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是林业大乡,更是源头乡,不仅承担着保障县城居民的饮用水安全,还承担着流域水源的涵养,更承担着“生态立县,绿色崛起”的重大使命,保护好源头的生态资源环境是我乡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为切实做好2018-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环境安全,为建设乡村秀美、生态宜居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山种果炼山,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各村主任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民兵连长、护林防火员要具体抓,乡林业工作站、森林派出所负责全乡范围,各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防火员包农户,护林防火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依靠扑火专业队伍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本乡半专业化扑火队伍的职能,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大小湖岽、上下坝、长安、图岭、源、甲子乌、基田等村委会林区是全乡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是全乡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智障者、五类人员、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各乡属单位要有强烈的政治敏感性,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思想麻痹,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建设秀美乡村、生态宜居的大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落实。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村组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各村护林防火员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的同时应增加巡查次数,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要发扬白加黑,5+2的工作精神,进行巡查巡护,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工作站、各村委会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特别是要加强护林防火员教育培训,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警。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及各村委会在防火重点期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警、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护林防火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火场,掌握情况,以便扑火队伍开展扑救工作。

(六)加大督查力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乡纪委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要做好对各站所、村委会、护林防火员工作的督促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乡政府主要领导、分领导汇报,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七)严格落实奖罚。为促进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凡年度内无森林火情的行政村,给予该村1000元的奖励,同时给予该村护林员300元的奖励。及时报告并积极组织力量扑火的村,火灾如发生森林火情5亩以内,该村承担50%的扑火费用,6亩—10亩,处罚该村1000元并承担50%的扑火费用;10亩—30亩,处罚该村2000元并承担50%的扑火费用;30亩以上,处罚该村2000元并承担50%扑火费用,并立案调查森林火灾肇事者,追究该村责任人和护林防火员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