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规划设计范例6篇

乡村规划设计

乡村规划设计范文1

关键词:美丽乡村规划;规划设计;岩坑村村庄

一、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理解

勾画美丽、幸福起步

广袤的乡村大地,是城市的后花园,是心灵的栖息地,是百姓生活的幸福家园。在美丽乡村的规划中,要结合农村的生产生活特点,因地制宜、科学构建立体规划体系;引入生态文明的理念,按生态规律行事;挖掘农村特色产业,实现农民增收;推动公共资源配套,探索管理制度,从而引导美丽乡村建设实践。打造为“五好”,生产好、生活好、乡风好、村容好、管理好;“四美”,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三宜”,宜居、宜业、宜游的中国美丽乡村。让生活在这的纯朴劳动人民,展示美丽,收获幸福!

二、 岩坑村村庄原有基础

位于台州临海市河头镇的西北部,依山傍水,腹地广阔,是四面环山自然风光优美的小山村。有着深厚的红色底蕴,见证了抗日战争期间的一些重要事件,建有台州首个村级革命纪念馆。如今,村民以农业种植和外出经商务工为主。全村人口769人,276户,耕地面积339亩,山林面积5819亩,2011年实现人均收入6901元。

SWOT分析

优势:

1. 自然环境优美,远离城市喧嚣,是休闲养生,旅游度假的良好去处。

2. 农业生态环境好,无工业污染,有利于优质绿色农产品的生长,利于培育新型农产品种类,开拓高端农产品消费市场。

3. 红色文化底蕴深厚,见证了浙江省抗日战争期间一些重要事件,留下的历史资料和人文环境具有深厚的教育意义。

劣势:

1. 基础设施薄弱,交通不便,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该村的经济发展。

2. 没有工业基础,对于发展农产品加工是一个阻碍,使得经济比较薄弱。

机遇:

1. 国家大力推动新农村建设。

2. 临海市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岩坑村的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和人才技术保障,同时,也为村庄优势农产品提供了广泛的市场。

3.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居民休闲需求旺盛,为岩坑村发展户外休闲运动提供机遇。

挑战:

1. 打响“红色旅游”的品牌。利用好这一历史文化资源,将其和旅游市场有机结合,必定能打响岩坑村的旅游品牌,吸引周边的消费者体验别样的休闲活动。

2. 优质农产品市场的开拓。以高端的质量赢取消费者,进行有效的市场营销。

综合来看,岩坑村具备发展优质农产品的地理条件,具备开发休闲旅游体验地的自然环境,更具备革命历史的文化资源,只要抓住国家、临海市对新农村建设的春风,取长补短,不仅能打响“红色旅游”的品牌,还能成为优质农产品生产的示范基地和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工程。

三、 岩坑村村庄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岩坑村、大山自然村、仙人村周边区域。

规划定位:传承文化,开创美丽乡村新生活。

挖掘历史文脉,深耕红色文化 ;开拓发展空间 ,提高乡村经济。

设计思路:整体设计以岩坑的变迁为切入点,从特殊地质结构,到始丰溪水陆交通---104国道交通----高速公路交通的变化,对岩坑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与其相对应的独特气质:“赤峰溪大岩板地貌特质构造”、“古驿道”、“红色台委根据地”、“美丽乡村” 。

规划布局:调整现有两个居住片区,将自然村调整为户外探险驿站区和历史游览区;两大农业种植区调整种植农产品种,形成农业观光区;同时建设旅游服务区。

规划建设步骤:

一期建设:赤峰溪南面建筑、环境整治

二期建设:形象展示、红色故事区、赤峰溪北面建筑环境整治、观光农业和产业农业

三期建设:户外探险驿站区(原大山自然村)

此次的重点为岩坑村的规划设计,打造为具有红色文化烙印的生态自然村落。体现在改善生态人居,提升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三方面。

1、 改善生态人居

恢复突出“红色文化建筑”:根据岩坑村各年代建筑较为齐全的特点,打造能够表述社会经济发展的“叙事建筑”,把建筑作为能够回望历史,体现发展,展望未来的载体。重点是对红色建筑单体的恢复,加深文化烙印。在恢复的红色建筑中融入为村民服务的公共设施,如农特产街、农家驿站、农家乐。

修缮整治“岁月建筑”:在保持浙东山地民居自然亲和的总体基调基础上,将当地传统建筑元素分类梳理,对建筑外立面进行统一改造,以竹、木、石、泥的天然材料衬托地方特色。

统一美化“现代民居”:保留现代农居混杂的色彩的基础,结合整治要求,丰富多元的底层细部 ,提升生活品质。

2、 提升生态环境

深耕红色文化、追求自然、古村落原生态意境。营造有岁月感、历史感、浑厚感的聚居村落。形成一溪、一街、一巷、三园的景观结构。

一溪: 岩板溪床的整治;溪上的六桥;沿溪两侧绿化提升

一街: 老街建筑立面修缮整治;三线入地;地景,地面铺装形式(石板+卵石)

一巷: 建筑立面的修葺修复;路面恢复原地区特征肌理

三园: 杏苑、兰苑、松竹苑为村落中公共交流活动空间

勾连“溪中大岩板”,整治赤峰溪,清理溪流杂物还原其大岩板的本色,使临海地质构造及其变迁的呈现,见证独特的地壳运动。打造地质构造方面的第二教学课堂。并对驳岸进行分类,自然式石砌岸、特色驳岸、自然式土岸、堰坝。

3、 发展生态经济

做深做足“红色旅游”:岩坑村是台州首个村级革命纪念馆所在地。通过岩坑革命纪念馆的建设,成立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红色文化的的深耕而展开的红色旅游来带动经济并不富裕的岩坑村发展。

开拓特色“观光农业”:因地制宜,打造溪流两边的特色生态观光农业,诸如连片的高山杜鹃、向日葵、油菜花等既有经济效益又有观赏价值的作物,吸引观光、婚纱摄影等。同时,辅之以有特点的农家乐+视觉宴。

四、 规划实施后的效果

1. 村庄环境面貌大为改善

围绕“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这一中心,按照规划引导,在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和扶持下,全村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投资1000多万元,历经半年多的建设,一期工程基本完工,村庄变美了。

在外立面改造中,做到新老建筑风格的协调和统一,使整个岩坑村置身于安静、清雅、祥和的大环境中,这样既保留了岩坑村作为一个小山村本身拥有的特点,也让它同周边的村庄区别开来,更增添一份独特和美丽,形成良好的视觉效果,也整治了一大批的危房旧房,让老百姓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得到提升。

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延伸。溪水潺潺、野鱼畅游、河岸葱翠,看不见垃圾的村道、窗明几净的农家小楼,村庄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2. 产业初步发展

在特色产业发展方面,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继续发展杨梅、柑橘、茶叶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对群众进行农业知识和技术方面的培训,同时结合农业产业筹备旅游业的开发工作,预备开出3至5家各方面符合要求的农家乐示范点,促进农民的进一步增收。

3. 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开展

在特色文化发展方面,对本村特有的历史人文和红色文化记忆进行挖掘,开展各类活动宣传和弘扬岩坑的红色文化,并对村内的古树、古桥、古祠堂等加以保护利用,形成“一村一品”的文化格局。为“红色旅游品牌”,打下前期基础。

岩坑村虽然在创建精品村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步子才刚刚迈开,今后发展建设任务更重,村两委下定决心,要紧紧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集思广益,努力工作,在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下,生活质量一天更比一天好!

乡村规划设计范文2

关键词:美丽乡村 规划设计 概念 内涵

引言

美丽乡村是我国新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策略。这是一种综合、全面统领新农村建设的新思路。美丽乡村建设不仅仅是指农村拥有美丽的外壳,更为主要的是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并切实提升农民的幸福指数。那么,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今天,我们该如何对美丽乡村进行规划设计呢?

1、美丽乡村的概念和内涵

第一,尊重自然,创建生态美。村落一般产生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下,集多种自然因素为一体,包括山、水、宅、田、植物等。乡村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且受工业污染的程度小。美丽乡村的规划设计应立足于当前的自然风光和地理环境条件,做到有特色、有风格、有品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融。

第二,重视卫生整治,创造环境美。卫生整治工作是美丽乡村规划设计的重要内容,包括对村庄环境卫生的清洁、建立长效的保洁机制,有专人负责公共场所的保洁、对村民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和收集,并有专人定时定点将垃圾进行清运等。通过卫生整治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三,合理规划住房建设,创造建筑美。住房是乡村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住房建筑布局合理与否、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村民的空间感受和村庄的外在形象。因此,在建设美丽乡村时,应十分注重住房建设的规划,做到与当地的文化、现状相协调,并凸显出地方特色。

第四,合理设置产业布局,创造生活美。生活离不开生产,而乡村景观又是乡村生活的外在体现,乡村景观和产业布局是密不可分的整体。若乡村景观脱离生产,则成为一种“空洞”的景观。因此,在进行乡村产业规划布局时,应立足于实际生活,善于利用土地流转进行土地整合,以达到发展集体经济的目的。

第五,宣扬传统文化,创造地方美。国家近年来十分注重乡村文化事业建设,并不断加大对乡村文化事业的投入。美丽乡村规划设计的内容包括乡村文化事业建设。总结乡村文化事业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弘扬传统文化,凸显乡土特色习俗,保护具有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等。在宣扬传统文化的过程中,使村民对自身文化感受有归属感和满足感。

2、美丽乡村的规划设计理念

2.1坚持规划先行且保护传统建筑

目前,村民的审美意识不强,仍需规划的正确引导。笔者在实地访谈中发现,不少村民甚至包括村干部都对村中新建的洋楼钟爱有加,认为这是高端、洋气的,却对本地传统的民居嗤之以鼻,认为这是过时、落后的。显然村民们表达的意愿是更希望住上钢筋水泥的洋楼,拆旧换新,老百姓觉得这是好买卖。而作为规划者,按统一风格拆旧建新,既能够体现出对村民意愿的尊重,也能够体现整体美,修缮一座老房子往往比建新房子费时费力,吃力又不讨好。在这种情况下,拆除老房子似乎成了一个理所当然的选择。在近35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城市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可旧有的城市格局、传统建筑却也遭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坏。试问当这些充满情怀的一街一巷逐渐离去时,还凭什么为我们是有着5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而自豪?乡村由于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却幸运地保留了许多传统民居建筑,守护这样一座传统文化最后的宝库,防止乡村重蹈城市建设的覆辙,是每一个传统乡村规划都应秉持的理念,也是美丽乡村中美丽的主要彰显。将有传统价值的老房子从新村中拆除,等于人没了灵魂,不是美丽乡村;新房建得整齐划一,光鲜现代,只能算是新区新村,也不能算是美丽乡村。有意识、有计划地主动对老房子进行修缮性保护,对老房子进行登记造册,发掘其文化价值,保护其原有结构及外观,这才是美丽乡村,也是本规划项目的重要理念。

2.2创造“官民一体”的乡村规划新模式

以我国目前的情况还暂时无法直接跨越到“民主导”的阶段,但此次美丽乡村建设政府多次强调规划的龙头作用,可以看到政府正试图以规划者作为与村民间的协调方,将过去传统的“官主导”逐渐过渡到“官民一体”的新村建设方式所作的努力。所以应该以政府牵头,规划主导,村民为主体的模式是现阶段新农村建设的最佳模式。“官民一体”的规划理念在本项目中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项目前期广泛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工作,全面了解村民们对于村庄建设和住房建设的意见及想法,真正从村民的角度解决村民的切实需求,满足村民的基本需要。二是乡村往往偏重于宗族管理的人事制度,因此很容易会出现产权不清的情况,而这种情况下往往规划者在没有进一步了解情况下就先行规划,导致最终的规划图纸成了一纸空文,难以实施。

3、美丽乡村的规划设计策略

如何规划设计好美丽乡村,建设好乡村家园,特提出如下政策性建议。(1)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顶层设计工作需要实事求是,随着城镇化和旧村改造,或整村拆除,或拆改结合,逐渐转变为城市新社区。(2)围绕农业生产,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特别是东北、河南等产粮大省,一定要加大基本设施投资,完善基础设施,积极推进机械化农业,解放劳动力。自上而下各级领导部门应从加大田间道路、粮食收割再处理机械设备推广等方面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努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3)统一管理机构,制定美丽乡村名称制度,统一管理机构,各个部门紧密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工作。建立协调机制,共同努力建设美丽乡村。(4)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当中遇到任何问题,不相互推诿,及时解决。在实际工作当中应因时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调整建设政策,确保不给基层部门、老百姓带来麻烦。(5)确保粮食种植安全,建立粮食种植的风险共担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种粮风险,保护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做好农用机械普及推广工作,减轻农民劳动压力,进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管理方面,要确保“建设一处,服务一处”不搞面子工程,让国家投资落到实处,让基层百姓实实在在体会到政策的好处,根据各地区经济文化环境差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并且做到不荒废、不浪费。(7)统一处理生产生活垃圾,特别是农药化肥的包装物,农用薄膜等,既降低了因分散处理造成的处理难度,又因为集中处理可以引进专门废除设备而提高了处理能力。(8)建立生态农业,通过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协调发展建立循环型农业,既可以减少农用化肥的过量食用,又可以减少养殖排污对环境的污染。并且农作物使用有机肥既可以降低投资又可以提高农作物质量,同样的道理也适合于养殖业,这样既实现了经济效益的提高,又避免了对环境的破坏。(9)加强对农民的义务教育。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投资力度加大,农村经济发展得到了巨大飞跃,但与此同时因文化程度不高造成的社会问题又广遭诟病,所以加强义务教育,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势在必行。

结语

总之,美丽乡村规划是一项重要的工程,其本质不仅仅是村庄的美化,美丽乡村的建设中规划者必须调整好角色,把自己作为政府与村民之间沟通的桥梁,甚至应该淡化自己的角色,更多地帮助村民进入到建设自我家园的角色中来,因为村民才是乡村能够不断发展和持续的能量之源。规划者应该想村民所想,急村民所急,通过问卷、访谈等方法去了解村民们的生活,而在于通过村容村貌的整治提升村民的生活品质,为建设现代农村,培养现代农民打好基础,建设一个老百姓满意的美丽乡村。

参考文献

[1]赖文兴. 美丽乡村的规划设计与实践[J]. 中华建设,2014,03:82-83.

乡村规划设计范文3

关键词:美丽乡村;景村融合;景观规划

1 引言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勾画的“建设美丽中国、打造生态文明”的宏伟蓝图中,美丽乡村建设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自然景观和人文客体为核心的乡村旅游在我国呈现出磅礴的发展态势,同时也涌现出村庄边缘化和空心化、生态环境恶化、传统农业衰弱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要建设美丽乡村,必须对乡村的具体情况进行理性判断,因地制宜地选择美丽乡村的发展模式。本文旨在探寻乡村旅游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契合点,以推动乡村旅游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融合发展。

2 景村融合模式探研

2.1“景村融合”的内涵

乡村旅游是借助游客对自然的向往和对乡土亲情的需求为游客提供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但当前乡村旅游纷纷涌入因追求短期利益而导致乡村旅游核心资源破坏、文脉断裂、传统村庄沦陷的行列。以旅游景区的标准建设美丽乡村,以旅游景区建设带动乡村发展是避免以上情况的有效措施,即用“景村融合”的方式将美丽乡村建设与旅游景区建设融为一体实,实现乡村与景区的协调发展。

2.2“景村融合”的模式

“景村融合”是将景区与村庄视为一个系统,通过村庄内各种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村庄的生产活动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村庄与景区的空间互应、资源共享、要素互补、利益互显是“景村融合”的主要模式。

2.3“景村融合”的路径

“景村融合”的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平衡居民与游客的利益诉求,要求美丽乡村的建设与旅游景区的建设同步规划。“景村融合”的主要路径有:明确村庄功能定位,优化村庄空间布局,树立景区与村庄的主题形象,创新旅游产品,完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

3 实践:河南省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雷家沟村美丽乡村规划设计

3.1 项目概况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雷家沟村位于登封市西北十三公里处,地处嵩山腹地,三面环山,与天下第一名刹少林寺隔路相望,自然风光优美,名胜古迹众多,是一个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文化旅游型美丽乡村。现状雷家沟村地势险要,用地复杂。村庄呈小片长带状、零星点状分布,基础设施薄弱,居住条件较差。

3.2 规划思路

本规划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为切入点,修缮改造古民居群及历史文物,美化亮化村域环境,整治山地农耕设施,建设“禅修”养生基地,借鉴“景村融合”的开发模式,以实现宜居、宜业、宜游的目标。

3.3 总体定位

雷家沟村紧邻千年古刹少林寺,区域内拥有众多的历史文化名胜古迹,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美的生态环境。少林寺的发展无形中带动着周边旅游文化的建设,雷家沟村则占有天然的地理优势。雷家沟“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的总体定位以少林文化为背景,将雷家沟村打造成一个集农、禅文化体验、生态旅游观光、佛学禅修文化教育和商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乡村旅游目的地。

3.4 组织结构规划

本案根据村庄的具体情况将整个整合结构划分为“六区、一街、一园、一中心”:

3.4.1农业体验观光区:村庄入口现有土地为一般耕地,在此处打造农业观光园。在该区域中开展牛犁地,石磨磨面,石碾碾米,男耕女织等游客互动项目,体验原汁原味的农家生活。

3.4.2民俗文化体验区:以废弃的雷家沟老居民区为依托,依照修旧如旧的原则,通过修缮整治农家老宅,建造民俗文化体验区,将几近绝迹的农村民俗、耕作农具、农家技艺、本土手工艺制品等的现场制作、体验等展现在游客面前,使游客特别是中老年游客找到儿时的记忆、久违的乡愁……

3.4.3农耕休闲采摘区:以雷家沟东洼及百草岭的丘陵、坡地为主,就地取材将田埂进行梯田改造,美化生态环境以提升观赏效果。以原生林果、苗木为基础,联合农、林科研单位,在保留村庄原有林果业种植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农副产品,逐步形成以休闲采摘、农耕体验为主的多功能旅游休闲体验区。

3.4.4禅修养生区:将废弃的养鸡场区域改造为禅修堂、文化艺术展馆、道德讲堂等,集中形成禅修文化养生区。聘请得道高僧、知名传统国学文化学者到此讲禅论道,并定期举办书法、古典音乐、国学讲堂等活动。

3.4.5传统武术研修区:“禅”、“武”是少林寺的精髓,雷家沟村位于“禅武圣地”的腹地,具有非常浓厚的禅武文化底蕴,亦是村庄的特色和灵魂所在。本案以太子沟下现有的武校“少林罗汉院”为依托形成武术原生态展示区、传统武术研修区,定期举行少林武术研修、表演,以此作为吸引游客光临的一大闪光点。

3.4.6现有文物保护区:雷家沟现有的永泰寺、永泰寺塔及其附属景点已基本成型,具备接待游客的能力,针对这些重要文物进行保护性开发,后期再加大宣传力度,并引导游客有序游览。

3.4.7素食文化街:为最大限度的开发资源,充分利用沟壑的现状地形,计划在雷家沟的沟壑底部内依沟而建素食文化街,招商引进各具农家乡土特色的风味美食,打造素食文化专区。建筑风格与改造的居民区保持一致,以青砖灰瓦的明清建筑风格为主;街区步行道内由上而下潺潺细流曲折而过流入荷花池,在景观荷花池旁设置以少林禅武文化为背景的雕塑小品。

3.4.8传统体验园:将刁家沟老村庄和现有土地做为传统产业基地,在此展现农业农庄特色,用比较原始的农耕方式,让人们可以回归田园生活。

3.4.9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景区的第一门户区,为游客提供停车、问询、租赁等旅游服务。建设与景区相配套的多功能商务服务区,以特色美食、禅武文化为基础,打造一个集住宿、度假、会议为一体的商务服务中心。

4 结语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涵盖范围很广,涉及村庄美化、环境提升、景观塑造、生态保护、村庄文化品质和精神面貌的改善等方方面面。基于“景村融合”的美丽乡村规划在规划旅游景区层面通过对村庄的功能及形象定位、空间布局、旅游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等,丰富了现行村庄的规划内容。关于雷家沟美丽乡村的规划依托村庄的区位优势、自然风光和纯朴民风,把民俗文化、禅宗文化和传统的姓氏文化作为项目的核心资源,走“保护-开发-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期以乡村旅游发展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保障乡村旅游发展,从而推动了乡村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樊亚明,刘 慧.“景村融合”理念下的美丽乡村规划设计路径[J].规划师,2016.

[2]邵剑杰,黄淑娟,李先富.“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 的乡村景观规划设计方法研究――以桂林市阳朔县新寨村景观规划设计为例[J].住宅科技,2014.

[3]黄震方,陆林,苏勤,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乡村旅游发展―理论反思与困境突破 [J].地理研究,2015.

[4]林若琪,蔡运龙.转型期乡村多功能性及景观重塑[J].人文地理,2012.

作者简介

乡村规划设计范文4

【关键词】融入方法;乡村景观; 风景园林; 规划设计

引言

伴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升以及环境认识的的加强,如今社会风景园林规划过程中,越来越重视乡村景观的自然化规划,以此展现出独特的乡村田园风光。与此同时,人们居住时不可忽视的因素―乡村环境,与人们的发展以及生存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当今的社会,关于怎样做好乡村景观规划,且把乡村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展开深入的研究与完善,确保当代城市与乡村地区的和谐发展。所以在本文内容里我们把风景园林规划以及设计中乡村景观的融入展开较为深入的探究。

1乡村景观的概念、特点及研究价值

1.1乡村景观的基本概念

通常来说,地理学角度是乡村景观的立足点,它的景观也就是人类在地球上的活动。这样的乡村景观把人类的居住状态作为关键,有着相对明显的自然属性及丰厚的人工气息,较低的人类干扰程度。乡村景观中拥有独特的田园生活与文化,是当代农业乡村生产性的乡村居住景观。

1.2乡村景观的基本特点

生产性、审美性、地域性和生态性是乡村景观的基本特征。

1.3乡村景观的价值研究

在最近的几年里,越来越关注乡村景观,给乡村景观的探析也更加多。目前乡村景观在现实发展的过程里,通常具有它的特色与审美的意义等等。然而在当代乡村发展的过程里,它的关键的意义表现为地域认知与文化历史价值。乡村在对个别的区域人们社会文化情况与生产的情况反映的这个基本点上,针对地域人文精神具有积极的影响,通常有着非常珍贵的历史文化意义,从而对社会与人类的未来发展具有关键的现实价值。同时乡村景观也有着一定的人为与自然因素,它独有的社会组织文化与风俗特性等等全都不相同。

2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乡村景观融人的必要性

在如今的这个社会,风景园林规划设计越来越重视自然环境的协同、统一建设,与此同时,人文活动对社会文化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但是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里,把乡村景观融入也有必要性,关键有下面的几个表现。

2.1将乡村带入城市的一种表现

乡村景观融入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是把乡村带入城市生活的一种至关重要的表现形式。慢慢把乡村环境变为城市公园,并且把当代的城市环境进行规划设计,这大大缓解了中国的人口增长时的环境压力。

2.2乡村景观艺术的一种再现

乡村景观融入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过程里,利用当代社会艺术上的个别手段,把现代化乡村景观绽开一定程度上的完善,从而联系西方目前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最可行、科学合理的方案,这大大的促进了中国田园山水风光的再现。

2.3乡村耕作景观的一种再现

在当代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整个过程里,利用融入乡村生活,与此同时也把乡村耕作景观进行传播,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民间文化与乡村文化这有着正面的意义。与此同时,使人们的视觉有着比较强的表现性。

2.4对变化风景的一种展现

拿中国现如今历史园林来说,人类关于自然景观的平衡性有一定程度上的追崇影响。就怎样确保在现代化自然景观设计中是非静态的,一直都是现如今风景园林艺术设计者非常重视的热点当中的一点。不一样的自然状态乡村景观呈现出不一样的季节动态,这样的实际情况的呈现对自然界的萧瑟与繁荣有着密切的联系。景观设计者需要在这样的自然状态下,寻找乡村景观设计的感觉,从而把园林景观的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

2.5对地域性设计元素的体现

通常情况来说,作为当代景观园林的景物,各异的景观园林规划也有着各不相同的地域特征。然而乡村景观在设计的整个过程里,在土地上设计具有人文活动及自然景象的文化韵味,且把地域特征中的时代特征与民族特征相结合并展现的淋漓尽致,促进景观园林规划设计的发展。

总的来说,乡村景观具有特色的艺术设计,呈现了地理文化的自然状态,让城市中的人们可以深入的认识地域文化与乡村文化等等具有的正面的影响。与此同时,这对我国景观园林艺术的发展具有实际意义。所以,在当代的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里,将乡村景观进行融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且具有实际意义。

3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乡村景观融人的基本原则

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经济水平的迅猛提高,在当代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整个过程里,越来越重视乡村景观的融入。然而针对它的实质性来说,当代的乡村景观在融入的整个过程里,必须坚持基本原则。

3.1始终坚持保护和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保护好乡村景观资源,尽全力减少对耕地资源的损害。真正实现对自然景观资源与历史景观乡村全方位的保护;真正做到始终坚持保护和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3.2始终坚持开放性的基本原则

现如今在乡村景融入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整个过程里,必须依照开放性的基本原则,尽最大可能把乡村景观的规划设计工作做到最好。

3.3始终坚持协调性的基本原则

当代园林景观在实际设计过程中,必须遵循乡村与历史文化的风俗习惯,保护好区域特色,在规划设计尽量避免对农田的损害。始终坚持协调性的基本原则。

景园林规划设计中乡村景观的融人方法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乡村景观的融入工作至关重要,要把握风景园林所有景观的空间设计,将乡村景观的文化价值体现得淋漓尽致。

4.1对农业体验加以保存

乡村景观是人们对自然界产物的完善,也是对乡村地区历史文化与经济状况等等的融合,将文化价值记录档案。但是如今的园林景观在规划的全程中,要使得乡村景观中的场所能够展现出文脉以及历史,展现出现代化景观场所的别具一格。

4.2对乡村场所的文脉和历史加以延续

将乡村的古老的文化进行完善,传播且发展乡村场所的历史与文脉,且把乡村景观中古老的乡村文化集聚,将地域历史展开全面的探析,建设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且城市与乡村经济的能够协调、统一的发展。这是乡村景观在融入现代化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时,对乡村场所的文脉和历史加以延续。

4.3对田园风光加以借景

借观景平台与田园风光的特殊性等等,从而使乡村景色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些是乡村景观在园林景观规划设计中的融入常使用的手段。这使之拥有自然的生态环境氛围,达到景观园林规划设计与乡村景观融合时更加的完善、和谐。

5结束语

在当代社会的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乡村景观的融入,中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艺术有了一定的提高。按照环境保护的方向,将生态环境展开多角度、多方面的探索与升级,且将历史文化与乡村文化展开全面的保护与传承,不断完善中国现代化园林景观艺术设计前进的步伐,将城市与乡村氛围的更加协调,使当代的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更为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1]陈玲,《园林规划设计中乡村景观的保护与待续》,北京林业大学,2010.

乡村规划设计范文5

关键词:乡村景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1 乡村景观概述

乡村景观主要是指以田园景观为主要元素,里面蕴含大量的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处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之间,乡村景观由于受到的污染相对较少,其主要的自然元素有:山川、河流和树木等。主要的人文元素有:人类、村落和动物等。设计人员在进行乡村景观建设中,展现出一种不刻意雕琢之美,深刻地体现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实现了对自然生态的保护。

2 风景园林中乡村景观融入的原则

2.1 保护和规划相结合原则

在风景园林的建设中,建设乡村景观,能够充分体现当地的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有利于实现保护自然资源,应该在自然景观的建设基础上,建设乡村景观,在保护乡村景观的同时,追求视觉上的享受,追求乡村景观与自然景观的有效结合。

2.2 开放性原则

开放性的原则是指在风景园林中有效地融合乡村景观,展现各地景观的缩影,体现了乡村景观的多元性和多样性特点,有效地融合地方的艺术特色,并注重对乡村各元素的搭配,展现出园林景观的协调性。在进行乡村景观融入的过程中,要注重融入田园风格和私家田园风格,展现出风景园林融入乡村景观后所体现出的艺术特色。

2.3 协调性原则

协调性原则在运用过程中,体现了较强的人文景观和乡村景观元素,要想提升风景园林景观的独特性,应该促进人文因素、自然因素和历史因素的统一,既要展现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又要展现出景观的协调统一性,实现风景园林景观的经济性和社会效益性。在设计的过程中,必须要尊重历史文化和民族习惯,实现两者的协调统一性。

3 乡村景观融入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中的对策

3.1 充分利用历史文化和西方设计经验

在风景园林中融入乡村景观,必须要保护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实现传承乡村景观,充分体现出乡村的特点,西方国家重视在风景园林中融入乡村景观建设,实现了人们对舒适环境追求的夙愿。西方的乡村景观在风景园林中的融入,给中国的设计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意义,其主要的内容有:耕地、牧场等,营造了良好的农村氛围,更加突出园林设计的特点,符合现代人们对环境舒适性的追求。

3.2 融合乡村农业耕作景观

乡村景观的建设并不是单纯地进行自然因素的创造,而是更好地展现农村文化、风俗和经济水平,是人们通过不断努力,实现改造农村自然景观的过程。现代化的景观建设中,改造农村自然景观,还需要注重保护环境,保留农村最传统的历史风貌,不以牺牲农业为代价,实现农村自然景观和农业建设的保护工作。同时,还需要在乡村景观内融入农业元素,增加园林建设的真实感,通过种植农业植物,实现对农村景观的还原。

3.3 融入乡村田园景观

风景园林能够为生活在城市的人们提供舒适的环境,向人们展示出独特的自然环境,使人们感受到强烈的美感和愉悦的心情。在进行乡村景观设计时,可以通过在园区内还原乡村景观中的平台和矮墙,打造出原生态的乡村风光,使人们在城市中就可以体会到乡村景观的美。另外,还可以在风景园林中融入乡村绿色通道式和混合类乡村景观建设,展现出乡村的独特性。当前科学技术发展迅速,可以运用科学技术来辅助乡村景观的还原,为乡村景观的重现提供条件。设计师在进行历史和原生态还原的过程中,还需要注重打造更加生态和多元化的风景园林建设。

乡村规划设计范文6

第一条为加强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乡村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合理布局,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保护生态环境,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范围内除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乡村。

凡是乡村规划、居民住宅建设、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建设以及其他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条例。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依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乡村,是指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所有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及不同规模的村庄及其所辖范围。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应根据国家规定设乡村建设管理机构或者设专人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在乡村建设中,提倡结合当地特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

第二章乡村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七条乡(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是乡村建设的依据,所有的乡村都必须编制规划,按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和下达的用地指标,安排乡村建设用地,有计划地进行建设。

第八条乡村规划分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总体规划应与县城规划、县农业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总体规划确定乡村布点规划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建设规划应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按乡、村分级制定,具体安排乡村的各项建设。

第九条乡村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第十条乡(镇)总体规划与建设规划,须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乡村规划一经批准,必须认真组织实施。根据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对乡村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对涉及乡村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乡村建筑面积在三百平方米以上,单项工程土建总投资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工程设计选址由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上述标准以下设计选址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单项工程超过二千平方米或者土建投资二百万元以上的设计选址,须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凡在乡村规划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和公用设施,必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按本条例第十二条权限规定报批。取得选址意见书后,再按土地管理权限和批报程序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村民新建、扩建、改建、翻建住宅,必须由本人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个人建房申请表。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非耕土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乡村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出具规划选址意见书,核发建房许可证。

凡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规划选址意见书后,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提出用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到土地管理部门履行用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税费。乡(镇)规划管理人员现场定位放线后,方可开工。

第十五条凡在乡村规划范围内临时用地,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签发临时用地许可证,按土地审批权限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在批准的临时用地上不准建永久性或半永久性建筑物。

第十六条乡村建设必须节约用地,提倡按规划建楼房,有条件的应当多建楼房。

必须充分利用空闲宅基地,凡空闲面积过大和进深过长的宅基地均应规划插建,原使用户符合建房条件的应就地插建。

第十七条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村均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和管理乡村建设档案。

第三章乡村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

第十八条乡村建设的设计和施工应坚持质量标准。凡乡村楼房及跨度、跨径在九米以上或者高度在四点五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应遵循国家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第十九条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不得更改。确需修改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较大变更,还应报请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施工质量,按照有关的技术规范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

第二十一条承担乡村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

在乡村规划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工匠,除承担房屋修缮外,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技术等级资质证书或者其他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在村庄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房屋必须符合规划要求;暂时没有规划的,由村确定位置、房基标高和房屋建筑形式。

第二十三条凡需改变乡所在地建筑物使用性质,变更规划部门审定的方案,必须经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乡村规划区内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自取得开工批准文件之日起一年内开工。逾期未开工的,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第二十四条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乡村单层平瓦房住宅以外的建设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章乡村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五条在乡村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必须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乡镇企业应合理布局,防治污染,不得破坏生态环境。新建、扩建、改建的乡镇企业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碴及其他有害物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乡村内的矿产资源、风景资源、文化古迹、军事设施、国家测绘标志、地下管道、电力设施、通讯线路和其他公用设施,不得损坏。

第二十七条乡村应重视道路、排水和抗御灾害等设施建设,并保持完好。

第二十八条从乡村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必须用于乡村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九条乡村环境卫生工作,必须有人负责,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不得乱倒乱堆粪便、垃圾、柴草和建筑材料。广场、集市、学校、车站、影剧院等较大公共场所,应设置必要的环卫设施。环卫设施不得侵占破坏。

第三十条未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乡村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三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保护乡村饮用水源,逐步做到集中供水或者自来水入户,使水质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三十二条乡村建设规划区内应搞好植树造林,绿化美化环境,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在乡村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在乡村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乡村规划的,由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建筑物或者没收非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已影响乡村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投资总额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至十倍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而承担设计任务的;

(二)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资质审查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的;

(三)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

(四)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

取得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为无证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超过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施工任务或者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或者施工的资质证书。

第三十五条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六条损坏乡村房屋、公共设施,情节较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赔偿,并根据情况处以一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对在乡村规划内的主要道路、公共场所乱堆粪便、垃圾、柴草或者建筑材料,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十元至一百元罚款。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投资总额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以及拒绝、妨碍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侮辱、殴打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