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范例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范文1

一、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发展历程

从上世纪80年代成本核算概念引入课题管理,到2019年成本核算顶层设计搭建完成,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管理概念经历了逐渐明确逐渐细化的漫长过程。

(一)将成本核算引入课题管理

1988年国家科委、财政部印发的《科研单位实行经济核算制的若干规定》(国科发条字〔1988〕637号)将成本核算概念引入了课题管理,《规定》指出各种类型科研单位原则上以科研课题(包括项目、产品)为主要对象进行成本核算。进一步明确了成本核算原则、成本开支范围、成本计算期等内容。

(二)明确有条件的单位可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1997年财政部、国家科委印发的《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25号)明确指出,为加强支出管理,主要从事应用开发研究和科技服务的科学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经济管理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制度》将成本费用划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期间费用,其中直接费用直接计入科研课题、项目、产品等成本中,间接费用按一定比例分配计入各课题、项目和产品等成本中,期间费用即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科研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计入当期结余。2012年财政部、科技部对《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将科学事业单位成本费用进一步细分为科研项目成本、非科研项目成本和期间费用。明确在支出管理的基础上,将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支出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成本费用。

(三)为全面实行成本核算管理建立制度基础

2015年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为实施成本核算管理奠定了基础。2019年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财会〔2019〕25号)(以下简称《基本指引》),为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进行了顶层设计,明确了成本信息需求、多维度多层次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方法包括完全成本法及制造成本法、单位内辅助部门业务活动费用的分配方式等。随着形势发展,科学事业单位等具体成本核算指引还将陆续印发。

二、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的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进行了大量成本核算管理探索,但比较浅显,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系统的成本核算管理,其中原因既有制度上的缺陷,也有实务中的困难。

(一)成本核算管理的尝试

科研团组分摊运维费是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尝试的主要方式。大多数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会将财政保障缺口部分的水、电、暖等运维保障费用进行归集加总,再按照科研团组的水表数、电表数、实验室面积数等作为计算标准,分配给不同科研团组进行分摊。此种方式在科研团组与单位之间体现了间接成本分摊的理念。科研团组、检测中心独立核算是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尝试的另一种普遍方式。科研团组、检测中心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支配项目经费、创收经费,同时自主承担部分在职人员工资、全部聘用人员劳务费及各项科研支出、开发支出、团队运营费用等。此种方式更有利于科研团组、检测中心进行成本管理。上述两种尝试以科研团组、检测中心为成本核算对象,在单位层面符合因果关系和收益原则,资源耗费根据耗费动因分配至科研团组或检测中心。但上述尝试更多的内在动因是解决研究所内部管理需求,既为激发科研团组、检测中心的活力,又为解决研究所运行费财政保障不足的问题,并非出于成本核算管理需求,其成本信息也很少被用于科研团组、检测中心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与成本核算要求不协调

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和国家科技计划专项收入。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和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都有严格的管理办法,大多将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等界定为直接费用,直接列支在项目中;将水费、电费、取暖费等界定为间接费用,以分摊的方式列支。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与成本核算要求不协调主要表现如下。首先,间接费用分配不彻底。单位将运维保障费用分配至科研团组,科研团组需要在承担的课题项目间再次分配。大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不允许列支运维保障费用,科技计划专项资金也只有间接经费可以列支,并且间接经费是根据项目总经费计算得出的,不允许根据实际需求超支。基于上述原因,科研团组在分配运维保障费用时,主要参考各个项目间接经费的预算情况,实际分配的结果与按照成本核算标准计算的结果相去甚远。其次,直接费用分配不科学。在成本核算管理实务中,不仅上述运维费等间接费用需要分配,材料费等部分直接费用也需要分配。以材料费为例,科研团组购买的试剂耗材往往供多个课题项目使用,在不允许长期赊账的情况下,要先支付价款后使用试剂耗材。按照成本核算管理的要求,应定期按照试剂耗材使用情况,将价款在各个课题项目间进行分配,此时如果涉及了财政专项项目,就会面临项目分摊成本与项目实际支付价款不一致的问题。为使分摊成本与实际支付价款一致,一是使用财政资金先行垫付价款,分摊成本后使用自有资金退库调账,此种方式给财务人员增加了大量工作,行政管理成本过高;二是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价款,分摊成本后财政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此种方式不符合零余额账户管理的规定,无法执行;三是严格区分财政资金项目、其他资金项目试剂耗材的使用,此种方式给项目管理人员增加了大量工作,并且容易造成物资浪费,增加总体成本。基于上述原因,科研团组往往主要参考项目预算列支直接费用,不对其进行分配。《基本指引》中明确,可以按照维度、层次根据不同成本信息需求,确定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如果以单位整体或科研团组作为成本核算对象,都只是对费用的重新分类分析,没有涉及到成本核算的关键即间接成本分配。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当以课题项目作为成本核算对象时,受到经费管理、项目管理的限制,科研团组很难按照因果关系和收益原则在承担的课题项目间真实分摊间接成本。科研单位分摊间接成本的最基础单元是课题项目,如果课题项目无法做到真正的成本核算管理,那么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管理就始终无法真正破题。经费管理、项目管理的限制,是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真正实施成本核算管理最大的障碍。

(三)成本信息需求不强烈

《基本指引》将成本信息需求与成本核算对象的关系做出了对应:单位为满足成本控制需求,可以以业务活动类型、项目、内部组织部门等作为成本核算对象;为满足公共服务或产品定价需求,可以以公共服务或产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为满足内部绩效评价需求,可以以项目、内部组织部门、业务团队等作为成本核算对象;为满足外部绩效评价需求,可以以政策和项目、单位整体等作为成本核算对象。信息需求决定了成本核算对象,进而影响成本核算方法。《基本指引》中指出,成本信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控制、公共服务或产品定价、绩效评价。财政拨款项目和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的结余资金有明确规定:缴回国库或两年内继续用于直接费用支出,不能用于人员绩效发放或作为发展基金留存。对结余资金缺少充分的使用权,导致科研团组缺少对成本控制的内驱力,大多直接使用项目预算金额控制支出范围。对于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而言,基于成本控制的信息需求不强烈。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的创收以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为主,科技成果、科学技术是多年科学研究结果的积累,其成本早已由前期的课题项目资金补偿,属于沉没成本。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价格是供给与需求之间相互影响、平衡产生的,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由其市场价值决定。对于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而言,基于产品定价的信息需求不强烈。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绩效指标分为三级,一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是产出指标中的一项。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价重点在科研进展的评价,成本评价仅是其中一项。对于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而言,基于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不强烈。企业以营利为目的,成本控制对某种产品、某项服务能否盈利起关键作用,成本信息对于分析业绩结果起关键作用,因此企业有强烈的成本信息需求。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未进行真正彻底的成本核算管理,其内在原因是缺少自发、强烈的成本信息需求。

(四)成本核算管理实务中的困难

除上述管理办法间不协调、缺少强烈的成本信息需求外,基于科研管理的成本核算信息化手段不成熟,成本核算管理过程中人工作业量大,也给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管理造成了困难。与企业标准化生产流程不同,科研工作没有固定标准的资源耗费量,成本信息基础数据需要大量统计、计算、分析工作。在成本归集、分配、记录过程中,资源耗费产生的费用属于直接成本还是间接成本,科研团组需要进行判断。采用工作量占比、耗用资源占比法分配间接成本时,科研团组需要记录工作量、资源耗费量;进行成本分配、记录时,财务人员需要按照成本核算管理要求分摊间接成本,并作相应账务处理。这一系列过程需要大量人工参与,效率低、易出错、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

三、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管理的建议

目前科学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尚未印发,事业单位真正开始实施成本核算的时间尚未确定,正式实施前需要解决信息需求、制度规定、实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一)找准定位明确成本信息需求

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市场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不要为了成本核算而成本核算,要找准自身发展定位,明确成本信息需求,根据需求确定成本核算范围和成本核算方法,通过内驱动因推进成本核算管理工作。

(二)增强管理办法间协调性

真正彻底的成本核算管理需要以课题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以科研团组、科研单位为成本核算对象的,都是仅对费用信息的重新归类分析。国家的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成本核算管理办法之间需要理顺关系,需要增强其协调性,这样成本核算管理才具有可行性。

(三)提升成本核算信息化管理水平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政府补助;项目管理;单独核算

政府通常会采用财政补助方式,引导企业开展科研活动。从近几年项目补助实施效果来看,明显提高了企业创新意愿,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科技项目研发进展显著。但部分企业在项目期内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结合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最新部署,从为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松绑入手,突出激励科研人员释放创新活力,围绕项目管理从全局进行分析,提出规范政府补助项目管理相应对策。

一、科技计划与政府补助概述

科技计划是国家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方式,通过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激发企业和科研人员创新热情,合力促进综合国力提升。科技部、财政部和发改委等部门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审议科技计划的布局、任务和指南。专业机构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具体包括统一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政府补助是科技计划实施的有效保障,项目经费遵循“谁使用、谁负责”,项目管理则围绕“谁立项、谁监管”,从形式上分为财政贴息、财政拨款、税收返还以及非货币性资产的无偿划拨,从方式上分为前补助和后补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事后立项事后补助)。

二、企业政府补助项目管理中常见问题

1.项目申报立项环节常见问题

第一,恶意套取国家资金,有些企业主观上就存有骗补想法,通过虚假项目进行申报,骗取财政资金,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第二,大局观不强,部分课题负责人对预算编制要求不清楚,思想上也不够重视,认为预算编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给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带来阻力。第三,部门协同不紧密,针对项目技术任务和关键目标,业务部门会先行启动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待申报前再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对于前期参与程度不高的项目预算,财务人员审核时不易发现问题,即便发现问题也难以有效调整。第四,业财融合亟须提升,由财务部门独立完成的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囿于对课题内容不了解,导致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以致后期项目预算执行偏差较大。第五,部分负责项目申报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因工作上粗心、不严谨等原因,造成申报资料不全、预算编制不准等问题出现,进而影响到项目立项工作。

2.项目实施环节常见问题

第一,制度建设滞后、企业相关制度制定不及时,不能有效规范项目支出范围与费用标准,例如发生超范围计提间接费用超标准列支劳务费等。第二,资金管理不规范。中央、地方和企业资金未能按照“专款专用”要求统一管理,例如,有些企业将政府资金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发生截留、挪用政府资金等问题。第三,财务核算不健全。企业未将项目资金与企业资金分开核算,或者未将项目资金按不同来源分开核算,导致无法通过财务系统完整地呈现单独核算情况,而是借助台账、凭证加标注等方式进行辅助管理。第四,项目预算调整滞后。企业在项目实施中发生重大事项、其他事项和预算调整时,没有及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给后期项目验收带来影响。第五,职责履行不全面,科研诚信待提高。承担企业没能全面履行项目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也未能有效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验收环节常见问题

第一,经费未及时足额到账。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或企业自筹资金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到位,导致虚假承诺,以致后期验收工作受到影响。第二,项目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是因为项目制度未及时制定影响到执行效果,有些是因为项目支出未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给后期验收带来影响,例如,企业购买了非项目需要的设备,列支了不必要的劳务费。第三,财务核算不规范。企业未按照“单独核算”的原则进行核算,导致不能准确反映各类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例如,企业将与项目无关的生产经营支出计入拨款项目中,或者将企业资金支出混淆为国拨资金支出。第四,项目实施未达预期。企业受内外因素影响,项目关键技术或经济指标未能按期完成,经申请延期后仍未能完成的,最终导致项目无法通过验收。第五,验收资料不完整。项目承担单位日常对资料保管工作不重视,发生经费支出不符合制度要求或者缺少必要的形式附件。第六,项目结余资金应该如何管理问题。

三、针对上述问题的对策建议

1.针对项目申报立项环节常见问题建议

第一,项目承担单位在响应国家号召开展重点领域科学研究时,不仅业务上要钻研,在科研诚信方面更要经得起考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经纪律。第二,课题负责人大局观要强,不能简单认为预算编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要对项目预算编制有整体考虑,带领团队全员参与预算编制工作。第三,若由业务部门先行编制项目预算,需在编制前与财务、人事、工程等部门多沟通,编制时要兼顾考虑项目任务本身需要消耗的资源,以及企业为项目配套服务消耗的资源,要预留供财务部门审核时间,针对财务人员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反馈,确需调整的要及时调整,确保项目预算编制客观可行。第四,若由财务部门牵头编制预算,负责编制的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做到心中有数,要与业务部门多交流,依据指南和政策规定,统筹考虑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可有效降低项目预算执行偏差,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最新规定,要求简化预算编制工作,将直接费用由五大类精简至三大类(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取消直接费用的编制说明及相关明细(单台金额超过 50 万元的设备除外),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对其不再要求编制项目预算。第五,企业内部要加强考核,经办人员应提高责任心,以提升项目申报效率。

2.项目实施环节相关建议

第一,制度建设要先行。企业应及时制定符合企业情况的项目管理制度,为规范项目支出的合理性、范围和标准提供依据。应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预算编制、立项实施、评估验收、合同管理、重大事项变更、预算调整、经费支出、经费外拨、报销结算等要求;应建立《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原材料、辅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配置标准、采购流程、出入库管理等要求,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最新规定,对科研急需的采购可不通过招投标程序,采用特事特办或随到随办的方式;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购置、登记、使用、维修、转移、报废、管理、清查等要求;应建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标准、招标程序、过程管理、竣工决算等要求;应建立《差旅会议管理办法》明确分地区交通及住宿标准、会议规模、场所等要求;应建立《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明确发放对象及标准、审批及报销手续、结算方式等要求;应建立《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明确间接费用支出范围和提取比例,明确关于绩效支出的安排应与研究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相挂钩等要求;应建立《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结余经费分配和使用等要求;应建立《科研项目考核评价办法》明确项目考核对象、考核指标、核程序、考核结果等要求。第二,企业对不同渠道的资金要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建议编制预算时,对项目需要购买的设备、人工及试验材料等支出,提前规划好资金来源,以便后期按资金性质进行支付;建议在项目实施中,项目团队应制订详细的计划来指导每笔项目支出,通过月度跨部门的跟踪落实会议制度,保证高效合规地使用每笔资金;建议在合同签署时,要关注合同条款约定是否与预算一致,应在申请支付的单据上标注费用支出大类和使用资金性质,从源头上实现专款专用;按规定,企业不再保留财政专户,中央、地方和企业资金应统一纳入企业银行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第三,单独核算是项目核算的基本要求,对不同渠道资金的到位和支出情况要通过财务系统单独核算,满足项目后期的统计和验收需要,若企业本身在研项目已经包含申报项目的,可沿用现有项目代码进行单独核算,未包含的需要企业内部先行完成立项审批,项目获批后再按项目代码进行单独核算;建议企业可采用在会计核算系统中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分别设收入和支出科目)的方式,也可采用在会计核算系统中设置辅助明细账的方式来实现单独核算要求;企业财务核算要避免将国拨经费支出和企业自有经费支出混淆,或将项目自筹经费的使用与企业其他生产经营费用混淆,导致无法在账务上有效区分出项目支出和企业其他经济支出;企业还要避免使用台账、凭证加标注等方式来管理项目支出的行为,按规定,这类辅助管理不属于单独核算范畴。第四,企业发生重大事项、其他事项和预算调整时应及时履行调整程序,为后期项目实施及验收提供合规支持,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最新规定,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设备费预算调增申请,由项目承担单位酌情审批设备费之外的其他直接费用,在预算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酌情审批;发生项目负责人变更、承担单位变更或更名、项目主要研究目标或关键考核指标调整、项目延期的重大事项变更,应及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负责人在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报项目承担单位审批后,可自主组建科研团队,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第五,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最新规定,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 30 日内,经费要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首笔资金拨付比例要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意见,为切实保障科研活动需要加快探索制定相关负面清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将科研诚信纳入信用记录管理,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相关规定要认识充分、心存敬畏,应以支持国家科技创新为荣,以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为耻。

3.项目验收环节相关建议

第一,项目验收范围涵盖所有渠道资金(国拨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应积极筹措,避免出现地方配套资金或企业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以免出现虚假承诺行为,影响后期项目验收工作。第二,财务验收主要以项目任务书和批复的项目预算为依据,对项目经费管理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经费核算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价,在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按制度要求保障经费支出一一对号入座,涉及调整的应按规定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第三,在项目验收过程中,企业要避免发生以台账等方式代替“单独核算”的情况,按规定是不被认可的,建议在公司财务系统中做到准确核算不同来源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通过核算准确分清项目支出和公司其他经营支出。第四,项目负责人应带领团队攻坚克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关键技术和经济指标,针对项目期内因客观因素没能及时完成的,可申请延期验收。第五,企业在财务验收阶段需要提供大量的项目资料,建议将相关责任明确到人,在平时做好资料收集存档工作,财务验收资料主要包含收支报表、预算调剂报告、资金落实和拨付证明、资金核算明细账、后续支出报告及附件、审计报告、设备盘点表、财务验收抽查报告及整改报告、正式验收整改情况报告及附件、账户对账单、财务管理制度及支出凭证等资料,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最新规定,择优选择部分企事业单位作为试点,以自行出具的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代替结题财务审计,试点单位要对经费决算报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项目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抽查。第六,按规定,关于结余资金,在实施期间的,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通过项目验收后,留归企业按规定使用,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最新规定,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取消了超出 2 年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的要求。

四、结语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政府补助;项目管理;单独核算

政府通常会采用财政补助方式,引导企业开展科研活动。从近几年项目补助实施效果来看,明显提高了企业创新意愿,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科技项目研发进展显著。但部分企业在项目期内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结合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最新部署,从为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松绑入手,突出激励科研人员释放创新活力,围绕项目管理从全局进行分析,提出规范政府补助项目管理相应对策。

一、科技计划与政府补助概述

科技计划是国家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方式,通过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激发企业和科研人员创新热情,合力促进综合国力提升。科技部、财政部和发改委等部门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审议科技计划的布局、任务和指南。专业机构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具体包括统一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政府补助是科技计划实施的有效保障,项目经费遵循“谁使用、谁负责”,项目管理则围绕“谁立项、谁监管”,从形式上分为财政贴息、财政拨款、税收返还以及非货币性资产的无偿划拨,从方式上分为前补助和后补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事后立项事后补助)。

二、企业政府补助项目管理中常见问题

1.项目申报立项环节常见问题第一,恶意套取国家资金,有些企业主观上就存有骗补想法,通过虚假项目进行申报,骗取财政资金,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第二,大局观不强,部分课题负责人对预算编制要求不清楚,思想上也不够重视,认为预算编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给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带来阻力。第三,部门协同不紧密,针对项目技术任务和关键目标,业务部门会先行启动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待申报前再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对于前期参与程度不高的项目预算,财务人员审核时不易发现问题,即便发现问题也难以有效调整。第四,业财融合亟须提升,由财务部门独立完成的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囿于对课题内容不了解,导致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以致后期项目预算执行偏差较大。第五,部分负责项目申报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因工作上粗心、不严谨等原因,造成申报资料不全、预算编制不准等问题出现,进而影响到项目立项工作。2.项目实施环节常见问题第一,制度建设滞后、企业相关制度制定不及时,不能有效规范项目支出范围与费用标准,例如发生超范围计提间接费用超标准列支劳务费等。第二,资金管理不规范。中央、地方和企业资金未能按照“专款专用”要求统一管理,例如,有些企业将政府资金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发生截留、挪用政府资金等问题。第三,财务核算不健全。企业未将项目资金与企业资金分开核算,或者未将项目资金按不同来源分开核算,导致无法通过财务系统完整地呈现单独核算情况,而是借助台账、凭证加标注等方式进行辅助管理。第四,项目预算调整滞后。企业在项目实施中发生重大事项、其他事项和预算调整时,没有及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给后期项目验收带来影响。第五,职责履行不全面,科研诚信待提高。承担企业没能全面履行项目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也未能有效推进项目顺利实施。3.项目验收环节常见问题第一,经费未及时足额到账。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或企业自筹资金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到位,导致虚假承诺,以致后期验收工作受到影响。第二,项目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是因为项目制度未及时制定影响到执行效果,有些是因为项目支出未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给后期验收带来影响,例如,企业购买了非项目需要的设备,列支了不必要的劳务费。第三,财务核算不规范。企业未按照“单独核算”的原则进行核算,导致不能准确反映各类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例如,企业将与项目无关的生产经营支出计入拨款项目中,或者将企业资金支出混淆为国拨资金支出。第四,项目实施未达预期。企业受内外因素影响,项目关键技术或经济指标未能按期完成,经申请延期后仍未能完成的,最终导致项目无法通过验收。第五,验收资料不完整。项目承担单位日常对资料保管工作不重视,发生经费支出不符合制度要求或者缺少必要的形式附件。第六,项目结余资金应该如何管理问题。

三、针对上述问题的对策建议

1.针对项目申报立项环节常见问题建议

第一,项目承担单位在响应国家号召开展重点领域科学研究时,不仅业务上要钻研,在科研诚信方面更要经得起考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经纪律。第二,课题负责人大局观要强,不能简单认为预算编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要对项目预算编制有整体考虑,带领团队全员参与预算编制工作。第三,若由业务部门先行编制项目预算,需在编制前与财务、人事、工程等部门多沟通,编制时要兼顾考虑项目任务本身需要消耗的资源,以及企业为项目配套服务消耗的资源,要预留供财务部门审核时间,针对财务人员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反馈,确需调整的要及时调整,确保项目预算编制客观可行。第四,若由财务部门牵头编制预算,负责编制的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做到心中有数,要与业务部门多交流,依据指南和政策规定,统筹考虑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可有效降低项目预算执行偏差,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最新规定,要求简化预算编制工作,将直接费用由五大类精简至三大类(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取消直接费用的编制说明及相关明细(单台金额超过50万元的设备除外),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对其不再要求编制项目预算。第五,企业内部要加强考核,经办人员应提高责任心,以提升项目申报效率。

2.项目实施环节相关建议

第一,制度建设要先行。企业应及时制定符合企业情况的项目管理制度,为规范项目支出的合理性、范围和标准提供依据。应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预算编制、立项实施、评估验收、合同管理、重大事项变更、预算调整、经费支出、经费外拨、报销结算等要求;应建立《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原材料、辅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配置标准、采购流程、出入库管理等要求,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最新规定,对科研急需的采购可不通过招投标程序,采用特事特办或随到随办的方式;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购置、登记、使用、维修、转移、报废、管理、清查等要求;应建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标准、招标程序、过程管理、竣工决算等要求;应建立《差旅会议管理办法》明确分地区交通及住宿标准、会议规模、场所等要求;应建立《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明确发放对象及标准、审批及报销手续、结算方式等要求;应建立《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明确间接费用支出范围和提取比例,明确关于绩效支出的安排应与研究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相挂钩等要求;应建立《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结余经费分配和使用等要求;应建立《科研项目考核评价办法》明确项目考核对象、考核指标、核程序、考核结果等要求。第二,企业对不同渠道的资金要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建议编制预算时,对项目需要购买的设备、人工及试验材料等支出,提前规划好资金来源,以便后期按资金性质进行支付;建议在项目实施中,项目团队应制订详细的计划来指导每笔项目支出,通过月度跨部门的跟踪落实会议制度,保证高效合规地使用每笔资金;建议在合同签署时,要关注合同条款约定是否与预算一致,应在申请支付的单据上标注费用支出大类和使用资金性质,从源头上实现专款专用;按规定,企业不再保留财政专户,中央、地方和企业资金应统一纳入企业银行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第三,单独核算是项目核算的基本要求,对不同渠道资金的到位和支出情况要通过财务系统单独核算,满足项目后期的统计和验收需要,若企业本身在研项目已经包含申报项目的,可沿用现有项目代码进行单独核算,未包含的需要企业内部先行完成立项审批,项目获批后再按项目代码进行单独核算;建议企业可采用在会计核算系统中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分别设收入和支出科目)的方式,也可采用在会计核算系统中设置辅助明细账的方式来实现单独核算要求;企业财务核算要避免将国拨经费支出和企业自有经费支出混淆,或将项目自筹经费的使用与企业其他生产经营费用混淆,导致无法在账务上有效区分出项目支出和企业其他经济支出;企业还要避免使用台账、凭证加标注等方式来管理项目支出的行为,按规定,这类辅助管理不属于单独核算范畴。第四,企业发生重大事项、其他事项和预算调整时应及时履行调整程序,为后期项目实施及验收提供合规支持,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最新规定,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设备费预算调增申请,由项目承担单位酌情审批设备费之外的其他直接费用,在预算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酌情审批;发生项目负责人变更、承担单位变更或更名、项目主要研究目标或关键考核指标调整、项目延期的重大事项变更,应及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负责人在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报项目承担单位审批后,可自主组建科研团队,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第五,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最新规定,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经费要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首笔资金拨付比例要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意见,为切实保障科研活动需要加快探索制定相关负面清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将科研诚信纳入信用记录管理,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相关规定要认识充分、心存敬畏,应以支持国家科技创新为荣,以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为耻。

3.项目验收环节相关建议

第一,项目验收范围涵盖所有渠道资金(国拨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应积极筹措,避免出现地方配套资金或企业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以免出现虚假承诺行为,影响后期项目验收工作。第二,财务验收主要以项目任务书和批复的项目预算为依据,对项目经费管理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经费核算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价,在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按制度要求保障经费支出一一对号入座,涉及调整的应按规定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第三,在项目验收过程中,企业要避免发生以台账等方式代替“单独核算”的情况,按规定是不被认可的,建议在公司财务系统中做到准确核算不同来源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通过核算准确分清项目支出和公司其他经营支出。第四,项目负责人应带领团队攻坚克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关键技术和经济指标,针对项目期内因客观因素没能及时完成的,可申请延期验收。第五,企业在财务验收阶段需要提供大量的项目资料,建议将相关责任明确到人,在平时做好资料收集存档工作,财务验收资料主要包含收支报表、预算调剂报告、资金落实和拨付证明、资金核算明细账、后续支出报告及附件、审计报告、设备盘点表、财务验收抽查报告及整改报告、正式验收整改情况报告及附件、账户对账单、财务管理制度及支出凭证等资料,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最新规定,择优选择部分企事业单位作为试点,以自行出具的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代替结题财务审计,试点单位要对经费决算报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项目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抽查。第六,按规定,关于结余资金,在实施期间的,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通过项目验收后,留归企业按规定使用,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最新规定,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取消了超出2年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的要求。

四、结语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范文4

1.科研经费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科研经费管理活动在申请金额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有些课题在申报科研经费方面没有依据,不实事求是按照经费客观使用情况来申报经费,而是过多的依靠主观猜想来申报经费。其次,在课题经费申报过程中,很多情况下存在一些费用支出较多,甚至基本都是一个项目,而另一些经费项目支出却非常少,甚至是零的情况。应当科学合理设计课题经费使用项目表格,不能够将申报经费表视为可有可无的部分,必须科学设计,严格执行。

2.科研经费使用过程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下拨环节存在问题。目前科研经费使用必须按照项目审批机构的下拨额度予以落实。目前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限制了首期经费的下拨额度,反而在结项后才讲经费落实,从使用的角度来看,会对整个课题的进行产生限制。我们认为,这一问题具有普遍性,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2)科研经费使用清零的制度使目前人文社科研究领域存在着弄虚造假的情况。一些理论研究问题往往不太需要过多的经费支出,大部分的研究都是依靠研究者自身的思考与创作。科研项目经费应当保证专款专用,弄虚作假是一种必须予以修正的行为。

二、科研经费管理问题成因

1.国家政策制定层面上的原因。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法律建设,2006年财政部和科技部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科研经费的配置、使用、绩效等进行有效规范。高校所采纳的一般是引导及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如教财【2005】11号文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1】12号文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等。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对不同来源的科研经费未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及办法,纵向课题管理办法基本依据政府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来制定,有相对严格的支出范围及标准,而横向课题管理制度方面则相对灵活。

2.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

很多项目依托单位在项目的申请环节付出了较大的努力,而经费到账之后不能视同自身经费进行严格管理,有些高校为了鼓励大家去争取项目经费,有时会对项目申请部门放松限制。而部分科研人员把科研项目经费作为自己收入的主要来源,只要经费一到位,就全权归自己支配,导致经费支出上的各种问题,在软课题经费支出上面更容易降低要求,较容易产生出各种各样的问题。

3.高校科研经费监管不到位。

高校科研经费采用课题负责制,在扣除了部分的管理费用之后,课题负责人有较大的经费使用权,但对其财务及项目管理缺乏较深入的了解。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不同侧重交叉管理科研经费的情况下,科研人员较为不情愿的接受财务人员对项目经费的审核。尽管这种审核只是限于票据外观的形式性的审核,而没有深究该票据的真实性及经费使用合理性。这些通常容易导致经费使用管理上的随意性和违规现象。

4.各职能部门之间合作不密切。

科研项目均要求财务人员参与财务预算编制,但实际工作中,由于科研项目的专业性强,通常会以科研人员为主导,或全部由科研人员完成,而财务人员的参与程度不高,更谈不上经费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在预算的执行环节,普遍存在科研部门人员与财务部门人员沟通缺乏的问题,科研人员不了解财务部门的制度,财务部门的人员不了解科研部门业务,经费管理与研究工作不能有机结合,导致项目经费的投入、运用、耗费与补偿缺乏综合的管理与绩效。

三、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绩效机制的对策

1.前提条件。

1.1完善原则。

(1)要有利于科研事业发展。合理配置科研资源,增强创新能力,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高整体科研水平。(2)改革创新。积极进行研究探索和创新,促进科研工作向更好方向发展。(3)注重绩效。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经费绩效评价办法,根据科研工作的要求和不同层次科研工作的特点,对各类科研项目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增强成本意识,加强成本核算,优化资金配置,使有限的科研经费投入获得更多的科研产出,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兼顾各方利益。在确保实现委托人利益的前提下,注意保护学校利益,使各种形式的科研投入得到应有的成效。

1.2完善制度保证。

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由于经费来源的渠道越来越多,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多种多样,国家主管部门只对一些国家拨款的科学基金等出台了管理办法,对其他渠道来源的科研经费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是由经费管理单位参照国家管理办法自行制定。由此造成了同一来源的科研项目经费在不同的单位执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同样的项目在有的单位可以列支而在其它单位就不能列支,使得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有失公正。

1.3完善组织保障

。高校应正确处理科研与行政的关系,管理部门间协调配合。科研活动是高智能高风险的创新性活动,有自身的特殊性规则。正常开展科研活动并取得预期成果的关键是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减少行政化对科研活动的干扰和阻碍。因此科研经费管理应以“科研”为中心,经费管理规则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有科研人员的参与,双方充分沟通以达成共识。科研项目从申报、执行、验收、结题到成果转化的全部过程,涉及学校的多个部门,需要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纪委等部门协调合作。

2.建立经费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考评。预算考评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项目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预警,起到持续控制、信息沟通和激励作用;二是项目结题结账后整体预算完成情况的评价,实现事后的激励。

3.建立科研经费绩效管理责任分担机制。

(1)制定科研经费成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成本制度应明确成本范围,对不允许开支的费用明确予以禁止。(2)建立科研经费成本核算体系。科研项目管理的成本核算应以整个科研项目研究期间作为成本计算期间。如果一个课题组同时承担有多个项目,其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应在所属项目间进行分摊。

4.建立科研经费监管绩效评价机制。

绩效评价的结果将成为单位和个人今后申请立项的重要依据,使有限的科研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5.建立科研经费绩效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绩效机制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要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充分的信息沟通可以降低委托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是解决委托问题的有效途径。

6.建立科研经费绩效管理奖惩机制。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高校;应用型科研;科研管理;制度创新

曾指出,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要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我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主要指1999年以来通过“专升本”途径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本科高校,截至2019年6月,该类本科高校共计有448所,占我国本科高校总数的三分之一。该类本科高校目前的科研水平相对较低,既不利于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也不利于提高服务地方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而造成该类本科高校科研水平较低的重要原因,就是科研管理制度相对比较落后。因此,创新科研管理制度成为应用型本科高校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1应用型本科高校科研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应用型本科高校科研水平较低的原因是综合性的,宏观而言,科研观念落后、科研定位不准、科研管理制度陈旧、科研队伍水平整体较低、重点科研项目较少、科研经费较少、科研条件较差、科研特色不突出等问题,制约着应用型本科高校科研的快速发展。就科研管理制度而言,最为突出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科研成果奖励制度有待改进

在诸多科研管理制度中,校级层面的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居于统领地位,直接关系着整个高校科研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关系着二级院系或科研院所科研管理制度的创新发展。如果二级院系或科研院所科研管理制度创新与学校层面“科研成果奖励制度”相抵触,那么二级院系或科研院所在科研管理制度的任何创新就无法施行。由于我国应用型本科高校校级层面的“科研成果奖励制度”主要模仿研究型大学的奖励制度,与学校的转型发展和产教融合发展极不适应,一方面,重视纵向科研成果(包括纵向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成果奖)而轻视应用型科研成果(包括横向技术研发与推广项目、智库研究报告等);另一方面,成果奖励额度偏低,如文科发表一篇普通CSSCI期刊论文,奖励额度3000元左右,严重挫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1.2横向科研管理制度有待丰富

应用型高校最大的科研特色就是“应用型科研”,而反观我国应用型本科高校目前所制定的《横向科研管理办法》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大都是近年来为应付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而临时拼凑的管理制度。仔细研究数十家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横向科研管理制度不难发现两个共同的问题:一是只有奖励措施而没有惩罚措施。严格意义上讲,“有奖无罚”的制度不能称之为制度。二是内容空洞。多是一些“鼓励”“提倡”之类的表述语,定性内容多而定量内容少,诸如多大金额的横向科研项目视为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多大金额的横向项目视为市厅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采用的智库研究报告奖励多少?市厅级采用智库研究报告奖励多少?诸多具体内容都没有定量规定,严重挫伤广大科研工作者参与地方行业企业技术研发与推广项目的积极性。

1.3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有待规范

“科研经费报销难”是广大科研工作者极为头疼的大问题。目前的高校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制度太过苛刻,诸如电脑、打印机等大件科研设备必须通过政府采购,诸如公文包、茶杯等小件东西又不能报销,甚至节假日出外调研的车旅费也不能报销(原因是节假日是法定假期,都应该休息),高校教师平时主要忙于教学和工作,周末及节假日是科研人员难得的出外调研、学术交流时间。科研人员希望把主要精力应放在教学与科研上,而不是放在科研经费报销上,“科研经费报销难”问题直接导致部分地方本科高校的一线教师不愿再申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甚至放弃副教授、教授等高级职称晋升的打算。

1.4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有待创新

“地方高校服务地方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应用型本科高校新时代的使命和责任担当,而我国应用型本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机构大都是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颁布之后成立的,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管理制度,要么缺失,要么不完善。如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的成果收入,学校应得多少?科研人员应得多少?科技成果转化应奖励多少?诸多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这也是我国应用型本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的原因之一。

1.5科研机构管理制度有待改革

为适应“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需要,应用型本科高校近年来兴办了众多直接服务地方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研发中心”“研究基地”“研究所”等科研机构。这些科研机构与传统的科研机构不一样,直接面向地方(区域)行业企业提供科技服务或决策咨询服务,其管理制度也应该与传统科研机构管理制度不一样。遗憾地是,我国应用型本科高校对“服务地方型”科研机构的管理制度大多沿袭传统的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如车旅费报销只能是火车票、飞机票,自驾车及其费用则不能报销。科研人员到县乡镇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哪来火车票或飞机票?有些科研机构从实际出发,研制一些应用型科研管理制度,但因与学校层面的科研机构管理制度不符,大多是中途流产。其他诸如科研绩效评估办法、学术讲座管理办法、学术交流管理办法、项目经费配套资助办法、间接科研经费使用办法等,科研管理制度都有需要改进与创新。

2国外应用技术大学的科研管理经验及借鉴

我国应用型本科高校科研管理应该借鉴国外应用技术大学的科研管理制度,因为我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国外应用技术大学属于同一办学层次。国外应用技术大学特别是欧洲应用技术大学的科研定位非常明确:服务所在市域或周边区域的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教师就职前必须有一定时间段的行业企业技术研发或管理经历,每隔3-5年必须再经历一次行业企业技术研发或管理活动;教师每隔3年左右时间要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签订科研绩效协议,完成则奖,完不成则罚;高校成立直接服务市域产业经济的应用技术研发中心,专职教师必须从属于某一个跨行业、跨企业的协同创新团队,以密切与产业界的联系。科研项目主要是“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的应用型科研项目或调研课题,科研成果与职务晋升、职称晋级直接挂钩。科研项目管理主要采用合同制,没有那么多复杂的报销手续,按照双方签订的科研合同准时拨款,完成良好或提前完成则予以奖励,完成不好或逾期结项则按照事先合同规定予以惩罚。学校成立有科技成果转移公司(或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聘请行业企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经理”,帮助教师争取应用型科研项目并管理科技成果转化事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研人员不少于51%;如果科技成果产业化,科研人员可以依法离校参与产业化活动;高校普遍实行“科研活动折合教学工作量”制度和科研人员“定期休假”制度,保证科研人员的科研时间和身体健康。

3完善应用型本科高校科研管理制度的策略

科研是高校的三大基本职能之一,应用型科研“一头担着应用型专业教学,一头担着社会服务[1]”。新时代,应用型本科高校欲实现转型发展和产教融合教育教学改革目标,应着力完善与创新各种科研管理制度。

3.1创新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应用型本科高校大多属于新建本科高校,为提高学校整体科研水平,一是从实际出发,增加学校科研经费总量投入,提高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专利发明、科研成果奖的奖励额度,如一篇CSSCI期刊论文可以提高到8000元至一万元左右为宜;其他科研成果奖励额度都应适当提高。二是加大横向科研项目及成果的奖励额度,如10万元的产学研横向科研项目可提供5万元的配套经费,突出应用型科研导向。

3.2创新横向科研管理制度

应用型本科高校应从转型发展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并创新地方高校应用型科研管理制度。一是完善奖罚约束机制。对于那些常年不参与应用型科研和社会服务的教师制定针对性的惩罚措施,直接与年度绩效工资挂钩,直接与职称职务晋级挂钩。二是明确横向科研成果与纵向科研成果的合理比值。如给对方(区域)行业企业带来3000万元经济效益者可视为“省部级”科研项目,带来500万元经济效益者可视为“市厅级”科研项目,文科横向项目“级别”由学校教授委员会根据“社会影响力”具体鉴定。三是实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折半”配套制度。纵向科研项目一般是1:1科研配套经费,横向产学研项目可实行1:0.5科研配套经费制度。四是横向科研成果与纵向科研科研成果一样可作为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

3.3创新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一是推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提高间接费用比重……间接费用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2]。应用型本科高校应尽快落实该项管理制度,部分解决“科研经费报销难”问题。二是实行相对宽松的科研经费报销制度。财务处所制定的任何科研经费报销改革措施必须有法律依据,对于那些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科研经费报销财务规定必须废除。

3.4创新其他科研管理制度

一是创新“四跨”(跨学科、跨专业、跨企业、垮大学)科研团队管理制度改革。明确行业企业专家、大学专家参与校企合作科研项目的报酬数额与比率,加快“四跨”协同创新团队建设速度。二是创新应用型科研机构管理制度。建议应用型高校实行权力下放,以服务地方为主的技术研发中心、研究基地、研究所,可以从实际出发自主制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科研成果奖励制度。三是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建议试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合同制度”“职业经理管理制度”和“高校教师直接参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制度”,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四是创新科研评价制度。关键是建立健全应用性科研管理的约束机制、激励机制、赏罚机制,奖优罚劣,逐渐杜绝高校教师在应用型科研方面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

参考文献:

[1]刘海峰等.我国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与科研工作的转型[J].中国高教研究,2015(7):72.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范文6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由原来以承担国家计划任务单一科研型向科研、生产、服务等多种经营模式转变,面向市场多元化方向全面发展,其经营收入由国家指令性计划经费拨款向多种经营收入方向转变,同时也要求财务管理由传统的核算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现就转型经营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作初步探讨。   一、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制度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现行会计制度是1997年由财政部《军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该制度对规范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都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科研、生产、服务等多种经营模式面向市场多元化方向全面发展的情况下,现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某些方面已不适应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军民品科研生产的发展。   (一)会计核算制度与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不一致   随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承担军工科研任务的增大以及国家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科研经费拨款也是多渠道的,各渠道拨入的专项科研经费都下发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现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各渠道拨入的专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不一致,同时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之间也存在不一致性,其人员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的分摊、管理费用的比例、收益的比例、拨入科研费确认收入的标准等都不一致,影响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   (二)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收政策不一致   现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结余由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两部分构成,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科研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得的收支结余为事业结余。其事业结余免交所得税,可直接在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进行分配。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结余为经营结余,应交纳所得税。而现行的所得税法中取消了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收入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这样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中技术收入形成技术结余也要交纳所得税。现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拨入科研费采用收付实现制,即:款到确认收入。随着军工科研经费拨款制度的改革,有较多型号入科研费要求先开具发票而后到款,而税务部门要求开出发票后应该确认收入,   (三)会计核算制度与科研生产活动的范围不一致   现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科研经费核算的会计科目和科研费用项目规定较明细,而对生产经营的成本费用核算的会计科目和成本费用项目规定就不够明细,不利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生产、服务的经营行为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经济运行分析,随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不断发展,现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不能满足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需求。综合以上的实际情况建议由国家财政部门,根据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现阶段科研经费拨款多渠道,科研、生产、服务经营的多样化,制定统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并进一步完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使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一)增强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理念   随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面向市场多元化方向全面发展,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营目的就是提高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财务管理也由原来科研经费收支核算向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向发展,财务管理在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中作用也在不断增强,这就要求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要不断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管理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二)积极参与科研生产活动的经济预测和经营决策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由单纯科研型向科研生产经营型转变,各级经营领导部门在经营决策时迫切要求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这就要求财务部门要定期将本单位的军民品科研生产的收入、成本费用情况以及经营成果等数据利用科学的分析方法,进行科学分析和预测,通过经济运行分析,及时发现在科研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为各级领导正确认识科研生产经营状况,确定科研生产经营策略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三)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管理能力   不断提高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积极参与科研生产活动的经济预测和经营决策,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是很重要环节。要不断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具有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树立廉政从业思想;建立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对国家有关科研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业务学习制度,使其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和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增强财务人员综合的判断能力和管理能力;打造“六项基本功”,强化财务人员服务意识,使其在工作中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履行好会计职责,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理顺财政资金拨款渠道,   (一)加大大型军品科研设施维修、维护费的拨款   随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的增多,国家对科研项目进行试验、测试、调试的保障条件建设投入增加,形成较多试验、测试、调试设施,这些设施具有专用性强,使用的间隔时间比较长的特点,要保证这些设施安全、完好,要有较大维修、维护经费的投入。现阶段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自有资金的积累还不多,无法满足这些专用设施维修、维护经费的需求,为了保证这些试验、测试、调试设施安全、完好,避免重复建设,国家财政部门加大大型军品科研设施维修、维护费的拨款,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保障条件建设项目的转固和挂账工作,根据科研任务的需要认真做好大型军品科研设施维修、维护费的预算和上报工作,加强大型设施维护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p#分页标题#e#   (二)建立新产品规模化发展的资本金的投入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由原来以承担国家计划任务单一科研型向科研、生产、服务等多种经营模式面向市场多元化方向全面发展,其生产规模和新产品开发都在不断地加大,资金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原来只是单一的从事科研工作,资金的积累较少,无法满足新产品的规模化发展,注册资金小,生产规模小,市场竞争能力低,不利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的发展。国家对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开发生产关系国家安全、国家重要领域、重要环节的高新技术产品,应给予资本金的投入,使其增加科研生产的国际竞争能力。   (三)完善融资、筹资能力   由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生产规模和新产品开发的不断加大,资金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融资、筹资工作将成为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重要工作。要根据单位的资金需求情况,开拓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融资、筹资多领域、多渠道,合理确定融资、筹资的长短期限和资本结构的配置,认真做好融资、筹资的资金成本分析,以及筹资中的纳税筹划工作,降低融资、筹资的成本,通过科学合理组织资本结构的配置,实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税后收益最大化。   总之,随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由原来以承担国家计划任务单一科研型向科研、生产、服务等多种经营模式,面向市场多元化方向全面发展转变,财务管理成为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及其重要环节,进一步增强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理念,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使其增强科研事业单位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范文7

课题经费预算编制是预算执行的基础,预算如何编,怎样保证预算的真实可行,做到既能保证科研课题计划的顺利完成,又能合理地节约使用项目资金,编好课题经费预算是科研课题预算管理的关键。科研课题经费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按照一般财务预算编制的要求,收入必须有经费来源,支出必须有计算依据。对科研单位而言,收入预算一般较易编制,因为按科研课题经费来源说,大体有申请国家财政拨款、单位自筹、社会资助三项收入,在编制科研课题经费预算时,自身有无自筹能力,能否得到社会资助都是可以预测的。而对支出预算的编制依据就遇到很大困难。因此,首先应研究确定的是科研周期问题。因为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不可能像物质产品生产那样,从原料投入经过加工到产品产出,可以准确确定生产周期。科研活动是创造性劳动,是探索未知,就很难预测从开始到完成课题计划的准确研究周期,是一年内,一年以上,或者更长,都不好预期。然而编预算应该是有预算周期的。目前现行的办法,就是按认定的科研课题研究计划来编制阶段性课题预算,在执行中随着课题研究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再者,就是对科研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各项耗费、预算编制依据的研究。它不像物质产品的生产,每一件产品生产不论是物资消耗,还是劳动消耗,都可制定相应的定额指标,成本预算可以按消耗定额乘生产量进行编制。科研课题研究的消耗从目前情况来看,我们还无法掌握它的定量指标。一项研究,谁都无法确定需要经过若干次的实验,就可以达到理想要求。应当说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规律,科研活动也一样,这就更需要科研单位的管理者去不断地探索,逐步掌握科学研究过程对物资消耗和人力消耗的规律性,从而对科研单位科研课题经费预算的编制提供可靠的依据。

其三,还有一个费用定额问题。前面我们讲的是物质、劳动量的问题,也涉及一些费用定额的问题,但是按照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对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现行规定,课题项目费用中,还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这其中除“管理费”规定“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进比例法核定”外,其他费用项目,因各个科研课题的任务不同,目标不同,周期不同,涉及科研领域不同,采用科研手段不同等,都是无法按定额编制,这也是需要我们深入探讨的重要议题。经费预算编制依据是预算编制的关键。无依据的预算最多只能称为估算。所以认真研究课题经费预算的编制依据,不仅关乎预算编制准确程度,更关系到预算能否适应科研课题研究的需要,预算资金能否保证科研计划的实现,也是搞好科研单位财务管理,特别是科研课题经费管理的基础工作。

2科研课题经费预算的执行问题

对课题预算的执行,国家财政部、科技部近年来出台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都提出了一些明确要求。比如,课题承担单位是课题预算管理的主体,所有经费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科研财务及课题主持人的管理职责;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支出,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要执行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挤占挪用,严禁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等,并对实际执行中的预算调整,课题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办法的贯彻执行,对管好课题经费经费预算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使我们在预算执行中有了准确的执行依据。然而在课题经费预算执行中还需认真研究的问题,则是科研单位如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即需要建立哪些内部管理制度,如何划分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比如预算经费使用决策权、审批权,报销程序,核算办法,物资的使用与管理等。在研究所(院)领导、课题主持人、科研管理部门、物资采购供应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如何划分职责范围,如何加强协作配合等等,都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

3科研课题经费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与评价问题

对预算执行的考评,一般情况下是依据核定的收支预算,检查考核是否按核准的经费预算执行,在财务收支中是否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规章,预算执行结果能否保证业务工作目标的完成,以及所获取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在科研课题经费预算执行结果的考评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效益评估的依据与参照物如何取得,一个课题投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取得科研成果后,获取的经济、社会效益以什么为依据或参照物来说明,就需要我们认真的研究。特别是基础性科研课题和公益性课题,都是无法用经济、社会效益的大与小,高与低来评价的。再加上科学研究活动属创造性劳动的特点。课题效益评价也是关系到科技人员劳动价值的肯定,所以也不能笼统地说他们创造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来作为评价结论。因此,如何确认科研课题预算执行结果的评价依据,课题经费预算是重要内容之一。

4完善科研课题经费的会计核算办法

会计核算的数据,是反映财务活动的基本信息,各项经济活动都需要通过会计核算准确无误的反映其财务信息,以适应各方面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真正管理好科研课题经费预算,搞好课题成本费用核算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关于科研课题成本费用核算,自1987年财政部、国家科委颁布《科研单位会计制度》就提出要进行科研课题成本核算,至今已经探索了20多年,其中包括1997年财政部、科技部重新修订颁布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一步强调要加强科研课题成本核算,但至今依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核算办法。为此,笔者也曾撰文等杂志上提出过一些办法和做法。然而,从制度规范的角度上讲,它只能说是个人的见解与设想,不能作为规范性制度去执行。所以,要加强科研课题经费管理,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课题成本费用核算办法,用制度规范科研课题的核算对象,核算项目及内容,核算方法等等,也是当前急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之一。

5总结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范文8

【关键词】高校援外教育培训项目;资金管理;问题;解决办法

高校的教育培训项目在当今世界国际交流的大背景下,随着“一带一路洲”理念的提出,已经成为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促进发展中国家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要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我国高校应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利用学校自身的学科优势,结合教育规划纲要和学校自身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将教育援外工作纳人学校的国际化发展战略,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在实现教育援外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高校援外教育培训项目现有中长期的如援外硕士博士学历学位项目和短期培训项目。商务部利用对外援助资金,委托有关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由商务部,财政部和所在高校制定,财政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对资助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展开绩效评价。

一、援外教育培训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未形成系统的体系

对于中长期学历学位教育项目资助费用,财政部商务部印发《援外学历学位教育项目资助费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08)2号文件印发了《举办援外培训班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高校内部印发援外学历学位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学历学位项目包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党政工作要点中也对短期援外培训提出了相关要求。由于每个高校的情况不一样,援外教育培训项目内容的不同,资金管理办法未形成系统的体系,造成了高校的国际交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职能执行不方便,需要财务人员花费大量的精力去了解和学习相关的政策标准,执行要求。

(二)实际资金支出多样化和监管难

由财政部文件财行(2008)2号得知,援外培训班实行预算包干和实报实销相结合,或招标定价的管理方法。目前我们实行了预算包干办法,实行过程中也遇到很多困难:一、学院制定的《援外硕士学历学位项目包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中指出拨付学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商务部给承办范围的学员教学类费用,主要包括课程教学、论文指导课酬、教材资料、实践实习、英文授课,研究生培养以及学员相关管理支出和劳务支出的费用。如课酬标准为250元/标准课时,新开课的课酬标准为350元/课时。教材资料费为1000元/门课程。以及实践实习的支出主要包括的内容,和专家费支出的标准为1000元/天/人。指导教师课酬标准为300元/天,等等。我们在执行过程中在实际报销中,很多情况没有完全参照相关的依据和标准,规定中规定了论文指导课时为70课时/生,却未有给出论文指导课的课酬,会造成财务人无依据核实所发放的课时补助。二、组织学生实习参观,通常采用旅行社公开招标的方式,事先给出了实习的地点和内容,规定了住宿标准和餐费标准,但在实际实习过程中由于实习人数、实习内容及时间会有调整,使财务人员在审核时有一定难度,对于实习和参观变更的内容的价格无审核依据,因此每次审核时为了保证中标执行的合理合规,财务人员经常会和经办人员多次核对,所以有时会出现报销进度较慢的情况。三,短期培训班学生生活费发放还存在现金支付的情况。短期班学生的学习周期位20-30天,银行无法及时办理各外籍学员的银行卡,出现了经办人员预支现金的情况,并由各学员在发放单上签名后经办人员发放给各学员,这使得工作人员持有较多的现金现象。四、学校给各外籍学员买了保险,但在突发情况发生时,如发生感染疾病等需要支付医疗费补贴时还是由学校垫付,由于短期培训班的学生银行卡及赔付金额等原因、所购买的保险存在没获得赔付的状况等等。

(三)财务人员缺乏认知和国际交流能力

由于高校援外学历学位教育和短期培训的项目于近几年才展开,没有以往的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做过专业的培训讲解,管理制度不系统,多而杂,使得高校财务人员对援外学历学位教育和短期培训项目并没有一个系统的认知,因此对于发生的经费,和相关的管理核算标准并不清楚,给报销和课酬等发放增加了难度。其次,因为援外学历学位教育和短期培训是以英文为主,大多数学员都是以英语为主要交流语言,因此项目报销中很多会涉及外文资料,有的时候,留学生会自己来财务处报销自己的研究生费用等,财务人员在国际交流能力上的缺乏,给经费管理带来了困难。

(四)经费预算编制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

由于对外援助项目缺乏经验和缺乏财务专业人员的参与,使得预算编制只着重于按人头比例和基础项目进行预算分类,与实际状况存在较大出入,执行预算的能力不强。在项目结束后的绩效评价这一块不是很注重财务这一方面。在自我总结评价报告中只囊括了与教学等相关的情况,却没有提到资金使用等情况。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报告中有关资金到位情况,实际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资金实际开支情况,财务监控情况和最后的项目绩效情况,是由财务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填写的,财务人员有可能缺乏对该项目的了解和认知,并且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和外部的绩效评价。

二、提升援外项目资金管理水平的方法和建议

(一)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体系

以商务部,财政部的文件为基础,以学校和学院,以及专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以往经验,制定一套系统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内容详细,可以为实际项目资金管理提供依据。

(二)规范管理依据,加强监管力度

对于援外学历学位教育和短期培训项目中发生的大额资金和突发情况,制定系统的管理规定,依据新的系统的管理规定,对发生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10,2018(CumulativetyNO.711)2018年第10期中旬刊(总第711期)的经费支出等加强监管,如需要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招标,对于留学生没有银行卡,造成工作人员手中有大量现金和借款的情况,可以通过现如今科技支付手段,实行分配发放等,尽可能缓解借款时间长,不能及时清账的问题。对于用车实习的真实性,需要加强监管,可以规定,发生用车,需要用车人员签字确认,用以保证业务的真实性。

(三)提升财务人员的认知和国际交流能力

专门组织培训,普及财务人员对援外学位学历教育和短期援外培训项目的认识,可以邀请国际处的老师们一起交流,进行业务学习,并且可以给国际处的工作人员普及财务知识,双方互相学习,互补长短。对财务处的工作人员进行语言和国际交流能力培训掌握基本的交流方式,培养国际化的专业人才。

(四)制定有效的预算,提高执行力,加强审计方面的外部评价

相关部门在制定预算的时候,应结合本校和相类似情况高校的经费使用情况,在财务人员的专业指导下制定预算,并且以预算为大体的指导方向,使用资金,确保预算的执行力。在项目完结后的绩效评价,首先需要会计人员了解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意义,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核实。及时引进外部主体的绩效评价,特别是审计视角下的评价,以监督促进援外项目经费使用的效益发挥。

三、总结

援外教育培训项目是对外援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升受援国的人力资源质量,提高他们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有利于我国和受援国进行文化交流,加深友谊,这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彰显人类社会共同理想和美好追求,是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将为世界和平发展增添新的正能量,面对援外教育培训项目,高校要拓宽管理思路,建立系统的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认识和合作,加强审计监督,实现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高校援外教育培训项目顺利展开。

参考文献

[1]蒋小鹏.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若干问题探究.甘肃科技[J].2017(33)03.

[2]祝蕾,胡宇,张慧波.高职院校援外项目的现实困境和行动策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J].2015(06).

[3]许俊卿,国亚萍,麦志伟.关于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与监督的思考.高教探索[J].2016(12).

[4]张钰.新形势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J].20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