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整治方案范例6篇

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安全生产整治方案范文1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上级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最大限度的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巩固近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努力实现今年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以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提高防范意识,减少事故发生,全面推进和谐*建设,实现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一下几点内容:

(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整治小旅馆、集体宿舍、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设置疏通逃生出口,完善安全设施,全面落实责任。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堵塞、占用或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被锁闭的,必须立即整改;凡应急照明设施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启错误的,以及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要限期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学生、幼儿、老人、病员的集体宿舍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对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实施并予以处罚,坚决防止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区域性“三合一”企业整治的源头管理,认真落实新、改、扩建工程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未通过消防审核和验收的企业建筑用房,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加大对塑料制品、木质工艺品、纺织等行业的监管力度,对原材料堆放不规范、消防设备不全、消防通道不畅的企业,予以限期整改,对存在“三合一”现象和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并予以相应处罚。

(三)、开展在建厂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行为,加强现场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防高空坠落、建筑机械和电器伤人等恶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为了使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到实处,明确任务,狠抓落实,镇政府专门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徐培金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徐荣标担任,组员有:郭静、姜胜松、黄永贤、鲍祝君、金翔工作的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安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本次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镇政府制订安全生产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发动,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本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层层动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整改阶段。本次专项整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各单位应按季度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一是要全面核查。在前几年开展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相关进行一次重新分类评定,建立企业隐患档案。二是要限期整改。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列出整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三是挂牌整治。镇政府梳理出一批隐患较为严重、牵涉面广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挂牌整治。对实行挂牌整治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该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该取缔关闭的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四是对那些安全隐患突出,整改难度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组织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五是要推出示范点。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安全管理比较规范的单位为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提高整体整改实效。六是要建立村居安全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在原有的基础理上进一步健全和深化,实现基础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督促检查阶段。镇政府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等。

(四)总结验收阶段。镇政府在企业自行整改的基础上,要组织力量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个验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全面总结,11月30日前将情况书面上报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安全生产整治方案范文2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开展“三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

(三)推动矿山企业提高职业卫生防护水平。

(四)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五)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六)减少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

三、整治重点和主要工作

突出两个重点区域:省安全监管局确定的*铁矿区和近年事故多发的舒城县采石企业。突出两类重点企业:井工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尾矿库安全整治工作另行制定方案)。突出两项重点业务:井工矿山采空区治理和矿山安全“三同时”工作(包括井、巷探矿企业的安全审查)。继续开展对冶金、建材等非煤矿山相关行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进一步加强监管。

2009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设计建设合法

1、依法立项审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2、严格项目审查。地下矿山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安全评价、施工等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露天矿山必须有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有设计单位提供的规范的开采设计说明书、附图和安全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施工;对己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

探矿项目必须持有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探矿设计,并依法取得探矿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探矿,井探、巷探工程项目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设施设计报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施工。

3、严格安全许可。矿山建设项目竣工并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必须依法提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申请,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合格,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

4、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建设行为。要严厉打击无证开采和乱挖滥采,越层越界开采等行为;加大对违规非法建设和不按批准设计方案施工的查处力度。

(二)井工矿山

1、通风系统完善

继续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所有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所有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密闭采场设立警示标志,采场回采完毕应及时封堵所有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对无风流进入的采场,独头上山和独头巷道,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有效防治粉尘危害,所有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抑尘降尘。

2、提升运输设施可靠

提升运输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挡,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斜井提升和放矿车时,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3、顶板管理严格

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的顶板边帮管理制度,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4、防排水措施完备

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标高要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报废井口必须封闭,并在周围挖掘排水沟,对地面塌陷、裂缝区的周围,设截水沟或挡水堤;井下主排水设备要由同类型的3台以上泵组成,工作水泵确保20小时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5、基础资料完整准确

健全和保存完整的矿区地形地质图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线路图等图纸资料,并随时填汇和及时更新;通过图纸标记采空区(包括已充填采空区)、废弃井巷和年度计划开采的采场(矿块)的位置、数量等;保存重要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和检测记录。

(三)露天矿山

1、规范开采方式。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开采;

2、推广先进爆破技术。除生产型材和台阶低于6米以下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

3、边坡稳定,排土有序。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并仔细观察,确定边坡稳定后方能组织生产;加强排土场管理,排土场的排土工艺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道路等设施安全。

4、机械设备、电力设施安全可靠。铲装机械和场内机动车应经常检查维护,确保灯光、信号齐全有效,转向和制动装置性能良好;钻机、破碎机安全防护设置齐全稳固,动力传动部位防护罩齐全有效;喂料口平台应设栅栏且高度不低于1.5米;电气线路应单独架设固定且布局合理整齐,配电房、变压器等重要电力设施应有供电部门选址设置且安全保护装置稳定可靠;严禁使用液化气瓶进行焊割作业。

5、强化职业卫生防护工作。根据岗位特点为职工配备安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职工正确穿戴;对有毒有害和粉尘严重岗位的职工,应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检查;注意防尘,采用湿式凿岩,爆破后和铲装前,要对爆堆进行喷雾降尘,破碎口和振动筛应实施喷雾降尘,必要时应设置除尘设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地安监部门和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措施有力。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对本地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有明确的对策措施,并将专项整治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非煤矿山企业要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关键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隐患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方案。企业自查报告应于5月30日前报各县区安监局。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区安监局要一律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原则上,整改指令应于6月30日前下达完毕,提请当地政府关闭的企业名单应于8月31日前上报相关部门。11月,各县区安监局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12月,市政府安委会对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加强协调,强化执法。各地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协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用法治手段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安全生产整治方案范文3

为了做好街道加油站和商业场所的安全工作,保护居民百姓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居民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中小型餐饮场所和加油站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社会整体火灾防控能力,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构建和谐、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xx街道三产办主任任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确保加油站和餐饮企业消防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整治范围

中小型饭店、超市、加油站。

四、整治重点

(一)凡上述场所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要限期拆除;

逾期不拆除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

(二)凡上述场所存在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必须立即改正;

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实施当场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对疏散条件差,特别是仅有一个楼梯的,要增加救生绳等辅助疏散逃生设施。严禁在窗口设置铁栅栏,已设置的必须限期拆除。

(三)凡上述场所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的,要限期配备、设置到位。

(四)凡上述场所乱接乱拉电器线路的,要责令业主委托电工按照要求规范敷设电器线路。

(五)凡上述场所未按规定使用或超量存放液化石油气瓶、气瓶与炉灶安全距离不足或未隔离的,责令业主立即改正。

(六)凡上述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培训的,要限期改正。

(七)一旦发现存在农村(黑)加油点,立即统筹和协调打击整治工作。

依法对成品油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列入移交查处;会同公安部门对黑加油站(点)进行查处;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计量作弊、销售不合格油品等行为查处;协助相关部门对查处的非法油品依法进行处置。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

推动各单位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安全常识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常识普及教育。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重大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整治方案范文4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安全稳定”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事故在危化行业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打击取缔;一律停产整顿;对不符合国家及省产业政策的企业劝退市场;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形成有效监管的科学机制。通过这次全区危化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区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区危化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全区危化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区危化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区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

区危化行业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全区危化企业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全区危化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危化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成员:由各镇(街道)分管安全的领导,及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经济和商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交警四大队、区运管分局、海事处等部门分管领导为组员。

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要负责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全区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由区安监局危职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对象范围

2013年全区危化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象为:所有在区范围内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企业。

五、整治任务划分

(一)区级相关部门

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发证谁负责等要求,划分各部门整治工作任务:

1.区安监局负责对直管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整治工作(包括烟花爆竹经营、贮存,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

2.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全区剧毒化学品使用、贮存、运输企业的整治。

3.交警四大队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

4.区质监局负责全区危化企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锅炉、安全阀、气瓶等实施隐患整治工作。

5区环保局负责对全区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隐患整治工作。

6.区运管分局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7.区工商局负责清理全区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取证情况,查处危化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行为。

8.区商务局负责对全区酒类企业的安全隐患整治;特别对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形成重大危险源区域的企业,要责令立即关停整改;对民用爆炸品生产经营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等行业管辖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检查。

9.区气象局负责对全区危化企业的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和评估,确保雷雨季节的生产安全。

10.区海事处负责全区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以上负有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同时,按各自行业安全管理标准,结合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制定整治详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

(二)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各镇(街道)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依据区委区政府和各部门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好危化品整治工作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对本辖区范围内危化品企业的安全整治。

六、专项整治重点

(一)重点行业。即液氯、硫化氢、液氨、甲醇、二甲醚、液化石油气、剧毒及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运输、使用企业。

(二)重点企业。涉及氧化(过氧化)、氨、氯化、加氢反应等使用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和经营剧毒化学品、加油(气)站、油库等经营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严重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重点环节。检(维)修、停复产、试生产和废弃装置拆除等操作环节及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

(四)重点部位。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及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罐区等。

(五)重大隐患。各级各部门挂牌督办的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及关闭取缔情况。

七、创新工作方法

(一)统一工作流程

将企业整治检查工作流程分为以下十步:制订总体方案、细化逐企逐方案、特邀专家检查、完善现场检查表、检查前职责告知、多手段现场检查、隐患逐企逐台帐、检查意见交换、每周情况小结及信息报送、问题整改回头查。

(二)强化关键措施

一是建议规划危化品集中交易区,控制危化品事故的影响和受损范围。

二是广泛公布举报电话和高调宣传奖励政策,最大限度发动群众参与热情。

三是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激烈的企业,想方设法劝退、兼并、重组。

四是设立危化企业安全联系人奖励措施,举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情况。

五是严格企业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管理,必须100%持证上岗。

六是组建区危化行业专家组,加强对区危化企业的检查指导。

七是落实现场检查“五必查”:主要必查生产装置、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监控环节、特种人员持证、应急器材和措施。

八是建立危化企业诚信档案和重点监管档案。

八、工作步骤

从5月21日至8月20日,在全区危化行业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斗争和安全隐患动态彻底整治。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充分准备阶段(5月21日至6月5日)

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危化品企业安全整治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改阶段(6月6日至8月1日)

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整治范围、内容和方式,对危化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对危险化学品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

(三)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8月2日至8月20日)

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对本次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影响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及成因进行深入剖析,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建立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分别于6月5日、8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总结,报区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区的高度,深刻理解此次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于推进我区实现“七个突破、四年翻番”的重要意义。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域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要通过层层专项整治责任,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具体行动。

危化品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制订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整,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隐患不漏查,不留有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限时整改。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区级有关部门在制订严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基础上,建立专项整治的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负责人和各个参与者的责任;聘请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要从专业技术角度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应有的作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等执法文书;对于不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存在应当关闭取缔的企业而未彻底取缔的、应停产停业整顿而未依法停产停业或检查整治后仍然发生事故的,要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镇(街道)负责协助。

(三)广泛宣传,完善举报机制。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以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统筹安排,保障投入。区级有关部门要抽调本部门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并聘请专家,切实把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人员配足配强;对检查工作所需设备要配足配齐,对所需资金要认真核算确保到位,各镇(街道)保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整治方案范文5

____年8月至12月底

(一)立即全面开展我市会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处室要结合好各自职能,分别组织开展会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范围。海南国际会展中心是我市唯一专业化展馆,安全隐患排查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是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必须加大宣传会展活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检点。针对海南国际会展中心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近期会展工作中暴露出的较大问题开展检查。

3.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3)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6)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落实台风、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深入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整治

按照职责分工,在去年开展打击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继续深化“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同时,把“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一)全面排查(8月17日-9月30日)

1.各处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部署,深入动员,层层落实。

2.各处室要通过督查、现场检查、工作考核等多种方式,对我市规模以上的会议、展览、节庆等活动“五落实五到位”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进行督促指导,全面开展好自查自纠,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贯彻落实。

(二)集中整治(10月1日-11月30日)

1.对于查处到的非法违法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要严厉惩处。

2.各有关处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12月1日-12月31日)

1.各有关处室对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一复查。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各处室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创新工作方式。要组织开展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安全生产整治方案范文6

一、检查时间

2021年4月26日至7月15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杜绝文化市场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文化市场健康、安全、有序运转,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检查方式

由局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对辖区内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

四、检查整治内容

通过组织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行动,规范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严厉查处存有安全隐患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证照齐全、消防达标、卫生合格、管理到位,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文化娱乐氛围。行动检查范围包括所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重点做好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含临时搭建舞台的大型演出活动)等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依法查处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违规经营行为。

五、工作措施

各股室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行动。

(一)落实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值班、巡查、督察、情况通报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确保举报电话12318畅通。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要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执行周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疏散、灭火等安全预案,加强自我检查,及时处理和上报可疑情况和突发事件。

(二)全面做好排查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所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彻底清查,把责任落实到经营场所和负责人。对重点区域、重点门类要进行反复检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排查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状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安全用电、燃气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和开展演练情况。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在营业时间要确保疏散通道畅通,不得锁门营业,不得超时经营,严禁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建立相关档案,实行限时销号处理,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调联动。

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加大对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经营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对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无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躲避专项整治的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主动协调和配合安全生产、工商、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