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哲学论文范例

历史哲学论文

历史哲学论文范文1

1.1心理护理

术后护理人员应以患者的设计情况为依据给予患者针对性的心理疏导,特别是对于老年患者及对出血有恐惧心理的患者应认真向其介绍该病的具体情况,并且要告知患者手术治疗的有效性及重要性。并且要告知患者该病是可以治愈的,从而逐渐消除患者的不良情绪,增强其战胜疾病的信心和勇气,使其积极主动的和手术进行配合。

1.2观察指标

对两组患者的治愈率及生活质量评分进行对比,生活质量评价应以WHO生活质量表为依据进行,分数最高为100分,分值越高表面患者生活质量越高。

1.3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形式表示,实施t检验;计数资料实施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治愈率对比

观察组47例患者中仅1例患者因病情严重抢救无效死亡,其余46例患者均经手术治疗治愈出院,其治愈率为97.87%,对照组47例患者中2例患者死亡,12例患者术后仍伴有不同程度的伤口剧痛、未愈合等症状,其治愈率为70.21%,两组患者治愈率比较差异性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两组患者生活质量评分对比

护理干预后观察组患者生活质量各项评分均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

3讨论

失血性休克主要是指大量、快速失血所引起的休克现象,其通常是由外伤所引起的出血、食管曲张静脉破裂、妇产科疾病、消化性溃疡出血等多造成的出血现象。该病具有发病急、病情严重、病情变化快等特点,因此,患者入院后通常需要直接送至手术室进行手术治疗。重症失血性休克通常发生在微循环凝血期,失血性休克的发生和其特征有着非常大的关联。重度失血性休克患者因具有病情严重、病情危急等特点,使得单纯的物理止血或输血抢救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因而通常需要在手术室中通过手术进行止血并紧急抢救。而手术前的准备、术中护理人员和主刀医生并麻醉师的配合、术后护理等都会对手术效果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医疗机构必须要加强对重症失血休克患者手术室护理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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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时代,劳动力作为资源禀赋,必须要进入市场进行检验,才最终能够被市场认可。因此,未来高等学校人才的培养不仅仅是简单的知识教育和精神沐浴,而须要从承担社会分工的角度,为人力资源市场培养精密化、科学化、专业化的实践性复合人才。管理类学科主要是系统研究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基本规律及其一般方法的科学。它是伴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产生的。管理类学科背景的学生在校期间虽然具体专业背景不同,但都是通过理论学习应用于实践,以掌握现有条件下,如何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也就是对人、财、物等资源的有效配置来提高生产力的。目前高校学科设置中,管理学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等5个一级学科,其下辖15个二级学科。从学科设置情况来看,未来毕业生的工作去向主要是在企事业单位担任管理工作岗位。从管理类专业的性质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这就要求突出实践教学。而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主要还是以理论传授为主,使学生掌握管理类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学会用理论分析和解决管理实际问题的方法,许多学生对管理类实践只停留在书本上的知识,以致在就业之初就出现所学理论与实际脱节。管理类专业背景学生的工作经验与能力也是制约校企有效对接,高校人才充分就业的一个重要因素。作为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其未来的就业方向和岗位就是企事业单位的管理部门,这是一个组织的内部核心部门,其对于人才的要求更为苛刻,理论知识不再是评价人才的唯一指标,其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将成为决定性的因素。因此作为一名刚刚初出茅庐的大学新人是很难进入到企业的管理工作岗位,这也造成了学生在就业时的茫然与困惑。

二、高校教育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应用

实践教育不仅是高校课程设置的必要环节,也是验证学生理论掌握情况及其实现自我定位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也应看到,当今的教育不再是以往那种自我封闭、自成一体的发展个体,教育主体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主体,它具备与汽车、旅游等制造业和服务业所具备的产业发展特征,其中教育产业链的形成,要求学校从价值链的整体考虑学校教育的整体性安排和管理体制。高等学校教育作为教育的最高阶段,其培养诉求更要求高等学校与产业链中的其他主体协同发展,谋求实现最大目标。在高等学校教育产业链的发展中,学校与企业之间的纽带是学生,而在三者之间,学生家长、教师、社会等诸多方面也都关注并影响着学生的实习实践活动,因此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分析将会直接影响到学生实习实践的效果及高校的实践教育体系设置和改革。利益相关者一词最早出现于1708年的《牛津词典》,其本意是指人们在某一项活动或某企业中“下注”(Haveastake),在活动进行或企业运营的过程中抽头或赔本。后来利益相关者逐渐开始被经济学者运用于企业与战略管理等相关领域。著名的战略管理专家安索夫是最早正式使用“利益相关者”一词的经济学家,他认为“要制定理想的企业目标,必须综合平衡考虑企业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冲突的索取权,他们可能包括管理人员、工人、股东、供应商以及顾客”。此后弗里曼等管理学家相继对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了扩展和发扬,在企业经营与管理中,那些能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被企业目标实现所影响的个人或群体都可以被归结为利益相关者。当然利益相关者的应用领域不仅仅局限于企业管理领域,伴随其广度和深度上的发展,利益相关者理论不断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在高等教育领域利益相关者理论也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近年来,有关高校教育利益相关者的国内外研究日益丰满,诸多高校管理者和教育学家均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探讨了高等教育体制的变革与发展。认为学校成长的关键是必要的内外部合作,高校须转变以往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态度,建立“以他方为中心”的参与模式,大学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是互动共生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学校教育推动了企业发展,企业发展产生更多的用人需求。

三、管理类专业实践教育利益相关者构成

高等教育不仅仅是政府与学校的联系与协调,围绕学生与学校组织存在的教师、家庭、企业、公共部门、传媒、社区等个人与组织也积极参与到了高校的发展和建设中。尤其是高校的实践教育中更离不开与组织内外相关者的联系与沟通。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美国学者Mitchell和Wood从3个属性方面利用多维分析法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层次分析,按照其合法性、权利性和紧急性由高到低进行赋值评分,分值最高的利益相关者为确定型利益相关者,也是最权威、最重要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其同时具备上述三个属性特征;其次是预期型利益相关者也称重要相关者;最后是潜在利益相关者也称边缘相关者。按照此分法在管理类专业学生实践活动中,其利益相关者可分为:核心相关者,包括学校管理部门、实习指导老师、学生、企业(用人单位);预期相关者,包括学生家长、行业组织、政府部门;潜在相关者,包括高等学校、社会、媒体等。

四、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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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教育管理有待加强

在民族地区,学前教育管理存在严重的问题,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都存在这样的问题。第一、学前儿童的安全问题存在一定的隐患,比如在学校的教室缺少灭火器,学生的饮水安全以及学生的校车安全等。第二、学前儿童的教学评价问题。在学前儿童的学习评价过程中,往往还存在以学生能回答几个问题,甚至出现学生的考试等现象和将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局面。第三、教师流动频繁问题。在民族地区教师存在流动较多,由于教师待遇问题,使得“部分幼儿教师的流失。”

(二)学前教育经费严重缺乏

民族地区学前教育经费不足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在民族地区经济落后,少数民族多,人口素质有待提高以及传统的影响下,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存在办学经费的不足,导致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都收费较高的局面。

(三)学前教育特色不足

民族地区学前教育需要彰显民族特色,这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在现实的民族地区学前教育过程中,存在千篇一律的学前教育办学理念与办学模式,民族地区学前教育体现不出其民族特色。

(四)城乡学前教育差距较大

教育公平和教育平等一直是教育关注的重点,但是城乡教育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在民族的地区城乡教育差距也是必然的。在城乡学前教育中存在师资素质之间的差距、师资待遇之间的差距、学生生源之间的差距、幼儿园建设的差距等问题。

二、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民族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的产生原因

(一)政府方面:重视力度不够

第一、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当前,全国不容忽视的客观问题之一就是“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过低”那么,同样,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投入仍然占财政比例较低,2013年铜仁市幼儿园392所(民办311所),在园幼儿园(学前班)113810人,而大部分的儿童就读的是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79.3%。第二、政府的管理职能不到位。政府不是学前教育的投资者,也是学前教育的管理者,需要对学前教育工作进行监管,但是,面对幼儿园弑童虐童等校园安全问题以及校车问题等学前教育管理问题,“监管者却是一脸无奈和茫然。”

(二)教师方面:专业能力不够

第一、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在民族地区学前教师的素质太低是常见的问题,这些教师没有学习过专业的学前教育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不具备专业化的学前教育技能。因此,这些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在进行着学前教育,使得学前教育变得不伦不类。第二、高校学前教育发展的落后。当前,对于专业化的学前教育显得明显不足。以铜仁市为例,铜仁学院是铜仁市唯一的一所本科院校,2009年起开始申办学前本科专业,但是,高校学前教育的师资比较缺乏,一些从事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学的教师是从中师转过来的或者是铜仁学院已有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因此,学前教育专业所培养出来的学生“有些不专业”。

(三)学生家长方面:“无奈”和“不够关心”

面对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学生家长显得非常的“无奈”。一方面,学生没有选择多少选择的机会,反正就是几个幼儿园,没有可以选择的,以铜仁市为例,正如家长所指出的:铜仁市几所幼儿园都差不多,师资和办园条件都不尽如人意,选来选去就是某一幼儿园稍微好些。另一方面,民族地区学生家长对学前教育的关注较少,也不懂得更多的学前教育知识以及学前教育的重要程度,因此,学生家长对学前教育显得不关心,也不愿意去加以重视。

三、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民族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的策略

(一)政府的重视

第一、加强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指出,将教育经费投入达到占财政收入的4%,这样一个世界平均水平。但是,在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在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投入过程中,显得不足。目前,铜仁市共有幼儿园448所,幼儿园专任教师3665人,在园生118018人。2014年铜仁市将启动山村幼儿教育计划,拟建成1000所以上山村幼儿园。但是,铜仁市财政投入达不到那么高的比例,学前教育显得经费不足。因此,需要进一步去将教育财政投入向学前教育倾斜。第二、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幼儿园不仅是儿童学习的场所,更是学生生活的场所,儿童的生活保证和人身安全保证等方面都是需要得到保障的。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严格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贵州省分类评估指标》指出,从领导与管理、关爱与支持、卫生保健、教与学的质量、办园条件、儿童发展、办园效益等7个一类指标和27个二类指标以及61个三类指标。第三、加强民族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的整合。一方面,政府需要积极向发达地区寻求合作和援助,实现“外索”,以便得到更多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资源。另一方面,政府需要将民办学前教育资源和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公办幼儿园为主,民办幼儿园大放光彩”的局面。

(二)教师提高自身素养

作为利益相关者的教师,在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担任非常关键的角色。我们知道,教师是学前教育工作的执行者,需要做到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提高自己的学历和职称,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严格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做到“幼儿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以及“终身学习”。通过学前教师个体的自身素养的提高,来推进整个学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学生家长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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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哲学家西周于1867年在其著《百一新论》中首先使用“哲学”一词。而“哲学”一词由日本输入中国,具体年代不详,大约在19世纪最初几年。至于“中国哲学”一语,最初在我国使用是在1906年,证据是那一年刘师培(刘光汉)在《国粹学报》上发表了《中国哲学起源考》。刘师培坚持“以子通经”的学术取向,其眼中的“中国哲学”,主要指中国传统学术范畴中的子学与经学。刘氏的这一认识,大体反映了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的学人对中国哲学的普遍认识。丁宝铨为山西巡抚,他于宣统三年(1911)为傅山《霜红龛集》作序,在该序中,他也是将“近日之哲学”与中国固有“诸子道释”并提,以为中国之“诸子道释”学说就相当于西学范畴之“哲学”:“国初巨儒,学宗汉宋,旁及地志、算术而已。究心子部者少,况乃二氏。啬庐生际其时,岳岳兀兀,昌言子学,过精二藏,乾嘉以后,遂成风气。治子名其家者有人(如汪毕诸著述),通释入于儒者有人(如罗台山诸人)。中西大通,益抉其樊,诸子道释,一以贯之,名曰哲学。其大无外,其细无间,由是以言近日之哲学,①实啬庐氏之支流与其余裔也。综是而论,一二绪余,精谊所结,演绎成家,此余所谓啬庐之学断非博士文人拘儒所能略窥其津涯者也。”

将中国固有的“诸子道释”之学与西学范畴之“哲学”并提,并不等于“中国哲学”已确立为一门独立学科,实际上“中国哲学”从传统经学、子学、史学中独立出来,成为现代学术意义上的独立学科,在1906年之后,大约又经历了10来年的时间。这10来年间的最初几年情况已难了解清楚,现今根据冯友兰《三松堂自序》中的回忆,大体可以了解北京大学在1915年已开设了“中国哲学”课程。一般地说,一个大学开设某课程,即意味着该课程所讲之学问,已成熟为学科范畴的学问,标志着该学科已创立。但北京大学于那时(1915、1916年)正式开讲的“中国哲学史”课程所讲的内容,实际上仍然属于经学范畴。这个断言非臆断,有坚实的依据,其依据就是冯友兰《三松堂自序》中的这么一段叙说:“给我们讲中国哲学史的那位教授,从三皇五帝讲起,讲了半年,才讲到周公。我们问他,照这样的速度讲下去,什么时候可以讲完。他说‘无所谓讲完讲不完。若说讲不完,那就永远讲不完。’”②在北京大学开“中国哲学”课程一年后,中国第一部《中国哲学史》专著正式出版。这就是1916年9月由上海中华书局出版的谢无量著《中国哲学史》。谢氏的这部《中国哲学史》,严格地讲,算不上现代学术意义上的《中国哲学史》,则它的出版,同样不能作为“中国哲学”已成为现代学科的标志。标志着“中国哲学”已成为现代学科者,应是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该著虽然只涉及先秦时期的中国哲学思想,不包括秦汉之际直至晚清的中国哲学思想,但从以新方法系统地阐述中国哲学的意义上讲,它的确算得上中国哲学史学科已创立的标志。正因为它是第一部现代学术意义的中国哲学史,所以在它刚问世时,便受到以旧眼光看中国哲学的学究的批评与嘲讽。冯友兰曾提及这一点,他说那位从“三皇五帝”开始讲中国哲学的教授,拿着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讲义,在课堂上笑不可抑,对他们三年级学生说:“我说胡适不通,果然就不通,只看他的讲义的名称,就知道他不通。哲学史本来就是哲学的大纲,说中国哲学史大纲,岂不成了大纲的大纲了吗?”③

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正式出版在1919年。10年后,钟泰的《中国哲学史》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钟泰为该著列“凡例”10条,其中有云:“中西学术,各有系统,强为比附,转失本真。此书命名释义,一用旧文。近人影响牵扯之谈,多为葛藤,不敢妄和。”从这条著述原则可以看出,钟泰的《中国哲学史》,应是不认同胡适的中西哲学相比附的做法、而特意与胡适唱反调的产物,尽管他在书中没有提及胡适的名以及胡适的书。钟泰的《中国哲学史》出版2年后,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④上卷于1931年由神州国光社出版,而上下2卷本一并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则时在1934年。冯友兰的2卷本《中国哲学史》,同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相比,它不是有头无尾之作,而是对中国古代哲学之整体作系统阐述之作;同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钟泰的《中国哲学史》相比,它之优长,不仅体现在它在量上远远超过谢、钟氏二著的篇幅,而且体现在它突破了谢、钟二氏传统的叙述方式,属于运用现代哲学方法来阐述中国哲学发展历程之作。因此有学者高度评价它的价值,称之为“用现代哲学方法编写的第一部中国哲学通史著作,对中国哲学史成为一门独立学科有一定的开拓性意义”①。1933年,范寿康在武汉大学编成“中国哲学史”讲义,以为教学用。该讲义修改成书后,于1936年由上海开明书店出版,出版时取名为《中国哲学史通论》。

范氏在此书“付印题记”中写道:“就内容言,疏漏错误,自知不免;即间有所得,亦多采自当代著作家之说,出诸自创者盖鲜。而余在是书之编撰上最受其补益者,厥推武内义雄、宇野哲人、境野黄洋、小柳司气太、河上肇及梁启超、周予同、胡适、冯友兰、雷海宗诸家。余固不敢掠人之美也。”从范氏这一申明可以看出,他的这部中国哲学史,是兼收中日当代著作家学术成果的产物,而他所吸收的那些成果,在内容上固然多属于中国哲学史方面的成果,但也当包括中国之经学史、儒学史、思想史方面的成果。在范氏《中国哲学史通论》出版的前一年,张岱年开始写《中国哲学大纲》。该著于1937年写出初稿,直至1943年才首次在北平私立中国大学印为讲义,后交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尽管在新中国建立以前,已制版,但因故推迟至1958年才由商务印书馆照原制版出版,出版时,署名宇同。这是中国第一部从中国哲学固有问题出发撰写的中国哲学史。由于它的写作与出版,跨越旧中国新中国两个性质迥异的时代,其对于我们今天研究“中国哲学史”学科创立初期的实践与方法来说,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代表“中国哲学史”学科创立初期之实践的6部著作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但大致可以区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继承关系,二是对立关系,三是超越关系。这都是从如何著述的动机上说的。也就是说,就如何著述这一考虑来说,这6部著作,有的重在考虑如何在继承的同时丰富之、推进之,有的基于反对的立场来考虑如何结构与展开,有的则基于超越的立场来考虑如何结构与展开。现在不妨稍作具体分析。先看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与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的关系。这是最难说得清楚的问题,因为断然否定或肯定胡适受谢无量的影响都有可怀疑的地方。说胡适未受谢无量的影响,为大多数学者所相信,但他们的这一相信,是建立在“先见”之上的,其“先见”就是: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是对日本诸“支那哲学史”的贩卖,没有新意,而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则属于以西方现代哲学方法研究中国哲学的“第一部”,有新意是它的根本价值所在,两者因此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瓜葛。我在没看到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之前也相信这种看法,后来看到了它,对此看法就产生了一些怀疑。其中最值得发问的是:胡适关于中国哲学史的断代,是否承袭谢无量的断代?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将中国哲学发展史断为三代,依次称为“上古”、“中古”、“近世”。#p#分页标题#e#

“上古”是指邃古至秦末,“中古”是指“两汉至唐末”,“近世”是指“宋元明清”。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因为只限制在秦末以前的中国哲学,所以在目录中未反映其断代,但他在其著第一篇“导言”中,还是较详细地论述了“中国哲学史可分三个时代”②:“自老子至韩非,为古代哲学”;“自汉至北宋,为中世哲学”;“明代以后,中国近世哲学完全成立”①。除了一字之改,②胡适的这个断代与谢无量的断代,没有任何本质的不同。既然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出版在先,那么胡适就很难避承袭谢无量的断代之嫌,否则,他的断代为何同于谢无量的断代?当然,还有一种解释,就是谢无量、胡适的断代同是承袭日本学者关于中国历史的断代。日本京都学派奠基者之一的内藤湖南,著有《中国史通论》上、下,③他已经明确地将中国古代史划分为三段:上古、中古、近世。在内藤湖南看来,自“三皇五帝”至西汉为“上古”,自两汉至唐末为“中古”,自宋至清亡为“近世”。内藤湖南关于中国历史的这一断代,是否为日本学者照搬为中国哲学史的断代?因未得见19世纪末20世纪初日本出版的诸“支那哲学史”,对这个问题不敢贸然回答。这里敢于肯定的是:无论胡适关于中国哲学史的断代,是否直接承袭谢无量的断代,但有一点是不难推定的:由于谢无量的断代明显是照搬日本学者关于中国历史的断代,所以从胡适的断代同于谢无量的断代就可以看出:中国学者一开始创立“中国哲学史”学科,在最基本的断代问题上,就明显受日本学者关于中国历史之断代的影响。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是中国哲学史学科独立的标志,因而在它之后出版的4部中国哲学史,无论作者有无申明或者申明如何,都应视为对胡适著述立场、取向与方法的不同取舍:要么呼应与效法,要么反对与背离,要么继承与超越。公开申明受胡适影响的为范寿康,虽未明言然实际上暗反胡适的是钟泰,而冯友兰、张岱年则都是力图超越胡适。钟泰的《中国哲学史》与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相比,有三个显著的不同:一是研究方法的不同。钟泰明确地说:“近人影响牵扯之谈,多为葛藤,不敢妄和。”这应该就是针对胡适用西方现代哲学方法研究中国哲学而言的。④从反对以西方现代哲学方法研究中国哲学的立场出发,钟泰的《中国哲学史》,就本质讲,尚未突破传统学术范畴。这从该书“凡例”所列多与传统著述惯例相通可明。二是断代的不同。钟泰将中国哲学史“略分四期:一自有史以迄嬴秦,是为中古史;二自汉迄唐,是为中古史;三自宋迄明,是为近古史;四有清一代,是为近世史”。

这一断代,是从谢无量、胡适所断的“近世”中再分出“近古”。以“宋明”为“近古”这一断代,体现了他想超越谢无量、胡适的意图。超越之(谢无量、胡适)的意图固然相同,但为之的做法有别。对谢无量《中国哲学史》(上卷),他实际上是有所吸收与仿效,例如照用“秦灭古学”的提法,并以它为章标题;而对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却反其道而行之,无丝毫取舍。三是叙述方法的不同。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的叙述,主要是贯彻了三个方法,即证明的方法、分析的方法、系统的方法,⑤这三种方法,都不为钟泰所取,他在其著《中国哲学史》中所用的叙述方法,一言以蔽之,可谓“‘史’的方法”。具体地讲,他的叙述,是仿效“史传之体裁”:“述一家之言,则著其人;总一代之变,则标其事。”⑥而具体到“著其人”,则又“兼四体”,有分有合、有附从有连及,“附从以上,著之章目;连及之者,但见本文”⑦。冯友兰的2卷本《中国哲学史》与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相比,主要区别有两点,一是在断代上不取谢无量、胡适的“三代说”,亦不取钟泰的“四代说”,而是将中国古代哲学史分为“子学时代”与“经学时代”前后两个时代:“自孔子至淮南王为子学时代,自董仲舒至康有为为经学时代。”①冯友兰说:“中国哲学史,若只注意于其时代方面,本亦可分为上古、中古、近古三时期,此各时期间所以之哲学,本亦可以上古、中古、近古名之。此等名称,本书固已用之。但自别一方面言之,则中国实只有上古与中古哲学,而尚无近古哲学也。”②从此说可明,冯友兰是基于中国“无近古哲学”的认识(而这又是以西方近代哲学为判断标准而得出的认识)而将中国哲学分为二代,未必是特意针对“三代说”、“四代说”;也就是说,他在一定意义上也不反对将中国哲学分为三代。

那么,他分二代的深意何在?我认为,这不是按狭义的历史过程作出的划分,而是依据中国思想前后期之性质不同而作出的划分。就今天的认识来讲,此划分似表明冯友兰在那时已对这个问题———哲学思想的发展,有其固有的逻辑轨迹,未必与狭义的历史轨迹完全一致———有了一定的认识。另是在叙述方法上的不同。这当然不是说,冯友兰的2卷本《中国哲学史》在叙述上排斥胡适注重的证明的方法、分析的方法、系统的方法,而是说除了这些方法,冯友兰的叙述,尚有胡适的叙述所不具有的方法。胡适在谈及冯著时曾评价冯的叙述仍是“正统的”。言下之意,是说冯的叙述尚缺乏现代眼光,仍未超出传统学术范畴。冯氏回答说,他的“正”是辩证法范畴里的“正反合”之“合”意义上的“正”,非照搬意义上的“正”。在当事人之外,尚有陈寅恪的评论:“今欲求一中国古代哲学史,能矫附会之恶习,而具了解之同情者,则冯君此作庶几近之”③。在陈氏看来,冯著所以能做到不依自己生活之时代、自己所居之环境、自己所具之学养而穿凿附会古人,全在于他对古人思想真正做到了“了解之同情”。陈氏予冯著的这一评论,应该说准确地揭示了冯著在叙述方面的特色。正因为这个特色的存在,一部用现代学术方法写成的著作,在“以自身之哲学”谈古代哲学的胡适看来,就与传统的中国哲学史著述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范寿康的《中国哲学史通论》既受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的影响,也受冯友兰的2卷本《中国哲学史》的影响,但相比而言,他受后者的影响要大得很多。在内容的取舍上,他多效法冯著而非胡著,例如仿冯著将中国古代哲学史从孔子开始谈起,而不是学胡著将中国古代哲学史从老子谈起;冯著将《老子》置于战国的道家来谈,他也将老子置于战国的道家来谈;在概念的借用上,他也是多从冯著,例如他学冯著以“子学”统称先秦时代的哲学,而以“经学”统称两汉以及宋元明清哲学;但在解释上,他亦有舍冯说而取胡说之处,例如对于孔子的“忠恕之道”,胡氏将之解释为“认识的方法”,而冯氏将之解释为一种“人生哲学”,他则取胡说而舍冯说,强调“忠恕之道”应理解为“认识的方法”而非一种“人生哲学”。④#p#分页标题#e#

如果说范著与胡著、冯著有什么明显的不同的话,照本文作者看,在于它按照中国历史发展的次序,将中国古代哲学史区别为先秦、汉代、魏晋、隋唐、宋明、清代6个时代,并以“子学”、“经学”、“玄学”、“佛学”分别称谓之。这样的划分与称谓,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已成为著中国哲学史的惯例,是值得高度重视的;照范氏自己看,则在于观点“与当时各家不同,主以唯物辩证法阐述我国历代各家之思想”。此说见于范氏《三联重版〈中国哲学史通论〉序言》,该“序言”写于1982年7月25日,则我们今天是否应根据范氏的这一说法来研究范著的特点,就成为不得不十分慎重的事。就我的肤浅的认识而论,固然不应断然否定他在其著中以“唯物辩证法阐述我国历代各家之思想”,但除该书“绪论”有关论述贯穿了唯物辩证法思想外,从该书正文中我们很难一眼看出其所主唯物辩证法哪一种思想。反倒是,从他的书中,很容易发现传统学术范畴中的内容,例如在该著的第二编第一章中,他细致地论述如何具体地从所据之经典以及辨别标准上区别古文经学与今文经学。很容易明白,这本是传统经学所谈的内容,而非谈中国哲学一定要讲的内容。作为反映“中国哲学史”学科创立初期的实践与方法的最后一部著作,张岱年的《中国哲学大纲》,相对于它之前的5部中国哲学史,无疑具有集大成的优势,但张著的意义,显然不是体现在它对之前的5部中国哲学史的继承、吸收、丰富、发展上,而是体现在它一改它之前的5部中国哲学史的著述路数,首次从中国哲学固有问题出发系统阐述中国哲学的发展过程。关于此著的特色,张氏在“自序”里曾论及。张氏先后为其著写有3篇“自序”①,按时间先后依次曰“自序”(1937年2月3日)、“新序”(1957年2月28日)、“再版序言”(1980年9月14日)。在1937年的“自序”中,张氏重在谈“本书的方法”时指出其著贯穿四种方法,一曰“审其基本倾向”,二曰“析其辞名意谓”,三曰“察其条理系统”,四曰“辨其发展源流”。

在1957年的“新序”中,为当时形势所迫,张氏主要是就其著的缺点进行“自我批判”,但也概括性地论述了其著的特色:“本书写作的原意是想对中国古典哲学作一种分析的研究,将中国哲学中所讨论的基本问题探寻出来,加以分类与综合,然后叙述关于每一个问题的思想学说的演变过程。在探寻问题的时候,固然也参照了西方哲学,但主要是试图发现中国哲学固有的问题,因而许多问题的提法与排列的次序,都与西方哲学不尽相同。在叙述中国哲学各方面思想时,也曾经力图阐明中国历史上的主要的唯物主义思想与辩证观念。”在1980年的“再版序言”中,张氏主要谈了“中国哲学史中两条路线斗争的简单轮廓”,而这又是为了弥补他自认为的“本书最大的缺点”②;此外,他还论及此书在取材和论述范围方面的缺欠。取材方面的缺欠,是指对《管子》和《吕氏春秋》“完全忽略了”、对“唐代刘禹锡、柳宗元的学说未加引述”、对“方以智、陈确的思想更未提到”、对中国佛学思想“没有讲”、对近代哲学“存而不论”;论述范围方面的缺欠,是指书中的论述只限于宇宙论、人生论、致知论(认识论),而对于“历史观未涉及”。客观地讲,张氏关于其著之得失与方法的阐述,切合实际,是可信的。据之以比较其他5著之得失与方法,当不难明白以下几点:其一,张氏力图揭示的中国哲学的演变过程,在其著中并不是通过对该哲学时代性、学派性的确立与界定来表述的,而是通过对该哲学问题、范畴、概念的确立、分辨与会通来表述的,这也就是说,张著关于中国哲学发展过程的揭示,不是显性的,而是非显性的。非显性的演变过程得以揭示,关键在于按历史之线式进程来排比中国哲学问题之提出、展开与终结的逻辑轨迹。这应该属于对“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方法的不自觉运用;其二,胡著所运用的方法(证明的方法、分析的方法、系统的方法)、冯著运用的方法(了解的同情),在张著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运用,但张著所注重的范畴、概念的分辨方法,却是其他5著所缺欠的,尽管它们各自缺欠的程度大小各异;其三,张著在范畴、概念的分辨以及思想源流的梳理上,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唯物、辩证法思想原则,这较之范著,可谓是对唯物、辩证法思想更高程度的自觉;较之其他4著,可谓是开运用唯物、辩证法思想原则研究中国哲学之风气之先。

历史哲学论文范文5

关键词:水文化;研究态势;分析

1988年10月25日,在淮河流域四省治淮宣传工作会议上,李宗新先生首次提出应大力开展水文化研究。①历经近30年的发展,在水文化理论、水文化建设、水文化教育、水文化与中华民族精神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本文运用计量分析和统计学知识,对检索到的水文化论文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一、水文化研究的学科分类与发展轨迹

我国高等学校教育专业设置按“学科门类”“学科大类(一级学科)”“专业”(二级学科)三个层次来设置。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设有13个学科门类,110个学科大类。水文化归属哪一个学科?经检索发现,文学、工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文献比较集中,教育学、理学、法学、历史学居中分布,管理学、艺术学、哲学分布的较少,农学、医学、军事学没有相关文献,文化及水电工程是关注最多学科。在上述学科门类中,排本学科门类首位的是:文学是中国文学33篇,工学是水利水电工程239篇,经济学是工业经济119篇,教育学是高等教育19篇,理学是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25篇,法学是民族学13篇,历史学是考古10篇,管理学是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10篇,艺术学是美术书法雕塑与摄影8篇,哲学是中国哲学6篇。除上述研究领域文献较多外,还鲜见于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林学、中药学、医学技术、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战略学、战役学、战术学等学科。由此可知,水文化研究内容广泛,不仅有文史哲人文学科内容,而且还有理工类自然学科,同时还有经管法等社会学科的内容,属于新兴的文理交叉学科。我国水文化研究历经开展宣传研究(1989—2003年)、服务水利实践(2004—2006年)、政府倡导推动(2007—2010年)和规划专项建设(2011—2014年)阶段,基本上与年度发表文章数量趋势相吻合(见表1)。特别是2011年水利部《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来,《基于人水和谐理念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和《中国水文化发展前沿问题研究》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点)课题相继立项,国内学者的水文化研究主要聚集在水文化理论、水文化遗产、水文化资源、水工程文化、地域水文化、水文化教育传播等方面。从表1可知,1989—2001年,水文化研究的论文较少,年均不足6篇,低于年均篇数的年度为1989年、1992年、1998年、1999年、2000年,尤其是1993年和2001年分别为0篇,这说明水文化研究处于萌芽阶段。2002—2006年,论文数量呈平稳缓慢增长态势,平均每年约20篇,这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进入2007年后,论文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到2008年、2010年达高峰期,随后呈现下降趋势,这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正趋向稳定和成熟。从2011年开始,论文数量呈现直线上升趋势,年均为86篇。2011—2016年篇数占所有论文的53.4%,说明此阶段是我国水文化研究领域的探索和快速发展阶段。与此同时,1989—2003年,没有研究生以水文化选题作为学位论文。2004—2016年,学位论文共39篇(博士学位论文2篇,硕士学位论文37篇),学位论文数占所有论文的4.06%,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在基础理论方面相对比较薄弱。在学位论文中,最早的博士学位论文是2004年艾菊红的《傣族水文化研究》②,最早的硕士学位论文是2005年刘虹弦的《水脉相连气韵横生———水文化在现代城市形象中浸润和延续》。在水文化文献中,主要来自《治淮》《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水利发展研究》《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中国水利》《江苏水利》《水利天地》《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学报》《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涉水行业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主办的期刊。在水文化研究中,涉水行业高等院校期刊如《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学报》《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南昌工程学院学报》等成为主要学术交流阵地。尤其是《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自1985年创刊就设有“水文化研究”专栏,成为全国期刊界历史最长、影响最大、声誉最高的特色栏目。此外,《北京水务》《中国三峡建设》《山西水利》和《城乡建设》这四种期刊数量也位居前列,说明水文化研究与水利建设也紧密相连。

二、水文化研究的热点、焦点与团队分布

文献分析表明,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期刊中还没有刊发与水文化相关的哲学、社会学、政治、法律、文化、教育、历史类文章,中文核心期刊刊发水文化研究文章更少。在水文化研究论文中,被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期刊论文较少,《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或收录论文屈指可数。这说明,水文化研究期刊层次和期刊学术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通过对关键词出现的频率进行分析,可以很好地体现一门学科的研究领域和研究热点、焦点。水文化研究出现频率极高且排在前列的关键词有“水文化”“水”“文化”“水文化遗产”“人水和谐”和“水文化建设”。这说明,以上述词语为关键词的文献相对比较集中,是水文化研究关注的重点和焦点之一。同时,频率在4次以上的关键词主要有“建设”“水利风景区”“保护”“内涵”“水文化教育”“水景观/开发/保护利用”“教育/水资源/水利院校/城市发展/发展”“水利/可持续发展/研究”“传承/生态文明/水文化传播/和谐/水利工程/水环境”和“水利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由此可见,水文化研究的范围和领域更加广泛,如水生态文明、水文化传承创新、水教育传播、人水和谐等成为水文化研究新态势。通过分析研究机构,可以了解我国水文化研究团队和研究基地分布格局。水文化研究发文排在前3位的全部来自高等院校,分别是河海大学、南昌工程学院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其中,河海大学38篇,发表文献最多,占总数的3.94%;南昌工程学院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发文章分别占总数的2.07%、1.87%,这与河海大学水文化研究所、南昌工程学院水文化研究中心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水文化研究中心都是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密不可分。上述研究基地已经成为水文化研究、水文化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高地。

三、水文化研究的成绩、不足与未来展望

历史哲学论文范文6

关键词: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自然哲学;偶然性;必然性

《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以下用博士论文代称)是马克思的博士毕业论文,也是马克思表达青年时期思想理论的重要著作,同时包含着马克思人生中许多思想的启蒙点,在论文中有很多有价值的观点可以单独加以论述与研究,它对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也具有重要的价值。

一、原子论中的偶然性和必然性

马克思的偶然性观点的发展源于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的原子运动之间的分歧。德谟克利特在古希腊哲学中的原子论等同于阿纳克萨戈拉种子说的延伸。阿那克萨戈拉把世界万物的出现与灭绝归结为种子的聚散与分离,相当于每一事物的新生与消亡都源自于种子的碰撞,认为自然万物是由多种多样的种子所构成的,以此彰显了世界万物的多样性;种子的性质也决定了自然万物的性质。德谟克利特将虚空空间添加到原子运动的空间,认为世界的起源是原子和空洞,一切事物的变化都因原子的聚集和分离,没有偶然发生的东西,一切事物的来由都有原因,一切事物的始终也都是必然,这一点与西方基督教的原罪说很相似,相信命定论,而德谟克利特本人也不相信感性世界,把其与真理割裂开来,导致德谟克利特的一生都在求取所谓的真知,是个实实在在的唯物主义者。而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则是种子说的另一种意义上的解释,强调原子在形状位置上的差别从而才有了自身内部的运动;伊壁鸠鲁继承了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但做了一些改变,认为原子非线性运动而是偏斜运动,他所谓的“偏斜”并不是真正的斜线运动,而是在下落过程中呈现为各种结果的可能性,是原子碰撞偶然性的表现,而且他认为德谟克利特所说的支配统治世界和人类的必然性的东西并不存在,主张反对宗教、迷信带给人们的束缚,是一位坚定的无神论者。伊壁鸠鲁在认识论上也是个教条主义者、独断论者,把感性世界看作是真实的,相信感觉的存在,认为“一切感官都是真理的报道者”。把两位哲学家关于原子论的观点做了对比之后,回归到偶然性与必然性的观点中来,在科学技术还不发达的古希腊时期,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被看作是当时自然哲学的最高成果,认为原子是沿直线运动的,但马克思通过比较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原子运动方式,提出了与传统不同的观点;马克思更倾向于伊壁鸠鲁提出的原子偏斜运动,认为万事万物产生于各原子之间无规则的任意碰撞,由此引出了“偶然性”观点,超越了“因果关系”的枷锁,代表了对绝对必然性的挑战,在当时很大程度上有着打破命运束缚、高扬追求自由的进步思想。虽然德谟克利特是哲学史上首位提出偶然性这一概念的哲学家,但是对于他本人而言放弃了对偶然性的研究,则更注重必然性的观点,将生活中的一切都归结为必然性;是必然性统治着这个世界和人;人被必然性所支配等等。

二、偶然性与必然性的自我把握

马克思博士论文中所描述的偶然性是突出个体的随机性、倡导人的个性自由;与之相对应的必然性则被看作一种限制、规范,具有浓厚的机械论色彩;随着人文科学的发展,必然性与偶然性被看作一对相互联系的基本范畴而存在。而马克思结合辩证法思想不仅看到了德谟克利特原子论的缺点,而且又超越了伊壁鸠鲁对原子论的解释,从追求个人自由的意义上理解原子运动与必然性、偶然性之间的联系。纵观整个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偶然性与必然性总是被作为一对相应的范畴联系起来。马克思、恩格斯都有相关的具体论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也可以找到相关例证。从原始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再到社会主义社会,这种社会变迁、历史洪流对于个人来说是无法把握的必然性,而每一历史阶段的政权更迭,在大洪流中可以看作是变革的偶然性,承认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这并不意味着否定个人在历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马克思所倡导的是在必然性的规定下,人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作用,使偶然性可以推动必然性往积极方面发展。在整个人类进程中,赫斯曾说“马克思作为人类思想的宝库”,至今仍为受用,可以说是作为了积极的偶然性出现,而且一度在金融危机和国家革命中发挥作用,甚至把握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大方向。就像恩格斯曾说过:“恰巧某个伟大人物在一定时间出现于某一国家,这当然纯粹是一种偶然现象。”同时也会有像天灾、人害的这种消极偶然性的出现,在无法避免的同时也并非全无用处,可以让世人吸取教训并加以警醒,马克思认为必然性与偶然性都是客观存在的,无数偶然性构成了必然性的统一。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持的立场当然是一致的,偶然性突出了英雄人物的功绩,但是也不能一味地崇尚偶然性而忽视必然性,否则就会陷入英雄史观,陷入唯心主义历史观。而且马克思所讲的必然性中的偶然性也绝不是单指个体性格人物的成长发展,而是要求全人类中每一个个体的全面自由发展,他需要全人类的充分和自由发展,所追求的也是必然背后的自我意识的自由。马克思之所以支持伊壁鸠鲁,也是因为伊壁鸠鲁重视人的“主体性”和对“自由精神”的追求,重视人本身的发展,用人的自我意识这个角度去观察这个世界,虽然当时并没有对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差别做出明确的区分,但对于当时受黑格尔唯心思想影响的马克思来说,有一个启蒙点思想的发现是很宝贵的。

三、面对偶然性与必然性时人的自我发展

在人类历史必然发展的大趋势和人类社会偶然发展的小浪潮的进程中,即使是作为食物链顶端具有自主创造性的人类,无论认识水平怎样提高,都不能彻底撇开或避免偶然性的负面影响。就像人类抓住了科技这条锁链,或者说是偶然性的契机,利用它越来越造福人类,但是不得不说它却使人们的精神世界不断地逐步服从于科技的规范要求;科技发展至今如果属于发展的必然性,那值得我们反思的是科技发展所导致的人的异化也是人类发展的必然性么?我们不能单单把偶然性与必然性割裂开来分析,虽然偶然性的产生是无缘由的,但是马克思认为偶然性与必然性作为一对关联范畴,都是客观存在着的,而且两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这就要求我们在生产生活中,一方面要尊重客观必然性的要求,重视各方面的作用,只有在认识了必然性的基础上才拥有行动中的自由;另一方面,也不要忽视偶然性在其中的作用,任何一个偶然性都是一个关键点,我们要善于利用和把握,利用偶然性为必然性发展开拓道路。苏联的李森科曾宣称“偶然性是科学的敌人”,一度反对分析偶然现象。结果导致苏联的生物学领域被形而上学思想所控制,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正所谓“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人作为具有自主性和创新性的客观存在的主体,除了善于抓住契机之外还要发挥积极的主观能动性,充实自身,在遇到任何困难时不是畏首畏尾,而是积极主动应对。只有作为人民群众组成部分的个体得到了全面充分的发展,才能发挥好人民群众的积极有效作用;推动社会和历史的良好向前发展。由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背景,各方面条件极为有限,博士论文中的潜在价值虽然在当时有一定的影响,但并没有得到极大的理论价值体现,放置于当代中国,而且经过历代学者的潜心研究,马克思的偶然性思想为中国的改革发展之路提供了不同的理论视角,为国家和个人的发展提供了多种多样的可能性,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偶然性与必然性思想,有利于我们认识历史的必然发展和更好地掌握历史规律,从而更好地把握唯物史观。

参考文献:

[1]俞娜.试论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及其创新[D].华中科技大学,2006.

[2]朱丽梅.马克思哲学中的偶然性思想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6.

[3]周嘉昕,张一兵.自我意识旗帜背后的辩证法光辉———重读马克思博士论文[J].理论探讨,2005(4).

[4]颜岩.马克思对黑格尔偶然性论题的继承与超越[J].哲学研究,2017(11).

历史哲学论文范文7

学术精神是学术研究工作中的一种诚笃精神,一种批判精神,一种超越精神。它鲜明地体现在学者执著的理论信仰、敏锐的问题意识、强烈的批判意识,以及整体的学术思想之中。在中国音乐学术史上,我们或许并不缺乏具备上述特征的学问家,然而,关注世界、关注时代、关注当下,并始终以开放的学术胸襟博采众家之长,兼容并蓄,同时在其学术研究中保持着高度学术责任感与学术使命感的学者,恐并不多见。本文通过对于润洋先生20世纪70年代末至2000年以后的主要学术著述的分析研究,探讨于先生学术思想发展的基本脉络及其重要学说在当代中国的西方音乐史学、音乐美学研究领域中的理论价值与学术意义,以表达笔者对于润洋先生80华诞暨50年学术生涯的诚挚敬意。

一、反思探索期(70年代末至80年代)

20世纪70年代末至整个80年代是中国现当代史上意识形态的“拨乱反正”期,同时也是于先生学术生涯中非常重要的“反思探索期”。“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既是始终贯穿在于先生学术思想中予以强调的两个研究范畴,同时也是于先生构建理论学说的“两大基石”。然而,对于这一学术思想的探究,我们却可以追溯到他70年代末的学术著述之中。《器乐创作中的艺术规律》是于先生70年代末发表的一篇论文。当时,虽然“”已经被粉碎,但在我国音乐创作领域内的极左思潮并未完全消失,器乐创作中的标签化、图解化、概念化现象仍然较为普遍。比如,歌颂伟大领袖时采用《东方红》的曲调;寄托对革命者的哀思时采用《国际歌》的动机;表现人民军队时则采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对此,于先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的基本理论,从音乐学的角度对当时的现象提出了批评:器乐的认识作用和社会功能,不在于它是否能为人们提供抽象的理性认识,揭示具体的哲理或观念,而在于从感情上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从感情的积累和深化加深对社会生活的感受能力和认识能力,进而影响对社会现实的感情态度。这是音乐、特别是器乐所具有的独特作用。忽视了这个特点,势必造成对器乐的政治内容、器乐为政治服务的狭隘理解。所谓“必须紧密配合政治运动”、“写中心”就是这种狭隘理解的产物……要求器乐直接表现抽象的政治概念,要求器乐必须直接为政治运动服务,这难免要导致器乐创作的概念化,丧失器乐所特有的艺术表现力量,同时也就丧失了器乐真正应该具有的政治内容。①值得注意的是,于先生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处,以音乐学家特有的理论敏感和远见卓识特别提到了音乐学学科中的“历史研究”与“美学评论”。并且,他充满理论自信地指出:思想禁锢已经打开,思想的解放必将为艺术的真正繁荣开辟道路。在器乐创作领域中,我们应该在一系列的实践和理论问题上拨乱反正,努力探索其中规律性的东西,为未来器乐创作的繁荣创造条件。我们相信,这样的探索也必将对整个音乐创作、表演、历史研究、美学评论产生有益的、深远的影响。②经过了十年动乱后的中国,一方面出版界在引进与出版外版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方面空前繁荣;另一方面,我国的人文科学研究以及人文社会思潮也十分活跃。随着一大批对我国人文学术影响至深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以及其中关于哲学、美学的译著出版(如黑格尔《美学》《/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格罗塞《艺术的起源》、克罗齐《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鲍桑葵《美学史》、科林伍德《艺术原理》、苏珊•朗格《艺术问题》《/情感与形式》、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李普曼《当代美学》),以及我国哲学界、美学界一批著作的陆续问世,我国的音乐美学著作出版与学术研究也开始复苏。

1978年,奥地利音乐学家爱德华•汉斯立克的音乐美学名著《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刍议》(第一版)中译本出版;1981年,英国音乐学家戴里克•柯克的《音乐语言》中译本问世。之后,中央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率先在音乐学系里成立了音乐美学小组,并着手对一些外文音乐美学文论与著作进行编译,并以此作为我国音乐学院的音乐美学选修课参考教材。③然而,从这一时期开始,作为音乐学的学科任务———“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就再也没有离开过于先生的研究范畴。虽然,我们可以说于先生强调“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的学术思想与我国当时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人文社会思潮,以及音乐学界以往的研究状况不无关系。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应看到这一学术思想与于先生一贯坚持的理论信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辩证法,以及作为音乐学家特有的理论自觉———问题意识与批判意识直接相关。他博览群书,从不排斥任何不同己见的理论学说,且博采众家之长;他关注世界、关注时代、关注当下,但绝不是关注时髦,而是关注在时髦的当下被抛弃的和被遗忘的学术思想和隐蔽不彰的某些理论渊源。

以1978年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刍议》中译本的出版为例。1981年,于先生在题为《对一种自律论音乐美学的剖析———评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的一篇论文中,对汉斯立克及其“情感表现不是音乐的内容”④、“音乐美是一种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⑤、“音乐的内容就是乐音的运动形式”⑥等学说率先进行了批判。但所有的理论批判却也是通过大量的史学举证和美学剖析后才得出结论:汉斯立克的学说是唯心主义的错误命题,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根本对立的立场。⑦并对这些表面看起来似乎仅只是音乐美学领域中关于他律论与自律论的学术之争,但实际上却是直接挑战甚至动摇我们长期以来坚持的反映论情感美学及其更为深刻的一系列带有原则性和根本性的理论问题展开论述。包括于先生在随后几年中发表的《符号、语义理论与现代音乐美学》(1985)和在《罗曼•茵加尔顿现象学音乐美学评述》(1988)等论文中,也同样坚持了“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并重的学术思想与研究方法,并分别对苏珊•朗格的“艺术符号理论”、阿达姆•沙夫的“语义学理论”,以及对茵加尔顿“纯意向性对象”以及胡塞尔现象学等理论学说予以了公正客观的史学评价和美学评价。#p#分页标题#e#

如果说,以上所举论文仅是于先生在这个时期对西方各种理论学说进行的剖析性研究的话,那么,1988年他发表的《关于音乐基础理论研究的反思》一文,在笔者看来,则是于先生经过近十年的反思探索之后,从哲学理论层面上对音乐与音乐艺术的本质、属性、形式、内容、存在方式,以及与之相关的史学、美学、技术理论等学科的一次深刻的学术总结与理论分析。在很大程度上,这篇重要论文基本完善了于先生“理论构建期”与“理论深化期”的学术思想,同时也为他在未来的两个时期中取得更多的学术成就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若非如此,于先生断不能在这篇论文中,在谈到“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二者在音乐学研究中的相互关系时,更为明晰地指出:以我国的西方音乐史学研究为例,除了史学理论、方法论本身存在的问题之外,音乐美学研究的落后,种种似是而非的音乐美学观念充斥史学工作者们的头脑,这是阻碍音乐史学发展的重要原因。当我们的音乐哲学观念还处在较低的层次,对音乐美学的一系列重要问题都不甚了了,甚至被许多错误的观念所占据时,我们恐怕是很难去把握和揭示这门艺术的历史发展规律的……在音乐技术理论领域中,关系相对间接一些,但它的深化无疑也有赖于研究者们基础理论素质的提高,否则这门学科就只能永远停留在经验论的、工艺学的水平上面很难使自己站在更高层次的理论水平线上。⑧显而易见,这一论断既成为了于先生后来的“音乐学分析”理论学说(1993)以及《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2000)与《悲情肖邦———肖邦音乐中的悲情内涵阐释》(2008)专著的重要理论基础,同时也构成了他所有学术著述中特有的一种理论品格。恰如1982年他在一篇纪念导师卓菲娅•丽萨的文章中所说的那样:(除了体系音乐学外)“丽萨在音乐学上做出贡献的另一个领域是历史音乐学。她在体系音乐学领域获得的(诸多)成就,是与她在历史音乐学方面的渊博知识分不开的。对于她来说,这两者之间很难划出一条严格的界限。她的音乐美学论著总是给人以强烈的历史感,而她的音乐史学论著中则总是包含着理论的内容。”⑨毋庸讳言,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学术的发展,作为卓菲娅•丽萨的学生,于先生强调和坚持“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并重的音乐学研究理论与方法不仅明显比其师丽萨更为深阔,更重要的是,由他倡导的“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这一研究方法已在中国当下的西方音乐研究领域中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影响,并成为了一种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辩证法理论与哲学基础之上的、具有中国学术特色的音乐学研究。

二、理论构建期(90年代)

20世纪90年代是于先生研究著述最为丰硕的学术时期,同时也是他在音乐史学(历史研究)与音乐美学(美学评价)研究领域中提出许多重要理论构建的时期。虽然有人说,“音乐学分析”学说1993年的诞生,得益于1992年于先生卸任了中央音乐学院院长一职,以致有了更多的时间专注于学术研究。但笔者认为“,音乐学分析”学说的诞生实际上是于先生经过“反思探索期”之后的一种理论必然。

如前所述,《关于音乐基础理论研究的反思》中对“一部不只满足于史料罗列和堆砌的音乐史该如何写”、史学家究竟该怎样用坚实丰厚的理论根基摆脱“只能永远停留在经验论的、工艺学的水平上”的音乐分析研究的理论思考是“音乐学分析”学说的理论根基一样,1990年,于先生在《释义学与现代音乐美学》中,站在音乐美学的理论高度,再次提出了“音乐美学这门学科中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是:音乐作品中究竟有没有‘意义’?进而这‘意义’在音乐作品中是以怎样一种方式存在的?应该如何理解和解释这种‘意义’?”的一系列学术追问,同样也是“音乐学分析”学说的理论基础。在这篇论文中,于先生从理论渊源上对近代释义学的形成和发展及其对当时音乐美学的影响、现代哲学释义学的兴起进行了梳理,同时又从当代音乐美学视角对释义学的审视问题进行了辨析。他指出:我们时常感到,对一部作品的理解过程中,似乎存在着一种不可避免的矛盾:一方面,人们面临的作品大量都是过去时代遗留下来的作品,在理解、解释这些作品时不能完全脱离产生这些作品的那个特定的历史时代,但另一方面,这些作品毕竟是存在于“现时”;理解者是不同于作品产生那个时代的另一时代的人,不能不具有历史的限定性……历史上的艺术作品的作者与现今的理解者各自有各自的对意义的判断,各自有各自的“视界”。历史上的视界已摆在那里,而现今的理解者的视界既受自己的历史性的限制,但又具有一种非封闭的开放性和变动性。⑩其实,熟悉于先生学术著述的学界同行都知道,“社会的”、“历史的”、“音乐本体的”,以及“精神内涵的”等一直是于先生“反思探索期”十分关注,并且频频出现在这一时期的学术著述中的关键词。正如于先生早在1985年时发表的论文《现实苦难的表现与王国长存的讴歌———巴赫〈受难乐〉与亨德尔〈弥赛亚〉的社会内涵比较》中就闪现过类似“音乐学分析”这样的思想与表述一样———“本文只就最能代表这两位大师的思想感情倾向和艺术风格的这两部作品,从它们各自所蕴藏的社会历史内涵的角度,做一些比较性的考察,以此来揭示他们创作中的某些本质方面”。???但重要的是,在1990年的《释义学与现代音乐美学》一文中,所有的这些关键词都被置于音乐哲学的理论层面进行了全新的思考。比如,对狄尔泰的“重建”与“重新体验”理论;对海德格尔的哲学本体论思想及其关于“存在”(Sein)理论;以及对伽达默的“视界融合”(Holizontverschmerzung)理论的研究和借鉴。正因如此,于先生才能在1993年《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与终曲的音乐学分析》中提出“究竟如何去分析一部音乐作品?这一直是音乐学中的重要课题”,???以及“一部比较严肃、深刻的音乐作品在我们的听觉感知能够直接把握的音乐本体后面,总是潜藏着某种精神内涵。对于一般的音乐听众来说,或许不一定要求深入到这个层次,但是,对于音乐学家来说,却是绝对必须的。它应该是音乐学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种精神内涵,我认为只有从社会、历史的角度进行考察,才能真正揭示它的本质。”???并在研究方法上,具体地指出“内部的”音乐本体艺术分析和“外部的”社会、历史、文化分析,以及艺术批评。有关于此,正如于先生后来在另一篇论文中所补充的那样:恩格斯所说的“美学的观点”主要涉及的是构成作品的形式、风格、技法等审美领域里的因素;而“历史的观点”则涉及的主要是构成作品意蕴、内涵领域的因素。???从西方音乐研究在中国及其学术史的视角予以审视,“音乐学分析”理论学说的诞生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在音乐领域复兴了我国学术传统中的社会—历史的唯物史观和方法论……抛弃了新时期前二十年的僵化模式和陈旧话语,吸收了释义学、符号学、异质同构心理学、法兰克福学派等新的学术思想,补充了音乐的形式造型和审美维度,通过一个分析范例,使一种曾经一度被歪曲,而后又被遗忘和被忽略的历史研究方法回到了正确的轨道”。???它宣告了长期以来在我国西方音乐研究以及音乐艺术批评实践中,要么只运用“历史的观点”而忽略“美学的观点”,要么由于各种政治因素和功利原因的干扰只运用“美学的观点”强调形式,而忽略“历史的观点”僵化模式与陈旧话语的终结。并且,“无论在技术分析、史学叙事、人文阐释,还是在哲学、美学思辨等方面都较为集中地展现出了20世纪中国音乐学家在对西方作曲家及其作品音乐分析与研究的学术新高度”。???然而,尽管如此,于先生从未停止过对自己提出的“音乐学分析”理论学说的深化。#p#分页标题#e#

在1993年《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与终曲的音乐学分析》发表后的若干年中,于先生又分别在《音乐形式问题的美学探讨》(1994)、《论音乐作品的二重存在方式》(1996)、《对西方音乐特征的历史透视和反思》(1998)等论文中不断完善“音乐学分析”的学术思想。同时,他通过在对西方一系列新观念、新理论、新学说的潜心研究后(如1997年发表的《阿尔弗莱德•舒茨的音乐现象学观念》、《杜夫海纳审美现象学中的音乐哲学问题》,以及1999年发表的《苏姗•朗格艺术符号理论中的音乐哲学问题》等),以中国音乐学家的学术立场不断求证“音乐学分析”在中国语境中研究西方音乐的理论意义。在《音乐形式问题的美学探讨》中,于先生曾就“为什么提出这样一个课题”时重申了他在《对一种自律论音乐美学的剖析———评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一文中的学术观点:音乐形式问题是音乐的创作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对音乐曲式结构的研究,对和声结构的研究,对独立旋律相互结合的规律的研究,对各种乐器声音组合的研究……虽然它们都具有某种音乐技法、音乐工艺学的性质,但从广义上讲,它们都属于音乐形式问题的总的范畴,各自都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但对音乐形式问题,还有一个从更高的层面、更加抽象的意义上进行研究的领域,也就是在音乐美学的层次上所进行的探讨。???而在谈到“在探讨这种精神产品的性质时,就不能只就其客体而论客体,而忽视同这个客体发生关系的主体,否则,就难以真正揭示这个客体的本质”,“对音乐形式美的把握既不是最终的目的,更不是唯一的目的。人们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总是要得到比从形式美中所得到的感性愉悦更多的东西,这就是在声音形式背后蕴藏着的情感性的内涵”。

尤其是“当我们把对音乐形式的审美把握问题的思考向更深层推进时,在我们面前就会摆着这样一个问题:音乐形式的意义或内涵是以怎样一种方式存在着的”时,于先生曾经在《释义学与现代音乐美学》中已经阐明的观点也得到了再次强调:“在探讨对艺术作品、特别是音乐作品的理解这个问题上,最根本的问题在于要坚持主体客体之间的辩证统一这个理论立场。只强调客体而忽视主体的能动作用,或者一味夸大主体的作用而忽视客体的制约,最终都只能导致主客体之间的机械分割和对立。一部交响曲如果没有领悟它的听者,如果没有二者之间的交融和相互作用,这部交响曲的意义又从何谈起?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一部鸣响着的音乐作品,作为理解的根据而客观地存在于这里,听者的审美体验和理解又从哪里来?”???在这篇重要论文中,于先生在谈到关于“音乐中内容—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时曾着重指出:“应该承认,过去在我们的音乐美学、音乐历史、音乐批评等领域中,在内容与形式关系这个问题上,比较缺乏辩证的理解,在某种程度上,有形而上学的缺点,具体讲,就是常常把这二者机械地分割了,过分地强调了它们之间的区别的一面,而忽视了它们之间的同一的一面。”然而,“就一部音乐作品自身来说,它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但从更高的层次更宏观的范围来看,社会生活现实是内容,而音乐作品则是以一种独特方式反映这种社会生活现实的‘形式’。”???同样地,1996年于先生又在《论音乐作品的二重存在方式》中,站在辩证唯物主义本体论的立场上阐明了音乐作品的二重存在方式———音乐作品既是一个自身独立存在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物态性客体,同时又是一个离不开接受者意识活动的、非实在的观念性客体。???它不仅在为音乐美的本质及其问题的解决方面提供了一种思路和途径,同时也为我们对音乐作品内涵的理解、音乐作品的本体分析、音乐史研究、乃至音乐批评的实践提供了一种颇具说服力的理论前提。显而易见,所有这些都是对在《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和终曲的音乐学分析》中提出“音乐学分析”理论学说立论的补充和完善。而再次强调“不仅音乐形式本身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而且,人们对音乐形式的审美把握,对其内涵的理解解释,同样也是一个历史的范畴”的论述,则无疑是对“音乐学分析”理论学说内涵的丰富与深化。???古往今来,在衡量学者学术价值的天平里,从来都不仅仅只是装着学者的执著和睿知。更重要的,还必须有其对国家、对民族、对当下以及对其从事的事业的学术关怀。正如马克思所说:“科学绝不是一种自私自利的享乐。有幸能够致力于科学研究的人,首先应该拿自己的学识为人类服务。”???严格地说,“音乐学分析”是一种中国语境中用于专门研究、分析音乐与音乐作品的理论学说。正如有的同行认为在西方音乐术语中根本没有“音乐学分析”这个词一样。然而,如若我们就此判定该学说及其术语是中国音乐学家的多此一举,则有失公允。在笔者看来,建立在“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基础之上的“音乐学分析”理论学说及其术语的诞生,正是其缔造者基于长期对国家、对民族、对当下,以及对其从事的事业的理论诉求与学术关怀的学术成果,同时也是中国音乐学家在西方音乐研究领域中一种难能可贵的作为与贡献。诚然,西方音乐研究在中国,或说中国语境中的西方音乐研究,素来就有着多种多样的途径和方法。“忠实地”尾随西方,亦步亦趋,兴许能触及某些所谓的学术前沿。

然而,缺少了对国家、对民族、对当下,以及对其从事的事业的理论诉求与学术关怀,恐亦难有作为。对于瓦格纳、肖邦甚至更多的西方音乐家及其作品的研究,由于中西方不同的文化背景、中西方音乐学家不同的研究视角,必然存在不同的理论诉求及方式、方法。何况,在西方音乐学家眼中或许根本不是问题的问题,在中国的西方音乐研究中就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研究。更何况,以约瑟夫•科尔曼(JosephKerman,1924—)为代表的英美当代音乐学家80年代中期也已开始对“二战”以来偏重实证主义传统方法的音乐分析(MusicAnalysis)进行了批判与反思,并且还提出了一系列对历史文本考证应该与美学阐释和音乐批评等学科结合在一起共同研究的学术主张。???写到这里,笔者想起了于先生2009年在一篇重要论文中说过的话,将其摘引于此,与学界诸君共勉:先哲恩格斯在他的《反杜林论》的序言中曾高屋建瓴地说过一句深刻的话,它始终给我从事自己的工作以精神上的支持和动力:“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发展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由此使我想到,一个民族的音乐文化的高度发展,从长远讲,是否也应该有自己的音乐理论思维来给予支撑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为此尽可能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或许正是我们这些从事音乐学事业的人们的一种历史责任。???或许,有人会认为《关于音乐学研究的若干问题思考》主要是于先生基于“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音乐发展回顾与反思”特殊背景下,在中央音乐学院对青年学生的一次关于我国西方音乐研究的回顾总结,以及对该学科建设基本理念的专题学术讲座。但细心研读,笔者却明显感到此文中于先生对“历史与理论”、“音乐学学科与其他相关人文学科”、“理论立足点与历史—当代的理论资源”、“社会—历史阐释与音乐本体分析”、“音乐文本自身与对它的体验和理解”、“思想与表述”等六个方面的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的阐述,与他1988年发表的《关于音乐基础理论研究的反思》有着诸多方面的理论联系。然而,历时廿年,于先生原在《关于音乐基础理论研究的反思》中的很多学术理论思考,在《关于音乐学研究的若干问题思考》中得到了更加完整、成熟、清晰、明确的理论概括。它构成了于先生学术思想中最重要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我们研究于先生学术思想和理论构建必须把握的基本前提。看不到这一点,而仅仅只是对“音乐学分析”一词就事论事,则必然难得于先生学术思想之要领。#p#分页标题#e#

三、理论深化期(2000年以后)

大凡精神内涵丰富的人,自然生命都有异于常人之处。但对于博古通今、满腹经纶、大器晚成的杰出学者来说,古稀之年、耄耋之年却正是他们一生持之以恒地在看似“永远不会有什么令人瞩目的社会效应,更不会有任何经济效益,也命中注定不会有多少人去真正关注它”???的苦涩、孤独、寂寞的学术探究之后“终成正果”的时候———杨荫浏先生毕生为中国古代音乐史的研究殚精竭虑,其巨著《中国古代音乐史稿》出版时已八十高龄;将具有重要史料价值,却又令后生望而生畏的老德文版“花体字”《瓦格纳论音乐》译为中文,并交付出版社出版时,廖辅叔先生也已年逾耄耋;缪天瑞先生为《律学》一书的编写、修订整整耗费半个世纪的时光,甚至期颐之年都还在校定着自己的“文存”;钱仁康先生虽然已年逾耄耋,依然笔耕不辍,并且还在涉及面极为宽广的音乐学术领域中发表论著和学说;即便是过早地离开我们的睿知学者黄翔鹏先生,从事中国古代音乐史与传统音乐研究虽四十余载,但首次提出先秦“一钟双音”并令海内外为之震服的真知灼见时也已年过半百……“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诚斯言哉!从于先生50年学术生涯的历史发展看,2000年以后的学术著述无疑是他确立学术思想,完善学术体系,深化学术研究的重要时期。但从其学术成就的角度予以观照,此时期何尝不是于先生重要学术成果的收获季?诚然,于先生此时期也有很多重要,如告诫青年学子如何进行学术研究,如何塑造学者精神品质的《心境•方法•学风》;强调音乐哲学对于音乐学研究重要性的《关于音乐的特性问题》、《从海德格尔阐释凡•高的〈农鞋〉所想到的》、《西方音乐哲学的发展对我们的启示》;重申“扩大学科的学术视野,加强理论与历史的相互融合和渗透,重视对音乐本体的研究”对于我国音乐学学科建设意义的《关于中国音乐学学科建设的几点想法》、《关于音乐学研究的若干问题思考》、《音乐分析学的多元化建构》;等等。但在笔者看来,最能代表于先生在这一个时期中厚积薄发,并且对中国的西方音乐研究、乃至当代国际化的西方音乐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两部重要学术力作则是《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悲情肖邦———肖邦音乐中的悲情内涵阐释》。???《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成书于2000年。然而,于先生潜心对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及其形形色色的各种理论学说与主要流派的关注和研究却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而从80年代初对汉斯立克及其音乐美学观的剖析开始,至随后不断发表的一系列关于音乐哲学、音乐美学的论文便是最好的明证。从中国语境中的西方音乐研究而言,《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无疑是一部填补了中国音乐学在现代西方音乐哲学研究领域空白的重要专著。但我们如在世界范围内审视这部专著,则恰如音乐美学家张前教授指出的那样:类似这样的著作,即便是在西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像《导论》这样专门论述现代西方音乐哲学的历史发展,并做出比较全面和系统的理论概括的学术著作。”???就算是在西方颇具影响的两部音乐美学史专著———1992年由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出版社(UniversityofNebraskaPress)出版的美国音乐学家李普曼(EdwardLippman,1920—2010)的《西方音乐美学史》(AHistoryofWesternMusicalAesthetics),???以及1991年由英国伦敦麦克米兰出版社(LondonMacmillanPublishersLtd.)出版的意大利音乐学家恩里科•福比尼(EnricoFubini,1935—)的《音乐美学史》(TheHistoryofMusicAes-thetics),???“也只是把20世纪的现代音乐美学作为其中的部分章节,不仅篇幅很少,对现代西方音乐哲学的概括既不全面也不系统,而且在论述方法上也多是一般性的介绍,缺少有力的学术分析。”???笔者认为,以学科研究进程以及学科学术发展历史为研究支点,对19世纪中叶以后在西方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思想家、哲学家、艺术家、音乐哲学家及其思想理论展开深入透彻分析、阐释、论证,同时以中国音乐学家特有的学术立场对其展开论述,即是《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最显著的特征———于先生一贯坚持强调并成为他学术著述中特有的理论品格———“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它总是在“论”中带“史”“,史”中有“论”。既不同于很多看似深奥但却缺少历史感的“导论”,更不像某些罗列史料而理论性和思辨性却极度贫乏的“通史”。

以第一章“形式—自律论音乐哲学的确立和演进”为例,于先生对在西方具有重大影响的形式—自律论音乐哲学进行论述时,首先把形式—自律论与它的对立面,即以情感论为核心的他律论音乐哲学从它们产生的历史渊源上进行追溯,并且逐一地分析了自古希腊以来西方音乐哲学发展中两种思潮的对立,同时着重论述康德美学中的形式论因素与汉斯立克形式—自律论音乐哲学的渊源关系,并在横向上论述孔德实证主义与自然科学在音乐理论中的应用,以及对形式—自律论音乐哲学的形成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在第五章论述“现代西方音乐哲学中的心理学倾向”时,于先生的分析重点虽然是介绍和论述在西方产生重大影响的迈尔及其音乐中的情感与意义的心理学阐释。然而,在此之前却用了大量的篇幅对从叔本华唯意志论哲学、赫尔姆霍尔兹音乐心理学、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库尔特能量论音乐观、埃伦茨维希精神分析理论,以及格式塔心理学对音乐哲学渗透的论证。笔者以为,这也正是于先生一贯的学术风格、理论特色,以及学术魅力的所在———即使是在对某一种学说进行理论梳理和阐述,也总是带有着自己独到的理论分析和学术评价。一方面他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辩证法,观察、分析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各主要流派与代表人物的理论思想;但另一方面,却又在指出某些理论学说中立意新颖和具有学术价值的同时,对它们在哲学思想上存在的矛盾与谬误也一并揭示。毋庸讳言,在中国研究西方音乐的学术群体中,或说是在一部以西方或西方音乐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术专著中(尤其是音乐哲学类专著),中国学者一般都很少涉及和联系中国音乐学界的学术现实与思想状况,这一点对于于先生来说却截然不同。从“纯”学术的角度,用法国精神学家拉康(JacquesLacan,1901—1981)的“镜像”(MirrorImage)理论来看,一些同行或许会认为这是一种属于“他者”与“自我”的学术现象。但笔者更愿意将于先生的这种理论品质视为对国家、对民族、对当下学术关怀的高度学术责任感和学术使命感。#p#分页标题#e#

如在第二章“现象学原理引入音乐哲学的尝试”第一节“罗曼•茵加尔顿的现象学音乐哲学观”中,于先生首先对茵加尔顿的现象学音乐哲学理论渊源进行了论证———实际上追溯到了茵加尔顿的老师———胡塞尔。然后,才针对茵加尔顿的音乐作品与其演奏、感受、乐谱是不是同一的、音乐作品的本体特性问题、存在方式问题、同一性问题等进行论证和阐释。尽管如此,于先生仍客观地指出“:茵加尔顿的音乐哲学究竟给我们一些什么启示?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如果说胡塞尔的现象学是将认识的对象从客体转为了主体,那么,茵加尔顿的‘音乐是意向性对象’的理论实际上正是将音乐艺术的本质最大限度地从人的意识、意向活动,也就是从人这个主体方面去揭示、去描述。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思索。多年来,我们一向比较着重从音乐是客观现实的反映这个一般性出发点来阐释音乐现象,这无疑是正确的。但音乐毕竟是人类意识活动的直接产品,是人类意识、精神生活最深层的东西通过乐音体系这个独特手段的物化或外化。意识活动这个极为重要的中间环节,它的丰富性、复杂性,它的地位,我们过去认识、研究、阐述得都不够。茵加尔顿的思想可以从这个方面将我们的认识向前推进一步,深化一步。”???茵加尔顿“提出有关音乐作品的单层结构以及它同现实世界实在事物之间的疏远关系等等问题,这对于长期存在于我国音乐创作实践、理论研究、音乐评论等领域中的概念化倾向和模仿论的残余影响的克服不会是没有益处的。茵格尔顿提出的关于音乐作品感情品格这种非声音成分的存在以及它同声音成分的契合为一的问题,对于我国目前的音乐创作和理论研究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它有利于我们从理论上克服汉斯立克纯形式论的影响,改变忽视思想精神内涵、单纯追求形式上标新立异的风尚;另一方面,又有助于克服将内容与形式机械割裂、忽略对声音形式的塑造和深入研究而侈谈空洞内容的倾向。茵格尔顿提出的有关人通过自己的意向活动填充和丰富被构造的对象这个原理,对于发挥和调动演奏者和欣赏者在最后完成建构音乐作品这个整个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和潜力上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第三章对“释义学及其对音乐哲学的影响和启示”论证中,于先生同样坚持了他一贯的学术立场:“我们的结论是,只有在理解对象和理解者、本来视界和理解者视界、对对象的理解和自我理解等等这系列相互关系的问题上真正采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主客体辩证统一的理论立场,音乐作品意义的理解问题才能最终得到合理的解决。”???可能有的同行并不留意,在于先生的著述中,“中国”、“我国”、“我们”等字词使用得非常普遍、频繁。在笔者看来,这样鲜明的文化身份与学界常见的某些行文方式和研究诉求形成了明显的区别。否则,于先生在《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的“后记”中也不会说:该书写作“最终的目的,还是在于通过对西方学术界对音乐本质问题的各种看法的清理和反思,使得我们能够在一种审慎和批判的前提下,使这些有关的思想资料为我们所借鉴,从而使我国的音乐理论建设走向更高的层次,达到更高的水平。”???与凝聚了于先生二十多年研究心血的《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一样,《悲情肖邦———肖邦音乐中的悲情内涵阐释》虽然成书于2008年,但于先生对肖邦的研究也一样由来已久。早在1980年,于先生就发表过一篇题为《肖邦音乐中的民族内容》的论文;1985年又委约为《百科知识》期刊撰写过“肖邦”一文,而2002年《从海德格尔阐释凡•高的〈农鞋〉所想到的》一文发表时,于先生已年至古稀。有人说,于先生半个世纪挥之不去的“肖邦情结”源于他早年留学波兰。或许,这样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笔者认为,《悲情肖邦》一书的精髓:“悲情”与“悲情内涵阐释”,却是于先生“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学术思想经过了长时间对肖邦潜心研究后才获得的学术真谛———从1980年的“民族内容”到2002年由海德格尔阐释凡•高的《农鞋》所想到的“意蕴”,最终认识到“肖邦音乐中的悲情内涵阐释”是“肖邦音乐内涵研究中的一个最重要的核心问题”,进而牢牢地抓住了核心问题中的内核所在———“悲剧—戏剧性”。

毋庸置疑,从研究方法上看,《悲情肖邦》是于先生继1993年提出“音乐学分析”学说之后的一次理论深化和学术升华。在《悲情肖邦》中,我们看到了其与《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与终曲的音乐学分析》一脉相承的“音乐学分析”思想。而对海德格尔、伽达默、苏珊•朗格等前人理论的批判性借鉴与吸收,则又极大地丰富了“音乐学分析”的学说内涵。它除了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知识分子对中国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热爱”,以及在“肖邦的作品里包含着知识分子共同珍视的精神内涵,它能引起人们跨越时空的思想共鸣”,从而“悲情”成为一种“知识分子在面对理想与现实的落差时表现出的一种共同的精神气质。它由个人的文化情怀与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凝聚而成,表达着对祖国、文化和人生最深沉的爱”???以外,更加明确地彰显出了建立在“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基础之上的“音乐学分析”开放性的学术特色与理论品格。同时,它也再次反映出了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辩证法理论与哲学基础之上,具有中国学术特色的音乐学研究。

众所周知,肖邦研究是一项国际性的学术研究。在笔者已知的英文文献中,迄今为止的正式出版物就有多种。如对肖邦手稿、书信整理的研究(Voynich,E.L.edited.Chopin’sLetters.DoverPublications,1988);对肖邦生平的研究(OrgaAtes.Chopin:HisLifeandTimes.TunbridgeWellsMidasBooks,1978);对肖邦人格气质及音乐表现的研究(SamsonJin.TheMusicofChopin.LondonBostonRoutledgeandKeganPaul,1985;Weinstock,Herbert.Chopin,theManandHisMusic.NewYorkDaCapoPress,1969);对肖邦某些作品的演奏研究(AiChia-Huei.Chopin’sConcertoinEMinor,Op.11:AnAnalysisforPerformance.AnnArborMich,1986;KiorpesGeorgeAnthony.ThePer-formanceofOrnamentsintheWorksofChopin.AnnAeborMich,1975);等等。况且,在中文出版物中,除了不胜枚举的乐谱类出版物以外,我们最常见到的仍然是译著,其次才是由中国音乐学家自己撰写的专著。比如:苏联A.索洛夫磋夫著、中央音乐学院编译室译《肖邦的创作》(人民音乐出版社,1960),帕斯哈洛夫著、史大正译《肖邦与波兰民间音乐》(上海文艺出版社,1961),匈牙利李斯特著、张泽民等译《李斯特论肖邦》(人民音乐出版社,1979),廖乃雄著《钢琴诗人肖邦》(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波兰雷吉娜•斯门江卡著、梁全炳/姚曼华译《如何演奏肖邦》(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美国詹姆斯•胡内克著、王蓓译《肖邦画传———肖邦的生及其作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美国塔德肖尔茨著、马永波译《肖邦在巴黎———浪漫主义作曲家的生活时代》(新星出版社,2006),美国爱德华•巴克斯特•培理著、钱仁康译《肖邦的叙事曲》(《音乐艺术》2006年第1期),钱仁康著《肖邦叙事曲解读》(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冯智全著《肖邦大型作品研究》(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以及严格地说并不属于音乐学学术研究的音乐随笔杂文类出版物(如曹利群著《肖邦不住17号》,中国华侨出版社,2008),等等。#p#分页标题#e#

显然,运用何种研究方法,如何突破前人已经取得的学术成就,最终揭示连国际上许多肖邦学家都从未涉足的研究领域———悲情与悲情内涵,并非易事!然而于先生却又有独到的见解:就艺术的深刻本质而言,肖邦的音乐同欧洲一切具有深刻内涵的音乐一样,包含着一种深层的人性意蕴。但这种意蕴并不是抽象的东西,对于肖邦的音乐来说,这种意蕴正具体体现在它所蕴含的悲情、悲剧性、直至悲剧—戏剧性之中,而它的形成具有特定的、潜在的社会—心理原因……真正的音乐应该是生命体验的真实袒露,是心灵—情感的一面镜子。我认为,要阐释它的深层内涵,至少要通过两个无法绕开的程序:一是要深入了解作曲家在特定时代、社会、文化环境下所处的具体境遇、他的整个心路历程,特别是他的情感体验,而对这一切的确切把握只能建立在相关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之上;二是要深入到音乐文本自身,也即声音层面上的乐音结构体本身,因为任何精神性的内涵只能通过对音乐文本本身的透视才能得以阐释。???历史和美学的结合是最高的批评标准,中国的文艺批评是重视体验的,因此在接受西方文化的同时,重视体验的价值,结合历史与审美的维度就是一种可行的研究方法。???《悲情肖邦———肖邦音乐中的悲情内涵阐释》于2008年正式出版后,在中国音乐学界产生了热烈的反响。为此,中央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于2009年11月中旬在中央音乐学院联合举办了“《悲情肖邦》并肖邦专题研讨会”。会上,人们或从多角度表达学习研读《悲情肖邦》的心得;或从多侧面解读“音乐学分析”在此著中的运用与发展。甚至,也有人惊讶地发现,三个月前(即2009年9月)到中央音乐学院讲学的德国当代音乐学家赫尔曼-达努泽(HermannDanuser,1946—)的“关联域化理论”竟与于先生一贯坚持强调的研究方法有诸多契合……???诚然,表面看来,《悲情肖邦》中带有史学传记特征的四个篇章———“转折(1831年秋)”、“走向成熟(1832—1838)”、“抵达巅峰(1839—1846)”,以及“黯淡孤寂的晚期(1847—1849)”即是“第一个程序”,而对各时期作品具体的音乐技术分析与音乐表现性分析即是“第二个程序”,它们也确实体现着于先生自80年代中期以后一直强调的历史与逻辑相互融合、相互贯通的学术思想。

然而,在于先生综合历史的、美学的、分析的、文化的视野“阐释”的字里行间,除了充满海德格尔、伽达默、苏珊•朗格等人的理论意味外,他的一系列独特见解何尝不是对前人研究的超越?!如将肖邦《b小调谐谑曲》视为标志着肖邦一生创作的重要转折,并将其从“突破谐谑曲体裁的传统性质,提升到悲剧—戏剧性境界”、“音乐中强烈的对比和反差造成音乐整体的巨大内在情感张力”、“将音乐推向悲剧—戏剧性顶峰的尾声处理”予以高度概括;在对夜曲体裁渊源关系进行考察以及对《c小调夜曲》分析之后得出的那些既充满厚重“历史感”,同时又凝练、准确的美学阐释“:一场心灵的风暴终于过去了,超脱了痛苦之后似乎变得明朗了的心境,同朦胧的夜色融合在一起,慢慢地消失在静谧之中……从中国传统美学的‘意境’观念来审视,应该说肖邦的这首夜曲不愧为真正达到了‘情景交融’的境界,中西艺术之间在审美理想上毕竟是相通的。”???更为重要的是,在《悲情肖邦》中还有很多中国音乐学家不苟同于西方肖邦学家长期以来固有陈旧话语的精辟论断。如在阐释《f小调幻想曲》第124—135小节的音乐内涵时,于先生指出“:有的肖邦学家以这段称之为‘凯旋’的音乐段落为根据,认定整首幻想曲是一首壮丽、充满乐观、胜利情绪的作品,这种论断难以令人苟同……我认为,作为一首‘幻想曲’,这第二个音乐主题同第一个主题群中的那个充满阳光、明朗、憧憬的第二个主题一样,反映了肖邦心境中的另一面,似乎是一种对奋起、抗争的一种想象,还远不是凯旋的胜利凯歌。”???又如,在论及《b小调奏鸣曲》末乐章时,于先生指出:“在肖邦所处的30—40年代,奏鸣曲套曲的结构原则和整体构思基本上还是遵循着原来的框架,特别是它的末乐章通常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肖邦的这首奏鸣曲的末乐章却令人惊奇地背离了这个原则……肖邦是一位具有坚实、深厚的传统音乐技法素养的作曲家,这里不存在技术层面上的处理失当问题。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源自这部感情‘戏剧’的发展逻辑自身……许多肖邦学家和善于诠释肖邦作品的钢琴演奏大师们,对这个终结乐章的内涵的感悟和理解往往都相当接近……人们在聆听这个乐章时产生的这种视觉想象,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或许更为重要的是,在探寻作曲家在创作这首奏鸣曲时的情感—心理路程中,来揭示这首终曲的内在意蕴。”???再如,在论及肖邦与乔•治桑的关系破裂时,于先生也没有完全赞同西方大多数肖邦学家以往的观点,而是有理有据地从更深层的音乐内涵中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于先生的这些建立在“历史研究”与“美学评价”基础上的见解,无论是在思想性、思辨性,还是基于历史与逻辑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理论构建,以及在对第一手资料与史料的占有和运用方面,都绝不会比西方音乐学家的研究逊色。甚至,它们还表明了中国音乐学家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第一,中国音乐学家突破了在西方音乐研究中总是跟在西方人身后“嚼别人嚼过的馍”的学术历史;第二,中国的西方音乐研究在当代国际性的西方音乐研究中突破性地具有了属于中国音乐学家自己的学术话语;第三,在当代国际性的西方音乐研究中,中国音乐学家做出了自己应有的学术贡献。

或许是由于笔者研究课题———“西方音乐研究在中国”的原因使然,每次阅读于先生的《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和《悲情肖邦———肖邦音乐中的悲情内涵阐释》这两部专著时,脑海里都会情不自禁地联想到另一部著作———《中国科学技术史》(ScienceandCivilisationinChina)。它是中国第一部具有现代学术意义的巨著。它的出版不仅在西方汉学界引起过轰动,而且在国际学术界也获得了极高的声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甚至将其看作是欧洲人学术研究的最高成就,是人类20世纪完成的重大学术成果之一。该著自1954至2004年由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陆续出版以来,先后被多国文字转译……然而,《中国科学技术史》的作者却不是中国人,而是一位花了整整50年时光才完成的外国人———英国汉学家、科学史学家李约瑟博士(JosephNeedham,1900—1995)。???当然,从研究对象上看,李约瑟的“中国科学技术史”与于先生的“西方音乐哲学”和“悲情肖邦”完全属于两个不能相提并论的学术范畴。但是,如若我们从域外学者做“他国文化”研究这一视角出发,却又不得不承认它们有很多相同、相通之处。而且,在笔者看来,这种相同与相通所给予我们的启发和反思也应该是深刻的。一方面,在当代国际化的西方音乐研究领域里,中国的西方音乐研究及其高层次的学术成果(出版物)亟待翻译成西方文字,并通过国际化的出版物版权贸易早日“走出去”,在宽广的国际学术舞台上与世界范围内的音乐学同行取长补短、深层交流。#p#分页标题#e#

历史哲学论文范文8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梵文研究中心主办的“梵学与佛学研讨会”于2011年10月22-23日在苏州召开,本次会议得到苏州西园寺普仁方丈及诸寺众的大力支持与协助,来自北京、台湾、香港、上海、广州、成都等地区近50名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学者就中国当前梵学与佛学的研究、人才培养及未来发展趋势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与交流。   本次会议共收到36篇论文,其中基于梵汉或梵藏汉对勘的大乘佛教经论与思想研究的论文,就有16篇。在这些经论中,最受关注的是在中土流传甚广的《维摩诘所说经》。黄宝生研究员在其《〈维摩诘所说经〉梵汉对勘导言》中以梵文本与汉译中的什本、奘本《维摩诘所说经》的对勘为基础展开研讨。台湾中央大学中文系万金川教授的《梵汉对勘研究的文化与思想转向》一文,从思想文化传播的角度,对梵汉对勘的价值与意义做了讨论。中山大学哲学系范慕尤博士的论文《〈维摩诘经〉文本对勘的启示》,列举出数则《维摩诘经》梵文写本与汉、藏各种译本间存在的差异,结合僧肇、窥基等人的注释,剖析不同译本中所体现的哲学思想,认为鸠摩罗什有改译经文的行为,很可能源于中观思想和大乘菩萨道实践思想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梵文中心常蕾博士在其《〈入楞伽经〉梵汉对勘札记》中指出若能充分利用汉译佛经翻译时间早、同本异译多、时间跨度大的特点,对梵文佛经的校勘工作会有相当的帮助。梵文中心葛维钧研究员的《智者大师解经中的问题及其影响》一文以《法华经》梵汉对勘为基础,指出智者大师对《法华经》经文形式与内容两方面的误读。   中观与唯识典籍的整理与研究是深化当前大乘佛教研究的基础性工作。本次会议上发表的许多论文即是基于梵、藏、汉等不同文本的校勘,对中观唯识典籍所做的文献整理或思想探讨。香港大学佛学研究中心麦文彪博士的《早期“般若经”的流变与梵汉对勘的若干问题》一文,以《出三藏记集》所提供的文献讯息为出发点,配合近年有关“般若经”的研究成果,尝试重建早期“般若经”传入汉地的面貌,分析现存“般若经”文字材料的流变,并对若干梵汉对勘时必需注意的方面做出探讨。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萨尔吉副教授在其《〈中观心论颂〉梵藏对勘举隅》中,通过对勘印度大乘中观派论师清辨的《中观心论颂》梵文写本与藏译文本,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的文句差异,并对致异的原因做出各种推测。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何欢欢博士的《“瓶空”与“虚空”———试论清辩对吠檀多哲学的批判》一文也是基于对清辩《中观心论》的梵、藏对勘,以此论与乔荼波陀《圣教论》中出现的“瓶空喻”为切入点,还原以清辩为代表的佛教中观自立派与吠檀多派的论辩细节。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叶少勇博士宣读了《新发现月称造〈六十正理论释〉梵文残叶》一文。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刘震副研究员的《〈赞法界颂〉与〈地藏菩萨请问法身赞〉》一文,通过比勘在西藏流传颇广的题名为龙树所作《赞法界颂》的梵、藏、汉文本,揭示三种文本间的差异。   中国社会科学院梵文中心周贵华研究员提交的《〈解深密经〉的三时判教》一文指出,《解深密经》是瑜伽行派的根本经典。因此经的梵本不存,目前只能根据汉译、藏译的“三时判教”几段译文,进行对比分析,以显示两者思想的异同,由此可更好地体会《解深密经》的判教意趣。台湾政治大学宗教研究所耿晴助理教授在《检讨〈金刚般若论释〉与〈摄大乘论释〉的关联》一文指出,世亲在《摄大乘论释》以prabhāvita描述成佛时法身从遮蔽状态变成被显露状态的转换,这个词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论》的散文注释中亦有类似的用法,足以说明《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论》与《摄大乘论释》皆出自世亲之手。台湾法鼓佛学院释惠敏法师发表的《梵本〈大乘庄严经论〉之研究百年简史》,利用Zotero书目管理系统,展示近百年来梵本《大乘庄严经论》研究的历史,介绍相关的研究成果,并从时段、研究者、成果类型等多个维度,揭示出《大乘庄严经论》百年研究史的细节。   有三位学者分别从密教的成就师、经典与本尊三个角度,探讨了秘密佛教或曰金刚乘佛教的相关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所薛克翘研究员的《印度佛教金刚乘成就师坎诃巴》、梵文中心李南研究员的《略论〈喜金刚本续〉》、台湾佛光大学佛教学系刘国威副教授的《佛教密续独特女性本尊Kurukullā(咕噜咕咧佛母,作明佛母)相关梵藏文献的初步研究》均做了此方面探索和研究。   梵汉对勘是深化当前中国佛教学研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汉语史尤其是佛教汉语研究无法回避的瓶颈。香港教育学院中文系主任朱庆之教授的《汉梵佛典双语标注语料库的构建》,介绍了他目前主持的“汉译佛经梵汉对比分析语料库建设及汉语历史语言学研究”项目。梵文研究中心姜南博士的《汉译佛经中标记分明的时体表达式》重点讨论有显性标记的动词形式,揭示出汉译佛经表现动词时体范畴的特点。北京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王继红副教授的《论部汉译佛典篇章标示成分考察》意在考察《俱舍论》梵语原典以及真谛、玄奘两种汉译本中的篇章标示成分。。   有论文对名号、词语做了精细考察。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陈明教授的《须大拏太子诸名号考源》、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惟善副教授的《鲁波与阿鲁波的梵语区别》、西南科技大学陈秀兰教授的《“五体投地”语源考》即是如此。   梵语声明学或曰梵语文法研究一直是中国梵学与佛学研究中的弱项,因此,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罗鸿副研究员的《关于〈依缘月光疏〉梵藏蒙校勘的初步报告》、北京大学博士生张雪杉的《西藏自治区存梵文语法写本初步调查》、北大硕士生王臣邑的(DiegoLoukota)《波你尼〈八篇章〉中的变位被动动词形式:历史比较角度下的形态与语义分析》等值得推荐。   台湾法鼓佛学院邓伟仁博士的《中国古代僧人的梵语知识:方法论探讨》意在通过汉文藏经中所保存的梵语知识,讨论中国古代僧侣文人对梵语声明学的认知方法与接受情形,探求中国古人对梵语的学习与认知。梵文中心周广荣副研究员的《真言与王权》,以最能体现梵语神圣属性的真言与王权之关系为题,分别探求婆罗门教、印度佛教、汉传佛教传统中,真言与世俗王权之间的不同关系,揭示不同社会文化传统中蕴含的政教关系。医方明在佛教僧团的形成和发展中发挥过积极作用。中国藏医院的刘英华医师的《〈八支心要集〉传承与传译》一文正是基于他对印度古代医方明典籍《八支心要集》在南印度传承状况的实地考察而撰写的。#p#分页标题#e#   在这次会议上,把研究对象限定在正统梵学范围之内或其背景之中的文章只有两篇。梵文中心副主任孙晶研究员的论文《筏罗婆的Anubhasya研究》,对吠檀多重要哲学家筏罗婆的哲学思想及其注释《梵经》的《小注》(Anubhasya)做了论述,意在揭示其“纯粹不二一元论”思想内涵。台湾政治大学黄柏棋教授的《马鸣〈佛所行赞〉及佛教之转型》一文从梵语文学史上宫廷诗与赞咏诗的兴起,考察了马鸣《佛所行传》与佛教“梵语化”转型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