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教育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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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教育

民办学校教育范文1

关键词: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学;教育质量;途径

一、影响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质量提升的原因

(一)从学校自身方面

对于每所民办学校来讲,学生的成绩和将来的就业是学校的核心任务,学校是把培养适应社会所需要的人才作为教育教学的目标。所以,在日常的具体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当中,民办学校所侧重的就是学生的应试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训练以及在专业技能方面的学习培养,不会对思想政治的教育工作给予过多的关注。绝大多数的民办学校在思想政治的教育工作上只是在搞形式,这样必然就影响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预期目标。

(二)从师资方面

民办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在一些职业学校一般是多班授课,学生的人数非常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老师根本就很难了解学生的思想状态。教师平时都忙于业务,和学生的接触也很少,同时,一些教师本身的理论水平也不够深厚,这种情况下,在课堂授课中就缺少讲课热情和与之相应的教学方法,不能让学生对思想政治的教育教学产生兴趣。与此同时,由于民办学校本身的机制状况,一部分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本身就很不稳定,这些都不利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有效发展。

(三)从学生方面

民办学校的学生自身学习的基础相对比较差,尤其是进入职业学校后,大多数学生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自学和自控的能力弱,对自已所选的专业及课程缺少学习兴趣,甚至厌学情绪明显。每一名学生都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对象,是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托以及教学效果的直接显现者。民办学校学生本身的素质状况也决定了他们对于思想政治教学内容的接受程度。

(四)在课堂教学上

目前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中,很大一部分学习内容都是讲述对当今世界和国家及社会大环境等非常普遍性问题的看法,内容比较抽象又很枯燥。如果在课堂教学当中,教师不去把教材的体系转变为课堂教学内容知识体系,把教材内枯燥的语言转化成为课堂上灵活的教学语言,自然就会影响到思想政治教学的有效性。与此同时,在当前的网络冲击和多元化价值观等因素的影响之下,很多学生只关注眼前的利益,无法认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际价值,认为它与自己生活的实际及今后的就业没有必然的联系。学生在思想上不去重视,在具体的行为当中自然也会忽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学质量的提升。就我国目前情况,一部分民办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对于思想政治教学的主体同客体的关系方面认识仍存在着偏差,依然是把学生放在了教学的客体位置,仅仅把思想政治的教育当成制约和扭转人思想和观念的一种手段,却忽视了这一学科的本质是追求思想上的解放和对人智慧的启迪。在民办学校的思想政治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学方法单一,很多教师的教学模式还是照本宣科,很难调动学生对思想政治学习的热情,也影响着学生对学习内容的参与程度,使学生产生了厌学和反感的情绪,从而影响了思想政治教学的实效。

二、提升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质量的途径

(一)加速改革的步伐,转换教学理念

在具体的教学应用过程当中,民办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老师要改变过去传统的以学科作为中心教学的理念和教学形式,充分发挥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位置,坚持因材施教的理念,关注每个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认知上的特点以及学生发展的需求,注重培养学生对学习上的创造性的思维能力和实践应用的能力。要根据时代的特点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及每名学生的不同情况,寻找现在学生关心和关注的问题,行之有效地阐述和剖析这些方面的问题,从而使每名学生都能从社会生活以及个人生活之中感受思想政治教育的魅力所在,以助力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调整教学内容,使教学更具吸引力

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的内容要达到由注重知识向注重生活的方向转换,才能使教学的内容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与此同时,学生在生活当中的一些经历和经验也就自然成为教学内容的一个重要的来源。在民办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活动中,教师作为课堂教学活动的引导者,要把枯燥且抽象的知识内容融入生动且直观的现实生活的情境当中,使得教学的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解决学生在学习、成才和交往等方面的实际性难题,让学生真正体会到思想政治理论课对于他们今后生活和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所在,激发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进而也增强了教学活动的说服力及感染力,使学生们的思想和境界得到提升,真正让学生感受到学习的重要性。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内容的调整是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

(三)研究好的教学方法,提升学习的实效性

据多年的调查结果可知,制约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实效性的关键因素,除了现在的社会环境之外,更主要的还是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的问题。民办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形式的进一步转变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素质,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激发出学生思维的活力,使学生成为学习的小主人,不断探索、不断发现,有效促进教育理论教学的长足发展,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所以,要提升民办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的质量,使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活动更具吸引力,教师要从每名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把目标放在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上来,运用多种多样的教学手法,以正确的教学理念作为教育的指导,针对不同情况因材施教,把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具体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去检验教学方法是否真正能够更好地适应教学的环境和学生状态。

(四)强化师资队伍,才是提升教学质量的关键

民办学校教育范文2

1.1生源较差

就目前来看“生源差”几乎是所有民办学校发展的最大障碍。从根本来看,民办学校产生的最根本出发点除了发展教育事业以外就是以赢利为目的。学校在开学以前就已经耗掉大量资金,开学后就要尽快获得资金,这些资金主要来源于学生,学校创办者为了获得最大效益不得不招收最大限额的学生,以满足学校的正常运转,如:教学硬件的配备,生活开支,教师工资的发放等等。民办学校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招生,要招到尽可能多的学生,学校的学习、生活条件要求高于公办学校,只有这样,家长才能认可,因为有了学生就有了一切。于是学校策划者只能顾及眼前,招收了一批良莠不齐的学生。当开学以后,才发现这里的大部分学生不能适应学校的发展,教学质量迟迟不能提高。于是学校的教学重点就落在了转化差生上来,让这些差生的学习有一定成都的提升,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家长的信任,这样才能留得住学生。

1.2没有稳定的师资队伍

与公办学校不同的是,民办学校的教师全是“招聘”来的。他们来自于全国各地,具有地域广的特点。之所以来到民办学校各自都有不同的原因,有的是因为工作问题,有的是因为生活问题,也有的是因为社会问题。在民办学校工作一段时间以后,他们为什么又“流动”走了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教师本身素质差,不能适应民办学校的发展需要,具体表现在专业知识差,教学效果不明显;工作能力差;工作态度不端正,拈轻怕重;推卸责任,不注重合作。2)学校办学条件差,不能满足教师发展的需要。表现在工作环境不如意;工资待遇不高;教师自己的才能不能在这里有效地发挥。3)家庭的原因:教师来自全国各地,他们抛家舍业,时间一久,就有思乡之情。4)社会问题:全国各地政策不同,教师都要受到地方的制约,走来走去还是要回到老家。教师流动性大这一特点给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班级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特别是班主任老师显得更为重要,老师带领一个班级刚刚形成良好的班风,掌握了该班的学习、生活规律,突然换一个新老师,学生就会感到不适应,学生要花一段时间适应这位老师,在适应的过程中无形的会失去很多。新任老师也要花费很多时间去了解学生,掌握学生的学习规律,来适应自己的工作环境。如果长期频繁调换老师势必要造成学校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1.3学校场所、教学设备不完整

这是民办学校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些民办学校的决策者由于资金短缺,又急于开学,暂时租用教学场所。这些场所有的是由一些倒闭工厂的厂房改造而成的,教学、学习、生活环境恶劣,没有体育活动场地,没有宽敞明亮的教室,没有舒适的休息房间,更谈不上图书馆、先进的教学设施等等。这样的学校怎么来教书育人、培养社会的栋梁呢。

1.4收费制度不够规范、不够统一

由于民办学校是新生事物,所需办学资金不需要国家支持,收费标准国家没有具体的规定,所有的民办学校都是根据自己学校的情况来收费,收费的标准不尽相同,多则几十万,少则千元,收费名目繁多,形式多样。随着民办学校的增多,因钱的问题学生家长与校方发生纠纷也越来越多。学生所缴纳费用与所收到的效益不能成正比,远远不能得到应得的回报。一些学校从学生那里收缴的费用,不及时投入到教学中来,致使教学环境不能改善。

1.5学校封闭式的管理不能与社会接轨

民办学校学生家长大都工作繁忙,不能及时管理孩子,送到这类学校也出于一种轻松的解脱,把管理权让给学校,由学校全权管理。于是,学校为了让家长省心、放心,采用封闭式管理。把学生整天关在学校里,过着“教室—宿舍—餐厅”三点式单调乏味的生活。学生虽然远离了社会不良风气,与校外游戏厅、娱乐场所隔绝,便利了学校的管理,但这种看似理想的管理方式却违背了教育规律,违背了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与社会严重脱轨。

2加强民办中小学的管理措施

2.1要坚持正确的、科学的办学方向

在实践中注重强化民办学校的“育人”意识。实践表明,市场经济对教育的冲击是不可低估的,当人们在对已往基础教育传统模式的审视中寻求通往成功的理想轨道时,竟然发现,强化民办学校“育人”意识是不可忽视的问题之首。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现在有些民办中小学校在办教育方面,经济意识增强,“育人”意识逐渐淡化。这种现象使基础教育存在着潜在的危机,少数学校借办学之名谋取暴利,被人们骂之为“学店”。如不强化“育人”意识,基础教育改革就难以顺利展开和收到良好的效果,国家提出的要“大力加强基础教育”的任务就只能落空。因此,强化学校的“育人”意识,既是学校工作的必需,也是民办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2.2加强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

优秀教师是民办学校的脊梁,是民办学校发展的原动力,是其与公办学校相抗衡的核心资源,是学校竞争力提升的根本依托。“名师出高徒”,从某种意义上讲,民办学校的成功和名气靠的就是教师的水平和质量[2]。因此,要建立一支高质量、高水平的稳定的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必须在素质结构上达到较高水平,在年龄结构上老、中、青比例适当,在学历结构上达到较高程度。要达到此目的仅仅靠高工资、高待遇是乏力的,还应解决民办学校教师的诸多问题,如开展教育科研、提供进修机会、解决住房、医疗保险、职称评定、退休安置等等。政府应维护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尽快建立公民办学校间的教师有序流动机制,制订民办学校流出教师的培训费用补偿政策,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障体系,尽力缩小公民办学校教师间的待遇差距,积极构建公民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的评价、评优、赛教、培训制度,帮助民办学校建立安全、稳定的教师工作环境,全力为民办中小学发展提供一种优质的管理服务。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教师的福利待遇。这种福利可分为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精神上,如对于工作突出的优秀教师,学校要尽量为其争取职称评定、先进报评等;物质上,如向校董会为教师争取年终奖、教学奖、假期旅游,给带家眷的教师分配家属房等一些相应福利;尽量少给教师摊派负担,周末尽量少搞活动影响教师的休息等。

2.3规范学校的收费制度

民办学校的收费必须“依法依理依情、公正公平公开”,依法是首要的,主管部门没有批准的一定不能收[3]。依理则是在法律允许或者没有明确规定的领域内,不合理的也不能收。为提高办事效率,给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提供方便,增加办事透明度,体现政府的服务职能;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对民办学校的收费做了具体的规定,使收费制度更加规范化。民办学校的收费趋势开始向低收费、大众化、家庭化方向发展,即民办学校的教育对象开始普及到普通家庭,面向全体学生,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有望进入高档的民办学校。这是民心所向,也是招收更多好学生的有效保证。

2.4建立健全教育管理体制

健全民办中小学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是规范和发展民办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一是学校要明确规定担任董事的具体要求、董事的产生方式、董事会的议事规则等程序性事项,增强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可操作性。二是“通过加强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建设,让民办学校接受社会监督,从而促进民办学校教育管理体制的规范化”。三是积极成立民办教育协会,使其在规范民办中小学教育的市场秩序、为民办中小学教育提供信息服务以及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并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商议本地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促进当地民办中小学教育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2.5构建充满人文关怀的校园文化

针对民办中小学的寄宿制管理特点和过于严格的管理制度所带来的弊端,民办中小学应努力创建充满人文关怀的校园文化。学校应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开拓学生的视野,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时,要以学生和教师的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多激励,少惩罚,尽可能关心每一位教师和学生的情感,突显人文关怀,激发教师和学生内在的动力,切忌滥用“量化管理”和用单一的分数衡量教师和学生。

民办学校教育范文3

一、我省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省的民办基础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已经成为基础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教育事业,增加全社会的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教育的多样化发展等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为减轻政府财政投入的压力、推动教育体制改革创造了有益的经验,对公办学校起到了一定的促进和激励作用。截止2008年底,全省共有民办高中167所,在校生22•92万人,分别占总数的22•66%和15•29%;民办初中243所,在校生50•35万人,分别占总数的11%和18•09%;民办小学143所,在校学生25•15万人,分别占总数的2•73%和6•16%;民办幼儿园1591所,在园幼儿48•96万人,分别占总数的37•51%和27•56%。

二、当前我省民办基础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法律地位问题。《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在现实中,由于这些规定过于笼统,各部门理解不一,也为民办学校的发展设置了许多难以跨越的障碍。如民办学校的法人类型问题,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但2001年,国家民政部下发文件规定民办学校的法人类型应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一定性并未因《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而有所改变,一直沿用至今,一旦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学校的教师就只能参加企业保险,而不能参加事业保险,人为地造成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师待遇特别是退休待遇的双重标准,严重影响了民办学校师资队伍的稳定和提高。

(二)关于政策扶持问题。《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政府可以采取设立专项资金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也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形式对民办学校进行扶持,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对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应当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但目前的现状是,各地仅仅对民办学校拨付因承担义务教育任务而应享受的财政补助,此外没有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支持,法律规定的有关民办学校用地、税收优惠、信贷政策等多项实质性的鼓励扶持政策一直没有落实到位,对民办学校实行的是与企业同等的税收政策,对民办基础教育学校的政策扶持和资助缺乏制度性保障,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

(三)关于统筹规划问题。法律规定,义务教育应由政府负全责。一方面,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对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教育责任意识不明确,使得民办教育过多地进入义务教育阶段,违背了义务教育政府负全责的本义,一些地方在民办初中和小学就读的学生比例超过20%,苏北个别地方高达40%以上,形成了畸态发展。另一方面,各地已经审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大多没有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仍然没有摆脱公办学校管理模式的影响,管理理念落后,缺乏办学特色,单纯地依靠与公办学校比升学率来谋求发展,在品牌和特色建设上缺乏深刻的文化内涵,民办中小学与公办中小学一直处于同质竞争的格局,反映了地方政府在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统筹规划方面的缺位。

(四)关于生存空间问题。近年来,我省各地采取了多种形式对公办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进行了一系列的积极探索,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但在此过程中,一些优质公办学校改制行为的不规范,产生了不公平竞争,极大地挤压了纯民办和普通公办学校的生存空间。一方面,为支持一些优质公办学校改制,很多地方政府都会给予其若干优惠政策,如允许改制学校在本辖区范围内优先遴选优秀教师等,其直接后果是严重影响了其他公办、民办基础教育学校骨干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办学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在生源急剧下降的情况下,大多数的改制学校规模却是一扩再扩,使一些纯民办学校越来越难以为继。

(五)关于合理回报问题。《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定”,《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已近5年,国家相关部门一直未能出台有关细则。由于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明朗,使得一些民办学校的出资人对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不敢明确表态。《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明确提出“民办高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实施条例》对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条件、计算因素等进行控制,并要求民办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的比例前向社会公布学校与其办学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这在实际执行上比较困难。同时,《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合理回报的额度未作明确规定,造成实际运行中出资者可以通过压低办学成本、降低办学条件而取得高额回报。

(六)关于规范办学问题。一是民办基础教育学校虽然普遍建立了学校章程和决策管理机制,但是章程不够完善,而且不少学校未能做到按章办学,内部管理混乱,在财务管理、合理回报、产权归属等方面普遍存在较大隐患。二是部分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还没有完全达标,由于一些学校建校时间不长,边建设边办学的现象较为普遍,基础设施和内涵建设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教师队伍建设中,教师来源广泛,但稳定性差,缺乏就职后的继续教育培训,知识结构更新机会少,可持续发展条件不足,雇佣性质的师资管理,在职称评定、业务培训、社会活动、质量评价等方面没有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的权益,尤其在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待遇往往随学校经济状况而定,不如公办教师稳定,容易挫伤教师的积极性。

(七)关于规范管理问题。对于政府管理部门来说,在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上,既存在政策扶持不到位的问题,也存在规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地方政府并没有把民办基础教育纳入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没有把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中。二是对学校的决策运行、财务管理监管不力,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和风险防范机制,特别是对民办学校的财务风险防范不力。三是没有理顺政府管理部门与民办基础教育学校之间的关系,在如何既能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又能使学校的办学行为受到有效监督方面做得不足。

三、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我省民办基础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p#分页标题#e#

(一)依法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从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发,尽快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或地方性法规: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民办基础教育学校为事业类法人性质,真正落实公办、民办基础教育同等的法律地位;二是要对民办学校的用地优惠、税收优惠、捐赠奖励、信贷优惠、资金扶持、合理回报、表彰奖励等具体化、程序化,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或文件把国家立法中的扶持和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对国家立法中的一些过于笼统的规定进行细化和明确,从我省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促进我省民办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三是要科学制定民办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要明确公办和民办基础教育学校各自不同的发展重点,根据生源的变化,合理规划布局公办民办基础教育学校的发展数量和规模,对整个教育市场和教育资源统一规划、通盘考虑,科学合理地调控和分配,以避免两类学校之间的重复建设,促进民办教育持续、有序发展;四是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民办学校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升民办学校的社会形象,形成鼓励民办学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民办学校教育范文4

(一)有效扩大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了教育公平

辽宁省的普通民办高校从2003年的5所增加到2012年的17所,独立学院在经过一系列的规范举措之后,调整为18所;两者共占全省高校总数的31.25%。普通民办高校在校生数也一直处于稳定的增长状态;2012年,民办高校在校生数达到17.46万人,占全省高校总在校生数的18.70%。迅速发展的民办高等教育事业为更多的适龄人口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的实现,这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

(二)培养、造就了一大批高等教育人才,奠定了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基础

民办高等教育在有效满足社会对教育广泛需求的同时,也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人才。2007-2012年,辽宁民办高校毕业生数;2007-2010年间,辽宁省民办高等教育共为社会培养了19.04万名高等教育人才。高等教育人才的培养为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撑,奠定了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坚实基础。

(三)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整合了社会闲散智力资源

民办高等教育吸纳了一部分优秀的人才到高校工作,2007年在民办高校中工作的教职工数不到1万人,到2012年,全省民办高校教职工数已经达到1.41万人,占全省高校教职工总数的14.56%。民办高校为一大批离退休教师、干部提供了发挥余热、老有所为的机会,也为一些大学毕业生和中青年知识分子提供了就业岗位。拉动就业不仅包括大批专任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等教辅人员;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还拉动了建筑、餐饮、交通等领域的发展以及这些领域的就业。从这个意义上说,民办高等教育也是辽宁省的就业增长点之一,对于扩大辽宁省的整体就业机会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四)激活了社会教育资源,扩大了非财政性教育投入

民办高等教育还吸引了个人和社会资金投资教育事业,并形成了相当规模的存量资源。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218.69万元,在实际上增加了教育经费的投入,弥补了教育财政经费的不足。截至2012年,辽宁省民办高校占地面积达8.91平方千米,固定资产总值达88.57亿元,占全省高校固定资产总值的16.21%。

二、公共财政扶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分析

(一)公共财政扶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必要性

准公共产品理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以及教育公平理论为公共财政扶持民办高等教育提供了理论依据。民办高等教育是准公共产品,政府有责任借助财政资源的配置功能,组织提供民办高等教育的服务。“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理论认为,纳税人、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赠者)同样是民办高等教育的受益者,也应该是民办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担者。从促进教育公平的角度看,在公共财政上对民办高等教育给予应有的资助是打破民办高等教育与公办高等教育失衡格局的有效方式,也是推动民办教育发展健康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现实选择。辽宁省民办高等教育的经费现状是落实公共财政扶持的现实需要。从生均预算事业经费情况来看,由于缺少财政资助,民办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零,这也导致了民办高校生均预算事业性经费远远低于公办高校生均预算事业性经费。以2010年为例,辽宁省省属和市属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5986.1元,而民办高校的学生并未获得此项经费;民办高校生均预算事业性经费(预算内外)为12180.3元,仅仅为省属和市属高校生均预算事业性经费(预算内外)的74.51%,是央属高校生均预算事业性经费(预算内外)的32.6%。

(二)公共财政扶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可能性

从国际经验来看,公共财政扶持民办高等教育是通行惯例,2004年OECD国家公共财政经费中平均有26.4%被用于直接或间接资助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及其受教育者。利用公共财政扶持辽宁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可能性是基于辽宁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4%的目标。由于辽宁省财政性教育经费仅占GDP的比重3.50%左右,因此,在实现4%目标的过程中将有一部分公共财政划归到教育经费,可以利用其中的部分财政扶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近几年,不少省市已经落实了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直接财政资助。上海市自2009年到2011年上海市共计拨付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超过1200万元;陕西省在“十二五”期间加大了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扶持力度,省财政每年设立3亿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这些探索具有很好借鉴作用。

三、公共财政扶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建议

(一)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实行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制度

盈利行为在我国的民办教育领域已经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但这与公共财政使用过程中所秉持的公益性理念相悖,因此,必须按照营利性、非营利性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公共财政的扶持和资助只针对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

(二)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4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以专项资金的形式扶持民办高等教育,可以增加民办高校的办学资金,提高民办高等教育质量,增强民办高校的吸引力。

(三)要求受资助学校设立“扶持资金专户”,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

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在设立专项资金的同时要求获得扶持资金的民办学校设立“扶持资金专户”,以加强对民办学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规范民办学校政府扶持资金收支管理行为。

(四)实行生均经费补助制度,扶持紧缺专业和高效益民办院校

生均经费补助是一种“需求导向”的教育资助,给民办高校拨付生均经费,可以扩大学龄人口对民办高等教育的需求,从而刺激民办高校增加供给。纳入生均经费补助的情况至少应包含这样两种:一是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缺的民办高校专业;二是生均办学经费低于同层次公办院校的民办院校。

(五)提高民办高校教师福利待遇,稳定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民办学校教育范文5

便于管理者知人善任,还因是亲人朋友,办学者对于教职员工已有深入地了解,人尽其才,合理分工,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由于办学经费拮据,也为了方便管理,社会力量办学一般都是尽可能简化机构设置,一人肩负多重职责是常有的事。因为大家都是“亲”“熟”关系,兼管代劳而较少怨言。在这次调研中,我们也看到了这方面成功的范例。学校的教职工大多是开办者的亲戚朋友,特别是后勤管理岗位上由他们把关。学校在重重困境中突出重围不断发展壮大,离不开他们不计得失、齐心协力的奋斗。

二、农村社会力量办学“任人以亲”的消极影响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实力的不断增强,社会、家庭对学校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这必然会对民办学校的用人标准和人事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学校各项职能机构逐步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越来越精细化,对人才的需求就越趋向于专业化。建校初期那批“亲人朋友”队伍作为“开校功臣”,因为是“功臣”,他们极容易成为居功自恃、盲目排外的元老保守派。不是所有“功臣”的业务素质都能赶上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作为办学者又常因人情的羁绊而抡不起裁撤平庸之辈的大刀阔斧,新鲜血液不能补充到学校体内,由“亲人朋友”组成的元老们一起营造的封闭圈子成为学校开拓创新的锁链,进而成为学校科学管理和发展壮大进程中的绊脚石。

三、学校教育的发展呼唤现代化的人事管理

1.不论亲疏,任人唯贤

“任人唯贤”是农村民办中小学人事管理的必然选择。我们不能说“任人以亲”中的“亲”就一定都是庸碌之辈,也不能说所有的“亲”都符合教育教学岗位的要求。在既成现实的“任人以亲”的人事现状与学校日益壮大后的高、精、专的人才需求之间的矛盾冲突明显,如何才能统筹兼顾?任人唯贤才是唯一的出路。企业用人的方式或许能给我们以启示:“按需设岗”,如果学校创立之初的元老们符合学校发展所需岗位的要求,学校管理者“任人以亲”未尝不可,甚至还多了一份亲情的保障。如果元老们已跟不上教育发展的步伐,学校管理者则应割舍亲情之念,大胆地裁冗举贤,不能胜任教学一线工作的尽量调整到后勤服务岗位。如在后勤服务岗位上仍不能尽职尽责的,应该给予优待并清退出学校。

2.加强管理,建立富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合理、公平的薪酬体系有助于吸引人才、稳定人才。薪酬包含了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或奖励、福利等多种形式的报酬。基本工资是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岗位性质、任职者的工作能力等因素来决定;奖金是对超额劳动或者高绩效工作的一种货币形式的补充性劳动报酬;福利相对于基本工资、奖金而言,具有全员性、稳定性、能够培养员工的归属感等优点。民办学校可以通过提供培训提升、有薪假期、免费旅游等福利措施来提高教师对学校的依赖感、忠诚度,从而达到吸引、稳定人才的目的。民办学校能够根据自身的需要、遵循市场规律引进所需的人才,优化人才结构。

3.合理流动,完全实行教师职位聘任制

民办学校是办学者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兴办,具有高度的管理自主性,对学校教职工的管理应该推行完全的聘任制。校方与教师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聘任关系,双方在合同期满以后,如果对对方的管理或者工作不满意,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这种灵活的用人机制有利于激发教师的潜力,学校可以淘汰一些不合格的教师,为学校输入新鲜的血液;同时对民办学校管理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保证了学校管理中的政令畅通。民办学校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强化考核,使教师的报酬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贡献直接挂钩,有效地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四、总结

民办学校教育范文6

素质教育是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和阶段。他是知识教育和能力教育的超越性统一。它强调教育必须从抽象的规定走向现实的操作,从培育书生转变为培育真正的现代化人,从理解、执行型变为智能、创新型的劳动者的培养。素质教育已经成为现在教育的主旋律,并且是提高小学教育管理水平的主要途径。要使素质教育的实施有效需要先进的教育管理办法这种有效的手段,先进的管理办法是素质教育顺利开展进行的重要保证。先进的教学管理是适应时代需要,是教育培养全面人才的迫切需要。随着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全面发展型的人才。社会越进步、越发达,这种需求就越强烈。实施素质教育的保证是良好的教学管理。优质的教学管理,才是创办特色小学学校的需要。学校特色是在办学主体有目的的追求下,学校工作的某一个方面十分优秀,特别是有比其他学校更优质的工作。学校的管理者,应当从时代的高度出发,着眼于未来,深入分析本校所处的具体环境以及所拥有的师资力量,正确评估本校的实际水平,建立合适的价值取向,确立一个有前景的发展目标,逐步形成正确的教学管理思想,促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发展。

二、施行革新理念,是提高小学教育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

提高小学教育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就是施行革新理念。当代学校管理改革的潮流逐渐发展成为校本管理。“校本管理”(School-BasedManagement)就是以学校为本位或以学校为基础的管理,强调教育管理重心的下移,学校成为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独立法人实体,从而提高学校管理的有效性。“外控型”学校管理体制的长期制约着学校自身的发展,很多小学学校在校本管理的传统与实践上存在着真空带,校本管理制度化仍然需要长期的努力。随着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开展,导致了小学学校的主体意识和能力逐渐增强,这又为校本管理的实施奠定了基础。应立足我国小学学校的现实基础,同时借鉴西方的校本管理,促进我国小学管理的革新与发展。从改革开放到至今,学校管理制度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小学学校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但体现在教育体制从过去的宏观体制,到如今的“多级权责共享”,而且还具体体现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上的不断革新。校长负责制是一种以“校长责权”为中心内容,并与学校内部管理机制紧密联系的权责制度,开发校本课程是开发以学校为基础课程的一种延伸,因此,小学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校长负责制的提出与实施的前提下得到了进一步扩大,且为校本管理的推行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校本课程的推行不但对校本管理的提出了相关的制度要求,而且为校本管理累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最近几年以来,我国中小学的办学体制逐步在转变之中,主要体现在出现了一些民办学校,并且民办学校的数量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办学质量也呈现出提高的走势,并且能获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相比较,拥有自主办学权,可以自主招聘学校教育管理人员,拥有学校财产的自主使用权,而且从学生、家长和社区的角度出发,采用灵活的办学形式。随着民办学校的发展完善以及公立学校不能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我国就出现了公立学校与民办学校并存的局面。可见,多年来我国在办学体制上改革的获得了实践探索的成功经验,使校本管理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管理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社区教育对学校的生存以及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管理者在社区教育中得到了锻炼自身的校本管理能力,同时加强了主动参与校本管理的意识。教学管理革新的新理念促进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民办学校教育范文7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优良的教育传统和不可动摇的师生伦理规范,但随着改革的大门逐步敞开,教育伦理也吸收着西方的民主、平等意识,这是对过去过分强调师道尊严的反正,体现了在“人”的观念下的教育伦理的价值和行为的标准。然而,在民办教育的背景下正常的教育伦理关系受到了挑战。众所周知,民办学校的投资者不能不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这样,当功利的色彩涂满了人的眼睛的时候,不要说传统教育伦理已经成为古董进了博物馆,就连刚刚学习的西方的民主、平等的理念也常常被扭曲成畸形。在此情况下,民办学校教师背着比公办学校教师更多更沉重的有形无形的包袱———尤其是教育伦理的悖反———给他们在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上带来了难以说尽的苦涩。毫不夸张地说,当今在民办学校工作的教师承担着很大的心理压力,其中主要因素恐怕就是民办基础教育为了生存而不得不追求双重功利(学校经济利益和教学效益)的行为,扭曲了正常的教育伦理。

一、民办基础教育畸形伦理关系透视

———学校与家庭的畸形关系

学校与家庭对孩子的教育虽然分工不同、责任有别,但都负有教育的义务和责任。但是,现在不少家庭因为孩子上不了重点公办学校或认为民办校抓得紧,出于对孩子升学的极大希望,于是花大钱把孩子送到民办学校。相当部分的家庭认为,自己花了大价钱,就应该能买到自己的希望。而民办学校因为没有政府的经费投入,正常运转均要靠学生收费,其中还包括投资者相应的经济回报,于是学生就成了民办校的衣食父母,就成了上帝。既然是上帝,他们的话也就是“圣旨”。于是家长一个电话,学校就诚惶诚恐,生怕家长把孩子转走;教师的一切行为就要围住学生转。这时候什么以人为本、什么尊重教师、什么促进教师的发展、什么允许教师有创造性的劳动等等,统统免谈。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与家庭之间正常的平等的相互尊重的伦理关系必然畸形化。而其中部分家长完全把握了学校的心理,学校因此只好委曲求全。试想,在这样的畸形伦理关系下的学校如何本着百年树人的理念去实施教育教学,教师又以怎样的心态去教育学生和进行教学工作?

———学校与教师的畸形关系

既然学校和家庭之间的崇高的神圣的伦理关系搀入了比较多的物质的交易成分,那么学校也就成了为“上帝”服务的机构。学校也必然不太可能以促进教师的发展为目标,不太可能给教师充足的人文空气。学校需要的是能让学生满意的教师。因此,招聘到民办学校工作的教师必须首先要转换角色。因为民办校的“理念”不同于公办校,尤其是教育伦理与公办校有比较大的差别,如果教师做不到这一点,他就难以受到学生的欢迎,也就很有被解职的危险。在此情况下,不少教师缺乏自信心理;缺乏崇高感、光荣感;他们无法把教育当成创造、当成艺术,他们不得不抱着打工的心态,只要不出问题,暂时做稳老师就是一种幸运。一个教学二十多年、市级骨干教师、受到学生和社会广泛好评、著述颇丰并在原市有较大影响的资深教师到了一所民办校,居然学生的满意率只有百分之二点七,这不禁让人发问:到底是什么变了?至于学校对教师的考核更是形形色色,“妙招”迭出。先看出勤考核:教师病假要扣工资,而且扣得很重,如果生了大病,需要较长时间的治疗和休息,就很可能失去工作;病假如是,就更别谈事假了;有的学校教师工作时间从早上6点学生起床到晚上10点学生休息,教师如果不按照这个作息制度上班,就要被扣工资。再说教学实绩的考核:有的学校以学生成绩的高低为主要依据考核教师;有的学校把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依据,也不问学生为什么满意和不满意;有的学校还有保失率的考核。可以说所有这些考核的本质只有一个,那就是就“利益”。我不知道在这样的教育伦理关系中,在这样的学校教育伦理实践中,教师又如何能以一个平和的心态去教育教学?如何去创造性地艺术性地教育教学?

———学生与教师的畸形关系

不可否认,同等档次上民办校的学生比上公办校的学生整体素质要差,时常有那么一部分学生对教师不够尊敬,其语言行为超出了教师心理承受的能力。也许有人要说,什么时候都有不尊敬教师的学生,公办学校也有。此话确实不错,但是只要我们更现实一点就不难看出:这种现象出现的频率要远远高过公办学校,其程度也要重于公办校。更为关键的是学校家庭对这种现象的态度和做法:如果在公办学校,学校的态度可以强硬,该教育的教育,实在教育不了的可以勒令其退学,家长也不好说什么;但在民办校则不然,有的学习习惯差成绩差的学生,他不说自己没好好学,回家为了应付家长,就说教师讲的不好,家长自然着急,一个电话打到学校质问;有的学生行为习惯差,教师出于职业道德和习惯总是要管的,有时候也许管得急了点,那好了,学生立马投诉到学校。面对这些情况,有的学校的做法是不分青红皂白把责任全推到教师头上。对此情况,教师往往是忍气吞声,因为说出来还是自己的责任,只能说明自己无能,因为“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教师”。

———教师多重的心理负担

从上面的情况看,民办校的教师的心理无疑承受着非常人能够承受的负担:一是学校由于生存压力而不得不把负担转嫁到教师头上。二是由于学生道德伦理素质的差异,使得教学过程实施的困难及部分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畸形的伦理关系给教育带来的困难和面对这些困难而无可奈何的心理负担。三是家长期望值过高和家长对子女的溺爱也极大地制约着教师按照教育规律实施教育教学,而另一方面又要保证升学,教师往往是出力而无功。四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有着很大的区别,尤其是养老保险,以一个工作25年到30年的教师来说,民办校教师的退休金(应该说是养老保险金)只有公办校教师退休金的三分之一,他们自然在心理上极不平衡。所有这些,统统形成了一种无法解脱的心理包袱,沉重地压在民办校教师的心上。

二、解决畸形伦理关系的对策

想一下子从根本上解决这种畸形的伦理关系,减轻民办校教师心理上的负担,自然是不容易。它需要全社会的真情关注和理解,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后盾,需要整个民族优秀文化基因强有力的遗传。眼前至少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p#分页标题#e#

———端正办学思想,打造魅力品牌

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要从百年大计、振兴民族大业的高度出发,真正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办学,而不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当然,投资者是不能不追求经济效益的,这里面就有个度,《民办教育促进法》早有规定。而且从发展的战略上看,切实打造自身的品牌,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后力。要打造品牌,就必须卧薪尝胆,就不能急功近利。首先要加强自身的文化积淀,树立良好的形象,要做到这一步,必须尊重教育教学的规律,树立正确的理念,必须建立一支力量雄厚的师资队伍,充分发挥教师的创造能力;其次要依法规范教师的行为,规范要有依据,如《劳动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再者要规范学生的行为,特别是伦理行为,明白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主动学习,不是被动学习,但学生和家长绝不是左右教师和学校的主体,因为懂得并运用教育教学规律的人是教师,学校是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的机构,千万不能错位。

———加强沟通理解,宣传教育规律

学校除了加强自身形象的塑造外,还应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各种方法向他们宣传教育规律。使之明白育人与学习的辩证关系,使之明白教育不是花钱到超市买东西,不是工业生产;使之明白被教育者因为遗传、家庭、社会的影响,其接受教育的效果会不同;使之明白被教育者因为个体因素,如非智力因素和智力因素的差异,其接受教育的效果也会千差万别;使之明白成才的标准不是惟一的,人的智力是多元的;使之明白基础教育是着眼于学生的基本的道德文化修养和基本技能的运用,不完全是为了选拔。学校可以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组织家长参观、家长自身经验介绍、请名人讲座、学生特长观摩等活动,让家长共同参与教育,取得教育理念上的共识。

民办学校教育范文8

不断拓宽基础教育投入渠道,实行农村教育以省为主,县级统管,多方参与的教育投入体系,确保基础教育的科学管理和均衡发展。改变以县为主要投入主体的模式,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教育中承担的职责,将农村基础教育财政投入责任主体上移至省级政府,大力提高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投入比例。一方面,将贫困地区原来以县为主筹措教育经费的职能进行有效分割,采用省级政策支持和国家拨付教育专款的形式,将贫困地区学校的拨款列入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计划项目,稳定贫困地区学校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加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规划和管理职能,确保以县为主的服务职能有效发挥作用。在加大实施农村学校改造工程的同时,着力解决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使农村学生能平等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二、注重内涵式发展,塑造特色,提高农村学校教学水平

(一)贵州农村基础教育的资源矛盾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教育的供求矛盾已经从“有学上”转变为“上好学”,城市中小学校园内学生过于拥挤,就是人们对有限的优势教育资源追求的结果。人们处于自利性本能和个人发展的需要,往往倾向于去社会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发展,城镇化过程中人口的频繁流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学龄儿童的减少、部分地区落后的教育观念、家长的短视行为和对子女“读书无望论”和“读书无用论”的错误观点,使得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农村教育布局,面临着更加严重的教育资源分散、师资匮乏,教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不高等问题。此外,贵州农村地区留守儿童较多,中小学校普遍寄宿条件较差,这使得农村留守学生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不能更有效地发挥。

(二)合理布局,重点建设,提高农村基础教育办学效益

首先,加大政府对农村基础教育建设的支持力度,注重建设内涵式发展的“特色学校”,提高乡村学校吸引力。按照人口转移趋势和发展规划调整贵州农村基础教育布局,在人口密集的乡镇或者中心村建立小学,在大的城镇或中心镇建立初中,在农村地区建设高标准的九年制寄宿学校,配备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以及优秀的教学和生活教师队伍,促使学校功能多样化。积极建设有特色文化内涵的农村学校,科学调整农村基础教育的培育目标,完善课程结构,不断开发乡土资源,使农村在通过内生文化以恢复活力的同时,也带动城市学校在特色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有差异的优质,均衡化发展。其次,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和建设力度,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关注留守学生。学校应建立留守学生跟踪管理档案,对留守的学生登记备案,进行有针对性的特色教育和管理。在课程设置上应结合地区特色和学校资源进行创新,在提供给学生良好知识教育的同时,更加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尤其是对生活在特殊状态下的学生,在课程教学中加强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得农村基础教育向城镇基础教育靠拢,促进城乡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最后,鼓励有识之士创办特色的民办学校,以弥补贵州现阶段农村基础教育优质化发展的不足。现阶段,民办学校以其特色化办学、现代化服务、先进化管理,赢得了许多家长和学生的青睐,在普及义务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地方政府应该积极改变对民办学校的认识,进一步放开对民办学校的审批,提升对民办学校管理和服务的意识,不断扩大民办学校的办学规模,在保证民办学校教育公益性目的的同时,赋予其更多地在招生、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加快民办学校的发展。

三、健全政策法规,科学引进,建立教师交流机制

人力资源的巨大差异是基础教育失衡的主要原因,推进贵州农村基础教育的核心是教师队伍建设。对于省会城市或者各地州中心城市,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从事中小学教育的现象已经比较普遍,但在贵州比较贫困的农村地区,教师队伍中可能连大专生都比较少。教师知识结构存在老化现象,特别是一些新开设的课程,很多中老年教师没有经过专业的学习和培训,无法胜任音乐课、美术课、心理健康课等。农村地区都倾向于支持重点学校,重点学校在扩建过程中需要增加教师,普通的农村学校基础设施较差,教师的待遇偏低,工资经常欠发或者推迟,新进教师较少,加上部分教师向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流动,导致普通学校师资出现下滑。科学解决贵州农村基础教育阶段学校面临的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是目前基础教育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不断完善和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更加优惠的鼓励性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走进农村基础教育,是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

(一)完善特岗教师制度,科学引进人才

加大地方政府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特岗教师制度。近年来,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州相继出台了许多极具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号召广大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农村乡镇中小学任教,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学生就业难题,缓解了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高等问题。但同时也存在着后续政策不足的问题,一方面,表现在特岗教师的继续培养方面。由于部分特岗教师是非师范专业,缺乏必备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技能,基础知识不够渊博,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对所教学科的拓展能力有限,在对学生的管理和培养方面,缺乏一定的科学经验。同时,学校对他们的照顾不够全面,把他们当成流动群体,对他们的培养和信任不足。另一方面,表现在特岗教师期满后的就业安置方面。现阶段,国家出台的特岗教师政策期限三年,结束后国家鼓励其继续留任,或者自主选择就业。大多数教师都会选择继续留任,但由于国家对于继续留任的优惠政策不明确,学校又不能及时解决其编制问题,使他们觉得自己地位尴尬,没有归属感。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大解决服务期满学生的再就业和安置问题,出台更规范的制度,拓宽渠道,使优秀的特岗教师能够通过一定渠道转变为正式教师,或者吸收其进行再深造,使优秀的教师能够留任农村中小学,促进农村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此外,要继续加大实施“贵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万名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计划”、“农村教育硕士培养计划”。加大引进人才力度,合理增设农村教师岗位编制,打造数量稳定、结构合理、质量可靠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建立教师交流机制,提升教师素质

教师交流是目前解决贵州农村地区的大多数学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高、课程开设单一化的主要措施。教师交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教师主要以国家课程为主,教师就是简单地执行国家课程标准,缺乏创新和课程资源开发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边远地区教师的教学技能和教学管理水平。目前,贵州各地区的教师交流制度主要是一种政策性的帮扶行为,交流的时间较短、教师数量有限,骨干教师交流容易影响原学校的教学计划,所以交流的教师多为中青年教师,特别是以青年教师居多。由于农村学校基础设施不足,生活条件较差,很多教师只能住在简陋的学校办公室或者租住在村民家中,导致交流的教师不能专心地从事教学,没能真正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在有些地方存在交流制度形同虚设的现象。在当前政策条件下,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措施,克服教师交流制度的应付性行为,积极进行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人性化的城乡教师交流长效机制,使交流制度渠道通畅,使教师能够“下得去,上得来”。选派不同年龄结构和教学经验的教师,以就近交流为基本原则,建立不少于两年的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加强对交流教师教学技能的培养、教学水平的提升;以教师个人专业成长和学校教师素质整体提高为主要考核内容,注重对其教学业绩的考核,在职称评选和职位竞聘中给予优先照顾和优先考虑,保证交流教师的思想稳定,促进交流教师自觉帮助提升个人和整体的专业水平。

(三)扩大免费培养范围,深化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