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金融范例

电子金融

电子金融范文1

对于任何一个金融机构特别是对于电子金融机构来说,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虚拟电子环境是尤为重要。如果电子金融不能有效的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及时便利的电子环境,必然会出现一定的负面公众舆论,产生负面影响。电子金融的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电子金融机构自身违反或不遵守法律,或与电子金融相关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的不确定性。一方面目前对于电子金融缺乏相关配套的法律,另一方面由于不同的法律法规的不同,以及对责任划分存在管辖权限的模糊性,使得跨国界的交易,会出现法律风险。

由于电子金融的运作依附于计算机,因此任何计算机的软件和硬件故障都会给电子金融带来风险。此外由于电子金融的交易数据储存在计算机内,黑客,和窃取银行业、客户数据的网络犯罪也就悄然滋生。这些为电子金融增加了风险。同时网络诈骗也成为危害电子金融安全的一大症结。另外计算机病毒也会造成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的损失,危害到电子金融的安全。此外对于一些外部的技术支持的选用会造成电子金融核心技术外露,给电子金融带来风险。

二、电子金融宏观风险

电子金融的出现给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规模和其独立性带来了威胁,同时也削弱了中央银行的控制力,其存在的基础也受到动摇。电子货币的出现促使很多金融机构加入电子货币发行的行列,这对央行的铸币税收造成严重的影响。使得央行依靠垄断钱币发行的收入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到央行的对立性和控制力。此外电子金融的出现也在不断改变货币供应量的定义,使货币的供给和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机制发生变化,从而降低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因电子金融的产生减少了人们因交易动机产生的交易成本,货币的需求量下降。同时电子货币和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也加速了货币的流通速度。不难看出,电子金融特别是电子货币给货币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电子金融不仅削弱中央银行的地位,还给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带来困难。

三、电子金融风险的防范策略

对于电子金融风险的防范首先要从技术下手,要做好计算机的软硬件风险控制,购买正版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做好软硬件的维护确保运作的正常化。保证计算机房的安全运行,设置网络防火墙,对进出企业的网络进行控制和检查,做好数据信息的管理,严格控制数据库的访问、修改权限。实行严格的用户加密机制和数据保密措施。建立董事会、监事会、风险评估委员会等必要的咨询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程序建立的民主性、科学性。此外要综合考量用户需求,可以采取网络问卷调查或售后服务等形式根据用户需要设置服务品种,建立有效的用户评价体系,赋予客户电子金融服务机制的监督权,要建立文件的经营作风和良好的客户应急处理机制,解决客服的问题,提高电子金融的信誉,此外要明确责任范围,有效的避免法律风险。要明确金融机构的产权,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稽查审计机制,保证内部稽查审计部门的独立权威性,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进行定期的电子金融检查,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账目审查,保证业务正常开展,降低电子金融风险。

四、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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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相关的金融机构陆续成立了专门的安全防范机构,并重点加强对系统需求设计、投产、推广和软件开发等重点程序的监管和保护以及风险防范;在系统设计开发、防火墙选用、认证密码等方面加大了投入。但是,当前的金融电子行业仍然存在着一些隐患,具体是传递信息的安全隐患和业务系统维护的风险防范隐患。

二、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一)行业自律

行业或是客户自身的信息包括最敏感机密部分对金融机构而言往往是公开的,金融机构可以轻松的获取这部分信息,其中有部分信息具有相当的经济价值。对信息保护,行业的自律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政府的监管只是被动的行为,防患于未然更多的在于金融结构的自律行为。电子金融行业需制定一个有效的行业自律规范,从行业内部规范从事人员的行为总则,争取将非法信息来源斩断。国外大多数国家在立法上对行业自律机制给予较高的肯定,我国其实也可以借鉴,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在信息安全上的作用。

(二)金融信息监管

完善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是做好信息安全工作的基础。我国在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如今与信息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三个层面。但是,我国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完善,管理机构存在多头管理,要求从金融信息监督开始为信息安全做好第一步。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对网上银行业务的监管尚处于起步阶段,应在《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规中将网上银行明确纳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监管的对象。其次,金融服务业消费者安全保障的投诉与受理机制欠缺,监管机构中缺乏专门负责金融消费者安全保障方面事务的部门,对于投诉问题没有从自律或者强制性法律机制角度进行规范。建议在我国因成立一个独立的电子金融监管机构,它独立于各个行政体系,采用直接负责制,这是由于电子金融领域如出现信息安全事故,它所牵扯的相关行政部门较多,地域范围较广,现有职能部门无法对它进行有效的监管,该机构应对电子金融机构信息可审查,可回溯并构建一个评价体系,将其评价结果对外公示,对于那些信息安全保护不当的机构应给予惩罚,改变我国对信息泄露或是保护不当的金融机构只罚不惩的局面。

(三)信息安全体系

电子金融主要的运行手段是基于计算机网络或是通信网络,必须要技术层面上保护其安全,传统的金融交易手段是基于柜台式、盘点式,早期电子金融只是较为粗犷的将原有的业务照搬于网络环境中,又由于网络是个开放的平台,所以造成了较多的信息安全事故,在近几年的发展中有了迅猛的进步,但还存在诸多问题:用户认证手段单一、支付手段繁杂、内网权限过大、设备更新过于频繁、客户端保护不够、异常行为监管不到位、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现应构建一个统一标准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将用户权限分割,将用户不常用或是对其信息保护有隐患的功能部分需转为传统的柜台办理,用户可对其权限进行缩减,提供用户常用功能及其权限。用户认证需多层次的,一般的安全层次认证简单快捷,高层次需提供较多有效凭证方可使用。网络模型要做到有效的内外分离,对外网要设置多层安全防范,不能以单一的防火墙形式存在,应具有动态更新、行为分析、危害恢复等功能。对内网必须将权限分割,无单一权限,在很多核心内容上应采用多人协同开启权限功能,防止某一个体权限过大造成过多损失等。客户端应该附加对客户端安全的监察,如发现客户端存在隐患则尽到提醒义务,保护客户信息安全。

三、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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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利于以较低的成本快速解决纠纷

受自身特点的局限,传统纠纷解决方式需要花费当事人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ODR的成本相对要低得多,有时甚至是免费的。②它不需要复杂的设备和特有的场所,也不需要当事人亲临现场,只要一台能上网的电脑就足够了。由于网络具有即时性、开放性等特点,当事人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选择ODR。在整个纠纷解决过程中,从案件材料的提交到最后的解决都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所有的信息交换几乎都是即时的。此外,ODR的参加者无须作任何书面记录。所有的协商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子讨论版等工具进行,所有的资料信息在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都可以在网上随时查阅并调用。这样既提高了办事效率,也节约了成本。

(二)有利于实现意思自治,促使金融交易

ODR具有灵活性、平等性、自愿性、互利性等特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网络进行协商,寻求纠纷解决方案,并最终解决纠纷,实现交易。诉讼救济具有强制性、对抗性、终极性等特点。当事人选择诉讼救济方式,就意味着放弃了协商等意思自治的救济方式,而最终的判决结果总会使一方利益受损,从某种程度上说,双方已经丧失了继续交易的可能。此外,运用传统的ADR解决争议,一般都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场。由于当事人的立场不同,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双方往往容易产生冲突,最终导致原来的友好合作关系随着纠纷的解决而终结。而运用ODR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某一具体的ODR解决方式。当事人往往相距很远,依靠网络相互联系避免了面对面的直接对抗,从而大大减少了产生冲突的可能性,无形中增加了维持合作关系的可能性。

(三)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弥补私力救济的不足

在法律实践中,ODR是诉讼制度的一种补充制度。相较于诉讼而言,ODR既可以降低法律救济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又可以方便快捷地实现法益。电子金融产品的无体性和电子金融知识的专业性导致电子金融机构与消费者在交易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极不平等。这使得传统的以意思自治为基础的私力救济方式难以保证纠纷处理结果的实质公平,也难以使消费者受侵害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有效的救济。而ODR能够充分利用一切社会资源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它能够利用全球的人力资源,运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聘请调解员或仲裁员,在专业的在线调解或仲裁平台上解决纠纷,从而保证处理结果的公平性。

二、引入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可行性分析

(一)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的具体实践

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ODR在中国才刚刚起步。但是,ADR在中国有着深厚的基础,为ODR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了改变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的局面,2004年2月2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依托在线315网站推出了消费者与经营者网上和解平台,以促进消费者与经营者的联系为主要方式,为双方直接协商、解决争议、回答咨询提供条件,充分发挥了网络信息量大、共享、互动、即时等优势。此外,依托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和中国电子商务政策法律委员会,我国第一个专门的在线争议解决机构——中国在线争议解决中心(ChinaODR)已于2004年6月成立,并开通了网站。发生纠纷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在该网站登记案件,申请在线和解或者在线调解。2007年,广州仲裁委员会在中国商事仲裁网开辟了在线仲裁网页,将仲裁审理搬到网上进行。同时,广州仲裁委员会也在积极筹备电子商务在线仲裁相关事宜。这些无疑是国内在线仲裁巨大进步的表现。而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早在2000年12月就设立了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以互联网为平台,运用在线方式解决网络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争议。

(二)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产生的基础

1.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进步

ODR是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为载体的纠纷解决机制。因此,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进步是ODR产生的前提条件。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电子邮件、视频会议、聊天室等技术不断进步,网络安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解决。此外,网民规模的壮大也是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产生的一个重要条件。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人,较2008年年底增长8600万人,年增长率为28.9%。

2.电子金融交易的不断发展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电子金融交易也得到了快速发展。1997年,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陆续推出了网上银行,开展网上支付、网上自助转账、网上缴费等业务,初步实现了在线金融服务。随着1996年我国最早的证券类网站——和讯(Homeway)的设立,经过不断发展,截至2000年9月,有关证券类的网站(不计个人主页)已达40多个。随着各大证券公司网络证券交易的开通,网络证券交易量所占的比重也开始逐年上升。1997年底,我国建立了首家保险信息网——中国保险网(3wins.com),并为新华人寿公司促成了国内第一份网上保险单,拉开了我国保险电子交易的序幕。1999年,我国推出了首家电子商务保险网站——网险(Orist.net)。几乎是同时,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泰康保险公司分别在上海、深圳和北京宣布开通电子商务系统。目前,几乎所有的国内保险公司都开通了网站,许多由个人创办的保险网站也开始在我国出现。

3.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

1999年,我国《合同法》在关于合同形式的条款中增加了“数据电文”的内容,为电子交易的形式提供了法律依据。2005年4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电子签名法》,解决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并对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电子签名的安全性、签名人的行为规范、电子交易中的纠纷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2009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自200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我国的ODR已有法可依。

三、我国电子金融消费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制度设计

(一)建立政府支持和监督下的企业主导模式

我国电子金融交易市场虽然近几年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很多方面还不完善,在ODR的具体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仅仅依靠市场机制,由企业或个人单独建立ODR是不可行的。政府要适当介入,进行宏观规划和指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ODR意识。政府不但在政策上要大力支持,同时还要推动ODR自身标准的建立。可以通过制定相关规范,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对符合条件的ODR服务网站给予政策上和资金上的适当支持等方式,加强对ODR建设的引导,促进我国ODR的有序、健康发展。在ODR的具体实践中,政府还应该加强对相关企业和机构的监督,对ODR服务网站进行信用评价,并通过相关司法审查机制、网上上诉机制等程序保证解决结果的公正性。①此外,要使ODR在我国得到广泛适用,政府和有关企业必须合作采取相应措施,保证ODR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促使金融消费者能信任并接受该争议解决方式。政府应该引导和支持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为ODR的推行提供技术支持,保障交易安全和双方的隐私。

(二)完善在线争议解决服务平台

目前,我国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都开通了在线交易服务网站,但绝大部分只受理投诉业务,不能直接促使电子金融交易双方进行在线调解或在线仲裁。这是一种单向的不完全的在线方式,难以对消费者的权益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①此外,尽管消费者协会推出了消费者与经营者网上和解平台,中国在线争议解决中心(ChinaODR)开通了服务网站,一些仲裁机构也开通了网上仲裁业务,但是,由于电子金融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加之法律未进行相关规定,电子金融消费纠纷尚未被正式纳入这些在线调解平台和仲裁平台的业务范围,电子金融消费者难以通过这些在线争议解决服务平台解决电子金融消费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应当从两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方面,可以建立电子金融ODR服务的专门网站。为此,可以考虑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金融消费在线争议解决中心,并开通自己的服务网站。该中心可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牵头,协调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以及全国消费者协会,由各级金融部门、消费者协会和金融消费者广泛参与,受理全国范围内的电子金融消费纠纷案件。②另一方面,可以在现有服务网站的基础上进行完善:一是可以在金融机构的服务网站上增设在线和解项目,使得消费者与经营者在网上直接交流、协商,从而打开对话的大门;二是把电子金融纠纷纳入现有在线调解或在线仲裁机构受理业务的范围,并在法律上对相关程序进行规定。

(三)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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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各大商业银行不仅在经营管理中积极推行各种节能减排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倡导低碳生活方式,还在经营过程中充分发挥电子银行交易主渠道作用,致力于将发展电子银行业务和保护环境相结合,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互联网网站等多种渠道为客户提供电子化金融服务,注重根据客户实际需求更新电子银行服务功能,推出丰富多彩的电子银行优惠活动,吸引客户从柜面转向使用电子亍渠道,以期达到节省社会资源,顺应低碳经、齐发展的目的。无纸化、低成本、高效率的电子银行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让简单变为可能”,电子银行顺应了当今世界注重节能环保、追求可持续发展的趋势与潮流,正以功能齐全、服务广泛、方便快捷、低碳节能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用户的青睐。

电子银行是向绿色低碳经济转型的重要体现

国内各大商业银行都在探寻支持低碳经济、倡导绿色金融的发展路径,加大企业节能减排力度,降低自身能源消耗,充分借助电子银行的环保低碳优势,发展低碳银行业务,向绿色经营转型。有数据显示,银行分支柜台网点每笔交易的费用成本为1.07元,电话银行为o.45元,ATM自助银行为0.27元,而电子银行成本仅为0.01元。截至目前,各大商业银行不断创新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电子银行渠道不仅功能丰富、服务覆盖面广、能够提供7×24小时服务,操作也越来越简单。对银行来说,引导客户使用电子银行、自助终端,可以减轻柜台的压力,减少客户排队等候现象,既改善服务又节能环保。建设银行已经开始向绿色经营转型,据2012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12年上半年底,建设银行资产总额超过13.5万亿元,是股改前的近3倍,个人网银客户数10168万户,企业网银客户数173万户,手机银行客户数6517万户,电子银行与柜面交易量之比达到228.50%,这意味着通过电子银行渠道进行办理的业务量已经达到建行全部营业网点柜台办理的两倍多。电子渠道交易量的扩张,节约了大量的人力成本,大大提高了业务处理效率,降低了能源消耗。建设银行为社会提供节能环保的低碳服务,节省了大量的社会资源,通过开展电子银行业务,也帮助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降低了对能源的消耗。电子银行对银行的网点职能产生了积极影响,促使由业务处理型网点向产品营销型网点转型,降低了金融业务处理成本,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方式转变。

电子银行是打造低碳环保商业银行的绿色先锋

通过电子银行,客户可以管理账户资金,办理转账汇款、缴费支付等常用业务,还可以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外汇、基金、账户金买卖等投资理财交易,完成多种非现金类业务的办理。为方便客户投资理财,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尝试低碳营销,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销售理财产品,让投资者通过网上银行即可办理理财产品认购、查询、赎回等业务,不用再专门到网点排队办理,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在家就可以实现轻松理财。随着智能手机受到普遍欢迎,使用手机上网的人数越来越多,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均开发出智能手机客户端,让客户把银行随身携带。以建设银行为例,建设银行电子银行面向个人客户推出“悦生活”全景化生活服务缴费平台、账号支付、银医服务、短信约定汇款、全国手机话费充值、手机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等丰富的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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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11年年初,温州三旗集团因不能偿还银行高达1.23亿元的欠款,资金链断裂,只能转向民间借贷,最终无法收场。知名餐饮连锁企业波特曼的法人代表严某因银行压贷,向民间高利借贷几百万元,最终无力偿还。5月,江南皮革有限公司因银行续贷门槛抬高,资金周转困难,企业陷入债务风波。9月20日,温州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离境出走,因银行贷款的缺失而涉及的民间借贷达1.3亿元。9月27日,乐清永久弹簧制造公司由于银行无法实现续贷承诺,担保公司及债主的催款使得企业停产整顿。截至2011年10月据温州市政府提交的报告,仅较为知名的企业老板跑路已多达93人之多,而陷入财务危机濒临倒闭的企业更不在少数。里昂证券调研报告称,温州民间未偿贷款总量可能高达8000亿到10000亿元,坏账总额最高可能达1500亿元。   虽然温州债务风险出现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政策进行调整,如银监会以及各地政府出台的“国九条”“银十条”的补充细则等措施,各商业银行也相应的制定了一些具体措施,如工行的“一户一策”、“一事一策”专业扶持;农发行做好中小企业贷款“五不”的保证;建行温州分行将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下降10个百分点,最高上浮不超过30%;农业银行温州分行则规定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30%等。至此,中小企业融资难有了一定的缓解。但这些扶持是行政色彩多于市场运作本身,亦无法从根源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当经济环境、宏观政策再次发生变动时,中小企业债务风险仍会出现。为此,需要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立足于长期发展角度来思考破解之策。   二、金融结构缺陷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本原因   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中小企业,即使在宽松的货币政策情况下,也难以摆脱融资困境。2010年宏观政策开始紧缩时,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更是雪上加霜,温州企业的债务风险就是此次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境的一个缩影。中小企业之所以无法从根本上摆脱融资困境,是我国金融结构体系存在缺陷造成的。本文认为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金融机构结构失调   1.区域性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滞后Uell(2004)   根据中小企业自身特点及不同类型银行的放贷偏好,得出组织结构呈扁平化的区域性中小银行是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供给者。Peek和Rosengren(1996)对银行业合并的实证分析表明,银行合并壮大后中小企业得到的贷款较合并前明显减少。我国学者林毅夫等(2001)根据目前我国企业发展状况,提出应大力发展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区域性中小银行。然而我国目前的金融机构结构却表现出明显的缺陷。其一,区域型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少。由于我国金融环境的特殊性,形成了一个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导的高度集中的金融体系。其二,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小。根据银监会统计资料,截至2010年,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占金融机构总资产达49.2%、12家股份制银行占比15.6%、三家政策性银行占比16.48%、城市商业银行占比8.2%、农村商业银行、城信社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中小型金融机构仅占比8.4%,如图1所示。显然在目前这种金融结构中,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是很难得到有效满足的。   2.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尚未成立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功能在于补充市场机制不完善的地方,即克服市场失灵状况,配合政府合理引导资源流向,调节区域经济落差,调整产业结构等,使得社会经济和谐发展。西方发达国家在政策性金融结构体系建设上发展较为完善。美国于1953年设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英国主要为政策支持基金。其他地区多为效仿美、英两国而建,其中,东亚以日本,中国台湾尤为著名。具体如表1所示。与国外普遍已建立起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不同的是,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在实践中,政府是通过国有控股的五大商业银行来实现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自2008年底以来监管部门一直倡导银行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也要求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务必于2009年6月末前完成专营机构的构建任务。这样一来,国有银行实际上就替代了部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功能。但是作为面向市场以盈利为目标的商业银行其无论在业务的全面性、反映的灵敏性、还是在执行力度的到位性,都无法与专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相比拟。商业银行在货币政策传导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货币政策变换节奏过快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更是无暇顾及。温州此次的债务风险恰好印证了这一点。自2010年1月18日,人民银行连续12次上调准备金,冻结了近17亿元,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加大了压缩。据“花旗-CCER服务型中小企业融资与发展”研究项目组公布的数据称,在中小企业集中的浙江,只有20%的中小企业能从银行贷到款。   (二)融资渠道不通畅   1.银行的审贷程序不适于中小企业我国一直以来都是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但是,间接融资是我国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的主要来源,而银行业在放贷方面更倾向于大型企业。由于中小企业受自身规模及经营模式的限制,贷款存在“急、小、高、短”的特点,而目前我国银行业在贷款业务上存在设计、运行缺陷———大额和小额的贷款审查程序基本一样,都需要经过信用评估、企业财务分析、提出调查报告和贷款委员会审查等一系列程序,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达不到规模效益。据测算,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平均为大中型企业的5倍左右。于是造成了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却面临难以从银行贷到款的尴尬局面。如在我国金融较为发达的浙江,小企业通过亲友及民间借贷的份额达50%,而相对应的,以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传统金融机构作为主要融资渠道的仅占21%;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作为主要融资渠道的占7%;另有22%的小企业从未与以上金融机构或个人发生过借贷行为。小企业资金来源情况如图2所示:#p#分页标题#e#   2.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条件仍未放开   首先,证券法规定的直接融资企业的标准过高。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而根据我国2011年6月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除房地产及租赁等具有较多固定资产的行业外,其他产业的中小企业一般都很难达到一水平。因此,企业债券融资无法惠及到广大中小企业。   其次,多层次资本市场尚未建立,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受到制约。目前,美国是世界上企业直接融资体系较为健全有效的国家。有资料显示,中小企业的证?融资占到全部外源融资的55%以上,这也充分印证了其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其中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美国资本市场如下图3所示:相比之下,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虽然我国在2004年、2009年分别推出了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中小企业板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规模必须大于2000万;创业板则要求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显然,能够上市融资的都是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设立中小板的最初动机并未实现。   据深圳证?交易所中小板、创业板的数据统计,截至2011年11月份,中小板上市公司数目为635个,创业板上市公司数目276个。两者上市企业仅占全部中小企业的0.022‰。   (三)融资服务环境不完善   1.担保业发展不足   首先,担保公司规模小。据工商联对来自20省市,155家担保公司显示,注册资本在5000万以下的有28家,占18.18%,在5000万元之1亿元之间的有63家,占40.91%,两者之和达到59.09%之多。注册资金规模小,一方面使得担保很难与银行的信贷规模(单笔)形成对等条件,阻碍了公司的发展,也无法真正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另一方面,规模小也制约了担保风险的分散。由于资金的限制公司只能为少数企业进行担保,使得业务相对集中,继而增加了违约代偿风险。其次,担保行业业务创新不足。目前我国担保仍大多为不动产的抵押担保,应收账款,存货等动产以及知识产权,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抵押担保有待进一步提高。最后,存在制度歧视。金融机构对待民营担保公司与政府参与的担保公司不能一视同仁,相当一部分银行及其他贷款公司明确规定优先选择以政府主导型担保公司为“靠山”的中小企业。由于担保业的发展不足,温州中小企业一般选择互保联保。当一家企业出现债务风险时,其他相关企业也难逃厄运,于是爆发了此次大规模的企业债务危机。   2.征信体系不完善   一方面,缺少统一有效的征信系统,各部门信息无法共享。由于我国的行政体制及部门间的利益障碍,还存在着信息传递受阻,尤其是工商、税务、海关、质检等衡量企业信誉的重要部门仍没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因此,征信信息系统的全面有效性打了折扣。而征信主体单一,使得征信系统规模过小,对于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来说,发展滞后。目前,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我国信贷市场开展征信业务的主体。   另一方面,法律的不完善,阻碍征信业务的开展。2009年10月出台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只是规范了个人信息征集,并未对企业信息的征集范围做出详细规定,也没有相应的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措施。进而使得企业在接受信息征集时后顾之忧较大,易产生抵抗心理,征信工作真实完整性严重受阻。征信体系的不完善加大了银行了解中小企业的难度,使之在放贷过程中审慎性较高,审核时间较长。因此,许多中小企业被迫转向相比之下较为便利的民间借贷。在温州此类情况更为突出,人民银行温州支行的调查显示,59.76%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   三、调整金融结构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发展多元化金融机构   1.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吸纳民间资本   首先,数量众多的金融机构不仅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了贷款的保证,同时也增加了彼此之间的竞争,从而解决资金市场处于“卖方”的状况。再者,基于人缘、地缘等优势,有效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避免道德风险“逆向选择”,进而能较合理的确定贷款利率,形成价格优势。最后,地区性中小型金融机构管理较之大型分支机构呈扁平化,因此政策传达执行及时有力,更加适应于中小企业融资特点。因此,我国应重视中小金融机构的建设。(1)降低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和客户数量超过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加快县级、村镇中小型金融机构的普及,建立起以中小型金融机构为主体的区域金融体系。(2)扩大中小型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对于合规经营、风险控制严格的中小金融机构可适当放宽融资比例至资本净额的100%。(3)政策上扶持中小金融机构。在目前中小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浮动范围,使之在对中小企业放贷时,能随市场行情及供需状况及时调节在更广的范围内掌握利率自主权,增加其服务中小企业的动力。   2.成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鉴于我国目前仍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成立全国性的中小企业管理结构应及早提上日程。第一,作为中小企业的权威管理部门,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不仅可通过对广大中小企业的宣传来影响政府制定宏观政策,维护中小企业利益,而且可以利用其自身有效信息的反馈来帮助政府掌握产业结构,资源配置,信贷规模,风险控制等,从而制定更加适当的经济措施。第二,帮助中小企业争取到更多的政府采购,使政府的相关扶持得到有效落实。第三,提高政府资金的利用率。可借鉴美国的中小企业管理局经验,将国家对中小企业的财政预算划拨给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运用,进而有效利用政府资金。#p#分页标题#e#   (二)引导基金流向,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1.发展天使基金   天使投资是指门用于支持小型初始企业或创业者的创业资金。由于投资人大都对所投企业有较深的了解,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受资企业亦可专心于项目或技术的研究。瑞信研究院《全球财富报告》统计,中国内地财富总值在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增长了4万亿美元,从数值上看,内地百万富翁101.7万人。截止到2011年10月,我国居民储蓄存款达33万亿之多。据此,天使基金植根于我国已有了肥沃的土壤。首先,加大天使投资的文化宣传。由于投资者大都是风险厌恶型,缺少天使投资概念,对运作模式也很模糊。因此,可以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天使投资文化的普及。如可在银行网点向储蓄者发放天使投资的宣传册、说明书,也可定期开办讲座,由专业人士具体讲解天使投资的运作模式、收益与风险的平衡等。其次,加强对创业者信用管理。应尽快完善征信体系,鼓励发展类似于中小企业协会的民间非营利性征信组织,降低企业信用度低状况,加强天使投资者的信心。最后,尽快出台私人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使投资人有法可依,避免后顾之忧。   2.合理引导风险投资   风投资本理论上主要投资于企业种子期或成长初期,但实际运作中风投公司往往急功近利,热衷投资于企业成长、成熟期,即风投私募化。这时应由政府出头组建“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在政策、投资方向上通过财政手段加以鼓励引导,拟补风投资本市场失灵问题。如2007年,我国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截至2010年底,基金规模达到35亿元。3.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首先,完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渠道。目前我国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有深交所的中小板、创业板以及以代办股份系统转让系统、各地区的产权交易市场为核心的“三板”市场。然而,中小板、创业板准入条件较高将大批中小企业拒之门外,三板市场至今仍未形成统一规模的场外交易市场,且在转板机制,企业退市制度等问题上存在较大欠缺,各板块间融资系统仍未打通。因此,逐步降低中小、创业板门槛,加快场外市场建设,形成完善有效,衔接紧密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建立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急需解决的问题。其次,降低中小企业债券发行门槛,建立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制度,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   (三)完善融资环境   1.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   虽然我国担保业已出具规模,但仍处初级发展阶段,问题重重,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完善。(1)鼓励民间资本参入,增加担保业的资金来源,壮大担保公司规模,使之消除在资本实力上难以达到银行信贷规模担保的要求,同时由于资金的雄厚,可为多家中小企业实施担保,分散风险。(2)建立再担保体系。由于担保公司多为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担保,在缺乏风险转移机制的环境下,业务开展显得畏首畏脚,审慎性较高,从而使担保业建立的初衷被严重影响。为了更好地开发担保业作用,可利用政府财政资金或由政府牵头组建的资金来成立再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进行再担保,解决担保公司的后顾之忧。(3)逐步消除担保机构所有制上的歧视。在鼓励民营担保业做大做强的同时,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一些不合理的变现歧视要欲于纠正。   2.建立完善的征信辅导体系   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实施有关部门的联网融通,信息共享,尤其是工商、税务、海关、质检等重要机构。加快建设多重征信体系,覆盖全面。另外,设立中小企业辅导系统,成立中小企业辅导中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辅导咨询服务,包括融资、财务、经营、技术、市场等多方面内容。其中,以融资诊断和财务辅导管理最为重要。同时,可对企业的融资需要提供建议,提交银行贷款时作参考。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咨询,促进企业产业升级。   3.利率管制逐步放松,加快市场化进程   本身作为盈利性机构的商业银行等,若其收益与风险长期不能相匹配,中小企业难问题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利率是衡量资本风险的价格,逐步放宽利率浮动范围直至其完全市场化,使放贷的金融机构可根据市场及中小企业具体情况来确定资本价格,即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也迎合了金融机构逐利性,二者各得其所有。

电子金融范文6

关键词:大数据;电子供应;风险管理

现代资本金融市场更多的是现代产业供应链的竞争。在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资本企业正在对全球范围内的产业进行集中营销和采购,成为其内部的一部分。他们将商品或者服务作为产品供应链的首端,再到后续的原材料以及最终产品最后提供给市场消费者。整个供应链包括产品的制造、产品的分销、产品零售,最终与使用用户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将所有产品企业和周围企业进行联合成为供应链系统。在这个供应链系统中,中间企业是供应链供给关系的核心,也是整个供应链关系的推动者。在其背后的金融关系,即为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可以将供应链体系内的所有企业进行金融服务捆绑,不断创造新型金融服务,具有鲜明的一体化、跨越化特征。与其他领域的金融化结构相似,供应链金融同样面临着金融风险管理问题。尤其是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致使现代供应链金融逐渐向网络化、线上化发展,资本市场风险性更高,其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的核心问题[1]。对此必须详细分析大数据时代下,现代金融市场供应链金融的内在特性,详细分析现代电子供应链和供应链金融之间的内在关系,最后针对大数据背景下的电子供应链金融管理提出创新管理意见。

1大数据时代下供应链金融分析

金融市场供应链大概有以下几个发展类型:外贸融资供应链、补偿性贸易供应链、1+N供应链以及线上电子供应链等,目前以电子供应链为核心。根据实际估算,我国各行业供应链金融融资总额达到7万亿元,具有强大的市场开发空间。供应链金融主要是通过银行作为主要金融机构,实现金融融资、金融计算等多项金融服务,具有自偿性金融服务特点。也就是说,在一个完整的市场金融链中,任意一个市场金融环节想要完成后续的市场金融必须经过正常的金融偿付才能完成[2]。现代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类:一是按照资本融资对象分为供应商、核心企业、经销商和最终企业用户融资四个基础融资层;二是按照风险控制可以进一步划分为预付融资、存付融资以及收付融资三类,现阶段应用最广泛的为存付融资。因为所有的金融资本运作均有一定风险性,其回报也和金融风险成正比,由此对于现阶段金融机构来说,金融供应链的风险管理,是供应链运营的核心所在,其中以供应链金融风险测量为最重要的环节。在供应链金融中,不同模式下的供应链其风险也具有明显差异性。预付款类的融资金融其风险主要包括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以及物流方能否及时履行自身的义务、卖方资本信贷、物质压存等。存货类融资风险同样取决于企业自身的经营产物情况,此外还包括其设置的仓库管理位置、其管理人员是否具有专业水平、物质存压风险等。收付融资的风险主要包括欺诈行为、置信水平等。随着互联网络和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供应链金融体系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主要体现在协同、效率、成本等理念关系上。互联网大数据提供的良好社会氛围导致供应链金融参与方不断增多,虽然就目前来看依然以银行等金融结构为主,但是多元化气息更浓,信息资源更丰富。大量行业包括信息服务供应商、服务链供应商以及平台公司进入该领域。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对于上下层金融用户只能提前付账或者延后付账,不仅存在巨大风险,还具有一定操作繁琐性。而现在通过大数据网络资源后,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对供应链金融主体还债权环节进行风险评估,不仅使风险操作更为简单快捷,还可以保证商品信贷的贷款前后环节完全利用线上操作,保证使用效率[3]。

2电子供应链管理与供应链金融的关系

大数据的核心依据是信息化技术。随着现代互联网络和物联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导致供应链各供应链条结构均具有信息化技术执行的可能性。而内部竞争条件和竞争态势的不断发展,使供应链金融具备了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保证。现代企业内部已经开始推行EPR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管理系统和数据分析挖掘系统,外部配备大量服务平台,使供应链信息不断向外传递。现阶段以数据金融信息为核心的电子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金融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下2个方面。

2.1供应链管理提供了保障作用

供应链管理为供应链金融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供应链金融对金融数据、金融操作的空间密闭性以及金融授信定向性均具有一定管理要求[4]。供应链金融可以借助供应链管理对信息流数据、物流数据以及资金流数据进行合并,并全程监控,保证供应链资金安全性和密闭性要求。此外通过供应链管理,可以进行供应订单流程全程跟踪,包括订单跟踪管理、贸易真实性管理以及贸易金额信息、时间、交易信息的综合匹配度等等,均可以满足保障要求。

2.2供应链金融提供管理支持

供应链金融是现代供应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链管理可以保证供应链金融所使用的大批资金具有更高的使用效率,从而降低使用成本。具体来说就是通过为供应链内部核心金融企业以及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降低其采购成本、库房成本、销售成本从而提高其整体工作竞争力。

3大数据时代下供应链金融管理创新设计

大数据基数具有鲜明的复杂性和界线性特征,不少国外学者将大数据特点总结为数据量大、数据分析快、数据类型多、数据价值高等。现代大数据行业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提高其价值密度,因为大数据电子供应链多维度数据背后具有鲜明的逻辑关联。巴塞尔协议可以作为供应链金融管理的标准模板,现行的巴塞尔协议将供应链金融管理风险分为:金融信用风险、金融市场风险、金融操作、资金流动性、国家政策、企业声誉、法律法规等等。具体应用到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主要为企业信用、操作及法律法规等。目前大数据技术在供应链金融领域主要进行金融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其中最主要的目标就是信用风险[5]。对于供应链金融管理来说,信用风险主要是在金融活动中,因为债权人未能及时履行自己的业务,为贷款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损失的风险。因为该类信用风险主要是以债权人自身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为主导的,因此必须以债权人自身的资产价值总和为核心计算其资金流的大小,包括其还款意愿、总和评定整体还款信用、评估风险。按照借款者的类别,信用风险主要包括政府机构、大型金融企业、中型金融企业、小型金融企业、个体企业等。其中个体企业自身信用风险较高,很容易出现融资困难现象。因为小型企业在资产评估中,企业所有人个人信用和资产占据绝对评估地位,所以供应链上最末端即为企业个人信用评估的延伸。此外,还可以将大数据技术进一步与供应链金融风险相结合,进行扩展。

3.1大数据背景下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控制

传统金融信用评估模型虽然可以在信用风险评估中具有一定评估作用,但是大数据的出现导致其数据出现了更多的信息维度。除了交易结构数据本身,还有大量的其他类型数据,如:企业水电数据、企业高管人员数据、相关企业信息数据等,上述数据均不兼容于传统评估模型,导致最终信息出入较大,所以必须设计新的金融信用评估模型。这就需要利用大数据下的信用评估分析。该原理融合了多种信息资源,采用互联网计算机数据学习预测模型和智能化集成策略进行各类数据收集和数据挖掘。整个过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是原始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其核心为供应链金融信贷申请人的原始数据;二是数据的转换,包括金融链寻找数据和相关数据之间的数据合并和转换;三是元变量整合,就是相关联数据转变成大型的测量指标,每一项测量指标均可以集中反映信贷申请人的信用方面,比如信用诈骗情况、长期和短期内的信用风险承担能力等;四是信用评估模块,就是将上述变量数据录入不同的数据分析模块,提取数据模型;五是最终分数输出,就将每个模型输出分数进行整合,形成最终的信用分数。此外可以根据此原理进一步设计多种数据分析模型,如欺诈模型、身份验证模型、资产预付能力模型、还款能力和意愿模型以及整体资产稳定性模型等。

3.2大数据背景下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

从系统大数据的角度上来说,相对于其他金融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其数据能力更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供应链上的各种小型企业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缺少有效的资本融资抵押物和自身产业结构信用,而金融机构也很难根据传统的金融数据,对其进行有效信用掌握,而大数据的出现可以有效解决这一情况,提高中小型企业自身的数据说服力;二是随着供应链金融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供应链管理系统的不断发展,由于交易过程中很有可能出现大量的交易行为数据,这就为大数据评估提供了原始数据资料,从而提高金融风险管理属性。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核心就是业务的真实性和债款的保障性两个风险控制点,借助大数据技术,建立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体系是现阶段有效的金融管理方法。

4大数据技术下的电子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策略

4.1行政命令策略

内部行政的有序性是现代企业生产运营的前提,同样也是企业在大数据环境和技术支持下对电子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核心策略。通过实际调查发现,我国许多中小型企业对于企业内部电子供应链金融管理工作无法做出有效判断和行政管理。对此,首先需要完善内部风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企业部门行政规划,保证部门工作的充分性和有序性,从而提高抵抗电子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能力,给领导者提供有力的思想依据。此外,各行政部门的领导者需要及时转变自身观念,不要过分夸大或忽视金融风险的危害,推动企业行政规划更好更快发展。

4.2道德舆论策略

供应链金融风险可以看作是由宏观或微观的经济因素决定的,也有可能是单纯因为道德风险造成的,是一种功利主义的恶性发展。想要规避道德舆论导致的金融风险,首先需要从金融活动的当事人出发,对其自身情况包括收支数据等进行把控,并在追求利益的同时,对其进行起码的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道德舆论可以看作是一个历史范畴,一定的金融市场决定了其势必出现相应的社会道德。同一个社会中,不同的人又具有不同的道德去向,尤其是在大数据网络环境下,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会随之削弱,这就要求有关单位和当事人必须学会妥善利用网络金融道德舆论和法律武器,进行风险规避。

4.3区块链技术策略

区块链可以看作是金融数据库的有效合理补充,在金融市场上,区块链技术主要包括:交易、区块、链,整体可以看作是固定时间不同区域的总结,再将总结进行串联的过程。通过区块链可以对整个大数据环境下的供应链金融管理活动作一个理性分割,结合不同部分活动,进行有序的串联。在串联过程中,及时发现潜在风险,进行消除,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5结语

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是现阶段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核心,也是金融贸易阶段性发展的产物。大数据技术的出现和应用,不仅提高了其整体评估速度,更提高了金融管理精度,可以预见,未来供应链金融管理势必会与金融大数据进行更深层次的数据整合。

参考文献:

[1]方秀丽,吴灼亮.大数据环境下基于B2C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7):41-44.

[2]程华,杨云志,王朝阳.互联网产业链金融业务模式和风险管理研究———基于京东模式的案例分析[J].金融监管研究,2016,2(4):85-98.

[3]娄飞鹏.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供应链金融发展———基于信息不对称的视角[J].西南金融,2017,1(1):10-13.

[4]胡慧慧,傅为忠.基于改进灰色关联度方法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价[J].武汉金融,2016,14(3):51-55.

电子金融范文7

小微金融业务风险问题的解决思路信用风险管理本质上在于化解借贷者正常的经营风险,以及由于放贷者与借贷者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于小微企业金融业务而言,上述两种风险更为突出,且批发业务中传统的用以消除信息不对称和经营风险的抵押和质押手段,在小微企业金融业务中往往缺失或不全。在这种情况下,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发展就需要有风险理念与管理方式的转变与创新。

针对经营风险的风险理念与风险管理——大数定律和价格覆盖风险原则大数定律属概率统计学理论,其揭示了“当试验次数足够多时,事件发生的频率无穷接近于该事件发生的概率”的规律。对于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业务而言,大数定律意味着两种情形:一是商业银行在面对某一类客户时,要获得小微企业业务风险的正常分布,需要使“样本空间”足够大,即具有足够多的客户。比如面对一个产业集群,当商业银行客户的数量足够大时,那么商业银行面临的由经营风险带来的信用风险,其分布就反映了行业整体的发展态势,其实质上体现了行业的系统经营风险。二是商业银行在面对同一客户时,在商业银行与其小额多次的业务往来中积累了足够多的次数时,其中所暴漏出的风险,就体现为该客户正常经营水平下的、由其经营禀赋所决定的一般风险分布。价格覆盖风险原则是指在样本容量足够大时,商业银行面对的小微金融风险就具有了规律性的分布,小微金融业务的风险因此就具有了可控性。小微金融业务的魅力,就在于商业银行在相关业务中较强的议价能力。商业银行通过合理的定价,来覆盖通过大数定律所形成的可知的风险分布,从而实现对小微金融业务由经营风险所形成的信用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在具体的业务操作中,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信贷业务的单一定价来实现对风险的覆盖,也可以通过对小微企业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来实现对风险的覆盖。

针对信息不对称所进行的风险管理——增信操作大数定律和价格覆盖风险原则为小微金融业务开展提供了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揭示了小微金融业务拓展的可行性。但它揭示的是基于正常经营所具有的信用风险,而在实践中,信用风险还可能来自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此,解决小微金融业务中的信息不对称和担保、抵/质押不完全的问题就成为小微金融业务成功的关键。在实践中,可通过“增信”操作来对小微金融业务信息不对称风险进行管理。其具体操作如下:在信息揭示上,商业银行通过与政府、信息管理平台的战略合作,建立起对逆向选择问题的管理机制。信息管理平台,既可以是第三方平台,也可以是自有平台。在实践中,第三方平台主要指商圈、产业集群的管理者或者电子商务网络经营者所经营的平台,而自有平台,可以是商业银行综合业务中的电子银行等其他非信贷业务所使用的信息平台。在处理小微金融业务担保和抵/质押不完全的问题上,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综合运用第三方担保(包括互保)、有限抵/质押及无限连带责任来实现担保与抵/质押的完善。

小微金融业务成本问题的解决思路商业银行主要可通过组织结构的专业化、业务开展的批量化、产品服务的标准化以及业务处理的电子化来破解小微金融业务分散、成本偏高的难题。专业化当前,中国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专业化组织机构的设置,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在条线管理上,设置专门的小企业部,而在基层业务处理上,设置小企业业务专营中心。专营中心专注于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专向处理,而市场开拓和客户管理功能则由基层支行来承担。二是成立专业的特色支行或者全功能的专业中心,相关机构不仅从事专向业务处理,也承担市场拓展和客户管理的功能。批量化业务开展的批量化,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与第三方平台合作,通过互保等方式,将相关客户的相关业务进行归集,从而实现将零售业务集合成批发做。标准化产品服务的标准化,是指商业银行通过提供标准化的、菜单式的产品服务,来减少内部研发、审批、协调成本以及外部谈判成本。同时也通过标准化作业,提高审批作业的自动化水平,提供业务审批效率。电子化业务处理的电子化,是指将小微金融业务的受理、处理流程,与商业银行的电子银行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手机、自助设备,实现客户业务处理的自助性、便利性和高效性。

小微金融的典型业务模式小微金融业务特点、难点以及解决思路,构成了小微金融业务的典型业务模式,它与一定的理念和经营模式相联系。在商业银行的实践中,小微金融具体的业务模式,是典型模式内容的删减、增添与创新。理念基础商业银行开展小微金融业务建立在两类理念基础之上。一是差异化的经营理念。小微金融业务不同于传统批发业务,与一般意义上的消费零售金融也存在不同,因此,小微金融必须建立在差异化经营理念之上。具体而言就是小微金融必须实现组织人员的专业专注,产品服务的专供专享,业务模式的专有专研。二是小微金融业务独有的风险理论与理念,包括:客户容量与交易频次的大数定律,基于风险溢价的“经营”风险的理念以及通过广泛平台搭建以及综合手段应用所实现的增信理念。

业务模式典型的小微金融业务模式,包括信息不对称管理和担保、抵/质押不完善管理两个环节,具体内容如下:其一,商业银行与政府、行业协会建立起战略合作关系。商业银行通过此类战略合作,可以在客户推荐、互保组织、信息揭露、基金担保等多方面获得相关机构的帮助。其二,商业银行通过互惠合作或自身经营建立起解决信息不对称的信息管理平台。商业银行与第三方平台的互惠合作,既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拓展了业务,又促进了第三方平台的发展,因此是互利共赢的合作。而对于商业银行自身而言,建立起对小微企业信贷客户的全面金融服务,不仅扩展了收入来源,同时也通过其他非信贷服务,获取了目标客户的信用信息。尤其是相关业务通过电子银行来开展时,银行通过电子交易的记录功能,就可以获得对客户进行精细化风险管理的必要条件。其三,将有限抵/质押与第三方担保、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综合解决小微企业担保和抵/质押不完全的问题。小微企业一般缺乏合格的抵/质押物。为了相关业务的开展,商业银行往往对小微企业的抵/质押进行创新。在此情况下,相关业务的抵/质押本质上仍具有不完全性,其在变现和保全上相对于信贷也仍具有覆盖上的不完全性。因此,小微金融业务的开展,还需要通过第三方担保(包括互保)以及无限连带责任来弥补抵/质押的不完全性。当然,在实践中,具体操作模式往往是上述典型模式内容的删减、增添以及创新的结果。比如有些商业银行的小微金融信贷业务,在商业银行与第三方平台(比如电子商务平台)之间的关系上,不仅是相互增益关系,同时也是利益共享关系,即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与商业银行合作,一同对平台中的电商提供贷款。在这种情况下,电商平台就更有动力去调查管理信贷客户的信用问题。显然,上述实践是对典型模式的进一步发展。而有的商业银行的小微金融贷款,本身是信用贷款,不需要抵/质押物。显然,它是对典型模式内容环节的删减。当前,各商业银行往往以圈链(商圈,产业链,供应链)为主要的小微业务模式的目标平台。之所以如此,就在于商圈、产业链、供应链契合了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业务模式的要件条件。#p#分页标题#e#

经营模式归纳起来,商业银行要适应小微金融业务,其经营模式需主要突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组织结构的专业化、业务开展的批量化、产品服务的标准化以及业务处理的电子化来破解小微金融业务分散、成本偏高的难题。二是通过广泛的战略合作,整合多种方式和手段,综合解决相关业务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担保、抵/质押不全的问题;通过综合经营与精细化管理的结合,在提高客户粘度、扩大收入来源的同时,实现小微企业业务风险的最小化。

电子银行发展趋势与功能拓展

电子银行的功能决定了小微金融电子银行的应用,而电子银行的发展趋势则不断地拓展了电子银行的功能,为小微金融的电子银行应用指明了方向。

(一)当前电子银行基本功能电子银行与IT科技相结合,网站、网银、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自助设备是电子银行的功能载体,而交易功能、销售功能、流程功能、营销功能、融资功能和服务功能则是电子银行六大基本功能。

1.交易功能。交易功能是指客户通过网银、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以及自助设备所实现的支付结算功能。

2.销售功能。销售功能是指商业银行通过电子银行所进行的保险、基金、理财产品的销售工作。

3.流程功能。在商业银行的业务处理过程中,为了实现流程的无纸化,突破物理网点的时空局限,提高效率,商业银行将很多业务的部分或全部流程转移到电子银行,从而使电子银行具有流程功能。显然,电子银行的流程功能衍生于电子银行与IT科技的有效结合。

4.营销功能。营销功能不同于销售工作。电子银行的营销功能是把电子银行当作一种创新的媒介,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来实现对商业银行服务品牌、具体产品的宣传推广。显然,电子银行的营销功能来自于电子银行与网络、手机等媒介终端的有效结合。

5.融资功能。当前商业银行的电子银行主要是从事支付结算、信息查询等功能,但随着电子银行的发展,通过电子银行来开展信贷业务将会越来越普遍。在此情况下,电子银行就具有了融资功能。

6.服务功能。与传统的网点相比较,电子银行具有可突破时空限制的优势,因此,电子银行也成为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在线辅助性互动服务以及非金融增值服务的载体。

(二)中国电子银行的发展趋势泛在、嵌入、精准、联盟和综合是电子银行发展的主要趋势。

1.泛在。泛在是电子银行最基本的特性以及发展趋势。传统上,电子银行的优势来源于电子银行技术、媒介——网络、手机、电话对业务时空限制的突破。而在未来,泛在性则来自于新技术与新商业模式的结合。云服务,电子银行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广泛渗透,将进一步凸显其泛在性。

2.嵌入。嵌入是指电子银行由于信息技术以及商业模式的发展,电子银行日益渗透到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社会生产、居民生活的必要环节。前者包括收单支付的日益普遍及移动支付的广阔前景,后者包括电子银行对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的渗透及对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的融入。

3.精准。在电子银行通过泛在和嵌入大肆开疆拓土的同时,电子银行也将提高服务与管理的水平,其方向就是精准营销,个性化服务,精细化管理。

4.联盟。商业银行要实现电子银行的泛在、嵌入和精准发展,其不仅涉及到技术能力的支持,也涉及到商业模式的改变以及管理能力的提高,显然,这些对商业银行是巨大的挑战。为了获取电子银行发展的核心能力,各式的、广泛的战略联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同时,战略联盟本身,也是电子银行构建新型商业模式、促进新时期发展的核心之义。

5.综合。传统上,电子银行所承载的业务内容相对简单,非现金的支付结算是其主要功能。这不仅直接限制了电子银行的发展,同时也在实践中割裂了电子银行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战略联系;而其最大的危害莫过于容易滋生“电子银行不过是传统渠道有益的、但不完善的补充”的观念,而这反过来会进一步限制电子银行的发展。

(三)电子银行发展趋势中的功能拓展电子银行泛在、嵌入、精准、联盟、综合的发展趋势将进一步扩展电子银行的功能。具体而言,其表现为对四种能力的扩展。

1.渠道与流程能力的扩展。随着泛在和嵌入趋势的发展,电子银行超越时空的便利性、与客户的贴近性将得到进一步发展,这使得商业银行通过电子银行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流程更加的电子化,提供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竞争力的扩展。随着电子银行嵌入性、个性化、综合化服务能力的增强,电子银行日益成为商业银行用以争夺客户的基础和提升客户粘性的竞争手段。

3.产品与业务创新能力的扩展。同样,随着嵌入、联盟、综合化趋势的演进,电子银行将逐步摆脱传统渠道产品与服务移植的发展模式,而是通过电子银行平台,创造专属产品与专属服务,以自身独特的业务模式,向客户提供服务,从而从传统渠道概念,向产品创新平台、业务模式创新平台拓展。

4.风险管理能力的扩展。随着精准、联盟、综合化趋势的发展,商业银行通过各种战略联盟,不仅为信贷业务,尤其是小微金融信贷业务创造了授信条件,同时也通过电子银行的综合化电子交易记录,为精细化的风险管理创造了条件。

小微金融业务的电子银行应用方向

小微企业的业务模式和电子银行功能及发展趋势,决定了小微金融业务的电子银行应用方向。从上面的分析不难看出,小微金融业务的电子银行应用有四个方向:渠道与流程服务、营销推广、产品与业务模式创新以及风险管理。

(一)渠道与流程服务渠道与流程服务,反映的是电子银行与IT科技紧密结合所具有的功能,这种功能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通过电子银行的终端——网站、手机银行、自助设备,将小微金融客户贷款业务纳入到电子化流程,使客户享受电子银行带来的便利性,提高业务处理能力和业务处理效率;二是将传统审批工作中的评级授信工作与IT科技、电子银行相结合,通过开发评级模型,将传统评级授信工作智能化,提高业务处理的自动化水平。

(二)营销推广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以及国内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小微企业业务,越来越为各家商业银行所重视。当前,小微企业业务已经成为国内股份制银行以及数量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的战略重点;另一方面,小微金融必须在特定的业务模式下才能够开展,成功的小微融资需要诸多的条件。在此情况下,国内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业务大多把商圈、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小微企业作为目标客户。由此,小微金融领域的业务竞争将呈现出日益激烈的态势,小微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品牌化,相关产品与业务的对外宣传也就显得非常必要。显然,具有泛在特性,日趋嵌入企业再生产环节、日趋融入居民日常生活的电子银行,在营销宣传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其因此也成为银行小微金融业务品牌塑造、宣传推广的重要渠道和载体。#p#分页标题#e#

(三)产品与业务模式创新在渠道和流程功能上,目前,商业银行只是把小微金融产品网络化和电子化,将小微金融产品的申请、处理流程部分或者全部纳入到电子渠道。本质上,这只是小微金融对IT科技的应用,是小微金融业务与电子银行在低层次上的结合。小微金融业务与电子银行结合的高层次领域,应在于专属电子银行的产品与业务模式的创新。这种创新可以分为两个方向:一是专属电子银行的产品,但目标客户针对实体客户,比如基于网银的短期融资产品开发,其客户是普通的小微企业;二是产品专属于电子银行,同时其客户也是网络世界的主体,也就是其关键业务流程通过网络来执行的主体,比如针对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电商的网络小微金融业务。它是小微金融典型业务模式的进一步虚拟化,是小微金融业务在适应电子商务以及电子银行发展的业务模式全面创新。

(四)风险管理在银行业务中,商业银行的客户管理,主要是发掘客户价值,实现客户分层,提供个性化服务,拓展收入来源。但随着商业银行对小微金融业务的拓展,客户管理的内容也将得到进一步拓展。客户管理,不仅是对客户价值和需求的分析,也是通过对客户交易的记录,进行风险管理的手段。显然,电子银行便捷的交易记录功能,为电子银行在小微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提供了可行性。

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业务电子银行应用策略

(一)小微金融业务电子银行应用现状小微企业业务受到各商业银行的重视,还只是近两年的事情,因此,小微金融业务中的电子银行应用还处在较低的水平。

1.渠道与流程应用方面。小微金融业务,各银行主要通过专营中心来开展。客户小微业务的申请,主要借助物理渠道,相关业务流程的电子化,相关业务与多种终端的结合,还处在探索阶段。由于传统审批工作中的评级授信工作能否与IT科技、电子银行相结合,是实现小微金融业务在电子银行应用中批量化、自动化的关键环节,因此较为各家商业银行所重视,相关工作已经开始。

2.营销推广方面。因为各家商业银行刚刚开始小微金融业务,对业务模式尚处在探索中,因此,在小微金融领域尚未形成激烈的竞争格局。但是从各家商业银行对小微金融的重视程度看,相关领域的竞争,将很快进入充分竞争阶段。因此,在这个阶段到来之前,尽快形成自身的业务品牌,是应对未来竞争的关键。显然,电子银行在这一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角色。

3.产品与模式创新方面。因为各商业银行纷纷将电子银行设定为战略重点,因此,通过电子银行的发展,一些针对电子商务的融资产品、基于网银的产品设计已经出现。随着电子银行的加速发展,小微金融产品与模式的创新,将得到进一步的拓展。

电子金融范文8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影响方式

在这个以互联网发展为主流的社会环境之下,互联网时代将金融与电子商务牢牢结合在了一起,互联网作为我国经济的强大载体,在金融行业的发展可谓是处在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中。互联网影响范围逐渐加大,人、物、数据三者之间的关系正不断完善,互联网发展依靠科技的创新,金融与互联网相结合也促进着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居民生活因互联网而更加方便快捷,消费方式也无形中作出了改变。在此种社会背景之下,我国电子商务产业正不断向互联网金融靠拢,已达到多样化发展的目的。本文将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的关系做了梳理,详细叙述了互联网金融对电子商务影响方式。

1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关系概述

互联网金融固然给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契机,但同时电子商务对互联网金融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两个共同合作协同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技术环境层面。互联网作为当前时代下的主要发展载体,因此孕育而生了许多互联网企业,大量社会资源向此靠拢。电子商务本就与传统商务有着显著的差别,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适应社会发展而纷纷向电子商务转型,以此推动电子商务的加速发展。时至今日,作为被大众所默认为主要商务模式的电子商务,影响力不可小觑,但也暴露出了其技术环境层面的劣势:第一,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主要服务对象是大型客户,中小型群众的资金信贷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第二,传统金融机构信息匹配度较低,中小型企业缺乏足够抵押物作为贷款凭证;第三,法律法规未全面完善。(2)技术手段层面。电子商务提供给用户的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交易平台,其在交易之中还扮演者监督者与中介方的角色,但最值得一提的还是其充分利用了互联网金融下的银行支付功能。在互联网交易时,买房无法对商品质量作出准确评价,卖方也无法对买房信誉作出判断,在此种交易背景下电子商务引入了第三方支付手段,由电子商务平台对其进行直接管理与控制,确保交易双方对交易结果一致后再对资金进行流动。由此看来,电子商务离不开互联网金融的支持。(3)市场融合层面。市场融合顾名思义就是讲互联网金融业与电子商务市场进行融合,形成共同合作的局面。此举虽对传统商务模式产生一定的竞争,传统商务受到制约,但从长远经济发展体制看来,电子商务发展是必然的,其能完美利用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在市场中占领主导地位,控制市场发展导向。例如,阿里巴巴推出阿里小贷等金融服务,由此便可看出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结合是一种必然趋势,要适应社会发展必先适应经济发展。(4)技术融合层面。电子商务交易需通过第三方支付功能,我国经济发展这么久以来,人们对金融服务要求越来越高,无形中推动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商业银行的传统服务难以持久下去,要适应市场交易趋势就得加强与电子商务的合作,做好转型准备。由电子商务提供信用数据,互联网金融行业提供金融服务,两者协同合作,促进技术的融合。

2电子商务平台中的模式分析

(1)第三方支付。在传统商业模式中,消费者采用的消费方式一般是现金支付或刷卡支付而如今新增的一种新的支付方式——扫码支付例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则与传统支付方式完全不同。此种支付方式也成为第三方支付,就是在供应商与银行之间建立一个第三方商业机构,这个商业机构一边与银行联通;另一边则与商户联系。以支付宝支付为例,支付宝的支付主要是通过用户绑定银行卡的方式与众多商业银行进行合作,满足各个供应商的产品需求与供应需求,利用支付宝支付可大大提高资金流通效率,快速对账户中的钱财进行提现或者充值,在可用额度范围之内的支付工作都可快速运行。(2)金融产品销售。众所周知的余额宝服务,该服务是由阿里巴巴公司于2014年正式推出的,用户将资金转入至余额宝中,余额宝根据利率对余额宝中的资金进行利息计算,相当于用户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过程。余额宝作为资金储存的渠道,既可当作理财产品增加余额,又可在消费时选择余额宝进行消费支付,其实质上虽是一款网络金融服务,但在我国群众之中影响深远。据统计报告指出,我国使用余额宝的用户人数已超过我国股民数量。

3消费者角度互联网金融对电子商务影响方式分析

(1)影响消费者消费能力。互联网金融作为在互联网运营时代下的子服务,对消费者来说无形中增大了其消费能力。互联网金融以客户需求为主体,为客户提供快速融资服务,这是传统信贷服务难以比拟的地方。作为新兴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相结合,提高消费者资料审批效率,具有放款快,额度可循环等特点,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设置额度,提高消费者满意程度。另外,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的消费已结合至一起,在电子商务交易之中,可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消费支付。在我国,这种消费方式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普及,例如,淘宝或天猫下单时利用蚂蚁花呗支付,网易考拉订单利用网易白条下单,京东订单也可使用京东白条进行支付。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还根据消费者群体的特征推出分期还款选项,只需交纳一定百分比的利息或手续费,即可进行分期还款,降低消费者的还款压力。再有就是互联网借款的功能,例分期乐上有乐花借款,阿里巴巴有蚂蚁借呗,这种额度变现的服务就是根据消费者以往消费信用进行额度评估,判断消费者是否适合额度变现,解决消费者在现实中对他人借款的尴尬处境,也未纵容其消费行为。(2)影响消费者消费方式。目前采用第三方支付手段基本都得通过移动客户端的支持,例如智能手机。这种新型消费方式在使用智能手机用户中已广泛普及,强有力地推动着电子商务发展。对于其移动支付的优势,可简单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解决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传统消费需要消费者自行走到商店中用现金购买需求商品,而现在,消费者只需在手机上简单操作几番,在手机上就可下好单并可派送到指定地址,节省了时间与人力。第二,不需要在身上带大量现金,在移动支付出现之前,主要支付手段都是通过现金流通。而如今可利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扫码付款,不管是在大商场中或是街边小摊,移动支付都已普及甚广,也因此现如今的人只需带个手机出门就可解决各类大小事务。第三,利用移动支付也更加安全可靠,若是携带现金出门,可能会面临假钞或被人偷窃抢劫的威胁,风险较大,而利用手机的第三方支付,保密性强,不用担心任何资金安全问题,提高消费者信赖程度。(3)影响消费者消费体验。据可靠调查报告显示,用户的喜爱度更倾向于线上消费方式,体验更加满意。在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结合之中,用户可免去对款项的消费与存储的比例烦恼。以阿里巴巴金融行业中的余额宝服务为例,当用户进行消费时可利用余额宝中的余额进行支付,未进行消费时余额宝会根据利率产生利息,用户可直接获取金融收益。再加上近年来外卖服务的兴起,美团和饿了么的外卖服务受到年轻人的追捧,在手机上简单操作就可受到由商家或专门的配送员送上门的美食,多方面满足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提高了消费者体验。

4供应商角度互联网金融对电子商务影响方式分析

(1)对中小型企业的影响。在电子商务之中,商务主体永远是消费者与供应商,经济发展趋势也是依照现有用户发展水平而判断的。消费者的消费能力通过金融服务被放大之后,供应商的供贷能力也被放大,保持消费者与供应商之间的供销平衡。从传统金融服务行业看来,放贷一直对中小型企业是极其不友好的,放贷要求高、放贷手续多、放贷速度慢已经是老生常谈的话题,自从互联网金融行业推生之后,中小型企业融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缓解,互联网金融根据中小型企业的大数据分析,判断是否可对其放贷,提高了放贷效率,使企业贷款更加便捷。(2)对产品接入的影响。产品衍生与用户需求是息息相关的,只要需求存在,产品和服务就可推生出来,例如共享单车与外卖行业的大肆兴起。互联网技术对解决了消费者与供应商之间的诚信与支付问题,共享单车的押金可根据支付宝中芝麻信用分的多少而免除,提高了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度,也解决了供应商对消费者的诚信问题。除此之外,外卖行业的壮大原因之一就是互联网金融的支持,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不断满足着用户体验,也促进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3)对营销方式的影响。电子商务市场虽只有一个,但其中却包含着千千万万个供应商,想要从这群供应商之中脱颖而出,就必须采取能抓住用户消费的营销模式进行营销。供应商应提高其销售的针对性和客观性,要做到这两点可以采用当前十分流行的大数据手段。根据消费者近月以来的消费数据或消费趋势,可对其推荐相关商品或理财产品,提高营销精确度。除此之外,也可通过电子商务与线下实体店的共同合作而达到这一目的。

5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行业两者相互依靠、相互发展、相互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利用了互联网时代带来的契机,结合了现代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了主要地位,对于传统商业模式来说是一个新的创新革命。由于电子商务的崛起,互联网金融服务效率加大,对于个人和中小型企业来说更是提供了巨大的便利,精确掌握客户资料,满足个人需要且促进中小型企业的融资进程。可以判断,互联网金融对电子商务影响深远,且互联网金融也能在电子商务的促进下有着更广阔的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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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莉,林静.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电子商务中的虚假交易判别[J].全国商情,2016(30).

[3]任会民,刘飞,杨辉剑,等.互联网金融模式与现代电子商务的关系[J].科技广场,2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