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论文3篇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3篇

第一篇

一、农村社会管理中面临的现实矛盾与问题

干部在群众工作中不能发挥先锋作用,组织在处理社会问题的关键时候不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有的村党组织出现了家族化问题,村党支部成为宗族或利益集团控制村庄的工具;有的村党组织涣散,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村党支部要开一个支部大会都很困难,开一个村群众大会就根本开不起来。村民自治在一些地方并没有起到真正作用,出现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止步不前的局面。制度衔接不够。虽然农村基层党政组织在社会管理方面建立了民主决策监督、联系群众民意沟通、群众诉求反映,以及乡务、村务公开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但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衔接还不够,干部执行的力度还不够,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还不够,尤其是缺乏对干部的激励考核机制和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等工作机制,导致社会管理工作和群众工作缺乏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社会管理工作推进的整体合力不强。公共权力缺乏有力监督。一些村干部之所以能够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为家庭、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和小集团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关键在于公共权力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农民群众应有的管理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不到保证。农民利益诉求表达不畅通。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村庄内的信息是相对公开的,对于村务和自身利益,很多情况下,村民缺少的是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正是由于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才出现了一些农民在实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的越级上访、甚至进京“告御状”的问题,给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压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社会管理中行政命令的彩色依然很浓,对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不足。主要是乡镇政府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还往往习惯用计划经济的手段部署任务、安排工作,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化解矛盾、调处纠纷,不能很好地在领导方法上创新,公共服务上创优,为民办事上创先。

二、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思路

社会管理工作既是一项崇高的政治使命,又是一门博大精深的领导艺术,必须开拓创新,不断探索与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工作相契合的有效途径。转变社会管理理念。领导艺术上,实现由行政命令向教育引导转变,更加注重用民主协商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管理方式上,实现由简单管理向综合服务转变,更加注重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建设;工作重心上,实现由群众上访向干部下访转变,更加注重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工作方法上,实现由“堵”向“疏”转变,更加注重用合理引导和科学分析的方法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工作方式上,实现由少数部门负责向齐抓共管转变,更加注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全员、全方位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新格局。

完善社会管理制度。一是通畅沟通对话渠道,完善领导接访、干部下访、网络对话、基层夜话等制度,保障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二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完善群众合理诉求反映、矛盾预防调处等长效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三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参政、民主决策等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加强社会管理队伍。一是选好群众工作领袖,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农村各级领导岗位。二是配强社管工作干部,让那些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并具有相当说服和协调能力的干部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大有作为。三是提升社管工作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专业培训、多岗锻炼,学习交流等方式,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

增强社会管理合力。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把问题化解在本地区本部门、解决在基层,不能将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二是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三是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整合资源、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形成社会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实际效果

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做到“五个结合”。把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只有通过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给农民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利益,思想政治工作才有说服力和感召力。把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与办实事、做好事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听民声,察民情,交民友,连民心,聚民智,惜民力,排民忧,解民难”,切实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把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与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做到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尤其是财务公开,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给老百姓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把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打黑除恶,伸张正义,使老百姓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让老百姓有一个安定和谐的治安环境,安心生产、安全生活、安定发展。把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与抓好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对乡、村干部开展增强群众观念、政策法制观念和勤政廉政观念的教育,使广大基层干部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发挥广大农村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牢固树立为民执政的理念。强化乡村便民服务管理调处帮扶救助工作,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工作机制”、“社会管理工作机制”、“矛盾调处工作机制”和“帮扶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和村民代表“一事一议”制度,把村两委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取信于民。进一步规范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共铸诚信生产,诚信经营理念,铸造“诚信”金字招牌,发展壮大村域经济,推动农民增收快富。进一步抓好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和集体财产安全的管护,确保村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并使村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快速健康发展。

大力推进乡村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加快乡村中小学校、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三大建设。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内部管理,彻底解决农民群众最直接、最迫切、最期盼的农民子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农民群众看病难、就医难、吃药难、转诊处置难的问题,农民吃穿、居住、养老的生存保障问题,真正实现农民的“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由城镇转移到农村。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乡村道路硬化、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建设,着力纠正乱排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垃圾等陈规陋习,打造绿色生态、清新怡人的和谐乡村新环境;另一方面,把“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机制引入乡村,使综治工作无盲点,法制建设无盲区,让外出务工者走得放心,干得安心,回得开心。倍加关注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首先要向外出务工者宣传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列法律法规,使外出务工者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好生命财产安全,其次要维护好孤残、五保、低保、特困、定补以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尽享改革成果。

作者:杨崇祥 单位:宿迁市社科联副研究员

第二篇

一、加强社会管理的法治理念

1.以人为本,保障人权在社会的所有构成要素中,人是第一要素。无论是宪法还是其他社会规则,无论是国家治理还是社会管理,人始终是第一位的,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来进行社会管理,就必须一切以人的正当利益为考量,根据人的需求来对社会管理进行科学设计,而不能仅仅满足于形式上的依法管理。从根本上保障人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整套尊重和保障人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设法治、保障公正司法等的法律制度。在这些法律制度中,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法治建设的核心价值,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

2.以人为本理念要求在社会管理中兼顾“法理情”“法理情”是人类社会的规范要求和理性与情感的表达统一,体现了一定的道德水准和情感诉求。法律既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由于社会现象是纷繁复杂的,仅仅是严格依法管理也不一定达到法律所要求的最佳目的或效果。这时,就要求社会管理创新理念,以人为本,在社会管理中遵循法律规则的同时引入人性化因素,使社会在依法管理的同时兼顾情理。

3.依法行政,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基本前提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作为国家公权力的行政执法权对于社会来说就好比一把双刃剑,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和专门机关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下是公民权利的保护者,但其一旦得不到有效的监督,脱离法律的控制便会变为公民与社会最大的威胁。因此,必须完善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体系,加强司法监督、执法部门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尤其要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对社会公众公开行政执法情况,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使民众的诉求能得到及时的回应。

二、培育完善法治语境下的公民社会

1.加强立法建设保障公民参与目前需要着重完善保障公民参与权的普通法律制度,加快信息公开立法,因为无足够的信息公开,公民参与就会因为缺少指导而变的没有方向感。当前我国信息公开实施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是规范依据不足以及各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混乱,《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这三部法律法规在保密事项、公开程序等方面的关系没有理清。因此,我国应当尽快起草《信息公开法》,使其作为一部特别法来协调各个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达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的目的,为公民行使参与权参与社会管理创造制度条件。

2.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选举是公民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渠道,一个国家选举制度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公民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一要逐步扩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范围。确保选民能充分地了解候选人并拥有选择的余地,让选民能够真正的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出维护自己利益的代表。二要完善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制度。使人大代表能够与选民保持经常性地联系,以便其能及时反映选民的意愿和要求,更好地向选民负责,维护选民的利益。三要进一步落实选民对代表的监督制度。使代表能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制约。

三、依法规范虚拟世界的社会管理

1.加强科学民主立法,完善法律体系首先,我国的大部分网络立法都只片面地强调规范秩序、维护安全,而忽视各网络主体的权利保护。其次,我国的部分网络立法都只是由权威部门自己立法,而没有征求大部分网络主体的意见,缺乏民主性。立法也没有经过专家的质证论证,不符合信息网络固有的特点和发展模式,缺乏科学性。再次,要对问题法律进行清理,及时废止那些可操作性差、与《宪法》相违背的法律法规。尽快制定颁布《互联网管理法》,宣示我国互联网管理的立法原则与目标。

2.明确管理部门,解决多头管理问题要解决多头管理问题,首先要避免多头立法,对同一具体的信息网络问题,要避免多个部门对其重复立法。其次,法律要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对于信息网络的管理职责,以避免因为部门利益而相互争抢或推诿对具体问题的管理。再次,建立一个统一的网络执法管理机构直接负责对信息网络的管理,在提高管理效率的同时也可避免多头管理的尴尬。

3.严格执法,使法律能够真正得以实施法律不仅需要被制定,更要得以有效实行。现在的网络不法行为越来越多,网络犯罪的手段越来越隐蔽,网络信息安全危机越来越严重。在这一情况下,虽然信息网络法规被大量的制定,但仍是网络谣言四起,“网络水军”大量出现,网络违法问题愈演愈烈,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法律法规没有得到真正有效的实施。

作者:刘文静 刘俊娥 单位: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 中共沧州市委党校

第三篇

一、以社区为基础,夯实管理建设格局

通过建立网格管理组织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类界定、务实管用,灵活便捷、全面覆盖的要求,以“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中社区干部分片包户的片区为基础,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的工作网络。其次是走访调查,明晰网格基本情况。全疆各街道社区制作了社区干部责任区划示意图、包户分布图网格图和工作流程图,通过社区包片干部和网格党支部书记共同开展调查摸排,进一步明晰网格基本情况,丰富网格图示内容。第三是整合资源,维护网格和谐稳定。新疆通过以创建平安、和谐社区为目标,整合“网格”内各类维稳资源,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热难点问题进行解答,做到小问题不出社区、一般问题不出片区、突出问题不出街道、老大难问题不出。第四是发挥作用,提升网格服务水平。强化同一社区各网格间的相互沟通,切实创新为民服务的方法、途径、载体,共同推进社区服务品牌打造提升。

二、以宗教为依托,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近年来,新疆民宗局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方法,大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首先通过建章立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新疆自治区在各市层面成立统战宗教事务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各乡镇成立了统战宗教办公室,统战宗教干事全部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对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对涉及宗教领域问题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其次强化措施,依法管理宗教人士,管好信教群众。严把宗教人士的“入口”关,将后备宗教人士的培养、使用制度化,确保新疆宗教人士队伍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教诣、品德上能服众。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管理原则,依法管理宗教活动。第三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断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深化宗教场所社会化管理,加强宗教场所管理民主化,将新疆所有的宗教场所民管会换届选举与村级换届工作相结合。

三、以法制为保障,化解社会进程管理矛盾

新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建立“诉调对接”联动工作机制,大胆实践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新举措、新模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新疆地区的稳定与发展。首先,以民事纠纷、案件为突破,搭建诉调平台,倾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全疆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诉前引导调解,人民调解纠纷化解,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新机制,采用人员衔接、程序衔接、效力对接确诉调对接工作长效开展。其次,在刑事审判中拓展工作思路,延伸审判活动,注重宽严相济,推行刑事和解制度,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源头,突出刑罚预防犯罪、改造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本质功能。第三,在行政审判中努力探索建立化解行政争议、劳动争议新机制,力争把矛盾消灭在原发状态。充分利用联系会议制度,搭建行政案件协调处理平台,主动开展行政案件协调处理工作,促进行政纠纷的案结事了,实现了新收案件的“零上访”,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四、以督导为底线,推动维稳工作常态化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新疆政法委(综治办)突出抓基层,着力打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寻求突破,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夯实基础,加强社会管理探索创新,不断推动维稳工作的常态化。首先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不断推动维稳长效机制建设。新疆进一步提高维稳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在基层综合目标考核中的分值,将综合治理年终奖的发放审批权力逐级下放,既提高了基层组织落实责任的积极性,也树立了基层组织工作的权威性。其次依托人财物保障机制,不断夯实维护稳定的基层基础。

建立了一支稳定的专业辅警队伍,装备、后勤保障等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专职巡逻大队还实现了集中食宿、集中训练的半军事化管理。第三创新管理模式,在维稳工作的重点难点上不断实现新突破。通过运行,已经基本形成了“一级巡线、二级控面、三级管片、四级抓点”的巡控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农村和社区警务室建设是筑牢维稳工作第一防线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联动格局已经形成。

作者:顾玉梅 单位:中共温泉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