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问题及对策

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增值税与实际成本原则相背离。

一般纳税人实行的是价税分离,故其所购的成本只是支付金额的其中一部分。而会计核算中,则是按照企业的各项资产,实际的成本计价原则,按取得时所支付的全部价款计价。由于应交增值税与应交税费等可反映会计核算的内容不够清楚明了,故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容易将两者的理解错误。

2.各会计主体间的信息可比性较差。

由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存货成本的差异性,增值纳税人和非增值纳税人多做的财务报表不同,同一企业对经济业务的增值税采取的计算方式不同,导致会计处理的方式不同,即使同个企业在不同的时期,会计信息也不同,这就导致各会计主体间的信息缺乏可比性。

3.扣税的凭证不规范。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中使用了专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保证增值税扣税机制的顺利实施。但在实际的应用中,从农产品的收购、废旧物资的购进等企业的扣税凭证不仅局限于专用发票,也可凭借普通发票及收购发票等抵扣进项税额,这就造成扣税凭证不规范、不统一,从而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4.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由于一般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时,由采购费用、增值税和货物的买价共同构成的成交价钱,这就导致存货成本在不同的企业,即使在同一企业,也不存在可比性,但在增值税会计处理中规定的是价税相分离的核算要求,增值税从存货成本中分离出来单独的进行核算,由此来反映货物的成本,即增值税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科目,买价和采购费用应计入货物的成本中。如该企业在进行货物购买的时候,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存货成本应包括付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反如按规定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其存货成本则不包括付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但在实际情况中,即使是同一公司的存货,会计核算的标准也不统一,这就给同一企业的存货成本比较造成不便。

5.现行的增值税征税范围狭窄。

国外的增值税是另行征收营业税,而将与货物交易相关的邮电通讯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及其他的劳动服务业等行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但在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征税范围中没有涵盖这些内容,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涉及的领域是进口货物、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这三个方面,这就导致了我国的增值税货物销售与营业税应税劳务间的连接线中断,无法正确的划分征税范围,也消弱了增值税本身的税收制约作用,甚至会导致已交税货物进入营业税征税范围后的重复征税。

6.我国增值税的税率偏高。

在我国现行的格局下,小规模的纳税人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大概在3%左右。但由于增税环节较多,3%这个税负看似不大,在实际的操作中,大多都存在重复纳税的情况,造成纳税人税负偏重的结果,这也是我国间接税的比重明显高于直接税比重的原因,导致我国直接税的调解功能受到抑制。

二、增加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措施

1.统一存货成本的核算方式。

现行的增值税会计核算采用的形式是价税双规制,虽然体现了我国税法的要求,但却没有遵循增值税中会计核算和会计内涵的一般规律。这样容易造成存货成本核算的方法不统一,在现行的模式下,两者均可采用价税分离,统一存货成本的核算方法。

2.制定增值税会计准则,统一存货成本。

我们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在创新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与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相适应的准则,统一规定,使我国的各会计主体间的信息统一,从而统一企业的存货成本的核算,因此,正确认识增值税会计核算和制定出规范的增值税会计核算制度的具体准则成为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迫切需求。

3.增加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仅能够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还促进我国增值税的规范管理。但在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同时,不能急于求成,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遵循循序渐进、逐步到位的方法。可通过先征收与抵扣链条完整性关联度高、货物交易密切相关的交通行业、建筑安装行业和电信业的增值税,最后对其他的劳务服务业进行增值税改革的方法,促进行业增值税的平稳改革。

4.增加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深层次认识。

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营业税改增值税,降低了某些行业的税负,减少了重复征税的问题。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在新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背景下,这种做法可促进直接税体系的建设与改革,促进地方主体税种及税系的构建,促进重建分税制财政体制。我国应逐步的减少增值税的宏观调控功能,可将增值税只作为组织财政收入的一种简单手段,减少其对经济的扭曲作用。

5.规范扣税凭证。

从农产品的收购、废旧物资的购进等企业的扣税凭证应只局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统一、规范税收凭证,严格规定增值税不能够使用普通发票及收购发票等,保证税收征管的顺利实施。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中使用了专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保证增值税扣税机制的顺利实施。

三、结语

目前,我国正处于新一轮的税制改革的热潮之中,当前税制改革的核心之一就是增值税的完善。结合我国当前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征税范围狭窄,存货成本不统一等一系列问题,通过实施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深层次认识,规范扣税凭证等措施,可提高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的技术,强化增值税的征管程序,避免偷税漏税的发生,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

作者:敏燕 韩育晟 单位:青海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