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论文

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论文

1资料与方法

1.1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立

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系统(简称系统)是一款基于网络操作的规范化、集成化的项目综合数据管理平台,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受试者管理、质量控制、药物管理、AE/SAE(AdverseEvent/SeriousAdverseEvent)管理、经费管理和系统管理等模块。

1.2系统的应用

系统采用用户权限管理的模式,实现用户与权限的逻辑分离。系统管理员可根据机构的实际情况对用户的权限进行个性化设置,以解决试验中用户多样化和不定性(工作变迁等)问题,实现系统的通用性。系统支持不同IP地址的访问,可为机构办人员、研究者、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researchorganization,CRO)等用户提供经授权后的安全访问服务,防止数据的扩散,保障了数据的安全性、真实性、完整性,解决临床试验中普遍遇到的协调困难、管理混乱、信息封闭和决策迟滞等问题,实现全面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2结果

2.1项目申报与基本信息填写

申办方/CRO在系统中申报项目时填写试验相关的信息数据,通过系统的数据共享功能,既可以减少伦理办公室及机构办人员重复录入的工作量,又能有效降低数据多次录入而发生的错误率。申办方/CRO通过系统可以实时查看到伦理审核的进度,便于后期工作的安排。项目启动后,申办方/CRO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将发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与研究者进行沟通交流。对临床试验项目进行稽查或监查时,与纸质化管理相比较,申办方/CRO无需翻阅大量资料,即可方便了解到相关信息,提高了工作效率。

2.2项目审核

2.2.1伦理审核

在系统中,伦理秘书可以查看到申办者填写的伦理审查申请是否通过项目负责人(principalinvestigator,PI)的审核,以对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工作,减少了纸质版传递需要的时间,加快了伦理审核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项目实施中,伦理秘书可以查看到是否有发生SAE、项目中止等情况,以及以上情况是否及时在伦理管理模块填写相关的报告,保证了临床试验严格按照GCP的要求进行。

2.2.2机构审核

机构人员根据申办方/CRO填写的项目信息、伦理审核结果和试验前相关资料递交等情况,判断是否可以签署项目协议,完成项目启动前的项目审核工作。

2.3项目管理

2.3.1研究者

根据GCP法规的要求,只有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才可以由PI授权为项目研究者。与纸质化管理相比较,研究者在系统各模块及时补充项目信息使得试验数据得到实时更新,保证项目所有参与者可以及时了解受试者入组情况、AE/SAE、合并用药等项目的实时动向,避免了纸质化数据管理中出现的项目协调困难、管理混乱等情况,保证了项目完成的进度和质量。项目方案、病例报告表(casereportform,CRF)和知情同意书等变更版本在系统中及时录入的管理,可以让研究者一目了然地知道是否有最新版本的相关资料。研究者及时掌握其中变化的内容,可以避免违背方案或病人签署错误版本知情同意书等情况的发生。

2.3.2质控员

质控员的工作内容包括核查方案执行的符合率、知情同意书签署是否规范、药物使用和受试者入组等。根据系统管理权限中的项目人员分配设置,质控员可以查看到机构对本科室的每月质控安排,并能较快捷地查看到需要质控的内容,较快的完成质控表。与纸质化管理相比较,质控员不再需要翻阅大量资料才能完成每个月的质控安排,提高了工作效率。根据系统中设置的电子签名功能,质控员在完成质控表格后采用用户名和密码的再次验证即可实现电子签名,完成数据的审核。所有质控表都设有打印功能,可以根据需要打印存档。系统采用具有较好灵活性和通用性的审核管理功能,可以完成需要有多人(质控员、研究者、PI等)逐级审核的质控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能够查看审核的内容但不能对其进行删改,且只能看到正在审核的对象,确保提交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质控员查看伦理管理模块,可以督促研究者将项目受试者发生的SAE按照CFDA的规定及时上报给申办方、CFDA、伦理委员会等部门。

2.3.3药物管理员

药物管理员由符合GCP要求的医生或护士承担,并由PI授权。试验中,药物管理员要定时抽查试验用药物的情况以保证存储环境等符合GCP要求。根据研究者在系统受试者管理模块中已经输入的药物发放和回收数据,药物管理员填写试验用药物质控表时,只需要选择药物名称和批号即可自动生成药物接受、使用、剩余和回收数量,从而快速完成质控表,有效减少药物管理员清点药物的工作量和出错率,提高工作效率。另外,药物管理员应当注意系统中的药物有效期和剩余药物数量,要求在药物到期前一个月或剩余药物量不足一个月使用时,应及时通知机构人员或临床监查员(clinicalre-searchassociate,CRA)准备提供新的药物,以确保药物的质量和数量,从而保证受试者用药的有效与安全性。

2.3.4机构办人员

项目管理中,机构办人员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项目信息、受试者管理、质控工作、项目结题、人员管理、药物管理、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operatingprocedure,SOP)管理、档案管理和经费管理等。利用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技术,改变传统的手工、分散管理的模式,可以有效实现资料的信息化控制和调配,优化临床试验的机构工作流程。机构办人员可以及时查看到项目的受试者入组情况,以确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在系统的试验药物管理模块可以查看试验用药物的接受、发放和回收情况,但药物的发放和回收只能够查看,不可以做随意修改,保证了药物的规范化管理。在AE/SAE管理、人员管理、经费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通知等模块,机构办人员可以快捷地查看到需要查询的信息,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以上模块都设有查询统计功能,可以对需要的数据进行筛选进行制表、制图,从而完成对试验项目中的相关数据的汇总和统计。

3讨论

本系统紧跟时展需求,严格按照GCP要求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各项工作,对药物临床试验各参与人员的任务进行合理分配和有效监管,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机密性。系统在我院已投入试运行,从运行情况看,系统的使用减少了临床试验研究者和管理者的工作量,试验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共享,具有很好的实用价值,初步实现了系统应用的预期目标。当然,系统还有很多模块需要改进,如建立系统与医院HIS系统对接以实现检查数据的共享,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溯源性;建立稽查留痕功能;进一步完善系统的构成等。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的推行不仅能减少项目研究者的工作量,缩短研究周期,更重要的是能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的整个流程,提高临床试验的管理效率,保证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我国,临床试验的信息化管理是药物临床试验发展的必然趋势。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产品将更加规范化,实现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的信息化管理时代。

作者:刘晓芳 张虹 李英 高成璐 李迎春 单位: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临床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