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管理中的农业规范思考

农产品管理中的农业规范思考

 

良好农业规范(GoodAgriculturalPractices,简称GAP)是一套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包括作物种植和动物养殖)的操作标准,它关注种植、养殖、采收、清洗、包装、贮藏和运输过程中的有害物质和有害微生物危害控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从2003年起,国家认监委组织质检、农业、认证认可及相关科研院所有关专家,开展了对国际良好农业规范技术研究,经过广泛调研和比较,决定在等效采用欧盟良好农业规范(EUREPGAP)的基础上,建立中国良好农业规范合格评定体系并开展认证工作。   1 GAP的发展   由于疯牛病等对食品安全构成的威胁,欧洲零售商协会为了响应消费者的要求,于1997年由发起制定EUREPGAP标准,以会员制形式实施这套标准,EUREPGAP的会员包括零售商、农产品供应商和生产者。EUREPGAP为农产品的生产者提供了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平台,使得他们可以按照欧洲零售商的农业标准进行生产,目前EUREPGAP会员覆盖了欧洲约60%的市场份额。随着对食品安全问题关注程度的增加,欧盟对进口农产品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没有通过EUREPGAP的供货商在欧洲市场上的市场份额将越来越小,甚至有可能被逐渐淘汰出局。到2004年6月底,通过EUREPGAP认证的面积达到了724,247公顷,是2003年底的1.9倍。目前,已经有61个国家的25,000多家农产品生产者获得EUREPGAP认证,而且更多的生产商、零售商正在加入此行列。   EUREPGAP标准中对可追溯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工人福利和动物福利等提出要求,增强了消费者对EUREPGAP产品的信心。目前,EUREPGAP已经分类制定了综合农场保证(IFA,包括畜禽养殖和果蔬、农作物种植)、综合水产养殖保证(IAA)等认证技术规范。每类认证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了认证机构实施认证的基本程序、关键控制点和符合性标准、认证检查表等内容。总体上讲,EUREPGAP标准比较完善,结构科学,操作性强,在控制农产品安全危害的同时,兼顾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及区域文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以第三方认证的方式来推广实施。目前,在制定中国GAP标准过程中,主要参考这套标准。   1998年10月,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和美国农业部USDA联合了《关于降低新鲜水果与蔬菜微生物危害的企业指南》,首次提出良好农业规范的概念。虽然实施GAP是自愿性的,但FDA和USDA强烈建议新鲜果蔬生产者采用。当前,USDA在农产品GAP的基础上,又提出水产养殖业的GAP(GoodAquaculturePractices,良好养殖规范),对水产品养殖、鱼病防治、捕捞和销售等环节也制订出相应的良好操作规范。   在中国,首先在中药材行业推行GAP,有关部门在2004年组织制定了《黄芩GAP栽培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地黄GAP标准操作规程》等草案。但是,我国的GAP实施与认证还处在非常初级的发展阶段。   2 GAP的主要内容   2.1 GAP的原则(GAP体系的原则是基于下列概念建立的)   食品安全:GAP标准以食品安全为基础,起源于HACCP基本原理的应用。   环境保护:GAP标准关注良好农业规范的环境保护方面,是为将农业生产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而设计的。   职业健康、安全和福利:GAP标准旨在农业范围内建立国际水平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标准,以及社会相关方面的责任和意识。   动物福利(适宜时):GAP标准旨在农牧业范围内建立国际水平的动物福利标准。   2.2 GAP的主要内容   2.2.1 生产用水与农业用水的操作规范   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到大量的水,任何情况下,与新鲜果蔬接触的水,其质量决定着潜在病原体污染。   水对农产品的污染程度取决水的质量、用水时间和方式、农作物特性和生长条件、种类、收割与处理时间以及收割后的处理操作,因此,应采用不同方式、针对不同用途保证水质,降低风险。   2.2.2 肥料使用的良好操作规范   正确处理的农家肥是有效和安全的肥料,未经处理、不正确处理或再污染农家肥,可能携带影响公共健康的病原菌,并导致农产品污染。因此,生产者应根据农作物特点、农时、收割时间间隔、气候特点,制订适合自己操作的处理、保管、运输和使用农家肥的规范,尽可能减少粪肥与农产品的直接或间接接触,以降低微生物危害。   2.2.3 农药使用的良好操作规范   在采用化学防治措施防治作物病虫害时,正确选择合适的农药品种是非常重要的关键控制点。第一,必须选择国家正式注册的农药,不得使用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使用的农药;第二,尽可能地选用那些专门作用于目标害虫和病原体、对有益生物种群影响最小、对环境没有破坏作用的农药;第三,在植物保护预测预报技术的支撑下,在最佳防治适期用药,提高防治效果;第四,在重复使用某种农药时,必须考虑避免目标害虫和病原体产生抗药性。   在使用农药时,生产人员必须按照标签或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方法,用合适的器械施药。商品化的农药,在标签和说明书上,在标明有效成分及其含量、说明农药性质的同时,一般都规定了稀释倍数、单位面积用量、施药后到采收前的安全间隔期等重要参数,按照这些条件标准化使用农药,就可以将该种农药在作物产品中的残留控制在安全水平之下。   2.2.4 工人的健康和卫生的操作规范   确保所有人员,包括非直接参与操作的人员,如设备操作工、潜在的买主和害虫控制作业人员符合卫生规范。生产者应建立培训计划以使所有相关人员遵守良好卫生规范,了解良好卫生控制的重要性和技巧,以及使用厕所设施的重要性等相关的清洁卫生方面的知识。   2.2.5 卫生设施的操作规范   人类活动和其它废弃物的处理或包装设施操作管理不善,会增加污染农产品的风险。要求厕所、洗手设施的位置应适当、配备应齐全、应保持清洁,并应易于使用和方便使用。#p#分页标题#e#   2.2.6 田地卫生的操作规范   田地内人类活动和其他废弃物的不良管理能显著增加农产品污染的风险,采收应使用清洁的采收储藏设备、保持装运储存设备卫生、放弃那些无法清洁的容器以尽可能地减少新鲜农产品被微生物污染。在农产品被运离田地之前应尽可能地去除农产品表面的泥土,建立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指派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适当使用设备并尽可能地保持清洁,防止农产品的交叉污染。   2.2.7 包装设备卫生的操作规范   保持包装区域的厂房、设备和其他设施以及地面等处于良好状态,以减少微生物污染农产品的可能。制订包装工人的良好卫生操作程序以维持对包装操作过程的控制。在包装设施或包装区域外应尽可能地去除农产品泥土,修补或弃用损坏的包装容器,用于运输农产品的工器具使用前必须清洗,在储存中防止未使用的干净的和新的包装容器被污染。   包装和储存设施应保持清洁状态,用于存放、分级和包装鲜农产品的设备必须用易于清洗材料制成,设备的设计、建造、使用和一般清洁能降低产品交叉污染的风险。   2.2.8 运输的操作规范   应制订运输规范,以确保在运输的每个环节,包括从田地到冷却器、包装设备、分发至批发市场或零售中心的运输卫生,操作者和其他与农产品运输相关的员工应细心操作。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运输和处理农产品,都应进行卫生状态的评估。运输者应把农产品与其他的食品或非食品的病原菌源相隔离,以防止运输操作对农产品的污染。   2.2.9 溯源的操作规范   要求生产者建立有效的溯源系统,相关的种植者、运输者和其他人员应提供资料,建立产品的采收时间、农场、从种植者到接收者的管理者的档案和标识等,追踪从农场到包装者、配送者和零售商等所有环节,以便识别和减少危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一个有效的追踪系统至少应包括能说明产品来源的文件记录、标识和鉴别产品的机制。   3 GAP标准   EUREPGAP标准由总则、关键控制点和符合性规范和检查表三个主要部分构成。正在制定中的我国GAP标准也参考这种结构模式。   3.1 GAP总则   总则部分是关于认证规则方面的规定,阐明如何申请、获得和保持GAP认证,明确相关方的权利及义务,它适用于全部不同种类的GAP认证。主要内容包括GAP认证的宗旨、范围和目的,认证的流程,认证的级别划分,认证的选择和确认,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获得证书的程序,对不符合及违反GAP规定的描述及其处理方式等,并以附录的形式规定了对认证机构、审核员和检查员的要求,团体农户内部检查员要求,以及证书的内容及其使用,等等。总之,这是一个开展认证活动的规则,明确了参与GAP认证活动各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起草的中国GAP中,将把这一部分作为中国GAP认证的实施规则,确定全国统一的认证标准和合格评定统一程序。   3.2 关键控制点和符合性标准   这一部分是GAP理论和实践的核心,它针对不同的农业生产对象及其特点、以及不同生产对象的不同生产阶段,确定了可以定性或定量的控制点,生产单位通过识别和控制这些控制点,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员工职业健康保护、乃至最高境界的动物福利保护方面的目标。而认证机构通过对这些控制点依据符合性标准进行审核及评价,来确定是否给生产单位颁发GAP证书。   2005年新版EUREPGAP关键控制点和符合性标准按照农业生产对象分为所有农场基础模块、作物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基地、大田作物生产、蔬菜和水果生产、肉牛和肉羊养殖、奶牛养殖、生猪生产和家禽生产9大模块。GAP最初是从水果和蔬菜生产发展起来的,理论和实践最为成熟,在2005年以前水果和蔬菜是以独立的标准出现的,从2005年合并到大的体系框架中,但仍以一个独立的模块存在。   相对于果蔬,大田作物模块包括了水稻、豆类、小麦、玉米、燕麦、油菜、黑麦、向日葵、大麦、黑小麦、亚麻、棉花以及其他供人类和动物消费的农作物。   所有农场基础模块是一个关于农场管理的基本要求,它的控制点和符合性标准是其他所有类型的基地或生产过程都要遵守的。作物种植基地模块和畜禽养殖基地模块也是两个基础模块,其控制点和符合性标准也是从事作物或畜禽生产时要遵守的。   其他模块是开展具体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控制点和符合性标准。各模块之间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使得生产单位在从事生产活动时可以按明细且明确的规范操作。例如,一个生产蔬菜的农场引入GAP并开展GAP认证,那么它应该对农场基础模块、作物种植基地模块及蔬菜和水果模块中列出的控制点实施控制,并按照符合性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   由于同作物种植和水产养殖有较大的区别,对花卉生产和水产养殖制定独立的标准,不包括在上述体系中。   GAP理论和实践的核心是,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员工健康安全和福利以及动物福利的层面,针对不同的生产模型比较全面地列出了相应的控制点,并根据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划分为主要控制点、次要控制点和推荐控制点。主要控制点是哪些对食品和员工健康安全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关键控制点,如果控制不当就有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方面的严重后果,在标准中要求这些控制点必须百分之百地符合要求,是强制性的,有一个不符合就不能获得GAP认证。次要控制点并不代表他们不重要,也是必须要控制的,只是由于相对于主要控制点他们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低一些,但仍然要求对所有的次要控制点,必须有90%符合标准的要求,而对于蔬菜和水果,其符合水平要求达到95%。   推荐控制点主要涉及动物福利方面,作为一种倡议、导向提出,目前还没有提出符合性程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