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模式浅谈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模式浅谈

摘要:本文分析了现行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模式下业主面临的设计变更原则性、时效性、严重不平衡报价的界定及修正、涉及“四新”技术或定额缺漏项等难点问题,提出了应对措施及建议,以达到提高业主设计变更管理水平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的目的。

关键词:公路工程设计变更;业主;难题;对策

设计变更管理是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风险点,把握不好、管理不到位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三大目标的实现。本文分析了现行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模式下业主在设计变更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原则性、时效性、严重不平衡报价的界定及修正、涉及“四新”技术或定额缺漏项等难点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1现行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模式下业主面临的难题

1.1设计变更原则性问题。《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明确规定,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建设项目主体(地方政府、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行为的影响,既可以产生积极的、合理的设计变更,如以提高工程质量、节约造价等为目的的设计变更;也可以产生消极的、不合理的、甚至是恶意的设计变更,如通过虚列工程量套取建设资金、通过设计变更掩盖工程质量、违背合同条款、管理办法随意变更以谋求超额利润的设计变更。而业主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对设计变更认识不清、合同意识不强或对合同条款的认识和内在联系的理解不够充分等种种原因导致原则性把握不准确,有时默许了一些消极的设计变更或者将一些不属于设计变更范畴的问题通过设计变更来处理。

1.2设计变更时效性问题。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执行“申请→审查→论证→审批→实施”的变更程序,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一般设计变更方案从申请到最终批复实施至少需要15天,较大设计变更则至少需要60天左右,而这仅仅是设计变更方案的审批,费用的审批时间只会更长。这对现场的施工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对一些隧道施工、滑坡处治等工程影响更大。因此,如何提高设计变更时效性,减少对现场施工的影响就成了业主必须解决的难题。

1.3严重不平衡报价的界定及修正问题。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经常会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等允许范围内,利用业主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缺陷及招标图纸的漏洞等,采取不平衡报价的策略,有时甚至是严重不平衡报价,在达到中标目的的同时,通过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赚取额外利润。设计变更往往就是施工单位可操作的重要手段,而设计变更单价的确定原则首先就是采用清单单价,因此,在设计变更过程中,如何合理合规地对清单的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界定和修正,是业主必须面对的问题。

1.4涉及“四新”技术或定额中缺漏项的问题。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快速推进以及不同行业的相互借鉴和融合发展,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不断出现了许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同时,也淘汰了一些旧的材料、技术和设备。为了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有时就会采取新的标准、技术、材料、设备等,这就会使项目的设计产生变更。而公路既有计价依据出现了空白或不适应新工艺要求,导致建设双方计价过程中产生分歧,直接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例如,在隧道竖井施工中引进了煤矿施工的先进工艺和设备,提高了施工效率,保证了施工进度及安全,但是,现有公路定额不适应新工艺要求,最终导致建设双方都陷入被动。因此,如何在计价依据空白的情况下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造价,是业主必须解决的问题。

2业主在设计变更管理过程中的应对策略

2.1关于设计变更原则性问题的对策。(1)仔细研读交通运输部及地方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规定,正确区分设计变更、索赔、工程保险及其他变更,分类归口管理,提高管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2)加强合同意识,准确领会和把握合同条款、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明晰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设计变更合理、合规、合法。(3)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重视超预超概风险、审计风险等,确保设计变更的严肃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2关于设计变更时效性问题的对策。(1)树立建设项目全过程设计变更管理理念,提高项目前期决策质量、勘察设计质量以及合同质量,从根本上降低设计变更发生的频率和额度,减少设计变更对项目的影响。(2)建立严格的设计变更责任追究制度和激励机制,督促参建各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证设计变更方案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减少设计变更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程序不完善、资料不齐全、数量不准确、价格不合理”等问题,提高设计变更申报的成功率。(3)提高设计变更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程度,探索建立设计变更信息化管理平台,改变传统工作方式运行效率低、传递时间长、信息易丢失等缺点,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损耗,间接提高设计变更审批效率。

2.3关于严重不平衡报价的界定及修正问题的对策。目前,对于严重不平衡报价的界定和修正还没有一套统一的标准和规则,有些将批复的施工图预算作为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基准价,有些将业主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作为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基准价,有些将各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平均值作为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基准价。因此,应从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以及管理等关键环节完善管理制度,避免或妥善处理严重不平衡报价的问题,维护业主的利益。(1)提高设计质量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源头上堵住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漏洞,因为设计不合理或设计图纸不够细致明确、工程量清单不准确是投标人进行严重不平衡报价的主要诱因。必要时,引进第三方设计监理,加强对地勘、设计、造价咨询等单位的监督和约束,做到设计细致完善、工程量清单编制准确规范,从根本上减少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出现。(2)制定合理有效的评标标准,预防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出现。一是招标人要重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招标控制价作为识别和修正不平衡报价的重要标尺,也是最重要的投标报价的评审依据,确保各个清单综合单价准确合理。二是高度重视招标文件编制及投标的评审工作,设置严重不平衡报价的界定标准,充分利用评标专家的力量,及时发现和识别严重不平衡报价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严重不平衡报价消除在萌芽状态。(3)订立严谨完备的合同条款,约定严重不平衡报价的修正原则。合同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地分担风险。对于正常的不平衡报价应予以支持,不应对其进行修正调整。对于严重不平衡报价,未出现变更或工程量增减的项目,也可不进行调整。对于发生变更或工程量增减的清单项目,应约定严重不平衡报价的界定标准和修正规则,发生时按照约定的规则进行处理即可。

2.4关于“四新”技术或定额中缺漏项问题的对策。(1)《高速公路项目法人管理工作指南》(肖应学,文丕珍)中,认为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定额中缺漏的项目,由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会同指挥部、设计单位在设计变更方案批准后实地考察施工工艺,参考有关行业定额,合理确定定额消耗量,并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行政部门核备后,编制设计变更工程概、预算文件。为了满足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联合联合编写了《浙江省公路工程四新技术预算定额》以规范造价管理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市场的不断变化,“四新”技术将会越来越多,因此,完善造价体系、填补计价依据的空白势力在必行,作为业主单位,有责任结合各地公路建设实际建议和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去做这件事。(2)加强事前控制,在合同文件中,对于类似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原则或者在使用“四新”技术前通过谈判等方式提前达成协议并出具正式文件,化被动为主动,努力实现共赢局面,提高公路行业的建设水平。

3结语

设计变更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设计变更的原则性、时效性、严重不平衡报价的界定及修正、涉及“四新”技术或定额中缺漏项问题解决不好是诱发合同争议和项目管理风险的潜在因素,正确理解并合理有效地解决以上问题对控制建设项目进度、质量、投资具有重要作用。各项目建设主体应该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去看待设计变更,全面、准确地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始终牢记项目管理的最佳境界是做到业主和承包人双赢,只有双赢的项目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功项目。

参考文献:

[1]肖应学,文丕珍.高速公路项目法人管理工作指南[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5.

[2]宋彬.设计变更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费用影响及管理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10.

[3]刘心家,张晓丽.公路项目不平衡报价的分析及对策研究[D].价值工程.2018(36):84-85.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2005.

作者:于杰 单位: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