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5 11:43:21
关键词:科技推广;林业科研;管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提出,科技在林业的发展中重要性日显,近年来,我国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从2015 年的 48% 提高到2021年的55%[1]。但是,我国林业科研管理和科技推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林业向更高水平的发展。结合林业科研管理工作实际,对林业科研管理和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现状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参考。林业科学研究目标是“服务国家目标、满足行业需求、解决林农疑难”[2]。科研管理是科研能够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之一,一项科研成果不仅是科学技术的结晶,而且是管理才能的体现。科研管理不仅是一门科学,也是一种潜在 的资源,需 要 开发和研究。包括了科研计划 管 理和科 技成果 管 理两大方面[3]。
1 林业科研计划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
1.1 林业科研计划管理模式
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的现状和林业长周期性属性决定完全竞争项目申报不一定完全适合我国的林业科研项目的管理。按照林业发达国家经验来看[4],资金来源多元,林业产业融资发达国家开展完全竞争项目申报较合适。有的亚洲林业发达国家林业科研项目管理分为政府固定拨付和自 由竞争 良种方式,既解决了固定拨款的研究效率低下,又兼顾了林业科研长周期的问题。考虑到我国实际,虽然林业资源分布丰富,但是林业产业发展不充分,社会资本进入林业产业,特别是传统的森林培育行业积极性普遍低下,这就造成林业科研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过度依赖政府拨款,缺少自主创新从而争取社会、企业等林业投入资金的局面。另外,林业科研成果使用管理体制,收益分配管理,也限制了科研主体争取政府外林业科研资金的积极性。现阶段项目管理应该采取自由竞争和政府拨款俩各种方式并存方法,在容易产生经济效益、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高的林业领域,科研项目管理应充分发挥自由竞争的效率优势。在经济效益慢、周期长、生态效益显著、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底的传统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森林保护等领域应该考虑政府拨款方式。
1.2 林业科技计划参与主体
林业发展中存在大量的各级规划,这本身对林业的发展至少在设计上是为了促进林业发展的,林业科研中也是如此。但是各种规划的制定多是由领域内少数专家执笔制定的,虽然在正式生效前,会广泛征求意见,但是作为林业科研成果的最终使用者,林业生产实践者很少参与[5],这容易造成规划和林业生产实际脱节、林业科研与生产实际不一致、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困难等问题。各级规划制定和科研计划管理在保密工作允许的条件下,应该让从业者参与。
1.3 林业科研资金经费不足、渠道单一
林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是最特殊的行业之一,有非常强的效益外溢性,除了为人们生活,社会生产提供大量的产品和服务外,还存在普遍的巨大的生态效益。此外,林业在保障林区林农基本生活、在乡村振兴中有重要地 位。林业 最突出的特点 是周 期长,这就决定了林业的科研周期更长,因此科研经费的充足与稳定就显得尤为重要。与林业具备的多效益属性和长周期特点相比,林业科研资金投入相对不足、不稳定。不用说和工业、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相比,就是和农业相比,林业每年在各级项目立项中的比例非常低。这就造成林业科研水平不高、延续性不强等问题。分析其中原因,除了林业自身特定以外,我国林业的产权归属、经营主体、社会对林业的认知等都或多多少的造成了林业科研经费来源单一、经费不足的局面。黑龙江省最好的森林资源一般为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占有权、收益权、处置权也是如此。林业从育苗造林到经营利用的所有环节都是国有或集体性质主体在操作,虽然这种模式在森林资源保护利用上做出过巨大贡献,但是,现在看来其效率不高的缺点始终存在。随着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和深化,森林资源的流通会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从而林业科研的社会投入渠道也许会打开。集体林之外的大量国有林的改革对黑龙江省林业发展尤为重要,在确保森林资源保护的前提下,改革的目标应该是经营主体多样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的现代林业体系。随着林区人口结构的改变,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效益会更加明显,林业科研投入不足、来源单一的问题有了解决的可能。
2 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2.1 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虽然已经提高了不少,但是在林业科研实际中存在大量难以推广转化的技术成果,如果按照研究经费投入产出比计算,林业科研成果产出比更低。一些科技成果转化较好的成果,一般集中在非木质资源利用方面,在传统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森林生态等领域成果转化非常困难。这固然和林业生产周期长有关系,但是要看到林业科技成果在实用化上存在一定问题,脱离了林业实际和市场需求。
2.2 林业科技转化平台建设不足
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对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极为重要。林业科技成果集中于各大科研院所,而科技成果的使用者往往是各类企业和林业基层生产者,双方信息交流不畅,难以推动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现在以各级政府牵头,建立林业科研单位与地方林业推广部门和使用者直接对接的各类机制,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渠道。但是应该注意到这类机制的效应发挥应该有各类机制的保障。
2.3 林业科研成果系列化集成化不足
林业科研成果往往针对某一生产环节展开,解决的往往是全套技术中的一环,而生产实践要求从原料到产品,或者从种苗到采伐(收)利用的一系列技术。这种需求的不一致往往影响了立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2.4 林业科研激励机制存在偏差
现有林业科研激励机制注重奖项、新品种(系)、论文、专利、标准等形式成果,在鼓励科研人员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各类林业科技推广课题很难在再形成这些形式的成果,同时推广项目课题组人员名单需要技术支持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共同组成,作为技术支持单位的科研单位人员不可能是主持人,而且参与人员排名靠后。这就造成推广项目对科研人员晋级作用不大,科研人员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2.5 林业科技转化基层工作人员等专业素质不高
现代林业需要更专业的知识,林业相比农业对从业者的文化要求更高。但是现实中,无论是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层单位还是林业从业者普遍缺少林业知识,对林业的认识停留在“栽树砍树”的原始阶段。基层林业推广单位地位不高、待遇不好,林业直接从业者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年龄普遍偏大[6]。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人们对林业成果好坏的判断、采用的意愿的高低、实施效果的好坏。科研单位的研究成果只有科学合理的采用,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才能有示范和技术辐射能力
3 意见和建议
3.1 改进林业科研管理
在各类科研和发展规划的制定,在保密工作允许的条件下,应该多争取林业基层单位和林业从业者的意见,做到编制专业性与实用性兼得,学术与生产兼顾的科学规划。在项目管理上注重分类管理,周期短、经济效益显著、容易形成各类成果的项目应充分发挥自由竞争的优势,周期长、经济效益不显著或不直接的项目应该增强计划性,发挥计划性长期稳定的优势。此外,林业科研工作不应只是关注当前热点,用综合长远的眼光来看待传统林业领域(森林培育、森林经营等)和新兴林业领域(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的关系,注重不同层次不同时间跨度的两者的主次关系。
3.2 改进人才激励和管理机制
注重各类成果的同时,把林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等工作合力纳入评判标准。相信科研人员、依靠科研人员,增强宏观管理和计划执行,减化管理环节,抓结果和效果,减少过程干预,做好服务工作。让一线科研人员有独立思考空间、自由工作时间,有工作尊严,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创造性。要让科研人员自身价值实现和个人发展与科研实践和科研管理协调一致,只有目标一致才能勠力同心,把林业科研工作做好。
3.3 持续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林业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关键,是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关键。从根本上理清产权关系,是促进各类要素进入林业的必由之路和长久之 计。林业 产区制度 改 革是综 合性、体系化改革,需要一系列政策制度保障。关键是找到效率与公平的平衡点,既能放活林业产业,又能保护森林资源,保障林农的基本生活。难点与重点是做好国有林区产权制度改革。改革产权,搞活林业产业,最终才能拓宽林业科研资金来源渠道和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空间。
3.4 提高林业从业人员专业素养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评价体系
1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内涵概述
知识管理作为当前先进的知识管理模式,被包含在知识的投入于产出环节中。其中,科技成果知识管理被细分为显性、隐性知识。就科技成果而言,其核心为:将知识引入产品中,随后创造产品的知识价值。科技成果转化周期涵盖多个环节,包括:产品对接、试制样品、商业化。由于每个环节的形态不同,其知识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也具有差异性。在分析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期间,企业管理部门不仅应明确知识管理带来的绩效,而且应重视知识管理带来的经济效益,使流程与结果能够良好协调,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的概念是:知识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在运转期间,应基于要实现的目标来进行整合。一般情况下,需要涉及以下内容: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增加效益。
2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评价的角度
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评价而言,其工作原则为:将知识管理转化为科技成果,将重要内容设为考核知识管理,从这个层面来考量,工作的核心为:提升企业职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的流转能力等,常常采用的测评方式为:数学理论知识体系与模型,能够及时反馈出测算效果。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评价具有多个功能,包括:预估、考核、导向等。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包括以下内容:提升职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组织能力。其形成绩效的流程涵盖以下方面的要点:投入流程、运行流程、产出流程。对于动态属性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评价目标、评价主体、评价流程等,为了保障评价层面的合理性,企业应将三者良好融合。在绩效形成时期中,主要呈现在以下方面:培养高素质人才,提升组织综合能力。在运行流程中,组织通过将知识技能引入组织中,能够使组织与企业发展目标良好协调。在产出流程中,可以呈现出经济效益的表现特征,从而突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优势。
3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评价的三维体系
3.1本源评价体系
为了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的科学评价,企业应重视以下要素:企业组织、人才、转化流程,从而掌握知识管理产生的积极效益。从本源评价的层面来考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绩效评价:知识、组织、人才。在人才绩效评价过程中,其重点内容为:增强企业人才数量、提升企业人才综合素质、优化企业人才结构。通过使几者的关系良好协调,能够使评价体系更完善。绩效主要内容与绩效形成环节具有密切联系,在产出流程中,企业应把握好潜在经济效益,从而充分发挥持续竞争的积极作用。对于投入或者绩效层面而言,主要的呈现方式都依据知识型组织,组织、人才属于绩效评价的主体。在评价流程中,企业应不断提升知识管理能力。为了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的目标,企业应重视产出过程的绩效。知识管理绩效的主要来源为企业人才与组织体系。企业组织的良好运行借助于知识管理的有序运行。因此构成知识管理绩效的基本框架为本体、本源、本旨。企业通过与多个组织合作,能够提高资源的共享率。在知识协作期间,能够有效巩固外部组织间的协作能力。
3.2本体评价体系
本文以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的评价内容作为切入点,围绕绩效的三部分评价进行阐述,即本旨、本体、本源。为了科学评价本体,企业必须意识到管理活动的核心内容,依据知识的管理能力进行测评,涵盖以下几个要素的评价,即:学习技能、共享技能、知识整合能力等。当企业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对接任务后,应及时总结知识对接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在未来运行中的能力,从而更好地整合知识源体系。知识对接能力涉及提高多个方面的能力,如:复制转移、辨识、吸收等。当企业完成转化知识管理的流程后,企业内部能够形成一种良好的学习风气,在长期的学习型模式下,组织能够掌握较多的知识,并科学运用多个学习方法,从而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一般情况下,评价知识学习能力包括以下方面:培训、检索知识、技术运用等。为了提升知识共享能力的评价效率,企业应不断提升下列内容:增加网络节点数量、提升节点间联系等。当企业内部构成一个完善的知识共享网络后,成员间将存在稳定的共享关系,在知识管理实践的完善下,企业组织的共享能力能有效提升。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期间,应重视多种形式的知识引入,包括显性与隐性,从而完善知识融合体系。在知识整合能力评价体系中,企业需要注重多个层面的整合,例如:内外知识、新旧知识、繁杂知识等。知识创新能力属于绩效本体中的主要要素之一,在当前环境下,该要素不仅能够为企业营造更好的工作环境,而且能呈现出知识质量、技术等内容。
3.3本旨评价体系
经济效益是企业的最终目标,也是转化科技成果的重要因素。为了实现对绩效的本旨评价,企业应重视潜在效益与显在效益两个层面,依据知识管理体系,科学评价逻辑周期增量这一要素。通常情况下,企业应从核心竞争力来测评潜在效益,从财务优化层面来测评显在效益。经济效益这一指标作为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不竭动力,也是知识管理层面上的关键目标。企业应重视财务部门的数据优化内容,可以从多个方面的能力进行综合测评,如:增值、盈利、财务结构等。由于经济效益这一指标属于某个逻辑周期内的增量,并非财务数据可以呈现出的,企业还需要联系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其进行测评。当企业明确知识管理体系的各项条例后,能够保障评估流程的科学性。在核心竞争力的评测过程中,企业应从多个方面进行整体测评。持续竞争优势作为企业转化知识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能够有效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在该评价里,企业应重视多个方面的绩效,包括:投入时期、运行时期等,企业在市场化运行中,应重点突出上述指标的优势,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通过把知识管理理念渗透到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能有效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益,同时优化组织结构,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绩效。科技成果在转化知识管理绩效期间,工作内容较为繁杂,因此企业应不断完善评价体系,从而推动知识管理活动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喻登科.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评价研究[D].黑龙江: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
1980年美国政府通过了拜杜法案,明确政府经费补助的研发成果所有权归属于政府签署协议的大学,而不是发明者自身或政府本身。我国2007年修订的《科技进步法》明确规定,高校作为财政资金资助项目的承担单位,享有财政资助科技项目中知识产权的所有权,高校科技成果在取得产权后其本身以及转化生产力后的经济效益依然属于国有资产范畴。因此将科技成果以及转化工作纳入国有资产的管理范畴,符合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有益于建成合理的管理体制和形成良性的运行机制。目前我国高校对于科技成果及转化的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以科研项目来源为依据的分类管理体系导致管理关系多头,存在管理盲区。
按照国家行政管理体系分类,主管部门将科技成果视为一般性国有资产,相关工作应归属于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但大部分高校都是按照科研经费来源和项目分类体系来设置相应管理机构,绝大多数高校没有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而是将其纳入科研管理的大范畴,附属于科研院或科技处,具体的工作则交由技术转移中心或应用技术研究院之类的机构。由于各管理部门相互之间关系是并行、相对独立的,管理模式竖向垂直为主,缺少横向的协调和合作,从而造成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管理多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存在机构设置重叠和管理盲区,整体工作效率偏低。
(2)对科技成果的国有资产属性认识不足,知识产权的保护观念淡薄,造成科技成果的低效利用或流失。
由于对高校科技成果的属性认识模糊,相应的资产及产权的概念也属于混沌不明的状态,高校的科技成果从创造、认知和保护的体制尚需完善。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核心是要将科技成果资源化、商品化,在资源的产权不清、属性不明的情况下存在以下隐患:转化工作没有法律保障,科技成果面临着被侵权、占用、流失的风险;缺乏系统客观的科技成果评估体系,使得科技成果的价值不能很好地体现,优质的科技成果往往被低估价值;缺乏完善的产权保护策略而不能很好地在后续的开发实现研发成本的增值,科技成果收益低或无收益甚至亏损;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多、方式多样,在老师与企业之间、校企之间、各地研究院承担的与政府、企业之间等的合作中,科研人员或技术持有者自办科技企业,利用国家或政府扶持政策取得科技成果等等都会涉及到科技成果转化,由于过程中信息的非对称性、创新成果交易合约的不确定性和不完全性,科技成果的资产属性及价值得不到明确,从而造成资产的大量流失。
(3)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能很好地平衡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的关系,成果转化的主体积极性不高。
由于科研项目投资的多元化等因素,关于科技成果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始终未形成统一意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关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审批程序繁琐,审批周期过长;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未能体现,各参与者享有的权、利不统一;学校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相对有限;学校科研人员、教师的绩效激励机制主要以科研提成为主与成果转化的关联性不大;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过程中享有的收益比例偏低,且无统一规定、操作性不强、执行难;成果转化的主体缺乏热情和积极性,也给隐形转化提供了空间。
(4)科技成果转化缺乏必要的融资手段。
科技成果是国有资产,具有高收益性、高风险性等特点,把科技成果变为现实生产力,变为有竞争的商品必须有资金的支持,从创新研究到产业化需要完整的资金链,科技成果的熟化、中试、孵化以及商业的策划也都需要大量资金。由于科技成果还具有时效性,资金介入不及时,也会影响转化实现。从资产和资本的融合角度,按照国有资产的使用、处置办法和规律有效的利用金融手段,激活资源价值,将资金与技术成果的结合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从1985年我国出台第一个风险投资国家政策,到1991年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始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后,相关制度滞后,已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科技金融融合度远远不够,手段相对简单。
2基于国有资产管理角度的解决路径
2.1明确高校科技成果产权性质,依法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高校科技成果多表现为无形资产,一些科技成果虽然也有实物形态但实物价值与其作为科技成果的价值没有关联,因此必须树立科技成果是国有资产,转化过程即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过程的概念。广泛宣传,改变高校普遍存在重视有形资产的管理而轻视无形资产管理现象,强化科技成果属于“无形资产”的概念,纳入国有资产清查和财务账目。
2.2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门机构,纳入资产管理体系
建立以资产管理为主线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工作体系,全过程地统筹考虑,将科技成果的评价、申请、保护等贯穿于授权许可、作价入股、转让、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等各种方式的转化过程中。建立专门的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交易、孵化、产业化的完整链条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避免目前管理机构设置的叠加和盲区现象。
2.3减政放权,提高效率,确定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利益和地位
除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科技成果,应进一步赋予高校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赋予高校科技成果自主经营权,允许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科技成果,自主合理处置科技成果权益。简化申报、审批流程,提高转化效率。应给予发明主体人更大的收益权,激励对科技成果创造做出重要贡献的机构和人员,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深度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2.4针对高校科技成果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由于科技成果具备价值实现不确定性、高收益性、时效性等,其保值、增值的形式表现为产权保护、持续研发、产业化等等,因此不能照搬照套有形资产管理办法。要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各环节工作流程,制定产权确权、价值评估、作价入股、企业创办等系列制度、建立独立的管理办法绩效考核体系,包括工作人员聘用、激励、转化收益分配等制度促使科技成果的价值实现。
2.5推行资产标准化管理,建立科技成果优质资产筛选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与科技成果的质量息息相关,高质量的科技成果就是一种优质资产。通过专业的、标准化的资产管理,优质资产能实现最大程度的升值。从科研立项开始,将先进性、成熟度、产业化前景、市场需求等纳入资产管理标准体系,以高收益、产业化可行性等指标作为优质资产的最终评定目标。对于科技成果则从市场需求出发、技术成熟度、产业可行性等方面制定标准进行筛选,建立优质资产资源库,引导资金投入优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开发。对于成熟度不高、市场需求不旺盛、产业前景不明但有较大发展空间或潜在贡献的成果以及阶段性成果,通过储备进行保护,进一步的包装和熟化等。
2.6树立资产经营管理的观念,完善科技金融服务
科技成果转化是资产的使用、处置过程,要以资产经营管理的理念,按照经济活动的一般规律,激发资产原值采取商业手段取得收益的最大化,而在转化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是资金问题,推动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也是国家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重要举措。科技成果要有效地转化为高新技术,高新技术有效地实现产业化,需要大力推动风险投资和知识经济的发展。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资源配置,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
(1)高校很多科技成果因为缺少资金无法转化,成了闲置资产,围绕科研成果的转化链完善资金链。设立成果转化基金,利用科技信贷、科技保险、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合理调配,盘活这些长期闲置的无形资产,发挥其最大效益。
(2)通过设立技术期权或股权,激发参与者的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
(3)针对科技成果时效性、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借鉴资产报废理念,建立风险投资的退出通道,健全宽容成果转移转化失败的国资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允许技术股权因技术、市场、团队等原因导致资产的价值损失。
关键词: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构;监督;评估
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了更好地开展科技计划项目,陆续颁布了很多与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的文件,但是由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运行的管理机制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科技计划项目发展并不顺利,所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工作人员一定要结合我国科技发展现状调整管理计划。
1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监督含义
监督一词在现代社会中是指人们按照一定规则参加社会活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行使监督职能也是如此。行使监督职能的目的在于帮助各位工作人员正常发挥自己的作用,保证项目完成质量与完成效率。科技监督是指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科技项目进行全方位监管,根据监督方向不同,所需要监管的对象也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下:以监督对象为切入点,工作大概包括科技人员、科技机构、科技部门等。以监督性质为切入点,监督与评估工作大概分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两项工作。以监督方法为切入点,工作内容可分为专项监督、日常监督等。以监督主体为切入点,监督与评估手段有政府监督、公众监督等。
2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监督要点
为了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工作人员一定要明确监督工作的要点,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找到监督主体。即具备监督权力的部门,如科技部、科技管理单位、项目单位、第三方机构等。第二,找到监督客体。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需要完成的监督任务,如项目进度、资金问题、人员调动问题等。第三,制定监督计划。根据实际工作计划,制定监督内容,包括监督形式与监督手段。第四,明确监督目标。明确自身职责,找自己的工作方向。第五,明确监督手段。根据监督目标以及监督计划,选择最适合自己使用的监督方法。目前,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时[1],最常使用的监督手段是同时开展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
3监督与评估工作发展现状
我国十分重视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与评估工作。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项目资源与计划相结合,不断对现行的监督手段进行完善。自“八五”开始,我国政府部门为鼓励科技计划项目,颁布了很多相关法律。在“十五”期间,我国相关部门针对项目管理工作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如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范》。在制定项目监督与评估计划时,必须参考《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如果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行为[2],管理人员要按照相关法律对工作人员进行处罚。目前,我国各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都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监督方案,同时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监督计划,有意识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对项目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对项目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的稳定运行。
4监督与评估运行机制
通过分析可知,科技项目监督与评估工作的运行机制主要有以下三种:
4.1行政监控机制。通常情况下,省市级科技厅会选择此运行机制,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会根据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进行实际监控。比如:在进行资金监管工作时,监管小组会从科技项目组与财政部门中进行选拔。此监控机制的工作内容如下:在进行监督与评估工作时,以全面检查为主,对于非重点项目可以选择抽查方式。检点是项目研发进度与所取得的成绩,同时还要对资金使用情况作出调查,确保资金的正常流转。根据检查结果分析科技项目存在的缺陷,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
4.2专家监管机制。通常情况下,此监管机制受行政部门管理,监管特点是根据科技计划管理方向[3],成立专家监管小组。在履行监管职能时,小组成员需要考虑相关部门制定的发展目标以及发展方向。如果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想要使用此运行机制,那么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强行政部门、专家小组与管理中心三者之间的沟通,并制定合理的监管计划,让三者之间形成互相制约的状态,保证监管与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4.3专业机构监管机制。此监管机制是指科技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完成监管工作。运用此监管机制的好处在于专业机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过硬,了解市场发展方向,可以更好地为科技单位管理人员提供监管意见。但是专业机构需要定期向科技单位管理人员汇报监管结果,以便于科技单位管理人员可以及时了解项目发展进度。科技单位管理人员在选择专业监管机构时,需要以公平公正为前提,所选择的监管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能时,必须以端正的态度完成监管任务。比如:运用科学的方法完成资金监管工作,通过合理的手段了解科技计划工作进度。科技单位管理人员应定期派遣员工对监管机构反馈的信息进行核实,避免出现虚假信息,影响科技计划项目。
5监督与评估工作的内容
需要完成的监督与评估工作内容是由科技项目决定的。根据相关规定可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需要完成的监督与评估工作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根据科技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各项工作,比如制定管理计划、核算经费、科技项目验收等。另一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监督与评估工作的实际情况反馈给科技单位管理人员,寻求科技单位管理人员的帮助,以公平合理的态度去完成监督与评估工作,一切以科技项目实际情况为准,不得捏造虚假信息。
6监督与评估工作完善措施
6.1重视风险控制。科技水平的高低是国家综合国力的参考标准之一。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科技项目,鼓励科研人员加大科研力度,对科技项目的投入资金也呈现出上升趋势[4]。正是因为这一原因,近年来科技计划项目备受社会各界人士关注。但是由于科技计划项目非常复杂,不仅工作内容非常多,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这些问题从侧面提醒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应重视风险控制工作。由于发展时间较短,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在风险评估工作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比如管理流程不规范、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工作人员缺少风险意识等。所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应提前针对科研项目进行风险预测,分析风险出现的原因以及出现风险后可能为科技项目带来的影响,然后制定出应急解决方案。还应定期展开培训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将出现风险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保证监督与评估工作不受影响。
6.2完善管理计划。目前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正在使用的管理计划存在很多不足,比如工作流程过于复杂、环节过多无法掌握细节等,所以应对内部部门做好计划,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在保证各部门工作效率的前提下,提高151各部门间的配合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由于所增设部门的具体职责不同,所以实际管理方案也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如下:战略部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在为战略部门制定管理计划时,要了解目前的科技发展方向,与“兄弟单位”形成合作。根据发展状态对战略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管理人员还应根据所接到的监督与评估报告调整现行的管理制度,提高监督与评估工作的工作效率。人力资源部门:该部门工作效率的高低会直接影响监督与评估工作的效率,所以工作人员要了解科技单位的人员分布情况,对人员进行合理调动,根据科技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提高科技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监督与评估部门:明确监督与评估工作对象、工作时间以及工作方式,确保监督与评估工作可以顺利开展。工作人员应定期向管理人员进行反馈,将实际监督结果告知管理人员。根据工作人员反馈的监督与评估报告来完成年度总结计划。
6.3提高执行力。工作人员在进行监督与评估工作时,通常没有提前对科技项目整体情况进行了解,对各部门的具体职能没有一个明确的认知[5],导致监督与评估工作进度不理想。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掌握的科技项目信息不全面。我国运行的监督与评估方式存在缺陷,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应用。所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应提高执行力,工作过程中应根据科技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成立监督与评估小组,定期检查监督与评估小组成员的工作质量,比如开展自查、抽查等工作。运用合理的手段记录监督与评估工作过程,如录音、录像等方式。推行考核问责制度,使各位工作人员可以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确保监督与评估工作计划得以落实。
6.4推行绩效评估法。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在开展监督与评估工作时可以推行绩效评估法。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发展时间比较短,工作人员可能没有认识到监督与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工作人员提供的监督与评估工作结果不具有代表性、监督与评估方法不合理等。为保证监督与评估工作质量,应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使用绩效评估法,加快监督与评估工作进度。
6.5优化管理体系。在发达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存在一个相同特点,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使用的管理制度包含了各方面内容,如法律、资金、信息、风险等,具有专业的管理体系[6],可以为监督与评估工作提供最基础的支持。目前,我国大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都是由其他部门转型而成的,但是在转型完成后,仍然使用传统的管理方案,缺乏专业管理制度,导致工作人员无法顺利开展监督与评估工作。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优化现行管理体系是重中之重,应调整现行的工作机制,从内部管理体系与外部管理体系两方面入手,具体如下:内部管理体系。使用分权管理法,分清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免某个部门因权利过大而出现监督与评估报告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外部管理体系。尽可能细化监督与评估工作的工作内容,将工作流程透明化,尽可能降低风险。
关键词:旅游管理类专业;转型发展;国际化;探索与思考
一、地方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国际化转型背景
对接国家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适应地方经济对外开放步伐对人才的新需求,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和塑造专业培养特色等都需要地方院校旅游管理专业进行国际化转型。1.教育部旅游类专业质量标准要求培养国际化人才。党的报告提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双一流”建设目标要求各级各类高校在新形势下重新找准定位,在办学目标、理念和实践上找到自身优势和特色。同时,2018年,教育部颁布的旅游管理类专业质量国家标准明确提出了要“培养掌握现代旅游管理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国际视野、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创新精神,能够从事与旅游业相关的经营、管理、策划、规划、咨询、培训、教育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旅游类人才是新时期旅游教育的国家方针。2.重庆对外开放步伐加快要求地方院校做出人才响应。自党和国家对重庆明确了“两点”发展定位之后,重庆经济的国际化之路迅速推开,开通渝新欧班列、建立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批准成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系列举措推动大批外商来渝,大批国内投资者走出国门。优美的山水资源、深厚的文化底蕴也推动重庆旅游快速发展。由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中商产业研究院联合的2017中国最热门的50个旅游城市排行榜中,重庆排名第一;世界旅游及旅行理事会(WTTC)2017年10月城市旅游影响数据显示,重庆位列全球发展最快的10个旅游城市榜首;携程《2018年重庆旅游大数据报告》显示,2018年,重庆游客接待量、旅游综合收入均呈两位数增长,旅游业发展速度领跑全国。重庆将建设为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定位也为我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国际化转型提出现实要求。3.旅游类专业整体就业情况不理想需要进行专业调整。据麦可思研究的2017年我国高校专业就业统计,旅游管理专业成为将来就业较难的专业之一。据重庆市教委抽样调查,全市旅游管理本科生行业就业率约40%,旅游管理本科生本地就业率73%;旅游管理高职生行业就业率约55%,旅游管理高职生本地就业率78%。旅游行业一路高歌猛进,而旅游教育却状态低迷,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旅游行业整体薪资偏低,但更重要的是由于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缺乏特色,未能紧跟重庆地方经济对外开放步伐。4.地方高校国际化转型实践为专业国际化转型积累了丰富经验。在重庆工商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明确了“三型一化”(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目前,我校已与25个国家(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拥有“国际商学院”和“现代国际艺术学院”两个教育部首批中外合作学院,探索出了“2+2”“3+1”中外高校合作培养国际化商科人才的新路,是重庆市首家成建制设置ACCA、CFA等特色国际班的学校,这些国际化办学实践为旅游管理专业转型积累了丰富经验。
二、旅游管理专业国际化转型的概念及要点
(一)旅游管理专业国际化转型的基本概念
旅游管理专业国际化转型是基于我国旅游行业国际化发展对国际化、复合型旅游人才的需求,在专业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上的系列国际化转型过程。
(二)旅游管理专业国际化转型的基本要点
1.制定适合行业国际化发展的人才培养标准。培养适应行业需求的国际化人才是旅游管理专业国际化转型的前提。什么样的人才是国际化旅游人才?根据国内学者关于国际化人才标准研究,国际化人才应具有国际性、民族性和复合型三个基本特征。所谓国际性就是人才应当具备外语能力、世界文化、国际视野、国际胸怀、国际意识、国际规则、国际竞争力等元素,此是国际化的“硬核”。民族性是指人才需要熟悉“中国情况”,具有“中国情怀”,其中“中国情况”为国际化人才工作提供基础,“中国情怀”则为国际化人才工作提供方向,这些民族性因素是保障国际化的中国特色。复合型是指应当具备多元化的语言文化交流能力、熟悉国际旅游基本规则、处理国际旅行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及其他专业知识能力和素养。[1]2.强化国际化师资队伍和国际性课程建设。组建具有国际视野的教师团队和建设具有融合地方特色的国际化课程体系是推进国际化的两大法宝。国际视野师资队伍不仅包含对现有教师队伍进行国际送培教育、国际化视野培养,还包括邀请或聘用具有国外工作、学习经历的国际人才进入教师团队。国际化课程体系是实施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重要依托。通过引进旅游发达地区的原版旅游类教材,一方面可以提升学生的国际语言表达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管窥国际旅游发展的成功经验。当然,通过国内外教师合作或精通国际文化和语言的自有教师编著融合地方文化特色的国际化旅游教材也是可行选择。[2]3.创新国际化旅游人才培养方式。人才培养方式是专业转型建设的核心和重点,国际化旅游人才培养需要革新原有的人才培养方式。培养手段上,在保持传统线下理论培养基础上,积极拓展融媒体线上培养新方式,同时采用具有国际旅游语境的虚拟仿真培养方式。在培养体系上,建立起“第一课堂重国际化课堂理论教学、第二课堂重国际化语境训练、第三课堂重国际化实践锻炼”的三个课题联动多元培养体系。在注重课堂国际化课堂理论教学同时,通过参加系列全英文模拟导游技能竞赛、国际酒店管理虚拟仿真模拟对抗赛事、校内英语角或外国文化交流会等增强学生国际语言应用能力。同时,通过与国外高校建立联合人才培养、短期访学交流也是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在第三课堂上,与国际化连锁酒店集团合作、国际邮轮公司、海外旅行社合作建立海外实践教学基地是检验国际化旅游人才效果的重要场所。
三、地方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国际化转型的实践
重庆工商大学是重庆市市属地方本科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于1998年建立,经过20多年发展建设,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就业压力大、师资队伍弱、专业竞争力下降等系列问题,国际化转型成为其必然选择。
(一)国际化转型发展历程
根据时间及推进过程,旅游管理专业国际化转型大致经历过三个阶段。1.准备阶段(2005—2008年)。2005年,为适应教育国际化发展需要,在学校制定的“三型一化”人才培养战略指导下,旅游管理专业被学校确定为首批国际化转型试点专业,并率先启动了旅游管理本科专业课程“双语”课程教学建设,至2008年,合计开设了7门“双语”课程,并要求所有双语课程必须采用全英文原版教材,这为国际化转型做出了前期教学试点和准备。2.启动阶段(2009—2012年)。随着学校正式启动“国际学生交换学习”项目,2009年,学校先后接纳了来自非洲、东南亚等地区的国际交换生,为国际化转型进行初步尝试并积累了一定经验。2011年,与“希尔顿全球”合作共建了实践教学基地,开始探索酒店方向的国际化实践基地建设。2012年,开设酒店管理“希尔顿班”,进行定制式人才培养,“希尔顿全球”派出部门经理为该班进行80个课时的全英文授课,开始探索在国内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新模式。3.快速发展阶段(2013—2017年)。在此阶段,主要是成建制开设国际旅游特色班,全英文国际化课程自我建设,在海外设立固定式或非固定式实践教学基地,开始国际教育合作项目。如2013年,开设双语授课的“国际旅游特色实验班”,同年开始招收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后在此班级基础上拓展为全英文授课的“国际旅游与酒店管理”实验班,将留学生与国内学生共同编班。2014年,启动了全英文授课的“国际化课程建设计划”,编制了国际化课程建设规划,首批建设课程7门,出版国际化专用教材3部。与美国韦德恩大学合作“硕士直通车”项目,国际化教育在教材建设、生源层次上进一步拓宽。
(二)国际化转型实施路径
结合学校背景和学院实际情况,旅游管理专业国际化转型主要在四个方面进行。1.国际教育与合作。2009年,学院与泰国皇家理工大学(RMUTL)合作旅游管理的“倒2+2”模式,即学生在泰国学习两年、尔后在我校学习两年,双方互认学分,同时获得双方旅游管理的学士学位。同年,启动了中非、中泰“国际学生交换学习”项目,先后接纳了来自博茨瓦纳、泰国等国家的国际交换生。2013年开始开设“国际旅游特色实验班”,同年开始招收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已毕业一届3人,目前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留学生9人,分别来自泰国、肯尼亚、博茨瓦纳、法国等国家。2016年开始招收旅游、酒店管理本科留学生,分别来自泰国、肯尼亚,同年,与美国韦德恩大学合作,开通“硕士直通车”项目。2018年,与英国林肯大学合作启动硕士直通车项目。2.国际化课程建设。为适应国际化发展需要,2005年,学院启动了国际化专业课程“双语”教学模式尝试,开设“双语”课程7门,其中《旅游学概论(双语)》获批为重庆市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014年,启动了全英文授课的“国际化课程建设计划”,编制了国际化课程建设规划,首批建设课程7门。2016年启动第二批6门国际化课程建设,完成了课程建设的教学大纲、课程讲义的编写和课程PPT课件制作等,其中3门课程经过几年的建设应用总结,已经集结出版为国际化课程教材。3.国际师资队伍建设。为专业国际化转型提供有效支撑,强化国际化师资队伍是关键。学院先后派出11位教师参加了出国培训或研修学习,拥有3名海归博士,有4位教师本科是英语专业毕业,先后聘请了2名外教,邀请了6位海外学者来我院交流访问、讲学,派出海外讲学教师1人。目前能够承担国际化专业课程全英文授课的教师共有8人。通过整合全校师资、外教和合作伙伴“希尔顿全球”资源,初步形成了由国际、国内人员组成的具有一定实力的旅游管理专业国际化师资队伍。
(三)国际化转型的保障措施
学院成立了国际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旅游管理专业国际化推进方案》,向学校争取到了特殊项目人才引进指标和全英文授课的留学生本科学历教育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国际化办学理念和教育观念基本形成。学院制定了《留学生本科学历教育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原则指导意见》《旅游与酒店管理国际班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了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具备较高的现代管理理论素养、系统的旅游管理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英语语言能力,具备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交际能力、熟悉国际旅游运行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旅游事务和国际旅游市场竞争,能从事涉外语种(英语)导游及出境旅游领队、出入境旅游业务运作,能在国际高端品牌酒店、豪华邮轮从事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学院制定了《旅游管理国际课程建设规划》,打造了由公共课程、跨文化交际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希尔顿专项课程、实践教学课程构成的国际课程体系,开设全英文授课课程31门。
四、地方本科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国际化转型的思考
地方本科院校国际化转型是否成功受制于多种因素,例如地方经济对国际化人才需求、地方高校国际化师资队伍资源、地方高校对国际化转型的重视程度、地方高校知名度和影响力等。1.地方经济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国际化转型需求。地方本科院校的旅游管理专业国际化转型能否成功受制于两个大的区域环境因素。一是所在高校的国际影响力。高校的国际影响力较高,能够获得国外高校认可,进而能在国际师资引进和交流、国际办学、国际科研合作等方面获得优势。二是所在城市的国际地位。一般地,我国沿海城市高校专业的国际化转型较为容易,原因在于其对外开放较早,开放力度较大,转型意识强,渠道和手段较多,城市国际化程度高,培养人才的市场需求量大,同时,转型实践也较为便利。2.国际合作项目往往会成为转型的短板。按专业国际化转型标准,国际合作是重要指标之一。受制于专业所在城市、专业所依托院校的国际地位和专业的国际地位,地方本科院校在国际项目合作上往往较少,甚至缺乏。当前在国际合作项目中存在的较大问题,主要体现在国际合作办学、国际科研合作上。其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在学校和学院的国际影响力较弱,另一方面也在于教师整体科研能力较弱,科研合作渠道较少,在国际期刊发文较少,参与国际会议较少。3.学校配套政策支持影响国际化推进速度。推动旅游管理类专业本科教育国际化发展,地方本科院校的政策、资金支持至关重要。在政策指导下,通过设置奖学金或助学金形式对国际留学生直接进行资助,将增大学生对项目吸引力,但大多数学校对国际交换生或留学生资助经费较少,其余是学生自费参加。另外,学校缺乏国际化项目专项基金的方式支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支持师资培养、外聘教师、实习基地建设、国际交流、项目管理等的项目更为普遍。4.建立一支国际化师资队伍是转型成功的关键。教师是教学理念的具体实行者,旅游管理类专业本科教育国际化发展必须首先实现师资队伍的国际化,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教育理念的教师,强化教师的外语水平和专业国际化提升,丰富教师的国际知识和经验,这样才能实现国际化的办学理念。因而,必须要加大国际师资队伍培养和建设的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选拔和挖掘现有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中有潜力、有外语基础的骨干,大规模派往海外进行培训、进修或攻读学位,鼓励和支持教师申请访问学者,引进和招聘国际人才等措施和途径,建设国际师资队伍。
参考文献:
[1]吴承义.面向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高校外语专业转型发展新篇章[J].外语学刊,2018(6).
[2]杜承铭,柯静嘉.涉外法治人才国际化培养模式之创新[J].现代大学教育,2017(1).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省级农科院;企业;成果熟化;人才培养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以多种形式将农业新技术、新知识推广应用到实际生产过程中,满足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态环境建设的各种需求,为农业增产、增收和生态保护等发挥重要作用[1-4]。
1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1.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政策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政策,主要分为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两大类;二是金融政策,为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具体包括设立科研和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提供融资支持等;三是知识产权政策,推进农业科技与产学研合作机制建设,允许产学研各合作方将科技成果商业化,加大农业科技成果保护力度,强化法制观念,并通过专利手段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四是市场政策,按照“放开、搞活、扶持、引导”的方针,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完善的科技市场体系,引导成果转化;五是人才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健全奖励和收益分配机制;六是土地政策,减免土地使用税费,为成果转化创造条件;七是管理体制政策,改革农业科研管理体制,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质量;八是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研究重点,引导农业科技投资立项方向[5-6]。
1.2省级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状况
本研究项目收集了全国24家省级农科院成果转化数据(见图1、图2)。结果显示,近年来各省级农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水平显著提升。2015—2017年,以技术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收入总额达20.6亿元,合同数量达14688项。其中,2017年收入总额为8.73亿元,较上年增长30%,合同总数为8207项,比上年增长129%。2015—2017年,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排名前3位的是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和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其对应的转化收入分别达1.19亿、0.92亿和0.91亿元。2015—2017年,在科技成果转化合同数量排名前10位的省级农科院中,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和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居前3位,其对应的合同数量分别为2345、876和812项。“四技”服务类科技成果转化具有明显优势,收入金额占总金额的比例超过55%,且合同数占总合同数的比例超过90%。技术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单项合同价值高:从收入金额来看,2017年技术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收入金额为3.39亿元(占39%),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收入金额为4.88亿元(占61%);从合同数量来看,2017年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合同数量为782项(占9.5%),同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合同数量为7415项(占90.5%);从合同平均金额来看,2017年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两类方式合同平均金额分别为43.35万元和6.6万元。
1.3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分析
1)“路演+竞拍”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有着百年历史的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在加快具有较好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培育孵化的同时,创新探索了“路演+竞拍”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7]。“路演+竞拍”的模式成功地实现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的零距离接触。2017年5月,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主办科技成果投资路演会,众多农业科技成果登台亮相,吸引了大量企业和客商的关注。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在2017年浙江省秋季科技成果竞价(拍卖)会上,不仅推出了包括水稻、蔬菜、旱粮、花卉等农业新品种,而且根据产业需求,精选了一批具有商业潜力的技术成果,涉及食品加工、肥料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农业物联网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多个领域。其中,起拍价达到了700万元的茄果类蔬菜新品种,尤为引人注意。“路演+竞拍”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早在2016年就被原农业部列为全国种业权益改革十二大典型案例之一。公开竞拍的方式使得科技成果与市场和产业直接对接,能够调动更大范围内的资源参与成果转化,不仅十分有助于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而且有利于发挥科技在现代农业产业转型发展中的支撑作用。2)着眼市场需求,跨区域合作研发,收益共享。2009年,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育成了适应苏中及宁镇扬丘陵地区种植的迟熟中粳稻品种“南粳9108”,先后在淮南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推广种植,获得广大农户的认可。但对于淮河以北地区该品种并不适合种植,极大地限制了其种植推广。针对这种现状,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瞄准市场需求,与山东省农业科学院跨地区合作,育成“南粳505”优良食味中熟中粳稻。该品种具有优质、高产、农艺性好等特点,其适种范围包括江苏、安徽、河南、山东等省,并于2017年通过山东省审定。为了挖掘和评估“南粳505”的潜在市场价值,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效益的最大化,江苏省农业科学院采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的形式,对该水稻品种的特性、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推广地区种植现状等进行了全方位的专业分析。对于成果转化则采用市场化公开竞价的方式,最终江苏省高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从参与竞价的6家企业中脱颖而出,以888万元品种实施权益费和0.2元/kg的销售提成价格获得“南粳505”的独占实施权。另外,售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年销售提成不得少于100万元,实际转化价格已超过1000万元[8]。3)“即研即推,即创即转”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号召下,自大量工商资本下乡后,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使原有的主流公益性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已不能满足农业产业的发展需求。与此同时,大量农业龙头企业对农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的需求量逐步上升,不仅积极参与相关科研工作,而且愿意购买针对性强、技术含量高、长期稳定的科技服务,以期分享科技成果的转化收益。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聚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结构调整,提出与地方政府、农业龙头企业共建“即研即推,即创即转”的农业产业研究院合作新模式[9],探索新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市场化农业产业链服务模式。新型产业研究院作为实体运作机构,本着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原则,不仅充分发挥了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而且发挥了地方政府和龙头企业的资源优势,很好地满足了三方对科研产出、成果转化、市场推广的需求,极大地提高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在农业产业研究院合作新模式运行过程中,必须明确技术归属,强调技术的商品属性。企业通过购买技术服务,拥有技术使用权,并通过资本运作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商业价值,取得经济利益。通过产业研究院建立的利益连接机制体现技术及科技人员的价值,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4)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构建新型产研结合成果转化模式。为加强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联系,辽宁省农业科学院通过派遣和鼓励科研单位的技术专家到企业任职的方式,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十一五”以来,该院大力开展了“专家进企业”活动,并取得显著效果。以与海城市三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合作为例,该院派遣5名技术专家入驻企业,为其研发、生产和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企业则每年出资50万元作为技术服务费。该院专家张青被任命为企业总经理,成为企业管理的主要决策人,并得到企业30%的股权奖励。在张青的带领下,海城市三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逐步成长为带动农户年增收10亿元的全国领先的现代农业企业,其事迹登在2015年4月26日《人民日报》头版[10]。
2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各涉农高校和相关科研单位制定了各类政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和质量也在逐年提高,但调研发现目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与难点。
2.1农业科技成果供给源头不强
目前,农业科技成果供给侧的主体仍然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对于各科研机构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科技创新水平和能力、科研经费、人才培养等;农业科技研发经费的供给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市场,农业科研项目主要来自各级政府的各种资助,政府与科研机构是委托-的关系,科研项目的取向是面向政府而不是面向市场,从而导致了科研选题与生产实际需求脱节,农业科研工作与市场需求存在信息缺位等问题。科研单位对于科研人员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科研项目、专利、论文等,虽然最近几年少数科研单位也把科技成果转化纳入绩效考核,但是由于多年来的惯性和氛围,科研导向很难做到以生产需求为目标,从而使得农业科研成果在数量上有进展,在质量、转化的匹配度方面难以得到保证[11]。近年来,比较有代表性的高水平科研单位提出“顶天立地”的科研策略,即不但有前端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也有后端的产业化研究。但是,在定量化的高水平科研单位绩效评比的动力驱使下,大多单位更重视基础性、前瞻性研究,科研人员为了获取职称、人才称号等,也更在意专利、论文的指标考核。由此,对于能否转化应用科技成果则被放在其次考虑,且目前普遍存在农业科研中缺乏经济性研究,导致部分科研成果不具有推广的成本属性,也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2.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资机制不健全
在农业实验室科技成果向产业化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中,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这个环节需要大量的投入,不但风险高、周期长,而且由于市场波动和新技术、新产品潜在的替代威胁,收益普遍存在不确定性[12]。基于上述风险,农业科技成果需求方(如企业等)持比较谨慎的态度介入,而成果供给方(如高校、科研院所等)由于缺乏产业化人才和市场推广渠道,普遍对后端的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环节介入不深,收效甚微。资金短缺是造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重要原因,为此,国家于2001年设立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门用于农业科技成果的开发、中试和熟化,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但该基金的规模有限,来自政府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所占比重较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存在严重不足,不仅体现在政府投入的不足,更表现在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因此,如何引导社会风投资本参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2.3缺乏对专业转化队伍的建设及相应激励措施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专业性的活动,当前科技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滞后、能力不强,体现在能满足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不足。调研结果显示,目前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大概分以下几类:一是原科研管理人员。部分科研单位将成果转化工作纳入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之中,他们对科研技术及技术市场的了解十分有限,更缺乏融资、谈判等专业技能,同时,这部分人员因人事管理制度及单位顾虑,在成果转化收益的分配上,相关激励措施得不到落实。二是科研人员。涉农高校和农业科研院所还缺乏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科研人员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不够重视,也不够了解,他们工作重点仍然是科研项目。三是农业协会、农业企业人员。这部分人员对市场情况相对熟悉,但对科技成果的信息缺乏了解,其所能发挥的中介作用有限。四是技术推广体系的农技人员。目前,这部分人员主要从事公益性推广工作,在定位上是否能承担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职能还值得商榷。综上所述,目前适应我国市场机制的专业化服务性中介队伍尚处于萌芽阶段和探索期,很难满足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需求,由此导致了技术推广能力不强,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2.4农业企业实力薄弱,主体地位尚未确立
农业科技型企业具有与市场联系紧密、熟悉市场环境和需求等优势,相比科研机构和高校而言,应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占据主体地位,能够实现更高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收益率。然而,目前我国农业科技企业大多还处在发展初期,其规模、资金、人才和技术储备都不足以完成科技成果的自主创新和转化,很难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扮演主体角色[13]。另外,调研中还发现目前省级农科院院属企业实力普遍较弱,院属企业及院属研究所成果转化企业在前期股份制改制过程中,普遍存在国有股份退出或持有比例下降等现象。
2.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不平衡
在对省级农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调研中发现,各院对科研团队的分配比例均高于50%,最高的甚至超过90%,相关转化政策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但是,收益分配需要平衡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比例,过多的个人分配比例将造成单位经费过少,从而影响继续研发投入和单位基础建设,以及单位科技成果研发的持续性。同时,由于农业科研长期性、公益性的特点,科研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公益推广、行政后勤人员的奖励份额较少或没有,收益分配不均、收入差距急剧拉大的现象值得警醒,长期失衡也终将制约农业科研单位成果转化的发展速度和质量[14-15]。
2.6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作用发挥亟待提升
目前,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县、乡等几个等级。其中,县、乡两级作为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的主体队伍承担着关键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及农业灾害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资源与环境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民教育培训等公益性职能。但从整体人员情况来看,还存在队伍的专业素质整体上不高的缺点。20世纪90年代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农业技术的推广提出了新要求,原有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如今的市场环境下,出现了严重的不适应:在多次机构改革和重组中,人员不稳定和流失严重,人才队伍质量和数量难以保证;其定位的公益性推广职能常常受到商业性利益的挤压,公益性推广与商业性推广之间交合不清;对所推广的农业科技成果缺乏源头接口;部分推广部门以推广之名行推销之实,片面追求商业利益;一些地方部门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人为设定标准限制和排挤外来商业性技术推广,甚至存在部分基层技术推广部门为了政绩考核,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广等情况。
3新时代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建议
3.1优化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机制
农业科技成果一方面要满足企业和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还具有一定的基础性和公益性,主要体现在区域内进行大面积推广以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另外,一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致使企业的参与度不高。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动力还在于政府的推动、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技术研发力量投入。因此,我国应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将财政资金主要向公益性、基础性科研领域倾斜。在考核和评估时,对政府直接支持的研发项目,应构建有针对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创新项目,应降低考核频率,给予其稳定的长期支持,不宜急功近利;对于应用性、开发性研究项目,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农业生产实际需求为导向的科研立项机制和考评机制。涉农高校、科研院所要从注重计划项目立项转向组织和发动更多的社会资源进行创新,完善产学研平台建设机制、以协同为导向的顶层设计和组织机制、资源管理和利益风险共享机制,建立以协同为导向的组织运行构架,改善农业科技创新环境。同时,鼓励企业提升自身的科技成果研发能力,增加成果的产出量,增强成果供给后劲。
3.2完善成果熟化机制,推进科技金融协作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虽然众多,但呈现“头重脚重中间轻”的状态,即科研机构前沿技术研发(头部)与技术最终商业化(脚部)之间存在一大段空白。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政策设计解决实验室成果到商业化成果的“接力”与“协同”的熟化问题。在科研机构内部对评价机制和职务科技成果所有制进行改革探索,在此可以考虑设置开发研究高级职称,探索赋予科研团队应有的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以充分激发科研团队进行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在科研机构外部,加强科技金融的协作,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技术孵化,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利用现金、股权或混合形式获取科技成果,建立一批专门从事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中试基地,制定各类资本市场化的参与和退出机制,从源头上消除未来资本证券化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和法律纠纷,加快探索制定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机制。
3.3培育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人才的需求是全方位的,需要配套技术、法律、管理、市场等方面高质量课程体系来实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以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以人才队伍为保障,发展农业科技中介机构,组织和动员专业技术力量,推动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等联合兴办农业科技中介机构,提高农业科技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综合加工能力,逐步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创立品牌和信誉。
3.4完善创新创业、兼职兼薪制度
在调研中发现,有关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兼职兼薪仍然是科技体制改革中的难点。各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都是以方向性、思路性内容为主,在该条款上表述也较模糊,导致实际运行中难以落实。而且,各单位在自由裁量时态度比较保守,一般采用默许但不鼓励的方式,科研人员本身也顾忌较多。严格的人事管理制度、巨大的职称晋升压力等因素往往造成创业通道的“锁死”。高校、科研院所不但要在内部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评价体系,而且要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创业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其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制定相应的人事保障政策,消除其创业的后顾之忧。另外,要通过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强化考核等办法,加强规范管理。对于科研人员本身也要在倡导分享知识价值、尊重人才的大环境下,呼唤契约精神的回归,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
3.5强化中央地方统筹协调,形成政策落实合力
国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各项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法规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连续性,加强中央和地方政策配套和衔接。发挥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主体作用,加强地方政府对所辖区域成果转化监督管理与统筹指导。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税收优惠、国有资产管理、兼职取酬、股权激励等涉及面广、敏感复杂的政策,应加强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审计等部门联动,形成抓政策落实的合力。
3.6加强数据分析和战略研究,为决策提供支撑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探讨
指出,当前正处于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历史性交汇期,既充满机遇又面临挑战。成果转化是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价值,并使科学技术这一要素与其它农业生产要素实现有效配置,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三农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不断突破,取得了一批重大成果,用不到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超过世界21%的人口。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据报道自2000年以来,我国每年取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近7000项,转化应用在30%~40%,形成规模的不到20%,转化率偏低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业科技的可持续发展。分析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特点,针对存在的问题,探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对解决“成果多、转化少、推广难”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要特点
(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我国地域跨越三个温度带,不同地域气候、土壤、水文等环境条件不同,适宜主栽的作物也不相同,即便同种作物在不同地域的种植管理方法也存在差异,实际生产管理复杂多样。成果推广须因地制宜,考虑不同地域的气候条件等影响作物生长的因子,切记未经适应性试验,而大面积复制推广模式。
(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多种风险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研发周期长,需要经过实验,收集指标数据,有成熟技术规程,应用转化投入也大,比如一个新品种的选育到推广,需经过种质收集或引种驯化、筛选试验、品比试验,形成具有稳定性状,到可推广就需要7~8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再按我国现行的品种审定制度开展区域性、生产性试验,还需要3~4年才能审定,审定后才能大面积推广应用,转化周期在10年以上,推广中与试验条件不相符,极有可能失败,虽然有些设施农业可以人为的满足需要条件,但从大的空间地域来说,农作物生产尤其是粮食作物等的生产,对气候等自然因素条件有很强的依赖性。此外,成果的转化还受市场需求、价格、国家政策等多因素的影响。
(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后续服务
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服务模式主要有农技服务站、龙头企业带动型信息服务、农业协会组织服务、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信息服务和农民之家服务等几种模式,这些成果转化模式的后续服务主要是通过刊物、媒体、网络、微信平台等信息载体向用户传递科技信息,结合利用现代网络将田间示范、技术指导等传播给企业和农户,做到及时解决生产问题,大幅提升成果转化和推广效率,大大节约了推广成本。
(四)有别于农业发达国家的独特性
我国在“三农”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异,存在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多数成果与市场需求脱钩,实施转化推广难,存在重科研轻转化,尤其是定位于基础研究的非营利性农业科研院所这种问题较严重,缺乏接地气的科技成果,现阶段我国仍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发达国家成果与市场需求结合紧密,是围绕和面向市场产生的,企业是科技成果的研发主体并直接为市场提供技术和产品服务,农场主在市场上能方便地购买各类技术服务和产品,政府的补贴确保农场主生产的积极性和应用技术生产的能力,形成可持续的良性循环,企业和市场直接对接,推广服务效率高。
二、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科技成果本身的不足
农业科研成果存在竞争型和突破性两种成果,竞争型成果间具有替代性,这是重复研究过多的表现,推广难度大,转化效率低,浪费科研资源;突破型成果在学术上有突破,实践上有创新,能产生较大经济利益,这类成果具有适宜产业化、商品化的特点,市场前景较好,转化效率较高,是农业科研应重点关注的。
(二)农业科研考核评价体系及管理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研在选题、立项、考核评价及管理等诸方面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一是政府主导的科研项目与农业生产实际需求脱节。一些项目是各级政府为专项需要而制定的科研任务,并未考虑市场需求,主要围绕科研任务开展工作,考核评价主要是专利、论文数量、刊物级别,并以此作为职称晋升和待遇的依据,存在片面性,对解决当前生产需求和产生经济效益作用不大,最终仅停留在知识的积淀上;二是科技管理部门职能设置不够合理。立项和成果的申报归科研管理部门管理,成果推广应用归成果推广部门管理,这两个部门分属成果培育过程的不同阶段,各司其职,缺乏衔接与紧密配合,推广部门在成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反馈给相关研究组,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了成果的熟化和完善。成果与生产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对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效益作用不明显。
(三)农民整体文化水平偏低,接受能力较差
农民是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主要使用者和生产经营者,受比较效益的影响,许多有知识、懂技术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均外出打工或弃农经商,并不断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留守农村的是老人、妇女、小孩居多,他们接受新技术的能力较差,不利于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实际应用能力跟不上。制约农民是否选择科技成果的主要因素是投入和产出的经济效益,农民对投资的风险不可预测,导致农民望而却步,最终难以实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推广。
(四)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完善
政府主导一些科技成果在推广项目和推广范围仍沿袭传统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指令形式,专技推广员服务意识不高,市场适应性差,农民决策权和自主权程度受限,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挫伤了积极性;行政干预式的农技推广,多数停留在技术试验、示范展示,对农民掌握生产技能和管理等问题重视不够,对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作用不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推广机构沟通协调性差,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混乱,影响推广效能,难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国家鼓励农业科研院校开展农业技术性服务工作,但相关部门赋予相应的职能不够,为了完成上级指定的任务,专技推广员多数情况下,按部就班的开展培训,针对性较差,对解决生产技术瓶颈问题效果不佳。
三、完善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建议
(一)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服务体系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问题在于缺乏资金,需要完善我国农业政策性信贷,扶贫资金及其它支农资金服务体系,建立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商业性金融并存,民间金融辅助的多元化特色金融服务体系,引领工商企业、民间资本和金融机构联动投资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积极开辟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是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有力支撑,农业发达国家融资渠道类型较多,有政府投资、基金、税收等多种类型,值得吸收和借鉴:一是具有市场前景或前瞻性的高新技术成果,政府先投资购买,扶持技术向市场转移,让市场机制取代政府资金,政府再逐步退出;二是采用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依法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为成果转移转化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三是设立以推动生产力发展为目标的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鼓励风险投资进入科研院所的高水平科技成果。
(二)健全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绩效考核评价是科研工作的指挥棒,影响着科研人员在项目立项、选题、创新方向以及成果产出等思路方向。很多农业科研项目的考核评价多以年度为周期,与农业科研成果产出周期长的特点不相适应,导致科研工作被人为分成短期的行为,使科研工作的连续性衔接不够好,出现急功近利的倾向。建议考核评价按照“分类评价、目标管理、突出重点、绩效奖罚”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科研和成果产出进行分类评价,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推广等侧重点有所区别,突出高水平学术性成果和重大实用性成果的激励,推动高水平、原创性的科技成果产出,重点向成果质量和实际贡献倾斜,引导科研人员注重对生产力的推动和社会发展的思路走,在职称评审方面以品德、能力、实际业绩为评价重点,依据“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首位,并向一线推广专技人员大力倾斜,对学术造假等不实行为实施诚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营造公平良好的氛围和增强科研人员的社会责任感。
(三)加强科技成果管理,提高运行效率
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是一项复杂、专业性强的工作,涉及的环节较多。完善成果管理制度是提高运行效率的前提条件,打破科研管理条块分割的现状,理顺管理部门间的关系,利用“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平台”,及时完善成果信息,建立和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中心,搭建地方和部门的成果转化管理平台,强化国家、地方和部门的集成联动作用,结合智能化与微信平台链接等多媒体,使科技成果信息共享畅通,在短时间内大范围传播和扩散,让公众及时了解成为可能,提高传播效率,缩短成果转化周期,节约转化和推广的成本。
(四)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整体素质的培训
农民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是农业科技成果的直接应用者,他们的文化素质和接受能力直接影响成果的应用推广效果。借鉴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推行农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远程教育和终身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制度。并根据我国国情,建立农技培训中心或推广工作站,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对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的大力培训,营造良好的学科技、用科技的氛围,提高农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生产技术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科研院校、中职农技校等的优势,加大科技下乡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一是在课堂上传授技术,让农民掌握相关基本知识,为今后理解和接受新技术打下扎实的基础;二是深入生产一线,针对农民碰到的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使农业科技真正应用到生产中;三是培养技术带头人或基层干部,建立一支稳定的专技队伍,为生产提供技术服务;五是利用网络、微信等现代媒介的传播,扩大学习范围和受益人群。
(五)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一个集技术、生产、市场、资金等资源的综合体,建立一支专技推广综合型人才,需懂技术、生产、经营管理,又要了解市场,应着力从技术业务、熟悉市场、经营管理、开拓创新等并结合完善激励机制,特别是长期深入一线生产的推广专技人才,在职称晋升和待遇方面应给予大力的倾斜,激发更多有经验的专技人才到基层从事推广服务工作。针对专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推广服务体系不健全、运行效率不高、扶持投入力度不足等问题,需创新运行机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多元化的社会服务推广体系,形成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四、结语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涉及面广,影响成果转化的因素也错综复杂,完善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需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积极借鉴农业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系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体系,加快完善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扭转“成果多、转化少、推广难”的局面,提供真正有价值和实用的重大科技成果,助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和“一带一路”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翟金良.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特点、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J].科技与社会,2015(03).
[2]刘志远.我国农业科技成果培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业科技管理,2015(04).
[3]侯倩倩,徐世艳,王跃强,等.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对策探讨[J].农业科技管理,2018(05).
[4]邹斐漾.国外科研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82).
【关键词】医疗机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
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是一种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将科技成果持有人的资源优势、科技成果完成人技术优势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家、投资人的市场优势三者结合形成新的经营实体,合力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共享科技成果转化预期收益[1]。医疗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中,由于作价投资保留了股权未来的增值空间,参照高校实践中已经有部分科学家通过股权获得回报,医护人员如何在成果转化中持有股权在医疗机构中受到广泛关注。但是,相比于其他转化方式,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操作流程较为复杂,涉及到的法律和政策问题较多[2],一些单位不愿或不适宜采取这种方式进行成果转化。本研究就医疗机构在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索当前政策环境下高水平医疗机构在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上先行先试的做法,为医疗机构技术成果实施作价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1医疗机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背景和现状
1.1国家及地方支持医疗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作
价投资2022年6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提升高水平医院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赋予试点医院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探索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3]。《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明确规定有关高校院所的规定也适用于政府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上海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和关键核心技术外,不需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审批或者备案。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1.2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流程已较为明确
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包含了评估作价、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及合同登记和所有权变更、签订作价投资协议和工商注册或股权变更、奖励分配等流程[4]。
1.3高校科研院所作价入股已积累丰富案例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5]和《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6]中对于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中的流程和资产管理做了明确规定。《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数据显示,我国一些高校院所结合实际探索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成果转化模式,高价值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涌现。高校院所以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达到65.0亿元,平均合同金额为1335.4万元,是转让方式平均合同金额的27.5倍,是许可方式平均合同金额的12.1倍[7]。目前,高校院所作价入股路径经过不断持续摸索逐渐成熟,案例逐渐增多,已实践出先奖后投、先投后奖、先投缓奖、先投后奖并划转、先转后奖再投、转投并进等操作路线[8]。这些政策和案例都将给医疗机构成果作价投资带来依据和参考。
2医疗机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模式
医疗机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实施明显滞后于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案例依然较少。根据2021年《中国医院创新转化(专利)排行榜》数据调研反馈,仅有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等医院对医学科技成果作价投资进行了实践探索,根据路径不同可分为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和赋权背景下的作价入股两种模式。
2.1科技成果作价入股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关于在部分地区和单位启动卫生与健康领域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出台了《华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九条激励政策》。医院成立成果转化工作委员会,制定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院内标准化工作流程和程序,允许成果完成人以个人名义占有股份[9]。医院资产管理公司与个人分别持股是目前华西医院试行较成功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
2.2赋权试点背景下的作价持股
医院赋权个人持股是科技部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试行的重要举措。北京积水潭医院已成功完成科技成果所有权赋权改革,实现医院和科技成果完成人共同持有成果所有权[10]。医院采用部分以现金方式转化项目,成果发明人部分以作价入股的方式转化项目。
3医疗机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主要难点
3.1合适作价投资的项目需要筛选
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入股,按法定程序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效实现了科技与经济结合,实现技术、资金、资源、人才的优化配置。对于市场潜力较大的项目,科技成果以作价入股方式转让给外部企业,未来预期收益将更高,而相比现金转让方式,可大幅降低企业前期现金支付压力,提高企业合作意愿。但是,很多成果完成人认为自身项目具备市场潜力,便倾向于作为股东运营项目,科技成果是否适合作价投资,不仅需要考虑市场价值和个人意愿,还需考虑技术壁垒和延展性、团队情况、成果完成人经验和能力以及医院政策支持等条件,这需要医疗机构在转化前对项目进行评估筛选和论证[8,11]。
3.2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关键环节较多而复杂
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从项目估值、作价流程、股权收益分配乃至后续公司经营增值的每个过程,均存在诸多关键环节和风险[11]。在实践中,通常采用技术评估作价对技术未来获利能力进行预测和估算。但是科技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即便具备很高的市场潜力和创新性,但是其产业化的收益仍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和缺乏权威的机构保障评估结果,造成了技术成果作价难以形成统一意见。作为职务发明,医疗机构科技成果若要实现成功转化并占有股份,需要医疗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投资方(企业)的共同努力,而作为成果持有方的医疗机构,将涉及到成果完成人(项目团队)、转化管理部门、财务人事等职能部门以及学校领导,甚至还涉及到对合同审批和流程办理的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而后续科技成果入股后的比例分配及公司经营,服务人员和律师的专业能力,将影响到技术持有方在新组企业中所占股份比例和后续收益。
3.3医疗机构科技成果国有资产属性和股权纠纷风
险造成作价投资决策困难就医疗机构科技成果技术入股本身而言,依然存在着诸多的制度性障碍。政府有关部门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与资产流失存在不同的认识,缺乏协调与沟通,政策无法贯通,造成规章制度出现相互矛盾。在以往的高校实践经验中,曾报道出现过因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和高校科研院所及成果完成人持股导致的股权纠纷事件,即使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中已提到单位领导免除决策责任,仍然打消了很多具备作价投资意愿和条件的科技成果以该种方式转化的希望。
3.4医疗机构缺乏持股平台
按照高校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要求,高校采取资产划拨的形式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股权交由所属的资产经营公司持有。而大部分公立医院既缺乏资产经营公司,也缺乏公司化运营的人才,职务发明的国有部分股份没有持股平台,从而无法实现职务发明进行作价入股。2021年11月1日,北京天坛医院全资控股的北京天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正式设立,该公司承担着未来天坛医院自主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作价入股载体的工作,“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等营业范围的出现对医疗机构持股具有开创性意义。
4建议
4.1制定医疗机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指引
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给予了医疗机构较大的自主权,但在执行时仍存在一些不足。梳理科技成果转化作价投资相关政策,厘清实施处置、财务、人事等方向政策的融会贯通,指引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的实现机制和制度,对成果完成人在岗兼职、离岗创业和返岗任职提出管理建议,指导作价投资中的资产管理、流程细节和股权分配中的相关风险规避,将成为医疗机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顺利实施的保障。
4.2完善科技成果评估框架有效筛选作价投资转化项目
作价投资复杂的操作流程、较长的转化周期和收益的不确定性,医疗机构在审批科技成果采取作价投资进行成果转化时,应针对医学创新项目转化特点和院内自身特点,制定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估框架,对转化项目进行评估筛选。北京积水潭医院在试点赋权作价入股案例中,也制定了一套医院成果项目评估流程,通过对价值较高的项目在技术情况、承接对象情况和赋权条件等方面进行全面调研和评估,通过多方专家论证后,确定了科技成果的最终转化处置方式和路径。
4.3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团队储备和人才建设
2022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关于开展提升高水平医院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中,提到培育一支较高水平的专业化支撑队伍,国家和地方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中,建立专业的技术转移人才团队的要求也屡屡出现。与国外高校院所及医疗机构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相比,我国的技术转移专业人才无论是专业素质还是人才数量都较为缺乏。对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建设一支专业专职的技术转移服务团队,涵盖医学、技术转移、法律、商业等多方面人才,并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成果推广模式,加强与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合作,支持成果转化的市场化运作。
4.4对试点单位的成熟模式进行案例跟踪和经验积累
少数医疗机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先行先试,为其他医疗机构的路径探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积累。同时,科技成果的交易不是“一锤子买卖”,作价入股项目中,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离不开医护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对经营决策的深度参与。应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收集医疗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建立科技成果库,对科技成果的转化路径进行归纳总结,对科技成果的转化状态进行跟踪摸索,形成反馈闭环机制,最后汇总成为医疗机构可参考复制的成果转化路径梳理和总结集锦。
4.5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运作模式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在实践中采用由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相应股份,北京积水潭医院作为试点单位选择医院获得现金收益的方式,有效规避了科技成果转化中医院运营管理风险。除此之外,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医院应积极探索不同的运作分配模式,例如作为大学附属医院,是否可以利用大学的资产管理公司持股方式实现科技成果作价入股都有待积极探索。
参考文献
[1]吴寿仁.科技成果转化若干热点问题解析(四)——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中的相关问题解析[J].科技中国,2017(9):8-13.
[2]张敏,支闻沁,程蕾蕾.关于医院职务发明专利采用股权作价形式交易合理性的探讨——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专利转化工作实践经验为例[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20,33(8):269-272.
[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关于印发提升高水平医院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方案的通知[Z].2022-07-07.
[4]高家宏.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操作实务研究[J].中国中小企业,2019(7):114-115.
[5]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Z].2016-08-03.
[6]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Z].2005-10-22.
[7]中国科技成果管理研究会,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22.
[8]李世保,杨亚栩,姜吉道.浅析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及股权奖励模式[J].中国高校科技,2017(3):71-73.
[9]沈彬,赵颖,袁淑兰.大型综合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与对策分析[J].转化医学杂志,2020,9(3):158-161.
[10]于洋,王珍,种皓,等.医疗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的实践与分析[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22,35(4):293-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