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实行下的音乐教学

新课程实行下的音乐教学

 

新课程标准把“过程与方法”设为目标之一,突破了传统音乐教学把过程与方法视为教学手段的片面认识。音乐教育打破了传统教育模式,要求“通过音乐教育着力培养、发展学生的创造力与创新精神,并为其他方面的学习创造有利条件,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因此,在教学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教学实践。   一、充分利用教学资源   就某首歌曲的教学或音乐欣赏课而言,音乐教师应引导学生从感知完整的作品入手,并回到作品的整体把握,让学生产生学习的激情,充分感受作品旋律的优美,进入歌曲的意境,而不是机械地教师唱学生听,教师教学生唱,不是进行单调枯燥的音乐知识训练。淡化乐理教学并不是不要最基础的音乐知识,问题的关键在于,听音练习、节奏训练、发声指导等应有机渗透在整首歌曲的学习中,听、奏、唱、演、写等不同形式应有效地穿插于教学全过程,从而使音乐课堂教学成为充满生命力的给人以美的享受的空间。在课堂中,师生应相互交流展示,共享资源,学生们通过参与、探索、实践,成了音乐学习的主人。不仅学生从教师那里学到知识,教师也从学生那里学到知识,更重要的是教师和学生都获得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和感受。教育过程不再是一个简单传授知识的过程,而是一个知识再创造的过程。   二、探寻学生内心需求   如果教师能站在学生的角度,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抓住学生好玩好动的心理特点,上课前多思考:学生喜欢学什么?他们愿意怎么学?会遇到哪些困难?有哪些思考方法?那肯定让学生觉得教师离他们很近,更有利于教学活动的开展。   在欣赏音乐后,让学生自己提问,自己解答疑难问题,通过反复地聆听音乐,师生共同讨论研究。这样的欣赏课教师教得轻松,学生学得轻松,何乐而不为呢?其实根据多年的教学经验,低年级的学生爱唱、爱跳、爱表演;喜欢听故事,乐意用夸张的表情和动作渲染;乐意跟动物对话,表达自己的想法;特别好奇,具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等等。而高年级的学生则崇尚时尚,乐意学唱自己喜爱的歌曲;喜欢课外活动,乐意在赛歌、赛舞和演奏比赛中展示自己的才华,渴望得到教师中肯的表扬和鼓励;喜欢参观考察,乐意收集资料,在辩论中敢于发表自己的看法;喜欢具有挑战性的学习方式,如操作电脑、自主学习等等。因此,音乐教学就应根据学生的心理需求,营造丰富多彩的课内课外教学活动,以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引领学生走进音乐艺术的王国,领悟音乐艺术的美。   三、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音乐教学对学生创造力的培养,首先需要音乐教学的创新,需要教学观念的创新、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节的创新。音乐作为创造性最强的艺术之一,在人的发展中所表现出来的最大优势是培养人的创造能力。为此,音乐课程标准设置了“创造”学习领域。并鲜明地提出:“创造是发挥学生想象力和思维潜能的学习领域,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引导学生参与体验   音乐艺术在很大程度上说是那种“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单凭教师口头传授,而没有学生的亲身体验和参与,学生是很难真正理解和掌握。对于小学生而言,在一定程度上,音乐艺术主要还不是一门知识,而是一种内心体验,一种音乐审美愉悦的体验。因此,音乐教学特别强调学生在音乐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对音乐作品的独特体验等。当学生自由哼唱,用心体会歌曲大意的时候;当学生联系生活实际进入了作品所描绘的意境的时候;当学生以自身的生活经历对歌曲的情感较为准确地把握的时候;当学生带着纯真的情感并以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各种方式去表现音乐作品的时候,学生就会进入一种忘我境界,教学就会形成高潮。音乐教学过程应该是一个在教师启发和指导下学生参与体验音乐的过程,没有学生的主体参与,就很难有真正的音乐教学。   教师通过聆听、创造,再聆听、再创造等一系列精心组织、安排的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直接体验,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使每个孩子成为学习的主人。   新课程改革对每一位教师来说是一种挑战,一种压力,但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机遇。音乐教师只有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全新的音乐教育理念,并经常在实践中进行反思、研究、改进,这样才能不断适应新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