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保护区域的再开发规划略论

历史保护区域的再开发规划略论

目前库车正处于经济起飞阶段,经济总体水平提升、增长势头迅猛。城市建设动力和压力激增,使其处于历史文化保护的最关键阶段。通过对该老城区采取合理的改造,可为新建筑设计和艺术创作提供重要的历史和借鉴。同时可增加旧城区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游览价值,给旧城区赋予新的生命力。

一、历史保护区的更新

1.保护区的划分

库车县城规划区内现共有30处遗址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部级文物保护单位为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为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为19处。包含龟兹古城大遗址核心保护区,热斯坦历史文化街区、萨克萨克历史文化街区、试验城历史文化街区、萨依博依历史文化街区、科克奇买里——欧尔达巴格历史文化街区共5片历史文化街区,总面积448.5公顷。在这一层面,主要保护重点保护区的历史文化的真实性和整体的风貌特色。以地块为单位进一步评估现存建筑的价值、特色,保留或拆迁改造的经济社会成本,进而细化保护区规划和管理控制要求。对构成保护区风貌特征的历史建筑、街巷、植物、传统文化空间等要素提出具体的保护、整治的措施,并围绕保护建筑要素和城市风貌特征要素制定城市设计层面的规划控制导则,确定拆迁改造力度和时序。

2.重要单体的保护

针对库车城区内18文物保护单位,83处保护建筑,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使用场所;县域内27处部级、自治区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主要是根据道路和建筑现状,详细论证划定城区内18处文物保护单位、83处保护建筑的保护区划,并提出保护管理要求和保护建议。整理、补充完善库车城区周边的27处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和管理要求。

库车民居平面布局自由灵活,建筑造型优美、空间紧凑、装饰得体,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库车地区现存的古代民居建筑表现出优美的造型、空间紧凑、装饰得体。在这些没有建筑师的建筑中,人们总结利用自然环境的经验,吸取周围国家和地区的建筑特点,发展出本地区的优秀民居。库车传统住宅院落沿街巷两侧排布,多为合院式的内向型布置。建筑采用土木作为结构材料,朝院外一侧为素面墙体,朝院内一侧开门窗,并多设置外廊作为室外与院落的过渡。库车老城区对原住居民具有独特的情感意义,城区内的传统民居大都具有良好的院落格局。只要适当降低居住密度,在室内添加现代化设施,就可以形成较舒适的居住环境。既可以保持传统的社区构成,又可以减轻社会动迁的改造成本。

根据在老城区内全面的入户调查,可以发现目前城区内的传统民居大都保持着良好的院落格局。只要是一家一院的,院子里的绿化都很好且依然是家庭活动的中心。部分居民也已经在房子里安装了抽水马桶等,获得了较满意地居住环境。根据随机抽样访谈的结果,大部分居民均表示,只要老城区内的生活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他们都不愿意离开。库车历史文化遗产可观赏性较强,并与自然景观关系密切。在科学保护的前提下进行系统的展示利用,可以很好地促进当地旅游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山水格局保持了历史上的真实面貌

库车建城于天山南麓渭干河和库车河水系的交叉地段,北倚却勒塔格山。穿过库车历史城区的乌恰河和盐水沟,是库车城市起源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虽然目前盐水沟在城区段内水量较小,河床长期裸露;乌恰河河床内也因长期干涸而开垦为农田或建造了民房。但由于河床与两侧高差数米,因此河流的边界仍然十分清晰,反映出了真实的历史环境信息。老城区内道路体系保持了清代的格局,但部分街巷没有沿用传统路名。将老城区现状平面图与库车民国年间的“库车县街市图”相对照,并结合历史文献、《库车县地名志》的记载和对当地老人的访谈,可以确定老城区内80%以上的道路保留了下来。

历史城区内,除天山路和实验城路打破了原有道路体系外,其余新修道路基本都沿用原有道路的大致走向。如建设路等与龟兹故城东城墙平行,没有干扰历史信息。现存的大量民居建筑均是在历史过程中,由原住民自发营建的。即使年代稍晚的建筑,也大多沿用传统的建造方式和传统装饰,较完整的保存了清代风貌。为了更准确地判定清代老城区范围内现存建筑物状况,我们对每户进行了入户调查,调研内容包括7大项30小项。共调查12000座建筑,6000余户,采集数据近20万项。整个调查区域内的民居均以一层为主,个别加盖二层楼(老民居也有),均为院落式。主要居室设于院落的一侧,或成曲尺形布局,也有的围成三面。建筑本身采用平屋顶,外廊式。结构大多以木构梁、柱为主体。外墙用土坯包砌,上作平顶,门窗用木质材料。在建筑细部处理上,不但有当地惯用的雕刻装饰,同时吸纳了许多中原建筑的做法,反映着多民族文化的融和。部分民居有着一、二百年的历史,形式、材料、技术做法特点突出。但即使年代稍晚的民居,也多真实的保留着这些古老的传统。

二、历史城区利用开发

库车历史城区内清晰的保留着城市不同阶段的历史遗存,尤其是汉唐故城内的哈拉墩、皮朗墩、萨克萨克墩等重要的文物古迹,是汉唐时期内王宫、宫苑、佛寺的重要遗址。曲折的城垣和高大的墩台,也是空间上的重要景观要素。虽然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当地的人们对这些文物古迹的历史毫不知情,几乎没有采取保护措施,更未予以强调和突出,有的地方还在慢慢的被蚕食。相比汉唐遗址,老城区受到的关注度略高。库车县文物管理部门在2008年,对库车老城区314国道南侧的清代子城城墙遗址进行了局部修复和环境整治。通过修复北面、东南面城墙本体和铺设青砖路面,培植绿化带等,使沉寂百年的清代古城墙遗址重新焕发生机。但是对于同为城市重要组成的外城城墙遗址、十字街等,并没有予以同等重视。

目前城区内开放展示的文保单位只有4处,城区内开放展示的文物保护单位有作为博物馆使用的林基路纪念馆和库车王府,作为宗教场所使用的库车大寺,这些多由文物局负责讲解。但其缺乏统一的展示规划和管理机构。其中,林基路纪念馆和库车王府博物馆属于库车县文物管理部门管理。库车王府的其余部分分属库车王和旅游公司使用,库车大寺属于统战部管理。老县衙主要作为林基路纪念馆宣传,没有强调其在城市中的重要作用。库车大寺和宗教法庭、库车王府虽然已经对外开放参观,但也是孤立式展示,没有将其与城市整体的展示结合在一起。在老民居的展示利用上,主要是由文物局主持修缮加固,旅游局负责联系接待,由政府与户主签订旅游接待合作协议。目前的开放试点有高台民居(霍加老总住宅)、大法官住宅(阿不都瓦依提卡孜阿吉住宅)、警察局长住宅(尼牙孜阿吉住宅)等3处。由于目前开放的民居数量较少,展示解说和活动特色不突出,彼此间缺乏串联且与城市公共空间缺乏有机联系,利用效果并不太理想。

三、结语

如何处理好老城区传统历史保护和城市更新的关系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旧城更新改造规划中,通过加强对老城区的历史保护和景观控制,就要加快该地区的旧城改造的推进速度,促进该片区的城市建设与经济、文化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本文作者:汪增峰 单位:新疆佳联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