其他地区的贸易政策和谈判能力,更有效地跟踪美国重点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议题。3月下旬,访问日本的德国经济部长格罗斯与日本经济部长在东京联合宣称,德国和日本将携手加强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力度。

跨国公司寻求各种途径,通过知识产权滥用,以合法和非法的手段巩固自身的垄断地位

国家知识产权范文3

据统计,2012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位的省(市区)分别是广东(2.2153万件)、北京(2.0140万件)、江苏(1.6242万件)、浙江(1.1571万件)、上海(1.1379万件)、山东(7453件)、四川(4460件)、湖北(4050件)、陕西(4018件)和辽宁(3973件)。排名前十位的城市分别是深圳(1.3139万件)、杭州(5513件)、南京(4408件)、苏州(4382件)、广州(4026件)、西安(3475件)、武汉(3233件)、成都(3112件)、无锡(2513件)和长沙(2182件)。排名前十位的国内企业分别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734件)、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727件)、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1099件)、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44件)、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530件)、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510件)、华为终端有限公司(347件)、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318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303件)和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93件)。

截至2012年底,代表较高专利质量指标、体现专利技术和市场价值的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达43.5151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2件,充分显示了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3件指标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对专利创造的显著促进作用。

2012年,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1.9926万件,较上年增长14.0%。其中,1.8145万件来自国内,占91.1%,同比增长12.8%;1781件来自国外,同比增长28.7%。去年,PCT国际专利申请超过100件的省(区、市)达到16个。其中,广东申请9211件,居第一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分列二至五位,上述五省市的PCT申请量占全国申请总量的八成。

甘绍宁表示,2012年,我国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发明专利累计授权量突破100万件。截至2012年底,我国发明专利累计授权量达到111.1万件。这表明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我国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效。当前,我国专利事业已进入推动国家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阶段,引导专利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正逢其时。

二是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逐步确立。企业在我国技术创新中的主要力量地位不断巩固,企业发明专利布局规模化效应日益显现。2012年,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中,企业所占比重达到54.7%,较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超过100件的企业达到49家,比2011年增加16.7%。我国专利制度在激发研发人员创新热情、促进经济依靠创新驱动方面不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我国以企业为主体的专利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建立。

三是发明专利支撑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近10年来,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研发投入与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拥有量都呈现出了较高的相关度。虽然,我国的专利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但也涌现出一批高质量的核心技术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设置了“中国专利奖”,专门评选专利质量高、技术价值大、经济社会效益好的中国专利。2012年第14届中国专利奖共评选出20项中国专利金奖,5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262项中国专利优秀奖,44项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自实施日起至2011年底,获得金奖的25个项目新增销售额1655亿元,新增利润346亿元。

国家知识产权范文4

3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新闻联播》的采访时表示,“十二五”时期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我国将坚定不移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在回顾“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时,田力普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最大的亮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制定并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战略部署。2008年6月5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时正值金融危机前夕,我国面临着巨大的经济转型压力,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于我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从“十一五”后半期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情况来看,整个社会、特别是企业创新的动力和能力大大提高。

田力普表示,在“十二五”时期,我国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更多地依靠创新驱动力,来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就意味着我国企业要创造出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并运用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据田力普透露,在“十二五”期间,我国有关部门还将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宣传等方面开展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并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近年来,我国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文化素养不断提高。田力普表示,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正得到社会越来越广泛的认同。这不仅极大地弘扬了全民族的自强自尊精神,而且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打下了重要的文化基础。

国家知识产权范文5

手机产业的竞争,既有国际上的苹果、三星,又有国内华为、联想、小米、vivo、魅族等厂商众多,是名副其实的竞争红海。国产智能手机如何从中突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从现状来说,国产手机紧跟世界手机先进设计潮流,嗅觉敏锐,动手迅速。但总体除少数如华为Mate系列超长续航,方便的指纹识别技术,P9系列的双摄像头设计等原创性创新外,整体处于技术跟随,还处于零部件组装基础上的设计和UI改进的微创新。王雷认为,产品整体单价低、利润微薄,出口专利风险大。

目前手机安全成为国产手机宣传的新热点,但仍依赖于基础安卓系统,安全的程度提高比较有限,更多的是企业的广告宣传,对于消费者的吸引力也比较有限。

王雷认为,国产芯片部分产品的性能如华为的麒麟芯片在消费者使用感受上,已经完全可以跟高通主力芯片相媲美,但最大的隐患在于背后的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的风险。不掌握底层架构的专利,而弥补芯片底层技术专利欠缺也需要大智慧和大努力。

随着三星Note7手机电池频发安全问题,手机电池安全问题成为关注热点。目前智能手机数据传送的射频和大尺寸屏幕显示耗电量大,人们使用手机不仅限于传统的通信沟通,娱乐和游戏等高耗电量占比大时间长。王雷指出,为了使用感受,一方面要保证手机外形优美,重量适于把持,另一方面又要保证电池续航能力。对于电池的充放电容积安全冗余保留过小,导致手机在充电过程和受到挤压后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在手机的电量控制和续航能力方面,华为手机结合在通信技术的深厚积累掌握了核心技术,具有很好的产品体验,电池续航是国产手机的重大技术优势。

国家知识产权范文6

内容提要: 在国际竞争从硬实力向软实力领域延伸的发展态势中,我国面临着外来的文化风险。软实力建设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文化风险则表现为知识产权与文化主权、文化权利的冲突,尤显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提升我国软实力需要充分实施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战略。

加强国家软实力建设是我国在新的国际竞争态势中作出的重要战略抉择。继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之后,2010年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又提出要“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软实力建设涉及文化创新活动、文化产品经营以及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紧密相关。在一定意义上说,软实力的强弱即表现为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当前,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自主文化精品太少,知识产权问题已成为制约文化软实力提升的重要因素。有效解决这些知识产权问题,是发展文化产业、应对外来文化风险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要任务。

一、国际竞争的发展态势与我国面临的文化风险

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是一种综合国力之争。根据当代国际战略理论,衡量国家竞争力强弱的指标往往是一国的硬实力,包括基本资源、军事力量、经济力量和科技力量等支配性实力。wWW.133229.CoM其中,军事力量和经济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文化和文化产业的全球化,文化比拼成为国际竞争新的发展态势,国家间的实力较量已从硬实力扩展到软实力。1990年,美国哈佛大学约瑟夫·奈教授(joseph s. nye jr)在《仍是竞赛中的强者》一文中首创了“软实力”概念,将其概括为国家凝聚力、文化被普遍接受的程度和参与国际机构的程度。[1]与硬实力相比,软实力注重民族精神的凝聚力、民族文化的影响力以及意识形态和制度的吸引力,是一种“通过吸引而非强迫或收买的手段来达己所愿的能力” [2]。事实上,“无论流行文化、意识形态还是国家制度,都是受特定的价值观念支配的,其背后都有着深厚的文化根源,这就是软力量的内在基础。”[3]软实力的核心是文化软实力。与此同时,作为软实力的文化既能借助文化产品生产提升国家综合国力,亦可通过文化的“软约束”功能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4]申言之,文化软实力虽具有弹性,但可以通过硬性的条件表现出来。文化发展需要创新,文化传播需要以文化交流、文化产品和信息媒介等为载体,并借助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来扩大影响。由此,一国文化软实力的衡量指标可概括为文化活动的创新力、文化产品的传播力和文化产业的竞争力。

为增强本国软实力,世界各国都在努力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形成文化产业竞争优势,争夺文化市场份额。从国际范围来看,现今世界文化市场依然是西方主流文化一统天下的局面:美国占据世界文化市场42.6%,欧洲国家占到33.9%,亚洲和南太平洋国家仅占19%,其中日本、韩国就分别占得10% 和3.5%。源于这种市场格局,西方的主流文化、强势文化不断侵蚀着非主流文化、传统部族文化,“传统的经典式的属于少数人的精英文化对话语权的垄断和对大众文化的一种霸权,在当代国际关系中,已经演变成一种少数文化产出国对其他国家的文化霸权。”[5]诚如英国学者斯科特·拉什所言:“始料不及的风险和危险将不再是由工业社会的物质化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危险,而是从信息领域、从生物技术领域、从通讯和软件领域产生出的新的风险和危险。”[6]文化产业的全球化和文化霸权的形成,使得民族国家的文化主权不断弱化和传统文化走向边缘化,与所谓的主流文化、强势文化一直存在着某种紧张状态。“法国对好莱坞电影在全球畅通无阻感到不妥和恐惧,为抑制美国娱乐业的入侵,法国在欧共体内寻求建立欧洲及国家定额管理制度。澳大利亚的文化产业委员会也感到不安,他们建议政府在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创建‘文化防火墙’制度。加拿大在世界贸易组织裁决其对美国杂志采取的限制措施有悖自由贸易原则之后,采取了‘论坛应变’的措施,建立起多元文化网。”[7]这一情况,不仅存在于欧美文化内部之中,更表现在东西文化之间。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亦面临着一个“风险文化的时代”。美国的电影文化、日本的动漫文化、韩国的游戏文化无一不在影响我们的生活习惯,冲击我国的传统文化。由此可见,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不仅在经济上需加以考量,而且还涉及国家软实力问题,事关我国的文化主权与文化安全。

二、国家软实力的制度保障与文化风险的法律表现

在知识经济时代,国家之间的较量主要表现为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的竞争,从法律层面看,是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之争。英国政府的一份白皮书曾指出:竞争的胜负取决于我们能否充分利用自己独特的、有价值的和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资产,而这些资产就是我们所拥有的知识产权。[8]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正是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将它们的文化、技术、品牌优势转化为产权优势,最终形成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因此,世界未来的竞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文化软实力作为国际竞争的重要领域,亦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与文化软实力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制度。其中,著作权是文化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其权利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作品创作者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作品完整权、作品修改权等人身权利和复制权、表演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权利。该部分权利通常由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所享有。二是传播者的权利,或称邻接权,涉及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权利。邻接权是对前述主体在传播作品过程中的劳力和资金投入的合理保护。这些权利作为制度创新的结果,保障着文化生产、传播与利用的智力劳动过程,服务于文化创新成果社会化、产业化、产权化的发展目标。文化活动创新以版权的获取为目的,文化产品传播以版权的交易为纽带,文化产业发展则以版权的保护为后盾。而“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9]已成为现今的朝阳产业,即文化创意产业。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版权法发挥了“创新之法”与“产业之法”的制度功用。英国1998年出台的《英国创意工业路径文件》、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定期的《版权业对美国经济影响的评估报告》以及韩国1999 年通过的《文化产业促进法》,无一不是通过版权战略或政策的实施,来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增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以此扩充文化软实力的竞争优势。诚如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所指出,“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在发展中国家,如果能使文化产业成果的其他条件得到满足,更强的私权保护将有助于激励当地的文化产业。”[10]传统的发展中国家亦应通过完善版权制度,为本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方能在国际文化竞争中争取主动。

文化创意产业既是文化与经济的融合,也是高科技与现代服务业的结合。其具有极强的渗透性,已将技术、文化和商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说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不仅与版权相关,还会涉及商标权、专利权等工业产权。综观现代文化市场,消费者的消费已经由产品消费转向品牌消费,体现在消费行为上就是崇尚品牌、追求品牌。为此,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是塑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作为经营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制度,商标法赋予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独占支配、专有使用,并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的权利,能够确保企业品牌的“惟一性”。通过对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的使用和推介,文化企业可以争取更多消费者,占领市场和赢得销售份额;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计算机技术、移动通讯技术、光储存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和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于文化创意产业,大幅提升了文化产品的技术含量。这些技术或单独使用,或形成技术联盟乃至行业标准,但均需依靠专利制度来保证技术的独占使用,维持技术的领先性。此外,文化创意企业的经营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广告标的等经营信息亦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对其保护。

当前,文化与文化产业全球化带来的文化风险,从法律上看是知识产权与文化主权、文化权利之间的冲突。“从某种程度上说,国际文化贸易的历史就是以美国为首的推行贸易自由化的集团与以法国、加拿大为首的强调文化例外和保护文化多样性集团之间不断冲突的历史。”[11]这些冲突,源于对传统文化法律保护的不同态度。美国等文化输出国基于自身较强的文化创新能力,极力推行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而拒绝为传统文化提供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着眼于具有不同特性的文化表现形式的本身及其载体,其宗旨是保护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以合理垄断与利益补偿的法律机制来刺激和鼓励文化创新、科技创新与知识传播,达到利用智力成果以推动社会发展的目的。质言之,知识产权制度可以对智力创新给予激励,但对不同的文化类型即“智力源泉”却缺乏必要的法律涵养,这一制度“只能保护知识财产上的财产利益而难以保护其同时存在的文化利益”。[12]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部分发达国家等文化输入国则要求维系本国传统文化、部族文化的多样性,力争建立和完善传统文化国际保护机制。文化多样性保护强调的是文化表现形式的独特性、多元性的文化特征。这些国家认为,“一个国家的文化主权神圣不可侵犯,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发展选择必须得到尊重,包括国家的文化立法权、文化管理权、文化制度和意识形态选择权、文化传播和文化交流的独立自主权等。”[13]同时,各个民族应该享有维护自身文化尊严与文化自由、参与文化生活与选择自由、文化表达与传播平等文化权利。

对于我国来说,当前以文化主权和文化权利为法律武器,推进传统文化保护与文化发展,虽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是不应仅在文化多样性主权与人权保护的国际立法中做文章,而应正视我国文化产品附加值低、文化产业竞争力不足的现状,多在文化创新能力提升和强势知识产权打造上下功夫。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着较多的知识产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文化创新能力不足,自主文化品牌较少。自主文化品牌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也是一个国家维系和传播民族文化的重要砝码。一般而言,文化产业发达的国家都有自主品牌的文化产品,如美国的好莱坞大片和迪斯尼动画、法国的时尚设计、韩国的网络游戏等。相比之下,中国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不足,在知识产权创名牌、保名牌这个问题上,文化产业经营者敏感性不够,主动性不强。例如,好莱坞根据中国传统故事“木兰从军”拍成的娱乐大片,在全球赚取了超过20亿美元的票房收入。而中国观众则必须支付费用,才能观赏以西方现代艺术形式表现的本土民间传说。[14]第二,文化市场本土化水平不高,自主版权文化精品欠缺。我国是文化大国,但远不是文化强国。目前,我国本土文化精品严重不足,电影票房收入70%依赖进口大片,少年儿童喜欢的动漫60%来自日本,30%归属欧美,网络游戏市场半壁江山被外国公司所占领,畅销图书亦多为外国产品或中外合作产品。第三,盗版侵权行为屡禁不止,文化产业发展受阻。目前,我国的盗版现象,特别是音像盗版和软件盗版依然比较严重。从长远来看,盗版行为的存在,阻碍了文化创新,不利于调动文学艺术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不利于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因此,打击盗版、保护版权是我们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我国软实力的提升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在当前我国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和国家软实力建设之时,正值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深入实施的关键阶段。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为推动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其实施的成功与否将决定21世纪中国社会发展的最终走向,影响我国软实力的建设成效。唯有充分实施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战略,提高文化创新能力、文化产品附加值和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在增强我国软实力的同时,抵御外来的文化风险。

第一,以知识产权创造为目标,形成创意产业群。知识产权战略包括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四大战略。其中,知识产权创造是知识产权战略的首要目标,对一国创意产业群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国外,像美国的硅谷地区、日本的关西地区、德国的巴登- 符腾堡地区、意大利的都灵和米兰地区、法国的巴黎和英国伦敦等地区,都是通过知识产权创造来形成一大批在全国,乃至在全球有影响的创新型产业。有鉴于此,我们要提高文化创新能力,并选择关键文化产业、重点文化企业作为突破口,建立一批有代表性的创意产业群,形成强势自主版权和自主品牌。当前要大力发展本国的软件产业、动漫产业、游戏产业,振兴中国的电影产业、音像产业,促进中国的广播电视业和图书出版业。

第二,以知识产权的管理、运用为重点,构建创新政策体系。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已比较先进,但是并没有完全实现其预期的政策目标。究其原因,在于我们运用制度的经验不足。诚如国际知识产权协会主席、美国斯坦福大学的教授所言,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差距不在于制度本身,而在于运用制度的经验。笔者认为,知识产权政策目标的实现有赖于一个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公共政策体系的建立;通过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用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需将知识产权制度与国家的科技政策、产业政策、文化政策、教育政策、外贸政策相互配合,并在有关政策出台时增加知识产权条款。具体而言,在产业政策方面,应着力调整创意产业结构,促进文化创新成果产业化;在科技政策等方面,应加大对发明创造者的保护力度,注重创意性科技成果的产权化、产业化;在对外贸易方面,应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扩大具有自主版权、自主品牌的文化产品出口;在文化政策、教育政策方面,应鼓励文化创新,推动文化的版权化、市场化;在投资政策方面,应增加对创意产业的资金扶持,细化文化创新的财政投入。

最后,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后盾,营造创新社会环境。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明确产权归属,规范文化产品市场,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制度支撑,同时也是世界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规则。无论在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从国内市场来说,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意产业主体进行市场竞争的法律手段。唯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盗版假冒行为,才能使我们的文化产业主体将人力物力投入到文化创新与品牌维护上,才能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使创意经济发展实现良性循环。从国际环境来说,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如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对投资、贸易环境进行评估的重要内容。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文化氛围,既是文化产品引进的先决条件,也是外商投资合作的环境要素。

注释:

[1]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2003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2] 约瑟夫·s·奈:《软力量:世界政坛成功之道》,吴晓辉、钱程译,东方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

[3] 郭洁敏:《当前我国软力量研究中若干难点问题及其思考》,《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

[4] 吕挺琳:《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国家软实力》,载《光明日报》2009年1月11日。

[5] 胡惠林:《文化产业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51页。

[6] 【英】斯科特·拉什:《风险社会与风险文化》,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2年第4期。

[7] 薛晓源:《全球化与文化产业研究》,载林拓主编:《世界文化产业发展前沿报告》(2003--200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9—10页。

[8] 吴仪:在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上的主旨演讲,/sipo/ztxx/2008qglh /dhgjldrjh/200802/t20080228_234637.htm,最后访问:2010年12月19日。

[9] 此为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首次对创意产业进行的界定。

[10] 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知识产权与发展政策的整合》,2000年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编译,第109页。

[11] 李怀亮:《国际文化贸易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2页。

[12] 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不能充分保护文化多样性。在文化类型之间占有和利用中引起的财产损害,知识产权法作出了回应;而所造成的文化损害,知识产权法则没有相应补偿机制。参见rebecca tsosie , reclaiming native story:an essary on cultural appropriation and cultural rights,spring,2002,34,ariz.st.l.j.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