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制教育强化思路

学校法制教育强化思路

目前高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学生法制意识和观念的形成和发展与多种外因相关。学校是社会的一部分,在学生成长过程的诸因素中,家庭是基础,学校是中心,社会是环境,三者构成一个“三位一体”的大教育环境。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三者之间严重脱节,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教育体系,使学生的成长过程受到各种负面因素的影响。其中处于中心地位的学校教育,更是长期处于应试教育的体制之下,过分而片面地强调了学生的学校成绩而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和心理生理健康的引导,从而导致了学生在思想、心理、行为上的异化。现在很多高校经历了或正经历着合并、改制、扩展等改革过程,而且往往是处在城乡结合部高教园区。学校管理的集中和校区的分散,使校区间人员、物资、信息流通更加频繁,教育产业化、后勤社会化带动了校区商业活动的空前兴盛,大量外来人员居留其间,产生了很多治安问题,通过公安机关一项调查得知,在我省大多数高校周边,存在很多管理上的“真空”或“死角”,打架斗殴、偷窃、违规租房等违纪问题层出不穷。如去年针对某校区所进行的一次摸底调查中,发现约有90%以上的摊点系无证(照)经营。另外,当地居民擅自出租私房,“房东学生两不知”的现象普遍,租房被盗、房东学生发生纠纷等得不到有效的解决,给学生的行为意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加强和改进法制基础工作的对此

开放观念。校园周边环境的复杂化和学生宿舍管理的社会化,使法制教育所面临的客观环境日趋复杂。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和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对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制教育工作就是要具备开放意识和开放精神,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站在战略的高度对高校法制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进行超前的判断和把握。随着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在不同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在全球范围内相互渗透和相互激荡的情况下,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我校法制教育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场观念。要透切地了解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学校的发展形势及学校机关机构改革和后勤的社会化对学校、学生所带来的各种影响。要从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中站在受教育者的角度,分析和把握他们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观念、感受和意见、要求;要摸索出一条路子,使市场经济意识与法制意识相适应,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与法制宣传工作相结合。运用利益奖惩原则,扬善抑恶,使法制教育工作产生积极的价值导向功能。时效观念。建立一套快速的信息反馈机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到一有新情况马上能摸清底数、及时拿出解决方案;准备充分,要确保“人、财、物”的及时到位,努力营造出宣传氛围;紧密结合社会形势,找准宣传点,对宣传材料进行深挖掘、深加工。服务观念。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变以往法制宣传“一堂灌”、“上对下”的带有浓厚政治说教色彩的作法,突出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做好他们的顾问和先导。在服务方式上要做到超前服务、跟踪服务、主动服务;在工作作风上,要依法循章、文明礼貌、实事求是,公正严明。

建立领导机制。要强化校级领导小组的权威性和组织管理功能。要在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过程中贯穿落实法制教育。学生工作部门要走出去,扎下去,把工作重点放在校园双文明建设上。只有学生的文明(法制)意识加强了,日常行为规范了,才能真正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学生工作部门要适当改变原有的职责。逐步削弱它作为行政机构的指令性职能,转变为学生社会活动和自由活动的指导顾问机构。完善组织机制。加强对法制工作队伍的建设,在“校—院—团总支—学生会—学生”之间自上而下形成法制教育网络,以教工、学生两条线建立法制教育队伍。强化已建立的教工治保队伍,加强对她们的工作落实。加强对学生会治检部和学生社团的指导,鼓励他们深入到学生个体当中,开展一系列富有学生特色的活动,把法制教育活动生气勃勃地开展起来。

强化动力机制。建立和健全各项检查制度。在查处奖罚中落实法制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在检查中落实法制教育工作,校创安办和保卫部门在创安考核、治安检查和查处案件时落实法制教育工作;教学部门要在具体教学过程中落实法制教育工作。要建立责任制,一旦出了问题就要逐级追究责任。建立合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创安”工作,开展定期检查,严格奖惩制度,把教研部门、行政管理与后勤服务部门的法制教育工作统一纳入到“创安”考核范畴内,真正使“创安”工作起到应有的监督、指导、考核作用,为法制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争取当地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周边居(村)委会治保组织的作用,把法制宣传阵地往校外拓展;联合当地工商、文化、城监、公安、卫生、新闻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的娱乐场所、商业摊点和暂住房等进行检查整顿,为法制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促成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良性互动。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行为规范形成的基础。要争取得到家庭的大力支持,要使家长明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道理,配合学校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做好“三个结合”,突出互补性和趣味性。经常性教育和阶段性教育相结合。以往工作中我们在阶段性教育上花的精力最多,在节假日来临之际、创安考核评估之际、某类案件频发之际,尤其强化了法制教育的力度。但是,在经常性教育上做得很不够,有时陷入被动。今后,我们要把更多的精力转到经常性教育上来,实行长效管理。全员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在做好个别教育的同时,着重做好全员教育。将法制课并入法律课中,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实行全员教育。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和法律课、道德修养课的讲授;增加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网络安全法规的讲授,增加校纪校规以及治安处罚条例的讲授,增加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的讲授。走出去教育与请进来教育相结合。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图片展示、实际案例分析、广播影像播映和学生自办刊物宣传等同时,着重做好走出去教育与请进来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方法,如组织学生参观反邪教图展、反吸毒图展等,组织观看消防电影,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法庭审判过程等,让学生尽可能多地参加社会法制实践。#p#分页标题#e#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出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盲点,取得主动性,突出时效性。要建立日常走访制度,主动深入到师生当中,在调研中落实法制教育。要注意把调查研究的重点放到那些基层棘手的、师生员工关注的疑难问题上,放到校内深化改革的新起点上,放到法制教育工作与学生工作、校园管理、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的结合点上。加强心理引导,催生健康向上的心理内驱力,促进自我完善。在法制教育中适当地运用心理学理论、知识和方法,给学生以帮助启发和教育,可以促使学生产生健康的心理内驱力。由于缺乏青春期心理生理上的教育和引导等原因,面对生活中的变化与冲击,大学生心理问题日益凸现出来,据2010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30%左右的学生存在心理异常表现,15%有各种心理疾患,10.5%的学生面临校园暴力的威胁,94%的学生认为自身的安全不能得到保障。对于这些同学,要深入到他的内心世界,去把握他违纪时的心理脉络。

以网络为教育载体,开辟网络法制教育新阵地。网络的全面开放和无国界性,使其在导致网络犯罪、为虚假和色情信息的传播提供可乘之机成为可能。西方国家凭借其资金和技术优势,往往在信息输出中夹带着许多宣传其政治与文化的不良信息,进行文化侵略。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上网的时间比学习的多;有些学生迷惑于网上的色情暴力渲染,思想道德滑坡;更甚的,则利用网络散发非法言论。因此,网络已成为高校法制教育必须开垦的“处女地”。同时,网络所具备的特点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模式和手段,也使渗透式、开放式和个性化的法制宣传成为可能。我们应当将网络作为载体和阵地来开展法制宣教。比如,开辟法制网站,宣传法制知识,结合实际案例和学生违纪事件进行一些讨论,也可以组织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法学专家、学者、法制工作者与大学生进行网上交流,开展网上法制知识竞赛,教育学生如何做一名合法网名,等等。(本文作者:邹红梅 单位:贵州鸿丰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