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申报材料范例

专业申报材料

专业申报材料范文1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是医疗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能力、科研业绩和临床医疗水平的标志,也是评价、激励医疗技术人员成才的重要手段之一。卫生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对广大医务工作者工作价值观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关系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与企业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由于企业职称申报审核的时间期限比较短,工作程序比较复杂,以往纯手工上报、人工整理的工作方式已经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随着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深入,企业职称申报及评定工作采用信息化管理已成必然趋势。

1企业职称申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申报材料较多,工作量很大企业职称申报工作涉及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各种信息,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工作履历信息、职称评定信息、绩效考核信息、奖惩情况信息等。涉及员工上述信息的修改、打印、汇总、统计等功能。存在信息审核、业绩核实、材料补充等工作环节。涉及的申报材料多,申报及审核的工作量很大。

1.2申报材料审核及反馈的时间较长企业职称申报涉及的工作过程繁琐,申报材料的审核及反馈需要的时间较长。一是在职称申报评定过程中,为了充分体现企业员工现有职称期间的履职情况和工作业绩,往往要求职称申报人员把履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尽可能地填写完整,申报材料较多,初审工作需要的时间较长。二是为满足企业职称审核相关规定的规范要求,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反复检查、审核并反馈申报人员进行修改和补充,反馈和二次申报的时间周期较长。

1.3申报及审核的工作效率较低企业职称申报与审核工作的总体工作效率较低。一是层级较多的集团性企业,存在二级企业初审、集团总部复审的情况,申报材料的审核与反馈周期较长。二是在审核重新申报的材料是否遵从反馈意见的要求时,工作量较大且容易产生错误。三是申报材料的数据量大,因而对相关申报信息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的效率较低,出错的可能性较高。

2实施企业职称申报管理系统的重要意义

2.1规范企业职称申报管理的工作流程通过建设职称申报管理系统,企业能够优化、规范职称申报管理的工作流程,制订科学、标准化的工作程序,配置高效、严谨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职称申报和审核工作。

2.2构建企业职称申报管理的工作平台通过职称申报管理系统,企业建立了职称申报和审核管理的工作平台,申报工作的启动,各项工作要求,初步审核,修改意见反馈,重新申报,审核过程及审核结果都是通过职称申报管理系统来进行,实现了职称申报的协同工作。

2.3提高企业职称申报和审核管理的工作效率通过职称申报管理系统,可对企业职称申报和审核的海量数据进行管理和分析,不仅提高了申报和审核工作的准确性,而且实现了对企业职称申报和审核工作涉及内容的动态统计和分析,提高了相关工作的工作效率。

3企业职称申报管理系统的功能分析

企业职称申报管理系统既是相关信息收集与的管理平台,也是开展职称申报和审核工作的操作平台。

3.1系统主要功能(1)信息采集模块。主要功能是收集职称申报人员的职称申报申请和职称申报材料,以及根据初审意见补充填报的其他职称申报材料。(2)审核管理模块。主要功能包括资质审查、意见反馈、审核管理等。(3)统计分析模块。主要功能是对各类职称申报和审核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对以往职称申报和审核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生成各类统计分析报告。(4)信息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反馈初审意见,职称申报和审核结果信息,以及对以往职称申报和审核的结果及分析报告进行查询等。(5)系统管理模块。主要功能包括注册和设置用户权限,设置企业的组织架构及职称申报和审核的处理流程,设置各类统计数据的访问权限,进行系统数据备份和维护等工作。

3.2核心工作流程企业职称申报工作涉及相关人员申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初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复审,专家评审,结果公示,职称评定委员会授予等环节。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人职称申报表,基本信息表,培训进修情况,工作业绩情况,履职期间情况,职称评审参评论文,外语考试证书,计算机操作考试证书等。

4企业职称申报管理系统的设计

4.1系统结构设计根据职称申报管理系统的功能分析,将系统划分成5个子系统:信息填报子系统,审核管理子系统,统计分析子系统,信息子系统,系统管理子系统。信息采集子系统的主要功能为职称申报申请,职称材料申报,职称材料修订等。审核管理子系统的主要功能为资质审查管理,意见反馈管理,职称审核管理等。统计分析子系统的主要功能为分类统计管理,统计分析管理,报告报表管理等。信息子系统的主要功能为申报信息查询,审核信息查询,审核结果查询等。系统管理子系统的主要功能为组织机构管理,工作流程管理,用户权限管理,系统备份管理等。

4.2数据库设计职称申报管理系统支持集团型企业的职称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机构设计为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共3个层次。职称资质和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权限分为集团公司层面和二级公司层面。注册用户的角色划分为职称申报用户和职称审核用户。不同用户对职称申报管理系统不同应用模块的访问权限划分为查询、提报、修改、删除4种类型。系统数据库结构设计如图3所示。

4.3系统类设计

4.3.1系统实体类设计实体类是职称申报管理系统的操作和处理对象,主要包括职称申报登记表、职称初审情况表、职称审核情况表、职称审核统计分析情况表等。实体类中封装了对系统关键性信息的数据属性及操作,是对系统进行分析后抽象出来的数据模型,体现着系统的功能需求。系统实体类的设计模型如图4所示。

4.3.2系统控制类设计控制类是职称申报管理系统的业务处理逻辑,主要包括底层数据访问,申报申请,申请受理,材料评审,统计分析等。控制类中封装了对系统关键性业务的处理逻辑,是对系统进行业务功能分析后抽象出来的逻辑模型,体现着系统的业务处理过程。系统控制类的设计模型如图5所示。

5企业职称申报管理系统的实施

5.1系统架构职称申报管理系统是由表现层、业务逻辑层、数据层3层结构构成,表现层是用户使用界面,业务逻辑层包含应用系统的功能模块和业务处理逻辑,数据层保存应用系统的相关数据。#p#分页标题#e#

5.2实施方法

5.2.1硬件配置系统应配置中档PC服务器作为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配置激光打印机作为各类报表的打印输出,配置中档笔记本电脑用于系统开发和测试工作。

5.2.2软件配置系统架构为B/S架构,软件系统采用微软的平台,服务器操作系统为WindowsServer,客户端操作系统为WindowsXP,开发工具采用ASP.NET,数据库为SQLServer。

专业申报材料范文2

鼓励农民转变理念,因地制宜打造美丽田园,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实现乡村振兴发展。

二、申报对象

本辖区内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种植大户等。

三、资金扶持额度

(1)一年生景观作物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300元补助;

(2)在非永久性基本农田上连片种植多年生景观作物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按实际种植面积一次性给予每亩300元补助。

四、申报材料

(1)《美丽田园示范项目申报表》;

(2)土地流转合同;

(3)申报单位承诺书;

(4)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五、申报、审核、验收和资金拨付程序

(1)申报程序。申报对象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乡镇(街道)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2)申报时间。项目原则上一年申报一次,每年8月底完成申报,建设期限为当年10月1日至下一年9月30日。

(3)下达计划。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材料及乡镇(街道)出具的审核推荐意见,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可行性审核。审核意见报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同意后,在相关平台向社会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后下达建设计划。

(4)项目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后,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美丽田园示范项目验收表》(附件3)、创建前后对比照片、标明四至范围的卫星图、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等有关材料。乡镇(街道)验收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及备案。

(5)资金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在项目验收审查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六、管理与监督

(1)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位。项目实施主体对申报材料和建设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美丽田园建设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负责美丽田园建设的申请受理、初审、建设过程监督和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美丽田园建设审核、计划下达和验收结果的审查;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审核拨付。

专业申报材料范文3

【关键词】科创板;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一、引言

2018年11月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设立科创板并试行注册制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的增量改革,是我国优化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提升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和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科创板是新设立的独立板块,试点“注册制”,实行先由证券交易所审核、之后在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审核模式,全程实行电子化申报,发行审核过程透明、高效,交易所采取多轮问询与反馈回复,期望“问出一个真公司”。截至2019年9月初,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受理39家证券公司保荐的152家科创板申报企业,完成33家科创板企业注册。上述152家申报企业行业属性涵盖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等20类国民经济行业,具有鲜明的科技性、创新性属性,呈现出“资本服务科技创新”的新气象。

二、科创板企业偏好少数头部券商,申报风险呈现积聚态势

科创板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设独立证券交易板块。Wind数据显示,国内39家保荐机构累计推荐申报152家科创板企业;推荐5个以上科创板项目的证券公司有11家,该11家证券公司累计保荐科创板项目101家,约占全部申报项目的66.45%。可见,科创板企业在选聘科创板保荐机构时偏好少数头部券商,申报企业风险向头部券商积聚,一旦发生欺诈发行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保荐机构将面临赔付投资者的潜在风险和巨大损失。近期,多家科创板申报企业涉嫌财务造假的消息进入公众视野,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某科创板申报企业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数据与大客户披露数据相差甚远,被媒体质疑存在财务造假。某医疗器械科创企业被国家药监局查出9项缺陷且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被舆论质疑财务造假。某高科技科创企业的技术人员薪酬甚至低于当地平均工资,被市场认为存在很大的财务造假嫌疑。针对招股说明书暴露的诸多信息披露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表示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在发行上市环节对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要求“理解深度不够、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力度不够”。2019年7月,两家头部券商擅自改动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由此暴露出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2019年9月前后科创板申报企业国科环宇被终止审查、恒安嘉新被证监会不予注册,两个科创板申报项目接连被否表明上交所与证监会对科创板企业严格审核把关,同时反映出保荐机构内部控制未能有效防范和处置申报企业存在的问题。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2019年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会上表示,必须坚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面对科创板金融风险向头部券商积聚,申报企业财务造假现象抬头,证券公司科创板项目风险防控能力预期将承受严峻考验。证券公司是联结科创板企业和证券交易所的“桥梁”和“纽带”,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落实监管部门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以及顺利实施注册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证券公司充分履行实质性审核的“把关”职责。在注册制环境下,证券公司有效防控内部控制风险的核心在于练好内功,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时完善和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充分解决内部控制的潜在问题和缺陷,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积聚。

三、科创板业务内部控制现状及其潜在问题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证券发行体制由行政主导的“核准制”逐步过渡为由市场主导、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证券发行体制的深刻变革要求证券公司对发行定价、信息披露、内部控制、防范利益冲突等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要求更高,保荐机构承受巨大的欺诈发行风险、承销风险和潜在赔偿责任。为完善证券公司自我约束机制,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3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指导证券公司提高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水平,有效防控投资银行项目质量风险。该指引要求证券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必须建立内部控制“三道防线”:以项目组、业务部门为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以内部控制部门或团队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以内核、合规、风险管理等公司内控部门或机构为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实行“三道防线”层层复核、层层监督。证券公司保荐业务内部控制体系涵盖自项目申报至企业上市前阶段、申报后至发行阶段以及后续管理阶段。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信息有限,本文主要研讨科创板企业自项目申报至发行上市前这一核心阶段的内部控制。证券公司科创板业务申报发行上市前内部控制流程如图1所示。通过查阅前述152家申报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的《上市保荐书》,笔者发现证券公司科创板业务内部控制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内部审核部门之间责任范围与边界不清晰,缺乏明确追责标准

根据证监会内控指引要求,第二道防线对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主要围绕申报项目不存在重大法律和财务问题开展工作,及时防止、发现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第三道防线通过介入主要业务环节、控制关键风险节点,实现公司层面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的整体管控。在实务工作中,第二道防线和第三道防线因同属证券公司中后台部门,远离业务一线,内部审核与质量控制人员的责任范围往往不明确,责任边界不清晰,实际工作流程既有管控空白也有交叉重复,缺乏充分、适当的追责标准。实际上,与质量控制相关人员的检查手段往往有限,主要依赖于现场考察生产经营场所、询问相关人员、审查书面材料、开展分析性复核等。考虑到检查手段相似、减轻业务人员压力、减少检查频次、节省检查资源等因素,证券公司往往在内核前开展多部门联合现场检查,这种做法极易引发部门责任混同、内部推诿卸责,不利于证券公司明确各部门检查职责,提升检查效能;同时,追责标准的缺失和责任认定困难,不利于在风险事故发生后进行事后追责。

(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充分,内部审核尚未实现全程跟踪管理

在立项审批环节,多数证券公司未在项目承接阶段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在《发行保荐书》中未充分披露项目立项决策机制、项目的风险水平与质量初评情况以及项目可行性论证结果,投资者对项目是否存在“闯关申报”“带病上会”无法形成明确的市场预期。现场内部控制时间往往较短,难以保障“全程跟踪管理”。某A证券公司《发行保荐书》指出,项目负责人于3月8日向质控部提出底稿验收申请,质控部门自3月12日至3月15日对项目实施现场核查并于3月15日出具质量控制报告,3月22日即召开内核会议审议和表决。某B证券公司现场质控、查验底稿以及书面审查材料累计仅有两天时间。质控部门现场检查时间过短,《发行保荐书》未披露检查发现的重要问题、项目风险水平、工作底稿验收结果以及项目小组的整改结果,过短的检查时间难以有效防控项目风险并充分解决潜在问题,内部控制环节存在“走过场”嫌疑,项目是否“闯关上会”“带病申报”,值得继续深究,也有待资本市场进一步检验。某C证券公司仅披露内核程序,未披露第一道防线、第二道防线相关的项目内部控制程序、问核程序,未披露内核会后内核意见的落实情况和潜在问题是否充分解决,市场无法获取充分的信息判断证券公司对申报材料的内部控制情况,难以对申报项目的内部控制过程形成合理的“质量”预期。

(三)内核部门未能充分发现潜在问题,出口管理质量管控薄弱

近期,上交所在保荐机构核?时发现证券公司内核部门没有发现主要问题,或者是未全面反映内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关键风险。根据上交所公开披露的《发行保荐书》,某D证券公司发行保荐书中未有问核程序,未说明问核结论,未披露内核表决的具体情况、内核会后问题整改结论。某E证券公司内核程序仅披露内核机构职责和表决结果,缺少内核工作流程描述,无法充分反映内核工作的时间资源、人员配置、问题发现、风险处置和整改情况。某F证券公司未披露内核委员的具体审核意见,项目组未说明具体的风险应对措施以及问题解决办法。总体来看,内核部门充分发现潜在问题的效能不高,信息披露不充分,出口管理内部控制薄弱,未能充分发挥“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功能和“把关”作用。

(四)亟待强化内核会后事项管理,会议意见未全面落实与有效反馈

“保荐制”下,保荐机构“过会”导向严重,内核审核易流于形式。“注册制”以信息披露审核为中心,申报项目需经内核会议审议、形成内核会议意见并反馈申报企业,答复、修改并完善申报材料,保证内核意见均已落实完善后方可启动文件对外报送。实务中,内核部门迫于审核时间压力、“专家型”人才稀缺以及申报材料有效期限制等因素往往疏于内核会后事项管理,申报材料内核会议意见无法全面落实并有效反馈内核委员,在重大问题和风险未能充分解决的情况下即对外报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科创板第二期培训会上指出,在审核科创板申报材料中发现保荐机构申报存在大量材料完备性、文件格式问题,招股说明书存在科创板定位论证不充分、信息披露不真实、行业定位判断偏差、未明确揭示风险因素等十类重要问题,保荐机构内部控制问题较为突出。

四、内部控制体系改进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明确界定内部审核机构之间的责任范围、责任边界和追责标准

内部控制部门及人员保持独立性是内部审核公正有效的重要前提。科创板吸纳大量高科技创新企业,发行审核专业性强,必须实行三道防线合理分工与密切协作并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开展内部审核。保荐机构在项目早期明确内部审核机构的职责,开展内部利益冲突自查,能够提升内部审核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主动防控潜在的项目质量风险、声誉及道德风险,履行中介机构专业责任。明确审核责任范围和责任边界是提升保荐项目质量、增强科创板市场信心的重要前提,同时也能充分保证内部控制人员有效贯彻风险导向审核理念,开展系统的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工作,履行必要的实质性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核证据,得出合理合法、有说明力的结论。厘清三道防线责任边界和追责标准,保证内部审核部门归位尽责,是提升证券公司科创板内部控制水平的关键环节和有力保障。

(二)严格履行审慎核查和内部控制职责,实现全程跟踪管理与可追溯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仍然潜伏着系统性风险,大力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升市场主导地位,推行注册制必将增加保荐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实质性审核责任。严格履行审慎核查职责,确保全程跟踪管理与可追溯,是保荐机构消除和减少审核风险、维护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的必由之路。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欺诈发行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倒逼证券公司强化“全流程”“标准化”的内部控制管理,“可追溯”的内部审核机制可以在司法诉讼发生时保障有力举证,有效维护资本市场法治秩序。具体来看,在立项环节,应当要求项目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风险自评估程序,在项目承接阶段识别并评估项目整体风险。为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质控人员应当提前介入现场尽职调查,开展质控预审核工作。在立项申请提交后,质控部门指定专人预审核项目材料,出具预审意见,项目小组完成答复并反馈之后再启动立项审核。在中介机构进场后,业务人员应当提前通报内核部门,推动质量控制部门在项目早期介入并持续跟踪,充分揭示项目风险,为后续问题整改、重大事项落实和及时申报赢得时间。在项目执行阶段,辅导期内项目小组需向质量控制部门汇报辅导进展情况。质控部门应当优化质控人员素质结构,建立“专家库”,实现专职人员与外聘专家相结合;指定专职人员持续跟踪项目,前往现场了解项目所属阶段、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尽调过程中的重点问题,检查项目组工作底稿,访谈企业高管,开展现场内部控制,适时风险提示。质量控制部门在辅导阶段、材料申报阶段对项目组的尽职调查工作实施不少于2次的现场检查,保证至少有1名质量控制人员实际参与现场检查工作。项目组在重点核查工作实施之前,应就具体核查计划与质控小组进行讨论并获得质控小组的确认。后续实际核查过程中如有重大事项导致核查计划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与质控小组进行沟通;如有需重点讨论事项,则应由项目组与质控小组、内核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并予以有效解决或获取充分解释。质量控制部门有必要吸收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严格履行审慎核查职责,全程跟踪管理项目质量,建立现场检查工作底稿制度,记录和证明现场检查报告的形成过程和出具依据,保障现场检查过程“可追溯”,充分发挥信息披露真实性的“看门人”角色,在提高市场效率的同时保障项目高质量,有效控制不符合科创板质量要求的公司进入资本市场。

(三)充分披露内部控制过程和关键环节信息,引导和增强市场质量预期

信息披露是整个发行审核制度的核心和关键。注册制要求保荐机构实质性审核并保证信息披露高质量。从全球资本市场经验看,国外信息披露机制强调投资者导向,突出信息审核流程的公开性,决策关键信息的简明性和可读性,旨在提升信息披露的市场适应性。科创板的内部控制应当从项目源头抓起,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披露质量信息,充分揭示风险、提高信息含量,突出“一致性”“齐备性”的内部控制信息,满足投资者高质量信息披露的需求。保荐机构结合自身内部控制特点在《发行保荐书》中充分披露内部控制过程信息,充分说明所有核查事项的判断标准、重要性水平确定依据以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有效增强市场对科创板企业审核过程的认知,增进市场对内部控制结论有效性形成稳定预期,弱化投资者非理性行为对资本市场的冲击。在项目质量控制验收、现场核查和问核时,质量控制部、内核部门应当合理安排时间,保证质量控制团队具备充足时间和专业人员实地考察申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防止因申报时间紧迫“倒逼”质控人员草草了结内部核查程序。内核部门应当确保问核程序覆盖全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督促项目小组认真落实问核程序和责任,全面核查业务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核查工作,形成书面或电子文件记录,充分保障项目的申报质量。在内核会议召开前,开展非现场审查是内核部门的有效审核手段,内核部门需要核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完整性并要求项目组补正或更新材料。项目组应当根据内核会议的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最后修改和补正,及时将相关回复、文件修改再提交内核小组,待内核意见均已落实,经内核委员确认后再对外报送。上述流程安排既能节约内部控制资源,提高内核工作效率,又可以有效把控项目出口质量。

(四)加强内核会议后重大事项管理,全面落实并有效反馈内核会意见

内核部门应当加强全面落实并反馈内核委员意见,对重大问题和风险事项必须予以充分解决,否则不得对外报送申报文件。内核会议表决一般分为通过(含有条件通过)、暂缓表决和否决等。对有条件通过的项目,必须在条件成就后方可出具正式的内核通过意见。对暂缓表决的项目,须待暂缓事项原因消除或问题得以充分解决后方可申请再次审核,内核部门重新召开内核会审议并表决。对前次内核被否决的项目,再次提请内核前需要提交专项报告,充分比较和说明项目前后差异情况,答复前次内核反馈意见。科学、有效管理会后事项,有效推动证券公司提高项目质量、降低市场决策成本,有效防控欺诈风险,适应证券交易所的“刨根问底”式监管要求。科创板项目内部控制能力是保荐机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核部门应当持续加强内核会后重大事项管理,比如内核会后企业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其他重大事项影响项目申报条件、内核会后2个月尚未完成材料报送工作等。针对重大会后事项,内核部门应当考虑内核会议重新表决或重新履行内部审核程序,严把质量关,严格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严防项目“闯关上会”“带病申报”。

五、结语

专业申报材料范文4

1.关于网上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材料的审核

安徽省推行施工安全许可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其核心目的是为加强行业与企业管理。尤其是推行现代行政管理理念和现代行业管理制度,从而实现企业管理的最终目标———安全与效益最大化平衡。培训机构启动网上报名服务具有成本低,不受时间地点限制,24小时全天候实施服务,有效地避免资源浪费,减少人员提高效率。系统提供了提醒进度、信息交流、首次和延期考核报名、资料打印以及打回人员、考试成绩、注册信息查询,还提供了分类统计培训考核统计等。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因而得到广泛认可。网上报名的好处在于及时性、随机性,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利用白天晚上任何时间段上传申报材料。而现场报名好处在于复核材料正确信息和确定申报材料真假。因此二者缺一不可。然而现行各培训机构对规范申报材料尚未有统一标准,如首次申请的体检表、延期申请的企业管理档案等。建议:现行申报材料上体检表时限3个月有效期,应延长至6个月或一年。制定统一更为具体体检项目和更为详实企业管理档案内容以及继续教育证明统一样式。

2.关于特种作业培训人员的现况

从目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学历水平来看,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层次要求在初中学历,大多数学员是没有机会经过正规专业学习的。从网上报名统计来看,初中文化水平的特种作业人员约占总数的40%;高中、技校、职专、中专等专业水平的约占16%;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约占10%。从从事的工种种类来看,申报培训工种与企业实际要求专业分配尚不匹配,建筑电工、建筑电焊工以及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等作业操作简单的工种,以企业名义申报人员比例较大,施工升降机以个人名义申报的较多。尤其建筑架子工,近年来由于市场需求增多且一级架业门坎不高,申报架业的公司增多,因此申报普通脚手架人数约占总人数的40%。从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来看,都普遍存在年纪偏大的现象。还有一种值得关注的现象,企业申报特种作业人员大都为申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由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普遍存在随施工部位不同、施工进度不同随施工对象流动的现象,使得企业对在职的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培训存在顾虑,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在企业投资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后,容易出现人才流失现象,使得企业损失人力、物力、财力。企业于是寻求折中做法,让自己企业的行管人员参与考证行列,而真正需要培训的一线实际操作人员却未得到必要的培训。这就与培训用于上岗相悖。这种现象在3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较为突出。此外,由于人才流动变化,获得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常常得不到有效延期,所持证书经常过期失效,造成损失和资源浪费。也是需要急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另外结合工地现场进行培训,寻求培训方式灵活性,也是值得探讨研究的。建议现行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是解决人员频繁流动很好的举措。另外还要鼓励企业建立一种员工培训的个人投资回报机制,使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薪酬、晋升有机联系起来,以增强工作人员的自我投资意识,从而避免培训后人才流失现象发生。企业可设立培训总结报告奖励措施,调动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并加大监管与处罚力度,杜绝以应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为目的才办证的现象。

3.关于师资及管理人员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大、种类多,原有省内首批培训的特训教师数量明显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而培训机构管理人员以及市级监管层管理者面对繁重的特种作业培训考核以及审核工作,其任务繁杂也是力不从心。集中在资料审核、准考证的办理,办证打证上。建议能不能通过网上报名,通过技术手段自动生成可打印的准考证,像建造师资格考试一样。现行的证书打印系统虽然已经很厉害了,但是照片也是不能自动生成,我们期待更高的系统,把管理人员从繁重的劳动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关注到培训考核上来。

4.关于培训时间及费用

关于培训时间及费用《安徽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了最低培训学时,即理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建筑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实际操作不得少于8小时,起重类和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实际操作不得少于16小时。同时也规定了最高收费标准,即非起重类培训考核不得超过400元,起重类和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培训考核不得超过600元。。对此尚无异议。我这里指的是年度培训期数,有的地区一年2次,有的地区一年3次,有的地区一个月一次,这对于首次考核没什么影响,而对于延期考核以及补考人员就有影响了,按规定要求:申请人第一次理论考核不合格,允许补考一次,可就近参加下一批次的考核;第一次实际操作考核不合格的,补考应在理论考核合格后3个月内完成。意思是说理论成绩有效期只有3个月,这对于有的地区一年只有两次培训机会的,实际上就不存在补考一说了。建议补考有效期延长至6个月或一年,如考驾驶证,理论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5.关于考试试卷及考核项目

现行试卷大都有市级监管部门汇集专家出卷,有考试内容与培训内容,与企业实际要求相互脱节,各地制卷标准不一,缺乏交流。实际操作考核项目也标准不一。建议建立标准化试题库,像考驾照一样操作形式,操作实践考核则按科目分阶段考核。

6.关于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在本地的异地企业,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有临时性、应付性想法。因此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往往不到位,网上上传假资料假信息,考试考核过程中也有替考现象。本地企业也有等着办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企业资质年审后便万事大吉的思想。建议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对于上传假资料、假信息考试考核过程中的替考现象,给予诚信记录。

二、结语

专业申报材料范文5

一、直接认定的范围

在本县企业、重点是生产制造型企业范围内具有绝技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予以高级工(三级)的直接认定,并从中选拔一批突出人员推荐参加全市的技师(二级)职业资格的直接认定。其中准入类职业(工种)须具有相关行业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证书。实施直接认定的职业(工种)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范畴,不包括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工种)。(详见附件1)

二、直接认定主要内容

(一)思想品德:重点考评职业道德、劳动态度等;

(二)工作能力:以职业能力为导向,考核实际操作能力、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传授技艺能力等;

(三)培训提高:参加相关业务或技能培训情况,学习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情况;

(四)工作业绩:为单位创造效益和突出贡献情况,获得各项先进荣誉称号和参加竞赛获奖情况。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直接认定为高级(三级)职业资格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与本职业相关的工作业绩突出、贡献较大或有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的,由企业推荐达到高级工(三级)水平的技能劳动者;

2.具有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及以上的技能劳动者;

3.与本职业(工种)相关的参加县级一类及以上技能大赛成绩合格者;

(二)申报推荐直接认定为技师(二级)职业资格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年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在50万元以上,须由单位提供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2.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县以上三等奖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在本职业(工种)岗位上工作成绩突出,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者;

4.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有与本职业相关的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三等功者;

5.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6.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入选国家集训队队员;

7.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技能型人才。

四、认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申请表》向所在企业申请。

(二)单位推荐。企业经初审后形成推荐意见,并按要求在单位内部公示5日。

(三)材料报送。申请人将《企业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申请表》、《企业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业绩公示表》(附件3)以及个人身份证、获奖证明、工作业绩证明等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由企业将申报人的合订本、《企业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人员工作业绩汇总表》汇总盖章后统一上报所属乡镇(街道)人力社保所,同时报送电子稿。各乡镇(街道)人力社保所负责初审并汇总申报材料(按职业工种进行分类整理),并将申报材料和业绩汇总表电子稿统一报送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四)资格确认。由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组到各乡镇(街道)开展直接认定评审,评审实行票决制,同意票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为通过。

(五)社会公示。对专家评审通过人员通过安吉人社等媒体进行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

专业申报材料范文6

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在我国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其中,药品的研发与生产质量得到了广泛的重视。药品研发工作对于药品的后续生产及使用有重要影响,因此,做好药品研发的质量管理工作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对药品质量管理加以简述,并在此基础上探讨药品研发质量管理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

药品;研发;质量管理;体系;问题

药品研发质量管理是整个研发工作的基础部分,对于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积极保障作用,因此,探讨药品研发阶段的质量管理问题就具有重要价值。

1药品研发质量管理的主要现状

1.1认识不够

目前,虽然药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与重视,GMP的实施应用效果也相对较好,但是很多药品生产企业没有重视药品研发阶段的质量管理。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对于药品的研发质量认识不够,甚至认为研发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可有可无,这就导致了药品研发阶段的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药品后续生产及最终质量也会存在严重缺失。

1.2管理人员素质低

部分药品企业虽然对药品研发进行了质量管理,但是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自身素质较低,无法及时发现药品研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更没有能力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这样的管理人员,不仅无法确保药品研发质量管理顺利进行,还会给研发工作带来新的问题。

1.3管理体系不完善

很多药品企业没有在研发阶段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没有将药品研发的各个环节纳入质量管理工作中,导致研发质量管理存在遗漏之处。

2药品研发质量管理问题研究

2.1研发立项

药品企业应当在研发工作的甄别及立项工作中,加强质量管理,做好这一环节的风险管理工作及相关的资源管理工作。药品企业在立项阶段应当重视调研工作,做好市场调研与规划,避免药品在研发过程中出现侵权现象、违法违规现象等。此外,在研发立项阶段,药品企业还要做好范围管理,范围管理主要指的就是药品研发项目应当包含哪些内容及不应包含哪些内容。这样,药品企业就应当对药品研发项目加以研究并对后续工作具体范围进行说明。

2.2临床前研究

药品企业在结束研发立项工作之后,就需要进行相应的临床前研究,以此确保药品研发的最终质量。

2.2.1方案管理

药品企业应当针对药品的实验方案建立起完善的管理规范,并加强相应的执行力度,保证药品的实验方案可以真正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药品企业在方案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对药品研发的实验方案进行反复审查,保证方案完整性的同时,也要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与可行性,还要避免药品方案管理出现漏项现象。这样,药品企业就可以保证实验方案的完整性,为后续的临床前研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2.2数据、材料管理

在临床前研究阶段,数据与材料的管理也是药品研发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并且需要所有药品研发人员共同努力进行,药品企业在这一环节中也需要保证实验数据的完整与真实。在相关实验数据及文件的记录、管理工作中,药品企业应当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数据管理流程。一旦出现问题,也可以确保相关的追溯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数据管理的科学性与完整性。只有保证数据管理的质量,才会使药品研发的相关数据具备较强的意义与参考价值,为药品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相应依据。除了数据管理之外,在临床前研究这一阶段,药品企业还应当做好相应的材料管理。由于药品研发中的临床前研究环节会应用到大量的材料设备,因此,做好材料管理,也是确保药品研发顺利进行关键之处。在临床前研究工作中,主要应用的材料有医药原料、医药辅料、医学试剂及不同物料等,此外,材料管理还应当将相应的材料采购清单记录、相关票据、出库台账、入库台账、销毁台账等纳入管理工作范围,对这些清单数据类材料加强记录与管理。

2.2.3仪器管理

药品研发在临床前研究这一环节中,研发人员通常都会应用大量的设备仪器,药品生产企业应对相关仪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仪器为药品的研发提供重要帮助。药品企业应当对所有仪器进行详细登记,定期检查仪器质量,仪器在达到使用年限后及时进行更换,对仪器进行严格的计量检定,以此保证药品研发数据的准确性。

2.2.4中试管理

药品研发之所以会在后期出现很多问题,主要是因为中试环节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很多药品企业在药品研发中没有及时进行中试或中试的时间过短。因此,药品企业应当在药品的基本处方与生产工艺确定之后及时进行中试,并且保证中试的相关规模,应用多种不同批次的原料与辅料,及时发现中试过程中的不同差异。这样,就可以保证在中试环节结束后,药品的批间差异在相关标准范围之内。

2.3临床研究

在临床研究阶段,药品企业应当重视临床试验基地的相关资质,着重选择质量较高、口碑较好、经验丰富的临床基地。药品企业在临床研究工作中,还需要与伦理委员会加强合作,严格保证参与试验人员的身体状况,还要保证相关实验数据的合理性。此外,在临床研究环节中,药品企业还需要对试验数据进行合理的保管与封存,必要时还要进行集中销毁。

2.4最终申报

在上述环节全部结束之后,药品企业就要针对药品研发进行最终申报。在这一环节中,药品企业应当对药品研发的相关试验结果进行严格的总结分析,将相关资料按照最初的研发目标加以整理,形成完善的申报资料。与此同时,药品企业还要在最终申报的材料中将研发过程中遇到的所有问题、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经验教训等进行呈现。这样,才能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科学性,帮助所研发的药品顺利通过申报,实现药品批量生产。需要注意的是,在最终申报环节中,药品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定要将研发中遇到的问题清晰、直观地体现出来,不能瞒报、漏报,以免给申报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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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尽管部分以城商行、农商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制定了同业业务授信的管理办法,并试图将同业业务纳入授信管理的范围,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其原因可归纳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业务部门授信积极性不高

在同业业务授信问题上,尽管风险管理部门从风险管理条线角度出发,通常认为有必要对同业业务纳入统一授信框架进行管理,但业务部门从业务条线角度出发,认为开展同业授信将对发展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不愿受到太多限制,积极性不高。之所以产生这种分歧,主要原因是各部门利益诉求不同而导致立场不同,同时,国内金融机构仍处在高度管制状态,近十年几乎没有大规模违约、破产事件,也使得风险管理部门加强同业授信的理由容易受到质疑。

(二)授信的组织架构和流程不适应

在以城商行、农商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同业授信的前台部门常习惯了将业务提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模式,缺乏统一授信的意识,一旦增加独立评审或审批的环节,往往感到业务时效要求难以得到保障。同时,随着异地分行陆续开业,分行的同业业务(主要是票据业务)也随之开展,如何总分支三级架构下开展同业业务,也对授信的组织架构和流程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授信工具缺乏

目前,中小银行对同业授信具备的风险量化工具较少。首先,风险量化工具的使用需要必要的材料,而通常业务部门上报时申报材料随意性大,且多以难以收集为理由未提供。其次,中小银行在同业授信风险管理政策、评级工具、风险限额定量工具较为缺乏。尽管一些银行在审批中引入了不良贷款率等准入标准,以及资产规模等量化指标,但较为单一,无法满足快速、准确的业务需求。

(四)系统支持不足

由于部分银行同业授信的IT管理系统的缺乏,很难得到同业授信执行情况的准确数据,评审、审批和授信后管理失去数据支撑,同时也无法满足业务部门日常需要。

二、部分中小银行同业授信的实践与经验

根据目前中小银行同业业务授信管理的发展水平,部分中小银行摸索出了一套适合自身业务发展和风险偏好的授信体系,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

目前中小银行在同业授信方面大致上可分为两类模式。第一种模式为同业业务设置了单独的业务条线,在调查申报环节由总行资金部或同业部,以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有的分支行也有申报权),在授信评审、审批环节通常由总行同业部、风险管理部或专门的授信委员会负责。第二种模式则倾向于将评审环节交由公司业务评审部门,审批环节交由统一的授信审批委员会处理,使得同业业务和公司业务的评审和审批集中管理。此外,有的银行居于前两种模式之间,主要是将评审或初审职责交由同业部门或风险部门,或按照授信客户分类进行不同管理。

(二)授信工具及管理

目前中小银行常用的同业授信管理工具包括:准入条件、评级、风险限额等。对同业授信管理较为精细的银行,通常具有较为完善的评级模型,并利用评级数据得到风险限额,对不同的业务品种设定了详细的风险权重,同时对授信材料的收集要求也相应较高;部分银行还制定了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对同业授信风险暴露的组合管理。为了有效的进行授信审查审批,各银行均规定了授信的申报材料和报告的格式。从申报材料看,一类是客户基础资料,一类是监管机构及外部机构评级。

(三)同业授信管理

在同业授信的授信后管理和调剂方面,较有代表性的做法有两类,一种类型是交由总行资金部(金融机构部、同业银行部)管理;另一种类型是交由总行风险部门管理。

(四)系统支持

为了实现对授信的日常管理,条件较好的银行引入了同业授信的IT管理系统,并将其运用到授信额度的分配、查询、审批、风险预警和统计等领域。

三、改进中小银行同业业务授信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同业授信的共识,明确同业授信的目标

同业授信必须得到参与部门的配合,各部门、总分行之间对同业授信要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并根据共识的程度制定切合银行实际的同业授信体系。如果缺乏最低程度的共识,同业授信难以顺利开展。

(二)组织架构和流程的选择

如前所述,银行可以在两种模式中选择并有所侧重。第一种模式,将同业业务作为和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并列的独立业务条线进行管理。这种模式的优势是:同业业务的地位得到提升,有利于业务的发展;评审和审批的专业性得到加强,效率较高。劣势是:对部分中小银行而言需要对组织框架做较大变动,整合或设立新的审批机构。第二种模式,将评审和审批环节交由公司业务评审部门处理,使得同业业务和公司业务的评审和审批集中管理。这种模式的优势是:对传统的组织框架改动较小,短期内操作性较强;评审的独立性较强。劣势是:评审和审批的专业性较差,涉及部门较多,授信流程较长;对于审批部门来说,需要承担较多职能,在业务部门强调业务效率时,可能因无法满足产生矛盾。实际上,在两种基本模式中,银行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适合自身发展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方案。

(三)授信工具的引进

建议中小银行加强授信和评级客户资料的收集工作,改进调查报告格式,对需要评级的客户资料,至少收集基础资料、财务报表、基本情况介绍、监管评级等。同时,由风险管理部门同业授信风险管理政策,明确准入条件、类别风险限额、单户风险限额、期限政策、不同类型业务风险权重、集中度控制等要素。

(四)改进系统支持

专业申报材料范文8

1.1重申报,轻管理

1.1.1重立项材料编写,轻调查研究

这有3方面原因,一是由于项目指南下发后距材料申报时间短;二是项目申报者对项目实施工作不重视;三是上级在审批项目的时候,只注重项目材料,不开展评审。因此,多数单位把项目管理重心放在立项阶段,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编写立项报告,在材料编印上舍得花钱,请文人、找专家对材料反复修改,项目申报材料达到高质量编写、高质量印刷,但是对项目缺乏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编写的立项报告与实际实施脱节,导致项目较难按照申报材料中计划的实施。

1.1.2项目实施落实缩水走样

项目计划批准下达后领导重视的是给了多少项目资金,对实施工作抓而不力,落而不实,有应付现象,项目没有按照进度开展;在项目实施中舍不得花钱、资金使用不合理或者未完成项目申报书提出的指标现象比较普遍,甚至有项目计划下达后根本不看项目申报书,凭自己意愿实施项目。

1.1.3项目监管缺乏具体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省市业务单位很少开展现场检查,主管部门过问的不多,检查验收多以听汇报、看资料为主,特别是新品种示范展示项目,到检查验收阶段时农作物已经收获,导致无现场可看。监管力度不够,约束力不强,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方式等还有许多不足,表现为对项目检查考核没有具体办法和硬性指标,考核缺乏强有力的制裁措施。

1.2基层种子管理单位人员和技术力量难保证项目实施

1.2.1人员编制少

据2011年宝鸡市种子管理站调查,全市12个县区,种子管理单位人员编制在10人以下的就有8个县区,编制在4人的有2个县区,就这不足10人的种子管理单位,需要承担种子管理和农业综合执法2个单位的职能,日常工作应接不暇,哪有人力去很好地完成项目。

1.2.2专业技术力量薄弱

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规定,编制4~10人的单位,中级职称只有1~2名,就笔者所在的麟游县种子管理站在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方面还没有设置中级岗位,没有中级职称,也就没有开展试验示范技术水平的人员。

2加强管理的措施

2.1完善项目管理方式

2.1.1严格立项评审

建立项目逐级申报评审制度,一般项目做到县、市评审,重大项目做到县、市、省3级评审制度。依据项目资料内容,开展逐级实际调查核查、答辩,重点对立项背景、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以及项目承担单位技术力量进行核查,由专家组提出是否有必要、能力和条件实施项目的审查意见。

2.1.2实行项目责任制管理

建立项目逐级领导责任制,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地政府主管领导和农业局长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实施单位行政负责人为项目直接责任人,由项目资金下达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地方政府主管领导签定责任书,地方政府主管领导与项目实施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定责任书,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义务和责任,制定定量考核目标,对无法量化的内容制定评判标准,明确奖惩机制。

2.2强化项目指导检查力度

2.2.1实行项目田间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

现代农作物种业项目凡是涉及到作物种植的项目实行分段指导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田间实际检查,在作物综合性状表现显著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田间开展现场检查,作物收获后重点对项目总结、资料完善和财务支出情况开展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做出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对项目实施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反馈给当地政府和农业局。

2.2.2改变项目检查验收方式方法

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实施过程中几个考核点,把只关注结果的管理方式转变成重视过程管理和结果检查相结合,明确将项目日常进展情况定期汇报纳入考核内容,完善中期评估体系,通过邀请业务专家现场考察,验证实施效果和实施进度。

2.3开展项目管理培训

项目管理的好坏不仅取决于管理部门,还取决于项目实施单位以及实施单位的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监管对项目的顺利进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项目实施技术人员素质对项目实施也有一定的关系。因此,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素质显得极为紧迫。针对实际情况,开展农业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员如何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配合做好资金管理、进度管理、项目数据汇总以及资料收集整理等各项工作。

2.4建立项目后评估制度

项目后评估工作是针对已完成后一段时间内,对项目在技术水平、综合效益、项目管理、成果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制定评估体系及评估标准,定量评价项目成果的后续情况。考察了科技成果的延伸和带动作用,推进了新品种等应用技术项目质量、决策及管理水平,为科技决策和计划制订提供了依据。

2.5对项目资金实行分类管理办法

现代农作物种业项目主要有2类,一类是基础设施建设,另一类是作物种植业。对基础设施类项目继续采用计划与项目资金同时下达,作物种植业类项目可以采用后补助管理办法,年初下达项目批准计划,经过阶段检查和综合检查结果,依据上级检查作出的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并拨款,做到做多少事给多少钱,对于未完成项目计划的单位不拨款,把项目资金给工作做的好的单位。

2.6调整项目资金支持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