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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范文1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范文2
滋有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为我县x乡xxx村村民.其父xxx职业:xxx,年收入xxx;其母:xxx,职业:xxx,年收入xxx.其(兄/弟/姐/妹/):xxx,职业xxx,年收入xxx.由于xx原因,该家庭生活一直比较贫困.又xx年 xx月xx日发生了(xx自然灾害),该家庭又受灾严重,属于重灾户,生活更加贫穷.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日 期:
贫困申请条件
一、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劳社「xx38号文)文件精神,凡就读我校的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城市家庭困难的学生(包括外省籍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连续两年享受国家助学金共3000元/人。享受智力扶贫资助的学生和享受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学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申报条件:
1、农村户籍新生须提供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提交区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明,其他证明一概无效。
3、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三、符合申请国家助学金条件的新生,在新生报到时,将《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并带来,上交我校。
四、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范文3
《江西省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
资助对象
(1)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3)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6)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7)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9)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在资助条件、困难程度相同的情况下优先。
非资助对象
1、普通高(完)中非正式在籍学生;
2、建“双重学籍”(指既建普通高中学籍又建职业高中学籍,或同一学生向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重复申报学籍)学生;
3、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诚实守信、品德较差、学习不勤奋的在籍学生;
4、非抚州市户籍所在地学生;
5、未进入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库”的学生。
办事程序
1、春季开学后,学校摸排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按照高中各年级在校学生人数的30%比例提出贫困家庭学生名单(户籍和学校所在地分离的,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核准;地市管理的中学贫困生库由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整理、审核,由学校地理位置所在地的县(市、区)统一录入。
2、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学生就读学校进入资助管理机构办公系统中在线录入学生“档案库”,并报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汇总报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3、春季开学前,省财政厅、教育厅根据上一年度普通高中发展状况、在校生规模、贫困生资助情况等,将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预算和资助名额下达到设区市;3月底以前,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将高中政府助学金预算和资助名额下达到市直、县区普通高中学校。
4、进入贫困生“档案库”的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提交《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5、学校在30天内对递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并在学校显着位置张榜公布,在校园网和市、县(区)教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受助学生的照片、班级及家庭困难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并附有关贫困材料及原件证明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6、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组织财政、教育、监察等人员对学校上报名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受助学生名单到银行设立储蓄卡或存折,财政部门根据名单将助学金直接划入指定银行,由银行将助学金打入储蓄卡或存折之中。
7、学校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本校受助学生的储蓄卡或存折领走,受助学生到学校资助管理机构签名领取助学储蓄卡。
8、县(区)财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受助学生名单和开展高中政府助学金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财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汇总,再报省财政、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备案。
按照扩大贫困家庭学生受助面原则,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一年一审核,并提交最新的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提供的贫困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核查依据
存档要求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范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捐赠资金的方式,真诚与_________携手,共同为中国西部的贫困地区做一件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
根据_________教育扶贫项目赞助方案,甲方愿意赞助_________元。该资金赞助的项目可由甲方命名。
_________作为教育扶贫项目的承办单位,认真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扬爱国奉献、追求卓越的精神,以_________的工作作风,珍惜甲方的每一分爱心捐赠,使之在贫困地区发挥最大的效力。
甲方随时可以指导和监督乙方的教育扶贫工作,随时可以审计捐赠款的使用情况。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延伸阅读
2017年最新精准扶贫帮扶政策
易地搬迁扶贫
搬迁对象和规模:
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贫困发生率50%以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寨优先实施整体搬迁。十三五时期我省的搬迁规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
补助标准:
贵州省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实行差别化补助和奖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先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建设标准:
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防止贫困农户因搬迁负债而影响脱贫,城镇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
办理流程:
自愿申请搬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公示搬迁户名单搬迁群众纳入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年度资金计划搬迁群众享受补助资金。
教育精准扶贫
享受对象:
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资助项目:
除执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外,贵州省增加以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1.普通高中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
(2)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3)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2.中职学校(一、二年级)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
(2)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
(3)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3.普通高校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
(2)免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办理流程: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范文5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皖政〔20*〕74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873号)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及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是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整合资源、调配人员,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要加强对资助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审计,确保国家助学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要将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各市、县(区)及省属各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及时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统计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公、民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或中等职业学校等。各市、县(区)统计上报时应使用规范校名,一校多名的应在括号中分别列明。中等职业学校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等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后就读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五年制高职学生,其前2年视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第3年可向学校申请其他形式资助,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合作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其合作双方都应具有按规定审批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其招收的学生按其学籍所在校申请和发放国家助学金,不得重复统计、申报和漏发。
要进一步做好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确认工作。对于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各中职学校按实际下达的资助名额执行。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组织认定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体认定时要参照学校所在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各中职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应每年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三、进一步完善资助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做好发放管理工作
各主管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等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地区、本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具体办法或细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评审机制,运用公正、公平、有效的认定方法,把握好资助的条件。各校要建立受助学生个人台账,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每年8月份,各中职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并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按10个月发放,7、8两个月不发放。今年,要确保11月底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今后每年10月15日前,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完成申请受理、资格初审、校内公示、银行卡办理等工作,最迟不超过10月底发放到位。
各主管部门、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及其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督促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民办高职院校中专部等)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校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校内学费减免、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上述资金由学校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制定具体使用方案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备案。
四、建立资助信息统计指标体系,实行助学金发放月报制度
各地、各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数据统计与信息管理工作。为全面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基本信息和各类资助信息,及时掌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和学生资助工作现状,为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资助政策措施提供参考,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结合我省中职资助工作实际,决定建立中职资助信息统计指标体系,实行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月报制度。统计指标体系由4个统计表和2个汇总表构成,其中统计表1—2由各中职学校按隶属关系,根据每月实际在校生人数和国家助学金实际受助学生名单填写,于每月5日前报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市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审核汇总市本级及所辖县(区)统计表,于每月10日前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表3-4由各中职学校按学期填报,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1-2由各中职学校存档备查,同时报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备案。统计表及填表说明详见附件,也可在*学生资助网下载。
省属中职学校(助学金直接由省财政下达到学校,含省属高等院校附设中专部或中职学校,省国资委管辖企业举办的中职学校,民办高职院校、中央驻皖单位和军事单位举办的中职学校等)的各类统计、汇总表按规定时限直接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信息统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审核本校上报的所有统计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市、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本级所辖学校及下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统计报表,特别是有关报表间的数据勾稽关系,确保汇总数据准确无误。如发生虚报、错报、漏报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况,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主管部门、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安排使用、受助学生认定、助学金发放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于截留、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范文6
知识改变命运影响着越来越多的学生,特别是家在农村、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希望通过读大学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给这些贫困学子提供了一个圆梦的平台,确实能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让每位大学生有“诚信贷款”的意识,保证生源地助学贷款能够健康、持续发展,让惠民政策确实惠及百姓。
二、案例事件
杨小红(化名)2013年考上大学,父母都是工厂的工人,其母贷款时穿着名牌,戴着钻戒,根据衣着判断本可以不贷款,结果问起贷款原因时,其母平静的面孔略带诡秘,原高中的老师说贷款以后可以申请当地1000元的路费补助,还可以优先享受高校的助学金。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及效果
针对贷款人数逐年增加,贷款比例逐年攀升,为了进一步了解贷款学生的实际情况,我们采用了入户调查、电话联系等方法,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学生的贫困程度,在积累了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将今年1125名贷款的大学生按家庭困难程度分为特别困难(此部分学生家庭或遭遇过重大变故,或家庭无任何经济来源直接关系到该生在校的温饱问题、或边远偏僻山区同学)、一般困难(家庭收入仅能支持学杂费,生活费用无着落)、临时困难(因家中多个兄妹同时上大学,使家庭无力支撑的学生)。
按照以上三级分类,应该说可以为下一步的贫困生资助提供了较为快捷的通道。但是,在调查与统计过程中,我发现刚入校的大一学生有虚报、谎报家庭经济情况的问题。我们根据山西省生源地贷款“八贷八不贷”的政策,根据当地实际,又细化了贫困标准,做到家中有财政工资的、有国企工资的不给予贷款,没有的学生则按经济情况分为一类乡镇所在村镇不给予贷款,以上有特殊情况的,如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单亲家庭的、家中成员有重大疾病史的优先考虑。
四、启示与思考
作为国家性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都会让较多高校贫困生享受到国家照顾,而对学生进行贫困认定是国家助学金的首要前提,也极为重要。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规定,学生需要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该表要求学生填报家庭经济、人口情况及申请事由等内容,是对申请者的初步考察。同时大部分高校要求申报者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这是一份由所在村委会(街道)、镇政府、县财政局联合盖章的证明,其效力不小。在实际认定时,我助学办都以这两份材料作为判断申报者家庭是否困难的依据。但根据本次调研,家庭情况填报失真这与大学生诚信意识的淡化有极大关系。大学生的不诚信行为正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定工作变味。可以通过严格审核、加强教育等方法来予以规制,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