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方案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方案

为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乡品位、增进居民福祉为核心,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主题,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认真实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重点工程,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努力实现城市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林荫化、水岸景观化、庭院花园化,力争在2020年把我镇建设成为“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的国家森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

从2019年起,通过2年努力,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各项任务,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和组织管理五大类44项46个指标全面达标。

1.构建完备的森林网络体系。全镇林业用地面积保持在3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82%以上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以上;公路、铁路等适宜绿化的道路林木绿化率达85%以上;江、河、湖、库等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5%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5%以上;新建立的高标准农田按照《生态公益林技术规程》建设农田林网,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80%以上。

2.构建优质的森林健康体系。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单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建成区、农村居民点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绿化使用全冠苗木,严禁移植胸径20公分以上的天然大树;

3.构建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以森林湿地博物馆为重点,利用植树节、森林日、湿地日、爱鸟周等生态节日,每年举办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在学校开设参与式、体验式森林城市生态课堂;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公众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5%以上。

5.构建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编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并颁布实施,森林城市创建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措施有力。将森林城市建设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和奖补政策;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技术推广和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森林社区(小区)、森林单位、森林园区、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创建活动;森林城市建设档案完整、规范,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三、主要工作

统筹镇村两个层级、城乡两大区域,重点实施森林城市建设六大工程。

1.通道绿化工程

(1)抓好昌吉赣高铁和东昌高速两侧的森林“四化”工程。要融入森林景观设计理念,以乡土树种为主,突出彩叶、珍贵树种搭配,对郁闭度0.5以下的山场林中空地、沿线重要节点进行补植补造,栽种有色树种;对沿线矿山及荒山荒坡荒地进行复绿;对坟墓进行绿化遮挡,打造生态优良、林相优化、景观优美的森林景观带。

(2)巩固提升高速公路连接线、105国道精品绿化工程。督促经营主体搞好林苗养护管理,树苗保存率必须稳定在98%以上,并积极引导林苗企业在林下套种花灌小苗,提高景观绿化效果。此外,要清除道路沿线两侧100米可视范围内山林中影响林分生长的杂灌、藤类、枯倒木、枯立木、病腐木及矮桩断梢木,彻底清除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山林、田地上的茅草。对道路两侧山场生长良好的树种以及稀梳林地杂灌中有培育前途的针阔叶幼树要予以保留,采用抚育改造、渐进改造等方式进行修复,调整林分结构,优化树种组成。

2.村(分场)绿化美化工程

以高铁、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沿线,以及乡镇(洋峰街道)所在地、重要景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以自然村庄为单位,统筹规划,样板带动,整体推进,引导农村居民在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开展植绿护绿活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村庄绿化。确保林木绿化率达30%以上,风水林、风景林得到有效保护。一是抓好村旁绿化。村旁绿化以提高绿化率为主要目标,以乡土树种为主体,坚持乔、灌、花、草有机结合,加强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利用空坪隙地尽量建设一个面积1亩以上的公共游园或绿地,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的美丽村庄。二是抓好宅旁绿化。村民住宅绿化应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可采取栽植乔木、林果、灌木、花草、攀援植物进行绿化。对面积较大的庭院,以栽植优良林果为主,配以观赏类花灌木。对面积较小的庭院,以设置花坛、花池为主,配以少量林果树,户均栽植胸径5厘米以上的全冠乔木不少于5株,实现户户有绿、一户一景。三是抓好路旁绿化。依据不同道路状况及立地条件,选择樟树、桂花等适宜树种,采取乔木型、乔灌木结合型、灌木型等绿化方式,对自然村落范围内以及连接自然村落的道路进行绿化,建成秀美村庄风景线。四是抓好水旁绿化。以村庄溪流为主线,兼顾水库、水塘、湿地,选择池杉、水杉、柳树等适生树种,在水系周边建设宽窄适宜的林带或湿地小游园,打造与当地地形地貌、山川河流、人文景观相协调的乡村风光。

3.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按照“因地制宜、营管并举、量质并重”的原则,大力推行近自然林经营,重点培育珍贵树种、大径级优质良材、国家储备林,全面提高森林质量,不断增强森林综合效能。

(1)国家储备林建设。以国有林场为重点,通过联营、场外造林等模式,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一批乡土大径级和珍稀树种等高品质的国家储备林。

(2)退化林修复。以生态区位重要、退化严重、林相残败、遭受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危害、林地生产力出现严重下降的林分为优先对象,按照退化原因和退化程度,通过“封、抚、补、替”等措施,重点做好针叶纯林和残次林的改造,改善林分结构和生境,提升林分质量,恢复和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3)森林抚育间伐。以过疏过密亟待抚育的中幼龄或处于竞争和质量生长阶段的林分为主要对象,针对性采取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修枝、补植、割灌除草等措施,间密留疏、间针补阔,改善林内光照条件,促进林木生长,提升林分质量。

4.森林资源保护工程

(1)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以生态红线为总抓手,全面铺开森林督查工作,按照“一园一法”“一区一法”要求,逐步完善并严格落实各类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制度,加大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项目资金投入,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地保护和建设,打造一批亮点。

(2)严格森林灾害防控。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坚持将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等林业病虫害防控作为事关生态安全和林区平安的大事要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松才线虫病防控政府主体责任,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分解到山头地块、到人到岗,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和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1‰以内,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

5.特色林业产业建设工程

(1)油茶产业。围绕“基地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加速推进油茶基地建设、茶油加工体系建设、茶油品牌建设、产业链条建设、交易体系建设,将油茶产业打造成兴林富民的绿色支柱产业和脱贫致富的特色优势产业。

(2)林下经济产业。以车前子、草珊瑚、黄栀子中药材种植为重点,进一步加快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做大林下产品加工,打造林药为主体、林菌、林禽、林畜、林下采集加工齐头并进的林下经济产业新格局。

(3)森林旅游产业。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重点把金果世界旅游集聚区和海木源景区建成森林康养和森林体验基地,发展森林人家、农家乐,打造具有特色的乡村生态旅游。

6.森林文化建设工程

(1)加强生态科普基地建设。在青铜文化公园、大洋洲青铜博物馆等生态知识宣传教育设施和场所,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

(2)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制定并完善义务植树管理办法,鼓励认捐、认建、认养、认管林木和绿地,倡导种植各类示范林、纪念林、冠名林,丰富义务植树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扩大“3.12”植树节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义务植树尽责率。

(3)组织举办森林生态文化节庆活动。充分挖掘树文化、花文化、竹文化、茶文化、野生动物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筹划举办一系列森林生态文化节庆活动。

(4)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出台古树名木规范化管理制度,完善全县古树名木普查、登记、建档工作,设立古树名木保护标识标牌、二维码信息,划定保护范围,制定和落实管护措施,依法打击采挖、移植、买卖古树名木现象。开展“新干十大古树名木”评选活动,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生态文化价值。

(5)大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森林社区(小区)、森林单位、森林园区、森林村庄、森林人家和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村镇、绿色企业、绿色工地、绿色家庭、绿色机关等创建活动。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统一验收,分四个阶段实施。

1.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3月)

(1)搭建工作机构。明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领导机构,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班子。

(2)开展摸底调查。组织有关人员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开展全面的摸底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

(3)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下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4)编制总体规划。通过招标确定编制单位并组织编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

2.推进实施阶段(2019年3月—2020年6月)

(1)召开动员大会。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全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2)全面组织实施。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和目标任务,县直相关责任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场分头组织工程和项目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得到落实,高标准完成所有任务。

3.申报验收阶段(2020年6月—2020年9月)

(1)汇编资料。将创建工作主要环节的各类请示、报告、函、会议纪要,各类林业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造林绿化工程规划,相关文件,各部门城乡绿化建设任务、实施方案、完成情况,以及技术总结报告、森林城市指标体系调查报告、总体工作总结整理汇编成册。

(2)自查自纠。各部门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开展自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对照有关标准全面开展核查,形成详细的核查报告。

(3)查漏补缺。邀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局领导和有关专家到我镇指导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专家意见落实好整改完善措施。

(4)申报验收。向国家创建组委会申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验收。

(5)迎接考评。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接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评审验收,全面完成创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长办,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创建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各村要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各村要按照创建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将任务分解到工作组、到具体人,对每个项目都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牵头人员、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统筹兼顾,互相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完成创建和迎检各项任务。

3.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宣传,制订年度宣传计划和工作方案;利用城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创建内容,广泛宣传创建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4.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机制,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投入。镇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好的村委会给予奖励,并根据年度创建工作任务需要落实创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5.严格抓好考核。将创建工作与“四城同创”同调度、同考核、同奖惩,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奖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创建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序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