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服务范例

税务稽查服务

税务稽查服务范文1

全国税务机关全面推行绩效管理两年来,税务稽查机关就如何做好绩效管理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通过有效的绩效管理,很好地激发了税务稽查一线干部的潜能和热情。但从运行情况和基层稽查干部反映看,基层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的效能还参差不齐,许多单位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是在调查了解和全面梳理、分析思考的基础上,就基层税务稽查机关在绩效管理中应把握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税务稽查;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作为一种以开发人力潜能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模式,已被现代企业和各级政府机关广泛运用。自2014年全国税务机关全面推行绩效管理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等方面积极开展绩效考评,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成效。作为专司偷、逃、抗、骗税的税务稽查机关,通过组织开展绩效管理也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以查促收”、完善税收管理“以查促管”、震慑税收违法行为“以查促改”等作用。但从两年来各单位绩效管理运行情况看,基层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绩效管理机制不够成熟,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开发人力潜能作用不明显,管理目标与整体建设融合度不够高。为此,笔者对有关单位绩效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税务稽查机关在绩效管理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克服思想认识误区,不断培养稽查干部正确的绩效观

税务稽查机关的工作特别是税务稽查岗位的工作,融入了稽查干部以及有关人员大量的智慧和技能,这些智慧和技能往往难以用具体数字进行考量,加上税务稽查本身所具有的工作特性和长期形成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习惯,一些稽查干部对绩效管理、绩效考核存有一定的认识误区,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有人认为,对于税务稽查来说,每一个涉税案件中的企业规模不同、案情复杂程度不同、查处结果不同,把这些不确定因素案件去量化,可操作性不强,也存在很多不公平性。还有人认为,稽查工作从选案到执行融入不同部门和很多人的智慧和精力,很难界定哪个人为此付出工作量或贡献的多与少,对案件承办人的办案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其结果难以“服众”。也有不少人感到,就天津市地税稽查干部队伍来说,大部分人思想觉悟较高、担当意识也较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近几年天津市地税稽查收入由2010年的10.85亿元猛增到2015年的28.7亿元,而且选案准确率、结案率、入库率也都逐年提高,税务稽查震慑效应在各领域纳税人中得以显现,根本用不着再投入大量财力、人力和时间搞绩效管理。这些认识和观点无疑影响和阻碍了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的推动和深入。因此,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消除片面认识及抵触心理,主动支持和参与到绩效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不间断地开展对绩效管理重要性的宣传教育

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时机,就当前税务机关推行绩效管理的目的和重要性进行不间断的宣传教育,让每个干部切实认识到绩效管理是保证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保障,是加快职能转变、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重要途径,是激励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同时,要在税务稽查干部中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大力营造人人关心、参与、运用绩效管理的氛围,逐步构建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使绩效管理真正成为抓重点工作落实的“指挥棒”,税务稽查干部改进工作、提升素质的助力器,不断促进税务稽查工作质效的持续提升。

(二)适时与稽查干部就绩效考核考评情况进行分析、沟通

绩效沟通是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事前沟通可以明确绩效目标,事中沟通可以做到事半功倍,事后沟通可以促进有效整改。因此,税务稽查机关的每一位领导者要针对所分管部门、干部的实际,有重点、经常性地与税务稽查干部进行有效沟通,特别是绩效计划制定与执行、日常管理与考评、绩效分析与改进等环节的沟通,要做到及时周到、细致入微,并通过这些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的分析与沟通,找出绩效差距和提高绩效的途径,使广大稽查干部在推进绩效管理过程中不断刷新自我“存在感”和成就感,进而逐步克服和扭转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提高参与绩效管理的主动性,增强自身工作绩效的创新、创造意识。

二、克服考评指标权重失位,不断优化绩效考评体系

目前,一些基层税务稽查机关的绩效管理,只是把方方面面大量考核考评指标简单累加后再进行量化,甚至依靠单纯的、细化和量化的指标来进行绩效管理,并在绩效考评中过分强调工作完成量的考核,忽视了工作质效和潜在的对整体建设具有重大影响以及长远发展的指标考评。比如:就涉税案件查办方面,往往对易于掌握的案件查结数量、查补税款金额、涉案企业处罚率等考核占比大,但对办案质量高低、办案经验总结、查办案件影响和干部能动作用发挥等带有税务稽查可持续发展、稽查干部潜能挖掘以及促进税收秩序规范这些指标占比少、权重低。基层税务稽查机关在绩效管理中所存在的指标权重失位、考核目标值失衡、指标设置与总体建设偏离等突出问题,应在今后优化绩效考评指标时加以注意和克服。

(一)考核考评指标的设置要考虑全局性

绩效考评既是对税务稽查机关整体工作绩效的考评,也是对全员干部绩效的考评,因此,绩效考评指标设置要兼顾机关工作上的整体性,也要考虑人员岗位、工作性质上的差异性,不能顾此失彼。尤其是那些在岗位职责中没有明确或难以细化量化,但又决定稽查工作质效、提升建设水平,甚至是打造机关品牌、创新机关文化的工作,更不能被忽视和遗忘。比如: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查办案件的质量影响、各类培训的效果运用以及机关正气的树立扶持等,如果在考核考评指标设置中被忽略了、淡化了,甚至被遗忘了,广大干部的士气就难以激发,稽查干部的潜力也难以挖掘,机关整体建设及税务稽查中心工作也就永远在低层次上徘徊。

(二)考评指标的设置要突出中心工作

税务稽查机关的职能就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因此,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建立必须紧紧围绕税务稽查中心工作。不仅在指标设置上不能让税务稽查这一权重失位,在分值设置上也要突出税务稽查的中心地位,不能没有重点地面面俱到和求全失重,更不能偏离中心另辟蹊径。对其他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也要围绕税务稽查这一中心工作去进行,也就是从保障税务稽查工作的效果、服务税务稽查工作的质量、维护税务稽查的地位等去设计考核考评指标、分配考核权重,并通过对其工作绩效的考核考评,提高其服务保障水平,最终达到促进税务稽查工作的提升和长远发展。

(三)考核指标设置既要相对稳定又要适时、适度调整

考核指标的设置既要立足于税务稽查机关日常工作的完成,又要着眼于税务稽查的发展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做好与上级机关对自身绩效考核的对接,并且很好地应对由于时间、空间转换所带来的工作重心和任务变化。因此,考核指标设置一方面在日常工作指标上要保持相对稳定,另一方面要随上级乃至中央重大部署和税制战略调整以及重点工作转换,适时、适度调整考核指标、权重分配等。通过考评指标设置上的动静结合,确保在全面系统地对日常工作绩效考核考评、实现税务稽查中心工作稳步发展的同时,也能保证同上级重大部署调整、重点工作转换的融合及统一。

三、克服与税务稽查机关全面建设脱节,提升机关整体水平

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的目的不是绩效考评结果,而是税务稽查工作的持续性改进、税务稽查质效的不断提升,从而最终实现税务稽查机关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因此,要克服撇开机关整体建设只强调抓绩效管理和只重视考核考评结果的唯绩效观,也要克服空泛地追求机关整体建设和长远发展,认识不到日常绩效管理、绩效考评的作用。

(一)要防止孤立地看待和追求绩效考评结果的行为意识

绩效考核考评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但过分地强调绩效考评结果、追求绩效考核名次,势必会削弱绩效管理开发潜能、激励干劲、推进工作提升的作用,也容易让考核对象将注意力集中在如何规避绩效“犯规”被罚失分上,最终导致干工作、抓落实只为取得较好的考核考评结果,不考虑工作质效和整体建设水平的提升。

(二)要把绩效管理与其他管理模式相融合

尽管绩效管理是现代企业和政府机关都公认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模式,但就税务稽查工作和机关整体建设来说,绩效管理不是管理范畴的全部,单靠绩效管理也不可能实现税务稽查工作整体建设的持续发展。因为税务稽查各环节工作以及机关的有些工作,难以在短时间内看到工作的绩效,还有一些工作也难以用具体数字去衡量多与少、大与小,难以靠量化去评价优和劣、高和低。这就要其他的管理方式去弥补、去辅助、去完善,以实现税务稽查机关的正常运转、维护和整体建设水平的提升。比如: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工作中精力付出的多少,干部思想觉悟的培育,争先创优氛围的营造等等,这些都难以去量化和用数值去评判,就需要靠传统的、情感式的和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去推动、去补救、去完善,也只有把这些管理方式与绩效管理有机地融合,才能达到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效果。

(三)要把绩效管理目标和税务稽查整体建设相统一

绩效管理是一种管理手段、也是一个管理过程,其根本目的和目标就是提高税务稽查机关的整体建设水平。因此,绩效管理的推进和各个环节的把控都要紧紧围绕税务稽查机关整体建设做文章,不能片面追求绩效管理中的量化考核结果,更不能人为地把绩效管理与整体建设割裂开,否则就有可能出现绩效考核结果很好,但干部队伍人心涣散、领导班子没有凝聚力、机关整体缺乏合力等现象。所以,在抓日常工作落实中要以绩效考评为抓手,把注意力放在发现问题短板上,不断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同时,还要把绩效考评作为整体工作上水平的一个抓手,通过完善的内部运转流程和顺畅的协调沟通,把绩效考核考评融入整体建设之中,有效地解决绩效管理与税务稽查机关整体建设“两张皮”的问题。

四、克服与干部利益、升黜背离,营造挖掘潜能、争先创优的氛围

税务总局要求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业绩、改进工作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主要运用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方面。就是说绩效考评须与个人利益、个人升黜、个人荣辱同步推进,与稽查干部的物质追求和精神需要相一致,否则,就难以激发稽查干部的工作动力和工作热情,就不可能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也就更谈不上提升税务稽查工作质效和税务稽查整体建设水平。“事业兴衰,关键在人”,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充分挖掘开发人力潜能、激励激发主观动能、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势在必行。

(一)与稽查干部的成长进步挂钩

绩效考评结果与稽查干部的成长进步挂钩,是对稽查干部工作绩效的再次肯定,也是对稽查干部的不间断激励,因此,各级组织要按照各年度绩效考评优秀名次和个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能力素质水平、廉洁自律状况,结合后备干部培养使用规划等,有计划、有梯次地做好稽查干部的培养、选拔,让能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有所为、有其位,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机会。反之,对个别部门和个人连年考评较差、能力素质较低的干部,应及时予以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逐步构建“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用人机制。

(二)与稽查干部的荣辱羞耻挂钩

充分发挥绩效考评对税务稽查干部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将有助于形成个人与部门同发展、共荣辱的良性循环。要按照年度绩效管理评估考核结果,分析评价各部门、个人的工作落实和绩效指标执行情况,并充分利用奖惩机制,对目标完成度高、成绩突出者采取通报表扬、发光荣榜、授予荣誉称号等褒扬措施,在一定区域内进行全覆盖、高规格的宣传,使之时时处处感受到工作成绩所带来的自豪和荣耀。对工作懈怠、考评不佳的采取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责令限期改进、诫勉谈话和调离岗位等惩罚性措施,让其切身体会到工作懈怠所带来的羞耻。通过旗帜鲜明的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积极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尚,逐步完善充满活力、持续激发正能量的内生动力机制。

(三)与稽查干部的物质利益挂钩

税务稽查服务范文2

 

一、税源管理互动机制内涵的界定   2006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为加强税源监控质量,防止税源流失,在全国税源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建立一个以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机制。国家税务总局将税源管理的互动仅仅界定在税务机关上下级之间(纵向)和税务机关内部职能部门之间(横向)的互动。但由于税源管理涉及到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许多方面,仅仅依靠税务机关内部的互动是无法有效地管理税源,笔者认为税源管理互动机制的建设还应包括税务机关与其他经济职能部门的互动,如工商部门,金融部门等。[1]   因此,笔者将税源管理互动机制界定为:税务机关为实现对税源的有效管理与监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依据税收内在业务流程,以税收分析为基础,以纳税评估为手段,以税务稽查为保障,通过规范工作标准和协作要求,在税务机关内部以及与外部经济职能部门之间形成一个以税收分析为纳税评估提供指向,纳税评估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稽查为加强和改进征管工作提供依据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   建立互动机制对加强税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通过税收分析可以查找税收征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为有针对性地采取评估或稽查提供指导,从而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通过纳税评估可以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2]   通过评估发现疑点和问题,为进一步采取征管措施指明方向。在评估中通过约谈、核查等方式,可以有针对性地宣传税收政策,加强纳税辅导,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遵从。三是通过税务稽查为防止税收流失提供了最后一道防线,有力地震慑了偷逃抗骗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通过与税务部门外部的经济职能部门的互动,税务机关可以清楚掌握纳税人的资金流、信息流,为更有效地进行税源管理提供了可能。   二、我国税源管理互动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机关内部互动存在的问题   1.税源互动管理流程不畅   (1)税收分析与纳税评估互动不畅   在“四位一体”的互动机制中,税收分析应是税源管理的眼睛,反映税源管理和征收管理状况,发现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为有针对性地采取评估提供指导,从而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但在实际运行中,税收分析由于税收数据准确性不高,税收分析手段单一,税收分析不够深入等原因导致税收分析得出的结果不能直接用于纳税评估。如有些地区行业分布不均,同行业内部差异性大,简单将同行业内各企业的行业税负率进行平均得出的行业税负预警值是不实用的,这种情况越在基层越明显。[3]   (2)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互动不畅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方面通过纳税评估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以管供查;另一方面通过税务稽查发现税收征管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以查促管。[4]   但在现实工作中,出现了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相剥离的现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①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范围界定不清。由于税务稽查目的不明确,有些属于纳税评估范畴的,稽查局也进行税务稽查。有时甚至出现同一纳税人,税务稽查结果远远小于纳税评估的结果,严重破坏了税务机关的形象,降低了税法的严肃性。②通常是将纳税评估中有重大问题的案件移交到稽查局进行税务稽查,但是很多移交的案件都是查来查去,最后不了了之。③税务稽查的案件在结案后,稽查局很少会将案件的结果反馈到征管部门,弱化了以查促管的作用。   2.缺乏良好的税源互动管理环境   (1)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不完善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不高,各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实际征管工作,会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信息共享程度低   现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比较混乱,有的地方在软件、硬件上存在着各自为政、互不衔接的现象。如目前税务机关使用的CTAIS征管软件,它是以省为单位进行开发的,CTAIS里的信息只能在省内进行共享,共享程度较低。   ②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集成化程度不高   目前在税务机关与税收征管相关的软件大约有20多种,如CTAIS、公文处理系统、FTP、出口退税系统等。   如此繁多的软件常常使税务工作人员不仅感受不到税收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反而感觉税收信息化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沉重负担。   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功能不健全   一方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普遍重视纳税人的申报表、税务登记、税款入库和发票数据等信息的收集,忽视了对纳税人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银行存款以及会计核算等信息的采集,给税源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另一方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使用者操作权限的限制过窄。对于很多税收征管软件,很多税务工作人员连简单的查询权限都没有,这样无疑弱化的税源的监控效果。   (2)机构设置不合理   尽管我国一直都提出要实行机构设置扁平化,但在现实中仍然是层级化地设置机构。这种机构设置模式也阻碍了我国税源管理互动机制的顺畅运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省市级缺少税源管理的对口科室   基层税务机关一般设有税源管理科,但是在省级和市州级税务机关却没有对基层税源管理科进行对口管理的税源管理科室。在省级和市州级设立的流转税管理处(科)、所得税管理处(科)、征收管理处(科)、计划统计处(科)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科)都与税源管理相关,这样就会出现要么都对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发文的“多头管理”,要么都只对自己对口下属部门发文的“无头管理”。#p#分页标题#e#   ②税源互动管理缺乏统一的领导机构   税源管理互动机制涉及很多的部门:税收分析涉及计划统计部门和税政管理部门;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一般都是由税源管理部门的税收管理员来进行操作;税务稽查是税务稽查部门在发挥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这些部门处于平等的地位,由于缺乏一个超脱这些部门科室的领导机构,即使某个部门出现失职导致“四位一体”的互动机制无法顺利流通,对其他部门的工作造成影响,其他部门也不能对失职部门进行惩罚或制裁。   (二)与外部经济职能部门互动存在问题   税务机关与外部经济职能部门的互动涉及到很多部门,如工商部门、金融部门、质检部门、公安部门、房管部门等,笔者仅以工商部门和金融部门为例,讨论税务机关与外部的互动。   1.与工商管理部门互动不畅工商管理部门负责确认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经营资格,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能否有效地监控税源,防止税收流失,与工商管理部门的互动是密切相关的。但在现实工作中,工商管理部门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互动存在严重的问题,表现在:   (1)工商与税务登记差异较大   工商管理部门没有及时地将纳税人的开户、经营信息传递给税务机关,以至于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企业的开户数远远大于税务登记的户数。大量的经营企业游离在税务机关的管理之外,造成了我国税收的大量流失。   (2)税务登记信息反馈不及时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前提条件就是获取工商营业执照,但是目前存在一些经营户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是又需要办理纳税业务。对于这些纳税户税务机关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行了“无证户管理”,对其按临时纳税人处理,纳税人凭身份证,就可纳税。税务机关并没有及时地将这些无证经营户的开户信息反馈给工商机关,不利于工商机关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控管理。   (3)信息比对困难   工商管理部门与税务机关对经营户分类上不一致,给信息的交换、比对带来了困难。税务机关按营业状态对纳税户进行分类,国税登记户数包括开业户、停业户以及三个月以内的非正常户。而工商管理部门未按营业状态分类,导致大量的税务登记的注销户还被工商机关登记在册。   2.与金融部门互动不畅   金融部门掌握着纳税人的资金流动情况,而对纳税人资金流的监控是税源监控的核心环节。《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必须提供银行帐号,这就是为了方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资金流进行监控。   虽然法律指出银行必须配合税务机关检查、提供纳税人的资金流动情况,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问题,导致税务机关与银行互动不畅,不能有效监控企业的资金流。这些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各银行没有实行信息互通,同一纳税人可能在不同银行开设银行账户,而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只需申报一个银行帐号,这无疑给税务机关监控纳税人资金流带来了困难;(2)税务机关在向银行调查纳税人的资金流动情况时,不仅需要有县及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的批准,银行还要求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银行帐号,才能由银行内部人员调查纳税人的资金信息。很多情况下,税务机关无法得知纳税人的真实账号,从而导致资金流的调查无法进行下去;(3)很多银行为了抓住自己的客户流,不愿意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的资金信息。   三、优化我国税源管理互动机制   (一)提高四个环节的流通质量   1.提高税收分析质量   (1)加强涉税数据关联分析   在实际工作中大量运用关联分析,将会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如通过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对进、销项税金的对比分析,国、地税间就交通运输业发票开具和抵扣情况的对比分析,以及对海关完税凭证、农副产品发票、废旧物资发票等进行的对比分析等。   (2)建立综合分析机制   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建立起以计统部门为中心、以基层分局(税务所)为主体、以业务科室为辅助的税收综合分析机制。同时,要全面认识税收分析在税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坚决摒弃税收分析只是为完成收入任务服务、税收分析只是为应付上级一时之需的错误观念,将税收分析的主要目标切实转移到为加强征管服务、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运行税源管理互动机制上来。   (3)提高数据质量   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扩大信息量,逐步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税款申报和入库情况、发票使用和抵扣情况等纳入税收分析数据的范畴,并尽可能全面地掌握地区经济和行业经济信息。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上述信息进行有效整合,从微观、宏观、横向、纵向等多个方面对税收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描述、对比和分析。   2.强化税源监控   (1)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综合考虑税源数量、税源结构以及管理员素质等因素,将纳税人类型和管理事项进行分工,优化组合管理员队伍,优先保证对大企业、重点税源和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纳税人的监控,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2)严格申报审核   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报税管理,继续做好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票表的比对,强化抵扣凭证和异常票据的审核检查。加强所得税申报审核,最大限度减少不计少计收入,多列、序列成本费用,侵蚀税基现象的发生。#p#分页标题#e#   3.建立有效的纳税评估机制   (1)设立专员专组评估   纳税评估需要纳税评估人员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纳税评估人员不仅要懂税收、会计方面的知识,还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观察能力,而在实际工作中税收管理员是不具备如此高要求的综合素质,因此,应将纳税评估从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能中剥离开来,成立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的纳税评估小组,对纳税户进行交叉纳税评估。   (2)完善评估方法   当前,纳税评估工作在方法上应以行业性评估作为纳税评估的重点形式,把规范评估程序作为纳税评估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区域经济发展所形成的行业特点规律、行业税收负担率、企业生产经营及其财务管理为依据,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科学的行业指标分析体系,由点到线、由点到面对区域内全行业所属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即通过对同行业企业进行典型性调查,收集整理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信息,综合分析,总结行业规律,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其预警值,并通过定期采集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评估信息,形成行业税源管理信息档案,逐步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数学模型,最终实现利用行业纳税评估数学模型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分析和监管。   4.加强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部门的互动   加强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部门的互动,就是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加强纳税评估与稽查的联系,建立案件移送、稽查结果反馈和内部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应移送评估案件的全部移送和稽查结果的及时反馈,形成以管促查、以查促管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税收征管整体效能。   其次,密切稽查与征管部门的协作,充分利用税收分析成果以及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提供的案源信息,集中力量对长期零申报、负申报以及久亏不倒、恶意偷逃等纳税人开展重点稽查。   最后,以稽查建议为纽带,全面促进征管和稽查的信息互通、执法联动的运行机制。要通过稽查建议制度,向征管部门反馈征管工作中所忽视的或薄弱之处,要积极提出建议,更好地起到以查促管的作用。要充分重视案例分析工作,及时对案件的成因、特点、作案手法以及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并及时研究措施,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各种涉税犯罪活动。   (二)完善互动管理的配套环境   1.完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1)提升系统的开发层次   我国可考虑提升系统开发层次,将由各省分别制定税收征管系统,改为由国家税务总局与软件开发商合作开发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2)提高系统的集成度   针对目前税务机关内部软件繁多的现状,税务机关可考虑运用更为先进的计算机语言开发功能更为强大的税收征管综合软件,将现实工作中20多种软件开发成为功能强大的综合软件里的子模块,通过一次信息的录入可以实现相关子模块信息的共享。   (3)提高系统的适用性   新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要扩大数据的采集范围,不能仅仅局限于纳税人的税收信息,要尽量涵盖纳税人的经济信息,如财务报表等。不仅如此,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还应具有强大的查询功能,而这种查询的权限应对系统的使用者是开发的,使用者只要输入相关条件就能显示出不同分类的数据,如地区、行业、税种等。另外还应加快系统的更新速度,在税收法律法规发生改变后,税务机关应及时组织软件开发公司进行系统的更新,减少系统适用的真空区。   2.实行机构改革   (1)理顺机构设置,明确职责范围   针对目前省级与基层机构设置不对口的现在,笔者建议在省一级税务局,按照种类型和职能分工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在地市级和县级税务局,按职能分工和纳税人类型相结合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市级税务局应设立专门负责税源管理的机构,县级税务局直接负责对重点税源户的监管,县以下不再设分局,恢复中心税务所建制。在理顺机构设置的同时,明确机构职责范围,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机构职能,统一征管流程,统一征管软件,规范征管工作,为强化税源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2)设置互动办公室   实际工作中,“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互动机制互动不畅的一个关键原因在于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部门来组织、协调互动机制的顺畅运行。笔者建议可设置互动办公室,互动办公室的级别应高于互动机制中任何一个部门,监控互动机制的运转。一旦哪个环节互动出现问题,互动办公室可以直接针对问题要相关部门马上解决。互动办公室可设置互动考核办法,将其纳入各部门的业绩考评中,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职位升迁相挂钩。   (三)加强与外部职能部门的互动   1.加强税务机关与工商部门的互动   (1)建立税务部门与工商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一方面,税务机关要依托征管信息网络系统和互联网,实现与工商部门的横向联网,实现纳税人经营数据的共享。另一方面要组织税务机关和工商部门定期开展联席会议,核对登记户数,找出登记差异存在的原因。   (2)完善工商与税务登记工作流程   改变目前先工商登记再税务登记的流程,从法律、法规上规定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具体而言,可以先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副本,纳税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在一定期限内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对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的,由税务部门作辅助登记后出具不予办证证明,之后再凭税务登记证或者不予办证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正本。#p#分页标题#e#   2.加强税务机关与金融部门的互动   (1)实现金融部门内部之间的联网   目前银行由于考虑到自身利益的需要,每个银行都有一套自己的系统,并未形成金融系统的行际联网,银行之间的信息无法共享和归集,这就给纳税人多头开户制造了机会。如果实现金融系统的行际联网,定期将同一用户的银行信息进行归集,并及时将银行数据传递给相应的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就能准确及时地监控纳税人的资金流。   (2)提高金融部门互动的责任意识   金融机构应将配合税务机关调查纳税人资金信息作为自己的一项责任,而不应该看成是负累。税务部门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事实细则的规定,与金融部门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具体操作办法。金融部门应按操作办法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而不应故意阻碍税务机关调查纳税人的经济信息。

税务稽查服务范文3

(一)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征管基础的挑战

1、对税务登记制度的影响

网络空间的自由性,使现行的税务登记制度无法发挥其作用。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系列法定制度的总称。税务登记是税收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我国现行的税务登记制度是以工商登记为基础的,纳税人在营业前必须要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以便税务机关进行监管和核查,这也是税收征管的前提所在。可是,因特网是一个来去自由的空间,企业只要交纳了注册费,就可以在网上从事有形商品的交易,也可以转让无形资产、提供各种劳务,从而使得税务机关很难像以前那样借助税务登记制度对纳税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2、对传统账簿凭证管理制度的影响

传统的税收征管和稽查,是建立在有形的凭证、账册和各种报表的基础之上,通过对其有效性、真实性、逻辑性和合法性的审核,达到管理和稽查的目的。传统意义上的税收征管是通过审查和追踪企业的账簿凭证,并以此来核实企业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然而,电子商务发生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传统的纸质凭证被无纸化的数字信息所取代,而且电子凭证可以轻易地修改、删除并且不留痕迹和线索,无原始凭证可言,使得传统的税收管理和稽查失去了直接的凭证和信息。这样使得税务机关对这些信息的来龙去脉无法追踪和查询,也就无法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监控。

3、对代扣代缴制度的影响

电子商务使得交易中介作用不断弱化,这样传统税收征管方式中的代扣代缴制度就很难发挥作用。代扣代缴制度是建立在中介机构的基础之上,其作用发挥的前提是必须要存在中介机构。然而,因特网使交易双方超越了国家和地域的限制,厂商和消费者可以在世界范围内直接交易,商业中介机构如商、批发商、零售商的作用被迅速弱化甚至取消。因此,建立在中介机构基础之上的代扣代缴制度的作用也将随之弱化。

(二)电子商务使现行税收征管变得困难

1、电子商务的无纸化操作使得税务稽查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第一、电子货币不仅可以在瞬间完成流通而且可以实现交易的无名化,这就使得资金的流向无法追踪,税务稽查也难以进行。第二、随着电子支付系统的完善,纳税人可以利用离岸金融机构通过电子货币避税甚至偷税,而这时税务稽查的信息源位于境外,税务机关很难对有关交易进行监控,税务稽查的力度就会极大降低。第三、现行税务稽查主要是按照人工查账的方式进行,不能适应电子商务高科技化的需要。最后,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发展,纳税人可以用超级密码和用户名双重保护来隐藏有关信息,使税务机关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的行为变得更加困难。

2、加密措施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数据信息加密技术在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同时,也成为企业偷税、漏税行为的天然屏障,它使得税务征管部门很难获得企业交易状况的相关资料。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等多种保护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如何对网上交易进行监管以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地入库是网上征税的又一难题。

3、电子货币影响传统的征税方法

以往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查阅银行帐目来获得纳税人的有关信息,判断其申报的情况是否属实,这样客观上为税收提供了一种监督机制。然而,电子货币的出现使得这种监督机制几乎失去了作用。传统税收征管很大一部分是通过中介环节代扣代缴的,电子货币的存在使供求双方的交易无需经过众多的中介环节,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转帐和结算。这样电子商务无疑会使征税过程复杂化,使原本只需向少数人征税转变为向广大消费者征税,从而加大了税务部门的工作量,提高了其征税成本。

二、解决建议

(一)加强和完善税收征管制度

1、加强对企业及其交易活动的监督

首先,税务机关应强制要求从事电子商务交易业务的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将企业网址、电子邮箱地址及计算机密码钥匙等网上资料提交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核定后再发给企业专用的电子商务税收登记号,并要求企业必须将该税务登记号展示在其网址上且不得删改,以便税务机关核对企业的信息是否与其申报的信息一致。同时,税务机关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从事电子商务交易企业的税务登记,必须为纳税人做好保密工作,如果有泄露企业有关信息的,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

其次,要求企业在通过网络从事产品销售,提供服务等业务时,应进行单独核算,并开具经税务机关认定的电子商务交易的专用发票。在交易完成后,企业必须将其开具的电子商务专用发票发往银行,银行在收到企业的电子商务发票后才给予其进行款项结算。只有加强对企业的严格监管,才能堵住网络交易中的税收漏洞。

2、加强税务机关与银行、海关等单位的联系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企业大多数是通过银行进行资金转帐和划拨。因此,税务机关应加强同银行的联系,委托银行代其扣缴有关税款。对于离线交易,由于其标的物仍以传统的有形货物的交付方式实现,故企业之间或者居民之间进行款项交付时,银行可以强行从其账户中按“销售货物”代扣增值税。而对于在线交易,由于其产品或劳务的交付是在网上完成的,故在资金结算时,银行可以按“服务业”代扣企业的营业税或居民个人的消费税。此外,对于通过电子商务达成的进出口贸易,可以将其视为传统的进出口业务,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款。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于其流动性、隐藏性强,仅靠税务机关自身是无法实现和保证税额的及时上缴,故税务机关必须加强与工商、金融、海关等各单位的合作,才能保证税款的及时上缴,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实现税负公平。

3、加快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软、硬件建设

税务部门必须加快自身的网络建设,尽早实现与上网企业、银行、海关等部门的链接。通过网络税务信息,处理有关电子邮件及接受电子税务申报,建立自动退税系统等。同时,税务部门应积极组织技术力量与金融机构、网络技术部门紧密合作,加快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的研究,建立电子商务税务管理,开发自动征税软件和稽查软件,以鉴定网上交易,审计追踪电子商务活动流程,从而实现对电子商务税收的有效征管。

(二)加快电子商务法制建设

解决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不仅仅依靠国家税务部门以及相关的税收法律制度是远远不够的,政府有关部门还必须参与制定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电子商务及其在发展过程中带来的新生事物获得国家法律法规的认可。从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完整性的角度看,一部《电子商务法》是必不可少的。电子商务法将从整体上把握电子商务的相关概念和原则,对电子商务的各方面做出基础性规范,解释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基本法律问题,并用来调整电子商务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比如消费者保护、电子商务安全等。而目前我国还未正式颁布一部综合性的电子商务法案,在这方面显然落后于不少国家和地区。比如,美国早于1995年就开始颁布一系列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并于1997年颁布《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于1996年颁布《电子商业示范法》;欧盟于1997年颁布《电子商务行动方案》;新加坡于1998年颁布《电子交易法》;韩国于1999年颁布《电子商务基本法》;香港于2000年颁布《电子交易法令》;英国于2002年颁布《电子商务规则》。可见我国必须加快电子商务综合立法的步伐,尽快在电子商务立法上与国际接轨,从而为解决跨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铺平道路。

三、衍生思考

(一)电子商务可能造成的国际问题

1、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基本概念的冲击

(1)对常设机构概念的冲击

常设机构是国际税收领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现行税制判断经营者是否应课税的前提是经营者必须在该国设有常设机构,并取得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所得,从而由该国政府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对其进行征税。然而,电子商务的出现,使传统的常设机构概念的适用性产生了新的问题。由于电子商务活动建立在一个虚拟的市场上,网上经营没有所谓的“场所”、“基地”或人员的出现,大量消费者和厂商在互联网上购买外国的商品和劳务,而外国销售商并没有在本国出现,因而根据传统税制的常设机构含义,是不能对外国销售商在本国的销售和经营行为进行征税。

(2)对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击

电子商务的发展必将弱化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外国企业利用因特网在一国开展贸易活动时,常常只需智能服务器便可买卖数字化产品,而服务器的营业行为很难被分类和统计,商品被谁买卖也很难认定。另外,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服务也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提供服务的一方可以远在千里之外。因此,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所得来源地的判断变得更加困难。同时,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目前各国判断法人居民身份一般以管理中心或控制中心为准。然而,电子商务的出现,国际贸易的一体化以及各种先进技术手段的广泛运用,使得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原则产生了新的问题,如一个企业的管理控制中心可能存在于多个国家,也可能不存在于任何国家。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将难以根据属人原则对企业征收所得税。这样,居民税收管辖权也就显得形同虚设。

2、国际双重征税问题

国际双重征税是一个在传统税制下就存在的问题,而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这一问题变得更加突出。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你是一个中国公民,在美国的电子商务网站上订购货物,并且要求将货物发往新加坡,这样做的结果可能将会使你同时得到三个国家的税单。首先,按照居民税收管辖权征税办法,中国政府有权、向你征收所得税;其次,按照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征税的话,新加坡政府也有权向你征收流转税;最后,美国政府有可能以交易操作发生地为依据,也可根据来源地为依据,有权向你征税。这样,对同一笔税源,由于税收管辖权的重叠,而导致了国际双重征税的问题。

3、国际避税问题

国际避税问题一直以来是国际税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国际避税变得更加容易,从而加剧了国际避税问题,使其更加复杂化。首先,电子商务的便捷性与高流动性为跨国公司操纵利润、规避税收变得更加容易。跨国公司通过因特网,只要按几下鼠标就可以轻松地将其在高税区的利润转移到低税区或避税港。其次,电子商务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进行商业活动的方式,原来由人进行的商业活动现在则更多地依赖于软件和机器来完成,这样就使商业流动性进一步加强,公司可以利用在免税国或低税国的站点轻而易举地避税。再次,电子商务使大型跨国公司更轻易地在其内部进行转让定价,甚至任何一家上网交易的国内企业都可以在免税国或低税国设立一个站点与他国企业进行商务活动,而国内企业将作为一个仓库和配送的角色出现。总的来说,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纳税人很容易更改交易价格或隐藏真实交易信息。因此,税务机关很难对价格进行调整以及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从而很难征收到应有的税款,使税款大量流失。

税务稽查服务范文4

本文首先就企业面临的各类税务风险进行阐述,进而分析了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企业加强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关键词: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税务风险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其受到的内外部影响因素较多,既包括国家税收政策,又包括市场环境、商业模式等,因此,税务风险管理难度相对较大。一旦税务风险管理出现问题,将为企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甚至要接受行政处罚,形成资金损失,因此,税务风险管理十分重要,需要企业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管理,以创造管理绩效,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要类别与表现

(一)税务政策风险

税务政策风险是企业税务管理面临的首要风险。世界各国为保障国家机器运转,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的推进,都制定了纷繁复杂的税收政策,覆盖了企业及相关营利组织的各类经济活动,同时为各类税种缴纳建立了相应的程序法律规范,进而出现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界定。在税务政策的制定中,由于国家经济环境的不同及其发展需要,同样需要国家以税收为调控政策,适当倾斜需要鼓励的行业与企业,适当约束需要减产的行业与企业,因此,国家税务政策又是动态调整的。国家税务政策体系庞大,并且在实时动态调整之中,使得企业税务政策风险的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直接影响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税务执行风险

企业对于各类税务政策的执行风险是税务风险管理的又一重要内容。这一点受到企业全员税务意识、税务人员专业素质、税务政策宣贯力度、经济事项商业模式等各方面因素的复杂影响。企业税务成本是企业中产生经济效益较低的成本,可以说是企业的一项费用,与产生收入关系不大,主要的作用是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因此,企业一般会想法设法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以最大化企业利润,满足企业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但税务执行层面一旦发生风险,将为企业造成较为严重的隐患风险,降低企业的信用等级,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提升。

(三)税务稽查风险

税务稽查是国家税务管理行政部门的一项事后监督管理行为,伴随我国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金税三期工程已全面竣工,对企业经营数据的分析功能大幅提升,企业对于税务机关而言,越来越透明,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对企业历史数据及其上下游企业数据的分析,发现企业在纳税环节可能存在的疑点与问题,并通过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行政管理环节,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这时一旦企业纳税存在问题,将直接面对缴纳滞纳金及罚款等行政处罚事项的后果,直接加剧了企业的成本负担,影响企业经营。

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风险管理认识程度有待提升

一是企业对税务管理体制所发生的变化不敏感,认为只要跟税务机关的人员打好关系,税务风险管理出点问题,不算问题,可以零风险化解。二是企业对税务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足,往往要求企业税务人员“钻空子”,减少纳税,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了税务风险。三是企业全员对税务风险管理的意识不高,一般只是财务部门或其税务人员单方面重视,难以引起全员的共同税务风险管理意识提升。

(二)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有待提升

一是企业税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企业认为自身规模较小,选择核定征税,不注重税务管理制度建设与会计核算基础能力的提升,使得企业在规模扩大后,仍然税务风险管理基础薄弱。二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有的企业只是一味强调要重视税务风险管理,而没有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使得税务风险管理流于形式,难以取得实际效果。三是税务风险管理缺乏动态管理机制,没有建立不断完善与改进的长效管理办法。

(三)税务风险管理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一是税务岗位人员对税务管理缺乏专业知识学习,不了解税务政策变化,不知道国家税制改革的宏观环境变化,使得企业税务管理难以适应宏观政策要求。二是税务岗位人员只关注税务涉及的计征与缴纳环节,而没有与企业实际业务结合,没有与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结合,商业模式缺乏创新,企业税务筹划功能难以发挥。三是税务岗位人员沟通能力较弱,没有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沟通机制,只是等着税务机关上门,缺乏主动联系与交流的意识。

三、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全员意识

一是提升企业一把手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将税务风险管理提升至关系企业生存发展成败的重要位置上来。二是提升企业全员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水平,加强国家宏观政策的宣贯与培训,并将其与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激发全体员工对税务风险的管理意识。三是提升企业财务部门对税务风险的管理意识,将税务风险管理作为财务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加强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税务风险管理岗位与职责分工,将税务风险识别、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管控等税务风险管理环节,与企业实际情况结合,镶嵌至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税务风险管理制度执行的过程控制管理,发挥审计与税务自查功能,及时发现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三是加强企业税务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价与改进,建立PDCA循环,促进税务风险管理不断提升。

(三)进一步增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综合素质

税务稽查服务范文5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风险管控

社会经济的不断积累促使市场上涌现出大量建筑企业,众多的企业也呈现出发展水平的差异,内部的税务风险管理以及控制方面的差异。有效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管控能力对提高建筑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影响。税务风险的管控主要在于建筑施工企业针对风险识别、认知以及对风险控制所作出的处理。而“营改增”的实施不仅对于该行业中合同管理、财务管理以及税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对建筑施工行业的组织机构以及业务模式也产生了巨大影响[1]。因此,建筑施工行业需要在基于自身业务的同时尽可能减轻或消除“营改增”政策所产生的企业税务风险影响,同时将“营改增”政策作为新的运营机遇,不断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一、建筑企业的主要风险因素

(一)原经营模式所引起的风险。通常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资源共享情况,建筑合同的中标单位和实际施工单位存在误差的情况会加大中标单位和实际施工单位的税务风险。分析其原因,中标合同的签订方为发包方和中标单位,但部分情况下施工方并不作为合同签订方签订合同,而属于第三方。中标单位为发包方提供发票,发票所产生的工程款项将交于实际施工单位。而实际的施工单位性质普遍为中标单位的子公司,按照中标合同中规定的建筑流程进行作业。施工过程中,中标子公司同时需要根据实际工程情况以及工程结算情况对内部款项进行支付。在纳入税收期间,中标公司所产生的税务发票将全部开具与发包方,施工方作为子公司,则不需要为中标单位提供发票。而在“营改增”相关政策落实后,中标单位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供增值税的报备,同时根据合同的主题项目与施工项目所存在的差异,税负情况也会产生一定的变化,在增值税抵扣情况不充分的情况下可能影响整体建筑施工的利润。

(二)原业务模式所引起的风险。1.分包商材料调拨风险。营业税时期,建筑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均由承包商一并购买和提供,分包商按照建筑工程的整理设计量领用材料并进行实际的建筑作业。工程所产生的材料款项将从分包商的工程预算款中进行扣除,而新政策的实施将调拨款项纳入增值税的范畴,材料承包商在进行材料款调拨的过程中需要为分包商提供发票,若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内容考虑不足的情况下依旧按照传统税务方式进行处理,则会显著增加税务负担,同时还会产生税务稽查风险。2.内部资产的调用引起的风险基于资源共享影响,建筑企业的材料物资均需要由子公司提供,而发票的抬头则必须是中标公司即母公司,所采购物资作为母公司的所有物。但根据施工现场的工作需求,子公司需要将购买的固定资产和工程剩余材料调拨至子公司中标的其他项目进行使用。如果子公司的各个项目属于非同一纳税主体下的项目,则此种形式的资源调拨应视同销售,需要补缴增值税,同时也会产生税务稽查的风险[2]。3.劳务用工形式引起的风险建筑施工企业通常采用专业分包制和劳务分包制,具备建筑资质的分包队伍通常能够保证票货款三项内容的一致,涉税风险相对较低。具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分包模式或其他形式的劳务分包模式将会逐渐成为新政策落实主要的涉税风险控制点。其原因在于,该类分包模式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无法保证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进行增值税报备时,总包方无法抵扣进项税,进而促使企业的税负加重。4.供应商的选择引起的风险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新政策落实前,企业的税务通常不包含进项税,即不论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相关货物或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在取得了合法和有效的发票后均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但“营改增”实施后,供应商的选择不当会加重企业税务负担,同时不合理的购入成本也会加重企业成本负担。如果选择个人作为供应商,除税率因素外,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通常不一定能够按照约定价格开具发票而加重税务风险[3]。5.财务核算水平引起的风险与营业税对比,“营改增”落实后,会计核算不仅在计算量上有一定的增加,同时在开具发票、报税、抵扣以及缴纳等环节也产生了明显的变化,核算的复杂程度也有一定的提升。另外增值税核算过程中还需要对价税进行分离,不可抵扣项目需要进行专项核算,会计核算难度显著提升,对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需求,若财务人员存在税务核算失误现象,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三)企业内控不足引起的风险。1.发票开具和管理引起的风险依照国税局相关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对象必须与开具凭证的销售单位或劳务单位一致,由此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由此在建筑企业的各项业务中,必须保证票货款三项一致,否则无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进行抵扣。2.合同管理不当引起的风险营业税即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采用营业税的合同条款在“营改增”后需要进行大幅修改,原来的投标报价体系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若仍沿用原来的条款作为当前的税务报备标准,则无法确认纳税人类别、发票类型、开票时间等资料。不通过测算测定合理的采购价格,会显著增加税负成本,减少企业利润,合同纠纷也会使企业疲于应付。例如:在原有营业税管理下,机械租赁合同通常无须准确确认是否连人带机租赁,但新政策实施需明确该项目。人带机械的租赁属于服务业,需提供6%的增值税发票,若纯租赁机械则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提供13%的增值税发票,确认租赁类型后可显著降低多余的麻烦。3.税务稽查风险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税务稽查的主要管理企业,新政策落实后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并存,增值税的多档税率并存,加重了会计核算的困难。对账务处理不规范、纳税申报不当,会显著增加企业税务风险。另外,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预缴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施工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还需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缴纳,由于受公司注册地和工程所在地国税局共同制约,工程所在地纳税不及时的现象会显著提升税务稽查风险。

二、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风险对策

(一)将加强资质升级,调整经营管理模式。基于借用资质以及共享资质的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在税务抵扣方面分析较少,需通过有关企业尽可能避免借用资质以及共享资质现象。而建筑企业往往需要通过自身所持有的技术水平提高其资质,另外在项目投标过程中同时需要凭借自身所持有的技术水平减轻内部任务的周转,且在该企业中,原有经营模式的调控,需根据中标单位和建筑参与单位相关合同分包模式进行规划,并由中标单位进行核算,进而完善增值税抵扣模式。

(二)改革原有业务模式。承包单位需将采购的材料分拨于各个分包队伍。新政策实施后,该内容同属于销售行为,从属于企业增值税项目,因此建筑施工企业需要避免分包队伍对材料的使用。可根据情况制定领用制度,根据情况对使用的材料程度进行一定程度的奖惩。另外可同时考虑材料的性质和技术标准,由承包单位按照分包队伍需求进行材料采购。企业内部的资金使用,需根据其主体进行划分,同一税务主体情况调拨将不纳入增值税范围,可减少税务风险。在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结构中,其风险内容主要体现在建筑劳务资源分配的分包队伍以及其他劳务中,以此提示企业需要对劳务资源以及分包商进行协定,排除无资质分包商,同时结算临时用工,其余资金将转换为劳务派遣形式所签订的合同中,并以该单位作为增值税发票开具目标,从而减少劳务用工的涉税风险产生。供应商选择中,企业常以采购成本作为最终目标,成本最低、利益最大化的采购原则是其主要目的。综合成本则是指采购和税收支出,同时包含材料款、运杂费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同时还包含可抵扣进项税和教育附加费[4]。

(三)制度建设。1.规范合同条款,避免税务风险。新政策的落实需要企业对原有合同进行梳理,签订前确认纳税人身份以及服务名称等信息。同时签订合同需做好价税分离,单独列出价格和税金,避免引起合同纠纷。2.加强发票管理。增值税的扣税凭证通常不局限于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建筑企业需要取得合法合规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不规范的发票需及时调换并做纳税调整。

三、结语

为降低税务风险,建筑企业需要在“营改增”的新形势下加强对自身的组织建设、加快业务模式的改革,不断优化和完善合同、财务、税务等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王增田.探究金融企业税务风险管控措施[J].商讯,2020(13):124+126.

[2]杨伏.新形势下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及管控措施探讨[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3):133+163.

[3]储晟隆.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及其管理措施探讨[J].财会学习,2020(6):195-196.

税务稽查服务范文6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税源管控、税源流失

一、我国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税源管控的未来规划

立足在2020年的今日,我们回头看到税务监管防控早已出现了不一样的态势,早在2016年10月时,工信部就已经了《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一文,打开了区块链技术应用在我国实行运用的篇章。并在同年的12月,国务院的《“十三五”国家信息规划》一文中也明确提出将区块链技术列入国家发展的规划里。看回2020年,我国信息化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互联网的不断创新发展、科技的进步、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不仅使得科技领域、信息数据化更加深入,还让我国的税务系统进入了新一轮的挑战阶段。区块链技术所蕴含的共享性分布式的信息储蓄功能让众多学者提出了许多假设和分析,如何将其应用在税源管控上。

二、区块链技术与税源管控相结合时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首要问题——纸质凭证转为电子凭证

区块链技术与税源管控相结合运行,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纸质票务全面转化为电子票务。在原始时代,我们的祖先曾用动物的骨、贝壳、石头、结节的方法来进行记账凭证,到了封建时代出现了竹帛和纸张来进行记账。直到现在,纸张仍然是记账凭证的主要工具,但由于纸张凭证不易保存、易损坏及安全性问题,使得电子票务开始流行。电子凭证现如今广泛运用在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预见,由区块链技术引用的电子税务凭证将会完全取代纸质凭证。

(二)借用数据库可完善税法制度

现阶段我国的税法制度仍不够完善,偷税漏税现象频发,税法遵循度较低,税源流失问题较为严重。我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经济发展迅猛,税源容易流失,税务部门监察能力有限,管控较难。而区块链技术本身所具有的去中心化的特点,能够建立起一个涉税信息可以相互联系、可以相互提取涉税信息的数据库。纳税人的真实交易数据一旦被记录在这一共享的数据库中,纳税人的身份信息和涉税信息就会被纳入区块,而一旦被纳入则难以篡改。这样一来,全国各级的税务部门就可以在这个数据库中共享各地区的涉税信息,从而避免税源的流失问题。同样的,这样的一个共享数据库建立起来,就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税务部门在提取涉税信息时所需要耗用的税务成本,提高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

(三)数据库的功能作用

区块链技术作为一个数据库,具有本身可独立进行运行、计算、核算的功能,当纳税人的信息被录用时,区块链数据库就可以通过自身的计算得出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纳税人的纳税安全。数据库也可通过网络深入各大企业的税务当中去,而不用像以往那样,只能通过人工深入企业进行税务稽查。当数据库深入这些企业的税务信息系统时,便可独立进行计算稽查,既可降低税务部门和企业的成本,又可保证其税务稽查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当这样的一个信息数据库建立起来后,我们就不难发现,国家的每个生活、经济领域都涉及其中,各色各样的纳税人为我们提供了他们行业内的许多重要信息。这些重要的信息不仅可以为纳税部门提供更多行业涉税信息,纳税部门还可以通过了解并掌握这些信息后,与政府的其他部门相互分享,可以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态势做预判、为立法部门制定各行各业的法律法规提供借鉴。通过这样的一个共享数据库,我们能够解决政府的更多问题,而不单单只是纳税部门。当区块链技术真正运用在税务部门的税源管控中时,则表明政府机构适用于这一技术,其运用于政府体系中是不可逆的态势了。《“十三五”国家信息规划》中也明确表示,区块链技术已经在我们国家的国家发展规划里面。

三、区块链技术所缺乏的安全防护

根据数据表明,我们可以发现截止到2018年的3月底,我国的区块链技术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以区块链技术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已经达到了456家。显然,区块链技术已经形成了一个新兴产业,并且我们可以看到这一个新兴产业已经应用于安全服务、平台服务、技术应用、机械设计、等一系列的其他产业结构中去。区块链技术在不断发展成熟,但其存在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比如在与区块链数据共享的优点相对面——安全方面,可谓是区块链运用在政府部门的重要拦路虎。由于区块链普遍采用的都是国际中所通用的密码算法、智能合约算法等较为核心的构件,但这种构件在国际科技领域中早已出现且无法完全进行自主控制,因此受到攻击的概率大大增加。并且,在区块链本身的内部也存在着一些安全问题,由于区块链技术仍然处于发展早期阶段,其内部承受未知的漏洞时,可能并没有防控的能力。最重要的是,由于区块链具有不可更改性,只可增添而无法删除的特点,所以在受到攻击时并不能进行取消、删除的操作,当面临这样的漏洞时风险性比较高。

四、结束语

税务稽查服务范文7

关键词:经济新形势;税务会计;企业财务管理;应用研究

引言

新时代条件下,我国税务政策伴随市场发展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而不停地进行调整。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税务会计的完善应用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税务筹划水平,实现企业税务工作的规范化,有助于提高企业内控水平。由此表明,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税务会计,增强成本会计在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应用可最大限度地弥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重核算、轻税务筹划的缺陷,促使企业实现税务筹划,并让企业实现传统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能的优化完善。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税务会计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应用中很容易发生和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一些职能交叉的情况,致使三者之间的职能无法真正实现良好配置。为了推动税务会计在企业中作用的充分发挥,本文笔者充分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在经济新形势下针对性分析了税务会计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为我国各行各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一、税务会计定义

税务会计充分结合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与需求,实现税务筹划的合理化运营,优化财务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与此同时,税务会计在日常工作中,还能够对企业整体规划、纳税申报以及税务核算等工作进行筹划,由此表明,税务会计工作不仅高效延伸财务管理工作,而且实现我国税法的完善调整,推动企业的全面发展。企业在应用税务会计中,推动税务会计作用与优势的充分发挥,对税务会计人员拥有更高的标准要求,税务会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更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而且要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充分满足企业的经济发展需求,此外,税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作为一名税务会计人员,应充分掌握我国税务法律法规,遵循合理性原则与有效性原则,严格控制税务,减少企业财务支出,提升内控质量的同时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相较于管理会计,税务会计也更加侧重于企业税务筹划工作方法,并将此方法明确落实到企业其他环节中,如生产环节与销售环节,规避税务风险。

二、税务会计应用的重要性

将税务会计运用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意义重大。其一,提升企业税务筹划水平。税务会计工作往往贯穿于企业生产管理全过程中,严格管控每一环节的财务成本,规避税务风险问题,有助于实现税务管理与企业运营管理的互相统一,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税务筹划水平。其二,将税务会计应用于企业财务管理之中,有效提升企业综合管理效率。在进行税务会计工作时,其工作内容通常呈现于会计以及管理两方面。将财务管理作为基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发展目标,从而为企业生产活动以及管理活动开展指明方向,保证税务缴纳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三,企业通过税务会计的应用,实现企业内业务的快速转型,有助于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而且还有助于确保企业管理的合理性。企业应依据我国税法中的相关规定,承担纳税义务,积极配合征税工作,将税务会计应用于企业财务管理中,不仅有助于推动企业的稳定运营与发展,而且有利于避免企业出现偷税以及漏税等违法行为,是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

三、经济新形势下税务会计工作存在的缺陷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发生矛盾

经济新形势下,大部分企业对于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关联缺少足够的认识,对于两者之间的管理目标、工作内容、核算基础等缺少足够的掌握。其一,财务会计工作的开展所面对的目标通常是企业的管理人员及投资人员等,为企业提供财务方面的各种信息数据,为管理人员开展科学发展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税务会计主要是充分依照我国税法的各种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详细计算出企业应缴纳的税款,并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降低企业纳税。其二,对于核算基础而言,财务会计的核算目标就是确定收益计量的精准性,税务会计的核算目标就是防止企业发生偷税漏税和延迟纳税等各种问题。所以,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目标、核算基础、要素等各个方面存有很大的差距,不能将两者混谈,然而,一些企业在税收征管和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存有很多冲突,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规范核算文本的缺失,无法明确落实企业税务会计工作。

(二)税务会计队伍人员能力低下

经济新形势下,税务会计作为新时展过程中的产物,对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具有较高的要求,然而,大部分企业税务会计人员对专业税务知识缺少了解,严重影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以及企业的未来发展,企业内部缺少足够的税务会计人员,致使其他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增多,导致财务工作的开展存有很多的问题,致使企业内部工作效率低下,为企业的发展前景与企业的信誉度带来严重影响。税务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不足,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现如今,税务会计工作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而市场中的税务人员却严重不足,企业不能招聘到专业的税务人才,大多数税务会计对于税务工作无法精准掌控,不能充分了解新型电脑软件和计算方式相关知识,为企业的财务管理造成严重影响。与此同时,在如今的企业中,税务会计人员作为企业中尤为重要的人员,企业并未配备充足的专业性人才,直接影响税务会计工作的开展效率。

(三)税务会计管理系统缺少完善性

经济新形势下,大部分企业并没有设置专门的税务会计部门,并没有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税务会计工作,而部分企业虽然设置了相关部门职位,可在工作过程中依旧采用较为陈旧的工作方式,缺少专业的税务会计对税款缴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导致税务无法及时上缴,甚至会发生偷税漏税的状况,严重影响税务的工作效率。因为这类企业财务管理模式过于陈旧,无法更好地改善税务管理工作。如今的企业持续采用陈旧的财务管理观念,无法坚持与时俱进,企业过于重视盈利情况和亏损状况,在此条件下,为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造成严重影响,作为拥有发展目标的企业,其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就是充分掌握企业内部各种财务数据,然而,大部分的财务部门对于精准数据缺少了解,由此表明,企业对于税务会计工作的开展缺少重视,并未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积极融入税务会计工作,致使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无法充分展现税务会计的工作能力,企业并未针对性建立税务会计工作机制,导致税务会计工作无法顺利实施,直接影响企业中各项税收成本核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经济新形势下税务会计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一)增强税务会计提高正确认知

经济新形势下,企业在税务会计开展前,应客观审视,充分呈现税务会计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优势,为我国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缴纳税费作为企业与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若是发生逃税漏税的行为,一定会遭受法律制裁,为企业与个人日后的发展造成影响,致使发展道路更为坎坷。在企业财务管理全过程中加强税务会计的应用,推动税务会计与企业的战略管理实现良好融合,而管理工作的开展,有助于充分提高管理效率。企业在税务会计的应用过程中,应创建专业性税务会计部门,积极聘用更多的优秀人才,为财务会计团队引入新鲜血液,让财务管理工作在专业团队的指导与帮助下获得良好发展。概而言之,企业需对税务会计工作提高正确认识,并推动其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科学运用,确保企业运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而推动企业实现既定的财务管理目标。

(二)适当分离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

为了推动税务会计职能的有效发挥,企业应注重适当分离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并充分掌握税务会计创建独立的工作体系,为税务会计实现独立核算创建专门的工作体系,为税务会计实现独立核算企业经营成本或者明确计算应缴税费等工作提供保障。企业应特别重视,在分离中,应坚持适度分离的基本原则,并使税务会计分离到科学的范围之中。企业在建立税务会计的制度中,应严格遵照我国税收制度和有关政策,在保障合法合规的条件下实现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会计制度的互相协调,且两者的适度分离可有效避免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存有的差距,不但能够降低企业财务管理的成本,提高财务内部控制水平,而且可充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注重增强企业税务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企业充分结合自身的发展状况,针对性增加财务部门税务会计人员的数量,推动税务会计职能的充分发挥,在人才招聘中,企业应选用具备专业税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知识的相关人员,在此条件下,选择专业性较高的计算机技术复合型人才,有助于增强自身税务会计工作团队的人才培养,有效提高税务会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与此同时,伴随时代的日益变迁,企业还要注重培养专业人才,充分结合自身的工作形式,加强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性,定期组织税务会计人员学习并探究我国不断创新的税务政策,对于发展规模很大的企业,还应组织开展专业的税务会计课程,有效提高税务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为税务筹划实现高质量奠定基础。在相关税务会计课程的开展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工作人员的纳税理念教育与计算机能力,确保工作人员具有先进的信息管理能力,在开展相关筹划工作中,为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保驾护航。为了保障课程的开展效果,企业可针对税收会计人员定期开展考核,并对优秀学员给予奖励,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四)制定健全的税务会计体系

从企业的角度来讲,为了推动税务会计在财务管理中的良好应用,应增强制度建设,进而最大限度地保障税务会计体系的完善性,企业应注重提高管理意识,明确了解税务会计的应用对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意义重大。与此同时,为了推动税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职能的充分发挥,企业应该在掌握未来发展战略和业务性质的条件下,创建完善的税务会计体系,充分结合我国相关政策的不断变化进行调整,为税务会计筹划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避免企业出现税务风险。税务会计可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合理指导,为企业明确规划具体的发展方向意义重大,企业在相关业务开展以前应充分考虑资金的科学配置,才能实现生产经营成本的科学控制,获得最大化经济效益。企业的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之间互相促进、相辅相成,但由于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使得税务会计需要完整的税务会计体系,伴随我国税收有关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企业有关工作应随之进行适当的调整,进而充分满足时代的不断发展,为企业带来更优质的服务。

(五)增强企业税务会计工作内容的优化

1. 税务筹划的优化

开展税务会计工作的目标主要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利用税务筹划进行缴纳税款的科学控制。所以,税务会计工作的开展为推动企业实现节税目标提供帮助。譬如:高度重视企业的资金使用、产品生产和销售等相关情况,充分结合各种信息进行企业各种增值税款标准的筹划,为企业具备充足的发展资金开展生产运营提供保障。

2. 涉税风险的有效控制

若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财务处理缺少清晰性、申报税款缺少及时性等各种问题,致使企业出现很大的税务风险。为了企业获得长久稳定的发展提供保障,这些都离不开税务会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如及时向税务机关开展纳税申报,保障应缴税款的及时性及足额缴纳,防止企业因为偷税漏税而承受税务处罚、降低税务风险。税务会计在核算企业税负时应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精准性和真实性,充分展现企业的税收状况,不但可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防止企业承受违规避税的处罚,推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3. 税务稽查的开展

企业在税务稽查工作开展之前应组织内部财务会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进行自检,可及时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税务账面满足稽查要求,针对一些重点项目提高检查力度,防止发生漏洞。与此同时,企业还要和税务机关加强沟通关联。

(六)加强信息的披露落实

因为地区的差异性,税费也各不相同,以各个地区实际情况作为出发点,相应改善税费缴纳的标准,促进税务会计向着制度化及合规化发展。同时,增强税务稽查力度,应先让企业财务会计及税务会计的从业人员实施自检,若是自检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改善。之后对重点项目进行彻底且全面的检查,防止出现安全风险。在税务稽查过程中,企业和税务机关需加强沟通,促使稽查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稽查实践工作满足标准化要求。在获得稽查结果以后,加强信息的披露落实,有助于更好地掌握企业在规定时期的财务管理状况,才能针对性处理税务会计工作的不足。在此条件下,企业针对信息披露的有关责任主体实施培训、考核,并结合奖惩机制,激发责任主体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展现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为企业的发展实现财务优质管理提供保障。

结语

税务稽查服务范文8

1.跨区域经营布局,主管税务机关多元化

广投集团经营主要集中在广西,目前已经向区外贵州、江西、甘肃、内蒙、四川等省份发展,并延伸至东南亚、香港等境外,这种跨区域经营布局使得广投集团面临多地税务机关的监管,由于税收管辖权不明确而引起税务机关之间的争议时有发生。

2.关联交易较为频繁,公允价格难以衡量

随着广投集团规模的扩大,母子公司间及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相当频繁和普遍,如何确定合理的内部转移价格并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成为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3.财务人员专业素质较高,依法纳税和维权意识较强

广投集团拥有众多具有会计、审计和税务等专业注册资格或中高级职称的管理人才,一些企业还聘请税务师事务所担任税务顾问,依法纳税和维权意识较强,具备一定的税收筹划能力。

二、集团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广投集团不断发展壮大,业务扩张到多个领域,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显露出来的税务管理问题越来越多,这对广投集团的税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调研发现广投集团的税务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对税务风险的认识不足,防控措施被动并停留在表层

主要表现在:各企业风险把控能力不足,对中介依赖程度过高,不易于打造集团自己的税务风险管理团队;缺乏系统化控制税务风险的机制,应对税务风险的方式比较被动,经营中很少主动去规避税务风险。

2.各所属企业独立开展税务管理工作,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

集团内多数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由会计核算人员兼任,主要职责在于会计核算和税费缴纳,在税务管理工作上缺乏沟通,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协调的纳税管理机制,即使是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也常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难以被企业自我发现。

3.国家税收政策更新快,员工税务风险意识和税务知识跟不上发展的要求

目前,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正在进行中,整个税法体系不断完善,一些税收法律、法规、规章都在频繁变动中,部分负责税务工作的员工缺乏系统地培训,没有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化对企业的影响;或者由于工作经验不足,税务风险意识淡薄,对税收政策没有了解透彻,容易造成企业多缴、少缴税款的情形发生。

4.对重大涉税事项管控不到位,部分税务筹划存在涉税风险

一些企业被税务机关稽查时,出于对考核的担心等因素的影响,往往不及时甚至不愿意主动向集团总部报告,使得集团总部不能及时协助各企业解决问题,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还有一些企业自行进行税收筹划,由于专业水平有限,忽略了某些潜在的税务风险。

5.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不足,未能充分实现降本增效部分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不熟悉或理解不到位,未能积极争取享受税收优惠,尤其是一些不常用的税收政策,如专项资金除、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以及地方性的优惠政策等等,往往容易被企业忽略,丧失开源节流的机会。

三、集团税务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

1.搭建集团税务标准化管理框架体系

(1)控制环境

①实行集团总部、二级平台企业(简称平台企业)、三级及以下基层企业(简称基层企业)协同管理的三级体系三级管理体系充分体现了广投集团所倡导的“集团化、专业化、差异化”的管理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了平台企业作为集团各业务板块管理机构的作用,弥补了当前集团股权层级过多和某些基层税务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较低的缺陷,更能适应集团战略发展的需要。②建立不同层级的税务管理专业团队集团总部需设立专职税务管理人员,各所属企业设立专职或指定专人负责税务管理工作,专人专岗,职责明确,对税务工作实施更为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的管理,充分地参与各企业全过程的税务管理工作,对各企业的纳税成本和纳税风险能较好地实施控制。③制订涉税员工培训计划由于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变化,各企业必须对涉税员工进行持续的后续教育,确保其及时、熟练掌握最新的税法规定。在方式上,广投集团通过聘请专家为财务人员开展专项知识培训,或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的方式交流管理经验,并鼓励各企业积极参加集团外部如纳税人俱乐部、中华会计网校、税务机关等组织开展的各种专业培训。④倡导诚信纳税管理理念,优化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的环境诚信纳税文化的培养可以为企业建立和完善纳税风险管理提供良好的基础和环境,广投集团将此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倡导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纳税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全体员工的纳税风险管理意识。

(2)风险评估

广投集团对税务风险的评估遵循风险控制原则,运用税务风险管理理念,通过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两种方式分析识别自身存在的税务风险,明确风险等级,安排相应应对措施。具体方式如下:第一,集团总部或平台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各企业开展税务风险测评,依据测评结果有针对性地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第二,鼓励各企业主动聘请税务师事务所或税务主管机关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日常或专项审查,及时发现潜在的税务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3)控制活动

①统一规范日常涉税事项广投集团依据国家目前的财税政策,组织各企业对各项日常涉税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后,对普遍存在却又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些涉税事项进行了规范,如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资产损失管理、税务档案管理、税收减免、捐赠、关联交易等,重点关注各环节的涉税风险点,不断优化管理流程。②建立重大涉税事项监测机制各企业财务部应积极参与对外投资、并购重组、经营模式的改变、重大资产处置、重要合同签订等重大经营决策,并研究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对于特别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集团总部财务部,由集团总部财务部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和指导,并对后续操作进行监控。③加强税务会计管理一是要求会计人员加强学习,掌握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对于同一涉税业务处理上存在的差异,在对涉税业务进会计处理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从税务稽查的角度考虑和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杜绝由于会计核算失误带来的涉税风险;二是要求税务管理人员在本年度会计核算结账前必须对涉税事项进行稽核,如发现问题需及时进行调账或申请补退税,涉及以前年度账务调整的,税务事项相应追溯到以前年度,正确计缴、申报税款,从此前发生的一些案例分析,我们发现由于未执行年度结账前的税务稽核程序而导致企业多缴、少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屡见不鲜。④纳税申报实行三级复核管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各项税费的计算、申报和缴纳由税务会计完成,且必须经税务主管、财务经理、总会计师三级复核签批后才能对外报出,纳税申报表必须归档备查。

(4)信息与沟通

①利用广投财务网,建立税收法规库和案例库,及时最新税收政策,实现信息和经验共享广投财务网是广投集团为加强整个集团的财务信息沟通和交流而建立的一个信息平台,在广投财务网上建立法规库和案例库较文档式的法规汇编更便于信息的保存和及时传递共享。同时,鼓励各平台企业建立更具本行业特点,针对性更强的行业税收法规库和案例库。②组建专家委员会,集中力量解决整个集团的疑难税收问题为了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广投集团在2013年成立了财务专家委员会,下设税务专家组,并从各企业中挑选了一批优秀的税务管理人员,通过开展课题研究和答疑等方式及时解决了各企业税务方面的疑难杂症。③全方位地开拓税务咨询渠道,尽可能地避免税务争端由于税法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且不断进行更新,容易导致纳税人、执法人理解存在差异,造成各种争端。针对这一难题,广投集团拓展了税务咨询渠道:鼓励各企业聘请不同的税务顾问并共享资源,重大涉税事项力争取得较为全面、准确的意见;聘请税务方面的权威老师授课并请求解答疑难问题;与主管税务机关执法人员沟通,或通过正式行文的方式寻求主管税务机关的帮助,力争取得书面批复;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书面提问,争取得到官方的权威解答作为最终的纳税依据。④完善税企争议的处理与协调方法,强化税企沟通的能力面对税务稽查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工作:检查前进行自查,发现有问题及时补缴税款,减少滞纳金和罚款;在检查过程中,集团总部和平台企业需积极协助被检查企业合理合法处理好税收争议,特别是在对一些税法规定比较模糊的事项进行处理时,需要增加政策解读与沟通、外部专家答疑、启动行政复议等环节,改变单一的税企关系路径依赖;检查工作完成后,被检查企业应及时将检查报告报送至集团总部,对于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集团总部应及时进行规范。

(5)监督与反馈

①各企业每年年底前自查,集团总部或平台级企业对部分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各企业在年底前完成对本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税费计算的准确性、相关单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税收优惠的享受程度、与税务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风险等等;集团总部或平台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对部分企业进行重点抽查。②各企业报送上年度税务工作总结及外聘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报告各企业要对上年度的税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由平台企业汇总后上报至集团财务部。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集团税务管理制度的遵从情况、上年度纳税情况、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内部和外部税务检查情况、享受税收优惠情况、税收筹划、潜在风险和应对措施等。如企业聘请了税务顾问提供涉税服务,还应将税务顾问出具的上年度日常审核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及其他专项涉税报告一并报送。集团总部和平台企业对各所属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及时发现税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订相应的防范与控制措施。③审计部依法对涉税事项进行审计集团审计部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应关注被审计单位的税费缴纳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2.编制集团税务标准化操作手册

为了进一步细化纳税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广投集团在上述所建立起来的税务标准化管理框架体系基础上,结合各行业的特点及时编制税务标准化操作手册,从操作层面规范各企业的税务管理行为,提高税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广投集团所编制的标准化操作手册主要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以重点行业为试点分阶段有序推进

广投集团利用同行业企业在经营业务和税收政策上有诸多相似之处的特点,采取了分行业编制税务标准化操作手册的方法,并以铝业、电力和房地产三个重点行业作为第一期的试点单位,充分利用各行业一线税务人员的工作实践经验,并发挥集团财务专家委员会中资深税务专家的作用,组成以集团财务部人员为主的“行业税务标准化手册编制小组”,共同完成操作手册的编制。

(2)综合税务管理和分税种税务管理相结合

广投集团的税务标准化操作手册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综合税务管理和分税种税务管理。综合税务管理致力于从流程上对一些重点涉税业务进行规范,将流程图、制度、职位说明书等工具融合在一起,提高各企业在执行过程中的行为标准化程度,这一部分主要包括了税务登记管理、纳税申报管理、发票管理、资产损失税务管理、企业重组涉税管理、税务档案管理、税收减免管理、税务稽查管理等主要涉税流程;分税种税务管理则是以税种作为主线,充分结合本行业经济业务及财务核算特点来分类收集、整理相关税收政策,并从征税范围、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时间、申报期限、税收减免等税收要素入手进行深入剖析,还将税收法规地方性差异、纳税计算、账务处理等细节流程贯穿于具体执行过程,逐步实现集团税收政策的标准化,从基础环节上促进企业对纳税风险的防范。

(3)重视特殊和疑难涉税事项的标准化管理

除了日常业务以外,各企业在工作中偶尔还会碰到一些特殊和疑难的涉税事项,如企业重组业务、碳减排销售收入、合作建房等等,这些业务虽然发生的频率较低,但是涉税金额往往较大,如果处理不当会给企业留下巨大的税务风险隐患,广投集团在编制操作手册时将其单独作为一个章节,分别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在集团内形成一个统一的处理模式。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