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价格范例6篇

农产品价格

农产品价格范文1

2010年农产品价格上涨有着诸多原因,社会普遍存在三种解释:“供需失衡说”、“中间加价说”、“热钱炒作论”。笔者认为这些并非其上涨的根本原因,它们只能短期影响农产品价格。从近年猪肉价格能稳定于高位可看出,去年农产品价格上涨有其内在合理性,它们被低估了数十年,本身就该涨了,上述复杂多样的因素只是引子。

由于历史原因,数十年来中国一直在城乡建设方面存在二元结构。这种结构体现在生产上便是“重工轻农”: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稳定农产品价格,促进城市及工业的发展。如今,理应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时候了。否则,农村全面实现小康将无从谈起。

事实上,以往农村低成本耕种――拼土地、拼劳动力等粗放型增长时代不复存在了。近些年,很多农业龙头加工企业和种植大户,大规模租地经营,抬高了地租。而全国各城镇郊区争相将农田开发为房产或工业区,使土地年收益立马增值数十倍甚至上百倍,浙江省义乌市某城郊村一亩地盖房子出租的年收益是耕种农作物的数百倍。这都催高了农产品生产的土地成本。

有关劳动力方面,放眼中国中部数个产粮大省的农村,四口之家耕种6-8亩承包田全年的收益不会超过6000元。而在北京建筑及装修行业,无任何技术的农民工工钱已达到150元/天。于是数百人的村庄,在家的青壮劳力不用十个手指头就能数完。

可以说,农产品“高成本时代”正一步步向我们走来。这意味着长期被低估的农产品正通过涨价回归价值,进入趋势性的上涨通道。

有相当多的分析人士认为,在农产品涨价通道中,菜农果农从农产品涨价中受益甚微,其大部分利润都归之于流通领域。也有媒体记者深入其流通渠道实地采访,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利润没有真正达到农户手中,而是被过多的中间环节蚕食”。

笔者认为,得出这种结论的记者首先缺乏发展变化的眼光。要知道,批发商2010年或许能以2元收购到后来市面上卖8元的苹果;但2011年卖8元的苹果收购价肯定会涨到4元。原因很简单,如今社会信息如此发达,果农并不傻。

其次,媒体记者忽视了一个常识:从消费终端追溯,产品的利润从来都是流通环节拿的多,绝大部分工业品也是这样。以流通、零售方面市场化都非常成熟的矿泉水为例,超市终端每瓶卖1元的“哇哈哈”,出厂价也不到0.6元。日前“康师傅”与“家乐福”的纠结也是如此。

社会为何对农产品多重而具时限性的流通环节如此苛刻,对其合理利润不甚谅解?要知道,各大中城市从事蔬菜、水果等的流通环节的,大部分也是农村出来的农民。他们中有些是有头脑、敢于承担风险、先富起来的个体批发商,有些是各社区里起早摸黑的小摊主。没有他们的春节期间,社区里的蔬菜价格可是翻倍地涨。

农产品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着消费者和生产者,这是个看似矛盾的两难问题:“谷贱伤农,各贵伤民。”

农产品价格急涨,市民显然要投诉,甚至怨声载道,但归根结底受益的确实是中国农民。可以说,中国的经济改革成果是压制了全中国几代农民的利益诉求而取得的,继续指望人均耕地非常少的中国,农产品价格长期保持低位是不现实的。

如今投诉莱价的市民,还是比大部分农民生活得好些。我们不能因为少数低收入者,而抑制农产品价格的合理上涨。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保障是政府该做的事。笔者认为,即便是农产品持续涨价,使得大部分农民生活水平比城市低收入者高,也是应该的,毕竟两者的劳动强度不一。

据统计,2008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7.9名;农村居民家庭为43.7名。这两个百分比便是国际通行的恩格尔系数,百分值越小,生活水平越高。从长远来看,要让农民的生活水平追上市民,唯有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才行。

目前个别地方政府生硬地采取“限价令”,直接用管制价格来稳定农产品价格,显得简单粗暴,违背市场规律,终归是得不偿失的。政府应学习并借鉴“大禹治水”的办法,多做些疏导和监督工作:尽快提高农业的产业化水平和农民经济组织化程度,在生产设施、信息服务、储藏物流等环节加大投入,以保证农产品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上涨幅度不至于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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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笔者认为,双方可以接受的价格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区域,在该区域内,是高价成交还是低价成交,取决于价格博弈――看哪一方更加承受不了交易失败的损失。

以铁矿石为例。最初,需求严重不足时,矿山只能得到微薄利润,也根本没有谈判能力,单位矿石售价越低,就越要多生产和出售,来换取生存权。但是,随着需求增大,资源有限,铁矿石涨价了――这符合流行的价格理论。但同时,要特别提出的是,一旦矿山富有了,他们承受交易失败的能力就大幅提高,于是博弈的形势逆转。冶炼企业因为更难承受交易失败的损失,导致矿山主导价格谈判予取予求。最后冶炼企业仅仅能够维持生存。

农民工工资的变化类似。笔者2003年承包了一个林场,每年要雇用农民工。2003年农民工工资从2003年的20元/天(很多人抢着做工),到2006年的40元/天,再到2010年是60元/天――还很难找到人。而木工、瓦工、油漆工等技术工工资上涨幅度更大。

抛开其他因素,单就价格博弈来说,这些年的确出现了有利于农民工的变化。

原来在林场打工的都是老人和妇女,不合适进城打工,他们一边种田,一边为林场打工。以前农民大多家里穷,而且负担重,很需要钱。现在很多农民家庭基本脱困,特别是从农村到城里打工或做生意的年轻人挣到了钱,在家种田的老人和妇女不再低价打工了,很多人情愿晒太阳、带小孩玩,也不愿打工。上年纪的老人还拿到政府每月给予200多元的养老金,这些都增强了农民工的价格博弈能力,这当然是社会的进步。再看粮价。其实种粮、种棉的收入算起来比在当地打工还低,但很多农民还是坚持不让地荒着。因为农民有种朴素的感情,认为荒了农地是罪过,有地却要买粮让人笑话。但是,假如粮价没有吸引力,就不能指望农民会像生产超过自己需求太多的粮食供应市场。这同样说明农民富了,不再靠廉价地卖粮、卖棉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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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全国27000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价格调查,二季度全国农产品生产价格比去年二季度上涨2.7%。农、林产品生产价格呈现较大幅度上涨,畜产品和渔业产品生产价格小幅下降。今年上半年,全国农产品生产价格与去年同期比平均上涨1.9%。农、林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上涨。二季度农业产品生产价格比去年二季度上涨了6.7%,主要是由于谷物价格稳中有升,豆类、油料、棉花和蔬菜等经济作物价格上扬使农产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分品种看,谷物生产价格同比上涨1.5%。小麦和玉米价格扭转了去年二季度以来价格不断下跌的局面,小麦价格同比上涨3.2%,玉米上涨3.4%。稻谷生产价格持续下降,同比下降2.7%。其中,粳稻生产价格下降6.8%,晚籼稻价格上涨1.3%,早籼稻下降2%。豆类价格涨势明显。受需求强劲增长的影响,二季度大豆生产价格继续大幅回升,价格同比上涨21.5%。

――油料、棉花受供给偏紧的影响,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与去年二季度相比,油料价格上涨25.8%,棉花价格上涨31.7%。受进口冲击,糖料供大于求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二季度糖料生产价格继续下跌,同比下降12.9%。4、5月份受南方低温阴雨和部分地区非典疫情的影响,蔬菜价格上涨较多,尽管6月份菜价回落,二季度蔬菜价格仍比去年同季上涨8.5%。水果价格下跌,降幅为1.3%。烟叶价格上涨6%。

――林业产品生产价格比去年同季上涨1.2%。由于市场对林产品的需求转旺,其价格呈上涨趋势。

――畜牧产品和渔业产品生产价格下降。二季度畜产品和渔业产品生产价格分别比去年同季下降0.9%和1%,价格走低主要是由于生产持续稳定增长,市场总量供给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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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产品、农资价格上涨的基本态势

一是畜禽产品价格涨势迅猛。2011年6月,达茂旗新鲜猪肉、牛肉、羊肉的价格分别为17.5元/斤、18元/斤和22元/斤,比2010年同期分别上涨45.8%、50%和37.5%,且自2011年第二季度以来,一直在高位运行,无明显下降趋势。相对于以上的畜禽产品,活鸡、活鱼、牛奶的涨幅相对较小,分别比2010年同期上涨23.6%、26%和19%。而鸡蛋价格却大幅上升,上涨幅度达38%。二是油脂类价格平稳。2011年,达茂旗油菜籽和油葵收购价与2010年同期基本持平,菜籽油从6.20元/斤上涨至7元/斤,涨幅较小,上涨12%。三是粮食价格波动较大。2011年达茂旗小麦和玉米的收购价和销售价与2010年同期基本持平,分别为1.40元/斤和1.20元/斤。而土豆和荞麦的收购价格却出现了大幅下降,马铃薯、荞麦价格由2010年的0.9元/斤、2.60元/斤下降至0.3元/斤、1.80元/斤,同比下降了200%和30.7%。由于达茂旗地处山区,粮食作物主要以玉米、马铃薯为主,受2010年马铃薯销售情况影响,2011年达茂旗扩大了马铃薯的种植面积,产量大幅增加,但价格的快速下跌使农户损失较重,家庭收入出现了下降。四是农资价格上涨情况。自2011年第二季度开始,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全部上扬,尤其是化肥价格持续上涨。据统计,2011年6月,碳酸氢铵由0.56元/公斤上涨至0.7元/公斤,上涨25%,尿素由1.66元/公斤上涨至2元/公斤,上涨20%,磷酸二铵由3元/公斤上涨至3.5元/公斤,上涨17%。玉米种子为23.58元/公斤,同比上涨12.8%,而每亩小麦种子费用达23.6元,同比增加3.11元,增长15.18%。农资等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加大了农民家庭经营成本压力,部分抵消了因农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利益。

二、农产品价格波动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第一,对农业生产的积极影响。一是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2010年,达茂旗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310元,增幅为10%,与近年来农民增收幅度大致相当。由于畜禽产品价格大幅上扬,生猪、牛、羊养殖效益十分可观。二是调动了农民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畜禽产品价格大幅上扬,且家庭规模养殖、小区化养殖数量明显增加,农民发展养殖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同时引进了农畜产品深加工项目,为农牧民改变生产方式、增产增收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条件。

第二,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一是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农资价格上涨,尤其是化肥涨价,使种植业生产成本增加。据统计,2011年,达茂旗小麦、玉米、马铃薯、油葵等主要农作物亩均增加生产成本130-150元,而因农资价格上涨增加的成本为50-60元,占增加成本的50%以上,投入成本的增加,伴随的却是农产品价格的下跌,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二是加大了农民增收的难度。2010年,达茂旗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为2180元,拉动农民纯收入增长2.3个百分点,而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主要以农牧业生产收入为主。2011年,由于农产品,特别是马铃薯、荞麦等价格的大幅下跌,农民增产不增收的情况较为突出,使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加大。三是减少农业投入。面对不断上涨的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剧烈波动,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甚至增产减收现象突出,农户种养积极性受到打击,对未来收入预期下降,种养意愿明显减弱,使农业生产发展缺乏后劲。四是增加了农民生活消费支出。消费者价格过快上涨,直接导致农民群众生活成本增大。由于食品价格上涨推动,购买金额增加,购买量减少,使农民群众适当减少肉禽蛋奶、蔬菜等食品消费量,以应对价格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造成生活水平有所下降。

三、建议和对策

第一,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指导。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服务,通过信息采集、分析以及梳理,把供求关系及价格趋势及时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生产结构。

第二,健全农产品价格的预警机制。农产品生产周期长、受时间限制,生产上存在着较大的盲目性,导致近年来价格波动较大,价高时无产品可卖,丰收时又出现“谷贱伤农”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第三,完善财政资金补贴机制,由各级财政部门出资探索建立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补偿基金,对受损农民给予一定补助,以平抑生活必需品的物价目标,稳定市场价格。

第四,继续加大农村转移支付,提高各种支农惠农措施保障水平。一是对农资的源头性价格上涨,通过提高各种种养补贴,保证农民生产积极性。二是加大对农村低收入人群临时价格的补贴力度,在目前已经实施的对“五保”、“低保”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基础上,根据物价波动情况,适当扩大补贴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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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价格形成与管理

农产品价格,是农产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主要受市场供求变化影响。农产品价格是否合理,不仅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产品的流通、消费和农民的收入水平,而且影响工业品的成本和价格,影响国家同农民之间、城乡人民之间以及农民内部的物质利益关系,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也关系重大。

从国际上看,农产品价格管理在于保护生产者利益。在不少国家,政府对重要农产品价格的管理着重于保护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如有的在市场农产品供过于求时由政府收购和组织储备,或对减少种植面积的农户给予奖励,以减少农产品的数量,使价格不致下降过多:有的对农产品出口实行价格补贴政策,以利市场竞争:有的运用关税手段抵制其他国家低价农产品的倾销等。在农产品不足的国家,政府还通过多种手段如放出储备由国家统一收购后以较低价格供应市场,或从国外进口农产品等,以防止农产品价格上涨过快,从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并保持社会安定。政府对农产品价格的管理不论在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国家,许多措施一般都需由国家财政提供资金。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农民在农产品价格上已经作出重大贡献。自20世纪50年代初期,对属于统购、派购范围的重要农产品实行由国家统一规定或由国家指导规定的计划价格。1985年改革统购、派购制度为合同定购制度与市场收购后,实行计划价格的只限于粮食、棉花和油料等少数重要农产品。实行合同定购制度的农产品,可由政府与农民协商定价;或由国家定价,与农民协商定购数量。进入新世纪后,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推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市场化改革,保持了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一是基本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在放开主销区粮食购销的基础上,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农产品价格决定和调节作用。二是建立和完善最低收购政策。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对水稻和小麦等重点粮食作物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逐步扩大覆盖的品种和区域,并逐年提高价格水平。三是实施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对没有纳入最低收购价范畴的玉米、大豆等粮食品种和棉花、油菜籽、食糖等大宗农产品实行临时收储政策,建立健全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和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鼓励企业增加商业收储。

近年农产品价格走势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总体呈逐步上升趋势。2000年至2009年,我国农产品生产价格定基指数以年平均5.7%的速度增长,并在2008年达到最高点,与上个十年相比,我国农产品价格上升速度有所加快。在农产品价格上升过程中波动幅度有所下降,比较明显的价格波动有2004年和2007-2008年两次。2004年农产品价格升了一个台阶,环比涨幅达13.1%,之后两年以1%的速度小幅增长。2007年农产品价格又向上跨了一大步,环比增幅达18.5%,2008年增幅虽有所下降,但环比仍达到14.1%,农产品生产价格定基指数达到最高点251.3。农产品价格波动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农产品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但通胀预期拉动作用明显。不管是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还是分品种的集市名义价格,在2000年以来尤其是2004年以后都有一个明显的上涨趋势。虽然剔除通货膨胀的因素后,各类农产品集市实际价格的上涨幅度有所下降,但基本的上涨态势并没有改变。虽然2002年以来农产品价格上涨的时间要多于下跌的时间,价格上涨与通胀预期拉动不无关系。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采取一揽子政策刺激经济发展,货币环境宽松,通胀压力加大,其间有两年CPI指数突破5,2008年达到5.9,2011年达到5.4。2010年,除生猪价格下跌1.7%外,全国农产品生产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0.9%,其中种植业产品生产价格上涨16.6%,林产品生产价格上涨22.8%,畜产品生产价格上涨3%。

(二)农产品价格波动频率上升,波动幅度有所缩小。2002年以来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周期长度平均为11.7个季度,即接近3年,均属于短周期。其中最长的是第二个周期,即2004年第4季度至2008年第1季度,时间为14个季度,与2000年前相比,周期长度缩短了将近一半,波动较为频繁。虽然农产品价格的波动频率上升,但波动幅度却有所缩小。2002年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周期振幅平均为19.69,波动幅度比2000年以前大幅缩小。以生猪为例,价格波动夺人眼球,三个“猪周期”分别为2003年至2006年,2006年至2010年,2010年至今。2006年以后,生猪每公斤价格波动价差大约由4元扩大至10元以上。

(三)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季节性特征显著,经济作物表现尤为突出。相对而言,农产品中棉花、畜产品、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的生产价格均具有非常明显的季节性特征,这就决定了农产品生产价格综合指数也就具有相同的特性。以一年为单元来看,第4季度价格上涨的幅度最为明显,其次是第1季度,随着时间的推移上涨幅度逐渐加大:第2、3季度的价格趋势却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了截然相反的变化,第2季度的价格逐渐下跌,第3季度的价格逐渐上涨。2010年糖料生产价格一季度上涨13.1%,二季度下跌2.8%,三、四季度分别上涨13.1%和25.1%。

(四)不同品种的农产品价格波动差异明显,主要农产品相对稳定。由于生产周期、需求弹性、耐储存性等方面的不同,不同品种的农产品价格波动差异十分明显。新世纪以来,粮食价格的波动幅度相对较小,基本呈现小幅震荡上扬的趋势:油料作物在2007年下半年以后波动幅度明显增大,到2008年7月达到最高点:棉花整体呈震荡上涨趋势,波动幅度相对较大:畜产品2004年以后的集市价格波动幅度明显增加,其中以生猪市场最甚;蔬菜和水果不论生产价格还是集市价格均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且在2007-2008年以后,季节性差价有逐渐扩大的趋势:淡水鱼集市价格的波动幅度在2004年之后有所增加,海水鱼的集市价格相对较为稳定。

理清农产品价格的几个关系

(一)与生产成本的关系。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农产品价格推高往往是起因于生产成本的上升。生产资料成本的上涨,不断侵蚀着本就微薄的种粮收益,影响农民的种植积极性。据农业部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国产尿素价格平均为2268.3元/吨,同比上涨17.7%:复合肥平均价格2946.1元/吨,同比上涨4.2%。据对2011年河南省小麦、玉米、棉花成本调查显示:亩物资费用分别为:379.81元、287.43元、403.98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12.97%、27.61%、18.74%,生产成本的增加,压缩了农民的增收空间,以上三种作物亩纯收益分别为237.26元、364.7元、524.26元,分别下降23.55%、5.26%、40.53%。值得一提的是,各地在计算农业生产成本时,往往忽略具有使用价值的土地成本,而其价值在进行土地流转时才得以体现。同时对劳动力成本折算过低,与其他产业同工不同酬。如果把合理的土地和劳动力成本算进来,农业生产比较效益到底有多大就可想而知了。

(二)与农民收入的关系。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关系密切,农业生产的最终收益必须通过农产品价格来实现,但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农产品价格上涨都给农业生产者带来实惠。真正体现农产品价值和供求关系的农产品价格上涨,能够带来货真价实的收入;而因货币发行过多导致通货膨胀带来的农产品价格“虚高”,给农民收入并没有带来实际利益。目前在农民收入的四个构成部分中,家庭经营性收入仍占踞重要位置,比重达到45%以上,在粮食主产区或农业大县甚至更高。家庭经营生产主要包括种植、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其产品通过价格折算收入,因此农产品价格是否合理对农民收入影响很大。目前农民收入低,是因为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低,一种程度上还是农产品价格过低导致的。湖南岳阳一名教师在新华每日电讯透露:眼下种田虽然比过去有了奔头,但与进城打工相比,种田还是没有打工挣钱,两利相权取其重,自然选择了打工之路,不少地方出现了“地闲着与打工忙”现象。

(三)与通货膨胀的关系。通货膨胀是指经济中总体物价水平的上涨,不是简单指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更不是指个别农产品价格的上涨。经济学原理告知:短期通货膨胀与就业存在权衡取舍,而长期通货膨胀主要是政府发行货币过多,与农产品价格没有什么因果关系。由于发展中国家在衡量消费者物价总指数所有指标体系中食品类所占权重过大,达到40%左右,因此把CPI的高企很自然归罪于食品类价格的抬升,首当其冲的指向农产品价格。其实有学者指出,通货膨胀致使农业利益受到“双重剥夺”,一方面在通胀传导过程中农产品价格处于末端位置,“货币红利”被之前的环节分沾,所剩微乎其微:另一方面政府在治理通胀时把农产品价格放在最前端,最先受到控制甚至打压,为整个市场物价的稳定作出牺牲和贡献。因此,农产品价格的非正常上涨乃是通货膨胀造成的恶果。

(四)与市场流通的关系。多数农产品流通仍然要经过生产、收购、运输、批发、零售等多个环节,流通链条较长,成本和费用较高。据山东省青州市连续4年跟踪调查的结果,在冬春季节,气候比较正常的情况下,农民用大棚生产的黄瓜,运到寿光批发市场以每公斤5角钱左右的价格出售,运到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以每公斤1.00-1.30元价格批发给中间商或集贸市场的摊主,集贸市场以每公斤2.20-2.8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据此推算,每公斤黄瓜的零售价格中,生产者即农民的出售价仅占17.9%-22.7%,零售价相当于产地农民出售价的4.4倍至5.6倍。而世界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费用成本(包括清洗、分选、包装、冷藏运输等)和利润通常占零售价格的70%,生产者出售价格占30%。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导致生产和流通环节利益分配不尽合理,农产品价格难以全面、真实反映供求的变化,“两头叫、中间笑”的局面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五)与国外市场的关系。我国由于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既是农产品生产大国,同时又是农产品消费大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利用更为充分,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不断扩大,农产品供求与国际市场联系越来越紧密。由于近年来国际市场上主要农产品价格低于国内市场,受成本利益驱动,进口农产品数量大幅增加,贸易逆差继续扩大,表现突出的是大豆和玉米。进口农产品在增加国内市场供给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国内价格的上涨,国际市场价格向国内传导的趋势日益明显。2001-2011年,农产品贸易总额由279亿美元增加到1557亿美元,增长了4.6倍,年均递增18.7%。进口额由119亿美元增加到949亿美元,增长了7倍,年均递增23.1%;出口额由16l亿美元增加到608亿美元,增长了2.8倍,年均递增14.2%。由于农产品进口增速快于出口,从2004年起,农产品贸易由长期顺差转为持续逆差。2011年,农产品贸易逆差达341.1亿美元,同比增长近五成。今年1-6月,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846.1亿美元,同比增19.2%。其中,出口298.9亿美元,同比增4.7%;进口547.2亿美元,同比增28.8%;贸易逆差248.3亿美元,同比扩大78.2%。由于我国是消费大国,贸易逆差较大威胁国内粮食安全,对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变化应予以时刻关注和有效应对。

促进农产品价格相对稳定的建议

农产品价格呈现周期性:波动、季节性波动和非常规性波动特点,是农产品市场运行的天然属性。我国农业生产已经进入高投入、高成本、高风险的时代,农产品价格上涨可能是农业发展的长期趋势。要使生产者从事农业,就要保证其有合理的行业报酬水平,农产品价格就是很重要的衡量杠杆。因此,科学调控农产品价格正常涨幅,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对于促进工农城乡关系协调发展作用重大。

(一)强“黄”增“绿”,加大生产环节扶持。加大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对生产者,而不是所有者,更多地补行为,而不是补资源。要完善“黄箱政策”,强化“绿箱政策”。近来有资料显示,发放的各类补贴对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积极性的弓l导作用已明显弱化。根据入世承诺,我国黄箱支持总量可达农业总产值的8.5%,目前支持特定农产品的黄箱支持量最高只达产值的3%,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特定产品黄箱支持量也只占农业总产值的1.5%。要充分利用WTO规则,要用足用好黄箱补贴政策,继续实施粮食直补、价格支持、良种补贴等政策,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于不受WTO限制的绿箱支持政策,要重点加大对农业科技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入。考虑到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在实际发放过程中,已与农民实际种植面积无关,建议尽量在政策设计和发放方式上贴近绿箱的标准,逐步将其从黄箱转入绿箱,以便拓展国内支持允许使用空间。

(二)抓“大”放“小”,推行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国有近2.3亿农户,户均承包耕地0.5公顷,户均经营规模太小,单家独户的分散经营导致生产成本过高。要扩大规模降成本,集约经营增效益,通过土地确权保障农村土地资本收益,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规模经营既利于控制生产成本,也利于调控政策落实。一是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四至清、位置明,把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落到实处,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规模经营奠定制度基础。二是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市场机制,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产权交易中心,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三是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通过金融授信、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税收优惠、项目覆盖等措施,大力扶持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土地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四是高度重视大宗农产品生产,加强计划指导和宏观调控,把握和掌控粮食、蔬菜、畜禽产品、油料、糖料、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动态和市场价格,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产品供给平稳。而对“豆”你玩、“蒜”你狠、“姜”你军、向前“葱”、“苹”什么等小宗农产品或农副产品可以依靠市场机制来进行调节,通过市场监控传递真实的需求信号,价格由正常的生产秩序和供求关系来决定,政府应该不必过度干预。

(三)重“内”防“外”,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从国内看:随着农业生产“三高”时代的到来,不但农业生产资本化趋势明显,并且农产品市场也越来越受到金融资本的格外“青睐”,特别是一些市场容量小、耐贮藏的小宗鲜活农产品,更易控和炒作。从国际看:近年来,主要发达国家普遍推行低利率和量化宽松政策,国际市场流动性泛滥,大量游资涌入粮食期货市场投机套利。国际炒作使本已存在的粮食供求失衡效应成倍放大,给粮价浮动推波助澜。因此要实行“安内攘外”方针,提高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的有效性,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预警机制。加强信息采集与分析,定期全国农产品生产、流通和价格信息,增强对生产经营的指导能力。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统一、权威、开放、共享的全国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及时、全面收集农产品供求信息,提高全国农产品市场运行的透明度。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及时依法打击游资炒作、大量囤积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改善进出口调控手段,科学运用关税、进口配额和贸易技术壁垒,防止国外低价农产品大量涌入,拉低我国农产品价格,对我国农业造成冲击。

农产品价格范文6

关键词:农产品价格 协整分析 格兰杰因果检验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处在市场经济中的农产品价格则是农业的基础也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农产品价格的微小波动就会通过市场机制传输到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中去,进而关系到宏观经济的运行和社会的安定。在我国,农民占了很大的比例,农业一直都是制约经济全面发展的软肋。在改革开放以前,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的方式以牺牲农业来为工业的发展提供资本原始积累。开放以后,农业市场化社会化,农产品价格市场出现了很大的波动,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逐步对外开放,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限于自身生产效率、信息的不对称及生产的季节性,我国农产品市场相继出现了以“豆你玩”、“姜你军”、“蒜你狠”、“猪你涨”为代表的涨价现象,这直接曝出我国农业生产体系和供给体系的薄弱及农产品价格市场的诸多漏洞。

因此,合理稳定灵敏高效安全的农产品市场不仅直接关乎着广大中下层民众的利益及“三农问题”的解决,而且也是构建完整健全的农业生产体系、增强我国农业竞争力及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更是国民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和国家经济安全的保障。由此可见,新形势下全面深刻地研究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有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价格是调配农业资源最为重要的手段,农产品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到整个宏观经济的运行,为此依据西方经济学和农业经济学中关于农产品价格的相关理论并结合新形势下我国和国际农产品市场出现的新变化,从供给、需求、国内、国外角度进行以下六个方面的因素分析。

农产品供给因素。农产品从属于一般的商品,其价格也要受到供给因素的影响。根据市场经济中供求定理可知,在需求一定的情况下农产品供给量与其价格成负相关,即供给越多价格越低,供给越少价格越高。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条件要求、农业生产信息不对称、外界产品和资本的介入及生产的滞后,使得农业自身的供给波动性很大。

国内需求因素。由于农产品是社会经济运行和人民生活的基础,所以根据需求定理,在供给一定的情况下需求与价格成正相关,即对农产品需求越大,价格就越高;需求越少,价格就越低,但是限于农产品自身的特殊性,需求在一定时期相对稳定,所以农产品需求弹性相对较低。

农业生产成本因素。农业经济是实体经济,必须依靠一定的实体(即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才能进行生产。一般来讲,农业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生产资料越多,那么其价值量就会增加,迫使农产品价格上升;反之农产品价格就会下降。

货币因素。在市场经济中,商品流通交换的媒介就是货币,货币起着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出现通货膨胀的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流通中货币量过多,由于农产品强大的需求刚性和生产的特殊性,所以在一定时期,如果流通的货币过多即贬值,那么农产品价格就会迅速上升;流通的货币过少即升值,农产品价格会下降。

国际农产品价格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一体化世界趋近于一个整体,因而一国经济不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以我国为例,加入世贸组织后在更大范围内通过对外贸易来互通有无调剂余缺,但是外国在农业方面依靠高效的劳动生产率和科学的管理方式,使得自身的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很强,强烈冲击着我国国内农产品市场,随着国际农产品成为国内农产品供给的替代产品,同时加上汇率的快速传导,外国农产品价格上涨,我国农产品也会上涨,反之会下跌,这一直在威胁着我国的农产品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安全。

国际石油价格因素。自从人类进入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农业也随之进入了机械化时代,而机械化时代依靠的就是石油,因而此后的农业也被形象地称之为“石油”,石油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料,一方面,石油通过影响国际农产品价格进而传输作用到国内农产品价格;另一方面,通过石油输入,特别是我国现在对国际石油依赖性很高,在市场机制下国际石油价格波动很快会影响到国内石油价格,然后国内石油价格再作用影响国内农产品,这样的双重途径,加剧了国内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影响到农业生产和供给安全。

二、变量的选择及数据处理

(一)变量的选取

由于国内居民食品价格指数涵盖了粮食蔬菜水果鱼类及蛋奶,所以选取它作为农产品价格的代表;考虑到食用油的特殊性即一般与人类日常生活的其他农产品成比例使用,所以选取精制食用油供给量衡量农产品供给量;考虑到在我国现阶段工业在我国经济总量中占据绝对地位,所以用月度工业增加值衡量需求变量;农业生产成本用农产品生产资料价格指数衡量,该指标包括农业生产资料农药化肥农膜和燃油等;货币因素选取广义货币供应量(M2);国际农产品价格选取国际食品价格指数;国际石油价格指数即布伦特、迪拜和德克萨斯三大国际石油价格的月度平均价格指数。

变量的原始数据取自中经网产业数据库、锐思数据库、国家统计数据库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网站。选取的数据是2005年到2011年的月度时间序列数据,工业增加值、货币供应量、食用油供给量、国内食品价格指数、国际石油价格指数、国际食品价格指数和农产品生产资料价格指数都转换成以2005-01为基期的定基数据;由于取用的数据为月度数据,有很强的季节性,先用X-12技术进行季节调整,然后分别取自然对数,以减少波动和异方差,同时可以将非线性关系线性化。经过上述处理后将国内农产品价格、国际农产品价格、国际石油价格、货币供应量、农产品供应量、农产品生产资料价格、工业增加值分别缩写为LDAP、LNAP、LOIL、LM2、LSU、LAMP、LGDP。

(二)平稳性检验

首先对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LDAP、LAMP、LGDP、LIAP、LM2、LOIL、LSUP的ADF统计量在5%的显著水平下都是非平稳的。

表1 原序列平稳性检验

注:(c,T,d)分别代表所检验的方程中含有截距、时间趋势及滞后阶数。

进一步检验显示(表2),一阶差分之后各序列在5%的置信水平下都是平稳的。说明原序列都是一阶单整序列,可以进行协整检验。

表2 差分序列平稳性检验

注:(c,T,d)分别代表所检验的方程中含有截距,时间趋势及滞后阶数。

三、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协整分析

(一)协整检验

由于各序列是同阶单整,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法对多变量系统进行向量协整检验,最大特征值的检验结果见表3。最大特征值检验表明存在4个协整关系。协整检验表明这些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均衡关系。

表3 最大特征值检验(Maximun Eigenvalue Test)结果

注:*表明在5%的显著水平下拒绝原假设;**表示Mackinnon-Haug-Michelin(1999)p值。

(二)格兰杰因果检验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实质上是检验一个变量的滞后变量是否可以引入到其他变量方程中。一个变量如果受到其他变量的滞后影响,则称它们具有Granger因果关系。如果序列X是Y的格兰杰成因,必须满足如下条件:第一,X应该有助于预测Y,同时Y不应有助于预测X,其原因是如果Y也有助于预测X,那么很可能存在另外一些因素,他们既是引起X变化的原因,也是引起Y变化的原因。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的前提条件是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接下来对存在的长期均衡关系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可以认为变量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特别是LAMP和LGDP对LDAP影响明显,同时LDAP对剩余变量也有很强的反作用,也可能是因为LDAP是市场价格的基础,通过通胀预期、市场利率和汇率才传输到其他商品价格上,形成连环反应,这进一步说明了政府要稳定物价特别是农产品价格的重要性。

四、研究结论及对策

通过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表明变量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说明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在长期内是均衡的不容忽略,因此,政府在进行调控时既要有所侧重又要统筹兼顾双管齐下。在影响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因素中农产品自身及其滞后期所占权重最大,所以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改变农业的薄弱局面。

在推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过程中供给和需求是长期影响因素,同时鉴于农产品供给的相对稳定性和需求的刚性,以后政府调控中要加大农业的资金技术投入,保障农产品供给。

货币供应量虽然先期为负的效应但是正的滞后期较长,是加剧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一个重要的长期因子,央行此时要发挥作用防止流动性过剩。

国际因素也不可以忽视,国际农产品价格传导期短,随后呈现负的效应说明我国一方面农产品国际化程度较低,同时政府对农产品价格调控得力快速,国际石油价格影响逐步加强通过两种途径加剧农产品波动,这说明伴随着对外开放的程度,国际因素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也在无形中加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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