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民办幼儿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民办幼儿园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办幼儿园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体制、经费体制,社会服务体制及法律法规的大力支持,幼儿园出现了教师虐待儿童、校车问题、天价幼儿园等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政府及社会公众高度重视。

(一)民办幼儿园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

随着国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加快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步伐,我国教育相关法律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目前我国颁布了许多教育单行法,例如《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关于学前教育国家先后颁发了《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但是,其他相关法律却存在缺位,使学前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无法做到有法可依,严重影响了学前教育的发展进程,所以对学前教育的相关立法是迫切需要的。要加快《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进程,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发展方针及机制;明确政府在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责任,为学前教育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特别是,对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因为民办幼儿园发展环境比公办幼儿园更加的复杂和多变,更需要相关法律的规范和指导。目前针对学前教育出现的“虐童”问题,在对犯罪主体进行处罚时却找不到相应法律,所以,幼儿的相关法律也要尽早出台,例如《幼儿保护法》,以进一步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

(二)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来源渠道单一,办学条件比较差

在我国教育财政性经费的总量之中,学前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过小,仅占1.2-1.3%,且十来年徘徊不前,从根本上难于支撑学前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学前教育事业在国家财政性教育预算中没有单项列支,经费一直包括在中小学教育预算中,中央财政没有单项列支学前教育经费,相应地,各省、市、县也少有或没有单项列支,学前教育发展更多依靠专项经费。但是,民办幼儿园经费来源渠道更加狭窄,可能仅仅把入园学费作为其发展的经费,同时地方政府对学前教育重视不够,经费补助太少或者没有,使其经费得不到较好保障,他们为了降低成本,增加盈利,在幼儿园基础设施方面,幼儿园的校舍条件比较差,幼儿活动场所比较小,活动用具也存在安全隐患;同时,许多幼儿园给老师的待遇比较低,老师的素质比较低;在校车方面,园方为了减少校车及相关投入,许多校车司机没有驾照,校车都超载运行,使幼儿安全得不到较好的保障。

(三)园长及幼儿园教师素质较低,亟待提高

在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中,园长及教师对其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个体的办园理念、价值观决定着幼儿园的发展方向。如果个体仅仅是为了通过办幼儿园去盈利,个体就会降低成本,这会导致幼儿园的各个方面都存在大量问题,也不利于幼儿的成长;现在许多办园个体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对幼儿园的本质性质没有正确的理解,忽视了教育的公益性,仅仅把办园作为盈利的一种手段,导致现在很多幼儿园的收费很高,大大削弱了学前教育的公益性,也增加了家长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幼儿教师对幼儿园办学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现在我国幼儿教师及其缺乏,许多民办幼儿园降低幼师标准,许多幼儿教师没有接受正规的幼儿教育,甚至没有幼师证,对幼儿教育根本不了解,特别是农村民办幼儿园,园方也没有对老师进行良好的培训就上岗。(四)幼儿园存在“小学化”倾向我国幼师资源急剧缺乏,现在许多在岗幼儿园教师没有接受过正规幼儿教育,他们缺乏对学前教育的了解,特别是对幼儿心理发展的不知,政府部门又缺乏对幼儿园的教学指导,没有明确的教学原则,导致幼儿园在教学活动中过分重视教学而忽视保育,对幼儿进行盲目的拔高,严重违背幼儿的心理发展规律,导致幼儿园教学出现“小学化”倾向。特别是许多农村幼儿园老师可能仅仅接受过小学教育,他们可能就根据自己的受教育经历对幼儿进行教学,这种现象在幼儿园普遍存在,所以要提高幼师素质,保证幼儿园教学按照幼儿心理发展规律开展,要去“小学化”倾向。

二、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对策

(一)加快民办学前教育立法进程,为民办幼儿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这些年,我国政府颁布实施了先后颁发了《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规,但是并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这种较低的立法状况对新形势下提高全社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真正重视与支持,有效地协调学前教育发展与社会各方面的法律关系,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积极、健康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学前教育应有出台《学前教育法》,从新定位学前教育的性质及地位,解决学前教育的尴尬地位。同时,也要加快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其他法律的立法进程,例如《幼儿保护法》等,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确保学前教育的发展有法可依。同时在学前教育法律体系中也要完善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相关法律,例如《民办幼儿园促进法》,为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建立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和完善成本分

合理分担机制,提高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在当前,公办幼儿园发展速度比较慢,但是社会力量办学弥补了学前教育发展的不足,但民办幼儿园具有相对的功利性,严重削弱了学前教育的公益性。针对目前的现状,政府不能对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置之不理,而应该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减轻个体办园压力,提高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幼儿的安全,为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以保证民办幼儿园的高质量发展。同时,政府以补贴,奖励等形式给予民办幼儿园以支持,降低民办幼儿园的功利性,进一步将有些民办幼儿园和平过度为公办幼儿园,以提高学前教育的公益性,为实现2020年学前教育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促进学前教育的大力发展。

(三)大力发展幼师教育,同时对园长及在职幼师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

目前,我国民办幼儿园出现的问题与我国幼师资源缺乏有着紧密的联系。由于幼师数量少,幼师毕业后大部分都进入待遇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在师资竞争中处于弱势,特别是农村民办幼儿园,所以民办幼儿园教师从专业水平和素质上都相对比较低,在教学活动中容易出现问题。政府应该大力发展幼师教育,可以对相关高校的专业进行调整,增加学前教育专业,进行幼师培养,增加幼师数量,改善当前幼师缺乏的现状,提高幼师整体素质。要对园长进行管理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能够较好的处理幼儿园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已经在职的幼师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她们的专业素养,加深对学前教育和幼儿心理发展规律的理解,提高幼儿园教学质量。同时,要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努力改善教师待遇。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地研究、解决农村幼儿教师的待遇和进修等问题,以保障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与素质的提高。

(四)明确幼儿园活动原则,去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关于幼儿园活动原则,教育部门应给出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规定。教育部要求按照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幼儿园活动,但是现在幼儿园为了迎合家长望子女成龙成凤的心理,往往倾向于教育这方面,教会幼儿加减法之类的知识,让家长觉得幼儿园办学不错,提高家长的积极性,而保育部分却大打折扣。我觉得幼儿园活动原则要适当量化,对时间进行适当的分配,给幼师以指导,同时幼儿园要以游戏学习为主要内容,让幼儿体验和小朋友在一起游戏的快乐和相处,不应该提早对幼儿进行拔高。总而言之幼儿园活动的开展要符合幼儿心理发展规律,去“小学化”倾向,这是保证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作者:朱志鹏 单位: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