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产品属性探索

学前教育产品属性探索

公共产品包含两个层次,首先公共产品的存在是为了满足社会共同的需要,即产品需要的公共性;其次,公共产品应由公共部门提供,包括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即产品供给的公共性。正因为公共产品具有这样特殊的性质,使得市场提供这种追求效率和利益的方式会存在市场失灵,所以由政府或公共部门提供公共产品。而私人物品则是指既有排他性又有竞争性的物品。私人产品只能是占有人才可消费,谁付款谁受益。这些特点正好吻合市场的规则,遵循效率、私利等条件,所以私人物品需由市场提供。准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它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准公共物品具有一些公共产品的特点,应该有政府提供的方式,但是基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通常存在质量低下、效率低下和供给不足的弊端,也就是说也存在“政府失灵”的情况;加之准公共物品也有私人产品的特点,可以考虑发挥市场因素的作用。一般而言,准公共物品具有规模小、交易费用少的特点,所以可以通过一致性原则订立契约,满足市场运行机制;另一方面通过明晰产权来划定界限,建立完善的交易制度,这样才能确保准公共物品的正常提供。

1学前教育的竞争性与排他性分析

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而私人产品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所以这两个特征是区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标准。探讨学前教育的产品属性,必须首先研究学前教育在竞争性和排他性两个特质上的表现。排他性是指可以阻止一个人使用一种物品时该物品的特性,即个人可以被排除在消费某种物品和服务的利益之外,当消费者为私人产品付钱购买之后,他人就不能享用此种商品和服务所带来的意义。竞争性是一个人使用一种物品减少其他人使用时该物品的特性,即消费者的增加会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每多提供一种私人物品,都要增加成本。首先,受教育的个体通过教育获得知识,得到了更高的收入和社会地位,这是受教育者的个人收益,他人无法分享,同时在受教育过程中受教育者付出学费,这是受教育者的个人消费,他人不会分担,所以从个人消费与收益的角度来分析,学前教育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即具有私人物品的特征。另一方面,学前教育作为一种资源,不可能被完全均等的分配,一定会出现差异,大家都希望获取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但是这样优质的资源有限,不可能所有人都有机会享受这样的服务。如果名额满了,就导致其他人失去了接受这样优质的学前教育的机会,即会出现竞争性和排他性的性质。其次,学前教育作为教育的一个环节,发挥着教人育人的重要作用,每个人都有权利接受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不能因为某个人接受了学前教育,就剥夺其他人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从这一点出发,学前教育是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更值得注意的是,教育能够提高社会个体的综合素质,即能促进社会经济更快增长,社会发展更加和谐,这是教育所带来的社会性收益,全体的社会成员均可分享这一好处,因而不存在竞争性和排他性。所以说从社会整体收益来看,也可以说教育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

2学前教育的公共性与私益性分析

公共性与私益性是建立在社会公、私二元对立的基础上的,在哈马贝斯的理论中,公代表国家,私代表家庭和市民社会。也就是说公共性强调的是对整个社会整个国家的影响,私益性着重于对个体的影响。学前教育作为整个教育链的第一环,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个体的成长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体现学前教育私益性的一面。学前教育的发展首先关系到儿童自身的发展,学前阶段是儿童迅速形成认知,培养社会习惯与态度的重要时期,在人一生发展中有着奠基性的作用。而且也促进儿童情感和人格的健全发展,使之能够不断熟悉社会、适应社会。甚至最终影响个体的人生价值观的建立,对未来发展起到关键性的影响作用。其次,适当的学前教育也是为儿童接受下一阶段的义务教育而进行的准备,使之能够更好地接受之后的知识和学习,更好地完成其学业深造。另一方面,学前教育也有其公益性的一面。儿童作为家长们关心的中心,社会建设的下一代,学前教育的保育作用进一步确保了儿童受到健康和妥善的照顾,一种良好的学前教育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发挥着不可小视的作用。学前教育在提高社会整体劳动力的素质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上的作用已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而且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使低收入家庭的儿童有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可能。同时可以间接地带来很多对社会发展有益的因素,如高就业率、高收入和相关的税费缴纳、健康、低犯罪率、降低儿童保健和福利开支。可以说学前教育是一项有利于促进国家综合实力发展,提高国民素质且回报率非常高的教育事业。

3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学前教育的产品属性绝不仅是单一的某一种属性,而是包含许多特征的复合体,既有公共性又有私益性;既存在排他性和竞争性的一面,又存在非排他和非竞争的一面。所以我们可以将学前教育归类为介于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间的准公共物品。首先学前教育具有公共性,它是一种公共资源,需要公众的参与,同时服务于公众的利益;学前教育具有私益性,它是一种私人个体拥有的资源,是特定的个体获益,是一种私人决策。学前教育的公共性要求政府进行学前教育财政投资、运用学前教育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学前教育接受公众监督;学前教育的私益性决定了市场机制在学前教育运行中的作用,虽然没有完全竞争的学前教育市场,竞争仍然是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动力基础。学前教育的特性要求学前教育遵循公平、服务社会公益的原则,也决定了学前教育发展应当得到社会支持、服务公益需要。“公共性”是学前教育的重要属性之一,但不是全部,必须尊重学前学校作为社会机构的独立性,尊重其自身的发展与价值追求。同时也必须充分考虑学前教育的非公共属性。所以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学前教育资源成为一种必然。

作者:虞钕 单位:舟山市临城新区新城中心幼儿园