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时代公共危机管理研究,

风险时代公共危机管理研究,

一、公共危机管理的必要性

(一)公共危机管理是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公共危机管理,顾名思义,是政府对危及公共利益的各种非常态公共事件的管理。作为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危机管理是当代“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常常面临层出不穷的公共安全问题,政府只有不断增强公共危机管理意识、提升公共危机管理能力,才能够真正发挥自身的积极能动性,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公共危机管理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必要手段

公共危机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同时造成国家各方面运行秩序的极大混乱,阻碍社会正常发展,严重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公共危机会对公共利益造成不可估量和难以弥补的破坏性,因此,公共危机管理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是势在必行的,有效的公共危机管理能够有力地保障社会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从而推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

二、公共危机管理面临的困境

(一)缺乏主动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意识

由于长期受到“优先发展经济”观念的束缚,政府往往将工作的重心放在经济发展上,而忽视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在公共危机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着“事后补救”的行动观念,缺乏对公共危机的防范意识,从而不能积极能动地对公共危机进行管理。另一方面,人民群众长久以来过分依赖政府,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普遍缺乏参与危机管理的主动性,普遍认为这是政府的事,忽略危机管理和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从而使危机管理缺乏群众基础。

(二)公共危机管理过程缺乏监督和反馈

政府作为公共危机管理的主体,在危机管理的过程中包揽了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多种职能,集多种职能于一身使政府常常顾此失彼,经常重视决策和执行,而忽略了监督和反馈,从而使危机管理过程缺乏系统性,使危机管理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公共危机管理缺乏制度基础

公共危机管理必须在依法行政的框架下进行,然而从我国历次公共危机管理的状况来看,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制度基础很不牢固,主要表现在缺乏完善系统的危机管理法律制度和不能认真到位落实危机管理法律制度这两个方面。

(四)公共危机信息流通不畅

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危机信息的收集方面形成了报喜不报忧的现象,一些官员出于对自己政绩的考虑,往往对一些危机信息采取压制、隐瞒等做法,这样就致使信息渠道不畅通,贻误对危机处理的最佳时机。

三、改善公共危机管理的途径

(一)增强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意识

首先政府要转变思想,从以往的注重事后管理转向加强前瞻性管理,从危机管理转向风险性管理,发挥自身在危机管理中的积极能动作用。同时,人民群众也应该增强自身的主人翁观念,认识到公共危机管理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从而积极主动参与到危机管理中。

(二)注重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和反馈

监督和反馈环节在危机管理过程中关系到危机管理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对危机管理方案实施进程中各方面状况进行及时反馈以便对管理过程有全面把握,从而实现危机管理的目标。

(三)完善危机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

完善危机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法律制度建设,一是加快立法进程,二是规范危机状态下的行使权,三是要切实维护相关主体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加强法律制度的落实。

(四)畅通信息流通渠道

畅通的信息流通渠道在危机管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危机管理的心理基础。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使危机相关信息及时,从而稳定民众心理,引导公众选择正确的行为,正确对待各种危机突发事件。

作者:刘孟娜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